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偏概全
外观
以偏概全(英语:hasty generalization)是指以少数的例证或特殊的情形,强行概括整体。[1]
常见形式
[编辑]以偏概全有几种常见的形式:
- 只根据部分案例推论一般性规律(偏差样本、轻率概化、轶事证据)
- 只根据部分案例的特质推论整个群体的一般性特质(合成谬误)
- 只根据部分特例否定一般性通则(逆偶例谬误)
- 只根据部分支持的证据支持一个论点(单方论证)
- 晕轮效应
示例
[编辑]例一
不一定所有俄罗斯人都喜欢喝伏特加。这种即为常见的合成谬误。
例二某甲严词批判某乙的作为,还把事情闹得很大,而就我个人的经验来看,某乙是个好人,可见某甲只是无来由地厌恶某乙,或者妒忌某乙而已。某甲应该要放下自己的怒火,接纳某乙,甚至应该向某乙道歉。
有可能其实是某乙一直都在搞小动作,把某甲逼到抓狂,或者有其他的理由,所以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的。不能因为跟一个人一两次的交流经验,而对一个人的性格下评断,尤其不应该下负面的评断。
以全概偏
[编辑]相对地,以全概偏即是将通则强加至所有个例。
以全概偏有的常见形式如下:
- 将整个群体的一般性特质套用至所有个体(分割谬误)
- 根据一般性通则否定特例的可能性(偶例谬误)
- 某甲整体而言优于某乙时,认定某甲不会有任何一点逊于某乙;或反过来某甲整体而言逊于某乙时,认定某甲不会有任何一点优于某乙。
- 区群谬误
示例
[编辑]这篇论文的结论已经被推翻,所以这篇论文的每一个结论都是错的。
整体而言是错的不代表每一个部分都是错的。
注释
[编辑]-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2019-06-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