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孟晚舟事件
孟晚舟事件曾于2019年1月6日通过新条目推荐投票,登上维基百科首页的“你知道吗?”栏位。 |
孟晚舟的此版本页面中的文本或其他内容在2018年12月23日 (日) 01:06的这一编辑中被复制粘贴移动到孟晚舟事件。先前页面的历史现归属于目标页面,且在目标页面删除前不得删除。 |
孟晚舟事件曾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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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mi::您好,您刚刚创建的页面孟晚舟事件。我有个问题想请教您一下,您为什么要把在孟晚舟里的内容删除,然后放到这里,创建一个新条目?我不是很理解,我认为这个条目属于孟晚舟的一部分,毕竟这是关于她的事件。我本来想提出存废,然后提议和孟晚舟条目进行合并,但在这么做之前,还是想先和您探讨一下。不好意思,打扰您了。--FrankD666虾仁饭(留言) 2018年12月23日 (日) 01:30 (UTC)
涉及到中加关系、中美关系、5G、伊朗等一系列的问题,已经不仅仅是其个人问题,所以拆分了--苞米(☎) 2018年12月23日 (日) 01:31 (UTC)
- @Baomi:嗯,谢谢您的回复,我了解了。--FrankD666虾仁饭(留言) 2018年12月23日 (日) 01:33 (UTC)
另外这个事件具有完整的起因、经过、影响等,全部在其个人条目中出现的话,有部分内容(如影响部分)稍有离题之嫌。--苞米(☎) 2018年12月23日 (日) 01:35 (UTC)
- @Baomi:嗯,了解,谢谢。--FrankD666虾仁饭(留言) 2018年12月23日 (日) 01:37 (UTC)
条目名称
[编辑]@Baomi:如果条目更名为“孟晚舟被捕事件”,会否好些?当然,我并不反对现时条目命名。Sænmōsà 2018年12月24日 (一) 02:10 (UTC)
- @Sanmosa:只是会比较具体一些吧,但如果不改题目,好像也行。--FrankD666虾仁饭(留言) 2018年12月24日 (一) 02:11 (UTC)
- 所以我也说了,我不反对现时条目命名。Sænmōsà 2018年12月24日 (一) 02:15 (UTC)
- “孟晚舟案”如何? ——CommInt'l(留言) 2018年12月24日 (一) 04:44 (UTC)
- 所以我也说了,我不反对现时条目命名。Sænmōsà 2018年12月24日 (一) 02:15 (UTC)
- 能说明事件的具体性质就好,个人倾向于“孟晚舟被捕事件”。--94rain [ 访客登记 / 谈笑风生或批判一番 / 微小贡献 ] 2018年12月24日 (一) 05:11 (UTC)
- 暂时没有特别偏向的名字,孟晚舟被捕事件、孟晚舟事件、孟晚舟案感觉都可以。没搞清楚它们之间的优缺点在哪里--苞米(☎) 2018年12月25日 (二) 00:38 (UTC)
新条目推荐讨论
- 2018年12月发生的哪一起事件中华为公司副董事长兼首席财务官被加拿大警方应美国政府要求逮捕?
- (+)支持,提名人票,符合标准。--苞米(☎) 2018年12月23日 (日) 01:30 (UTC)
- (+)支持:符合标准--For Someone's Glory 2018年12月23日 (日) 02:40 (UTC)
- (+)支持,合格。希望孟晚舟无罪,正义永远不会缺席。--Shwangtianyuan 呼吁孟晚舟早日释放 2018年12月23日 (日) 04:50 (UTC)
- (+)支持符合标准。--Cohaf (aka 喵喵) 2018年12月23日 (日) 07:19 (UTC)
- (-)反对,全文除最后一章外全数移动自孟晚舟条目,仅有小幅文字修改
,而主编在孟晚舟条目内容中并无任何贡献。另外最后一章节“在华加拿大人被捕”中明言“目前暂无迹象显示两件事存在关联”,请问主编为何还要将此节写入条目?。->>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12月23日 (日) 09:23 (UTC)- (:)回应@Ohtashinichiro:首先我不是主编,只是提名人。“在华加拿大人被捕”一段加进去是因为媒体就是将他们关联着报道的。这个条目全是由拆分移动来的(多出的部分来自中国-加拿大关系),在原条目孟晚舟的编辑历史符合DYK要求--苞米(☎) 2018年12月23日 (日) 09:47 (UTC)
- (!)意见:条目名称是否恰当?内容没有问题--42.200.188.223(留言) 2018年12月23日 (日) 12:56 (UTC)
- (+)支持:达标;“非一人主编或主编者非注册用户”。至于条目的名称,我会在条目的talk page作出建议。Sænmōsà 2018年12月24日 (一) 02:07 (UTC)
- 感觉问题和条目名称都有点怪怪的?(&)建议条目名称点出事件的具体性质,例如Sanmosa在讨论页给出的“孟晚舟被捕事件”--94rain [ 访客登记 / 谈笑风生或批判一番 / 微小贡献 ] 2018年12月24日 (一) 05:15 (UTC)
- 不合要求,条目从孟晚舟移动至新条目就占了23638字节。最初版本是31,241字节。条目内容不应该有50%的重复。尽管经过修改,重复的内容比例仍为75.66%。管理员检阅后应视情况关闭提名。--贝塔洛曼※外交公务箱-本月惊悚热映 2018年12月24日 (一) 09:16 (UTC)
- @Beta Lohman:这不是复制过来,而是拆分过来的,所以不是重复。在原来条目孟晚舟的编辑均是近期完成的,我认为拆分来的内容应该算是近期编辑--苞米(☎) 2018年12月25日 (二) 00:42 (UTC)
- @Beta Lohman、Baomi:,建议请管理员介入,因为有这一条:“原创:条目内容不得与中文维基百科其他条目(包括多个条目)或其他条目编辑历史内容有50%以上的重复。”,显然地,一般情况下,分割条目很有可能和其分割原条目的历史理据有很大的相像,不容易通过此条。——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12月27日 (四) 01:03 (UTC)
- 要求管理员介入。还有“真香”不是一个好词,非必要不建议使用,以免引起误会。--贝塔洛曼※外交公务箱-本月惊悚热映 2018年12月28日 (五) 00:59 (UTC)
- (:)回应无胆匪类,既然敢收回言论,我也收回。只是建议,如果你认为不符合规则的话,可以请管理员协助介入。以上。——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12月28日 (五) 01:07 (UTC)
- 要求管理员介入。还有“真香”不是一个好词,非必要不建议使用,以免引起误会。--贝塔洛曼※外交公务箱-本月惊悚热映 2018年12月28日 (五) 00:59 (UTC)
- (+)支持:符合标准,“真香”怎么就不是好词了?----Rowingbohe邀请您关注学生会年会(签名·留言·台州专题) 2018年12月29日 (六) 13:04 (UTC)
- @春卷柯南、AT:这个也是首例,之前未遇过。如果依照评选门槛的字面来做的话,不可以执行通过。但考虑到提名人提出的理据也并非无理,因为贡献的内容都在近期,且把不同的内容适当组合在一起也非易事,仅因为内容分散而视为无效似乎又太可惜了。这次我选择忽略不得50%重复的规则,让他通过。其他管理员麻烦都表态一下。--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8年12月30日 (日) 15:27 (UTC)
- 既然提名人没有将其计为自己的DYK,那我觉得通过也无妨。—AT 2018年12月30日 (日) 15:39 (UTC)
- @春卷柯南、AT:这个也是首例,之前未遇过。如果依照评选门槛的字面来做的话,不可以执行通过。但考虑到提名人提出的理据也并非无理,因为贡献的内容都在近期,且把不同的内容适当组合在一起也非易事,仅因为内容分散而视为无效似乎又太可惜了。这次我选择忽略不得50%重复的规则,让他通过。其他管理员麻烦都表态一下。--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8年12月30日 (日) 15:27 (UTC)
- 完成,本投票最终之得失票差为5票(+)支持,结果应为通过。而再经管理员讨论后,此结果予以执行。--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9年1月6日 (日) 15:59 (UTC)
法广中文网援引台湾媒体上报
[编辑]法广中文网援引台湾媒体上报
看到这句话差点笑出声 垃圾援引垃圾?──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2601:600:8A7F:FAA0:3487:9CB7:155D:F4D1(讨论)于2021年9月25日 (六) 07:45 (UTC)加入。
请中立,不要侮辱他人。 桐生ここ(留言) 2021年9月26日 (日) 16:54 (UTC)
条目应更名,加入“引渡”核心词
[编辑]孟晚舟在国际作为大事出现,是与其被捕后的引渡案有关,准确说,其被捕的因由也跟引渡有关。从最初的报道,一直到最终的焦点始终围绕着引渡进行。最后,没有与其达成协议后,加国签署释放,终止引渡。因此,条目的名称应该用 孟晚舟引渡案,再次一点,是孟晚舟引渡事件。请注意,案件是真实存在的,是问题的核心焦点,其重要性才引起重大影响。而事件一词,则泛泛。有心的人可以观察一下,在西方主流媒体中,长期以来,多数使用的词是孟晚舟与引渡相连。而近日的报道,尤其是中煤、亲中媒则几乎都是用 孟晚舟事件,此种名词与中国一直否认孟晚舟违法而指责美国另有企图有关。---Nice-walker(留言) 2021年10月1日 (五) 15:41 (UTC)
- (:)回应,在西方主流媒体中,长期以来,多数使用的词是孟晚舟与引渡相连。[来源请求],应该以中文用字媒体为主--叶又嘉(留言) 2021年10月1日 (五) 16:57 (UTC)
- 正是中文网部分用字与引渡直接关联,以中文用字为主,不应是以中国用字为主。--Nice-walker(留言) 2021年10月1日 (五) 18:41 (UTC)
孟晚舟事件,代表孟晚舟因欺诈被通缉的引渡案、两个麦克的人质外交、由孟晚舟引发的一系列影响(中加关系破裂、对加的抵制或报复、逃犯条例)
孟晚舟引渡案,就只是孟晚舟本人因欺诈被引渡的案件
也可以取两者,孟晚舟引渡事件? 桐生ここ(留言) 2021年10月4日 (一) 17:35 (UTC)
条目需要加入小标题“人质外交”事件
[编辑]孟晚舟引渡事件中,中国为救孟女,抓捕两名加拿大人,虽然加其罪名,但是过程与程序皆是中国特色。被国际社会普遍认为是人质外交,因而,中加关系恶化,中共也因此在国际上形象大损。此事是孟晚舟案不可缺少的事件,必须加入此条目。有用户曾提问为何不能将事件写入孟晚舟条目,而要单列词条,回答为事件波及深广。如果认定此回答合理,那么,人质外交事件不应该忽略。--Nice-walker(留言) 2021年10月1日 (五) 18:46 (UTC)
- 这部分 ,自己写就行了。。。--叶又嘉(留言) 2021年10月1日 (五) 19:06 (UTC)
- (-)反对“人质外交”是两方观点中,其中一方的观点。--铁塔(留言) 2021年10月3日 (日) 17:32 (UTC)
小标题是“跨国司法事件”吗?有争议的话就“跨国司法事件及人质外交的争议”吧。 桐生ここ(留言) 2021年10月4日 (一) 17:41 (UTC)
- 委方观点不是中方观点。
- 王浩言论是他对别人的人身攻击,又不是比如“有部分中国网民骂吴亦凡强*犯”这样的事件描述,个人认为不适合放在维基百科,如果您认为适合,希望您能在条目讨论页与其他人沟通取得共识。
- 至于“中国新华社报导称”,这段日方观点太长了,应该精简,那里是其他方面,删除的是不必要的中方观点,已经保留日方评论的“环球时报:孟晚舟不认罪获释很重要”观点。
- 对于“大量日本民众支持中国”,只有环球时报截了几个日本网友,不能代表日本民众观点,最多可以说这是中方认为的,因此是中方观点,而且WP:SUBSTANTIATE WP:THIRDPARTY
桐生ここ(留言) 2021年10月12日 (二) 02:33 (UTC)
- 不是中方观点,不应该移动到“其他方面”里么?为什么要直接删除?
- 如果有哪个名人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那不更应该放在维基上么?让大家都看看他丑恶的嘴脸。
- 精简是可以,但是别把核心内容删除啊。
- 几个日本网友那也是日方观点啊,“大量”也不意味着“代表”啊。照您说,《环球时报》要“截几百个日本网友”么?按您的逻辑,BBC 报道的中方观点就是英方观点?CNN 报道的中方观点就是美方观点?还是说,中方报道的日方观点是中方观点,美方报道的日方观点才是日方观点?--铁塔(留言) 2021年10月14日 (四) 18:06 (UTC)
- 您可以加上,我只是出于方便,我以为你会在中国观点加上,所以…
- WP:NPA。那么您认为对孟晚舟进行人身攻击的内容适合放到维基百科吗? PS:关于个人对个人的人身攻击内容放在维基百科是否合适,之后我会在互助客栈请教、讨论。
- 非核心内容,这太长了,日方根本没有评论这段中方内容,已保留核心内容。
- BBC、CNN报道的中方观点是中国官方(例如外交部发言人)的观点,或者明确指出中方某个人的观点。而中方报道的日方观点是说日本大量人支持中国,因为既不是大量,也不是指出是日本某个人的观点,这个“大量”存疑,是中国方面认为有大量日本人支持中国,要么是中方观点,否则需要WP:THIRDPARTY,或WP:SUBSTANTIATE比如“有XX位日本网友支持中国”。
- 桐生ここ(留言) 2021年10月15日 (五) 19:44 (UTC)
- 您倒是挺会给自己方便的……
- 这个人身攻击,指的是编者,比如我们之间不能人身攻击。如果是《纽约时报》或者唐纳德·特朗普攻击孟晚舟的话,我认为是可以放到维基上的。
- 好吧,我来帮您缩一缩。
- “既不是大量,也不是指出是日本某个人的观点,这个‘大量’存疑”,这是您个人的观点,对吧?如果有媒体这样指出,那应该放进来。但即使如此,媒体间也是在讨论日本网友的观点,而不是中方观点,对吧?--铁塔(留言) 2021年10月20日 (三) 06:30 (UTC)
- 桐生ここ(留言) 2021年10月23日 (六) 01:57 (UTC)
- 您提的方针,跟您的主张,有什么关系吗?--铁塔(留言) 2021年10月23日 (六) 15:51 (UTC)
另外看到目前您的编辑,提醒您,根据中国著作权法,新闻事实没有版权,但新闻原文是有版权的,也就是说不能全文复制。 桐生ここ(留言) 2021年10月15日 (五) 20:24 (UTC)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在中国,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您要说是新闻评论,我觉得还可以讨论一下。就说一个新闻引用了一个人的话,不也就是新闻讲的一段事实么?假如它有版权的话,版权应该属于谁呢?您说属于媒体吧,这话不是媒体说的;您说属于说话者吧,这又不是说话者的作品。--铁塔(留言) 2021年10月29日 (五) 09:03 (UTC)
关于“烂摊子”
[编辑]@209.141.149.4:条目说得很明确,是“吴心伯认为是‘烂摊子’”,所以这么陈述并不存在中立问题。如果前面没有“吴心伯认为”,直接说这是“烂摊子”,那确实有中立问题。此外,吴心伯说“烂摊子”,显然是他对特朗普政府持批评态度,改成“政治遗产”似乎变成了称赞,改成“制定的政策”也变成了不褒不贬,这扭曲了说话人的本意。当然,如果改成一个同样贬义的词,即维持说话人的本意,那我认为没有问题。--铁塔(留言) 2021年10月29日 (五) 08:40 (UTC)
- Wikipedia:共识#在讨论页形成共识:……首先应该尝试的是对条目作出编辑,……应在编辑摘要中明确解释你的编辑意图。如果你的编辑被回退了,请尝试作出一次妥协性的编辑,其中应设法回应其他编者提出的问题。……如果一次编辑已被回退,而你随后的编辑也未逃此运,请在讨论页添加新的话题去讨论这个问题。
- 以上内容From:Ma3r 在某讨论页发言
- 我就不说你一字不改地搬原文多少次又回退多少次了,要不要稍微改点看上去显得不那么双重标准,稍稍做个榜样? (记得在编辑摘要注明,不然又会以为你又又又又按了下回退维持你固有的全文复制版本了。)--209.141.149.4(留言) 2021年10月29日 (五) 16:30 (UTC)
- 请勿“顾左右而言他”。--Ma3r(留言) 2021年10月29日 (五) 21:58 (UTC)
建议改成制定的政策,因为WP:IMPARTIAL。 桐生君★[讨论] 2021年11月9日 (二) 04:12 (UTC)
- “公正的语调”更适用于对事物的描述,而非引用某人的观点。WP:归属潜在偏见:“一段潜在有偏见的声明,可以通过归属与证实来组织成一段中立的陈述。”在这里,“烂摊子”即是“潜在有偏见的声明”,我们通过将其归属到吴心伯“来组织成一段中立的陈述”。这里“吴心伯认为是‘烂摊子’”,体现了吴心伯对其的贬义,如果改成中性词汇,反而歪曲了说话者的本意。--Ma3r(留言) 2021年11月14日 (日) 05:1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