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港城
22°18′21″N 114°13′40″E / 22.30583°N 114.22778°E
Laguna City 麗港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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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 |
類型 | 香港私人屋苑 |
用途 | 住宅 |
地址 | 香港九龍藍田曬草灣茶果嶺道99號 |
座標 | 22°19′N 114°14′E / 22.31°N 114.23°E |
前身 | 蜆殼亞細亞火油油塘油庫、茶果嶺臨時房屋區 |
竣工日 | 第1至7座、第13至16座:1990年12月 第24至31座:1991年5月 第8座、第17座:1991年12月 第32至38座:1992年2月 第9座、第18座:1993年5月 第10至12座、第19至23座:1994年12月 |
管理者 | 港基物業管理 (長江實業旗下) |
技術細節 | |
座數 | 38座 |
層數 | 25-28樓 |
設計與建造 | |
建築師 | 劉榮廣伍振民建築師事務所 |
開發商 | 長江實業、蜆殼石油與和記黃埔地產 |
其他資訊 | |
單位數 | 8072個 |
網站 | |
麗港城第1、2及4期住客網頁 麗港城第3期住客網頁 | |
地圖 | |
麗港城(英語:Laguna City)是香港九龍藍田茶果嶺臨海大型私人屋苑之一,鄰近藍田港鐵站(D1出口,茜發道),自設3個購物商場、2個會所,坐擁70多條途經巴士及小巴線,配套齊全,交通方便;毗鄰廣達30萬平方呎麗港公園、茶果嶺海濱公園、觀塘仔灣海傍及茶果嶺山,背山面海,能眺望維多利亞港及鯉魚門景觀,地理優越。麗港城佔地大約一百萬平方呎,分四期共38座,由長江實業、蜆殼石油與和記黃埔地產合作發展,由伍振民建築師事務所設計。城內共有3條私家街道,包括麗港街(1及4期)、麗港東街(2期)及麗港南街(3期)。
單位
[編輯]屋苑分四期發展,共設8,072個2房(實用面積517及521平方尺)及3房(實用面積681及748平方尺)中大型單位。第一期(1至8座、13至17座)毗鄰麗港城商場及第一期會所;第二期(24至31座)最靠近港鐵藍田站及麗港城公共運輸交匯處 ;第三期(32至38座)設有該期專用會所及兩個基座商場;而第四期(9至12座、18至23座)樓齡最短及部分單位能眺望海景。
第一期由新福港及寶盈建築的聯營公司承建,第二期由德臣建築承建。
商場
[編輯]屋苑內設3個購物商場(麗港城商場、城中薈、麗港中心),連鎖商店包括:
- 超級市場包括fusion by PARKnSHOP、優品360、759阿信屋
- 24小時營業便利店包括7-Eleven和Circle K
- 個人護理及保健產品店包括萬寧、屈臣氏,
- 連鎖式食肆包括豪宴海鮮酒家、薩莉亞意式餐廳、意樂餐廳、百分百餐廳、Mama Bakery、Chicken Factory、八方雲集、魚米、東南加、一粥麵、大快活、麥當勞、PHD(薄餅博士)、鴻福堂、美心西餅、東海堂、Pacific Coffee等,飲食不假外求。
麗港城商場位於麗港城第一期內,為單幢式商場,樓高5層,發展商為置富產業信託(前為恒隆地產),以連鎖商店為主。
城中薈(前稱麗港城中城)為麗港城第三期基座商場,樓高2層,發展商為置富產業信託。
麗港中心為麗港城第三期基座商場,以地舖為主,業權分散。
住客會所
[編輯]屋苑內設2個私人會所。第1、2、4期私人會所位於麗港城第一期內,設有泳池及會所泳池餐廳;第3期私人會所位於麗港城第三期內,設有泳池。
其他設施
[編輯]- 麗港公園(第1-12座側)
- 5個網球場
- 2個籃球場
- 1個足球場
- 4個分別位於第1期麗港城商場、第2期、第3期及第4期的停車場
- 麗港城公共運輸交匯處
- 茜草灣鄰里社區中心(公共運輸交匯處上蓋設施)
- 4間幼稚園
- 迦南幼稚園暨幼兒園(第2期)
- 靈糧幼稚/兒園(第3期)
- 朗思國際幼稚園(第4期)
- 香港保護兒童會譚雅士伉儷幼兒學校(茜草灣鄰里社區中心內)
- 香港公共圖書館流動圖書館八(麗港城服務站)(逢星期一、六)(第16座側)
- 有蓋行人天橋,設有4部升降機往來L3樓藍田港鐵站(D1出入口)、L2樓第二及三期/麗港城商場、L1樓公共運輸交匯處
交通
[編輯]麗港城交通四通八達,毗鄰藍田茶果嶺道、茜發道、偉發道、成業街、偉業街及鯉魚門道。
住客可以通過有蓋行人天橋及升降機步行往返L2樓麗港城第2、3期、L2樓麗港城商場、L1樓麗港城公共運輸交匯處及L3樓藍田站(通過有蓋茜發道),不需日曬雨淋。
電視廣告
[編輯]事件
[編輯]售樓歷史
[編輯]麗港城在1990年5月開售時曾爆發由三合會控制的飲管黨排隊炒樓事件,最後才被皇家香港警察有組織及嚴重罪案調查科人員制服。[1]
李克強訪問麗港城居民
[編輯]中國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於2011年8月17日來港首天探訪位於26座中產家庭。縱使李克強落區期間表現親民,不時走近市民逐一握手,但保安卻如臨大敵,當中一名44歲身穿「平反六四」T恤的男住客,在李克強進入麗港城26座進行家訪後數分鐘後路過現場,隨即被保安抬走。該男住客表示對方行為粗暴,令他手部受傷,他感到十分不滿。他亦表明自己只是住客,沒有任何要求。整個過程中帶走他的人並沒有表露身份,事後他要求到醫院驗傷。警方則表示該人為通緝人士,與2006年一宗交通案件被通緝有關,所以將其拘捕,期後他已獲准保釋。部分市民批評,李克強到訪,保安過分嚴密令居民不便。網上更有討論,對警方做法表示強烈不滿。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質疑,即使是李克強到訪,警方亦不能封鎖整座大廈,這樣會阻礙其他戶主權利,不單做法有問題,甚至或會連累被家訪的業主,遭其他人追討。[2]
參考文獻
[編輯]- ^ 1990年 市民喪炒樓花 引發爭執 蘋果日報 (2014年2月2日). [2014年2月2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年2月3日).
- ^ 李克強訪港保安爭議 監警會證九宗指控屬實 (2012年5月4日). [2014年2月2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