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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台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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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台縣是中國舊名,在山東省濟南市境內。

始建於隋朝,宋省,金復置,清朝屬山東武定府,後屬山東濟南道。清朝咸豐黃河大改道之後,該縣縣城孤懸在黃河北岸,已無法治理縣境。

1947年,中華民國內政部編撰的《中華民國行政區域簡表》中,蒲台縣為6等縣,縣域面積約為478.00平方公里,人口121731人[1]:121。1956年3月,蒲台縣併入博興縣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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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華民國內政部(編). 16.山東省. 《中華民國行政區域簡表》. 中國·上海市: 商務印書館. 1947 [2024-12-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28) (繁體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