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Talk:二十世紀影業

页面内容不支持其他语言。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基础条目 二十世紀影業属于维基百科社會科學主题的基礎條目第五級。请勇于更新页面以及改進條目。
          本条目属于下列维基专题范畴:
美国专题 (获评未评級未知重要度
本条目属于美国专题范畴,该专题旨在改善中文维基百科美国类内容。如果您有意参与,请浏览专题主页、参与讨论,并完成相应的开放性任务。
 未评级未评  根据专题质量评级标准,本条目尚未接受评级。
 未知  根据专题重要度评级标准,本條目尚未接受评级。
电影专题  
本条目属于电影专题范畴,该专题旨在改善中文维基百科电影相关条目类内容。如果您有意参与,请浏览专题主页、参与讨论,并完成相应的开放性任务。
 未评级未评  根据专题质量评级标准,本条目尚未接受评级。

二十世紀福斯

[编辑]

美国福克斯电影公司在中国打赢域名官司香港官網20世纪福斯电影的微博時光網 - 二十世纪福斯电影公司,二十世紀福斯大概從2004年開始逐步統一使用「福斯」譯名,相關條目及區域用詞對此應作修正。--Justice305留言2015年3月29日 (日) 14:41 (UTC)[回复]

(!)意見:可参照Gundam,官司是法律上的事情,赢了只能说法律上是正确的,没有任何法律能强制别人必须使用敢达,实际使用中,没人用=0,中国类似的专利什么的太多。另,此外本来就上下文自相矛盾。美国福克斯电影公司在中国打赢域名官司(标题) 福斯公司在我国的注册商标证书证明(内文)。二,FOX能翻译成福斯 1.所有人名中的FOX都要这么改么?2.谁能确认下FOX在大中国区的主管是不是个台湾人?(怀疑是否带入了自己日常用语的习惯,这太正常不过了)--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5年3月30日 (一) 09:21 (UTC)[回复]
@Red16:美國公司在兩岸三地取其一名稱統一也不是第一次,例如台灣本來用「狄斯耐」、大陸「迪斯尼」,後來同香港一樣為「迪士尼」;如果只是主事者習慣,那麼官方微博、電影專門網站以及新聞就不會用「福斯」(可用「二十世纪福斯电影公司」搜尋大陸新聞)了,前述香港官網亦是從「霍士」改為「福斯」表記。另外,Gundam是商品名稱,大陸官方用「敢達」有其背景,並不像福斯涉及正名、名從主人問題。--Justice305留言2015年3月30日 (一) 09:55 (UTC)[回复]
大中國區主管是哪裡人應該不是重點,重點是官方是否認可。相同的例子還有「索尼」(港、臺前稱「新力」)。--Iokseng留言2015年3月30日 (一) 10:25 (UTC)[回复]
(:)回應:索尼?至今仍然有「新索」不知各位以为那个“新”是指什么呢?另,百度新闻搜索,关键字:二十世纪福斯,自己看结果吧(唉…)
现今有一个办法,联络FOX官方,让他们 中宣部-新华社 在人民日报这种地方登个正名公告去,搞定官方,下面问题才不大。
不然就像现在这样,即使你改了,肯定后面编辑战,现在官媒带头还是福克斯
补一句,各位还记得,当年 汉城--首尔 的时候,韩国政府是怎么干的吧?比照,那样就行了(假设下,否则你说吧,一边是时光、豆瓣、乐视,另外一边是新华网为首的一干官方,最近几天的事情知道吧,新华社的上级可以直接让这些网站关门大吉,如果强制用行政命令,你叫福克斯还就只能叫福克斯,不然不给你许可证如何?别忘了你面对的是一个国家。)
稍微说点实际的,如果更名了,很多手续都要重做,不如去工商总局查查营业登记更名没?--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5年4月3日 (五) 11:55 (UTC)[回复]
這只是一間公司,與「首爾」的更名根本無法相提並論。另,國家會管到一家私人企業的名稱嗎?有這種情形也太可怕了吧……重點還是,這間公司到底有無更名,不然在這裡討論還是不會有任何結論的。--Iokseng留言2015年4月4日 (六) 17:28 (UTC)[回复]
这个神奇的天朝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光更名这一项,就可以吊销你现在所有的许可证,法人资格主体的名称都变了。上面有人举出,法院的公文,注意,是法院的公文,标题福克斯,内文福斯,这算什么?啊?公文有问题应该去找起草的法院去。
更名/正名可以刊登公告/启事,豆瓣/时光网?官媒一句顶你一百句。既然更名了,工商/税务总可以查到?政务公开啊。
用回FOX如何?避免一切任何麻烦,又会有人说必须中文啊,OK,你们去吧。--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5年4月8日 (三) 04:40 (UTC)[回复]
@Red16:在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登記名稱是「二十世纪福斯(北京)咨询有限公司」,中國商標網裡也以「二十世纪福斯」名義申請註冊商標。其實「二十世纪福斯」早在國府時代就使用了,大陸中共建政後既反美帝,當然不會允許美帝片子進來,及至改革開放時,大陸方面已慣稱「福克斯」,因此不單法院,連自己官方微博也是「福克斯」「福斯」兩者並用,現討論福斯公司已逐漸統一名稱,是該名從主人的時候了。--Justice305留言2015年4月8日 (三) 06:12 (UTC)[回复]

已依Wikipedia:命名常规#名从主人調整相關條目。--Justice305留言2015年4月8日 (三) 15:35 (UTC)[回复]

(-)反对:大陆媒体仍是福克斯,共识尚未达成,先斩后奏的作风我奉陪到底。--7留言2015年4月9日 (四) 07:22 (UTC)[回复]
@Jarodalien:原來經12天討論,依Wikipedia:命名常规#名从主人叫先斩后奏?--Justice305留言2015年4月9日 (四) 07:29 (UTC)[回复]
上面给出的几个链接,不知有什么地方可以证明那是“主人”,第一个新闻的标题就是“福克斯”,下面正文中又有“又译作二十世纪福克斯电影公司”,微博也能做来源,时光网也叫官方,香港明报今年都还在用二十世纪霍士,一来没有证明就只有这一个主人,二来也没有证明命名常规中名从主人高于一切,否则美国和美利坚合众国也有得打了。--7留言2015年4月9日 (四) 07:39 (UTC)[回复]
@Jarodalien:麻煩看一下二十世紀福斯的引用來源,就算不信官方微博,裡頭2006年福斯家庭娛樂在大陸設據點新聞照片就使用「二十世紀福斯」名稱,公司登記及註冊商標亦同;此外,香港官網難道比香港明報可信度低嗎?所以才確依Wikipedia:命名常规#名从主人處理,否則你一套、我一套,媒體又一套,那要方針何用?--Justice305留言2015年4月9日 (四) 07:47 (UTC)[回复]
这个例子和精灵宝可梦是一样的,如果神奇宝贝现在还有很多小孩看并用这个名字那可能就要改动默认显示了,福克斯也是,但是现在主流还是福克斯。--Qa003qa003留言2015年4月13日 (一) 08:50 (UTC)[回复]
@Qa003qa003Wikipedia:命名常規 (日本動漫遊戲條目),可適用常用(主流)譯名的是作品而非公司機構(因為過去大陸代理風氣不盛的權宜作法),個人或公司機構應照Wikipedia:命名常规#名从主人才是。--Justice305留言2015年4月15日 (三) 11:46 (UTC)[回复]

可以這樣嗎?

[编辑]

User:Qa003qa003不但移動福斯娱乐集团福斯廣播公司福斯探照灯影业等條目,還故意在重定向頁編輯不讓人移動,之所以用"福斯"其來有據,在兩岸三地公司登記、簽約活動都用"福斯",ex.二十世紀福斯福斯國際電視網,且無其它官方譯名情形下是符合Wikipedia:命名常规#名从主人,有異議可以討論,身為助理編輯能用這種手法妨礙別人編輯嗎?這樣要算WP:RL還是WP:PH?--Justice305留言2015年10月16日 (五) 15:01 (UTC)[回复]

故意在重定向页面编辑是不好的做法。前述用户User:Qa003qa003福斯娱乐集团福斯廣播公司福斯探照灯影业的移动完成后,分别在原页面进行了插入“<small>小号文字</small>”、插入“* 无序列表项”、以及清空全部内容的编辑,而后将这些编辑回退。由于移动页面功能的回退操作在重定向页面被编辑1次后失效,这导致他的移动操作不能被非管理员回退。三次编辑的具体动作不一致,但性质相同,难以用误操作来解释,是否是故意为了妨碍异见编辑者回退其移动操作而进行的,希望User:Qa003qa003能够出面回答。Bluedeck 2015年10月17日 (六) 14:40 (UTC)[回复]
对的就是故意的, 防止他直接移动过去,大量移动这类条目不通过讨论直接移动我不认同,你挂移动请求即可不用在这里JJYY--Qa003qa003留言2015年10月18日 (日) 12:56 (UTC)[回复]
可以算作扰乱。--广雅 范 2015年10月18日 (日) 13:03 (UTC)[回复]
阁下一竿子的政策更是扰乱,在百度“福克斯广播公司 -福斯”和“福斯广播公司 -福克斯”的结果差距之大,阁下认为母公司那么用就可以推论子公司也用这种译名,我十分反对这种用法,在没有主流中文用命这个方法是不错的但是FOX电视台的中文结果说明了两个译名使用差距之大,即光电视台方面你无权贬低福克斯电视台的等级,因为官方并没有明确使用什么中文译名。此外你也可以看到有媒体是这样使用的 。--Qa003qa003留言2015年10月18日 (日) 13:07 (UTC)[回复]
你强烈提议的使用方法请你对每个条目挂模板讨论移动,而不是自己再次移动。--Qa003qa003留言2015年10月18日 (日) 13:11 (UTC)[回复]
此外和这家狐狸有关的公司在大陆习惯就是译名为福克斯,就算你移动也请添加提示内容提及另一种译名。--Qa003qa003留言2015年10月18日 (日) 13:13 (UTC)[回复]
我在二十世紀福斯討論解釋過了,不能光以媒體那一套來決定,否則要是每一家媒體命名不同,要以哪家為準?若拿慣稱來當反對理由,那台灣是不是可以用"新力"來替代"索尼"其它未在臺有業務之公司?既然人家公司命名取向一致,就應以Wikipedia:命名常规#名从主人處理。--Justice305留言2015年10月18日 (日) 14:13 (UTC)[回复]
谢谢Q君的说明。Q君认为,一开始的福克斯→福斯的移动就是没有经过充分讨论的不合理移动。而自己在经过足够的沟通后,仍然认为对方会坚持福斯的命名,所以一定会将自己的移动回退。因而出此下策,通过技术手段,落实自己对于本条目正确名称的理解,是吗?Bluedeck 2015年10月18日 (日) 15:42 (UTC)[回复]
大陆用福克斯的仍占压倒性多数,两者至少应可并存。--7留言2015年10月19日 (一) 02:10 (UTC)[回复]
商業單位的自我命名應該優先引用名從主人原則來決定主條目名,並將廣為使用原則列為輔助並可在內文敘述常用名為何。因此,應該確定一下該集團或旗下子公司是否有任合一家曾在中國大陸註冊登記其相關商標?註冊時使用的中文譯名為什麼?作為對比,該集團在香港與台灣的分公司都是使用「福斯」的中文註冊名(這份官方文件中有提及「香港商福斯國際電視網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用名),所以如果要移動的條目名是繁體中文,應該使用「福斯」而不是「福克斯」。--泅水大象訐譙☎ 2015年10月19日 (一) 06:29 (UTC)[回复]
使用可靠來源應證的常用原則應該優先於名從主人原則才對吧……--KOKUYO留言2015年10月19日 (一) 08:37 (UTC)[回复]
請見Talk:二十世紀福斯,依常用原則是動漫條目才有的特例,但公司法人並不適用,要慣稱人家啥是個人自由(像我親友還是稱Sony為"新力"),而實際上人家就是用"索尼",不能以常用原則否定公司法人名稱,就像人物條目應以本人名稱而非暱稱或別稱來命名。如果說今天是某集團旗下公司各行其是,究竟要採哪種譯名統合條目尚有討論餘地,然Fox集團沒這種情形。--Justice305留言2015年10月19日 (一) 09:06 (UTC)[回复]
通用原則是應當是優先的原則,大部分上它會跟名從主人符合,但這並不代表名從主人優先於通用原則。最後照你的推論,聖雄甘地六四事件可以改名了。--KOKUYO留言2015年10月19日 (一) 09:07 (UTC)[回复]
問題是甘地本人沒有使用中文名稱啊~當然不適用名從主人;至於六四事件是發生事件之稱謂,是無主體名稱之存在,是要如何名從主人?--Justice305留言2015年10月19日 (一) 09:34 (UTC)[回复]
按照现在的命名常规来看,每个规则都不确定顺序的,也就是每个主要判断标准都是平行,只是最后落实时用来背一背书而已。即使根据命名争议的处理手法,也符合第三条“命名主人,但各地常用不同时,则使用时间优先”。——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10月19日 (一) 09:19 (UTC)[回复]
注意Wikipedia:命名常规#命名冲突其中條件「但在全部的中文使用地區皆不常用時」才適用,好比假設優步沒有中文官方名稱的話,兩岸三地公司名稱有「宇博」(台)、「霧博」(陸)、「Uber」(港),看哪個時間優先使用或先到先得再行區域用詞轉換。--Justice305留言2015年10月19日 (一) 09:34 (UTC)[回复]
时间优先不是以建立实质性条目时的条目名称优先?这应该是常识吧。——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10月19日 (一) 11:28 (UTC)[回复]
(!)意見,這裏其實已經出現了兩個很關鍵的點:
  1. 「福斯」是FOX公司現時所用的中文名稱,而「福克斯」則未曾被FOX用過;
  2. 「福斯」是台灣常用的中文名稱。
(按:「福克斯」和「福斯」在港澳地區都不常用)
那麼根據命名常規:「當一個事物的名稱符合『名從主人』的命名原則,但只在某一個或多個中文使用地區為常用,而在其它的中文使用地區並不常用時,應當使用符合『名從主人』命名原則確立的名稱,而不應當繼續使用『時間優先』命名原則確立的首個常用名稱。」除非可以證明FOX公司自己也有採用「福克斯」,否則條目命名應當使用「福斯」。--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5年10月19日 (一) 12:13 (UTC)[回复]
baidu:
"福斯娱乐集团" -"福克斯"  -site:wikipedia.org
249
"福克斯娱乐集团" -"福斯"  -site:wikipedia.org
8200

"福斯廣播公司" -"福克斯"  -site:wikipedia.org
250
"福克斯廣播公司" -"福斯"  -site:wikipedia.org
334

"福斯探照灯影业" -"福克斯"  -site:wikipedia.org
1980
"福克斯探照灯影业" -"福斯"  -site:wikipedia.org
1990


"20世纪福斯" -"福克斯" -site:wikipedia.org
11700
"20世纪福克斯" -"福斯" -site:wikipedia.org
21500
----------
goog.hk
"福斯娱乐集团" -"福克斯"  -site:wikipedia.org
12000
"福克斯娱乐集团" -"福斯"  -site:wikipedia.org
2990

"福斯廣播公司" -"福克斯"  -site:wikipedia.org
8140
"福克斯廣播公司" -"福斯"  -site:wikipedia.org
51800

"福斯探照灯影业" -"福克斯"  -site:wikipedia.org
1100
"福克斯探照灯影业" -"福斯"  -site:wikipedia.org
2610

"20世纪福斯" -"福克斯" -site:wikipedia.org
79200
"20世纪福克斯" -"福斯" -site:wikipedia.org
323000
于2015年10月20日 (二) 01:43 (UTC),根据GoogleTest的精神,使用百度和g.hk测试了一下,发现大部分的“福克斯”的命名常用度比“福斯”高,除了探照灯(百度认为相当,g.hk后者高于较高于前者)。所以某种程度可以认为两者相等,或者前者高于后者,我认为除了探照灯可以保留“福斯”的前缀,其他应该根据常用原则和时间优先的考虑,改回“前者”。如果测试不对,可以指出。——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10月20日 (二) 01:43 (UTC)[回复]
測試結果有多少是FOX官方的連結?還有在台灣地區「福克斯」是否遠比「福斯」更常用?上面的結果看不出來。注意一下,祇要官方譯名在其中一個地區常用的話,就要優先依「名從主人」原則來處理,即使其他譯名在別的地區比官方譯名常用也不能「先到先得」。--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5年10月20日 (二) 02:06 (UTC)[回复]
"福斯娱乐集团" -"福克斯"  -site:wikipedia.org
3710
"福克斯娱乐集团" -"福斯"  -site:wikipedia.org
2990

"福斯廣播公司" -"福克斯"  -site:wikipedia.org
8140
"福克斯廣播公司" -"福斯"  -site:wikipedia.org
51900

"福斯探照灯影业" -"福克斯"  -site:wikipedia.org
1090
"福克斯探照灯影业" -"福斯"  -site:wikipedia.org
2610

"20世纪福斯" -"福克斯" -site:wikipedia.org
79300
"20世纪福克斯" -"福斯" -site:wikipedia.org
324000
补一个goog.tw的,结论为:除了娱乐集团外,其他反而是“福克斯”常用于“福斯”。首先GoogleTest测试的是就是常用度,是不考究官方的看法(也就是名从主人规则)。而且上面表明,“广播公司”系列、“20世纪”以“福克斯”常用,符合冲突1,应该移回;“娱乐公司”、“探照灯”是符合冲突2,可以保留移动。——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10月20日 (二) 02:59 (UTC)[回复]
还有注意冲突上一章的差异,保留重定向和在正文描述。——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10月20日 (二) 03:01 (UTC)[回复]
怎麼我都看不出「『广播公司』系列、『20世纪』以『福克斯』常用」是符合冲突1——即「當一個事物的名稱符合『名從主人』的命名原則,且在全部的中文使用地區皆為常用名稱時,應當使用該名稱」,因為沒找到官方有“福克斯”的譯法,所以至少“福克斯”不符合「名從主人」,衝突1不適用。--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5年10月20日 (二) 04:01 (UTC)[回复]
還有我仔細看了Google的搜尋結果,當中發現不少結果是:(1)簡體一對一轉繁體的頁面、(2)抄襲維基百科的頁面,故此GoogleTest未必能夠作準。--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5年10月20日 (二) 04:19 (UTC)[回复]
那“名从主人”重要,还是“常用原则”重要?我们又不是没开过不按照官方按常用的先例(口袋妖怪,大陆用字官方是“精灵宝可梦”,但不常用反而名从主人无效),而且对于两个明明都是地区各常用,就应该遵照创建时间优先,原来用什么就保持用什么,除非其前置条件不适合。GoogleTest只考具数量(也就是常用程度),除非质量由于用词歧义而受影响,至少这里关键用词已经准确,不会产生词义差异,用字多对和抄袭并不影响搜索的对常用的判断。——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10月20日 (二) 06:18 (UTC)[回复]
口袋妖怪的例子是依Wikipedia:命名常規 (日本動漫遊戲條目),適用日本動漫遊戲作品(因為過去大陸代理風氣不盛的權宜作法),不能與公司法人機構類比。--Justice305留言2015年10月20日 (二) 07:22 (UTC)[回复]
機械轉換和抄袭絕對會影响搜索的对常用的判断,某一地區的人不經加工地直接抄另一地區的文,這情況非常泛濫,Google根本也不懂區分,大陸用語出現在台灣網站這一點也不出奇,反之亦然,自然影響對常用度的判断。--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5年10月20日 (二) 09:09 (UTC)[回复]

條目命名還要考量人家集團公司名稱的一致性,例如鳳凰衛視控股中期報告2013《星球大战》电影系列在腾讯平台播放簽約公告,集團母公司都用「21世紀福斯」,其旗下子公司還需要爭哪種譯名嗎?--Justice305留言2015年10月20日 (二) 05:05 (UTC)[回复]

但为什么大陆的常用却是“21世纪福克斯”?——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10月20日 (二) 06:18 (UTC)[回复]
就像我們台灣這邊常用「新力」稱Sony一樣啊~但人家持股或簽約等正式活動就是用「21世紀福斯」--Justice305留言2015年10月20日 (二) 06:24 (UTC)[回复]
既然大家没达成共识,根据冲突方案二,也建议先恢复原有命名。——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10月20日 (二) 06:26 (UTC)[回复]
都舉出實例以及適用方針,不能只憑認知衝突就驟下沒共識定論。--Justice305留言2015年10月20日 (二) 06:34 (UTC)[回复]
對於「名从主人重要,还是常用原则重要?」,關鍵問題不是出在哪個原則重要,而是「福斯」均符合兩個原則,「福克斯」卻祇符合後一個。而引用衝突2的方法,那麼都應該以「福斯」作命名,除非有額外的共識去仿傚口袋妖怪那般忽略規則。--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5年10月20日 (二) 08:00 (UTC)[回复]
贊同電箱君的意見。常用原則雖然是很重要的命名原則,但顯然在遇到公司行號的自稱時,應該調整不同原則間的比重與順位。--泅水大象訐譙☎ 2015年10月20日 (二) 14:49 (UTC)[回复]
说了这么多恢复原状最省事。--Qa003qa003留言2015年10月21日 (三) 06:29 (UTC)[回复]
要說省事,退出中文維基別來編輯就不會多出這麼多事得討論。還好的是,省事從來就不是維基百科的理念……--泅水大象訐譙☎ 2015年10月22日 (四) 05:37 (UTC)[回复]
按照大象的逻辑炸掉福克斯更省事什么都没有了,然后同理得出毁灭地球更省事,至于这么说吗?省事我就说不得啊,要你跑来说要我别玩维基?真佩服你,zhwiki就靠你敢走的人估计有一大批吧233333333。--Qa003qa003留言2015年10月26日 (一) 12:19 (UTC)[回复]
(*)提醒:請自重。--Kolyma留言2015年10月27日 (二) 13:00 (UTC)[回复]
怎么?我很克制了,没爆粗口,用不着你挂个提示显得你很正确客观一样。这是在分散注意力吧,结果就是死缠烂打维持现状,直接达到移动到台湾使用的译名目的。--Qa003qa003留言2015年10月28日 (三) 02:52 (UTC)[回复]
(*)提醒:請自重。--Gqqnb留言2015年10月29日 (四) 05:14 (UTC)[回复]
Cwek提出了一个非常不错的折中方案,就是恢复,你可以说恢复后每个条目单独讨论,但是没必要在这里攻击我,我再次表达一开我开始这么做的原因,首先以前移动的讨论没有共识,然后305直接移动大量条目,这种有过讨论记录没结果的要移动就继续讨论而不是一次性移动,好比南昌站的例子(涉及个人因素不多说),就举个例子加入某一天默多克突然再次重组公司吧现有的FOX电影电视公司和电视台方面分开那咋办呢?所以我建议恢复先前状态,再来讨论是否移动,如何移动。--Qa003qa003留言2015年10月26日 (一) 12:24 (UTC)[回复]
赞成以上User:Qa003qa003的建议,反正“省事從來就不是維基百科的理念”,所以每一个都要单独讨论一段时间,讨论得出共识最好,讨论不出,再每个提投票设法取得多数,来达成强迫少数接受的目标。--7留言2015年10月26日 (一) 16:26 (UTC)[回复]
7君您的意見跟Qa003qa003完全顛倒,根據該君的觀點,他認為為了省事最好大家都不要廢話,不需討論不需投票,把條目名稱移到Qa003qa003滿意的狀態就是所謂的省事。--泅水大象訐譙☎ 2015年10月28日 (三) 08:15 (UTC)[回复]

20世纪福克斯的大陆译名

[编辑]

为什么改?Talk:二十世紀福斯#二十世紀福斯这个讨论完全看不到共识啊。现在在百度搜“二十世纪福斯”都直接认为你打错了跳“二十世纪福克斯”的。 --达师 - 334 - 554 2016年6月15日 (三) 12:12 (UTC)[回复]

另參照Wikipedia talk:命名常规/存档11#可以這樣嗎?,福斯對外都用「二十世紀福斯」依Wikipedia:命名常规#名从主人,那是大陸媒體習慣了改不過來。--Justice305留言2016年6月15日 (三) 13:30 (UTC)[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

[编辑]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二十世紀福斯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8年8月29日 (三) 23:10 (UTC)[回复]

提議明確命名常規各項的優先次序

[编辑]
原標題:想請求管理員澄清
通過:

公示期間無異議;通過。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18日 (二) 10:49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我在此想請求管理員澄清命名常规中的命名原则(包含使用常用名稱)相對於主要命名惯例(包含名從主人)是否具有優先性。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2日 (日) 12:06 (UTC)[回复]

命名常規中有說道:「在中文維基百科,條目的命名應當遵守以下的主要原則。它們之間有時存在衝突;此時編者需要選擇傾向於其中某些原則,而放棄其他的某些原則。」,使用常用名稱屬於其中一個原則,而名從主人則只是慣例,因此使用常用名稱理應優先於名從主人。而且,名從主人的細項也有提到:「當條目描述的主體事物的擁有者或代表者更改其中文名稱時,如果更名後出現的可靠來源已經普遍使用新的名稱,那麼條目應該更改至新的名稱。」也就是說,如果並沒有出現普遍使用的情況的話,那應該維持使用常用名稱。以上,謝謝。—AT 2019年6月3日 (一) 06:57 (UTC)[回复]
@Justice305:有何意見?基於管理員對方針的解釋,以及小範圍共識不能凌駕於大範圍共識(方針),我認為應該恢復為「福斯」一詞加上轉換。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3日 (一) 07:13 (UTC)[回复]
大陸香港(官方FB會隨區域轉換,所以用電影文宣),若一家集團上下數年來對外已普遍使用新的名稱,卻因人們習慣而改動,個人認為這樣處理條目會有問題,就以台灣「索尼」使用狀況好了,SONY site:.tw 約有 15,900,000 項結果索尼 site:.tw 約有 4,700,000 項結果新力 site:.tw 約有 972,000 項結果,那台灣這邊也是否要轉換「SONY」?記得香港也是直接用「SONY」居多。另外,命名常規也提到“名从主人”原则仅起参考作用的情况:
  1. 人物:其所工作或隶属的机构、组织、公司的中文资料中出现他的中文姓名或译名的,“名从主人”原则仅起参考作用。
  2. 一个事物:它的拥有者或代表者的日文、越南文、韩文等中文之外的文字资料出现该事物的日文汉字、越南文汉字和韩文汉字等专有的名称,“名从主人”原则仅起参考作用,如“阿倍仲麿”等。
第一項特例是適用人物方面,例如伊東豊雄,儘管本人強調,但台灣跟大陸出版書籍仍使用「伊東豐雄」較多。第二項特例指的是非中文漢字情形,已有舉例不贅述。公司組織命名中文名稱顯然不歸這兩項特例之內。--Justice305留言2019年6月3日 (一) 08:53 (UTC)[回复]
索尼的情況與FOX不同。索尼是全地區共通的普遍名稱,福斯則似乎只有台灣在用,也不認為名從主人的慣例能夠限制添加地區詞轉換。先前的類似討論也得出了同樣的共識。—AT 2019年6月3日 (一) 09:14 (UTC)[回复]
但對FOX來說「福斯」也是全地區共通的普遍名稱,Talk:二十世紀福斯及條目內列舉官方活動,乃至對外文件,兩岸三地皆使用「福斯」。至於Wikipedia:地区词处理#官方中文名稱處理,是大陸官方譯名vs他國官方譯名的情形,大陸新華社跟別國官方譯名對幹也不是第一天的事,像美方希望用「歐巴馬」,大陸卻堅持要用「奥巴马」;馬來西亞華語規範理事會希望用「马哈迪」,大陸堅持用「马哈蒂尔」,出現兩個官方譯名衝突情形,否則官方譯名理應唯一,而不應出現兩個情形。--Justice305留言2019年6月3日 (一) 09:35 (UTC)[回复]
「對FOX來說」與維基沒有關係,維基注重的是大眾,而非單一組織。舉例來說,白俄羅斯的官方中文名稱是「白羅斯」,但是全地區皆不常用,結果條目標題仍然維持原狀,精靈寶可夢的情況也類同。FOX以福斯為官方名稱沒有問題,列出說明就好,但是不應該將非常用名稱強加於其他地區上。更甚的是,現在並非要更改條目標題,只是添加地區詞轉換也不行的話,我認為您是過度解讀名從主人,而忽略了實際情況。—AT 2019年6月3日 (一) 10:04 (UTC)[回复]
可看個人處理過條目,官方發布名稱若有區域性,也會尊重並轉換,但FOX事實並非如此,也不像白俄羅斯雷聲大雨點小,個人亦在條目內說明香港、大陸過往名稱,是哪裡過度解讀名從主人,而忽略了實際情況?若只以「維基注重的是大眾,而非單一組織」一刀切下去連SONY也會有問題。--Justice305留言2019年6月3日 (一) 10:24 (UTC)[回复]
我想說明的是常用名稱仍然優先於名從主人,FOX沒有按照地區劃分中文名稱,不代表您可以阻止其他用戶添加地區詞轉換,這樣的行為沒有任何方針指引作依據。另外,假設SONY也是這樣,那也不構成合理的抗辯依據,而是應該一併修正。—AT 2019年6月3日 (一) 10:41 (UTC)[回复]
方針規範名從主人就是維持條目名稱的情形,若加區域轉換、條目名稱就不是名從主人顯示了。--Justice305留言2019年6月3日 (一) 10:48 (UTC)[回复]
名從主人並不是那麼粗暴的,難不成官方中文名是簡體字,所以所有地區都必須簡體?換成繁體就不名從主人啊...沒有這回事的。而且,命名常規本身就是針對條目標題,而不是連各地區的顯示都要管,命名常規亦清楚說明道:「當條目描述的主題在中文世界有多個名稱時,應使用地區詞轉換使得用詞根據用戶設置的轉換模式而變化」。而且,從過往的討論可以得知您這樣的行為並沒有任何共識依據,您應該馬上退回自己的編輯至有轉換版本,直至得出共識為止。—AT 2019年6月3日 (一) 11:03 (UTC)[回复]
繁簡轉換是另一方針,怎能跟名從主人混為一談?你所引述的內容Wikipedia:命名常规#各地汉语差异的处理還是會碰上「名從主人」的問題啊~個人在201905,也說明當時討論後修訂版本並非個人所編輯。另外,見Talk:二十世紀福斯,連異議者不再堅持,怎會沒有共識?--Justice305留言2019年6月3日 (一) 11:26 (UTC)[回复]
我意思是您繁簡不能接受,但是地區詞卻可以?不矛盾嗎?您現在的說法好像就是官方名稱大於一切,大到可以連實際情況、規定都可以忽略。另外,那一部分是指條目標題,而不是說不給轉換啊。最後,異議者未及回應不等於不再堅持吧,要不我ping他們看看?—AT 2019年6月3日 (一) 11:33 (UTC)[回复]
那個討論都擱多久了?三年後最初異議者才回應確認名稱,怎是未及回應?本來不同方針就不能一概而論,拿來做論點不是很奇怪嗎?還有Σανμο充滿挑釁的言語, 原來香港維基人可以允許這種行為?當時討論後修訂的版本你們也不認,名從主人方針特例不適用公司組織也忽略,把一般轉換情形跟名從主人連結,我還有啥好說的?--Justice305留言2019年6月3日 (一) 12:20 (UTC)[回复]
異議者不是只有發起人吧?還有好幾位啊。另外,關於繁簡我再說清楚一些。您說連顯示也要名從主人,對吧?所以所有地區都只能使用一個名稱,這樣理解沒有錯吧?假如,有一組織的官方中文名稱包含簡體字,基於您對名從主人的理解,連顯示必須一樣的情況下,所有地區都只能用簡體字,但是您說不能混為一談,也就是說您認為繁簡需要區分開。我的疑問就是為何繁簡要分,而地區詞不用?就像簡體字在台灣並不常用一樣,福斯在其他地區也不常用,前者您說不能混為一談,後者您卻OK,請問這不是自相矛盾嗎?另外,您說S君「充滿挑釁的言語」是指什麼?請明示,亦請停止說「原來香港維基人可以允許這種行為?」這種類同地域歧視的言論。而且,當時我並沒有參與相關討論,也沒有參與該條目的編輯,無從得知您所說的「當時討論後修訂的版本你們也不認」是什麼意思。最後,我再強調名從主人規定從來沒有限制添加地區詞轉換,什麼公司組織特例與此完全沒有任何關係,請停止曲解方針。謝謝。—AT 2019年6月3日 (一) 12:40 (UTC)[回复]
[6][7][8][9],自己看。--Justice305留言2019年6月3日 (一) 12:56 (UTC)[回复]
如果您覺得他語氣不好的話,請直接跟他說。況且就算真的如此,也不代表您的編輯沒有問題,而繞過共識的恐怕是您本人。—AT 2019年6月3日 (一) 13:04 (UTC)[回复]
現行條文
命名原则和惯例

本节描述对于条目命名的原则和主要惯例,以及遇惯例间冲突、各地用字、用语不同时的处理原则。

提議條文
命名原则和惯例

本节描述对于条目命名的原则和主要惯例,以及遇惯例间冲突、各地用字、用语不同时的处理原则。

除非專題另有規定,否則條目命名當符合所有技術要求,及盡量符合所有命名原則;命名原則優先於主要命名慣例,條目命名符合愈多命名原則愈好。各地有不同譯名者則以上述基礎以先到先得處理。條目命名的地区词转换亦按以上方法處理(按地區詞所屬地域,如適用)。

以上。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4日 (二) 05:37 (UTC)[回复]
修訂於2019年6月6日 (四) 23:50 (UTC)。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6日 (四) 23:50 (UTC)[回复]

(+)贊成心平星辰留言2019年6月12日 (三) 04:09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