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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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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獄,是中國專制統治者對文人的一種政治迫害,《漢語大詞典》定義為「舊時謂統治者為迫害知識份子,故意從其著作中摘取字句,羅織成罪」,[1]較大規模的文字獄甚至可以牽連千、萬人受害。清人龔自珍詩云:「避席畏聞文字獄,著書只為稻粱謀。」[2]楊鳳城等認為文字獄是「文化現象」[3]

中國大百科全書》則定義為「明清時因文字犯禁或藉文字羅織罪名清除異己而設置的刑獄。」[4]

宋朝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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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可知最早的文字獄,應該是春秋時期,公元前548年齊國太史兄弟秉筆直書「崔杼其君」,而相繼被權臣崔杼殺害的事件。《左傳·襄公二十五年》記載「大史書曰:『崔杼弒其君。』崔子殺之,其弟嗣書而死者二人,其弟又書,乃舍之。南史氏聞大史盡死,持簡以往,聞既書矣,乃還。」[5]

漢書》上說,西漢時,司馬遷的外孫楊惲因《報孫會宗書》令「宣帝見而惡之」而以大逆不道的罪名判處楊惲腰斬

三國時期嵇康因寫作的《與山巨源絕交書》令司馬昭「聞而惡之」而被斬於東市。

末,錢鏐五代時稱吳越王)為節度使時,有人向他獻上一首詩,詩中有「一條江水檻前流」的句子。「前流」與「錢鏐」同音,錢鏐認為獻詩人有意諷刺,就將獻詩人暗中殺害。[6]

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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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對文人亦有一定的思想控制,南宋洪邁在《容齋續筆》卷2中專門寫了一則《唐詩無諱避》的筆記。他羅列杜甫《三吏》《三別》以及白居易《長恨歌》等等事例,結合北宋文字獄以來文人的恐懼心態,得出這樣的結論:「唐人歌詩,其於先世及當時事,直辭詠寄,略無避隱。至宮禁嬖昵,非外間所應知者,皆反覆其言,而上之人亦不以為罪。……今之詩人不敢爾也。」

進奏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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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仁宗慶曆四年(1044年),范仲淹等改革派發起「新政」,遭到保守派樞密使章得象、台諫官王拱辰、張方平等人的反對。王拱辰等抓住改革派同僚諸人參加進奏院祀神宴會,當中王益柔作《傲歌》為把柄,陷害新政官僚,羅織「進奏院案」。原來,王益柔在宴會上所作《傲歌》一首,有「醉臥北極遣帝扶,周公孔子驅為奴」一句,原系狂放戲言。政敵陷以「謗訕周、孔」大不敬罪名,羅織成獄。案成後,蘇舜欽、王益柔等12人遭貶黜。次年,新政領袖杜衍、范仲淹、富弼、韓琦、歐陽修相繼遭貶,新政以失敗告終。雖說慶曆新政並不僅僅由於「進奏院案」而挫敗,但羅織文字獄來打擊政敵的做法由此而成為政治鬥爭的手段之一,無疑造成了非常惡劣的後果,直接啟發了後來一系列的政治陷害性質的文字案件。[7]

王安石《淮南雜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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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神宗熙寧四年(1071年),御史中丞楊繪搜羅王安石《淮南雜說》中的隻言片語,加以曲解,妄圖羅織王安石罪名。其奏疏云:「今王安石於君尊臣卑,重熙累盛之朝,而顯然再三丁寧於伊尹放君,周公用天子禮樂之事,臣願陛下詳其文而防其志。」當時,王安石變法遭到保守派的激烈抵制。保守派中人楊繪素與王安石有隙,當年四月甫任御史中丞後,即開始對王安石變法展開攻擊,進而又欲羅織文字以攻陷王安石。但王安石得到神宗的充分信任,立即對楊繪的誣告進行了反擊,王安石上言:「楊繪不宜在言職。」且曰:「臣事陛下即有罪,大臣、近臣理無肯蔽覆者,不必得一楊繪乃察臣所為。但如繪者使在言路,四方宣力奉法之臣,更疑畏沮壞,政令何由成?」結果楊繪被貶知鄭州。[8]

烏台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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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神宗元豐二年(1079年),北宋大詩人,大詞人蘇軾就曾因為所作的詩中,被指「包藏禍心,誹謗謾罵」,得罪當權者,被捕入獄將近五個月,罪名是包藏禍心、謗訕時政。主要的根據是《山村五絕》《八月十五日看潮》《和陳述古冬日牡丹》等幾首詩。史稱「烏台詩案」。

車蓋亭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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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神宗元豐八年(1085年),神宗病逝,哲宗即位,高太后聽政,起用反對王安石變法的司馬光等執政,改元元祐,是為「更化」。元初,元豐故相蔡確被貶到陳州、亳州、安州等地。蔡確在安州作《夏日登車蓋亭》絕句10首,被知漢陽軍吳處厚和台諫吳安詩、張燾、王岩叟、范祖禹、劉安世、梁燾等人抓到把柄,輪番告訐其詩作語涉謗訕,譏諷太后,鑄成獄案。蔡確「責英州別駕,新州安置;宰相范純仁、左丞王存坐簾前出語救確,御史李常、盛陶、翟恩、趙挺之、王彭年坐不舉劾,中書舍人彭汝礪坐封還詞命,皆罷去。」[9]

原來,蔡確早年和吳處厚相識,曾從處厚學賦,有師生之誼。蔡確後來位極宰輔,吳處厚欲以故交攀附,遭蔡確拒絕,並屢次排擠,吳因此對蔡確心懷嫉恨,伺機報復。「會得確《車蓋亭詩》引郝甑山事,乃箋釋上之,云:郝處俊封甑山公,會高宗欲遜位武后,處俊諫止;今乃以比太皇太后,且用滄海楊塵事,此蓋時運之大變,尤非佳語,譏謗切害,非所宜言。」[10]「內五篇皆涉譏訕,而二篇譏訕尤甚。上及君親,非所宜言,實大不恭。」[11]

吳處厚上奏後,台諫中的元黨人立即群起而進攻蔡確。「左司諫吳安詩上疏論確譏訕」,「左諫議大夫梁燾、右正言劉安世各已兩上疏」。梁燾言:「臣風聞吳處厚繳進蔡確詩十首,其間怨望之語,臣子所不忍聞者。」又言:「臣近以蔡確怨望,見於詩章,包藏禍心,合黨誕妄,上欲離間兩宮,下欲破滅忠義,清議沸騰,中外駭懼,以為確不道不敬,罪狀明白。」劉安世言:「伏見吳處厚繳進蔡確知安州所制《車蓋亭詩》十篇,多涉譏訕,而二篇尤甚,非所宜言,犯大不敬者。」[11]在台諫的反覆彈劾下,此案終於鍛鍊成獄,蔡確後來也死於嶺南貶所。

劉摯書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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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哲宗元祐六年(1091年)十月,右相劉摯遭台諫彈劾與邢恕書信往還、接見章惇子弟事,貶知鄆州。[12]邢恕素與新黨領袖蔡確相善,與邢恕交往,正是劉摯獲罪的首要罪狀。但這起文字案背後隱藏著元舊黨內部呂大防、劉摯爭權奪利的鬥爭。舊黨興治車蓋亭詩案,大肆迫害新黨之後,劉摯欲打擊舊黨內部呂大防、蘇轍,「以防後患」,遂引用楊畏作打手。但楊畏乃是見風使舵之徒,為迎合呂大防,轉而和死黨鄭雍一起攻擊劉摯。[13]所以,「雍之攻摯,人以為附左相呂大防也」。[14]劉摯書信案未發之前,鄭雍、楊畏已多次以庇佑章親屬,糾結朋黨,接見章惇子弟等事彈劾劉摯。劉書信被茹東濟獻給鄭、楊後「(二人)得此大喜,乃解釋簡語並奏之」。因此高太后認為劉摯的行為背叛了元更化之政,遂「怒,面責摯反覆」,將其趕出中書。[13]

常安民書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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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哲宗紹聖年間(1094至1098年),新黨重新上台,打壓元祐黨不遺餘力,常安民書信案即是一例。常安民政治上傾向於元祐黨,與新黨大異其趣。《宋史》本傳載安民「妻孫氏,與蔡確之妻兄弟也。確時為相,安民惡其人,絕不相聞。確夫人使招其妻,亦不往」。(元祐初)「元豐用事之臣雖去朝廷,然其黨分布中外,起私說以搖時政,安民竊憂之」。(紹聖初)「拜監察御史,論章顓國植黨,乞收主柄,而抑其相反覆曲折言之,不置。遣所親信語之曰:『君本以文學聞於時,奈何以言語自任,與人為怨,少安靜,當以左右相處。』安民正色斥之曰:『爾乃為時相遊說耶?』益怒」。常安民元間致呂公著書是遭章、曾布打壓的主要藉口,其書云:「去小人不為難,而勝小人為難。陳蕃、竇武協心同力,選用名賢,天下相望太平,然卒死曹節之手,遂成黨錮之禍。」常安民引陳蕃、竇武故事比之元輔臣,並無意比哲宗為漢靈;章、曾布進讒陷害,激怒哲宗,進而「徑擬(安民)監滁州酒稅」,將其趕出台諫。後來「徽宗立,朝論欲起(安民)為諫官,曾布沮之」,「蔡京用事,入黨籍,流落二十年」,連續遭打壓。[15]

黃庭堅碑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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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徽宗崇寧二年(1103年),貶官中的黃庭堅為荊南承天院撰碑文,湖北轉運判官陳舉彈劾碑文語涉謗訕,導致黃庭堅遭到除名勒停的嚴重處分。黃庭堅反對熙寧變法,政治上屬於元黨,這又是一例黨爭迫害的文字獄。「承天寺僧為先生(庭堅)乞塔記,文成書碑,……(陳)舉知先生昔在河北與趙挺之有怨,挺之執政,遂以墨本上之,謂幸災謗國。除名勒停,羈管宜州。」[16]

陳瓘《尊堯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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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徽宗政和元年(1111年)九月,元祐黨人陳因不滿紹聖《神宗實錄》的史筆而作《尊堯集》,因此罹禍。史云:"嘗著《尊堯集》,謂紹聖史官專據王安石《日錄》改修神宗史,變亂是非,不可傳信,深明誣妄,以正君臣之義。張商英為相,取其書,既上而商英罷,又徙台州。"[17]

原來《神宗實錄》曾經5次撰修,後4次改修都為政治紛爭使然,對王安石及其變法的政治評價是歷次改修的焦點。〔12〕元元年詔修《神宗實錄》,凡300卷。紹聖初,新黨甫一上台,就提出對元《實錄》重修,並對元《實錄》的撰修人員下獄勘治,撰修者呂大防、趙彥若、范祖禹、黃庭堅、曾肇、林希、陸佃等皆坐貶官。[18]

陳瓘遭到打擊,除黨爭、政爭因素外,還摻雜有公報私怨的成分。參與治理陳瓘者有蔡京,「未第時,以書謁陳,稱其諫疏似陸贄,剛方似狄仁傑,明道似韓愈,及對策,所持論頓異,遂欲害以絕口。因其子正匯告蔡京不軌,執送京師,薿復入為給事中,又與宰相何執中謀,使石治瓘。」[19]

金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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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林學士張鈞金國有史可查的第一個文字獄受害者,因為一場天災為金熙宗起草「深自貶損」的詔書,被蕭肄誣陷而被劈開嘴巴剁成肉醬。《金史·熙宗本紀》:『四月壬申夜,大風雨,雷電震壞寢殿鴟尾,有火入上寢,燒幃幔,帝趨別殿避之。丁丑,有龍斗於利州榆林河水上。大風壞民居、官舍,瓦木人畜皆飄揚十數里,死傷者數百人。五月戊子,以四月壬申、丁丑天變,肆赦。命翰林學士張鈞草詔,參知政事蕭肄擿其語以為誹謗,上怒,殺(張)鈞。』《金史·佞幸列傳》:『蕭肄,本奚人,有寵於熙宗,復諂事悼後,累官參知政事。皇統九年四月壬申夜,大風雨,雷電震壞寢殿鴟尾,有火自外入,燒內寢幃幔。帝徙別殿避之,欲下詔罪己。翰林學士張鈞視草。(張)鈞意欲奉答天戒,當深自貶損,其文有曰:「惟德弗類,上干天威」及「顧茲寡昧眇予小子」等語。肄譯奏曰:「弗類是大無道,寡者孤獨無親,昧則於人事弗曉,眇則目無所見,小子嬰孩之稱,此漢人托文字以詈主上也。」帝大怒,命衛士拽(張)鈞下殿,榜之數百,不死。以手劍剺其口而醢之。賜肄通天犀帶。』

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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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成祖靖難登位,大殺忠於明惠帝的大臣,禁止這些大臣的著作流通,又懼群臣百姓疑其得國不正,焚燒被其認為有諷刺之意的書籍、戲曲劇本。明世宗時為明朝文字獄第二個高峰期,明世宗經常因詩句中有諷刺之意而杖打或囚禁大臣。明中後期奸臣當道,黨爭激烈,敵對大臣會找出政敵的文章詩句中有可疑之處彈劾對方,而往往皇帝亦同意這些是諷刺當朝的作品。

祝允明寫《野記》稱文人高啟因寫作了《上梁文》與蘇州知府魏觀同案處斬。[20]

趙翼在《廿二史札記·明初文字之禍》中摘引《閒中今古錄》稱:「杭州教授徐一夔賀表,有『光天之下,天生聖人,為世作則』等語。帝覽之大怒曰:『生』者、『僧』也,以我嘗為僧也。『光,則薙髮也,『則』字音近『賊』也。遂斬之。禮臣大懼,因請降表式。帝乃自為文播下。」但事實上,徐一夔於建文二年尚在。

尉氏縣教諭許元為本府作《萬壽賀表》,內有「體乾法坤,藻飾太平」八字,「法坤」被讀為「髮髡」(即光頭),「藻飾太平」當作「早失太平」,作箋者也被處死。

陳養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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僉事陳養吾作詩曰:「城南有嫠婦,夜夜哭征夫。」太祖知之。以為傷時,取到湖廣,投之於水。[21]

高麗使者進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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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即位之後,李成桂篡王氏高麗自立為朝鮮後,向明朝進貢,奉上文書中,太祖認為有冒犯,處罰使者,要其供出作者,使者供稱姓鄭名某,明太祖將所貢金鞍方物發還,要求朝鮮交出鄭某,及送至京師,太祖下令將其發配雲南。並一度禁止朝鮮人前來明朝,及明朝客商前往朝鮮。[21]

朱季友獻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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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成祖永樂二年(1404年),江西饒州府民朱季友向皇帝進獻書籍,明成祖以內容專詆周、程、張、朱之學,「詞理謬妄,謗毀聖賢」,下令杖之一百,焚毀所有藏書,亦不得教學。[22]

《剪燈新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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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英宗正統七年(1442年),明英宗從國子祭酒李時勉之議,下令查禁國子助教瞿佑整理、編訂的內含大量違背封建禮教故事的民間小說集《剪燈新話》。[23]

張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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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英宗正統十四年(1449年),都御史張楷除夕作詩:「斯民何苦際斯時」「四山峰火照人紅」「亂離何處覽屠蘇」等,流傳京城,人多傳誦,禮科給事中王詔上書彈劾,張楷坐罪免職。[24]

順天府試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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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宗景泰七年(1456年),太常寺少卿兼翰林侍讀劉儼、左春坊左中允兼翰林編修黃諫,主持順天府試,因出題犯宣宗諱,被彈劾,明代宗景泰皇帝諭令將兩人下錦衣衛獄治罪。[25]

富春謠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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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武宗正德九年(1514年),浙江按察司僉事韓邦奇作民歌《富春謠》一詩,諷刺宦官王堂等至浙江,強征富春江的魚產、富陽一帶的茶葉。王堂指控韓邦奇作歌怨謗。明武宗怒甚,下詔入獄,朝臣上書營救,最後被革職。[26]

吳廷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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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世宗嘉靖四年(1525年),應天巡撫右都御史吳廷舉南京工部尚書,引白居易詩云:「月俸百千官二品,朝廷雇我作閒人」又引張詠詩云:「幸得太平無一事,江南閒煞老尚書」又用嗚呼字眼,被皇帝認為有嘲謔意思,勒令退休。[27]

應天府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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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世宗嘉靖十六年(1537年),應天府鄉試,嘉靖帝因所呈鄉試錄中考官批語沒有填書名,而又以國家祭祀和征戰之事為題,考生答卷中多有譏諷,命錦衣衛將考官江汝璧、歐陽衢逮捕,提調府尹孫懋、府丞楊麒等人交由南京法司追究,所取錄的考生不得參加會試。江汝璧最後被貶為福建市舶提舉司副提舉、歐陽衢貶為廣東南雄府通判。[28][29]

山東鄉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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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世宗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巡按山東監察御史葉經主持山東鄉試,用《論語》出題:「無為而治者,其舜也與!夫何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有一名考生答曰:「繼體之君未嘗無可承之法;但德非至聖,未免作聰明以亂舊章。」嘉靖帝以為是譏諷他的話,結果試官與考生都受廷杖而死。[30][31]

迎駕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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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世宗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河南巡撫都御史胡纘宗迎駕詩中有「穆天八駿空飛電,湘行英皇淚不磨」,被明世宗認為詛咒當朝,被革職,杖四十。[27]

萬壽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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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世宗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詔捕六科給事中張​​思靜等人各杖四十,原因是元旦賀表中萬壽字未抬。[27]

李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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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世宗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李默為吏部尚書,堅決抵制嚴嵩一夥推薦的官吏,並告戒部屬不與嚴嵩一夥交往。時工部侍郎趙文華企圖充任大司馬,求李默引薦被拒絕。於是,趙文華勾結嚴嵩,趁機同李默議論「選人策」(選人咸登資簿,厘其流品,平其銓注,而序遷之)。因李默發言有「漢武征西域而海內虛耗,唐憲復淮蔡而晚業不終」等語。嚴嵩等抓住這句話,誣奏他有意誹謗朝廷以及用人不當等罪名,皇帝聽信讒言,怒撤李默官職,定罪入獄。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死於獄中。[27]

《皇明通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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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穆宗隆慶五年(1571年),明穆宗從五科給事中李貴和之議,以「臧否時賢,熒惑眾聽」為由下令查禁嘉靖年間廣東人陳建(當時已故)所私修的編年體明代史書《皇明通紀》。[32]

高啓愚命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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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萬曆七年(1579年),禮部侍郎高啟愚主持南京考試,出題當中有一題為「亦以命」(《論語.堯曰》),時張居正當政。張居正死後,萬曆十二年(1584年)被告發指其所出試題暗勸張居正受禪做皇帝,啟愚被削職為民。[33]

李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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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萬曆年間(1573年1620年),思想家李贄發表著作《焚書》等批評儒家思想。萬曆三十年(1602年),都察院左都御史溫純及都察院禮科給事中張德允,上疏奏劾李贄,明神宗見疏即下詔,以「敢倡亂道,惑世誣民」之罪,逮捕李贄下獄,著作被通令燒毀。李贄被逼在獄中割喉自殺而死。[33]

詩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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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熹宗天啟五年(1625年),揚州知府劉鐸不滿魏忠賢,作詩於扇上贈寺僧,上有「陰霾國事非」字樣,被魏忠賢告發,審問時拷掠無完膚,斬棄市。[34]

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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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人柳詒徵稱「前代文人受禍之烈,殆未有若清代者。故雍乾以來,志節之士,蕩然無存。……稍一不慎,禍且不測。」[35]順治四年(1647年),發生清朝第一起文字獄「函可案」。一位法號函可的和尚因藏有「逆書」《變記》而被逮捕,後來流放到瀋陽。順治五年(1648年)毛重倬等坊刻制藝案。除此之外,順治十八年(1661年)還發生了「明史案」,於兩年後結案。據鄧之誠《中華二千年史》卷五《清代文字獄簡表》不完全統計,清代文字獄數字,清世祖順治朝6起,清聖祖康熙朝約10起,清世宗雍正朝20幾起,清高宗乾隆朝130多起,清仁宗嘉慶朝1起,清德宗光緒朝1起。

據統計,清代禁書無論是在數量上還是次數上,都遠多於明代,也遠超於中國古代以往的任何朝代。其中,違礙書籍的數量是明代的約29.2倍,科舉時文是明代的約27.2倍,劇本小說是明代的10.2倍,妖書是明代的約8倍,禁書總數為明代的約12.6倍。明代的統治時間為278年,清朝自天聰年間開始禁書,到道光年間,共224年,比明代還要少50多年,而其禁書的數量卻比明代多了不止十倍。雖然這只是一個概數,但卻能很直觀地反映出明清兩朝在禁書數量上的巨大差距[36]

明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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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烏程(今吳興)盲人莊廷鑨,想學習歷史上同為盲人的左丘明,著寫一部史書。但又愧於自己所知不多,便去買得鄰居明大學士朱國楨的明史遺稿,延攬江南一帶有志於纂修明史的才子加以編輯。書中仍奉尊明朝年號,不承認清朝的正統,還提到了明末建州女真的事,並增補明末崇禎一朝事,全都是清朝所忌諱的。該書定名為《明書》,作為自己的著作。書編成後,莊廷鑨死,其父莊允城為之刊行。不料有小人吳之榮敲詐不成,反去告發,事情越鬧越大,最後驚動朝廷中的輔政大臣鰲拜等人。當時康熙年幼尚未親政,鰲拜下令逮捕並嚴厲處置涉案的相關人士。莊允城被逮捕上京,後來死於獄中,莊廷鑨被掘墓開棺焚骨。1663年凡作序者、校閱者及刻書、賣書、藏書者均被處死。先後因此獄牽連被殺者共七十餘人,被充軍邊疆者達幾百人。

清聖祖康熙帝自14歲親政後發生過一宗文字獄案件,即康熙末年的「南山集案」。

南山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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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孝標曾到雲南吳三桂幕府為官,後來及早投降清朝免死,著有《滇黔紀聞》等書。戴南山見其書,在所著《南山集》中加以引用,結果被仇家御史趙申喬告發認為其著作中有「大逆」語。其實著作中並無真正詆毀清朝的「大逆」之語,只是方書說到南明永曆政權未可稱為偽朝,戴書提到南明弘光帝及其年號,犯了清朝的大忌。結果此案也波及數百人,刑部原定將戴名世斬首,處死家族中十六歲以上男子,而將女眷等沒收為奴婢。不過後來康熙下令只殺戴南山一人,其餘原定處死的百餘人改為流放寧古塔

雍正年間,較著名的文字獄案件如「查嗣庭試題案」「呂留良案」和徐駿案

查嗣庭試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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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世宗雍正四年(1726年)發生了文字獄史上流傳最廣泛的大案「查嗣庭試題案」。禮部侍郎查嗣庭到江南某省主持科考,試題中先有「正」,後有「止」字,後又有人查出查嗣庭的文集《維止錄》,有許多「狂妄悖逆」之語,有人說標題「維止」,是「雍正」兩字,少掉上端,意思是要斬首雍正皇帝,雍正大怒,令斬首嗣庭,後嗣庭病死獄中。然而此案被證實為偏離史實的民間傳說,查嗣庭是因為朋黨而獲罪,而且他也從來沒有出過「維民所止」這樣的考題[37]

呂留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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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世宗雍正六年(1728年),湖南的曾靜張熙兩個書生受到,明末清初的思想家呂留良的遺作中「華夷之辨」等觀點的影響,到處進行反清活動。後來曾靜和張熙策動當時的川陝總督岳鍾琪謀反,結果被告發。雍正十年(1733年),雍正帝下令親自審問曾靜等人,不過他認為曾靜等為「迂妄之輩」,決定予以赦免,但卻將去世幾十年的呂留良和其子呂葆中剖棺戮屍,子呂毅中斬立決,孫輩流放寧古塔為奴,其許多親族、學生及刻書藏書者也受到牽連。同時,雍正帝將曾靜等人指責他的十大罪狀(謀父、弒兄、屠弟、貪財、好殺、酗酒、淫色、懷疑、株忠、好諛任佞)一一進行了辯解和駁斥,編為《大義覺迷錄》,並派大員帶領曾靜到各地進行宣講。

徐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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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世宗雍正八年(1730年),翰林官徐駿因在其詩文裡,寫有「月有情遠顧我,風無意不留人」、「風不識字,何故亂翻書」,清廷以反詩論罪為「譏訕悖亂之言」,被處斬[38]

乾隆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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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高宗乾隆初年,乾隆帝皇曾一度下詔停止文字獄。乾隆六年(1741年)謝濟世著書案」中,乾隆諭稱「朕從不以語言文字罪人」。但自乾隆十六年(1751年)波及全國的「偽孫嘉淦疏稿」事件開始,文字獄開始重現。尤其到乾隆中後期,文字獄達到高峰,而且非常嚴酷。乾隆年間共發生文字獄案件一百多起,大大超過前朝。知名案件有胡中藻詩案蔡顯案字貫案尹嘉銓案沈德潛反詩案。學者任松如在《四庫全書答問》序說:「刪改之橫,製作之濫,挑剔之刻,播弄之毒,誘惑之巧,搜索之嚴,焚毀之繁多,為所欲為。誅戮之慘酷,鏟毀鑿仆之殆遍,摧殘文獻,皆振古所絕無。雖其工程之大,著錄之富,足與長城運河方駕,迄不能償其罪也。」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以後,乾隆本人執政逐漸鬆懈,文字獄漸少[39]。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的海富潤案即是如此。

乾隆時期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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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仁宗嘉慶年間(1796年1820年)起,除了零星個案外,清朝文字獄結束,此時剛好亦為清朝由盛轉衰之時。

學者李祖陶評價道:「今之文人,一涉筆惟恐觸礙於天下國家,……人情望風覘景,畏避太甚。見鱔而以為蛇,遇鼠而以為虎,消剛正之氣,長柔媚之風,此於世道人心,實有關係。」[40]宋翔鳳亦言:「行事之間,動遭蹇難;議論所及,婁叢讒譏。故人舊友,或相告絕。幸為太平之人,不攖羅網之累。然身心若桎梏,名字若黥劓」[41]

相關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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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孫嘉淦奏稿案,歷時約一年半之久。
  • 汪景祺《西征隨筆》被扣上「譏訕聖祖,大逆不道」的罪名,處死。
  • 陸生柟《通鑑論》,以「非議朝政」、「狂肆逆惡」「天下所不容」,處死。
  • 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徐述夒著有〈一柱樓〉詩,徐和兒子懷祖戮屍,孫及校對人都處死。
  • 馮王孫著《五經簡詠》,因「飛龍大人見,亢悔更何年?」之語,凌遲處死,子坐死,家屬發遣為奴。
  • 胡中藻《堅磨生詩抄》案,胡中藻被殺,鄂爾泰之侄鄂昌被賜自盡,鄂爾泰牌位遭連坐從賢良祠撤出。
  • 沈大綬刻《碩果錄》、《介壽辭》一書。結果大綬戮屍,子榮英被斬決,兄弟子侄坐斬者九人,家屬發遣為奴。
  • 石卓槐著《芥園詩鈔》,因「大道日以沒,誰與相維持」辭句,凌遲處死,家屬發遣為奴。
  • 祝庭錚著《續三字經》,以「髮披左,衣冠更。難華夏,遍地僧」等句,開棺戮屍,孫五人坐斬。
  • 彭家屏被控私藏明末野史,復因編寫家族族譜時遇廟諱、御名均未缺筆,收監賜獄中自盡。
  • 王錫侯著《字貫》,引發字貫案,最後被判斬立決,子孫八人被處斬監候,秋後處決。
  • 程明諲的壽文案,因替人寫的壽文有「紹芳聲於湖北,創大業於河南」被判斬立決。

中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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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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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北洋政府國民政府中國國民黨軍政、訓政及之後退守臺灣時期,被威權主義迫害的知識分子為數眾多。在大陸時期,如聞一多等便被國民黨特務所殺害。

臺灣,出於政府對中共奪台的恐懼,以及進行反攻大陸及配合國民黨意識形態的需要,政府動輒使用《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條》、《懲治叛亂條例》等,利用文字獄對歌曲、文學作品集出版刊物的查禁更盛。除了在被稱為白色恐怖戒嚴時期(1949年至1987年)發生的雷震案、與被政府認定為叛亂、「為宣傳」、主張台獨等,都會被戒嚴時期主管出版的臺灣警備總司令部(簡稱警總)嚴厲封殺。1950年代初期警總通常針對親共派進行整肅、鎮壓,到1950年代後期起因言獲罪者則以肆意批評國民黨政府者為多。一些匪夷所思的案例如下:

  • 東方廣告製作「信東音樂花園」節目中,在蔣中正生日前夕夜間播出電影《吊人樹》主題曲《死亡之歌》,被警總認為對元首不敬。[42]
  • 台灣廣告公司於1966年在台視製作《比手畫腳》節目,由觀眾提供題目「一隻從大陸游到台灣的烏龜」,被懷疑暗諷蔣中正。 [42]
  • SONY彩色錄影機的報紙廣告標題「鴻毛細語,清晰可錄」被疑為《毛語錄》宣傳。[42]
  • 太平洋廣告在國慶日製作「榮冠可樂」半頁報紙第一版慶祝廣告手繪國旗畫面,國旗上青天白日畫13道光芒,遭到調查。[42]
  • 大同公司台北市中山北路牆面廣告橫寫「世界的國貨」,被檢舉自右往左讀是「禍國的介石」的諧音,因董事長林挺生是國民黨中常委,方逃過一劫。[42]
  • 民國五十五年(1966年)10月中旬,童尚經刊登了一篇文章,指10月31日(時任中華民國總統蔣中正生日,同時是被視為「西方鬼節」的西方傳統節日萬聖夜)是「鬼節」,被視為侮蔑總統,成為處死的理由之一[43]
  • 春明書店老闆陳冠英因受《新名詞詞典》牽連而被處死[44]
  • 金庸的武俠小説《射鵰英雄傳》中「射鵰」一詞被警總指與毛澤東所作的《沁園春》一書中「只識彎弓射大鵰」相關,再加上他曾在香港《大公報》及《新晚報》工作,被視為「附匪作家」,故原作因而被禁。80年代初至解嚴前,出版社更改書名至《大漠英雄傳》,而書中角色之名稱亦有所修改,方能在台合法出版。[45]
  • 中華日報》家庭版刊出翻譯家柏楊(本名郭衣洞)翻譯的美國連環漫畫《大力水手》,因故事內容被指映射諷刺兩蔣之疑遭封殺,柏楊亦因而被判有期徒刑12年,是為大力水手事件
  • 另外,在戒嚴期間,不少國語及臺語歌曲因文字獄而遭查禁,當中以後者遭禁的情況最嚴重。[46] [47]
    • 鄧雨賢的《媽媽我也真勇健》,因歌詞中的「巴那那」來自日語(バナナ,即香蕉)與政府推廣國語禁日語的政策不合,且歌詞有煽動軍人怠惹之意、「阿兵哥不能想媽媽」為由被禁。
    • 姚蘇蓉有三分之一的歌曲,因文字獄之故被禁。
    • 鄧麗君的國語歌曲《何日君再來》,就因為歌名令人聯想到「賀日軍再來」及「何日軍(指共產黨八路軍解放軍)再來」被禁。
    • 黃俊雄在1960年代的布袋戲中「雲洲大儒俠史艷文」一戲主角苦海女神龍主題曲《為何命如此》(臺語演唱),被警總指歌詞「江湖味道太重」而遭禁。
    • 歐陽菲菲《熱情沙漠》一歌中,因歌詞中的「啊」太煽情太淫穢被禁。
    • 《今天不回家》一歌中,因「家」被國民黨當局認為是中國大陸,故整首歌被指有反對反攻大陸以及中華民國政府應偏安台灣之意遭禁。
    • 《四季紅》因「紅」暗指紅軍,為宣傳之嫌遭禁。
    • 寶島歌王洪一峰的臺語歌曲《山頂的黑狗兄》因歌詞與輕快的樂調與國民黨動員戡亂時期之緊急狀態不合被禁。警總指「在這非常時期,怎麼可以在山上遊手好閒」。
    • 文夏的《媽媽請你也保重》,因歌詞被指令人在軍中「懷憂喪志」、「阿兵哥不能想媽媽」為由遭禁。
    • 郭金發的《賣肉粽》中,首段歌詞「自悲自嘆歹命人」被蔣經國指其有諷刺國民黨政府管制下台灣民生凋敝,太過負面和悲情而遭行政院封禁。他最後將歌名改為《燒肉粽》,首段歌詞改為「想起細漢真活動」,方能重新發行。
    • 望春風》和張露的《給我一個吻》,因被警總指太煽情露骨、危害善良風俗遭禁。

隨著1987年蔣經國宣佈解嚴及開放政治民主化,1991年動員戡亂時期終止,以及1992年對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條進行修正,這些禁書禁歌均自動重新在台灣社會合法流通,「禁書」、「禁歌」和文字獄自此在台灣成為歷史。

中華人民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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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至今,大量知識分子因批評政府被捕,產生大量文字獄。著名涉及政治迫害的文字獄如下:

2009年中共中央推動「和諧社會」政策,並在網際網路上建立了中國國家防火牆綠壩等國家級網路防護系統,不但屏蔽了許多境外入口網站社交網站視頻分享網站,甚至有些對中國官方列為敏感關鍵字的字眼也被屏蔽掉;而受此影響的大陸網民就以同音異字的方法隱晦地表達敏感字眼(譬如「和諧」改成「河蟹」等等,詳情參照中國大陸網絡用語列表),並將「河蟹」一詞引申為中國官方過濾不當內容與敏感關鍵字的作法。

2010年6月到7月,大陸各地的警察秘密警察突然統一發起了禁止非議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的大規模的「文字獄」:6月中旬西安關押一筆名「金牌民工」的青年網民,起因是其曾寫奸相亂政的歷史文章;7月6日北京作家余杰因寫作《中國影帝溫家寶》一書遭到北京國保傳喚並威脅重刑坐牢[48] [49];7月3日福建省泰寧縣作家廖祖笙因寫作《溫家寶有幾條腿?》遭泰寧縣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傳喚[50] [51];河北上海重慶等各地也出現一些民間人士因為寫文章議論溫家寶而遭到關押和毆打。海外人士認為可能是因為高層權力鬥爭加劇,溫家寶派系出手導致。之後《中國影帝溫家寶》一書因為被大陸當局列為禁書的關係,故只能在香港出版。甚至因為中國國家防火牆的影響,正常情況下若輸入溫家寶三字會被河蟹掉,故以「影帝」代稱他;之後「影帝」一詞也被引申為總理溫家寶的統稱。

2012年5月1日,南京市書商吳平因為出售《紅太陽》、《看守所雜記》、《文革秘聞》等港版關於「文化大革命」歷史的禁書,被公安局緝拿,檢察院建議「判處有期徒刑5年5個月至6年,並處罰金。」[52]

2017年7月,在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逝世後,中國微博開始禁止關於可能影射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的『習包子』、『維尼熊』等文字及圖片流傳。[53][54][55][56]

毛澤東時代(1949年-197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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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林昭,在1957年反右運動中因公開支持北京大學學生張元勛大字報「是時候了」而被劃為右派,後因「攻擊無產階級專政罪、反革命集團罪[57]於1962年起被關押於上海市提籃橋監獄,在獄中書寫了20萬字的反對毛澤東的書與日記[58]。 1968年4月29日林昭在獄中當著眾多在押人員的面被宣判死刑,同日被中國人民解放軍上海市公檢法軍事管制委員會槍決於上海龍華機場張春橋時任南京軍區上海警備區第一政治委員)。1980年被宣告無罪。
  2. 儲安平,1957年因響應所謂「引蛇出洞」的「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方針,發表了《向毛主席、周總理提些意見》(即反對「黨天下」)一文。 毛澤東對此不滿發文反駁,並迅速發起了反右運動。儲安平被作為右派典型打倒,其家人和諸多相關人士均受牽連。 1966年9月,文化大革命中儲安平遭受殘酷迫害而失蹤,後被宣布死亡。 1978年後,55萬右派被平反改正,但由於鄧小平本人當年支持反右,儲安平依然是不予改正的中央級「五大右派」之一。
  3. 章伯鈞,1957年5月21日下午,正患腹瀉的章伯鈞乘坐吉姆轎車前去參加會議,在車子裡構想出了一個「政治設計院」的方案(1957年5月22日《人民日報》),建議實行「兩院制」。[59]1957年6月8日成為中國頭號資產階級「右派分子」。1958年1月26日,民盟中央宣布撤消章伯鈞民盟中央第一副主席兼組織部長的職務。文化大革命時,因為他的右派身份,其全家皆遭受持續批鬥。
  4. 羅隆基,1957年5月22日,中共中央統戰部舉行座談會。羅隆基在會上發言,建議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成立一個委員會,檢查「三反」、「五反」、「肅反」運動中的失誤偏差。而該委員會須由執政黨民主黨派無黨派民主人士三方面組成。這就是著名的「成立平反委員會」的主張,它與章伯鈞的「政治設計院」,儲安平的「黨天下」一起被毛澤東稱為三大右派政治理論。[60] 1957年6月被劃為「右派」。1958年1月26日被撤消民盟中央副主席職務,同月31日被撤消全國人大代表資格與森林工業部部長職務。工資從四級降到九級。
  5. 彭文應,時任民盟中央委員、上海市政協常委,提出「學習蘇聯不一定好,學習美國不一定壞」。彭文應遭批判之初,其病妻鄧世琳就受驚嚇身亡,次子彭志平在極度苦悶和壓抑下服安眠藥自殺,被撤銷一切職務並取消原工資津貼,生活陷入困境,還拒不認錯,1962年因心包炎敗血症病逝,終年58歲,臨終前曾寫致毛萬言書建議在全國範圍內結束反右鬥爭,文革時被掘墓拋屍。[59]
  6. 陳仁炳,1957年他提出「反對鄉原態度,提倡賈誼精神」。當時被任《解放日報》總編輯的張春橋,在其寫的題為《陳仁炳的「另外一條道路」是什麼?》一文中點名。後來又在毛澤東《打退資產階級右派的進攻》一文中被點名。1980年代,絕大多數右派分子獲得平反,而他是5名中央級未獲改正的右派之一,也是5人當中唯一一個活著看到自己沒有被平反的人。1990年12月9日,陳仁炳在上海去世,享年81歲。
  7. 張志新,在文化大革命中批評毛澤東崇拜。她的監禁生涯從1969年到1975年一共持續了6年,直至被執行死刑。1978年被宣告無罪。[61]
  8. 遇羅克,因為撰寫《出身論》反對「老子英雄兒好漢,老子反動兒混蛋」於1970年3月5日被以現行反革命罪在北京工人體育場公審後被殺害。1979年被宣告無罪。[62]

華國鋒時代(1976年-197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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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李九蓮1977年12月14日,中共江西省委認定李九蓮在服刑期間重新犯有「惡毒攻擊華主席」,「喪心病狂進行反革命活動」,「公然為四人幫鳴冤叫屈」等反革命罪,同意鄱陽縣人民法院判處李九蓮死刑,並放在其家鄉贛州執行。[63]

鄧小平時代(1978年-198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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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蘇曉康王魯湘夏駿。《河殤》的「河」指黃河,此片由對中華傳統的「黃土文明」進行反思和批判入手,逐步引入對西方「藍色海洋」文明的介紹,對包括「長城」和「龍」在內的許多長期被中國人引以為榮的事物進行了辨析和評判,同時表達了對西方文明的嚮往。該片播出後在中國社會引起了很大轟動,後被認為是六四事件的思想前導。總撰稿人蘇曉康逃往美國,總撰稿人王魯湘被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而導演夏駿亦被央視開除公職和編制,調至廣告部工作。[64]

江澤民時代(1989年-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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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秦永敏1997年秦永敏發表致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的公開信,要求中共十五大進行政治體制改革,實現民主憲政。1998年在武漢創辦《中國人權觀察》通訊。同年公開發起成立中國民主黨湖北省籌委會,併到湖北省民政廳申請註冊,後又成立中國民主黨湖北省黨部。隨後被警方逮捕,並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12年,2010年11月刑滿釋放[65]
  2. 高勤榮,前《山西青年報》、新華社記者。[66]曾揭露山西運城水利工程造假被譽為打假英雄記者。1999年8月13日,因「收受賄賂、詐騙和介紹賣淫」的罪名被囚禁8年。2006年12月刑滿釋放。[67]
  3. 楊子立、徐偉、靳海科、張彥華和張宏海以「探索社會改造之道」為宗旨,討論中國自由民主,政治改革及農村改革等問題,以及在網際網路上發表文章的新青年學會「四君子」,2001年3月13日被捕後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8到10年。2009年3月刑滿釋放。[68]
  4. 趙常青2002年中共十六大召開前,撰寫《致中共十六大公開信》,並聯絡了中國17個省市192名異議人士在公開信上簽名後,在網際網路上發表。《致中共十六大公開信》所提出的六項政治要求是:一、重新評價1989年的民主運動和撫恤受害者及難屬;二、允許流亡海外者回國;三、恢復趙紫陽作為公民的應有自由;四、釋放良心犯、保障人權;五、推動人大批准早已簽署的國際人權公約,並制定與之相適應的國內法律;六、從縣市一級公開民主選舉,逐步過渡到全民選舉最高公職。2002年11月28日被拘捕,2003年8月4日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5年徒刑,關押在陝西省渭南監獄。2007年11月27日出獄。[69]
  5. 孫大午,2003年4月31日,徐水縣公安局通知大午網站:該網站發表的《小康社會的建設及難點》《悼念李慎之》《兩位民間商人關於中國的時局及歷史的對話》三篇文章嚴重損害了國家機關的形像,整頓網站,停止營業6個月,罰款15000元。[70]
  6. 王小寧,1999年5月,王小寧開始獨立編寫網刊《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宣傳社會主義政治民主和反腐敗。1999年8月3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查抄。2002年9月1日被拘留,9月30日被正式逮捕,2003年9月12日,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十年徒刑,於2012年獲釋。[71]
  7. 羅永忠,在網上發表了8篇批評"三個代表"的文章,2003年10月,他被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72]
  8. 焦國標2004年因在網絡發表《討伐中宣部》的批評文章,被北大停止授課,研究生導師資格亦被取消,2005年,他被學校以自動離職變相除名。[73]

胡錦濤時代(2002年-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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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李元龍,中國貴州《畢節日報》記者,曾以筆名「夜狼」發表過「從百歲老朽入黨水開去」等文章。在上述文章中,李指出,103歲的老人被中共招納入黨顯示了黨「外強中乾,信心嚴重不足」。2006年7月13日,即開庭兩個月後,貴州省畢節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對李元龍案做出一審判決:李元龍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74]
  2. 張建紅,筆名「力虹」,2006年6月加入獨立中文筆會。2006年9月6日晚,力虹在寧波家中被捕,次日被刑事拘留,10月12日被正式逮捕。2007年1月12日,寧波中級人民法院秘密開庭審理力虹案,3月19日宣判,其判決書認定張建紅於2006年5月至9月間,使用IBM筆記本電腦,以『力虹』為筆名撰寫了110餘篇文章,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到『民主中國』、『民主論壇』、『觀察』、『大紀元』、『獨立中文筆會』、『自由聖火』、『博訊』等境外中文網際網路站上發表,並接受稿費。在《自由大悲咒》、《評歐美對華立場與政策的轉變》、《中國民主化,不靠美國靠誰?》等60餘篇文章中刊登『整個人類不共戴天的死敵』、『中共極權暴政、非法政權』、『後極權主義政權』、『反自由、反天賦人權的頑固本質』、『一個全面殘害人權的法西斯式的獨裁政府、一個嗜血成癮、永不悔改的劊子手、一個業已犯下、正在犯下比納粹帝國更加嚴重、更加駭人聽聞的反人類、反文明罪行的政權』,提出『必須儘早、儘快結束目前的罪惡統治』、『告別專制恐怖,扭轉顛倒乾坤』、公然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等對中國國家政權的批評。後張建紅因此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同年5月15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
  3. 李海明,據中國青年報報導,山東棗莊礦業集團員工李海明,因為在當地論壇上發表幾篇文章惹禍。不僅2006年10月16日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7天,原本是正科級幹部的他,被撤銷了行政職務和級別,調配到一個下屬單位當門衛,工資也由每月2000多元,降到了275元。緊接著又被調往貴州綠塘煤礦,棗莊的工資停發。[75]
  4. 逯軍,曾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河南省鄭州市都市計畫局副局長、黨委委員。因質問記者「替黨說話還是替老百姓說話」而被免職後,復出擔任河南煤炭建設工程質量監督中心站法定代表人。[76]
  5. 胡佳,因在中共防火牆之外網站發表《十七大之前中國政法系統大範圍製造恐怖氣氛》、《一國不需要兩制》等文章,於2007年12月27日被刑拘,2008年4月3日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零6個月。2011年6月出獄。[77]
  6. 劉曉波,2008年因起草《零八憲章[78],再次被捕,2009年12月25日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1年,二審維持原判。
  7. 黃成城,用騰訊QQ約同學到解放碑下喝茉莉花茶,便被重慶市璧山公安拘留,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偵查30多天,批捕未果,2011年4月18日,被勞教兩年。[79]
  8. 方洪,重慶市涪陵區林業局職工,以一坨屎諷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和前重慶市副市長、重慶市公安局局長王立軍,2011年4月28日被勞教1年。獲釋後,5月8日,方洪向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狀告重慶勞教委。法院判方洪勝訴。[80][81]
  9. 任建宇,重慶市彭水縣大學生村官因為在騰訊微博QQ空間複製、轉發、評點一百多條所謂的「負面信息」,重慶市公安局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在2011年9月23日逮捕了任建宇,隨後決定對其「勞動教養兩年」。[82][83][84]
  10. 戴月權,2010年曾以訪民的身份,向南方都市報記者講述安元鼎截訪「黑監獄」的內幕。2012年5月11日,再次被勞教,直到7個月後被中共重慶市委勞教委撤銷勞教決定。[85]
  11. 呂加平,2009年12月1日寫了《關於江澤民的『二奸二假』和政治詐騙問題與要求調查的呼籲》文章,涉及中共前領導人。2010年8月13日,他又寫了《關於江澤民的假中共地下黨員問題的最新證據》一文。 2011年5月13日被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86]2015年2月保外就醫。
  12. 梁海怡,2011年2月20日下午5時,對著哈爾濱市政府喊話:「你們要覺醒,要還人民以自由,我們要平等。」演講10分鐘後,梁海怡被強行帶走。2014年7月18日,廣東從化法院開庭宣判梁海怡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兩年。[87]
  13. 趙克羅,在2012年周口市平墳復耕事件中因批評政府被迫「懺悔」。[88][89]
  14. 吳平南京市書商。2012年5月1日,因為出售《紅太陽》、《看守所雜記》、《文革秘聞》等港版關於「文化大革命」歷史的禁書,被公安局抓走,檢察院建議判處有期徒刑5年5個月至6年,並處罰金。」[52]
  15. 姜成芬,因接受法國法蘭西24電視台採訪,2012年5月13日,被行政拘留15日。2012年5月25日,被勞動教養兩年。[90]
  16. 馮歡,大陸網絡論壇天涯焦作版主「焦作退伍兵」、大河網論壇知名版主馮歡,因關注和發帖揭露8.7特大交通事故真相,2012年被當局秘密拘留7天。[91]
  17. 陳平福甘肅皋蘭縣退休教師,因在網絡發表和轉發多篇文章,被皋蘭縣公安局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監視居住。2012年9月4日,甘肅省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查該案件,2012年12月14日,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准許檢察機關撤回對陳平福的起訴,該案終結[92][93]
  18. 曹海波,網上宣揚民主,2012年11月1日被昆明中級法院判監8年。[94]
  19. 王培劍,杭州中國計量學院法學院教師,在上課時對學生講了「共產黨應該放棄權力」等所謂政治敏感話題,2012年12月7日被學校勒令停課,當晚校方及王培劍的弟弟王壯劍欲將其強行送杭州精神病院,引起王培劍反抗,他把自己鎖在房間裡,然後打電話給杭州好友媒體人昝愛宗求助。[95]

習近平時代(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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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格桑亞培,瑪曲知名歌手,2013年7月於西藏首府拉薩遭中共四川省政府拘捕,被關押在成都市一看守所長達16個月。2014年11月27日,他被指控演唱的《藏人們》歌詞內容涉嫌政治問題而遭判4年徒刑。《藏人們》的歌詞大意為:「藏人們,請學習藏文、說藏語;我們有責任學習西藏語言文字。藏人們,我們要團結,三區藏人要團結一致;藏人們,想起這苦樂並存的歲月,我們要鼓起勇氣;藏人們,我們要為藏人的未來前景,尋找理想;藏人們,要有骨氣,我們並肩前進;藏人們,我們要努力,因為我們是新時代藏人的接班人。」[96]
  2. 吳虹飛2013年7月21日在新浪微博上發表「我想炸的地方有北京人才交流中心的居委會,還有媽逼的建委」等言論,被北京警方被行政拘留10日。[97]
  3. 董如彬(1962年12月27日-),網名「邊民」,雲南西雙版納州景洪市人。因關注云南「躲貓貓」事件昆明小學生賣淫案、「發改委官員聚眾淫亂」以及2013年昆明市反對PX項目事件等一系列全國矚目的公共事件,而成為中國網際網路上較為活躍的公共意見領袖之一。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分局在2013年9月10日凌晨將董如彬帶走,罪名是「涉嫌虛報註冊資本」。2014年7月23日被昆明市五華區法院一審判處6年半徒刑。[98]
  4. 楊輝甘肅天水市張家川縣鎮中學生,2013年9月17日曾因在網上發布有關當地一個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帖子之後被刑拘,後來在輿論的壓力下獲釋。獲釋後的楊輝轉到天水市育生中學借讀。2013年11月18日,楊輝又被育生中學退學。[99]
  5. 呂耿松,浙江異議人士,在海外網站上發表民運文章,宣傳遭禁的中國民主黨。2014年8月13日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正式逮捕,2016年6月17日被杭州中院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11年。[100]
  6. 鄭楚然等5位女性主義團體成員,2014年底,鄭楚然發起了防治公車性騷擾的行動,向政府部門和人民代表大遞交建議信,並得到積極回應。在當年度的三八國際婦女節前夕,原已準備進行「婦女節反公車性騷擾」公益活動,卻在3月6日深夜,被廣州北京警察在沒有任何法律手續下被帶走問話十幾小時,她的住所遭到搜查,7日晚被帶到北京,以刑事法拘留在海淀區看守所。遭到逮捕的五名活動家在被拘留37天之後釋放,險些以尋釁滋事罪面臨長達三年的監禁。
  7. 王垚烽,《嘉興日報》評論員,因發表同情雨傘運動、譏諷網絡評論員等的言論,2014年11月23日被停職[101]
  8. 畢福劍,2015年4月6日,一段飯桌上的視頻中,畢福劍唱著《智取威虎山》中《我們是工農子弟兵》的著名選段,唱一句點評一句,其中說道:「可別提那個老屄養的,可把我們害苦了」「地主招你惹你了」[102]。後畢福劍被迫從央視離職。
  9. 高瑜,2015年4月17日, 被認為因涉及洩露「七不講」的文件而被以「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機密罪」, 判處有期徒刑7年, 剝奪政治權利1年。後二審被改判有期徒刑5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2019年4月出獄。[103]
  10. 徐琳湖南株洲人,廣東著名網絡作曲家。2015年5月2日,警察李樂斌在慶安站開槍擊斃當地上訪民眾徐純合,事發後引起各界關注。同月14日,中共官媒央視記者以「民警開槍屬正當履行職務」為題報導該案的官方結果,同時公開事發視頻。徐琳編寫一首歌《還原真相》,視頻畫面使用黑龍江「慶安事件」當事人徐純合在火車站被警方毆打的監控視頻。2017年9月26日,徐琳和搭檔劉四仿分別在湖南江西被捕,隨後均被拘留在廣州南沙區看守所。同年11月,徐琳被南沙區檢察院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正式逮捕。2018年7月27日,該案件在南沙區法院開庭。直至同年12月7日,廣州南沙區法院對此案件進行宣判,指徐在網上發佈虛假消息,並利用網絡多次辱罵國家領導人,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
  11. 趙世龍,原長江商報總編輯,因湖北省委宣傳部、省記協和新聞出版局組成的工作組進駐整肅而被停職。[104]據報道,停職原因是其撰寫的有關「鄭和下西洋」的文章與黨的觀點衝突,造成嚴重負面影響[105]
  12. 梁新生,湛江市嶺南師範學院基礎教育學院英語系副主任,2012年至2014年間,其在暱稱為「dearmr43」的新浪微博上發表多篇博文,激怒中共。2015年7月,受到行政撤職處分。[106]
  13. 趙文,《蘭州日報》編輯,2015年5月28日因在網絡上發表諷刺殉職警察的言論被停職檢查[107]
  14. 張海濤,2015年6月26日,被烏魯木齊市國保以「煽動民族仇恨罪」抄家刑拘。2016年1月15日,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為境外提供情報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兩罪合併執行,入獄19年,並沒收個人財產12萬人民幣。[108]
  15. 任志強,原北京市華遠地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華遠集團總裁。因在其微博發表「八榮八恥不符合現代的價值」,「習近平班子『讓車輪倒轉』,軍隊『槍口對內』」、「習近平『連續出臭棋』」、「共產黨極權、不合法」、「當今體制是壟斷的皇權、中央極權」、「『我們是共產主義接班人』這個口號騙了十幾年」、「人民政府啥時候改黨政府了?花的是黨費嗎?」(參見任志強批評黨媒姓黨事件)等反對黨、政府的言論,導致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關閉其新浪和騰訊微博帳號[109]。2016年5月2日被處留黨察看一年處分[110][111]
  16. 倪天英,上海維權人士,2016年4月19日,因在網上發表反政府言論,而遭當局打壓。[112]
  17. 苗樂陝西子洲縣交警大隊的官方微博管理員 ,2015年6月30日公開抨擊中共「土改」運動是「謀財害命、殺人越貨」,2016年12月7日,被以「玩忽職守罪」判刑一年,緩刑一年半執行。[113]
  18. 桂民海、呂波、張志平、李波、林榮基香港銅鑼灣書店的股東及員工,該店發售不少在中國大陸無法出版及發售的政治書籍。2015年10月至12月期間,分別在香港、泰國、中國大陸失蹤,後被證實全被中共當局官方人員在中國大陸拘留,詳見銅鑼灣書店股東及員工失蹤事件
  19. 浦志強,2011年12月公開抨擊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及維穩模式。2015年12月22日,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以涉嫌煽動民族仇恨、尋釁滋事罪判其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114]
  20. 王偉,安徽大學生,2016年7月17日下午因發布了一張習近平的PS照片而被警方行政拘留10天。[115]
  21. 劉艷麗湖北荊門銀行職員。因網上公布與國保的對話記錄,因言獲罪2016年9月27日遭刑事拘留,罪名是「誹謗罪」。2016年11月2日被逮捕。2017年5月27日取保獲釋。[116]
  22. 張強農民工,2016年9月4日晚在北京昌平區回龍觀半壁店一出租房內使用「賓·拉登」頭像在某微信群聊天時,一個網友說了句「看,大人物來了」,隨後他就順著這句話,發了一句「跟我加入ISIS」。雖然這一句話屬於玩笑,但北京市昌平區公安分局認為其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在2016年10月13日依法傳喚張強並對其刑拘。2017年6月13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20條之規定,以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罪判處張強有期徒刑9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117][118]
  23. 鄧相超山東建築大學藝術學院副院長、教授。2016年12月26日毛澤東誕辰當天,轉發了數條諷刺毛澤東的微博,其中一條是:「如果他45年死,中國少戰死60萬。如果58年死,少餓死3000萬,如果66年死,少斗死2000萬。直到76年才死,我們才終於有飯吃。他做的唯一正確的一件事就是,死了。」2017年1月4日,數十個毛粉進入山東建築大學校園內抗議。現場警察沒有對打人的毛粉採取任何行動。山東省政府2017年1月5日宣布解聘鄧相超省政府參事職務,山東省政協6日免去他政協常委,並接受他辭去政協委員。山東建築大學1月5日已經給予鄧相超行政記過處分,1月5日起對他停職檢查,辦理退休手續,停止一切教學活動,不得以山東建築大學教師身分從事各類社會活動。[119]
  24. 左春和,2016年12月27日針對前一天湖南韶山毛澤東生忌活動發表評論,指這是「世界最大的邪教活動」「萬人拜魔」。2017年年初被免去石家莊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副局長職務。河北省人大2017年3月30日發布公告稱,左春和已請辭省人大代表職務。[120]
  25. 馬四光,瀋陽人,2017年1月21日,發表言論「綠皮大哥,你在尋找敬業福嗎?咋不去你媽褲襠裡找呢?圈裡的警察朋友們,過年了,真誠的問候你們一句:不得好死!注意我的嘴形:CNM」,被行政拘留7天 。[121]
  26. 陳某(網名 lukehcen0),廣州網民,2017年1月27日晚,黑龍江哈爾濱民警曲玉權在處警時遇襲死後,網民「lukehcen0」當晚在新浪微博公開發布「大快人心(鼓掌),凡打殺公安者皆為英雄,點讚」言論被抓。[121]
  27. 江某(網名「長春社會姐」),2017年1月28日,對黑龍江哈爾濱處警死亡民警曲玉權事件,在新浪微博發表言論「啊哈,太好了,他女兒沒人保護了,大過年的,遭報應沒?」。1月30日晚,廣西南寧市公安局青秀分局將江某抓走。[121]
  28. 張某某(鐵嶺網民),在交警微信管理平台中,對2017年1月29日鐵嶺交警羅振波死亡事件發表言論「又一個狗死了太好了死一個少一個」。當警方微平台管理員要求他「為你的話負責任,必須向我們警察道歉」時,他回答「道個屁歉」「你可以去告我」。當地公安機關無視侮辱罪需要自訴的法律,悍然將張某某行政拘留10天。[121]
  29. 滑磊,北京房山人,因為在新浪微博發表「為什麼警察被殺,破案神速,兇手很快逮捕歸案,而警察打死雷洋、徐純合等人,過程卻如此漫長,兇手卻逍遙法外!誰被殺不是被殺?誰的生命不都是一樣可貴?警察被殺,雷厲風行,絕不手軟;警察殺民,遮遮掩掩,拖拖拉拉,這樣的法制如何讓人信服?」「為什麼很多人願意當警察?穿狗皮在人民面前很牛逼,穿狗皮殺人可以不償命!」「人民供養的王八蛋,警察不是人,中國沒有法。」「人民警察人民恨!」「耳聽為虛,眼見為實!可惜大多數老百姓見到的警察都是讓人討厭的,憎恨的。」「原來中國是蔣介石執政,後來大陸被毛攻占並獨立。蔣退守台灣。所以沒有台獨,只有陸獨!」「支持蔡英文!支持台灣普選!支持軍隊國家化!反對一黨專政!反對黨指揮槍!」「說蔣介石專制吧,可那個時候產生了那麼多思想家,說毛澤東民主吧,可六十多年了沒出現一個思想家。說中國人民倒下了吧,可蔣介石最終把小日本趕跑了,說中國人民站起來了吧,可看見那麼多下跪的中國人。我不願意比較,這一比,我自己都沒自信了。」等言論被非法抓走。[121]
  30. 趙泉山,河南漯河迎福鋼板廠經理,2017年2月在微信發表「打死警察不虧!!警察就是他媽的共產黨的爪牙!!!!!!」的言論被捕。
  31. 權平,中國吉林留學生,因為身穿印有「XITLER」「習包子」和「大撒幣」字樣的T恤衫而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2017年2月15日上午9點30分在延邊州中級法院開庭。[122]
  32. 王江峰,山東網民,在微信轉發諷刺中共領導人「毛賊」和「習包子」的言論,2017年4月7日被招遠市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刑兩年。[123]
  33. 張海順,內蒙古自治區質監局局長,在2017年2月6日召開內蒙古質監局處級以上幹部會議,張海順說,總書記號召「擼起袖子加油干」,我局要認真落實!要「撩起裙子使勁干」!,引發哄堂大笑。會議結束時他又再重覆了一次。「擼起袖子加油干」是習近平發表2017新年賀詞時提出的口號。2017年7月15日,張海順被免職。[124]
  34. 敬迎軍(1978年8月18日-),男,土家族,湖南張家界市永定區人。2017年6月30日19時,以網名「敬贏」在微信群「雙溪橋96屆同學群」發言稱:「釋放劉xiao波,習包子還能安心訪港」,被行政拘留7日。[125]
  35. 郭晶(1982年9月7日-),男,湖北崇陽縣人。2017年7月20日在微信群(沙坪聊吧總群)中發言稱:「這都被你知道了,多拉點人準備叉著去炸天安門」,實際是有群友問其群中為什麼要拉這麼多群成員時所開的玩笑,而被崇陽縣公安局行政拘留5天。
  36. 史傑鵬,2017年7月,北京師範大學人事處公布了《關於給予史傑鵬解聘處理的決定》。該公告稱史傑鵬微博微信發表的言論「與主流價值觀不一致」,「逾越意識形態管理紅線,違反政治紀律」,決定予以解聘。史傑鵬亦曾在網絡嘲諷中共的意識形態洗腦教育等做法,反對香港推行國民教育及稱「港人非中國人」,此舉更為港人所熟識。[126]這一消息一經披露立即在中國大陸的社交媒體中引發了爭議。中國人民大學政治學教授張鳴對媒體表示,因在新浪微博發表支持史傑鵬的言論,其微博帳戶被禁言180天。[127]
  37. 梁小軍,中國大陸維權律師,2017年8月11日下午,在推特上發一則消息說:「因在推特上轉發吳淦父親發的開庭通知,今天中午,我被警察以涉嫌『尋釁滋事』傳喚3小時,並被警告十九大前後不得就709案件發聲,讓我『管住自己的腿,管住自己的嘴』。」梁小軍律師還表示,做筆錄的警察都不知道什麼是推特。他介紹就是翻牆後使用,跟微博差不多的社交軟體。他估計有專門的人經常在推特上了瀏覽(網絡監控),因為他是北京(網監部門)的,所以就讓當地的警察對他進行傳喚。
  38. 馬路榮,男,34歲,雲南曲靖市羅平縣人。2017年8月14日21時51分,以網名「獨孤笑」在微信群「茶餘飯後民間智庫群」發言稱:「習包子,量中華之物力接與國之歡心」,被行政拘留5日。[128]
  39. 楊某(網名:輪胎,機油防凍液批發價格零售),男,安徽阜陽界首市人。2017年9月4日21時,在微信群發言稱:「他們傻逼嗎,下雨還查?一群傻逼窮這個樣」,被行政拘留5日。[129]
  40. 王某、張某,河北省邯鄲市群眾。2017年8月18日,因為在百度貼吧涉縣吧發帖,稱涉縣新醫院餐廳食物難吃,隨即被當地派出所拘留二日。8月22日,邯鄲市公安局派出工作組調查後認為,這一處罰決定「適用法律不當」,責成涉縣公安局撤銷對當事人的處罰決定,對派出所所長停止執行職務,對辦案民警調離執法崗位,責令派出所向當事人賠禮道歉。[130]
  41. 陳守理(1976年4月22日-),2017年9月15日22時45分,河南省濮陽市華龍區孟軻鄉東干城村2組網民陳守理以網名「一念間」在微信群「滴水穿石」中聊天時調侃到「哈哈,(郭文貴)不會是爆王芳跟孟(建柱的料)吧,這樣的話周小平的帽子就綠透了」,不料9月19日濮陽市公安局孟軻分局對陳某進行了調查,並認為這一言論是「侮辱國家領導人和他人言論」,因而對其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131]
  42. 田應俊(1971年5月3日-),湖北武漢市洪山區人,現居住在廣東省潮州市湘橋區。2017年9月16日凌晨,在一個名為「雅俗共賞」的微信群中,田應俊以「夢見豬」特指國家領導人孟建柱,發布「那一年,王芳利用和夢見豬的關係,不許宋祖英譚晶上春晚」、「雷洋知道夢見豬和王芳的關係,知道楊瀾為了吃醋,和王芳PK的關係,所以雷洋必須的死」、「被國安局的人搞死的」、「雷洋王芳是好友」、「夢見豬喜歡走後門」、「王芳多次被住院」、「周小平王芳結婚是夢見豬安排,和二東見面也是夢見豬的安排」等言論。2017年9月19日,被廣東省潮州市公安局湘橋分局處以警告,行政拘留七日。[132]
  43. 蔣某浙江麗水縉雲縣壺鎮鎮人。2017年9月22日19時,因不滿壺鎮交警中隊民警對其違法停在壺鎮鎮安居西路的車輛進行違停告知,將違法停車告知單拍照後上傳至微信朋友圈,並配上辱罵民警的言論「拍車🐶! 狗」。9月23日,縉雲縣公安局對其作出行政拘留3天的處罰[133]
  44. 羅某某。2017年5月20日,在寧夏銀川市濱河新區音樂文化廣場「錫林浩特」蒙古包內踩踏侮辱成吉思汗掛像,並拍攝視頻於當晚發布到「快手」網絡平台。2017年12月12日,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判處羅某某有期徒刑1年。[134]
  45. 丁文婷(1985年10月-),湖北武漢武昌區紫金村人,工作單位為湖北省中醫學院05級。2018年2月14日0時,因微博發「武漢市長滾」被行拘十日。[135]
  46. 禚寶偉山東臨沭縣鄭山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原為山東日照德與法律師事務所律師。2018年2月15日至16日,以新浪微博用戶名「禚律師-a6j」轉發了對黃旭華的中共洗腦宣傳,並加上自己的評註。稱:「30年不聯繫爹娘的老畜生黃旭華又厚顏無恥的出來了!」「這個不孝的畜生!30年不聯繫父母竟成了閃光點。」「黃旭華從科技成就來說有貢獻,從為人子來說就是個畜生,其三十年對父母不聞不問,音訊全無的接口不成立。」17日,禚寶偉被山東臨沂市臨沭縣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並被罰款500元。[136]
  47. 張杰浙江杭州濱江浦沿街道彩虹社區人。2018年3月29日22時97分,以網名「Vagrant」在微信群「國家通信局籌備委員會」(成員8人)發言稱:「這個社會反正被習皇玩壞了」,網警大隊要求屬地派出所對張杰落地調查,查清其發布消息的目的、動機、有無政治背景,並依法處置,請將詢問筆錄、處罰決定書、悔過書、保證書或情況說明等處置結果於次日12時前反饋。如有使用翻牆工具請要求刪除卸載,並上報翻牆工具具體類型。[137]
  48. 曾某江蘇淮安人。2018年5月14日,在群成員131人的微信群中發表「不死是狗熊,死了就是英雄」「自己操作失誤掉下來死了能怪誰,真不知道部隊平時是怎麼訓練的」「別說拘留、坐牢我多(都)不怕」等言論,淮安市中級法院判決曾某通過公開媒​​體賠禮道歉、消除影響。[138]
  49. 董瑤瓊(1989年-),湖南株洲攸縣人。2018年7月4日,清晨6時左右,在上海海航大廈前表示:「...反對習近平獨裁專制暴政,反對中國共產黨對我實施的腦控壓迫...反對(此時向習近平畫像潑墨)...我對他恨之入骨...看到沒有,這是我的行為,反對習近平專制、暴政,反對共產黨對我實施的腦控壓迫。我要求國際組織介入進來,我會配合調查取證。因為很多腦控迫害取證是需要才能介入的。...對,我今天就潑墨他了,我看他能把我怎麼地,習近平,我在這裡等著你來抓我。我就一個人,反對中國共產黨,反對共產黨獨裁、暴政、專制。我今天就站在這裡,我讓你來抓我。後面就是海航大廈,習近平你的資產,好嗎。我就在你的資產面前,潑你的墨。看到沒有,看到你醜陋的臉沒有?」。[139]
  50. 張曉山(1947年10月27日-),湖北蘄春人,漢族,中共自然資源部下屬航空物探遙感中心前主任,2015年10月退休。2018年7月11日,中共中紀委駐自然資源部監察組就張曉山的政治問題印發正式通報。通報指從2015年以來,張曉山在微信同學群發布和轉發「妄議」中央、醜化黨和國家形象、詆毀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否定黨史和軍史的言論和文章,已對張曉山進行立案調查。[140]
  51. 倪華平海南三亞天涯區水蛟村一名網民,2018年7月19日,倪因在微信群組發言「習豬頭最近怎麼樣了,好幾年沒看新聞聯播了」,同年8月20日被當地公安傳喚接受調查,並處以行政拘留10日,罰款500元人民幣。[141]
  52. 陳一發,中國歌手,2018年7月31日,陳一發2016年間一段直播秀片段突然間在全網散播,在此視頻片段中,陳一發念出直播評論中的「南京大屠殺呀、日本刀好快呀、東三省不保啦、快請馮將軍(指馮提莫)抗日」等調侃話語,目的是為了形容馮提莫日語歌唱得好。[142]。「江蘇網警」微博接到舉報後對此事進行了轉發。在「江蘇網警」發表相關微博10分鐘後,陳一發在新浪微博就早年的一些有關南京大屠殺、東三省淪陷的言論發表道歉[143][144][145]。而後紫光閣雜誌新華網等官方微博對此事並沒有束手就擒,而是繼續煽風點火、推波助瀾的宣傳。後來各大平台突然開展愛國主義教育行動,並且全網封殺陳一發[146]。在鬥魚宣布封禁陳一發兒的直播間後,中國大陸各大音樂網站也將陳一發兒的歌曲全數下架,同時中國大陸的視頻網站將涉及到陳一發兒的片段全部進行刪減(或下線)處理。
  53. 李志,中國歌手,2019年4月12日,李志因創作歌曲《人民不需要自由》,回憶1989年天安門事件,被以行為不端的無端理由遭中國大陸緊急封殺。李志的個人新浪微博帳號、微信公眾號、網易雲音樂音樂人主頁被關閉,其在中國大陸所有在線音樂平台發布的音樂作品被下架。[147] 全國巡演「叄叄肆計劃」的官方微博內容被清空,而李志的名字也成為了中國網絡的敏感詞彙
  54. 仇子明,南京新聞記者。2021年2月17日,因為發表了對於中國官方公布的中國軍人死傷人數以及殲敵人數的質疑,指出新聞報道缺乏嚴謹性。他說:「犧牲的4位是為營救而立功,連去救人的都犧牲了,那肯定有沒救出來的啊,說明陣亡的不僅僅只有四人。」隨後,新浪微博先對「@辣筆小球」帳號禁言一年,當日不久後封禁仇子明持有的所有微博帳號[148][149][150]。2月19日,《解放軍報》則歪曲事實稱:仇子明侮辱烈士,天理不容!對於惡意詆毀仇子明的行為,人民日報等媒體不但沒有監管,反而繼續煽風點火,發起投票:支持「抓捕」仇子明的行為嗎?A.支持。B.非常支持。C.特別支持……此類兒戲類型的投票題[151]。2021年5月31日,江蘇省南京市建鄴區人民法院一審獲有期徒刑8個月並被責令自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通過中國大陸國內主要入口網站及中國大陸全國性媒體公開賠禮道歉[152]
  55. 李劍湖南城市學院教師,2021年4月28日,這位老師在班上講授《建築文化概論》。整個過程,沒有涉及政治,也無任何不當政治言論。在課堂中,主要因「日本人精益求精」一語,引發一位學生不滿,並在課後向校方舉報。隨後校領導批判其為:「以偏概全,因為不是所有日本人都精益求精」[153]
  56. 蘋果日報,香港報章。北京利用《香港國安法》針對異見聲音,遏制香港的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指控蘋果日報涉嫌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2021年6月17日 警方國安處拘捕5名《蘋果日報》董事,包括壹傳媒集團行政總裁張劍虹、營運總裁周達權、《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副社長陳沛敏及執行總編輯張志偉。他們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9條 「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2021年6月21日,保安局凍結《蘋果日報》資金,迫使《蘋果日報》終止運作。
  57. 李平,55歲男子,傳是《蘋果日報》中國組主筆,《蘋果日報》發表署名社論。2021年6月23日警方國家安全處在將軍澳,拘捕一名為《蘋果日報》發表署名社論,筆名「李平」的55歲男子,他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正被扣留調查。李平不時為《蘋果》社論「蘋論」署名撰寫文章,亦在facebook和twitter上分享,昨晚10時,「蘋論」發佈李平的社論,名為《不要天快亮還尿床一泡 》。警方表示,相關行動仍在進行,不排除更多人被捕[154]
  58. 高薇嘉青島大學教師,2021年12月11日,高薇嘉老師在微博發言,稱「靖國神社隨便去」,引起中國網友反日情緒。12月16日,「青島大學」官方帳號發布通告,「關於我校教輔實驗人員高薇嘉在社交平台發表不當言論一事,學校研究決定,將高薇嘉調離教學崗位、停止一切教學活動、取消其教學資格,並給予行政記過處分。隨後,她的微博也被惡意封鎖[155]
  59. 宋庚一上海震旦職業學院教師,2021年12月13日,宋庚一老師在宣講關於南京大屠殺歷史的相關內容,她質疑南京大屠殺真實遇難人數可能存在誇大、未實際查明等問題,屬於學術不嚴謹的現象。並且提出對於中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反思。隨後學校啟動「調查」程序,以扣之罪名。隨後央視新聞等官媒開始帶起了風向。12月17日,宋庚一被上海震旦職業學院開除[156]
  60. 黎雯齡、楊逸意、伍巧怡、陳源森、方梓皓,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成員。2020年2021年間,先後出版了《羊村守衛者》、《羊村十二勇士》及《羊村清道夫》3本以羊村為主題的「兒童繪本」,以反對逃犯條例修訂人士角度,分別描述2019年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12港人案2020年2月香港醫護罷工行動3件事件,被控「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2022年9月10日,5人各被判囚19個月[157]
  61. 何韻詩方敏生立場新聞相關人士,2021年12月29日,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以涉嫌違反《刑事罪行條例》「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為由,針對民主派網路媒體《立場新聞》及其他人展開拘捕行動。警方出動約200名警員搜查《立場新聞》位於觀塘區的辦公室,拘捕6名《立場新聞》現任或前任高層人員,包括前總編輯鍾沛權、前董事何韻詩、周達智、吳靄儀方敏生,以及署理總編輯林紹桐。同時還再度拘捕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並凍結《立場新聞》母公司6,100萬港元資產。在法庭上,英國、美國、德國、荷蘭的香港領事機構人員,及陳朗昇等數十名前《立場新聞》前員工前往法院旁聽。《立場新聞》前員工還在西九龍法院大樓一帶追趕每輛駛出的囚車[158]。12月31日,出院後的林紹桐被警方帶到西九龍法院提堂應訊,羅德泉詢問林紹桐身體狀況,並由法庭書記向林紹桐讀出控罪內容[159],其後繼續還押[160]
  62. 李昊石(藝名HOUSE),原屬笑果文化的脫口秀藝人,2023年5月表演期間引用習近平向解放軍提出的「作風優良,能打勝仗」口號形容自己領養的兩條野狗,被北京市公安局立案調查,其工作也被完全封殺[161]

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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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界裡有文字獄政策使得中國近代思想文化的發展造成嚴重的阻礙作用一說。李祖陶說:「今之文人,一涉筆惟恐觸礙於天下國家,……人情望風覘景,畏避太甚。見鱔而以為蛇,遇鼠而以為虎,消剛正之氣,長柔媚之風,此於世道人心,實有關係。」[40]宋翔鳳亦言:「行事之間,動遭蹇難;議論所及,婁叢讒譏。故人舊友,或相告絕。幸為太平之人,不攖羅網之累。然身心若桎梏,名字若黥劓」[41]

清朝康熙年間,有些以「反滿」為內容的書籍多次在作者不用受到追究的情況下合法出版,例如王夫之的《讀通鑑論》和顧炎武的詩文集。在康熙年間的思想界、學術界,都相當活躍。康熙規定:「凡舊刻文卷,有國諱勿禁;其清、明、夷、虜等字,則在史館奉上諭,無避忌者」,表現出比歷代封建統治者都較為開明和寬容的態度[162]

歷史學家喻大華認為文字獄是會對世風日下有所影響,但只是其中的一個原因,並且認為「文字獄的影響既沒有使清王朝的統治強化到什麼程度,也沒有扼殺學術和思想。無論如何,其作用只是暫時的、局部的。」[163]。喻大華亦認為實際上不應該將清朝查禁「反清」言論與「文字獄」混為一談:「……因為號召推翻現政權,就不是文字問題,而是政治問題。例如有的著作把曾靜、張熙案定為「雍正朝最重要的文字獄」便屬不妥。」「雖無推翻清政權的確實言行,但是,故意地、公開地在文字作品中觸諱,並且觸的是統治者諱莫如深的大諱而被系獄者,不應認定為文字獄。」「個別大獄的認定不可「一刀切」,要具體分析。如清初莊氏明史獄就是一例。該書不奉清朝正朔,把「龍興」說成「滋患」,把努爾哈赤及清兵稱為「賊」,這是任何專制政府都要嚴厲制裁的,所以,莊氏被獄就不是文字獄。但此案株連甚廣,校刻、發售、收藏者也被置之於法,對這些無辜者來說,又是文字獄了。」[164]

亦有學說認為,清朝的禁書和文字獄事實上對中國的文學發展影響不大,並稱漢朝和清朝兩代是中國中國傳統語言學史上的兩大高峰 [165]

曾經自稱有「排滿思想」的梁啟超卻對清朝二百多年文化發展有高度評價:「此二百餘年間總可命為中國之『文藝復興時代』,特其興也,漸而非頓耳。然固儼然若一有機體之發達,至今日而蔥蔥鬱郁,有方春之氣焉。吾於我思想界之前途,抱無窮希望也……」「吾輩尤有一事當感謝清儒者,曰輯佚。書籍經久必漸散亡,取各史藝文、經籍等志校其存佚易見也。」[166]

劍橋中國史》評價道:「在二十四史中,《明史》被列為編纂得最仔細因而也是最可靠的史書之一。正史編纂者可以得到的許多資料如今已不復存在。另一方面也很明顯,正史對明朝歷史所作的解釋,是根據清朝政府官方的新儒學正統觀念。在這方面某種偏見是可以預料的。凡是涉及晚明時期明帝國與滿洲和蒙古的關係的題目,其論述必然是偏頗的。不過,作為一種資料,這部官修史書最嚴重的不利在於,在很大程度上代替它的明代原始資料儘管有所遺失,許多仍然存在。就此而論,值得在這裡指出,清代文字獄中禁止的大多數作品一直被保存下來,而大多數遺失的作品不在被禁之列。這可能是直到今天在許多國家看到的現象的又一種說明。一本被列入禁書名單的書,被認為有特殊價值,從而被小心地保存下來。禁令實際上是最有效的廣告形式。」[167]

在現代網際網路上的網上欺凌中,此手段被演化成一種網絡公審的方式。人們經常扭曲對方及持不同政見者的說話,或單純的錯別字上大肆評擊和扣帽子。除了一般平民和政客,其他社會名人如明星,也是攻擊對象,如鄧麗欣煞景風波臺灣楊又穎輕生事件。而文革式語言暴力常涉者有如網軍五毛黨、一些黨媒社論[來源請求][168][169][170][171]

文學作品中的文字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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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滸傳》中,梁山泊的首領宋江在潯陽酒樓上醉酒題詩,寫下了《西江月》一詞和附詩一首,結果也被小吏告發,最終將宋江逼上梁山。(見第三十九回:潯陽樓宋江吟反詩 梁山泊戴宗傳假信)
  • 金庸在小說《鹿鼎記》中,也在序幕部分介紹了「明史案」的歷史背景。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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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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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2. ^ 《清朝文字獄》:「寬文網之禁,成了對漢族知識分子新政策的一個重要內容,自康熙清除鰲拜,到康熙五十年(1711)《南山集》案勃發,這四十幾年中間,雖在二十一年(1682)發生過一起比較著名的朱方旦案,把一個以神仙家面目出現、卻極有真知灼見的朱方旦殺掉了,但對知識界似乎沒有什麼震動,懷柔和寬容知識分子的政策也仍在繼續貫徹之中。當時的思想界相當活躍,不少被稱道為「勝國(指明朝)遺民」的著作都陸續結集出版了,上面提到的僧函可《千山詩集》就是一例。此外,康熙年間刊行的顧炎武詩文集中所謂「違礙」之處可以說觸目皆是。顧炎武記了莊氏《明史》案,記了自己如何以死相拒參加官修《明史》,他的「北去(按原抄本作「胡裝」)三百舸,舸舸好紅顏」之類的詩句更是對清初滿洲貴族暴行的無情鞭撻。王夫之的民族情緒較之顧炎武猶有甚者,他在《讀通鑑論》中說,天下之大防有二,首先就是「華夏」和「夷狄」。在他看來,「夷狄」乃「異類」,「殲之不為不仁,奪之不為不義,誘之不為不信」,這簡直在公然號召漢族人起來造滿洲的反。然而在當時都未予追究。再看看清初以來十分敏感的學術領域——歷史吧:經過了函可《變紀》案和莊氏《明史》案,有志於著述故明歷史的人都屏息以待,到這時感到文禁已開,又重新活躍了起來。計六奇的《明季南略》、《明季北略》成書於康熙十年(1671),溫睿臨的《南疆逸史》成書於康熙四十年(1701)。為打消人們的顧慮,規定了十分明確的政策:「凡舊刻文卷,有國諱勿禁;其清、明、夷、虜等字,則在史館奉上諭,無避忌者」。由此可見,康熙帝的開明和寬容在清朝諸帝中真可說是絕無僅有的。」
  163. ^ 喻大華,《清代文字獄新論》:「但是,這只是其中的一個原因,並且不是很主要的原因。士大夫不能保持獨立的人格和凜然的氣節,其根本原因在於他們無法把握自己在政治、經濟上的命運。在政治上,臣下的升遷完全取決於皇帝的喜厭,於是士大夫必然喪失氣節和人格去討好皇帝,皇帝以犬馬待臣下,臣下必然就以犬馬自居,皇帝寵幸權臣和珅, 於是大臣們就奔走於和珅之門,甚至「有大學士、七卿之長,且年長以倍, 而求拜門生」,甚至「有交宰相之僮隸,並樂與抗禮者。」在經濟上,士大夫的逐漸貧困化使他們不得不喪失人格去向上司「昏夜乞憐」、「人前長跪」,以謀一個效益好的職位。乾隆時,京師某石匠去世, 士大夫爭去弔唁,為的不過是百十兩銀子的饋贈。由此可見,士風日下局面的形成原因是複雜的,文字獄只是其中的一個原因。目前文字獄的研究還缺乏具體的量化分析,所以研究者還難以更精確地評估其影響。但有一個原則可以肯定:文字獄的影響既沒有使清王朝的統治強化到什麼程度,也沒有扼殺學術和思想。無論如何,其作用只是暫時的、局部的。對人民來說,這是封建專制的暴政;對統治者來說,是一無建樹的「敗政」。」
  164. ^ 喻大華《清代文字獄新論》,載自《遼寧師範大學學報:社科版》,1996年01期,第72頁
  165. ^ 《也談康乾盛世——文字獄、學者的待遇及其他》,載自《中華讀書報》,2002/8/28:「不過總的看,禁書和文字獄對小學影響不大,所以有清一代的語言文字研究仍能發達,構成漢代以來中國語言學史上的又一昌盛期(有一種形象的說法,稱兩千年的中國傳統語言學史呈駝峰狀,即,漢代和清代並為兩大高峰)。」
  166. ^ 《清代學術概論》:「此二百餘年間總可命為中國之『文藝復興時代』,特其興也,漸而非頓耳。然固儼然若一有機體之發達,至今日而蔥蔥鬱郁,有方春之氣焉。吾於我思想界之前途,抱無窮希望也……吾輩尤有一事當感謝清儒者,曰輯佚。書籍經久必漸散亡,取各史藝文、經籍等志校其存佚易見也。膚蕪之作,存亡固無足輕重;名著失墜,則國民之遺產損焉。乾隆中修《四庫全書》,其書之采自《永樂大典》者以百計,實開輯佚之先聲。此後茲業日昌,自周秦諸子,漢人經注,魏晉六朝逸史逸集,苟有片語留存,無不搜羅最錄。其取材則唐宋間數種大類書,如《藝文類聚》、《初學記》、《太平御覽》等最多,而諸經註疏及他書,凡可搜者無不遍。當時學者從事此業者甚多,不備舉。而馬國翰之《玉函山房輯佚書》,分經史子三部,集所輯至數百種,他可推矣。遂使《漢志》諸書、《隋唐志》久稱已佚者,今乃累累現於吾輩之藏書目錄中,雖復片鱗碎羽,而受賜則既多矣。」
  167. ^ [英]崔瑞德&[美]牟復禮《1368-1644年劍橋中國明代史(上卷),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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