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小文人/優良條目評選/存檔/南方舞廳 (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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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南方舞廳 (作家)(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人文和社會學者-文學家,提名人:小文人(閱人生經歷.談你想說的) 2019年7月31日 (三) 08:38 (UTC)
- 投票期:2019年7月31日 (三) 08:38 (UTC) 至 2019年8月7日 (三) 08:38 (UTC)
下次可提名時間:2019年9月6日 (五) 08:39 (UTC)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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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條目質量已達一定水準,具備成為優良條目的潛力;且條目所敍述的作者在香港已有一定知名度,不論是在小說作品,抑或參與製作的電視劇作品,均大受歡迎,具有一定人氣。小文人(閱人生經歷.談你想說的) 2019年7月31日 (三) 08:42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內容結構不錯,能深入介紹作者。--蟲蟲飛♡♡→♡℃※留言 2019年8月1日 (四) 04:10 (UTC)
- (=)中立:爭議解決前保持中立--折毛(討論) 2019年8月1日 (四) 05:48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KMB-ATENU139 · 反送中 2019年8月1日 (四) 08:56 (UTC)
- 條目應該叫「南方舞廳 (作家)」比較對吧--Liaon98 我是廢物 2019年8月1日 (四) 10:12 (UTC)
- 不符合優良條目標準:內容稀疏,按條目質量評級標準,可能連丙級都算不上。另外,條目使用的一些來源是否屬於可靠來源存疑。——啦啦啦巴拿馬(留言) 2019年8月1日 (四) 10:36 (UTC)
- 不符合優良條目標準:內容大體上點列,不夠全面,私以為部分段落有擴充空間。另外有一點不解,「談及Uber的服務」、「談及改編劇集」可以放進「人生經歷」嗎?私以為,傳主沒有當過Uber司機,不能寫進履歷,另外對改編劇集的看法只能說是她個人的觀點,不是她人生所經歷過的事情,所以這兩個內容不能放進「人生經歷」。此外,「評價」一段真的清一色正面評價嗎?否則就違反了WP:中立。--百戰天蟲(留言) 2019年8月1日 (四) 11:58 (UTC)
- 致發表人:評價一節已經提及「意見不一」一詞,並不代表沒有負面評論。若果字眼有任何不當,歡迎修訂。—小文人(閱人生經歷.談你想說的) 2019年8月1日 (四) 12:07 (UTC)
- 不符合優良條目標準:成為DYK我看沒有大問題,但是同上各位反對的,GA還有地方改善。加油!--Cohaf(talk) 2019年8月1日 (四) 12:01 (UTC)
- 不符合優良條目標準:內容雜亂,當然可能是本身能寫的東西不多。仍然,作為優良條目有些勉強。~ viz ✪ 2019年8月1日 (四) 14:26 (UTC)
- 不符合優良條目標準:雖然這篇有人認為可以上DYK,但我會擋。先從來源來看,第一個【鄧萃雯專訪】雯女:愛之深責之切 向TVB進諫無用倒戈ViuTV,語言是英文,OK小問題只是寫錯
- 「評價」:鑑於南方舞廳出道時間不是金庸瓊瑤,也不像九把刀南派三叔有很多粉絲,(內容)要寫的多很難,現在的寫法看起來和三毛 (作家)沒甚麼不同,負面評價提到部份人士對相關作品有著負面評價,但條目中只有明報一份,可以考慮從個別作品中提取出評價,例如豆瓣上的瑪嘉烈與大衛的最初與瑪嘉烈與大衛 瑪嘉烈與大衛,不同作品有不同的分數,這些也是評價。
- 「參與訪問」不該成為一個章節,採訪應該融入在條目中,像是筆名由來就使用JET Magazine雜誌訪問
- 「應邀參與活動」的存在?這種寫法看起來很像寫明星的編輯會出現的狀況,參閱吳謹言#雜誌拍攝(封面)和佘詩曼#廣告代言,以我的看法,這種不該特地開章節。請參考防彈少年團#發展歷程的寫法。
- 「曾參與製作的劇集作品章節」:這章節的來源要貼不貼的,請補充《三一如三》《做演藝嘅》,雖然不是每個首播日期都有來源,但我當作後面註釋出現的來源有提到這件事。
不符合優良條目標準 -- VulpesVulpes825 (留言) 2019年8月6日 (二) 04:20 (UT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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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精心編寫: | ||
2. 可供查證且無原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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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涵蓋面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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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若可能,則透過圖像說明: | ||
7. 總結: | 這篇條目還有一些問題。由於已快到評選截止時間,請主編可以在嘗試修改後再提交優秀條目評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