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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克郡行政區劃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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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克郡(英語:Berkshire,英文簡稱:Berks),英國英格蘭東南部區域的。伯克郡的地方沿革在1973年或以前都是形式、地位上的更動,郡界變化不大,幾個行政區劃改革報告皆不獲英國政府採納;1974年或以後,郡界縮減不少,地方政府的升格、降格使伯克郡的管治範圍大大調整。

1844年,伯克郡與周邊的格洛斯特郡牛津郡威爾特郡之內、外飛地作了調整。1894年,伯克郡的衛生區被11個鎮區取締。1934年,伯克郡新設6個非郡自治市鎮。1940-60年代,幾個行政區劃改革報告皆不獲英國政府採納。1974年,伯克郡與白金漢郡牛津郡調整郡界,引起爭議;雷丁被降格為非都市區行政郡被廢除,伯克郡成為非都市郡;伯克郡的鎮區合併成6個非都市區,其中5個相繼獲自治市鎮榮譽頭銜。依英格蘭地方政府委員會的建議,伯克郡、白金漢郡、薩里郡在1995年調整郡界,使伯克郡與大倫敦相鄰。1998年,伯克郡議會被廢除,6個非都市區直接升格為單一管理區,脫離非都市的伯克郡;伯克郡再不管轄任何地方,只是一個地理名詞.

1870年代或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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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段落講述伯克郡的內飛地外飛地

19世紀前,伯克郡的行政區劃資料未詳,範圍大致與1950年代的相約。1844年前,威爾斯英格蘭的郡互有內飛地外飛地,不便地方政府管理。《1844年郡(分離部分)法案》在1844年10月20日生效[1],把各郡的內飛地轉移為她的實際管轄範圍,徹底解決問題[2]。以伯克郡為例,它與格洛斯特郡牛津郡威爾特郡互有內、外飛地,法案生效後:

1880-1930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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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段落講述行政郡衛生區鎮區、非郡自治市鎮、郡自治市鎮的廢立。

衛生區的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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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紀溫莎阿賓登[3] 先後成為伯克郡的郡治。1867年,雷丁成為郡治。《1888年地方政府法案》在1889年4月1日生效,伯克郡成為行政郡,新設的伯克郡議會管轄歷史上的既有範圍(雷丁除外),雷丁不再是郡治,升格為郡自治市鎮(有獨立的自治市鎮議會,不受伯克郡議會管轄)[4]

1894年地方政府法案》在1894年4月1日生效,全數廢除574個鄉衛生區(Rural sanitary district-)、688個鎮衛生區(Urban sanitary district),[5],分別由新設的鄉區鎮區取締(不過,鄉區、鎮區的數量自新設後不斷減少,至1974年被都市區非都市區全數取締)。以伯克郡為例,新設了11個鎮區:[6]

原文1 1875年伯克郡的鄉衛生區 1894年伯克郡的鎮區
Abingdon 阿賓登鄉衛生區 阿賓登鎮區
Bradfield 布拉德菲爾德鄉衛生區 布拉德菲爾德鎮區
Cookham 庫克姆鄉衛生區 庫克姆鎮區
Easthampstead 伊斯特漢普斯特德鄉衛生區 伊斯特漢普斯特德鎮區
Faringdon 法靈登鄉衛生區 法靈登鎮區2
Hungerford 亨格福德鄉衛生區 亨格福德鎮區
Newbury 紐伯里鄉衛生區 紐伯里鎮區
Wallingford 沃靈福德鄉衛生區 沃靈福德鎮區
Wantage 旺蒂奇鄉衛生區 旺蒂奇鎮區
Windsor 溫莎鄉衛生區 溫莎鎮區
Wokingham 沃金厄姆鄉衛生區 沃金厄姆鎮區

1. 不帶行政區劃後綴的英文原文
2. 1894-1933年,法靈登鎮區橫跨伯克郡格洛斯特郡。至1934年,完全屬於伯克郡。

1929年地方政府法案》評估各郡法令部分在1932-1938年陸續生效,有189個自治市鎮擴展範圍;206個鎮區被廢除,新設49個鎮區(淨減少159個);236個鄉區被廢除,新設67個鄉區(淨減少169個)[7]。正如上表的註釋所述,伯克郡有1個鎮區於1934年調整區界。

非郡自治市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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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年,卡弗舍姆牛津郡轉移至伯克郡。《1933年地方政府法案》規定英格蘭的一級地方政府分為行政郡(包括伯克郡)或郡自治市鎮2種,而行政郡下轄的次級行政區必須是非郡自治市鎮(non-county borough)、鎮區(urban district)或鄉區(rural districts)3種[8],所以伯克郡產生了6個非郡自治市鎮:阿賓登梅登黑德紐伯里新溫莎沃靈福德沃金厄姆

1890-1965年的英格蘭的郡

 伯克郡編號37
  東北鄰白金漢郡(編號31)
  東鄰米德爾塞克斯郡(編號30)
  東南鄰薩里郡(編號43)
  南鄰南安普敦郡(編號44,1959年更名為「漢普郡」)
  西鄰威爾特郡(編號36)
  西北鄰格洛斯特郡(編號33)
  北鄰牛津郡(編號32)

1940-1960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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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段落講述3個委員會對伯克郡地方沿革的建議、大倫敦的設立,但對伯克郡沒實質影響。

地方政府邊界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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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4月,地方政府邊界委員會完成英格蘭行政區劃威爾斯行政區劃的改革報告。委員會建議伯克郡保持原狀,英國政府接納。《1949年地方政邊界委員會(解散)法案》(Local Government Boundary Commission (Dissolution) Act 1949)在1949年生效,委員會被廢除[9]

英格蘭地方政府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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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地方政府法案》設立了英格蘭地方政府委員會,負責編定英格蘭行政區劃的改革報告。「南部主審查區」(Southern General Review Area)包括了:伯克郡、白金漢郡多塞特郡、漢普郡懷特島郡、牛津郡威爾特郡共7個伯恩茅斯牛津樸茨茅夫雷丁南安普敦共5個郡自治市鎮[10]。1965年5月17日「開始評估」(最後發表初部建議的審查區),與伯克郡有關的建議包括:擴張雷丁的自治市鎮界;斯勞(在1974年3月31日前屬於白金漢郡,4月1日起屬伯克郡)由市自治市鎮升格為郡自治市鎮[11];伯克郡、白金漢郡、牛津郡、北安普敦郡南部合併為新設的「泰姆郡」(Thameshire)。不過伯克郡議會、牛津郡議會更反對新設「泰姆郡」[12]英國政府全盤否定委員會對「南部主審查區」的初部建議,是13個審查區中唯一一個無法進展至第2階段─「建議書草稿」的審查區,更遑論進展至第3階段(最終階段)的「發表報告」。

大倫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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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年倫敦政府法案》在1965年4月1日生效,伯克郡東鄰的米德爾塞克斯郡被廢除,大部分範圍納入新設的大倫敦,米德爾塞克斯周邊的也轉移了部分土地予大倫敦[13]。伯克郡東北鄰的白金漢郡、東南鄰的薩里郡的管轄範圍縮減了不少,唯伯克郡沒有受影響。伯克郡與大倫敦的隔着薩里郡和白金漢郡

1965-1974年的英格蘭的郡郡自治市鎮

 伯克郡編號35,
  東北鄰白金漢郡(編號29),
  東南鄰薩里郡(編號40),
  南鄰漢普郡(編號41),
  西鄰威爾特郡(編號34),
  西北鄰格洛斯特郡(編號31),
  北鄰牛津郡(編號30),
  正中央的小圓框是雷丁郡自治市鎮。

雷德克利夫-莫德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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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年,約翰·雷德克利夫-莫德主編、皇家委員會出版的《雷德克利夫-莫德報告》建議伯克郡、雷丁郡自治市鎮白金漢郡南部(包括斯勞)、牛津郡泰晤士河畔亨利合組成「雷丁-伯克郡」(Reading & Berkshire)[14]。報告大部分的建議都不獲英國政府接納,只有極少數建議獲採納,如:斯勞(在1974年4月1日起)納入伯克郡。

雷德克利夫-莫德報告》建議的英格蘭行政區劃。

「雷丁-伯克郡」編號52,
 東北鄰「盧頓-西赫特福德郡」(編號49)
 東鄰「大倫敦」(黑色圓點),
 東南鄰「西薩里郡」(編號53),
 西南鄰「南安普敦-南漢普郡」(編號57),
 西鄰「威爾特郡」(編號39),
 北(左半部)鄰「牛津-牛津郡」(編號45),
 北(右半部)鄰「中白金漢郡」(編號48)。

1970-1980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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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段落講述行政郡非都市郡鎮區非都市區的廢立。

非都市郡、非都市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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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年2月,英國政府推出英格蘭行政區劃改革的白皮書《英格蘭地方政府:政府對於改組的建議》(Local Government in England: Government Proposals for Reorganisation)[15],諮詢公眾意見。伯克郡的改革在白皮書的「範圍39」(Area 39)部分,在諮詢期結束後沒作變動。

隨後,英國政府遞交正式的法案《1972年地方政府法案》交予英國國會審議並獲通過,在1974年4月1日生效[16]:所有郡自治市鎮被廢除,雷丁被降格為非都市區(由貝德福德郡的實際管轄);白金漢郡南部一小角(包括斯勞伊頓)納入伯克郡;位於西伯克郡北部的郡治阿賓登和周遭的白馬丘陵(又音譯作「懷特霍斯丘陵」)轉移至牛津郡行政郡被廢除,伯克郡成為非都市郡;伯克郡的11個鎮區合併成6個非都市區,其中紐伯里在1998年4月1日更名為「西伯克郡」。

自治市鎮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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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4年,多個(district)級地方政府自治體獲英國樞密院頒發皇家特許狀(royal charter),擁有「自治市鎮」(borough)的榮譽頭銜。當時伯克郡的6個非都市區,只有雷丁溫莎-梅登黑德斯勞(共3個)在1974年獲自治市鎮地位;布拉克內爾在1988年才獲之,並更名為「布拉克內爾森林」;紐伯里在1998年升格為單一管理區,並更名為「西伯克郡」,但至今仍未獲之[17]沃金厄姆在1998年升格為單一管理區,在2007年3月12日獲之[18]

伯克郡與英國皇室淵源甚深(尤其是溫莎城堡座落在伯克郡),英女皇伊利莎白二世在1958年賜予頭銜「皇家郡」,故伯克郡全名「伯克郡皇家郡」(Royal County of Berkshire),在1974年簽發專利特許證(Letters Patent)正式確認;溫莎所在的自治市鎮在1974年4月1日新設時亦取名為「溫莎-梅登黑德皇家自治市鎮」,有「皇家」的頭銜。

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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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地方政府法案》把伯克郡的郡治阿賓登法靈登旺蒂奇迪德科特沃靈福德和周遭的白馬丘陵(又音譯作「懷特霍斯丘陵」)轉移至牛津郡白馬谷區(阿賓登變成白馬谷的行政總部)、牛津郡南區,在推出白皮書時已有不少人不滿,法案生效後愈來愈多人加入抗議運動[19]。在法案生效前1個月(1974年6月),抗議者聲稱收集了10,000個簽名,贊成把「伯克郡白馬」(Berkshire White Horse)重新劃入伯克郡郡界內[20] 。但代表阿賓登的國會議員艾雷·尼夫卻支持把白馬丘陵劃入白金漢郡[21]。無論如何,英國政府並沒有改變把白馬丘陵劃入牛津郡的決定。

1990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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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段落講述行政郡、非都市區單一管理區的廢立。

草擬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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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地方政府法案》設立[22]英格蘭地方政府委員會在1992-2002年編寫改革英格蘭行政區劃的報告。1994年12月,委員會出版《伯克郡未來地方政府的最終建議》(Final Recommendations for the Future Local Government of Berkshire)[23],建議廢除伯克郡議會[24];下轄的6個非都市區,其中4個─紐伯里雷丁沃金厄姆斯勞升格為單一管理區,其餘的2個─布拉克內爾森林溫莎-梅登黑德合併為1個單一管理區「皇家東伯克郡」(Royal East Berkshire),共計5個單一管理區;紐伯里更名為西伯克郡白金漢郡白金漢郡南區東南端、薩里斯佩爾索恩區西北端轉移至伯克郡。

英國環境大臣約翰·格默(John Gummer)大致上認同《伯克郡未來地方政府的最終建議》,但建議原有的6個非都市區可以全部直接升格為6個單一管理區,無需另行合併[25]。伯克郡議會原本支持建議,但後來郡議會內的政治力量變動,1995年3月起,較多議員反對建議[26],更入稟法院(循司法途徑),高等法院裁定《最終建議》的「單一管理區」部分無效,但終審法院推翻高等法院的判決,該部分回復法律效力。

法令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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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政府率先為《伯克郡未來地方政府的最終建議》不受訴訟的部分擬定正式法令。1995年4月1日,《1994年伯克郡、白金漢郡和薩里郡(郡界)法令》生效[27]白金漢郡白金漢郡南艾弗南端(在斯勞東北)、薩里斯佩爾索恩區西北端(在斯勞東南)轉移至伯克郡斯勞區,組成新教區科爾布魯克-波伊爾」,使伯克郡與大倫敦相鄰(白金漢郡與薩里郡因而不再相鄰)。

繁複的司法程序使單一管理區的推行由1997年4月1日延遲至1998年4月1日執行[28][29]。《1996年伯克郡(結構變化)法令》在1998年4月1日生效[30],伯克郡原有的6個非都市區升格為6個單一管理區(其中紐伯里更名為西伯克郡),伯克郡議會被廢除,伯克郡可保留名譽郡非都市郡的郡級地位。沒有實際管轄非都市區英格蘭的郡(伯克郡只是包含6個單一管理區)不應獲非都市郡地位,但伯克郡是「皇家郡」,故獲特別處理。

每一個名譽郡都有一個代表英國皇室但沒有實權的郡尉(Lord Lieutenant)常駐,名譽的伯克郡包含西伯克郡雷丁沃金厄姆布拉克內爾森林溫莎-梅登黑德斯勞在內。非都市郡單一管理區沒有從屬關係,以上6個單一管理區已脫離非都市的伯克郡,行政上與任何英格蘭的郡也互不相干。伯克郡再沒有管轄任何地方;從行政的角度看,伯克郡只是地理名詞而已。

伯克郡(1998年4月-)
1998年4月1日改革行政區劃的行政區
伯克郡(1974年4月-1988年)行政區劃:

1. 紐伯里非都市區
2. 雷丁非都市區
3. 沃金厄姆非都市區
4. 布拉克內爾非都市區
5. 溫莎-梅登黑德非都市區
6. 斯勞非都市區
伯克郡(1998年4月-)行政區劃:

1. 西伯克郡單一管理區
2. 雷丁單一管理區
3. 沃金厄姆單一管理區
4. 布拉克內爾森林單一管理區
5. 溫莎-梅登黑德單一管理區
6. 斯勞單一管理區

下圖顯示英格蘭48個名譽郡的分佈情況。伯克郡位處東南英格蘭區域,北(左部分)與牛津郡相鄰,北(右部分)與白金漢郡相鄰,南(左部分)與漢普郡相鄰,南(右部分)與薩里郡相鄰。

城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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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世紀至現在,伯克郡各鎮的數量和分佈已調整了幾次。直至2008年,伯克郡內有沒有城市(City),但有13個(Town)分佈於不同次級行政區─西伯克郡佔2個,雷丁自己1個,沃金厄姆佔3個,布拉克內爾森林佔3個,溫莎-梅登黑德佔3個,斯勞自己1個。

擁有單一管理區地位的雷丁斯勞分別有143,700、120,100人口,是其他鎮的2-6倍。以下13個鎮按人口多寡編號,在下圖中分別代表她們在伯克郡的位置(阿斯科特克羅索恩未有人口數據,唯有按英文字母編為第12、13)。直接點擊地圖上的編號即可進入該鎮的主條目。

排名 地名(中譯) 地名(原文) 所屬的 人口
1 雷丁 Reading 雷丁 143,700
2 斯勞 Slough 斯勞 120,100
3 梅登黑德 Maidenhead 溫莎-梅登黑德 58,848
4 布拉克內爾 Bracknell 布拉克內爾森林 50,131
5 厄利 Earley 沃金厄姆 32,036
6 沃金厄姆 Wokingham 沃金厄姆 30,403
7 紐伯里 Newbury 西伯克郡 28,339
8 溫莎 Windsor 溫莎-梅登黑德 28,324
9 伍德利 Woodley 沃金厄姆 26,439
10 薩徹姆 Thatcham 西伯克郡 22,824
11 桑德赫斯特 Sandhurst 布拉克內爾森林 22,000
12 阿斯科特 Ascot 溫莎-梅登黑德
13 克羅索恩 Crowthorne 布拉克內爾森林
圖例:
  • 灰色  ():市區
  • 奶黃色 ():郊區
  • 淺藍色 ():水體
  • 靛色長條():公路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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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列出與伯克郡地方沿革相關的:

  • 法令
    • 1994年伯克郡、白金漢郡和薩里郡(郡界)法令 The Berkshire, Buckinghamshire and Surrey (County Boundaries) Order 1994
    • 1996年伯克郡(結構變化)法令 The Berkshire (Structural Change) Order 1996
  • 白皮書、報告
    • 雷德克利夫-莫德報告 Redcliffe-Maud Report
    • 英格蘭地方政府:政府對於改組的建議 Local Government in England: Government Proposals for Reorganisation
    • 伯克郡未來地方政府的最終建議 Final Recommendations for the Future Local Government of Berkshire

以下列出與英格蘭行政區劃改革有重大關係,但不影響伯克郡的東西: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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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Counties (Detached Parts) Act 1844(1844年郡(分離部分)法案),7 & 8 Vict,c. 61,倫敦
  2. ^ Thomas Moule,《Moule's English Counties in the 19th Century》,倫敦,1836年,出版社:Simpkin & Marshall。1990年重印,書名更改為《The County Maps of Old England by Thomas Moule》,倫敦,出版社:Studio Editions Ltd,ISBN 1-85170-403-5
  3. ^ David Nash Ford. 《阿賓登》. 皇家伯克郡歷史. Nash Ford Publishing. [2008年8月2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年1月1日). 
  4. ^ The Local Government Act 1888(1888年地方政府法案),51 & 52 Vict,c. 41。
  5. ^ Local Government Act 1894(1894年地方政府法案),56 & 57 Vict,c.73
  6. ^ Frederic A. Youngs,《Guide to the local administrative units of England, Vol. 1: Southern England》,Royal Historical Society, Guides and handbooks no. 10,倫敦:University College,1979年,ISBN 0-901050-67-9
  7. ^ Local Government Act 1929(1929年地方政府法案),19 & 20 Geo V,c.17)
  8. ^ Local Government Act 1933(1933年地方政府法案),23 & 24 Geo.5,c. 51。
  9. ^ Local Government Boundary Commission (Dissolution) Act 1949(1949年地方政邊界委員會(解散)法案),12, 13 & 14 Geo. 6,c. 83。
  10. ^ 《London Gazette》,1965年3月2日
  11. ^ 《County borough status for Slough opposed》,《泰晤士報》,1965年7月23日
  12. ^ 《Merger of three counties sought》《泰晤士報》,1965年10月27日
  13. ^ London Government Act 1963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1963年倫敦政府法案),1963 c. 33。
  14. ^ Redcliffe-Maud Report(雷德克利夫-莫德報告),Cmnd. 4040。
  15. ^ HMSO《Local Government in England: Government Proposals for Reorganisation》,Cmnd. 4584.
  16. ^ Local Government Act 1972(1972年地方政府法案),1972 c. 70。
  17. ^ 《Local Government in England and Wales : A guide to the New System》,HMSO,倫敦,1974年
  18. ^ 沃金厄姆自治市鎮議會《Annual Monitoring Report December 2007[失效連結]》,第4頁底部註釋
  19. ^ 《Warning of 『remoteness』 in new councils》,泰晤士報,1974年4月1日
  20. ^ 《Berkshire White Horse》泰晤士報,1974年6月5日
  21. ^ 《Whose White Horse?》,泰晤士報,1974年6月24日
  22. ^ Local Government Act 1992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1992年地方政府法案),1992 c. 19。
  23. ^ 英格蘭地方政府委員會:《Final Recommendations for the Future Local Government of Berkshire》,1994年12月
  24. ^ Shire campaigners welcome liberation. 《泰晤士報》. 1994年12月16日. 
  25. ^ 存档副本. 国会议事记录英語Hansard. 英國下議院. 1995年3月2日. 第1183–1187卷 [2008-08-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6-27).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存档副本. [2008-08-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6-27. 
  26. ^ Nicholas Schoon. Berkshire to lose county council in shake-up of shires. 《獨立報》. 1995年3月22日. 
  27. ^ 1994年伯克郡、白金漢郡和薩里郡(郡界)法令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SI 1994/330
  28. ^ Ian Murray. Court rules against Gummer on shire. 《泰晤士報》. 1995年10月7日. 
  29. ^ James Meikle. End nears for council. 《衛報》. 1996年1月25日. 
  30. ^ 存档副本. 国会议事记录英語Hansard. House of Commons. 1995年3月21日. 第123–128卷 [2008-08-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02-12).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存档副本. [2008-08-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02-12.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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