維基百科:移動請求/2008年7到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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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7日
- 北宜高速公路 → 蔣渭水高速公路 — 北宜高速公路只是國道5號中的一段,但依內容整篇應以國道5號-蔣渭水高速公路為題。--Ivann (留言) 2008年7月7日 (一) 09:08 (UTC)
作為佛教四大名山之一的九華山的知名度遠大於南京的九華山和苗栗的九華山,而且,南京的九華山實際上為了以示區別,通常稱之為小九華山,苗栗的九華山條目尚未建立。建議將九華山 (安徽)頁面的內容移動到九華山。—悠長假期 (留言) 2008年7月7日 (一) 17:28 (UTC)
2008年7月7日
- 螢光棒 → 螢光棒 —「螢光」指的是生物發光,「螢光」指化學發光。—puppy8800 (留言) 2008年7月7日 (一) 08:10 (UTC)
- (!)意見,台灣無此區別。122.118.45.185 (留言) 2008年7月9日 (三) 08:35 (UTC)
- 如上所述,台灣幾乎沒有用「螢光棒」的。--ffaarr (talk) 2008年8月3日 (日) 07:54 (UTC)
2008年7月8日
依從條目命名者的名稱,統一為「格林」。--石添小草 (talk to me) 2008年7月8日 (二) 10:12 (UTC)
叉積只是俗稱,向量積才是術語。而且叉積也不見得比向量積常用。 Mu©dener 留 言 2008年7月8日 (二) 22:06 (UTC)
2008年7月10日
藝人以藝名作為條目名稱 — LG4761 (留言) 2008年7月9日 (三) 16:18 (UTC)
鄭則士才是正確名字。--No1luvME (留言) 2008年7月10日 (四) 03:44 (UTC)
那是兩個不同的軟體。亦請有關人員向錯誤移動者解釋。—totoleung (留言) 2008年7月9日 (三) 17:38 (UTC)
- 完成。2008年7月11日由User:PhiLiP移動。
2008年7月11日
錯誤移動—Quarty 2008年7月11日 (五) 09:56 (UTC)
2008年7月12日
3月份User:S19991002在未經過任何社區或者社群討論的情況下,擅自將常用的「珍珠港事件」移動至極為不常用的歐式中文名稱偷襲珍珠港,而且還是蹩腳的動賓短語形式,完全違反了維基的命名常規。應該回退改移動,若需移動到新的名稱,應該經過討論得出共識後,再申請移動。--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7月12日 (六) 17:07 (UTC)
- 「偷襲珍珠港」是常用名稱(google.hk:1,280,000),亦不是「歐式中文」。姑且不論「偷襲珍珠港」的結構是不是動賓短語,它已是歷史事件的名稱,廣為使用。YunHuBuXi 2008年7月18日 (五) 08:13 (UTC)
- 廣為使用的是「日軍偷襲珍珠港」,而不是「偷襲珍珠港」。更不要說你的對照其他語言版本的理由了(Attack on Pearl Harbor 根本不是應該翻譯成「偷襲珍珠港」,Attack on Pearl Harbor 在英文版中是個明顯的定語後置式的名詞性短語,直譯是「對珍珠港的偷襲」),再且,您在沒有得到廣泛的討論的情況下把條目名稱移動到一個有爭議的名稱,理應回退。如果你的提議是得到多數人的認同,再移動也不遲。—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7月18日 (五) 13:22 (UTC)
- 什麼「擅自移動」、「有爭議的名稱」,說得好像人人也不認同我的移動。現在好像只有你一人不滿而已。檢查一下special:log裡的移動記錄,移動條目未必要徵得社群討論。YunHuBuXi 2008年7月21日 (一) 05:02 (UTC)
- 廣為使用的是「日軍偷襲珍珠港」,而不是「偷襲珍珠港」。更不要說你的對照其他語言版本的理由了(Attack on Pearl Harbor 根本不是應該翻譯成「偷襲珍珠港」,Attack on Pearl Harbor 在英文版中是個明顯的定語後置式的名詞性短語,直譯是「對珍珠港的偷襲」),再且,您在沒有得到廣泛的討論的情況下把條目名稱移動到一個有爭議的名稱,理應回退。如果你的提議是得到多數人的認同,再移動也不遲。—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7月18日 (五) 13:22 (UTC)
S19991002兄所提出的「偷襲珍珠港」,其提出的1,280,000個結果中,大部分跟遊戲Attack on Pearl Harbour(遊戲官網)有關係。扣除與「遊戲」有關的結果後,「偷襲珍珠港」的結果大幅度地減至少於1,000個,對比於原有363,000個結果的「珍珠港事件」,「珍珠港事件」扣掉關鍵字「遊戲」的結果還有36,400個,可見「珍珠港事件」才是較常用的稱呼。針對Google搜尋結果不太可信的問題,我在搜尋的時候找到一些關於「珍珠港事件」的報導和具規模網頁(Discovery台灣專題節目,頁面已被移除,故只能用存檔)、(星島環球網)、(中國新聞網)。由於「珍珠港事件」得到傳媒使用來描述這一事件,而「偷襲珍珠港」則較常用於「日本偷襲珍珠港」的句子。既然已有一個專有名詞,怎麼不用呢?故希望條目能移回「珍珠港事件」。—Altt311 (留言) 2008年7月21日 (一) 05:34 (UTC)
- 其實也不用「希望」,user:Iokseng一早已移動了,不是嗎?YunHuBuXi 2008年7月21日 (一) 06:28 (UTC)
- 廢話,S19991002你每天移動十幾個頁面,又有誰關注過你的移動是否恰當?這次爭論根本維基社群上就沒有人注意到,「只有」我一個人不認同也是正常的(幸好後來又多了一兩個),但是好像也只有你一個人贊同自己的看法而已,在這種只有三兩個人的討論中,你那句話實在不成理由。—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7月21日 (一) 15:53 (UTC)
完成
2008年7月15日
我又一次移動錯誤。請一同刪除重定向頁面里奇蒙 (不列顛哥倫比亞省),列治文專指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的Richmond。—Quarty 2008年7月15日 (二) 02:15 (UTC)
- 完成。待連結修改後再刪除重定向。—RalfX(議) 2008年7月15日 (二) 06:58 (UTC)
2008年7月16日
與其他台灣歷史條目的格式才會相同﹝台灣文化史、台灣經濟史、台灣軍事史、台灣棒球史等等﹞。--Jerrch (留言) 2008年7月16日 (三) 01:32 (UTC)
2008年7月17日
有耳非文為藝名--~Jacky~ (留言) 2008年7月17日 (四) 08:17 (UTC)
- 完成
同上--~Jacky~ (留言) 2008年7月17日 (四) 08:31 (UTC) 完成
後者比前者常見--~Jacky~ (留言) 2008年7月17日 (四) 08:13 (UTC)
- 兩者皆很常見,故應遵重原創條目者。--ffaarr (talk) 2008年8月1日 (五) 11:36 (UTC)
同上--~Jacky~ (留言) 2008年7月17日 (四) 08:26 (UTC)
- (-)反對非漢語化名。--voidvector (留言) 2008年7月23日 (三) 17:14 (UTC)
同上--~Jacky~ (留言) 2008年7月17日 (四) 08:31 (UTC)
- (-)反對非漢語化名。--voidvector (留言) 2008年7月23日 (三) 17:14 (UTC)
2008年7月18日
1、前者為原創名稱,後者遠較常用;2、原作者使用後者—Quarty 2008年7月18日 (五) 10:44 (UTC)
- (-)反對--前者較常用--~Jacky~ (留言) 2008年7月18日 (五) 13:34 (UTC)
- (!)意見,我不知道哪個名稱較為正確,但需考慮大陸與台灣史學界的用詞分野。—hose'neru
(Talk) 2008年7月21日 (一) 17:02 (UTC)
- 地區用詞問題應用noteTA解決。—Quarty 2008年7月28日 (一) 12:10 (UTC)
- 請先證明第一個確實是台灣譯名而不是原創研究。--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7月30日 (三) 04:22 (UTC)
- 地區用詞問題應用noteTA解決。—Quarty 2008年7月28日 (一) 12:10 (UTC)
2008年7月19日
現時的條目名稱的括號內消歧義很不規范,陳永華的主要身份是作曲家,而並非一個屬於獎項類的傑青,況且即使陳先生已過知天命之年而為「傑出青年」實在不妥。—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7月19日 (六) 18:39 (UTC)
2008年7月20日
- 英特爾開發者論壇 → 英特爾信息技術峰會 —(討論)— 本條目應為「英特爾信息技術峰會」,請參見www.prcidf.com.cn。 —Ryan (留言) 2008年7月20日 (日) 07:24 (UTC)
- 「Intel Developer Forum」,譯名問題請用noteTA轉換。—RalfX(議) 2008年7月28日 (一) 17:53 (UTC)
2008年7月21日
無需註明「市」。其他語文版本也只是簡簡單單的「Birmingham」,沒有用「City of Birmingham」。YunHuBuXi 2008年7月21日 (一) 05:05 (UTC)
- {{}}--有伯明罕足球會--~Jacky~ (留言) 2008年7月28日 (一) 05:32 (UTC)
- (:)回應:建立伯明罕 (消歧義)後,伯明罕足球會可以在該頁面找到。YunHuBuXi 2008年8月3日 (日) 07:24 (UTC)
- (+)支持—Quarty 2008年7月28日 (一) 12:07 (UTC)
- (+)支持—Iokseng(對話) 2008年8月11日 (一) 14:35 (UTC)
按照命名常規,都是原著採用主條目名稱,不用加上括號消歧義。—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7月21日 (一) 06:30 (UTC)
- 完成。可能是因為平等消歧義寫在主題目消歧義的上面,所以使得後者比較少人使用。(笑)—RalfX(議) 2008年7月21日 (一) 15:49 (UTC)
2008年7月23日
市場行銷不光是一個學科,也是一個行業。 --voidvector (留言) 2008年7月23日 (三) 20:07 (UTC)
「網際網路服務提供商」是中文裡最明顯的翻譯,也是最常見的翻譯。「網際網路」是大陸一些組織音譯的翻譯,但是沒有被社會接受。(又見Talk:網際網路#.E6.8A.95.E7.A5.A8.E5.90.A7)--voidvector (留言) 2008年7月23日 (三) 16:54 (UTC)
- 完成-已移動至網際網路服務提供者。--Gakmo (Talk) 2008年8月5日 (二) 16:39 (UTC)
中文的「宣傳」有多種意思。可以指政治、商業、宗教、覺知。條目只覆蓋政治宣傳。移動後應把宣傳改為消歧義。--voidvector (留言) 2008年7月23日 (三) 19:59 (UTC)
- 該目標頁面不存在,毋須藉助管理權限即可移動。—RalfX(議) 2008年7月25日 (五) 03:03 (UTC)
2008年7月24日
- 台北101 → TAIPEI 101 —(討論)— 在中文中,英文名稱使用頻率確實略多於中文。中文名稱僅能代表台北,無法像英文一樣同時翻譯出六大特質之涵義並兼顧台北之意義。 —Edctw (留言) 2008年7月24日 (四) 19:39 (UTC)
- (-)反對—Jacky~TALK 2008年11月4日 (二) 10:40 (UTC)
- (-)反對Google搜尋結果"台北101"和"TAIPEI 101",在繁體中文下是518,000 VS 183,000,簡體中文下是214,000 VS 9,930,全網結果是869,000 VS 736,000,很明顯中文世界裡"台北101"遠勝—晨之暉 (留言) 2008年11月16日 (日) 02:09 (UTC)
- 未有共識,未能完成--Gakmo (Talk) 2008年11月29日 (六) 19:10 (UTC)
2008年7月30日
中華民國總統只有在行憲後才有,行憲前的叫中華民國大總統,沒有歧義—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7月30日 (三) 03:50 (UTC)
2008年7月31日
如英文版維基「A diacritic, also called a diacritic or diacritical mark, point, or sign, is a small sign added to a letter to alter pronunciation or to distinguish between similar words.」和中文版維基「變音符號指的是指添加在字母上面的符號,以更改字母的發音或者以區分拼寫相似詞語。」所述,diacritic並不只是改變發音之用,還有區分同樣拼寫但意思不同的字詞之用,如法語的où和ou(這兩者都是發/u/音,但意思和用法完全不同),因此條目以「附加符號」此譯名為主才恰當。且在語音學的教程裡所談到國際音標(IPA)的diacritics 其對應的學術中文譯名也是使用「附加符號」為廣。為避免此條目的擅自移動,引起一些爭議,故於此提出移動申請和意見。—Myfuns (留言) 2008年7月31日 (四)
- 沒收到反對意見,已移動 完成 -✉Hello World! 2008年10月20日 (一) 09:09 (UTC)
- 哈巴羅夫斯克 → 伯力,理由同海參崴、海蘭泡等,只要加入地區轉換即可,原始條目還是用漢語原稱比較好。——顧心陽¤★ 2008年7月31日 (四) 21:30 (UTC)
- (-)反對,名從主人,而且前者較常用。—Quarty 2008年8月3日 (日) 12:35 (UTC)
- (+)支持:伯力是中文名,哈巴羅夫斯克是俄文名。—Hargau (留言) 2008年8月4日 (一) 17:36 (UTC)
- (-)反對,現在大陸地圖冊都是用俄語名字,而中文名字只是夾注在括號里。--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8月20日 (三) 02:49 (UTC)
2008年8月1日
地質時代表
- 地質時代表 → 地質年代:整篇文章都是「地質年代」,而且中文習慣說地質年代而不是地質時代,故應移動到「地質年代」。—KeepOpera (留言) 2008年8月1日 (五) 07:23 (UTC)
2008年8月4日
- 完成
2008年8月5日
2008年8月7日
- 瑪姬 → 張卓賢,內容相同,前者較早創立,但只是後者使用的藝名,故應以此方式移動來解決相同內容的問題—Altt311 (留言) 2008年8月7日 (四) 18:33 (UTC)
- 完成,謝謝妙詩人幫忙刪除張卓賢的原有內容—Altt311 (留言) 2008年8月7日 (四) 18:57 (UTC)
2008年8月9日
2008年8月10日
無論用哪個搜尋器、哪份學術文獻,蓋亞的常用度比「盖娅」高很多。參考:"盖娅" = 31,700,"蓋亞" = 3,990,000。YunHuBuXi 2008年8月10日 (日) 12:14 (UTC)
所有關於香港火災的條目都用大火,只有嘉利大廈火災用了火災。 九巴296M線(登車)(查閱路線圖) 2008年8月10日 (日) 15:32 (UTC)
根據頁面歷史而移回原名,回退用戶未取得共識的移動。因此,這次移動不需經過討論才執行,反而是保留現名(不移動)才需經過討論取得新共識-Nthgd 2008年8月10日 (日) 16:27 (UTC)
2008年8月11日
按照先到先得原則,應該移動到最先使用的譯名。—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11日 (一) 09:34 (UTC)
- 荷西·蘇沙才是正確的譯名,「何西」只是筆誤。—hose'neru(Talk) 2008年8月15日 (五) 14:34 (UTC)
- 現在使用的是「祖些」,那顯然更加不正確。—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15日 (五) 19:56 (UTC)
- 上網搜索過發現此球員亦有「祖些·蘇沙」的譯法[3][4]。而且其實原作者User:JackyCheung是本來就是用祖些·蘇沙的。—hose'neru(Talk) 2008年8月16日 (六) 06:41 (UTC)
- 原作者最早使用的是「何西」,見連結,所以請求移動回第一個出現的合適譯名,遵守先到先得原則。—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16日 (六) 06:43 (UTC)
- 請參見該條目在2008年8月10日 (日) 21:54的移動 (何塞·索薩通過重定向移動到祖些·蘇沙: 請尊重原創者),原創者User:JackyCheung決定了用「祖些·蘇沙」。—hose'neru(Talk) 2008年8月17日 (日) 08:36 (UTC)
- 開玩笑吧。原作者第一個選用的名字才有資格先到先得,又不是說原作者建立了第一個名字,過了幾天幾個月幾年心血來潮又可以改成別的。條目又不是私人財產。如果原作者放棄使用第一個先到先得的名字,則應該移動到第二個出現的合法譯名,而不是任何一個原作者現在希望的譯名。—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17日 (日) 09:04 (UTC)
- 這是因為「何西·蘇沙」不正確,應為「荷西·蘇沙」,原作者後來改用「祖些·蘇沙」。哪有用「先到先得」把條目移回一個錯的譯名的道理?—hose'neru(Talk) 2008年8月17日 (日) 14:02 (UTC)
- 先到先得只適用正確的譯名。如果「何西」是錯誤的,則沒有資格先到先得。按照先到先得標準,應該移動到第二個出現的正確譯名。既然如此,請求移動到何塞·索薩。—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17日 (日) 14:10 (UTC)
- 同意。現在修正該球員相關模板。—hose'neru(Talk) 2008年8月18日 (一) 08:54 (UTC)
- 多謝了。—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18日 (一) 08:57 (UTC)
- 這樣很不公平,我原來的意思是荷西·蘇沙,所以要求反對並尊重原創者—Jacky~奧運狂迷之中國加油衝擊50金 (留言) 2008年8月21日 (四) 13:54 (UTC)—
- 用錯字占據條目名就很公平嗎?自己寫錯字,還振振有詞要別人尊重這個那個。你要移動回「荷西·蘇沙」,我並不堅持反對,但是請記住這是你寫錯字在先,不是你的權力,而是他人的寬容,也不要鑽什麼空子移動到其它地區更加難以理解的「祖些」。還有很重要的一點維基條目不是個人財產,並不是說你建立了一個以後什麼都要聽你的,想幹嗎就幹嗎。—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1日 (四) 14:21 (UTC)
- 這樣很不公平,我原來的意思是荷西·蘇沙,所以要求反對並尊重原創者—Jacky~奧運狂迷之中國加油衝擊50金 (留言) 2008年8月21日 (四) 13:54 (UTC)—
- 多謝了。—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18日 (一) 08:57 (UTC)
- 同意。現在修正該球員相關模板。—hose'neru(Talk) 2008年8月18日 (一) 08:54 (UTC)
- 先到先得只適用正確的譯名。如果「何西」是錯誤的,則沒有資格先到先得。按照先到先得標準,應該移動到第二個出現的正確譯名。既然如此,請求移動到何塞·索薩。—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17日 (日) 14:10 (UTC)
- 這是因為「何西·蘇沙」不正確,應為「荷西·蘇沙」,原作者後來改用「祖些·蘇沙」。哪有用「先到先得」把條目移回一個錯的譯名的道理?—hose'neru(Talk) 2008年8月17日 (日) 14:02 (UTC)
- 開玩笑吧。原作者第一個選用的名字才有資格先到先得,又不是說原作者建立了第一個名字,過了幾天幾個月幾年心血來潮又可以改成別的。條目又不是私人財產。如果原作者放棄使用第一個先到先得的名字,則應該移動到第二個出現的合法譯名,而不是任何一個原作者現在希望的譯名。—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17日 (日) 09:04 (UTC)
- 請參見該條目在2008年8月10日 (日) 21:54的移動 (何塞·索薩通過重定向移動到祖些·蘇沙: 請尊重原創者),原創者User:JackyCheung決定了用「祖些·蘇沙」。—hose'neru(Talk) 2008年8月17日 (日) 08:36 (UTC)
- 原作者最早使用的是「何西」,見連結,所以請求移動回第一個出現的合適譯名,遵守先到先得原則。—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16日 (六) 06:43 (UTC)
- 上網搜索過發現此球員亦有「祖些·蘇沙」的譯法[3][4]。而且其實原作者User:JackyCheung是本來就是用祖些·蘇沙的。—hose'neru(Talk) 2008年8月16日 (六) 06:41 (UTC)
- 現在使用的是「祖些」,那顯然更加不正確。—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15日 (五) 19:56 (UTC)
該主體譯名出現按時間先後順序如下:(1)何西·蘇沙 (2)何塞·索薩 (3)祖些·蘇沙 (4)荷西·蘇沙。現在既然共識以及原作者都承認(1)是錯誤的譯名,則很顯然沒有先到先得的資格。請原作者JackyCheung注意,維基條目不是你的個人財產,並不是你過了一段時間突然想移動到(3)移動到(4)就可以的,(2)在(3)(4)之前。我已經說了,你要移動到(4)我可以默認,但是絕不是趾高氣昂好像自己還占著理,質疑先到先得在此的應用。你要說理,那我就陪你說到底。用錯誤譯名還要叫囂先到先得,真以為維基是占山為王的行當呢。—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2日 (五) 06:52 (UTC)
埃爾溫·薛丁格是條目最初的名稱,並且 Google 搜尋的結果也最多。—Iokseng(對話) 2008年8月11日 (一) 16:08 (UTC)
2008年8月13日
愛爾蘭國旗是正式名稱,連英語都是Flag of Ireland而非Flag of the Republic of Ireland。畢竟叫愛爾蘭的國家只有一個。——顧心陽¤★ 2008年8月13日 (三) 17:58 (UTC)
2008年8月14日
幽靈戀人
- 幽靈戀人/temp → 幽靈戀人 —(討論)— 之前被提交侵權,雖然重寫了,可是在該條目的編輯歷史中還是保留著侵權內容,因此把該條目的現存內容複製到臨時子頁面,現在請求把該條目字子頁面移到原頁面來把編輯歷史中的侵權內容刪除,麻煩了 — ↑金☆肅↓ =Δ= →對我喊話←=w=↓走過的路↑§紀念那位†§ 2008年8月14日 (四) 05:31 (UTC)
2008年8月15日
首先,條目名稱不符合規定。另外,考文垂的主條目應是英國城市,其後所有的「考文垂」都是源於該城(如美國的城市、前英國殖民地名稱為「考文垂」的地方或人物)因有用戶把「考文垂」的內容移至「考文垂(城市)」,再把考文垂改成與「考文垂 (消歧義)」一樣的消歧義頁。因此應把「考文垂(城市)」移回「考文垂」。—hose'neru(Talk) 2008年8月15日 (五) 14:41 (UTC)
正式名稱沒有「北京」二字,而且世界上沒有第二個國家體育場 或國家游泳中心,不用消歧義,類似國家體育館。——顧心陽¤★ 2008年8月15日 (五) 15:44 (UTC)
條目被人以手工粘貼方式轉移內容,因為其後又有人作出大幅修改,無法自行移回,現請求合併條目歷史,最終條目名稱應為福田口岸站。謝謝!—Baycrest (作客) 2008年8月15日 (五) 18:14 (UTC)
2008年8月16日
請優先使用中文標題—時勢造英雄 (留言) 2008年8月16日 (六) 05:31 (UTC)
2008年8月17日
木魚石/temp→木魚石 原編輯已經重新修改,驗證後並無侵權。請管理員進行合併修改!—Alexbear (留言) 2008年8月17日 (日) 10:04 (UTC)
- 請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對應位置留言,由那邊處理。—RalfX(議) 2008年8月17日 (日) 10:10 (UTC)
2008年8月18日
兩個都是同一個物種,請把內容結合。—Johnleung2000s 2008年8月18日 (一) 10:10 (UTC)
2008年8月20日
衛拉特語是中國和蒙古國對這語言的稱呼,卡爾梅克語是俄羅斯的稱呼。而中國和蒙古國的使用者人數合計,多於俄羅斯的使用者人數。順帶一提,俄羅斯聯邦卡爾梅克共和國是位於高加索地區,距車臣不遠,那裡的人是從別處移居過去的,故卡爾梅克語其實是後起的名字。故此徵求意見,將之移動至衛拉特語。--✉Hello World! 2008年8月20日 (三) 16:42 (UTC)
2008年8月22日
(討論)— 疑是創建時名稱打錯,見[5] — ↑金☆肅↓ =Δ= →對我喊話←=w=↓走過的路↑§紀念那位†§ 2008年8月22日 (五) 05:06 (UTC)
王皓 (桌球運動員) → 王皓
移回原條目名稱,改為主條目消歧義,同時避免剪貼。—Iokseng(對話) 2008年8月22日 (五) 17:30 (UTC)
2008年8月23日
黑幫
- 童黨 → 黑幫 —(討論)— 黑幫是中文裡「gang」的常見翻譯。如:「Gangs of New York」譯成「紐約黑幫」,「street gang」譯成「街頭黑幫」。 實際的來說,文革時的黑幫 (文革)與現在社會中的「街頭黑幫」沒有很大的區別,只是當時社會環境造成黑幫的普遍。
- 黑幫 → 黑幫 (消歧義) —(討論)— 為了以上。
--voidvector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2:26 (UTC)
2008年8月24日
- 根據我和阿文的共識(參見Talk:李彥 (藝人)),李彥 (藝人)轉移回李言。—Iflwlou [ M { 2008年8月24日 (日) 14:43 (UTC)
2008年8月25日
薩爾 → 薩爾州 —(討論)— 移動後可避免消歧義頁面的產生,並將「薩爾」條目用於魔獸中的人物薩爾 (Thrall)。目前一些魔獸類的條目中的「薩爾」連結到了薩爾州,或者無法連結。如果不移動,恐怕需要建立消歧義頁面來區別。在消歧義幫助中我看到「其實我們應該要避免編寫消歧義頁」,出於這個思路,我認為採取移動的措施更好些。 —幽谷隱者 (留言) 2008年8月25日 (一) 08:41 (UTC)
- 薩爾用作地名較用作魔獸人物普及,建議Thrall使用薩爾 (魔獸世界)。--Gakmo (Talk) 2008年8月28日 (四) 16:20 (UTC)
- 想了想,覺得你說的有道理。更何況其他被翻譯為「薩爾」的事物也是有可能的。這樣說的話,這個消歧義頁也就難免了。我先建個薩爾 (魔獸)條目吧,warcraft 和 wow 中的薩爾是一個角色,統一為(魔獸)好了。—幽谷隱者 (留言) 2008年8月29日 (五) 06:07 (UTC)
- 很詳盡的條目!--Gakmo (Talk) 2008年9月3日 (三) 17:54 (UTC)
- 想了想,覺得你說的有道理。更何況其他被翻譯為「薩爾」的事物也是有可能的。這樣說的話,這個消歧義頁也就難免了。我先建個薩爾 (魔獸)條目吧,warcraft 和 wow 中的薩爾是一個角色,統一為(魔獸)好了。—幽谷隱者 (留言) 2008年8月29日 (五) 06:07 (UTC)
2008年8月27日
- 由於與User:Msuker同時移動條目名稱,出現錯誤,不能再移動。與原作者User:Msuker商量後認為用全名較穩妥。—hose'neru(Talk) 2008年8月27日 (三) 16:31 (UTC)
- (-)反對,見User_talk:Msuker#RE--—Jacky~恭喜中國衝擊50金成功 (留言) 2008年8月28日 (四) 07:12 (UTC)
- 你反對沒有明顯理由啊。全名極長並不是充分理由,葡萄牙系球員全名長的很多,諸如Anderson。還有請注意 Joao 和 Jo 的區別,Joao並不是這位球員的正確簡稱。—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8日 (四) 07:17 (UTC)
球員姓名 (中): 祖奧 球員姓名 (英): Jo
所屬球會: 莫斯科中央陸軍 位置: 前鋒
出生日期: 1987年3月20日 國籍: 巴西
身高: 188cm 加盟日期: 2006年1月1日
前度球會:
曾效力球會: 哥連泰斯
轉會費: 不詳
見明報足球網站
討論完畢—Jacky~恭喜中國衝擊50金成功 (留言) 2008年8月28日 (四) 07:17 (UTC)
- 同一頁面:「主頁 > 資料庫 > 英格蘭超級足球聯賽 > 莫斯科中央陸軍 > 球員名單 > 祖奧」—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8日 (四) 07:22 (UTC)
Jo 祖奧
球會︰ 曼城 (Manchester City)
球衣號碼︰ 14
位置︰ 前鋒
國籍︰ 巴西
2008 - 2009 球季出場紀錄︰
祖奧本季從未上陣及沒有在任何賽事列為後備。
註解︰
ST - Y-正選 / N-後備
GL - 入球
YC - 黃牌
RC - 紅牌
Min. - 上陣時間 (分鐘)
討論再次完畢—Jacky~恭喜中國衝擊50金成功 (留言) 2008年8月28日 (四) 07:24 (UTC)
明報是香港公信力最高的報紙之一、U-SOCCER是香港著名的足球網頁—Jacky~恭喜中國衝擊50金成功 (留言) 2008年8月28日 (四) 07:29 (UTC)
所以明報把莫斯科中央陸軍算在英超,U-Soccer把若算在「車路士」。笑死我了,原來香港球迷都是這麼艱苦的啊。—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8日 (四) 08:22 (UTC)
- 球會︰ 曼城 (Manchester City)
若果你還是逃避現實,我沒話可說,只希望hoseneru能改變初衷—Jacky~恭喜中國衝擊50金成功 (留言) 2008年8月28日 (四) 09:01 (UTC)
- 我逃避什麼現實,現實是祖奧根本沒有成為條目的資格,第一是因為先到先得,第二是因為這是一個再普通不過的葡萄牙名字。還有一個現實,是意外發現的,就是香港方面的足球資料之零亂,自己去看看該條目討論頁我找到的相關來源吧,根本不會如此冬瓜茄子夾纏不清。—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8日 (四) 09:35 (UTC)
- 對,香港的足球資料是頗凌亂的,明報已算是很有公信力的,但明報的資料更新很慢;U-soccer則像私人性質的興趣型網站,同樣更新資料未必及時和準確(之前我在足球noteTA所收集的三地譯名,應算是最齊全的:p)。同意Msuker,衡量先到先得與準確性後,支持用回全名。—hose'neru(Talk) 2008年8月28日 (四) 13:31 (UTC)
- 我逃避什麼現實,現實是祖奧根本沒有成為條目的資格,第一是因為先到先得,第二是因為這是一個再普通不過的葡萄牙名字。還有一個現實,是意外發現的,就是香港方面的足球資料之零亂,自己去看看該條目討論頁我找到的相關來源吧,根本不會如此冬瓜茄子夾纏不清。—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8日 (四) 09:35 (UTC)
經過共識,決定移回「彼得·希活」。—Jacky~恭喜中國衝擊50金成功 (留言) 2008年8月28日 (四) 09:04 (UTC)
- 完成移動到彼得·希-活--Gakmo (Talk) 2008年9月3日 (三) 18:15 (UTC)
2008年8月30日
鈴蘭為更常見,況且不是每種花的條目名稱都需要加「花」。—KeepOpera (留言) 2008年9月1日 (一) 09:13 (UTC)
2008年9月1日
朝鮮王朝是李氏朝鮮的標準名稱。Aueak (留言) 2008年9月1日 (一) 00:27 (UTC)
2008年9月3日
2008年9月5日
- 恐怖統治 (法國大革命) → 恐怖統治,同時建議恐怖統治 → 恐怖統治 (消歧義)
- User:Webridge
擅自將恐怖統治移動到恐怖統治 (法國大革命),但是引起本人和他激烈的討論和移動戰,見我倆的討論頁(User talk:1j1z2和User talk:Webridge),共識尚未達成,但是根據 1.主條目消歧義原則,沒有其他相同的恐怖統治條目,也不會有第二個命名為恐怖統治的條目,理應回退該移動,不應使用括號消歧義,這是維基一向的慣例;2.最重要的是,User:Webridge作出爭議性移動,並且引起了編輯展、移動戰,應該要回退到爭執之前的版本,以維持版本穩定。—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9月5日 (五) 06:25 (UTC)- User:1j1z2,列出你的申請理由就可以了,雙方都有自己的理由,請不要使用「擅自」等帶主觀傾向性詞語,說得好象是我在破壞一樣。同時,希望管理員在做出決定之前認真看看我的意見,謝謝。—Webridge傳音入密 2008年9月5日 (五) 07:21 (UTC)
- 絕對沒有這個意思,劃去了,我的意思只是爭議性移動應該回退而已。—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9月5日 (五) 07:39 (UTC)
- 完成—J.Wong 2008年9月5日 (五) 16:09 (UTC)
- User:1j1z2,列出你的申請理由就可以了,雙方都有自己的理由,請不要使用「擅自」等帶主觀傾向性詞語,說得好象是我在破壞一樣。同時,希望管理員在做出決定之前認真看看我的意見,謝謝。—Webridge傳音入密 2008年9月5日 (五) 07:21 (UTC)
- User:Webridge
2008年9月6日
改了名字的人,應用新的名字稱呼而不是舊名。Aueak (留言) 2008年9月7日 (日) 22:06 (UTC)
2008年9月11日
- 中港文心車站→G9車站 (台中捷運)、西屯站→G8a車站 (台中捷運)
- 目前的條目名稱非源自官方名稱,均為網友自行捏造。應以目前唯一認可之代號站名,甚至抑或是直接刪除之。--Koika (留言) 2008年9月11日 (四) 21:13 (UTC)
已完成--Gakmo (Talk) 2008年11月29日 (六) 19:25 (UTC)
2008年9月13日
「日耳曼人」是標準且通用的名稱。—Iokseng(對話) 2008年9月13日 (六) 02:55 (UTC)
2008年9月14日
「天后宮」是比較常見的名稱。—Iokseng(對話) 2008年9月14日 (日) 12:55 (UTC)
朝鮮王朝是李氏朝鮮的標準名稱。「朝鮮王朝」在中國是普遍使用的名詞,比「李氏朝鮮」的使用頻率高。這有google的搜索結果為依據。[6][7](朝鮮王朝584,000 查詢結果;李氏朝鮮437,000查詢結果)也有人認為李氏朝鮮具有羞辱性,因此也不應為詞條名稱。Aueak (留言) 2008年9月14日 (日) 16:36 (UTC)
2008年9月15日
巧固球語源「Tchoukball」為該項運動之英文標準名稱,其國際組織亦如此稱呼之。而且,在英語、德語、義大利語、法語版維基皆無 Glauball 之條目及內容,顯然「藍球」名稱並無所本,建議移動後刪除之。—Kolyma (留言) 2008年9月15日 (一) 12:30 (UTC)
剛才發覺兩者已被弄成各自獨立之條目。建議停止移動,待本人將藍球內容合併至巧固球後,會請求刪除藍球。—Kolyma (留言) 2008年9月19日 (五) 09:55 (UTC)已被刪除。Kolyma (留言) 2008年9月22日 (一) 00:18 (UTC)
2008年9月16日
飛盤 (玩具)條目內容已涵蓋飛盤運動與玩具,名稱應改為「飛盤」。而飛盤原為消歧義條目中,飛盤 (電子遊戲用語)已用主從消歧義處理;而不明飛行物一般翻成飛碟或幽浮,罕見「飛盤」之說法,而且該條目本身也沒有提到「飛盤」字樣,應不予考慮。—Kolyma (留言) 2008年9月16日 (二) 04:59 (UTC),現已改用飛盤 (消歧義)處理。—Kolyma (留言) 2008年9月22日 (一) 12:02 (UTC)
2008年9月18日
民工的意思是人民工人,即是等於工人,而不是狹隘地指農民工、更不是指外來募工人員(外來工)。後面這幾類只能是民工的其中一類。民工裏面的消歧義沒有意義,民工多數是沒有知識及技能,所以從事勞力工作,因此城市人當中也有民工,而有知識及技能的「農民工」叫做「技術人員」—時勢造英雄 2008年9月18日 (四) 06:52 (UTC)
- 這兩個名稱、條目有絕對的關係,但是並不是簡單的包容關係。1960年說的民工和1990年說的民工,意義差別很大,而且並不一定能夠準確定義。而農民工是非常清楚的一個身份,可以查戶口本確認。總之,兩個條目應該互相關聯,是否通過合理的編輯進行合併可以考慮,但是絕對不是簡單的移動。—Msuker (留言) 2008年9月22日 (一) 09:31 (UTC)
- 未完成--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2月3日 (三) 12:40 (UTC)
2008年9月21日
根據英語、葡萄牙語和其他主要語言的相應條目,路易斯·伊納西奧·盧拉·達席爾瓦是正確的全名,盧拉·達席爾瓦是錯誤的。—Gneisenau (留言) 2008年9月21日 (日) 04:52 (UTC)
蒲韌與胡繩是同一個人,蒲韌是胡繩的筆名,請求把蒲韌移動到胡繩,以免混亂。—Advisory (留言) 2008年9月21日 (日) 15:45 (UTC)
- 熱帶氣旋已升格,但強烈熱帶風暴黑格比現不能移到颱風黑格比,故要求管理員協助移動條目—Altt311 (留言) 2008年9月21日 (日) 05:51 (UTC)
- 處理結果:由於過去已有強烈熱帶風暴黑格比,加上未來不排除可能出現另一個颱風黑格比,因此這兩個名稱均已被重定向到熱帶氣旋黑格比這個消歧義頁。 -- Kevinhksouth (Talk) 2008年9月21日 (日) 11:45 (UTC)
- 嚴正(-)反對此處理結果,未經商討—Jacky~無聊IQ題~哪支西甲球會是假貨? 2008年10月6日 (一) 10:08 (UTC)
- (!)意見:過去的慣例是不論分級一概以消歧義到「颱風XX」的條目,如颱風杰拉華,英文維基也是一樣,如en:Typhoon Halong,因為所謂的熱帶風暴、颱風的分級只是美日氣象機構的分級,口語上在很多地方,這些都統稱為颱風,只要看2008年太平洋颱風季這個名稱就知道了,既然有如此使用者,這樣消歧義應是可行的。而且,實際上,似乎沒有人用「熱帶氣旋XX」這種稱呼,因此建議還是移動到颱風黑格比為宜。未命名 (留言) 2008年9月21日 (日) 14:38 (UTC)
- (!)意見:來個人處理吧,還是本次處理已經結案了?如果是這樣,是不是容許我再開一次?之前講的比較含蓄,現在我直說好了,目前的處理結果是不正確的,先前就有說過,不管依照中文或是英文維基的慣例,都是用「颱風XX」來做消歧義的,移動到「颱風XX」並沒有問題。會造成目前這個情況,是因為某位不太會編輯的用戶吹皺一池春水,隨便建立了錯誤的颱風命名,為了處理掉這些錯誤命名,所以用重定向及消歧義處理,結果因為應當建立的名稱被錯誤命名,導致強烈熱帶風暴黑格比不能移到颱風黑格比這種情形,所以才有人請求管理員移動,其實只要移到颱風黑格比就解決了這個問題,Kevinhksouth兄再移到熱帶氣旋黑格比,脫離原來的編輯模式,並不適當。如果沒有人處理,我就只好再開一次了。未命名 (留言) 2008年9月26日 (五) 13:37 (UTC)
- (+)支持--完全贊成未命名和altt311的說法,Kevinhksouth的解釋令我有點噴...什麼?有兩隊曼聯,不如將曼聯建成消岐義頁?!—Jacky~無聊IQ題~哪支西甲球會是假貨? 2008年10月6日 (一) 10:07 (UTC)
- 對不起,本人其實甚少留意此頁。若非有人通知我,我也不知道移動有爭議。既然頁面名稱有慣例,我絕對支持移回慣例的名稱,並已進行有關移動。我也想提醒各位,除了我之外還有其他管理員,如果大家討論過後認為需要另一次移動,可以請任何管理員執行移動,而不需要一定要由我進行(我之前一直未有被知回移動決定有爭議,所以才沒有留意到這個討論)。 -- Kevinhksouth (Talk) 2008年10月6日 (一) 11:02 (UTC)
- 處理結果:由於過去已有強烈熱帶風暴黑格比,加上未來不排除可能出現另一個颱風黑格比,因此這兩個名稱均已被重定向到熱帶氣旋黑格比這個消歧義頁。 -- Kevinhksouth (Talk) 2008年9月21日 (日) 11:45 (UTC)
2008年9月22日
高麗只是高麗王朝的簡稱。條目名稱應該用全稱。Aueak (留言) 2008年9月22日 (一) 17:12 (UTC)
- (!)意見:其他語言維基都是命名為「高麗」。—Iokseng(留言) 2008年9月26日 (五) 02:40 (UTC)
- 未完成--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2月3日 (三) 12:40 (UTC)
2008年9月24日
隆武帝為常用名稱,古今史書都用此名稱。明紹宗則極為少見。Kleistan (留言) 2008年9月24日 (三) 06:22 (UTC)
補充說明,在google搜尋「明紹宗」,僅得出677項符合的結果,其中不少還是維基、百度的貢獻[8];「隆武帝」則有13300項符合的結果[9]。Kleistan (留言) 2008年9月25日 (四) 02:05 (UTC)
朝鮮王朝是李氏朝鮮的標準名稱。「朝鮮王朝」在中國是普遍使用的名詞,比「李氏朝鮮」的使用頻率高。這有google的搜索結果為依據。[10][11](朝鮮王朝584,000 查詢結果;李氏朝鮮437,000查詢結果)也有人認為李氏朝鮮具有羞辱性,因此也不應為Category名稱。Aueak (留言) 2008年9月24日 (三) 17:31 (UTC)
- 請問這個Category為什麼還沒有移動啊?Aueak (留言) 2008年9月27日 (六) 03:42 (UTC)
- Category是無可能直接移動,而是需要逐條條目更改所屬分類以轉為另一個分類。—J.Wong 2008年9月27日 (六) 03:57 (UTC)
已手動移動完成。-Alberth2-汪汪 2008年12月24日 (三) 02:17 (UTC)
弘光帝為常用名稱,古今史書都用此名稱。明安宗則極為少見。Kleistan (留言) 2008年9月24日 (三) 06:26 (UTC)
補充說明,在google搜尋「明安宗」,僅得出301項符合的結果[12];「弘光帝」則有13900筆[13]。Kleistan (留言) 2008年9月25日 (四) 02:05 (UTC)
2008年9月25日
北京大學醫學部更名為北京醫科大學已經有8年多了,應使用目前的正式名稱作為條目名。Shogunzhu (留言) 2008年9月25日 (四) 04:03 (UTC)
2008年9月26日
合併編輯歷史。—Iokseng(留言) 2008年9月26日 (五) 02:40 (UTC)
合併編輯歷史。—Iokseng(留言) 2008年9月26日 (五) 02:40 (UTC)
2008年9月27日
合併編輯歷史。—Iokseng(留言) 2008年9月27日 (六) 01:51 (UTC)
所謂的「中國維權運動」,只是指發生在中國大陸的民主運動,而並不包括香港、澳門、台灣。將「中國維權運動」作為詞條名,帶有明顯的「大陸中心」色彩。宜改為「中國大陸維權運動」。
(+)贊成:我個人認為這個移動請求的理由還是蠻充分的,怎麼沒人搭理呢?不管是贊同還是反對,都落句話好嗎? ——自由華夏 (留言) 2008年9月29日 (一) 05:37 (UTC)
所謂的「中國民主運動」,只是指發生在中國大陸的民主運動,而並不包括香港、澳門、台灣。將「中國民主運動」作為詞條名,帶有明顯的「大陸中心」色彩。宜改為「中國大陸民主運動」。
(+)贊成:我個人認為這個移動請求的理由還是蠻充分的,怎麼沒人搭理呢?不管是贊同還是反對,都落句話好嗎? ——自由華夏 (留言) 2008年9月29日 (一) 05:37 (UTC)
- (-)反對不涉及兩岸議題上完全可以大膽用中國。--刻意 2008年10月14日 (二) 12:27 (UTC)
- 未完成:停止討論已超過一個月,且未有共識,此外,移動已被回退。-Alberth2-汪汪 2008年12月24日 (三) 02:19 (UTC)
2008年9月28日
合併編輯歷史。—Iokseng(留言) 2008年9月28日 (日) 03:05 (UTC)
- 未完成:停止討論已超過一個月,且未有共識。-Alberth2-汪汪 2008年12月24日 (三) 02:2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