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燾
尚書左丞 梁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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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書左丞(執政) | |||||||||||||||||
前任:蘇頌 繼任:鄧潤甫 | |||||||||||||||||
宋朝政治家、思想家、法制家 | |||||||||||||||||
國家 | 宋朝 | ||||||||||||||||
時代 | 北宋 | ||||||||||||||||
主君 | 宋仁宗趙禎→宋英宗趙曙→宋神宗趙頊→宋哲宗趙煦 | ||||||||||||||||
姓名 | 梁燾 | ||||||||||||||||
字 | 況之 | ||||||||||||||||
勛官 | 資政殿大學士 | ||||||||||||||||
散階 | 光祿大夫 | ||||||||||||||||
位階 | 正二品 | ||||||||||||||||
比秩 | 比一千石 | ||||||||||||||||
族裔 | 漢族 | ||||||||||||||||
籍貫 | 襄陽 | ||||||||||||||||
祖籍 | 夏陽 | ||||||||||||||||
本籍 | 安定郡烏氏 | ||||||||||||||||
出生 | 北宋景佑元年(1034年) 山東鄆州 | ||||||||||||||||
逝世 | 北宋紹聖四年三月二十七日(1097年5月11日) 廣東化州 | ||||||||||||||||
諡號 | 篤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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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 | |||||||||||||||||
以蔭為太廟齋郎。及第進士,編校秘閣書籍。 | |||||||||||||||||
經歷 | |||||||||||||||||
集賢殿校理、通判明州,檢詳樞密五房文字 宋神宗元豐年間,出任宣州知州 元豐五年,任命為京西路提點刑獄 宋哲宗即位,任工部郎中、升太常寺少卿,拜右諫議大夫 元祐二年,升左諫議大夫 元祐四年,任御史中丞 五年,任戶部尚書、龍圖閣直學士 六年,權禮部尚書,拜翰林學士 七年,尚書右丞轉尚書左丞、封資政殿大學士 紹聖元年,出知潁昌府,徙鄆州 二年,以元祐黨人黜知鄂州 三年,再貶少府監、分司南京 四年,三貶雷州別駕、化州安置。卒於貶所,年六十四 | |||||||||||||||||
著作 | |||||||||||||||||
《薦士錄》 | |||||||||||||||||
梁燾(1034年—1097年5月11日),字況之,北宋鄆州須城縣(今山東省東平縣)人。兵部員外郎梁蒨之子,宋哲宗時尚書右丞、尚書左丞。
梁燾開始以父任補太廟齋郎,舉進士中第。歷任編校秘閣書籍、集賢校理,出任通判明州、檢詳樞密院五房文字。元豐年間,上書論時政,攻擊王安石熙寧變法「乖戾」,「天下之民被其害」。於是出知宣州。元豐五年(1082年),宋神宗說:「王中正功賞文書,你為什麼獨獨認為不可以?」梁燾回答說「:王中正欺罔假冒僥倖希圖,我不敢委曲法制以辜負陛下。」不久,梁燾為京西路提點刑獄[1]。 宋哲宗即位,召用梁燾為工部郎中,升太常少卿、右諫議大夫。有議請宣仁太后臨幸文德殿穿禮服禮帽接受冊封,梁燾率領同事進諫,引用薛奎勸諫章獻明肅皇后不應穿帝王服裝見太廟事,宣仁太后欣然採納。梁燾又論市易法已廢除,請求免除中戶下戶的欠債;又請求欠青苗錢的下戶所欠錢款,不得令擔保的人全部償還。
文彥博建議派劉奉世出使夏國,御史張舜民論不應出使而降為虢州通判。梁燾說:「御史是堅持法制的官員,能夠犯顏正論,何況臣下有過失,怎能害怕忌諱而不直言進諫呢?現在御史敢於說大臣的,這是天下的公議;大臣不滿意御史的,這是一人的私心。怪罪天下敢於說話的公議,便宜一人不快樂的私心,這不是公正朝代盛事。」當時同時議論的傅堯俞、王岩叟、朱光庭、王覿、孫升、韓川共七人都被召到尚書省都堂,以「事情應權衡輕重,因此不惜一個剛進用的御史,來安慰老臣」敕諭他們。梁燾又說「:如果論年齡爵位俸祿,那麼老臣為重;如果論法度法制,那麼老臣為輕。御史是天子的法官,不能因為大臣鬱鬱不樂而貶斥去職。希望召回張舜民,以端正國體。」奏章十次上呈,沒有被採納。梁燾又當面責斥給事中張問不能駁還貶降張舜民的制命,認為是失職。由於詬罵同事,梁燾出任集賢殿修撰知潞州。正值潞州飢年,沒有等待朝庭命令就分發常平倉粟糧賑濟百姓。流亡在外的人聽說此事,來者不絕,梁燾處理此事有條理,人們不再報告困乏。
元祐二年,梁燾被召為左諫議大夫。宰相蔡確作詩怨恨毀謗,梁燾與劉安世則交相攻擊他。梁燾上書說「:現在忠心於蔡確的人,多於忠心朝廷的士人;敢於為奸言的人,多於敢於正論的人。由此可見蔡確的氣焰洶洶顯赫,盤根錯節,賊人化變危害政治,為患越來越大。」蔡確被貶竄新州。梁燾升任御史中丞。鄧潤甫被任命為吏部尚書,梁燾論鄧潤甫怯懦邪佞沒有建樹,不應提升。後沒有得到採納。改梁燾任權戶部尚書,不受命,以龍圖閣直學士知鄭州。十天後,入朝任權禮部尚書,為翰林學士。
元祐七年(1092),被授任尚書右丞,轉任尚書左丞。蔡京為蜀州帥臣,梁燾說:「元豐時的侍從,可以任用的很多,只有蔡京輕薄險惡貪心固執,不能任用。」又與同事議論夏國邊界,意見不能協調,於是乞求去職。哲宗派親信大臣詢問他之所以去職的意思,而且令他密訪人才。梁燾說「:對我信任不篤深,說話又不被採納,而向我詢問人才進用之事,不是我所敢承擔的。」使者又到,就說:「可以大加任用的人才,陛下自己知道。但必須識別邪佞正直,公開天下的善惡,圖謀任用舊臣中堅正純厚、有聲望的人,不被左右好惡之言所牽連以動搖聖意,則天下非常幸運。」後因病被罷為資政殿大學士、同提點醴泉觀使。按照舊有的成例,不是宰相不能任命為使,於是設置同使以示寵愛。後梁燾被改任潁昌府知府。
紹聖元年(1094),梁燾任鄆州知州。時而朋黨之論興起,宋哲宗說:「梁燾常常起中正之論,其開列陳述排斥攻擊,都是出於公議,朕都記下了。」因故最後被責斥。竟以司馬光黨羽的元祐黨人罪名貶至知鄂州,作《薦士錄》。紹聖三年(1096),再貶為少府監,分掌南京。第二年,三貶雷州別駕,在化州安置。當年去世,終年六十四歲。諡曰篤廉。 他的兒子遷移於昭州居住。宋徽宗即位,才得以返歸。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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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編輯]- 《宋史·卷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