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移動請求/2009年1到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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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翻滾小子 → HiYo衝天跑 —(討論)— 翻滾小子是HiYo衝天跑的前稱。已曾在#2008年12月23日移動,但又被撒回[1]。—ACM 2009年1月1日 (四) 08:45 (UTC)
- 完成:同時已至User talk:JackyCheung告知移動原因。—Alberth2-汪汪 2009年1月1日 (四) 13:43 (UTC)
作為周朝其中一個赫赫有名的諸侯國,絕對比明朝的一個官員的知名度和重要性大得多。—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9年1月1日 (四) 16:15 (UTC)
- (+)支持況且另一個還不存在。--刻意 2009年1月3日 (六) 20:08 (UTC)
最常見的名字。--刻意 2009年1月3日 (六) 20:08 (UTC)
該條目原本是在洋姜,後來被user:Ws227與 IP 用戶合作手動移到洋薑。作為本條目的主要撰寫者,請求回復原狀。--刻意 2009年1月4日 (日) 00:45 (UTC)
- (!)意見,用「姜」字不能在自動轉換成繁體的「薑」字,這也許是出於便於維護的目的。—hose'neru(Talk) 2009年1月4日 (日) 09:22 (UTC)
- 或許也可以考慮使用人工轉換標題與全文人工轉換來解決。-Alberth2-汪汪 2009年1月4日 (日) 10:18 (UTC)
- 這是解決此條目的繁簡轉換的最簡便方法,何必多此一舉多加模板?—hose'neru(Talk) 2009年1月4日 (日) 11:06 (UTC)
- 這不是多此一舉,而是維基百科繁簡共存的基本原則。--刻意 2009年1月5日 (一) 04:41 (UTC)
- 又是「幹女兒」的情況,簡化字一字多義做成無法做成轉換。我認為除非繁簡之間用詞有重大差別,如譯成、不同用語習慣等,才應使用noteta模板。現在的處理方法能夠好好地利用系統的繁簡轉換功能。—hose'neru(Talk) 2009年1月5日 (一) 10:44 (UTC)
- 或許也可以考慮使用人工轉換標題與全文人工轉換來解決。-Alberth2-汪汪 2009年1月4日 (日) 10:18 (UTC)
- 先到先得,毋庸多言。從來沒有這樣的指導方針。--刻意 2009年1月6日 (二) 14:34 (UTC)
- 完成-Alberth2-汪汪 2009年1月9日 (五) 01:35 (UTC)
錯誤移動,請求移回全稱。—Clithering(MMIX) 2009年1月4日 (日) 08:59 (UTC)
- 完成:但仍然建議可以參考Wikipedia:命名常規,改使用霍雷肖·納爾遜或是霍雷肖·納爾遜 (第一代納爾遜子爵);中文維基使用的名稱不一定要完全依照英文維基。-Alberth2-汪汪 2009年1月4日 (日) 10:26 (UTC)
俱樂部從未改名,海昌只是冠名了一線隊,中國足球常見的情況。—Msuker (留言) 2009年1月4日 (日) 15:56 (UTC)
一大堆目錄
有哪位管理員有空的話,可否幫忙處理一下這堆累積經年的繁簡混雜目錄。-✉Hello World! 2009年1月5日 (一) 18:3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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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到中文譯名阿達馬矩陣,已經存在無法移動。--刻意 2009年1月10日 (六) 01:54 (UTC)
目前不存在「將軍」條目,應移動回原條目名稱,採平等消歧義。—Iokseng(留言) 2009年1月11日 (日) 05:25 (UTC)
理由在Talk:魏滅漢之戰詳述,最近的一次移動違背維基使用最常用名稱和非原創研究的原則。—Msuker (留言) 2009年1月11日 (日) 10:04 (UTC)
按照先到先得判定,移動到較早出現的常見譯名。—Msuker (留言) 2009年1月11日 (日) 10:07 (UTC)
合併編輯歷史。—Iokseng(留言) 2009年1月11日 (日) 11:58 (UTC)
(討論)—用簡體字更為政治正確。—UU (留言) 2009年1月12日 (一) 12:27 (UTC)
- (-)反對這種做法不符合維基百科的政治正確。--刻意 2009年1月14日 (三) 01:05 (UTC)
- 未完成:在維基百科中確實不需特別在意名稱使用的是繁體字還是簡體字,且在頁面建立之初已是使用現在名稱,因此不須在特地移動至簡體字。—Alberth2-汪汪 2009年1月17日 (六) 12:43 (UTC)
不知道港台的情形, 在大陸的標準譯法是"言語行為理論", 因為"Speech"(而非language, linguistic)譯為"言語"比較準確. 用Google搜索: 約有14,200項符合"言語行為理論"的查詢結果; 約有146項符合"語言行為理論"的查詢結果. 五毛 (留言) 2009年1月12日 (一) 19:01 (UTC)
- 完成,move to 言語行為理論.—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1月14日 (三) 03:47 (UTC)
此君的姓是「勒熱納·狄利克雷」,法國/德國人,各版本只有 Johann Peter Gustav Lejeune Dirichlet 或 Peter Gustav Lejeune Dirichlet 兩種寫法。--刻意 2009年1月14日 (三) 01:53 (UTC)
- 不過這個名字太長了,至少要包括完整的姓。也不知道那個稱呼才是正確的,較短的選擇是移到姓勒熱納·狄利克雷。--刻意 2009年1月15日 (四) 03:25 (UTC)
- 完成:由於無明確之新建議,因此還是移動至約翰·彼得·古斯塔夫·勒熱納·狄利克。-Alberth2-汪汪 2009年1月19日 (一) 02:04 (UTC)
鄭國是周朝一個很具有影響力的諸侯國,其知名度也大於其它意思很多,建議作為主條目。—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9年1月14日 (三) 07:16 (UTC)
NFL球隊的中文名稱都是意譯而不是音譯,只有田納西的條目名稱還保留着音譯,並不準確,何況條目內容也已經選擇了意譯,所以請求移動。——yunner ~找我算賬~ 2009年1月14日 (三) 15:12 (UTC)
Talk:佛郎機炮:修正筆誤,通常在古書上都寫「朗」。— 光輝十月 (留言) 2009年1月15日 (四) 04:11 (UTC)
按照法語都應該是「瑪麗」而非「瑪麗婭」或「瑪麗亞」,如果按照波蘭語也應該是「瑪麗婭·斯克洛多夫斯卡-居里」,現在的命名不倫不類。——顧心陽¤★ 2009年1月15日 (四) 07:19 (UTC)
很早之前,我在Live CD的討論頁和別的用戶討論過後已將這一條目的主要入口移動到自生系統,今天看的時候,竟然又被移動回Live CD,更有甚的是,把原來我們辛辛苦苦寫的討論全刪除了。原來寫了很多,主要歸納一下就是,第一,中文維基條目名稱儘量用中文,第二,Live CD的命名沒有代表性,Live CD之外還有live floppy,live USB flash drive,live ZIP-disc,live DVD,live Blue Ray Disc,以後還有什麼新介質都不可預知,第三,與自生系統的命名相關的概念有虛擬機的寄生系統(Guest OS),宿主系統(Host OS)等,自生系統並不是亂叫的。再補充一點,德語維基的對應條目叫做Live System,自生系統與之對應是很自然,很科學的。 --Ubuntu (留言) 2009年1月16日 (五) 04:32 (UTC)
- 原自生系統是在 2008年11月14日 (五) 14:44被其他用戶以不正常的剪貼方式移動至Live CD,而當初的討論頁面也因此被留在Talk:自生系統之中;我已合併Live CD與自生系統的編輯歷史,並暫時將名稱回復到自生系統。至於LiveCD與自生系統的合併,建議可以至Wikipedia:重複條目提出。-Alberth2-汪汪 2009年1月16日 (五) 04:57 (UTC)
上海軌道交通1號線有編輯歷史,無法以一般方法移動。謝謝!—Baycrest (作客) 2009年1月16日 (五) 17:31 (UTC)
- 完成:已被以剪貼方式移動,頁面歷史的已合併完成。-Alberth2-汪汪 2009年1月17日 (六) 01:32 (UTC)
真是太意外了,這個常用的德文名字也會翻譯錯?——顧心陽¤★ 2009年1月17日 (六) 11:07 (UTC)
- (+)支持。實際上這種問題在維基上多了去了,尤其是譯名規範化運動開時前的老條目,原創譯名比比皆是。--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9年1月21日 (三) 02:11 (UTC)
"中國歷代進貢國一覽"表達意思含糊. Elknz (留言) 2009年1月17日 (六) 16:26 (UTC)
- (-)反對。在你把這個條目里更嚴重的問題解決前,請勿轉移視線。--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9年1月20日 (二) 11:07 (UTC)
- 目前仍無共識,暫不移動;請有興趣者踴躍在該條目之討論頁中繼續討論。-Alberth2-汪汪 2009年1月22日 (四) 01:52 (UTC)
- 未完成:無共識,且已停止討論超過一周。-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19日 (四) 01:16 (UTC)
禾達·馬天尼斯為最先建立的條目,應使用移動而非剪貼條目內容另開新條目,以保留編輯歷史。
—hose'neru(Talk) 2009年1月17日 (六) 18:16 (UTC)
- 完成:頁面歷史已合併至沃爾特·馬丁內斯。—Alberth2-汪汪 2009年1月18日 (日) 00:29 (UTC)
移動回正式名稱。—Iokseng(留言) 2009年1月18日 (日) 09:09 (UTC)
- 討論: 目前台灣之基金會條目多數都未加上法人狀態,因此建議移動名稱,讓其一致。 -Alberth2-汪汪 2009年1月19日 (一) 01:49 (UTC)
- ( ✓ )同意問題應該跟公司條目命名一樣,移動後應在條目內容(主題粗體,其後可略為「董氏基金會」)註明為「財團法人董氏基金會」—Altt311 (留言) 2009年1月20日 (二) 05:31 (UTC)
- 貝拉克是中國大陸官方的說法,可以看新聞,巴拉克不是。——顧心陽¤★ 2009年1月19日 (一) 03:46 (UTC)
- 維基條目內容不是以大陸官方說法為準, 而應採用最普遍用法。—Munford (留言) 2009年1月20日 (二) 17:39 (UTC)
- 最普遍用法也應該是貝拉克而非巴拉克。——顧心陽¤★ 2009年1月21日 (三) 01:59 (UTC)
- (:)回應:算了,我收回我的話,因為我看了美國駐華大使館網站,他們也用的是巴拉克,看來還要等一陣子再說,現在先別移動了。——顧心陽¤★ 2009年1月21日 (三) 02:08 (UTC)
- 最普遍用法也應該是貝拉克而非巴拉克。——顧心陽¤★ 2009年1月21日 (三) 01:59 (UTC)
- 維基條目內容不是以大陸官方說法為準, 而應採用最普遍用法。—Munford (留言) 2009年1月20日 (二) 17:39 (UTC)
- 給個鏈接佐證一下,確實應該以美國國務院的官方稱謂為準。——yunner ~找我算賬~ 2009年1月23日 (五) 17:53 (UTC)
- 未完成:提議者撤回請求。-Alberth2-汪汪 2009年1月24日 (六) 01:57 (UTC)
- Talk:瓊文區:{用瓊語一詞更容易理解些,瓊文區這個名詞不常用。} — Qiongshan (留言) 2009年1月19日 (一) 12:31 (UTC)
- Talk: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經查,其官方標準全稱里應冠國名。無法移動,請合併} —Miffy bunny (留言) 2009年1月19日 (一) 13:13 (UTC)
- Talk: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經查,其官方標準全稱里應冠國名。無法移動,請合併} — Miffy bunny (留言) 2009年1月19日 (一) 13:13 (UTC)
-Miffy bunny (留言) 2009年1月19日 (一) 13:55 (UTC)
2009年1月20日
- ANN有多種同樣重要意思,不只是All-nippon News Network(ANN的重定向指向),故應採平衡消歧義。—Altt311 (留言) 2009年1月20日 (二) 05:27 (UTC)
有中文就儘量使用中文,這裡是中文維基!——顧心陽¤★ 2009年1月20日 (二) 05:54 (UTC)
2009年1月24日
張錫銘條目被改為和一個不知名人士消歧義,疑似校友的宣傳,請求移動回來。--百楽兎 2009年1月24日 (六) 07:55 (UTC)
- 沒人理,我只好自己剪貼了。--百楽兎 2009年1月27日 (二) 16:03 (UTC)
- 抱歉,並不是不理你,而是因為提出請求後還未到第五天,所以尚未執行此請求;也因此,我先回退你的剪貼移動了。—Alberth2-汪汪 2009年1月27日 (二) 16:13 (UTC)
- 了解了,我以後會留意此緩衝期,謝謝回應。--百楽兎 2009年1月28日 (三) 02:40 (UTC)
- 完成—Alberth2-汪汪 2009年1月29日 (四) 04:18 (UTC)
既然「哥倫比亞」重定向到「哥倫比亞共和國」,應當將條目移回。—Iokseng(留言) 2009年1月24日 (六) 12:26 (UTC)
2009年1月25日
多個空難條目的移動
- 閃光航空604號班機空難 → 閃光航空604號班機
- 環球航空公司800號班機空難 → 環球航空800號班機
- 紐西蘭航空901號班機空難 → 紐西蘭航空901號班機
- 美國航空965號班機空難 → 美國航空965號班機
- 美國航空1420號班機空難 → 美國航空1420號班機
- 聯合航空811號班機事故 → 聯合航空811號班機
- 瑞士航空111號班機空難 → 瑞士航空111號班機
這幾個條目都是Munford移動的,但是目前空難條目的命名規則傾向於「XX航空XX號班機」,而且不在航空後加上「公司」兩字。先前他移動後被回退,事後又再度不經討論移動回加上「空難」的名稱,所以請求移回。 加拉蒙迪克∞ | 按此留言 2009年1月25日 (日) 08:04 (UTC)
- 我發現目前Category:各地航空事故下的條目名稱,幾乎都已經加上了空難的文字,而且多數的移動都已經是三個月前,甚至是半年以前的事情了;我想可能需要確認目前是否還有「XX航空XX號班機」的命名傾向?—Alberth2-汪汪 2009年1月25日 (日) 11:35 (UTC)
- 加空難、事故的做法很合理,「xx航空??號班機」的名稱只代表了一條航線。—hose'neru(Talk) 2009年1月25日 (日) 13:14 (UTC)
- 移動前曾就此作出討論,討論的共識是需要在條目名註明「空難」兩字(而Munford只是執行那個共識),因為不是所有空難後,那個航班編號就會被停用的。然後「事故」跟「空難」就跟列表的說明一樣,全機毀損的才算空難,此外的都只算事故。不過,就算結論是不移動,請管理員協助確認所有條目是以統一標準命名。因為印象中有兩至三個條目因為被人手工剪貼移動,結果令普通用戶不再能移動條目。—Altt311 (留言) 2009年1月25日 (日) 15:28 (UTC)
- 「XX航空XX號班機」的名稱其實在更早之前就已經做過討論了,請見Talk:中華航空120號班機事故#關於條目名稱。只是不知道後來的共識又有改變過還是怎樣,如果可以的話請提出是在哪裡做出那個「共識」的。 加拉蒙迪克∞ | 按此留言 2009年1月25日 (日) 15:35 (UTC)
- 未完成:暫不移動。雖然過去曾有不同的共識,但是根據Altt311所述應該是已有新的共識,且目前所有相關條目皆已是新命名方式。—Alberth2-汪汪 2009年1月30日 (五) 01:55 (UTC)—Alberth2-汪汪 2009年1月30日 (五) 01:55 (UTC)
與其他條目保持一致,兩者是包含關係。—Choij (留言) 2009年1月25日 (日) 12:51 (UTC)
博物館:官方正式名稱,其官方網站均為此寫法。 -JustbeBPMF (留言) 2009年1月25日 (日) 13:43 (UTC)
原標題意義含糊,「中國歷代官方語言」比較契合條目內容。—Iokseng(留言) 2009年1月25日 (日) 15:15 (UTC)
2009年1月26日
移動原因:
- 據六祖門人法海在《六祖法寶壇經略序》記載「…專為安名,可上惠下能也。父曰,何名惠能?僧曰,惠者。以法惠施眾生;能者,能作佛事」,可知當以「惠能」為準,「慧能」當是訛誤
- 六祖惠能的法體真身的安放地南華禪寺亦作「惠能」
- 網上搜尋結果,「六祖惠能」較「六祖慧能」為多
- Template:佛教 面版亦以「惠能」為準
- 已透過討論得到共識,詳見→Talk:惠能 — 210.6.210.89 2009年1月26日 (一) 10:50 (UTC)
這個模板的內容已經遠遠不是「NFL teams」了,故申請移動回正式名稱。——yunner ~找我算賬~ 2009年1月26日 (一) 22:38 (UTC)
2009年1月27日
合併編輯歷史。—Iokseng(留言) 2009年1月27日 (二) 01:35 (UTC)
合併編輯歷史。—Iokseng(留言) 2009年1月27日 (二) 03:28 (UTC)
(!)意見:不應該這麼移動吧,「美國國家橄欖球聯盟」的命名有問題。——yunner ~找我算賬~ 2009年1月27日 (二) 03:46 (UTC)
- 完成:此請求之目的為合併被以「剪下貼上」方式移動之頁面的編輯歷史,與命名無關;所以仍然依請求完成兩頁面歷史之合併。-Alberth2-汪汪 2009年1月27日 (二) 10:12 (UTC)
簡化條目名稱。—Iokseng(留言) 2009年1月27日 (二) 12:08 (UTC)
合併編輯歷史。—Iokseng(留言) 2009年1月27日 (二) 12:39 (UTC)
- 雖然這兩條目是改組前後的公司,但最初確實是兩個不同的頁面,確定還是要合併嗎?—Alberth2-汪汪 2009年1月27日 (二) 13:40 (UTC)
- 目前前者被直接重定向到後者,然而前者已有許多編輯者參與編輯,除非有更好的方法可以保留原頁面資料,不然我支持合併兩者的編輯歷史。—Iokseng(留言) 2009年1月27日 (二) 13:54 (UTC)
- 不知是否願意參考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存檔/2009年2月#重複條目之編輯歷史是否須合併?之建議方法?或是再等幾天看看是否有其他不同的建議方式來參考?—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1日 (日) 01:18 (UTC)
- 完成-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4日 (三) 01:03 (UTC)
正確名稱。—Iokseng(留言) 2009年1月27日 (二) 13:11 (UTC)
合併編輯歷史。—Iokseng(留言) 2009年1月27日 (二) 15:44 (UTC)
最常用名稱(見外語鏈接,幾乎全部是「七月革命」),而且絕大多數情況下的「七月革命」就是指這個。—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9年1月27日 (二) 19:13 (UTC)
移動原因:根據WP:ACG#NAME
- 官方譯名:原作品名為BLEACH
- 正式譯名:東立譯名為BLEACH死神、文化傳信譯名為BLEACH漂靈
- 中文代理作品使用或包含原名英文之情形,條目名稱得以沿用原名。
—yans1230 (留言) 2009年1月29日 (四) 09:16 (UTC)
合併編輯歷史。--KEGNS 2009年1月29日 (四) 09:18 (UTC)
- 再次確認一下,這種原本是兩個不同的條目,後才被認為可併為一的狀況,需要也把編輯歷史合併嗎?如果合併的話,其實反而會讓條目的編輯歷史因兩條目交錯,變的有些混亂。—Alberth2-汪汪 2009年1月29日 (四) 14:34 (UTC)
消歧義括弧錯誤。--61.18.170.125 (留言) 2009年1月29日 (四) 10:01 (UTC)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是
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
(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 的標準簡稱;
而「聯合國教育科學文化組織」之名不倫不類(不全不簡且不標準)。
請移回聯合國和中國當局標準的全稱譯名「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謝謝。
—Miffy bunny (留言) 2009年1月29日 (四) 16:29
2009年1月30日
這是個法律術語,應該叫司法審查。 Mu
©dener 留 言 2009年1月30日 (五) 05:39 (UTC)
中國的司法審查不包括違憲審查,算了,還是暫時不要移動了。 Mu©dener 留 言 2009年1月30日 (五) 06:27 (UTC)
國家機關條目一般以官方標準全稱為名,沒有道理不用後者。請移回後者。非常感謝。 Miffy bunny (留言) 2009年1月30日 (五) 11:36 (UTC)
2009年1月30日 (五) 15:53 (UTC)
- (+)支持: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章 國家機構
第一節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第二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第三節 國務院
第四節 中央軍事委員會
第五節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第六節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
第七節 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
第一節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第五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它的常設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五十八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
第三節 國務院
第八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最高國家行政機關。
第八十六條 國務院由下列人員組成:……
第四節 中央軍事委員會
第九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全國武裝力量。
中央軍事委員會由下列人員組成:……
第七節 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
第一百二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
第一百二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軍事法院等專門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人民法院的組織由法律規定。
第一百二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
第一百三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最高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軍事檢察院等專門人民檢察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人民檢察院的組織由法律規定。
由上可見,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不宜變稱為「國家主席、國家副主席」外,
- 節名(目錄):用簡稱
- 首次提到時:用全稱
- 再次提到時:用簡稱
明白了嗎?
若按Yunner先生的「第一眼對比」而斷章取義所產生的「正名」思路, 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官方標準全名, 同樣也要摘去國名。不對吧。
再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裡提到的所有國家機關都用了簡稱,如「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難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中央軍事委員會」?
應當正確運用什麼證據
一、機關牌子: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金字大牌有時就掛在人民大會堂東門。(大家可以搜一下「兩會」照片)
二、公文刊頭的機關名稱(要全稱,因有例外如「中共中央、國務院一號文件」)
- 如: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於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十日通過,現予公布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主席團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十日於北京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令
第十四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於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十日通過,現予公布施行。
委員長 葉劍英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十日
三、關鍵證據:公章:
全國人大辦公廳檔案處的庫房:第五屆至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證
看到了嗎,數數看幾個漢字: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沒話說了吧?
所以,主觀不得。
—Miffy bunny (留言) 2009年2月1日 (日) 05:58 (UTC)
- (:)回應:用不着舉更多的例子,是憲法規定人大的名字,而不是什麼公章,匾牌。人大說自己叫「中國」人大了,很好,請先修改憲法。順便請你舉出以下論斷的出處
- 節名(目錄):用簡稱
- 首次提到時:用全稱
- 再次提到時:用簡稱
- 能舉出來麼?如果不能的話在下只能認為這是原創研究。還「第一眼對比」,這又是打哪裡弄來的原創研究?!憲法的解讀不是你這樣做的,如果官方確實存在這樣的憲法解釋,我收回以上言論,否則的話,反對到底。—— yunner ~找我算賬~ 2009年2月2日 (一) 05:18 (UTC)
- (:)回應:當初,你是在沒有完整閱讀憲法原文,僅僅比對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兩節」,而沒有參照印證「以上論斷」的全【憲法第三章】關於國家機構的表述的情況下,輕易作出曲解憲法的主觀結論的——典型的斷【章】取義
- 現在,你又是在沒有閱讀我所引用的憲法原文的情況下,質疑「以上論斷」的。這個「論斷」不僅是「以憲解憲」而不是根據像你那樣片面地主觀臆測出來的,而且是忠實於原文的——第一節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第五十七條(首提時用全稱)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它的常設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五十八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
- 照你的說法,全國人大、國務院、中央軍委、最高法、最高檢都得根據你的「原創解讀」摘國號改名了,否則就是違憲或藐視憲法了?
- 我引用的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公章難道是不當私加國號?
- 能不能冠國號是有明確規定和現實證據的,如國務院直屬機構經查就要分情況。
- 國家機構、國務院組成部門、部分國務院直屬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XX海關、中華人民共和國XX海事局等的名稱內包括國號。難道你要依據你的「去定語法律斷句法」把他們的中文維基條目名、牌子、公文、公章都改了?要尊重事實然後和諧。只有「全國人大」不冠國名,難道不突兀嗎?
- (:)回應:莫名其妙。我再重複一遍,請你給出以下論斷的出處
- 節名(目錄):用簡稱
- 首次提到時:用全稱
- 再次提到時:用簡稱
- 用憲法第三章第一節對比憲法第三章第二節,是想告訴你憲法中沒有全稱、簡稱之分,「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的簡稱是「國家主席」,憲法中提及了麼?您通讀了憲法,請您告訴我憲法中哪個地方提到了「簡稱」,「全稱」?那個地方提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代表大會的簡稱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了?請你舉證簡稱全稱之說很困難麼?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您看重的公章匾牌又是誰家的「根本大法」?另外你還提及什麼「國務院組成部門、部分國務院直屬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XX海關.....」更加莫名其妙,你搞得清楚什麼是憲法規定的麼?憲法管得着國務院組成部門麼?國務院各部門和憲法無關,這點兒區別你都搞不清楚麼?—— yunner ~找我算賬~ 2009年2月2日 (一) 14:27 (UTC)
{{}} (-)反對,維基命名從來沒有規定過必須使用最完整的全名。命名常規方針最主要、最高原則的是「最常用」和「不易混淆」。在沒有歧義的情況下,中央情報局、聯邦調查局並不需要冠美利堅合眾國,全國人大也是同理。—Msuker (留言) 2009年2月1日 (日) 08:59 (UTC)
(+)支持:
一、命名常規:名從主人
「慣例:如果一個條目所描述的主體事物,它的擁有者或代表者的官方中文資料里有出現到該事物的中文名稱的,一般使用該中文名稱。」
* 適合使用「名從主人」原則來命名的情況有哪些?
1. 機構、組織、公司等,如果該機構、組織、公司或其上級機構、組織、公司的官方中文資料中有提供中文名稱的,以該中文名稱來命名
您或溥儀陛下都是有姓的;
全國人大等機構也是有「姓」的:
二、中文維基百科內的條目命名的和同性
與其他不少的 本名內應冠國名的國家機關 的條目一致
三、命名常規:使用全稱。
「慣例:請儘量不要使用簡稱或縮寫來命名條目。」
有明確全稱,儘量用全稱。
中央情報局、聯邦調查局等本身就是全稱,是美國等的特殊情況
—Miffy bunny (留言) 2009年2月1日 (日) 10:57 (UTC)
你不要來斷章取義、歪曲方針。
首先,名從主人只適用於出現與主人名稱有分歧的情況。諸如歐洲冠軍聯賽與香港地區的相應譯名。全國人大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都是主人在不同場合使用的名稱,全部符合名從主人的方針。如果你仔細去看看名從主人的投票歷史,這個道理我早就解釋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別行政區、中國香港、香港,都是符合名從主人的名稱,冗簡不同而已。憲法中有時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大,有時稱全國人大,已經說明了在這一點上中國官方並無取向區別。
其次,使用全稱不使用簡稱規定的全文如下:
慣例:請儘量不要使用簡稱或縮寫來命名條目。除非這個名稱只有它使用或者這個名稱大部分人都知道。儘量避免使用中文或外文縮寫,除非該縮寫已經被公認為專有名詞,例如「蘇聯」、「IBM」等。縮略詞不應帶點,如「MAME」不應寫成「M.A.M.E」。
你為什麼引用第一句就省略了緊跟着的第二句?難道全國人大不是大部分人都知道的名稱?還是你不理解什麼叫「除非」?更何況,從這個方針的規則上下文和舉例來看,根本是針對過分簡縮而導致意義缺失的情況,像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這種已經非常明確的名稱根本不存在這一問題。你現在的意願實際是要使用「最完整的全稱」甚至「最長名稱」,根本就不是維基現有原則或者共識認可的做法。
另注,你不是喜歡看什麼圖章嗎?自己去看看中央情報局的徽章上面有沒有United States of America。蘇聯、美國、英國,你想一併推翻了不成?—Msuker (留言) 2009年2月1日 (日) 11:36 (UTC)
未來如果有更多之理由,請至Talk: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出,該討論頁面討論之內容一樣會作為移動與否之依據。—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1日 (日) 13:00 (UTC)
- 未完成:由於多數人不認同此移動請求,故暫不移動。—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4日 (三) 01:15 (UTC)
(問題同上,謝謝) —Miffy bunny (留言)2009年2月1日 (日) 13:56
- (-)反對,參見WP:NC使用事物的常用名稱。—Advisory 2009年2月1日 (日) 10:36 (UTC)
- (-)反對,見上述討論。—— yunner ~找我算賬~ 2009年2月2日 (一) 05:26 (UTC)
- 未完成:由於多數人不認同此移動請求,故暫不移動。—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4日 (三) 01:15 (UTC)
合併編輯歷史。—— yunner ~找我算賬~ 2009年1月30日 (五) 15:46 (UTC)
- Template:User BeijingFC目前也僅有兩次最近幾天的編輯歷史,不知是為何希望將其併入Template:User 北京國安?—Alberth2-汪汪 2009年1月31日 (六) 08:47 (UTC)
- (:)回應:是這樣的,Template:User BeijingFC是最早被建立的用戶模板,創建於2007年1月,請查證。後來因為大家認為用戶框名稱應該用中文,所以就由User:Steveny5997新建了Template:User 北京國安,對代碼進行了拷貝粘貼,並稍作修改。Template:User 北京國安建立於2007年2月12日,可查。當時拷貝粘貼的操作實際上是不正確的,現在請求合併歷史。至於閣下所言「僅有兩次最近幾天的編輯歷史」,不知此言從何而來?編輯歷史中顯示的是2007年1月20日,兩年多前的日期了啊。—— yunner ~找我算賬~ 2009年1月31日 (六) 14:36 (UTC)
- 完成:唉呀!真是抱歉,是我一時眼花了!—Alberth2-汪汪 2009年1月31日 (六) 15:18 (UTC)
馬克士威爾是繁體的錯譯,轉換為簡體時會顯示成麥克斯韋爾。—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09年1月30日 (五) 16:53 (UTC)
其它的列表都是用「君主列表」,比如新羅君主列表等。 文建 (留言) 2009年1月30日 (五) 18:35 (UTC)
- 另外,高句麗王也同時被提出合併至君主列表。—Altt311 (留言) 2009年1月30日 (五) 18:38 (UTC)
- (!)意見:高句麗王部分應於重複條目部分處理。—Alberth2-汪汪 2009年1月31日 (六) 02:27 (UTC)
- 請問管理員為什麼不處理此請求?現有的錯誤和不妥當是顯而易見。 文建 (留言) 2009年2月2日 (一) 01:55 (UTC)
- 為尋求更多人的意見,一般情況下,移動請求會在提出請求後的第五天處理;請再稍等一下。-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2日 (一) 02:22 (UTC)
- 完成:高句麗國王列表已移動至 高句麗君主列表;高句麗王部分請參考Wikipedia:合併和移動頁面自行合併。-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4日 (三) 01:12 (UTC)
原已在2008年5月達成新的條目命名共識後移動,但因其後被多次移動,現不能移回原名。—Altt311 (留言) 2009年1月30日 (五) 19:09 (UTC)
- 完成:先前已有共識,故提前移動。—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1日 (日) 01:23 (UTC)
- 抱歉,我糊塗了。此航機在事故中並非全機毀損,按共識應命名為越洋航空236號班機事故。已自行修正。—Altt311 (留言) 2009年2月1日 (日) 09:32 (UTC)
2009年1月31日
請管理員幫忙移動回正確名稱。—Iokseng(留言) 2009年1月31日 (六) 00:05 (UTC)
- 完成:移動爭議之雙方已有共識,故完成移動。—Alberth2-汪汪 2009年1月31日 (六) 02:23 (UTC)
2009年2月1日
合併編輯歷史。—Iokseng(留言) 2009年2月1日 (日) 04:10 (UTC)
國務院序列≠國務院組成部門序列;「國務院機構類別」是「國務院序列」的一個段落標題;該條目內容還包括Template: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序列表
問題在於有人可能誤解了「國務院序列」:Talk:國務院組成部門序列 —Miffy bunny (留言) 2009年2月1日 (日) 04:39 (UTC)
2009年2月2日
已有輻射的消歧義頁;另外所有的輻射都屬於物理輻射,單獨建立輻射 (物理)一個名稱沒有意義,可參見英文版做法。—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09年2月2日 (一) 17:50 (UTC)
- (+)支持:這樣做可以給予編輯和搜索功能很多便利。—老陳 (留言) 2009年2月6日 (五) 14:02 (UTC)
- (+)支持:同意上面兩位的說法。—Choihei (留言) 2009年2月7日 (六) 00:40 (UTC)
- 完成—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7日 (六) 01:00 (UTC)
2009年2月3日
合併編輯歷史。—Iokseng(留言) 2009年2月3日 (二) 10:25 (UTC)
合併編輯歷史。—Iokseng(留言) 2009年2月3日 (二) 10:25 (UTC)
移至正確名稱。—Iokseng(留言) 2009年2月3日 (二) 11:03 (UTC)
- 繁簡混用。--61.18.170.92 (留言) 2009年2月3日 (二) 15:25 (UTC)
- 此種「移到未使用過的新名字且沒有爭議的移動」,可以由任何自動確認用戶完成,不須提報至此。—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3日 (二) 16:23 (UTC)
2009年2月5日
合併編輯歷史。—Iokseng(留言) 2009年2月5日 (四) 21:32 (UTC)
- 完成:移動了我才發現,根本沒有編輯歷史可以合併,所以,我就直接回退至剪貼移動前的狀態了。-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6日 (五) 01:33 (UTC)
2009年2月7日
為求統一,應把西德移去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或把德意志民主共和國移去東德--Soulsreach (留言) 2009年2月7日 (六) 08:17 (UTC)
- 這確實是很有趣的問題。東德的正式名稱是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所以使用德意志民主共和國為條目名稱應該是很適合的。但是過去的西德和現在的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其實是同一個國家,只是後來把東德併入了;西德的內容講述的是德意志聯邦共和國過去的一段歷史,除非有更合適的名稱,否則是不該移動至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的。—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7日 (六) 08:45 (UTC)
- 未完成—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12日 (四) 01:05 (UTC)
- 討論: 兩條目內容指的是相同的東西,雖然「合成生物學」建立較早,但是內容較少;後建立的「合成生物科學」的內容較為豐富。由於兩條目的編輯時間正好可以以2008年10月初為分界,彼此的編輯歷史不會重疊,適合將編輯歷史合併,故建議直接將「合成生物科學」移動至「合成生物學」,並合併編輯歷史。 -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7日 (六) 08:37 (UTC)
- 無必要的消岐義重定向,請求把消歧義移動到珠光寶氣,謝謝。121.22.29.185 (留言) 2009年2月7日 (六) 10:51 (UTC)
- 討論: 參考(Wikipedia:重複條目#春秋時期人物列表 → 春秋人物列表)。春秋人物列表建立較早,但由於春秋時期人物列表作者未注意到已有此條目而新建立此條目,且內容較為完整,且兩條目之編輯時間並無重疊;故建議直接將春秋時期人物列表移動至春秋人物列表,並合併編輯歷史。 -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7日 (六) 14:49 (UTC)
移回最初的名稱。—Iokseng(留言) 2009年2月7日 (六) 22:58 (UTC)
2009年2月8日
兩條目所指為相同事物,因「太陽聖殿教」建立時間較早,建議將「太陽神殿教」合併至「太陽聖殿教」。—Iokseng(留言) 2009年2月8日 (日) 00:33 (UTC)
- 兩頁面的編輯歷史時間沒有重疊,確實適合將編輯歷史合併;但是目前的內容並不相同,建議先完成內容的合併,再合併編輯歷史。—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8日 (日) 01:23 (UTC)
- 內容已合併完成。—Iokseng(留言) 2009年2月8日 (日) 01:52 (UTC)
- 完成—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8日 (日) 15:53 (UTC)
「山達基」是正式名稱。—Iokseng(留言) 2009年2月8日 (日) 02:03 (UTC)
依照命名規則,應該將「漢堡市」移動到「漢堡」。—Iokseng(留言) 2009年2月8日 (日) 06:28 (UTC)
依照命名規則,應該將「紐約市」移動到「紐約」。—Iokseng(留言) 2009年2月8日 (日) 08:35 (UTC)
香港的上水站是轉線站,重要性較高。--石添小草 (talk to me) 2009年2月8日 (日) 09:09 (UTC)
- 完成:由於原上水站內容僅是上水站 (香港)的重定向頁面,且目前無其他名為「上水站」之條目,故提前完成移動。—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8日 (日) 10:12 (UTC)
後者為正確的音譯。—Iokseng(留言) 2009年2月8日 (日) 10:30 (UTC)
移回原條目名稱。—Iokseng(留言) 2009年2月8日 (日) 13:36 (UTC)
移回原條目名稱。—Iokseng(留言) 2009年2月8日 (日) 14:46 (UTC)
移回原條目名稱。--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2月8日 (日) 15:12 (UTC)
- (+)支持:標題一致化。—老陳 (留言) 2009年2月13日 (五) 04:46 (UTC)
2009年2月9日
後者為SM公司官方確定後的中文名—Miss you when I missed you (留言) 2009年2月9日 (一) 15:22 (UTC)
- 請幫助合併編輯歷史— KeepOpera (留言) 2009年2月9日 (一) 18:39 (UTC)
- 這兩條目編輯的歷史時間有相互交錯,如果合併的話,將會造成合併後的編輯歷史有部分不易閱讀;確定還是要合併編輯歷史嗎?—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9日 (一) 23:52 (UTC)
- 完成:已由User:Ws227完成。—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19日 (四) 01:16 (UTC)
2009年2月10日
本人不小心移動到錯誤的頁面--白小姐 (留言) 2009年2月10日 (二) 13:48 (UTC)
- 已先移回移動錯誤前之名稱終極動員令將軍:絕命時刻,如果未來幾天無其他意見,將會再移動至新名稱。—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11日 (三) 01:29 (UTC)
- 完成—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15日 (日) 02:17 (UTC)
本文介紹的是包括日本遺孤在內的遺華日僑,故用日本遺孤為名不妥。--The H.o.p.e 2009年2月10日 (二) 15:37 (UTC)
蕭峰為該角色真名,喬峰為其原用名。--The H.o.p.e 2009年2月10日 (二) 16:02 (UTC)
- 虛構角色還要「名從主人」不成?這種選擇應該完全取決於知名度和常用性,而不是人物的「感情」。連金庸、康生都是用的筆名或者俗名作條目名,而不是「真名」。
- 從書本身來說,兩者知名度相仿。從google來說,喬峰多於蕭峰約30%,當然其中肯定有大量無關條目,但是也無從統計了。從實際使用來說,由於「北喬峰,南慕容」的存在,這句話被廣泛用於體育新聞等大眾媒體,因而喬峰被不知情的人使用的幾率更高。—Msuker (留言) 2009年2月14日 (六) 07:56 (UTC)
- 目前仍無共識,暫不移動;請有興趣者踴躍在該條目之討論頁中繼續討論。—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15日 (日) 02:17 (UTC)
- 未完成:無共識且已停止討論超過一週。—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22日 (日) 00:22 (UTC)
2009年2月12日
棍棒已有一文。文建 (留言) 2009年2月12日 (四) 04:25 (UTC)
- 關於此移動請求,個人有些疑問,已於Talk:棒子 (消歧義)提出。-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17日 (二) 11:24 (UTC)
- (!)意見:Google對棒子的搜索結果表明[2]指「高麗棒子」的時候多於「棍棒」文建 (留言) 2009年2月21日 (六) 02:27 (UTC)
- 未完成:未有共識,且已停止討論超過一週。-Alberth2-汪汪 2009年3月6日 (五) 01:17 (UTC)
「阿伏加德羅常數」是錯誤簡體翻譯,正確翻譯應該是「阿伏伽德羅常數」。但是,由於阿伏伽德羅常數重定向條目已存在,無法轉移。煩請管理員幫忙轉移,謝謝!請參閱兩岸名詞對照查詢系統。—老陳 (留言) 2009年2月12日 (四) 06:40 (UTC)
- 完成,查兩岸名詞對照查詢系統,似乎應該是「阿伏伽德羅常量」,已移動。—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2月15日 (日) 16:02 (UTC)
2009年2月13日
前者是錯誤名稱,請移回正確名稱,謝謝。——顧心陽¤★ 2009年2月13日 (五) 07:24 (UTC)
2009年2月14日
根據西班牙語版本的正確譯名,同時為尊重原作者,請求移回簡體。——Gneisenau (留言) 2009年2月14日 (六) 03:57 (UTC)
合併編輯歷史。—Iokseng(留言) 2009年2月14日 (六) 06:33 (UTC)
- 未完成:白吉勝中無需要被合併之編輯歷史。—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19日 (四) 01:36 (UTC)
不必加括號。—Iokseng(留言) 2009年2月14日 (六) 06:43 (UTC)
人物的原名。--KEGNS 2009年2月14日 (六) 17:35 (UTC)
- (-)反對。首先,作為博客的錢烈憲的知名度遠比作為作家的徐來大得多,根據命名常規,應該用最常使用的名字。其次,徐來也不是他的原名,見[3]。—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2月15日 (日) 07:13 (UTC)
- (-)反對:查找了一下Google新聞(只查新聞是因為新聞是可靠來源),雖然「徐來」的結果要比「錢烈憲」偏多一點,但這裡的「徐來」卻大多指的不是這個人,甚而是分詞錯誤(如「老徐來自重慶」等)。因此,「錢烈憲」在中文可靠文獻中應該算是最常見的名稱,因此我支持使用現有命名「錢烈憲」而不是「徐來」。—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2月15日 (日) 15:39 (UTC)
- (!)意見:西方媒體似乎都把「徐來」當作是他的真名了。報道都只用"Xu Lai"。--石添小草 (talk to me) 2009年2月16日 (一) 01:03 (UTC)
- 未完成:無移動之共識。—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19日 (四) 01:36 (UTC)
2009年2月15日
移回原名。—Iokseng(留言) 2009年2月15日 (日) 00:43 (UTC)
移回原名。—Iokseng(留言) 2009年2月15日 (日) 06:32 (UTC)
移動至正式名稱。—Iokseng(留言) 2009年2月15日 (日) 06:44 (UTC)
- 抱歉,您目前所提出的移動前後名稱是相同的,都是「國立台灣史前文化博物館」。—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15日 (日) 08:25 (UTC)
- 應是「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Iokseng(留言) 2009年2月15日 (日) 12:16 (UTC)
- 完成—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20日 (五) 09:50 (UTC)
回退無合理解釋的移動。--Nthgd 2009年2月15日 (日) 10:21 (UTC)
「柯西-施瓦茲不等式」是錯誤的翻譯,正確翻譯應該是「柯西-施瓦茨不等式」。但是,由於柯西-施瓦茨不等式重定向條目已存在,無法轉移。煩請管理員幫忙轉移,謝謝!請參閱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2月15日 (日) 14:43 (UTC)
2009年2月17日
- 討論: 命名不符常規 -天上的雲彩 อภิปราย 2009年2月17日 (二) 09:26 (UTC)
- 統一條目命名(非JR路線均加上營運者名稱),並參考日語版條目移動至此名稱(路線涉及兩個營運者)—Altt311 (留言) 2009年2月17日 (二) 17:11 (UTC)
- 其實我一直很困惑為何中文維基要遵照日語版的規定辦理(除了日語版之外,沒人這麼做的,且除了日本的非JR鐵路外,也沒有條目是這麼命名的)。舉此處的例子來說,既然沒有其他公司擁有一模一樣叫『兒童國線』的路線,為何一定要在前面加上業者名?(正式名稱裡也不一定要加『東急』呀!),因此,我認為此移動是無必要的,且應該把其他有掛業者名的條目移回符合中文維基命名方式的狀態,會比較統一!—泅水大象 訐譙☎ 2009年2月18日 (三) 15:23 (UTC)
- 個人強烈認同大象的看法,不需要完全採用日語版的名稱。—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18日 (三) 15:56 (UTC)
2009年2月18日
見討論頁。—Choij (留言) 2009年2月18日 (三) 07:00 (UTC)
2008年未完成的請求,被管理員以「反向移動已進行」的理由擱置,望處理。—Choij (留言) 2009年2月18日 (三) 07:14 (UTC)
移動請求者的意願[4];先到先得。—Choij (留言) 2009年2月18日 (三) 07:14 (UTC)
根據命名常規,使用最常見名稱命名。--218.103.195.57 (留言) 2009年2月18日 (三) 09:57 (UTC)
- (!)意見:這是正式名稱,沒有移動的必要吧。—Iokseng(留言) 2009年2月18日 (三) 16:07 (UTC)
- 未完成:請參考Wikipedia:移動請求/2009年1到3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23日 (一) 02:10 (UTC)
同上--218.103.195.57 (留言) 2009年2月18日 (三) 09:57 (UTC)
同上--218.103.195.57 (留言) 2009年2月18日 (三) 09:57 (UTC)
同上--218.103.195.57 (留言) 2009年2月18日 (三) 09:57 (UTC)
同上--218.103.195.57 (留言) 2009年2月18日 (三) 09:57 (UTC)
2009年2月19日
移到中文名稱。—Iokseng(留言) 2009年2月19日 (四) 13:10 (UTC)
合併編輯歷史。—Iokseng(留言) 2009年2月19日 (四) 13:10 (UTC)
- 完成:無需要合併之頁面編輯歷史;但台灣空氣污染指標為衛生署官方使用之名稱,故直接移動。—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19日 (四) 14:54 (UTC)
2009年2月20日
"蕭皇后"是為人熟知的名稱。文建 (留言) 2009年2月20日 (五) 01:17 (UTC)
- (-)反對:應盡量使用無歧義的名稱--Ws227 (留言) 2009年2月20日 (五) 09:33 (UTC)
- (!)意見蕭皇后 (隋煬帝)可沒有什麼歧義。文建 (留言) 2009年2月21日 (六) 02:22 (UTC)
- (:)回應有括號(非全形)等於有歧義—囧囧 2009年2月22日 (日) 03:24 (UTC)
- 我指的消歧義就是指有消歧義括號的名稱--Ws227 (留言) 2009年2月25日 (三) 01:55 (UTC)
- (:)回應有括號(非全形)等於有歧義—囧囧 2009年2月22日 (日) 03:24 (UTC)
- 目前仍無共識,暫不移動;請有興趣者踴躍在該條目之討論頁中繼續討論。—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25日 (三) 01:52 (UTC)
- 未完成:未有共識,且已停止討論超過一週。—Alberth2-汪汪 2009年3月3日 (二) 01:23 (UTC)
2009年2月21日
移回原名。—Iokseng(留言) 2009年2月21日 (六) 02:50 (UTC)
- 完成:已修復剪貼移動之錯誤。—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21日 (六) 03:56 (UTC)
符合命名規範。—Iokseng(留言) 2009年2月21日 (六) 03:55 (UTC)
- 同意,朝鮮半島的城市都以「市」字結束,以分辨其他級別的地區(例:開城府)。--石添小草 (talk to me) 2009年2月21日 (六) 05:04 (UTC)
J2台移動至J2,J2移動至J2 (消歧義)
J2台可能表意能力稍強,但不是正當稱呼,現時衹有J2,台幑亦是如此,加上台字衹是中文使用者的習慣而已,英語根本不會出現。
「日本職業足球聯賽的次級組別聯賽,簡稱J2。」不知在華人中知名度如何,應移動至消歧義 —大嚤王 2009年2月21日 (六) 04:47 (UTC)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 Bajatvj (對話|貢獻)於2009年2月21日 (六) 12:47加入。
- 我覺得這個問題因地區而易,對我於不在香港的我而言,我沒聽過J2台,反而是我知道日本足球聯賽的J2。—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21日 (六) 09:31 (UTC)
- 應用主題目消歧義,原因有三:
- 「日本足球聯賽(乙組)」並非獨立條目,只是日本職業足球聯賽中某一段落。
- 「J2」只是「日本足球聯賽(乙組)」的別稱,並非完整名稱。
- 反而「J2」乃為電視頻道「J2」的常用和正式的全稱。
- 應用主題目消歧義,原因有三:
- 故此,這非地域問題,而是分類錯誤,故應該將「J2台」,移到「J2」,在條目頂上加入「Otheruse」模板指向「日本足球聯賽」的「乙組」部份。
- 至於「J2」這個電視頻道是否應加入「台」字,我需說明,「J2」是最常用、最乎合命名常規的名稱,官方宣傳片和官方網頁皆沒出現「J2台」一詞,「J2台」只在少數場合使用,類似「某某先生」一樣,「先生」乃稱謂。而且「J2」並不能比照「翡翠台」等名稱,因官方和民間使用一向加入「台」字,而「J2」並非如此。2014 (留言) 2009年2月21日 (六) 10:44 (UTC)
以本人愚見,英文名稱不應以台字標註,而應該用頻道(或channel),中文全稱如果不用舊名翡翠2台,則應該用無線電視J2頻道。—大嚤王 2009年2月21日 (六) 11:51 (UTC)
- 自行組合的命名「無線電視J2頻道」,屬原創命名,並不乎合維基方針。—2014 (留言) 2009年2月21日 (六) 12:24 (UTC)
正名用J2,中文名則可有可無。—大嚤王 (留言) 2009年2月21日 (六) 12:32 (UTC)
- (+)支持我非常同意2014的意見,亦同意採用他的做法,重要問題是:日本那個聯賽不是正式名稱—囧囧 2009年2月21日 (六) 12:48 (UTC)
- 我本不想理會那些雞毛蒜皮的事,但維基總是有人為此打編輯戰,這會影響其他編者,所以必須趕快定案,並清晰說理由。
- 上方已經說明:(1)「J2」為何要以主題目消歧義(2)「J2」不需要加入「台」的原因,我認為理據充份,請管理員協助,謝謝。2014 (留言) 2009年2月22日 (日) 08:42 (UTC)
- ( ✓ )同意 使用J2作為條目名稱。—大嚤王 (留言) 2009年2月22日 (日) 08:44 (UTC)
- 請管理員們幫助改正。我認為理據充份(「J2」不是日本職業足球聯賽乙組賽事的全稱,並非獨立條目,「J2」為電視頻道的全稱,更是獨立條目),而且暫未見明顯的反對理據,有一定的共識,看不到有拖延的需要。—2014 (留言) 2009年2月24日 (二) 11:11 (UTC)
名從主人 (cf ISO/IEC 10646:2003/Amd.6:2008(E) Final Proposed Draft Amendment (FPDAM) 6) http://www.itscj.ipsj.or.jp/sc2/open/02n4049.zip -- 石添小草 (talk to me) 2009年2月21日 (六) 05:01 (UTC)
- (-)反對:根據傈僳語條目,傈僳語共有三種文字,富氏只是最普遍,並非唯一。--Supernorton (留言) 2009年2月23日 (一) 17:02 (UTC)
- 目前仍無共識,暫不移動;請有興趣者踴躍在該條目之討論頁中繼續討論。—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26日 (四) 02:12 (UTC)
- 未完成:未有共識,且已停止討論超過一週。-Alberth2-汪汪 2009年3月5日 (四) 01:36 (UTC)
已經重新升格為直轄市,或者乾脆移動到羅先。——顧心陽¤★ 2009年2月21日 (六) 06:35 (UTC)
不必提到「新來者」,有隔閡感,不如直接用「歡迎」,又簡潔又明了。百家姓之四 討論 2009年2月21日 (六) 09:18 (UTC)
合併編輯歷史—囧囧 2009年2月21日 (六) 12:45 (UTC)
- 未完成:因為超文本系统的頁面編輯歷史皆為重定向頁面或是測試頁面,並無合併之必要。—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21日 (六) 12:56 (UTC)
- 岡才發現還有繁體字的超文本系統,如果您指的是這個頁面,由於其編輯歷史與超文本的頁面編輯歷史的時間相互重疊,如果合併的話,會導致合併後的頁面編輯歷史相互交錯,造成編輯歷史不易閱讀及判讀;您仍希望將其合併嗎?—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21日 (六) 13:01 (UTC)
- 由於這兩個頁面本來各有內容,內容需要合併,請教我應如何處理—囧囧 2009年2月21日 (六) 13:19 (UTC)
- 合併編輯歷史必須由管理員進行,我前面的留言是提醒您,此兩條目合併後的編輯歷史可能會混亂且難以閱讀,而合併後的編輯歷史可能是無法再復原的。—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21日 (六) 15:17 (UTC)
- 但不合併會令編輯者的編輯失去了紀錄—囧囧 2009年2月22日 (日) 03:23 (UTC)
- 合併編輯歷史必須由管理員進行,我前面的留言是提醒您,此兩條目合併後的編輯歷史可能會混亂且難以閱讀,而合併後的編輯歷史可能是無法再復原的。—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21日 (六) 15:17 (UTC)
- 由於這兩個頁面本來各有內容,內容需要合併,請教我應如何處理—囧囧 2009年2月21日 (六) 13:19 (UTC)
- 完成—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26日 (四) 02:14 (UTC)
2009年2月22日
--Soulsreach (留言) 2009年2月22日 (日) 01:37 (UTC)
- 未完成,未有共識,請先到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繼續討論—Ben.MQ 2009年2月22日 (日) 08:54 (UTC)
2009年2月23日
祖籍為華人常用,本貫為韓國的條目居多,而且不常用 —大嚤王 2009年2月23日 (一) 10:03 (UTC)
有人未經共識就把蔣志光移到蔣志光 (藝員),並將蔣志光變成消歧義頁。消歧義頁中只有兩個條目,並且只有藝員一條確實存在。這些毫無必要的消歧義頁(只有一個存在的條目 + 一個或多個不存在的條目)已非首次出現。 --Supernorton (留言) 2009年2月23日 (一) 16:58 (UTC)
- (+)支持極力反對這些人士(只有一個存在的條目 + 一個或多個不存在的條目)—囧囧 2009年2月25日 (三) 10:29 (UTC)
依據「首頁」改名的投票結果,請移動首頁 → Wikipedia:首頁,同時將主頁移動到首頁。--百楽兎 2009年2月23日 (一) 13:42 (UTC)
- 討論: 路線之正式名稱僅為「湯前線」 -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23日 (一) 09:53 (UTC)
- 正常來說,中文條目的命名大多按日語版翻譯而成。而日語版好像是非JR集團的路線均會加上營運公司名稱以玆識別。至於我們應不應該跟隨這個制度,則應再討論,確定命名方針後才進行移動會比較妥當。—Altt311 (留言) 2009年2月28日 (六) 16:49 (UTC)
- OK!那暫時先押著不動,我會再去Wikipedia_talk:專題/日本提出討論。—Alberth2-汪汪 2009年3月1日 (日) 13:27 (UTC)
- 已在Wikipedia_talk:專題/日本#日本鐵路路線命名方式提出,歡迎有興趣者前往參予討論。-Alberth2-汪汪 2009年3月6日 (五) 01:18 (UTC)
- (!)意見:在互助客棧開討論會比較好吧,畢竟專題討論參與人數較少。—Altt311 (留言) 2009年3月6日 (五) 17:17 (UTC)
- 已在Wikipedia_talk:專題/日本#日本鐵路路線命名方式提出,歡迎有興趣者前往參予討論。-Alberth2-汪汪 2009年3月6日 (五) 01:18 (UTC)
- OK!那暫時先押著不動,我會再去Wikipedia_talk:專題/日本提出討論。—Alberth2-汪汪 2009年3月1日 (日) 13:27 (UTC)
- 正常來說,中文條目的命名大多按日語版翻譯而成。而日語版好像是非JR集團的路線均會加上營運公司名稱以玆識別。至於我們應不應該跟隨這個制度,則應再討論,確定命名方針後才進行移動會比較妥當。—Altt311 (留言) 2009年2月28日 (六) 16:49 (UTC)
2009年2月24日
主要用法。現在消歧義頁所列各項,知名度、重要性及常用度皆不及節氣小雪。--Nthgd 2009年2月24日 (二) 15:22 (UTC)
- (-)反對—囧囧 2009年2月25日 (三) 10:28 (UTC)
- (!)意見?--Nthgd 2009年2月25日 (三) 11:33 (UTC)
- (:)回應Are you sure?—囧囧 2009年2月26日 (四) 09:11 (UTC)
- What am I unsure about? If you don't provide a reason, I'll request that your vote be voided.--Nthgd 2009年2月26日 (四) 17:50 (UTC)
(+)支持:節氣的用法是最早存在的(見頁面編輯歷史)。—Iokseng(留言) 2009年2月26日 (四) 18:05 (UTC)
( ✓ )同意:請盡快移動—大嚤王 2009年2月27日 (五) 05:54 (UTC)
(!)意見請各位自己睇google的結果,第一版大部分都是說藝人的[5]—囧囧 2009年2月27日 (五) 12:31 (UTC)
google、百科衹作為參考,不是證據。如果有個藝人叫「中國皇帝」,用google常搜到他,那他就是中國的皇帝了?—大嚤王 2009年2月28日 (六) 01:06 (UTC)
- 請不要作不合理的假設,看一個詞common與否,搜尋器是最佳工具—囧囧 2009年2月28日 (六) 05:44 (UTC)
- 以search engine的results的多少來判斷一個詞是否common,這才是unreasonable假設。這頂多只能證實有很多people為藝人建立webpage、在news中出現得多,但不能證明藝人的用法較important和common。「小雪」作為節氣的名稱,已經有過千年的history,沿用至today,明顯比藝人的用法重要。--Nthgd 2009年3月1日 (日) 06:54 (UTC)
2009年2月25日
以「J2台」開頭命名的相關條目→改回「J2」
- 煩請請詳細列出需要移動之相關條目名稱;此外,如果該條目可自行移動,也請用戶直接移動即可。—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25日 (三) 03:01 (UTC)
- 未完成:未列出需要移動之條目名稱。—Alberth2-汪汪 2009年3月2日 (一) 01:49 (UTC)
後者才是正式(官方)名字,可見於其官網iloveyouboyz.com—囧囧 2009年2月25日 (三) 10:33 (UTC)
- (+)支持,I Love You Boyz的搜尋數[6]比I Love U Boyz的搜尋數[7]多。— Άndrew (✉✍) 2009年2月25日 (三) 17:18 (UTC)
AC米蘭中文官方網站所使用的名稱。—Iokseng(留言) 2009年2月25日 (三) 11:05 (UTC)
- 這個是我想要的結果,但因不能移動,所以才暫時這樣移動。—囧囧 2009年2月25日 (三) 11:54 (UTC)
官方正名。——顧心陽¤★ 2009年2月25日 (三) 11:19 (UTC)
移回原名。—Iokseng(留言) 2009年2月25日 (三) 13:00 (UTC)
- (+)支持,且「中央電影事業」並非中影使用的官方名稱,這點用搜尋引擎查詢一下就知道。—大摩 ~迎接最熊牛年~ 2009年2月25日 (三) 13:26 (UTC)
2009年2月26日
「花旗銀行(中國)」是標準名稱,其中「中國」是名稱的一部分,因此用全形括號。—Iokseng(留言) 2009年2月26日 (四) 18:05 (UTC)
- 條目中不是說通常稱為花旗中國嗎?維基百科不是用來正名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2月27日 (五) 01:55 (UTC)
- 「花旗中國」只是簡稱,該銀行的正式名稱可參見該銀行網站。—Iokseng(留言) 2009年3月2日 (一) 11:55 (UTC)
完成—Alberth2-汪汪 2009年3月3日 (二) 01:19 (UTC)- 網站上自己都是用花旗中國:[8]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3月3日 (二) 02:09 (UTC)
- 已被User:Shizhao移回原名。-Alberth2-汪汪 2009年3月4日 (三) 01:56 (UTC)
2009年2月27日
漢字文化衹有兩句話,宜合併到漢字文化圈,日本維基存在兩個條目ja:漢字文化ja:漢字文化圏不足以成為中文維基仿效的證據 —大嚤王 2009年2月27日 (五) 06:03 (UTC)
- 未完成:重複條目的內容合併請求不需至此提出,可在該討論頁取得共識後自行完成;如果擔心有爭議,可至Wikipedia:重複條目提出讓更多人關注。-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27日 (五) 11:23 (UTC)
2009年2月28日
兩個條目都是我建的。原文比中文翻譯在中文中更加常用, 根據命名常規,我認為可以使用英文題目作為主條目。--Serw (留言) 2009年2月28日 (六) 15:31 (UTC)
2009年3月1日
平等消歧義。—Iokseng(留言) 2009年3月1日 (日) 00:40 (UTC)
2008年3月2日
- 因為(AVG殺毒軟體)名稱沒有經過官方公司的認可註冊,所以(AVG Anti-Virus)應為妥當之名稱!
- Ogame846(留言) 2009年3月2日
- 完成-Alberth2-汪汪 2009年3月7日 (六) 02:31 (UTC)
- 因為(AntiVir)名稱過於簡短,所以(AntiVir AntiVirus)應為妥當之名稱!
- Ogame846(留言) 2009年3月2日
- (!)意見,應移動至Avira AntiVir,AntiVir從字面上只有防毒軟體的意思,因此應在前面加上Avira(開發公司名稱),正如Norton Antivirus一樣。--61.18.170.113 (留言) 2009年3月3日 (二) 08:45 (UTC)
- 參考其他語言維基中,確實也是使用Avira AntiVir為多。-Alberth2-汪汪 2009年3月3日 (二) 11:02 (UTC)
- (!)意見,應移動至Avira AntiVir,AntiVir從字面上只有防毒軟體的意思,因此應在前面加上Avira(開發公司名稱),正如Norton Antivirus一樣。--61.18.170.113 (留言) 2009年3月3日 (二) 08:45 (UTC)
- 完成:移動至Avira AntiVir。-Alberth2-汪汪 2009年3月7日 (六) 02:31 (UTC)
不夠適當的繁體命名。據查,大英百科繁體版作「落磯山脈」,台灣地理教科書亦作「落磯山脈」,是故移動至「落磯山脈」為宜。--百楽兎 2009年3月2日 (一) 14:49 (UTC)
- 實際上前者的使用率並不低於後者。這樣移動會有爭議。--ffaarr (talk) 2009年3月3日 (二) 01:08 (UTC)
- 前者的使用率遠高於後者,我也建議不要移動。-Alberth2-汪汪 2009年3月3日 (二) 01:21 (UTC)
- 既然大英百科繁體版和台灣教科書都作「落磯山」,何以能說「前者的使用率遠高於後者」?--百楽兎 2009年3月3日 (二) 02:09 (UTC)
- 一般人習慣使用的名稱不一定都和教科書或是大英百科相同。-Alberth2-汪汪 2009年3月3日 (二) 03:22 (UTC)
- 既然大英百科繁體版和台灣教科書都作「落磯山」,何以能說「前者的使用率遠高於後者」?--百楽兎 2009年3月3日 (二) 02:09 (UTC)
- 同意,但需要證明「洛磯山」是遠比「落磯山」一般的譯名。如果沒有足夠事實支持「洛磯山」遠比「落磯山」常用,維基百科為什麼要拒絕採用相同常用而且另有重量級文獻採用的譯名?--百楽兎 2009年3月3日 (二) 04:45 (UTC)
- 香港天文台的網頁[9]及台灣的政府網站[10]也有用「洛磯」。--Mewaqua 2009年3月3日 (二) 13:30 (UTC)
- 同意,但需要證明「洛磯山」是遠比「落磯山」一般的譯名。如果沒有足夠事實支持「洛磯山」遠比「落磯山」常用,維基百科為什麼要拒絕採用相同常用而且另有重量級文獻採用的譯名?--百楽兎 2009年3月3日 (二) 04:45 (UTC)
- 相同的,雙方的政府網站也有用「落磯」,so what?
還是說「洛磯」是香港譯名?--百楽兎 2009年3月4日 (三) 02:53 (UTC)
- 相同的,雙方的政府網站也有用「落磯」,so what?
- 如果同樣都很常用,也沒有名從主人的問題,就應該以「時間原則」來決定名稱比較不會有爭議。--ffaarr (talk) 2009年3月4日 (三) 11:40 (UTC)
- 未完成:目前並無統一用法,依時間原則,洛磯山脈建立較早,故暫不移動。-Alberth2-汪汪 2009年3月7日 (六) 02:31 (UTC)
2009年3月3日
比照富蘭克林·德拉諾·羅斯福等,既然別人正式名字裡有中間名就應該加上。——顧心陽¤★ 2009年3月3日 (二) 06:22 (UTC)
- 羅斯福的慣用名字是全名,但肯尼迪慣用的只是F字,甚至只稱JFK。在中文世界裡,對肯尼迪稱呼連F字也極少用。HkCaGu (留言) 2009年3月3日 (二) 17:46 (UTC)
- (:)回應:恐非君說的這樣:美國歷屆總統如果有中間名的,很多都以字母略稱,但中文最好不要略稱啊,比如小布什(喬治·W·布什→喬治·沃克·布什)、老布什(喬治·H·W·布什→喬治·赫伯特·沃克·布什)、小羅斯福(富蘭克林·D·羅斯福→富蘭克林·德拉諾·羅斯福)、哈定(沃倫·G·哈定→沃倫·蓋瑪利爾·哈定)、海斯(拉瑟福德·B·海斯→拉瑟福德·伯查德·海斯)等等,照君的說法都應該移回簡稱了?我認為,應該參照這些總統的樣子,如果字母是簡稱,都應該移到全稱,肯尼迪也不例外。——顧心陽¤★ 2009年3月4日 (三) 01:51 (UTC)
- 總統(甚至絕大部分美國人)都有中間名,但平時是否使用,和怎麼使用(全名或字母)卻是另一回事。Bush兩人怎麼稱呼也是兒子當總統後才約定俗成,而且各種語文均有不同的約定俗成。另外,條目名稱和首句的全名是兩回事。條目名稱的標準是「最常用名稱」,但又需服從其他共識和消歧義要求的。中文通常叫歐美人的姓氏便算了(正如美國人通常最多只使用中間名首字母,很少說全名),但這裡是百科全書,條目名普遍帶有第一名(first name)。JFK的英文條目也只是「John F. Kennedy」,中文連Fitzgerald也翻出來實在講不通。中文平常使用叫他「約翰·肯尼迪」以與其兩個弟弟分開,看來已經足夠,而且最符合「最常用名稱」原則。在機場條目方面,機場名和人名是兩回事,看JFK機場的例子,中文平常使用叫「肯尼迪國際機場」,再加個「約翰」還可以,再來Fitzgerald便太遠離「最常用名稱」了。HkCaGu (留言) 2009年3月4日 (三) 05:38 (UTC)
- (:)回應:問題是叫約翰·肯尼迪的實在太多了(看en:John Kennedy (disambiguation)),所以要用全名為好,否則應該一視同仁,把所有美國總統的名字都以同一標準(比如不用中間名或中間名用字母的);至於約翰·菲茨傑拉德·肯尼迪國際機場,我也搜到過很多用全名的例子,可以上百度或谷歌搜搜看。我認為,常用名稱未必正確,比如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即為一例,要遵從名從主人原則(美國人大部分要用中間名即是一例),又要遵從中文的表達習慣(中文條目儘量用漢字不用字母)。——顧心陽¤★ 2009年3月4日 (三) 06:29 (UTC)
- 看來你對中間名在美國的使用存在著基本上的認知問題。美國人一般只是使用first+last,在正式文件或場合才使用first+MI+last,在非常正式文件和場合才使用first+middle+last(例如宣誓、生死證、護照)。英語裡知名的「約翰·肯尼迪」有多個,但redirect去總統而非消歧義頁。中文世界裡既沒有其他出名的John Kennedy,「約翰·肯尼迪」作條目名已足夠。「名從主人」並不自動凌駕於「最常用名稱」之上。但無論如何,機場只有一個Kennedy,完全無需要下全名。另外,網上找到並不代表常用,以波士頓機場為例,你找尋一下「羅根」和「洛根」,「羅根」除較常用外,用者更專業、內行和故意。HkCaGu (留言) 2009年3月4日 (三) 08:18 (UTC)
- (:)回應:機場的問題先另當別論。既然有名的約翰·肯尼迪很多,就應該根據英文版的做法把約翰·肯尼迪作重定向,再以全名作條目名,另立消歧義頁面。否則就如君所說的,全部用教名加姓氏的最常用形式。我的意思就是全部統一,不要有例外,比如富蘭克林·德拉諾·羅斯福也應該移動到富蘭克林·羅斯福等等。——顧心陽¤★ 2009年3月4日 (三) 11:05 (UTC)
- 問題是美國人稱呼過往總統根本就沒有「統一的標準」,卡特叫自己做Jimmy和克林頓叫自己做Bill就已經和甘迺迪當選後稱John(原稱Jack)和里根稱Ronald不一致,Adams和Bush兩對父子還有Roosevelt的堂兄弟關係也對他們自稱和被稱有所影響,之外還有戰後當選的內戰北軍(合眾軍)將軍US Grant。你看英文總統template就能見到沒有統一,中文也不可能統一。任何標準(無論是沒中名、中名字首還是全中名三個辦法任何一個)都會對某些總統嚴重違反「常用名稱」原則。HkCaGu (留言) 2009年3月5日 (四) 04:40 (UTC)
- (:)回應:但是「最常用名稱」也不自動凌駕於「名從主人」之上,照您的說法,違反最常用名稱的例子多了去了,弗拉基米爾·弗拉基米羅維奇·普京就是一例,無論弗拉基米爾·普京還是普京都比全名常用得多。不管怎麼說,叫「約翰·肯尼迪」的人很多,就不應該讓JFK獨占,起碼也要像伊麗莎白一世 (英格蘭)那樣,「伊麗莎白一世」作為重定向,也就是說「約翰·肯尼迪」作為重定向,條目用全名,另設立消歧義頁面。——顧心陽¤★ 2009年3月5日 (四) 05:47 (UTC)
- 離題:蘇州宇文宙武說起普京,讓我想起俄國人名的問題。俄語人名有三部份(英語維基條目說這是必須的),但現時很多條目都只用名和姓,而省去父名。若以名從主人的原則,是否應該把所有俄國人的父名都加上?--Nthgd 2009年3月5日 (四) 10:44 (UTC)
- (:)回應:所以在此情況下,名從主任原則應該凌駕於常用名之上,我是這麼認為的。——顧心陽¤★ 2009年3月6日 (五) 02:26 (UTC)
- 問題是甚麼叫名從主人,不管Carter和Clinton的證件怎麼寫,他們自稱和在公眾場合被稱呼時都是Jimmy和Bill,Kennedy當總統前都自稱Jack,但後來多稱為John,總之Fitzgerald極少出現。「全名」和平常用名慣有的落差不可忽略。HkCaGu (留言) 2009年3月6日 (五) 05:14 (UTC)
- (:)回應:那請解釋一下肯尼迪的英文條目為什麼有中間名。——顧心陽¤★ 2009年3月6日 (五) 05:40 (UTC)
- 英文條目只是「F.」而非全名。另外,其弟弟現任參議員英文條目是「Ted Kennedy」,而非Edward甚麼甚麼。幾十年來誰都叫他Ted Kennedy,導致條目不可叫Edward,然後推理結果是要用嫟稱Ted便不能混入中間名或全名。HkCaGu (留言) 2009年3月6日 (五) 06:07 (UTC)
- (:)回應:那請解釋一下肯尼迪的英文條目為什麼有中間名。——顧心陽¤★ 2009年3月6日 (五) 05:40 (UTC)
- 問題是甚麼叫名從主人,不管Carter和Clinton的證件怎麼寫,他們自稱和在公眾場合被稱呼時都是Jimmy和Bill,Kennedy當總統前都自稱Jack,但後來多稱為John,總之Fitzgerald極少出現。「全名」和平常用名慣有的落差不可忽略。HkCaGu (留言) 2009年3月6日 (五) 05:14 (UTC)
- (:)回應:所以在此情況下,名從主任原則應該凌駕於常用名之上,我是這麼認為的。——顧心陽¤★ 2009年3月6日 (五) 02:26 (UTC)
- 問題是美國人稱呼過往總統根本就沒有「統一的標準」,卡特叫自己做Jimmy和克林頓叫自己做Bill就已經和甘迺迪當選後稱John(原稱Jack)和里根稱Ronald不一致,Adams和Bush兩對父子還有Roosevelt的堂兄弟關係也對他們自稱和被稱有所影響,之外還有戰後當選的內戰北軍(合眾軍)將軍US Grant。你看英文總統template就能見到沒有統一,中文也不可能統一。任何標準(無論是沒中名、中名字首還是全中名三個辦法任何一個)都會對某些總統嚴重違反「常用名稱」原則。HkCaGu (留言) 2009年3月5日 (四) 04:40 (UTC)
- (:)回應:機場的問題先另當別論。既然有名的約翰·肯尼迪很多,就應該根據英文版的做法把約翰·肯尼迪作重定向,再以全名作條目名,另立消歧義頁面。否則就如君所說的,全部用教名加姓氏的最常用形式。我的意思就是全部統一,不要有例外,比如富蘭克林·德拉諾·羅斯福也應該移動到富蘭克林·羅斯福等等。——顧心陽¤★ 2009年3月4日 (三) 11:05 (UTC)
- 看來你對中間名在美國的使用存在著基本上的認知問題。美國人一般只是使用first+last,在正式文件或場合才使用first+MI+last,在非常正式文件和場合才使用first+middle+last(例如宣誓、生死證、護照)。英語裡知名的「約翰·肯尼迪」有多個,但redirect去總統而非消歧義頁。中文世界裡既沒有其他出名的John Kennedy,「約翰·肯尼迪」作條目名已足夠。「名從主人」並不自動凌駕於「最常用名稱」之上。但無論如何,機場只有一個Kennedy,完全無需要下全名。另外,網上找到並不代表常用,以波士頓機場為例,你找尋一下「羅根」和「洛根」,「羅根」除較常用外,用者更專業、內行和故意。HkCaGu (留言) 2009年3月4日 (三) 08:18 (UTC)
- (:)回應:問題是叫約翰·肯尼迪的實在太多了(看en:John Kennedy (disambiguation)),所以要用全名為好,否則應該一視同仁,把所有美國總統的名字都以同一標準(比如不用中間名或中間名用字母的);至於約翰·菲茨傑拉德·肯尼迪國際機場,我也搜到過很多用全名的例子,可以上百度或谷歌搜搜看。我認為,常用名稱未必正確,比如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即為一例,要遵從名從主人原則(美國人大部分要用中間名即是一例),又要遵從中文的表達習慣(中文條目儘量用漢字不用字母)。——顧心陽¤★ 2009年3月4日 (三) 06:29 (UTC)
- 總統(甚至絕大部分美國人)都有中間名,但平時是否使用,和怎麼使用(全名或字母)卻是另一回事。Bush兩人怎麼稱呼也是兒子當總統後才約定俗成,而且各種語文均有不同的約定俗成。另外,條目名稱和首句的全名是兩回事。條目名稱的標準是「最常用名稱」,但又需服從其他共識和消歧義要求的。中文通常叫歐美人的姓氏便算了(正如美國人通常最多只使用中間名首字母,很少說全名),但這裡是百科全書,條目名普遍帶有第一名(first name)。JFK的英文條目也只是「John F. Kennedy」,中文連Fitzgerald也翻出來實在講不通。中文平常使用叫他「約翰·肯尼迪」以與其兩個弟弟分開,看來已經足夠,而且最符合「最常用名稱」原則。在機場條目方面,機場名和人名是兩回事,看JFK機場的例子,中文平常使用叫「肯尼迪國際機場」,再加個「約翰」還可以,再來Fitzgerald便太遠離「最常用名稱」了。HkCaGu (留言) 2009年3月4日 (三) 05:38 (UTC)
- (:)回應:恐非君說的這樣:美國歷屆總統如果有中間名的,很多都以字母略稱,但中文最好不要略稱啊,比如小布什(喬治·W·布什→喬治·沃克·布什)、老布什(喬治·H·W·布什→喬治·赫伯特·沃克·布什)、小羅斯福(富蘭克林·D·羅斯福→富蘭克林·德拉諾·羅斯福)、哈定(沃倫·G·哈定→沃倫·蓋瑪利爾·哈定)、海斯(拉瑟福德·B·海斯→拉瑟福德·伯查德·海斯)等等,照君的說法都應該移回簡稱了?我認為,應該參照這些總統的樣子,如果字母是簡稱,都應該移到全稱,肯尼迪也不例外。——顧心陽¤★ 2009年3月4日 (三) 01:51 (UTC)
- (!)意見,在繁體模式中,约翰·肯尼迪轉換成約翰·甘迺迪,而約翰·甘迺迪是不會有歧義的,而且亦很常用,所以初看此移動條目請求,我不明白為何要將沒有歧義的約翰·甘迺迪 → 約翰·菲茨杰拉德·甘迺迪XDD。—hose'neru(Talk) 2009年3月6日 (五) 09:50 (UTC)
- 目前仍無共識,暫不移動;請有興趣者踴躍在該條目之討論頁中繼續討論。-Alberth2-汪汪 2009年3月9日 (一) 01:47 (UTC)
- 未完成:無共識,且已停止討論超過一週。-Alberth2-汪汪 2009年3月17日 (二) 12:14 (UTC)
鑑於Santiago與San Diego在台灣都可譯為聖地亞哥或聖地牙哥,而阿圖羅·梅里諾·貝尼特斯准將國際機場也稱為聖地亞哥國際機場,容易引起誤解,故宜移動到無疑義的大陸簡體聖迭戈國際機場,加上區域語言轉換,而原聖地牙哥國際機場宜作重定向或消歧義。——顧心陽¤★ 2009年3月3日 (二) 08:17 (UTC)
- 維基百科必須要一致,每天叫San Diego做「聖地牙哥」的人遠超「聖迭戈」,而San Diego市條目已有適當處理,機場條目理應跟隨,行文上XXX機場理應在XXX市,而非XYX市。HkCaGu (留言) 2009年3月3日 (二) 17:46 (UTC)
- (:)回應:如果這樣,我願意撤銷移動請求,但是我不會弄繁簡轉換,君幫我一下可否?——顧心陽¤★ 2009年3月4日 (三) 01:53 (UTC)
- 未完成:提出者撤回請求。-Alberth2-汪汪 2009年3月9日 (一) 01:35 (UTC)
2009年3月4日
2009年3月5日
- 正式的物種中文名。—KeepOpera (留言) 2009年3月5日 (四) 03:17 (UTC)
- 前由我誤移,現請求移回。—KeepOpera (留言) 2009年3月5日 (四) 03:17 (UTC)
2009年3月6日
- 按人物條目命名慣例應使用first name + last name。此條目曾經屢次被移到正式全名,但又都被移回薛定諤,不知何故?—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09年3月6日 (五) 17:10 (UTC)
- (!)意見:薛定諤已是中文可靠來源中此人物最常見的名稱,因此不必移動到埃爾溫·薛定諤。—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3月7日 (六) 05:11 (UTC)
- 那按那麼說是不是阿爾伯特·愛因斯坦也應移到愛因斯坦,詹姆斯·克拉克·麥克斯韋也應移到麥克斯韋?而且英文版的條目名稱也是en:Erwin Schrodinger—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09年3月8日 (日) 01:01 (UTC)
- (+)支持: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試著整理中文維基內,凌亂不堪的物理人物條目命名,使這些命名都能夠條理分明,井然有序。希望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能夠幫助達成共識,給予最大的支持。謝謝!—老陳 (留言) 2009年3月10日 (二) 04:50 (UTC)
2009年3月7日
原先無實質性內容,將日語條目翻譯至此。希望能配合內容改動。--R' 2009年3月7日 (六) 02:12 (UTC)
- 即使內容翻譯自日文維基,但是依照中文習慣,還是應該要使用日籍華人'或日本華人;可以參考Category:各國華人。-Alberth2-汪汪 2009年3月7日 (六) 02:35 (UTC)
- (:)回應,已經有在日台灣人一條目,在日中國人狹義不包括在日台灣人,故用日本華人不當。日籍華人現在只是本條目的小段落。日本華人名稱不妥,畢竟日本是近乎單一民族國家,沒有華人這個民族,只是有大量的華僑。按中文語境下來說,在國外的中國人一般稱為華人,但日本將依然叫做中國人,只是宗教、民族上意義上的中國人。我想還是和日韓統一稱呼較好,否則有中文中心之嫌。--R' 2009年3月7日 (六) 13:29 (UTC)
- (-)反對 「日籍華人」可以了,「在日中國人」中的中國人有歧義,是日本人就不是中國人了,「在日漢人」又不同講法。—大嚤王 2009年3月7日 (六) 03:34 (UTC)
- (:)回應,這個,您不可以去用主觀意識去思考。日本是民族國家,就一般觀點來說,他們不管有無日籍,一律稱為在日中國人,且大多數在日中國人是無日籍的,日本對於歸化是全世界最嚴的。日籍華人有中文傾向。你且仔細看這篇條目,日籍華人已經是一個小段落了。--R' 2009年3月7日 (六) 13:23 (UTC)
- (:)回應,日本華人的意思為在日本生活的華人,在日中國人是中國人還是日本人?中文維基沒有中文傾向,那要中文維基幹什麼?不如去翻譯日本維基、英文維基算了,不如去禁止「中國人」寫條目。—大嚤王 2009年3月8日 (日) 03:58 (UTC)
- 叫「日籍華人」就好了。--Nthgd 2009年3月8日 (日) 13:10 (UTC)
- 未完成:應依照中文習慣命名。—Alberth2-汪汪 2009年3月12日 (四) 02:06 (UTC)
合併編輯歷史。—Iokseng(留言) 2009年3月7日 (六) 07:04 (UTC)
- 完成:已完成。-Alberth2-汪汪 2009年3月7日 (六) 10:02 (UTC)
合併編輯歷史。—Iokseng(留言) 2009年3月7日 (六) 13:10 (UTC)
該維基人未有解釋原因就移動頁面,現在因為武士頁面有多次編輯紀錄,未能移動到原頁面。—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9年3月7日 (六) 15:56 (UTC)
(-)反對武士之名源出中國,非衹表示日本人 —大嚤王 2009年3月8日 (日) 02:38 (UTC)
- (:)回應這根本與韓國起源說那麼可怕。他們說武士是來自朝鮮,這怎樣說得通。—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9年3月8日 (日) 03:26 (UTC)
廢話,中國有很多古典書籍說明漢字「武士」源於中國,沒有可討論的。武士 (日本)應重定向到日本武士,這樣符合華人的稱呼習慣。中國所稱的武士,現在可稱為武術家,武士作為消歧義 —大嚤王 2009年3月8日 (日) 03:39 (UTC)
- (-)反對,作為中文來說,武士絕非專指日本武士。正史來說,從《史記》開始就使用武士,諸如《陳丞相世家》:
高帝豫具武士,見信至,執縛之,載後車。信呼曰:「天下已定,我固當烹!」高帝顧謂信曰:「若毋聲!而反,明矣!」武士反接之。
這點在正史上幾乎從無歧義。
- 二十四史以後,梁啓超可以說是最「親日」的人物之一,甚至公開寫《中國的武士道》,但是顯然即使是他,也不把武士作為日本的概念:
我記得在羅馬美術館中曾看見一尊額爾達治武士石雕遺像,據說這人是額爾達治國幾百萬人中最後死的一個人,眼眶承淚,頰唇微笑,右手一劍自刺左脅。屈原沉汨羅,就是這種心事了。
- 魯迅的《斯巴達之魂》
於是而胚羅蓬諸州軍三千退,而訪嘻斯軍一千退,而螺克烈軍六百退,未退者惟剎司駭人七百耳。慨然偕斯巴達武士,誓與同生死,同苦戰,同名譽,以留此危極淒極壯絕之舊壘。
- 柏楊《中國人史綱》
大臣李仕魯在金鑾殿上表示堅決辭職,朱元璋認為看不起他這個皇帝,教武士摔死階下。
- 余秋雨《山居筆記·十萬進士》
至於以武功軍功賞給官職,只能看成是一種獎勵方法,不能算作選官的正途,因為眾所周知,打仗和管理完全是兩回事。武士誤國,屢見不鮮。
- 從日常用語來說,兵馬俑現在都分文官俑和武士俑。
- 綜上,武士在中文中並不專指日本,所以沒有理由將日本武士作為主條目,而應該採用平等消歧義等方法。—Msuker (留言) 2009年3月8日 (日) 07:54 (UTC)
- (!)意見,Msuker這種考經據典的心思和學識,教人心悅誠服。
- 相比之下,費勒姆在User Talk:光輝十月留下的這句說話就更有意思了:
忘了一根指頭指別人,四根指頭指自己。二人的態度完全是高下立見。--Nthgd 2009年3月8日 (日) 13:10 (UTC)
- 未完成:未獲得移動之共識。-Alberth2-汪汪 2009年3月12日 (四) 02:10 (UTC)
由於之前沒注意到可顯示正確,只沿用了日語條目寫法,經User:Cdip150提醒後發現原本名稱確能無誤顯示,故此要求移動到正確的頁面。--治癒系的小琛兒 探病去 病歷表 2009年3月7日 (六) 18:59 (UTC)
2009年3月8日
平等消歧義,理據見上方討論。--Nthgd 2009年3月8日 (日) 13:10 (UTC)
2009年3月9日
- 減少使用括號名稱 —大嚤王 2009年3月9日 (一) 00:55 (UTC)
2009年3月11日
- 盛大現名上海盛大網絡發展有限公司,使用簡稱「盛大網絡」。 —Chiefwei (留言) 2009年3月11日 (三) 02:55 (UTC)
2009年3月13日
- TBS的中文官方名稱是「東京廣播公司」(詳情可參照此),但遭User:albeit擅自移動,故申請移回原名。—大摩 ~迎接最熊牛年~ 2009年3月13日 (五) 04:23 (UTC)
- 已移回。建議合併東京放送與東京廣播公司的編輯歷史。—Iokseng(留言) 2009年3月13日 (五) 22:58 (UTC)
- WP:命名常規#公司行號中寫明:一般情況下條目名稱不附加公司的法律狀態(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控股公司),像是「微軟」與「沃爾瑪」。請注意「公司」、「國際」、「集團」、「工業」與任何類似字樣都不是法律狀態,當商務往來時才需要完整敘述。但當有消歧義的需要出現,仍可考慮加上「公司」字樣以做出區別—Ben.MQ 2009年3月14日 (六) 10:45 (UTC)
- (:)回應:TBS的全名為「株式會社東京放送」,可簡稱「東京放送」;雖然根據TBS的中文網頁,該公司的中文名稱是「東京廣播公司」,但是沒有資料表示可簡稱成「東京廣播」,網站上都只有全稱「東京廣播公司」與簡稱「TBS」兩種稱呼方式;除非TBS有官方資料表示其商號可以直接簡稱成「東京廣播」,不然還是移回「東京廣播公司」的全稱比較恰當。另外,個人強烈建議編輯歷史的資料也順便整理一下。—大摩 ~迎接最熊牛年~ 2009年3月14日 (六) 13:01 (UTC)
- WP:命名常規#公司行號中寫明:一般情況下條目名稱不附加公司的法律狀態(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控股公司),像是「微軟」與「沃爾瑪」。請注意「公司」、「國際」、「集團」、「工業」與任何類似字樣都不是法律狀態,當商務往來時才需要完整敘述。但當有消歧義的需要出現,仍可考慮加上「公司」字樣以做出區別—Ben.MQ 2009年3月14日 (六) 10:45 (UTC)
- 完成:已由User:Iokseng完成移動,此外,頁面編輯歷史也合併完成。-Alberth2-汪汪 2009年3月18日 (三) 01:55 (UTC)
移回原名。—Iokseng(留言) 2009年3月13日 (五) 23:28 (UTC)
2009年3月14日
匿名用戶118.166.51.21剛才在我的對話頁留言,說:
查憲令部全銜為中華民國憲兵司令部,而非中華民國陸軍憲兵司令部,且其轄下所屬單位亦未加上陸軍二字,小弟不知如何移動,可否請您協助將中華民國陸軍憲兵條目移動回原本的中華民國憲兵條目呢,感謝。--118.166.51.21 (留言) 2009年3月14日 (六) 13:49 (UTC)
故請求將中華民國陸軍憲兵移動到中華民國憲兵。--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3月14日 (六) 13:55 (UTC)
中華民國憲兵又被Z21413擅自移動到中華民國陸軍憲兵了。--118.166.50.226 (留言) 2009年3月16日 (一) 15:53 (UTC)
- 已再次移動,建議大家可以多利用其討論頁溝通。-Alberth2-汪汪 2009年3月17日 (二) 12:17 (UTC)
2009年3月15日
- Talk:衛拉特:明朝稱瓦剌,清朝稱漠西蒙古,衛拉特的名字並不常用。在Google上,搜索瓦剌有 50,100 項結果,搜索衛拉特有 29,900 項結果。——虞海 (留言) 2009年3月15日 (日) 07:32 (UTC)
- (+)支持:衛拉特可能是直接音譯,但既然史書中明確譯為瓦剌,當然應該採用史書。——顧心陽¤★ 2009年3月16日 (一) 01:33 (UTC)
2009年3月16日
根據《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David作以色列人名時應翻譯為「戴維」(大衛王乃約定俗成不算),而Gurion譯為「古里安」。我不清楚台港澳是怎麼翻譯的,但既然條目標題是簡體,就應該按照大陸的標準。——顧心陽¤★ 2009年3月16日 (一) 01:32 (UTC)
命名規範。—Iokseng(留言) 2009年3月16日 (一) 03:36 (UTC)
檔案:連環舟.jpg → 檔案:聯環舟.jpg
- 檔案討論:連環舟.jpg:不好意思上傳的時候打錯字了。 — 光輝十月 (留言) 2009年3月16日 (一) 11:47 (UTC)
- 未完成,文件不可以移動。請重新將文件上傳到File:聯環舟.jpg,並在File:連環舟.jpg內加入快速刪除模板:{{d|G10}}(作者請求刪除)—Ben.MQ 2009年3月16日 (一) 12:50 (UTC)
2009年3月18日
合併編輯歷史。—Iokseng(留言) 2009年3月18日 (三) 16:56 (UTC)
2009年3月20日
- 使用台灣、香港的正式譯名。—小籃子....找他抬槓? 2009年3月20日 (五) 11:12 (UTC)
2009年3月21日
原作者使用簡體的葉卡捷琳娜大帝,按規則應移動到簡體條目。——顧心陽¤★ 2009年3月21日 (六) 10:16 (UTC)
被User:LRT505手動剪貼內容到到新頁面,合併編輯歷史。—[[User:Pan3858/由簽名連結到此|古怪的Pan3858 2009年3月21日 (六) 15:16 (UTC)
被User:LRT505手動剪貼內容到新頁面,合併編輯歷史。—古怪的Pan3858 2009年3月21日 (六) 15:16 (UTC)
與其他英超球會條目名稱看齊。—*hose"neru(Talk) 2009年3月21日 (六) 16:04 (UTC)
修正剪貼所造成的編輯紀錄中斷。—Iokseng(留言) 2009年3月21日 (六) 23:03 (UTC)
- 完成—Alberth2-汪汪 2009年3月22日 (日) 01:21 (UTC)
- Talk:鶴佬人和Talk:河洛人也需整理一下。—Iokseng(留言) 2009年3月22日 (日) 01:50 (UTC)
- Talk:港元:移動原因:港幣才是香港貨幣的正式名稱,而且香港的鈔票上印的是「港幣」字樣,並非「港元」。 — Guangzhou 2010 (留言) 2009年3月21日 (六) 09:51 (UTC)
google:"港元"遠遠大於google:"港幣"--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3月24日 (二) 16:52 (UTC)
- 根據香港金融管理局網頁上的內容,兩種用法都有,可能需要更多香港朋友來參予討論提供意見。-Alberth2-汪汪 2009年3月26日 (四) 03:00 (UTC)
- 未完成:無共識,且已停止討論超過一周。-Alberth2-汪汪 2009年4月4日 (六) 05:06 (UTC)
2009年3月22日
通常來說「古典音樂」指的就是「西方古典音樂」,不需加上「西方」二字。—Iokseng(留言) 2009年3月22日 (日) 04:10 (UTC)
2009年3月23日
已在條目的討論頁中說明。埃德加獎是埃德加·愛倫·坡獎正式的簡稱。雖然愛倫·坡很有名,但事實上愛倫·坡獎的說法是不正式的。Serw (留言) 2009年3月23日 (一) 06:14 (UTC)
- 英文的正式簡稱不能直接認定為中文的正式簡稱吧。中文會有中文的習慣,在我的認知,愛倫·坡獎是明顯比較常用的簡稱。--ffaarr (talk) 2009年3月23日 (一) 12:11 (UTC)
- 建議google的時候加上 " ",這樣才不會搜到與要搜的詞無關的筆數。條目中說的是英文,不能代表中文的簡稱也是如此。--ffaarr (talk) 2009年3月23日 (一) 13:56 (UTC)
- 中文用戶中的絕大多數人根本不會想得出埃德加是誰,更不用說獎了。—Msuker (留言) 2009年3月23日 (一) 17:58 (UTC)
- 那就移動到埃德加·愛倫·坡獎. 已經這樣做了. --Serw (留言) 2009年3月24日 (二) 04:59 (UTC)
- google結果,愛倫·坡獎 > 埃德加·愛倫·坡獎 > 埃德加獎—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3月24日 (二) 17:09 (UTC)
- 目前多數意見傾向維持愛倫·坡獎,如無其他不同意見,將在五日後移動回愛倫·坡獎。—Alberth2-汪汪 2009年3月29日 (日) 08:01 (UTC)
- 完成-Alberth2-汪汪 2009年4月3日 (五) 04:59 (UTC)
以繁體中文為搜索語言,GOOGLE搜索茜茜公主,得到結果260,000項。搜索伊麗莎白·阿瑪利亞·歐根妮,結果只有6540項,且一眼可看出大多並非與其相關的內容
可見伊麗莎白·阿瑪利亞·歐根妮在台灣也並不是常用譯名
況且在大陸,茜就是多音字,可以讀「西」或者「欠」,前者專門用於外國人名翻譯。茜茜公主在大陸的使用頻率遠比伊麗莎白·阿瑪利亞·歐根妮高的多
—Flyflame (留言) 2009年3月23日 (日) 12:32 (UTC)
根據99版德語姓名譯名手冊,Reinhard譯作賴因哈德,萊因哈特·馮·羅嚴克拉姆因為是動漫中的人物所以不算。--Serw (留言) 2009年3月23日 (一) 11:27 (UTC)
- google:"萊因哈德·澤爾騰"有2000多結果,而google:"賴因哈德·澤爾騰"只有5項結果。google:"萊因哈特·海德里希"有1000多結果,google:"賴因哈德·海德里希"只有100項結果。維基百科不是正名的地方,即使翻譯不準確,但是已經被大眾接受,成為習慣,就應該使用最常用的名稱--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3月24日 (二) 17:07 (UTC)
- 在 google 動輒數十萬條搜索結果里, 1000條和100條其實算不上什麼差距. 這幾個人物在"大眾"中其實沒有什麼名氣, 且維基本身會影響 google 的搜索結果. 相信所謂"大眾接受"是對 google 算法的誤解. --Serw (留言) 2009年3月25日 (三) 01:57 (UTC)
- (+)支持:我在《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上也查到了Reinhard在德語中翻譯為「賴因哈德」(我甚至用微軟拼音直接就可以打出來),在英語中才翻譯為「萊因哈德」,命名應該規範化,維基網站有很多,互相轉載,確實會影響搜索結果。——顧心陽¤★ 2009年3月26日 (四) 04:33 (UTC)
- 請求考慮我在維基百科討論:命名常規中的建議. 謝謝. --Serw (留言) 2009年3月26日 (四) 06:35 (UTC)
- (:)回應:我已就君的建議給予回應。——顧心陽¤★ 2009年3月27日 (五) 00:18 (UTC)
- 請求考慮我在維基百科討論:命名常規中的建議. 謝謝. --Serw (留言) 2009年3月26日 (四) 06:35 (UTC)
- 完成-Alberth2-汪汪 2009年3月29日 (日) 08:12 (UTC)
2009年3月24日
辛夷是正確的中藥名。—KeepOpera (留言) 2009年3月24日 (二) 02:21 (UTC)
守護甜心 !與相關條目
移動原因:命名錯誤(不當有空格)。—yans1230 (留言) 2009年3月24日 (二) 10:47 (UTC)
(!)意見:條目本身是以全型感嘆號,即「守護甜心!」,來作為條目的名稱。但不久前突然被人移動為現時的名稱,連重定向也沒有保留,那次移動的理據是什麼?--Antonytse (留言) 2009年3月24日 (二) 11:18 (UTC)
2009年3月25日
現時的「金剛」並不特別著名,應採用公平消歧義。近期TVB有個叫金剛的演員也很Hit—囧囧 2009年3月25日 (三) 08:39 (UTC)
- 金剛的多數其他用法都是源於佛教的用語「金剛」堅硬無比之義,沒有必要移動。—*hose"neru(Talk) 2009年3月25日 (三) 12:11 (UTC)
- 「金剛」最原本的意思還是與佛教有關的吧。YunHuBuXi 2009年3月28日 (六) 00:33 (UTC)
- 未完成:未能取得移動之共識。-Alberth2-汪汪 2009年3月31日 (二) 01:19 (UTC)
2009年3月28日
- 美國搖滾樂隊Beach Boys(海灘男孩 (樂隊))遠比日本電視劇Beach Boys(海灘男孩 (電視劇))知名。其中一個有力證明是,連日語維基百科都把ja:ビーチボーイズ(Beach boys的片假名)直接指向美國樂隊的條目,並於該條目上方加上otheruses模板,提示讀者關於日本電視劇的版面是ja:ビーチボーイズ (テレビドラマ)。
YunHuBuXi 2009年3月28日 (六) 00:33 (UTC)
創建用戶使用簡體字,理應使用大陸譯名「聖多美『和』普林西比」。但條目名卻是台灣譯名「聖多美普林西比」,但又使用簡體字。應該把條目移動至簡體字大陸譯名。YunHuBuXi 2009年3月28日 (六) 09:04 (UTC)
2009年3月29日
現時蝕是消歧義頁,列出五個「容易混淆」的意思。但我認為其中四個都不成理由:
- 腐蝕:(中文不會把「腐蝕」簡稱為「蝕」的吧)
- 因物件摩擦而造成的磨蝕:(中文甚少把「腐蝕」簡稱為「蝕」,使用全稱較為常見)
- 生意上的虧損:(「虧損」比「蝕」更常見吧)
- 《蝕》,茅盾所著小說:(這本小說的知名度不會被天文現象「蝕」高吧)
我覺得應賦予「蝕」作為天文現象的地位,因為「腐蝕」、「磨蝕」、「虧損」的兩字全稱比單字簡稱更常見,但天文現象的「蝕」卻不可以。YunHuBuXi 2009年3月29日 (日) 12:19 (UTC)
- 抱歉,不大能夠理解你提出的請求;你是認為應該把現在的「蝕」移動嗎?還是希望把「食 (天文現象)」移動到「蝕」?—Alberth2-汪汪 2009年3月31日 (二) 01:24 (UTC)
不同意—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Mokaw(對話 貢獻)於2009年4月3日 (五) 11:45加入的。
- 完成:雖有不同意見,但未說明理由,故進行移動。-Alberth2-汪汪 2009年4月4日 (六) 05:13 (UTC)
合併編輯歷史。—Iokseng(留言) 2009年3月29日 (日) 04:00 (UTC)
合併編輯歷史。—Iokseng(留言) 2009年3月29日 (日) 06:23 (UTC)
2009年3月30日
移回原名。—Iokseng(留言) 2009年3月30日 (一) 22:31 (UTC)
- 這個移動是我操作的。既然原作者用簡體字,我贊成Iokseng的移動請求。YunHuBuXi 2009年3月31日 (二) 08:17 (UTC)
- 完成--Advisory 2009年3月31日 (二) 13:39 (UTC)
移回原名。—Iokseng(留言) 2009年3月30日 (一) 22:3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