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討論:Lilychan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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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ii Talk!•Contributions•Email•-ingℳ 2015年9月15日 (二) 04:24 (UTC)
Re
[編輯]Wikipedia:可靠來源。-Mys_721tx (留言) 2015年9月15日 (二) 04:50 (UTC)
什麼意思? 我不是加了附註嗎? --Lilychan0103(留言) 2015年9月15日 (二) 04:58 (UTC)
RE
[編輯]你所寫的違反WP:NPOV方針,你在性傾向歧視條例加入反對同性戀的觀點,但卻沒有同性戀團體的回應,我是根據方針將你的編輯回退的。-- Billy talking to HK People貢獻 2015年9月18日 (五) 03:10 (UTC)
我並沒有加入反對的觀點,我只是引述了一些人士的第三方的說法, 而且, 我加入的部份,都是只有支持者一方的說法, 我只是在網上找到一些資料, 讓讀者有一個持平的了解.
而且,現在的版本有很多基本的資料是錯誤的,我是出於好意將其修正的, 你把我的所有修改還原,並不恰當; 如果你認為我在那一個特定修改有問題, 為什麼不開放討論, 而一刀切把我所有的修改還原? 我所有的修改,都是有根有據的,例如,今天的修改, 引述是聯合國的報告,是在讚揚香港對性傾向反歧視的努力,並沒有要求香港政府立法,但現在你的版本,卻是這樣說.
還有,現在版本說"同性戀非刑事化", 是一個不準確的說法, 我改為"肛交非刑事化", 根本與什麼反同性戀的立場無關.
另外,那份"守則", 你求其google一下, 也知道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的, 我幫你改正, 又如何是"反對同性戀"?
另外,你那份2006的政府文件, 我用平機會的文件, 補充當時的政府的結論, 又如何會是"反對同性戀"?
還有,小童群益會的同性戀者被欺凌報告, 我補充了另一份中大的校園欺凌的研究,給讀者有更全面的了解,又如何是"反對同性戀"?
仲有, 愛家共融的音樂會, 現在的版本是1月14日, 連日期都攪錯, 應是1月13日, 主辦機構也不準確, 我幫你修正, 你卻還原, 維持錯誤, 這是什麼的道理?
....
可不可以講下道理?
(請留意話題"修改一一檢視")
--Lilychan0103(留言) 2015年9月18日 (五) 03:34 (UTC)
修改一一檢視
[編輯]Billytanghh,
可否讓我們檢視一下我做過的修改? 先由最早的開始?
9/15 11:47am 的版本
我把"同性戀非刑事化", 改為"肛交非刑事化".原因在附註中說了:""同性戀"非刑事化, 並不是最準確的用語, 因同性戀可指同性戀的感情關係, 不可能會刑事化, 一般關注這方便的機構, 也是說」肛交非刑事化」", 也有引述一些團體的文章.
我相信你會同意, 這與什麼贊成/反對沒有關係.(其實,你把我這9/15 11:47的版本退回,並不能說是根據你所說的方針)
你認為這修改OK嗎? 如OK, 請先還原至這版本.
--Lilychan0103(留言) 2015年9月18日 (五) 03:49 (UTC)
呵呵
[編輯]你在這自言自語,Billytanghh能看到才怪!打個比方,你在自己家裡對那人說話,那人沒在你家裡,他能聽到麼?-- By LNDDYL.(留言) 2015年9月20日 (日) 07:0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