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比干
何比干,字少卿,汝陰(今安徽阜陽)人,漢代法律學家。曾擔任汝陰縣令、丹陽都尉,於漢武帝時期擔任廷尉正。[1][2][3][4]
何比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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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漢朝廷尉正 | |
籍貫 | 汝陰(今安徽阜陽) |
字號 | 少卿 |
出生 | 汝陰(今安徽阜陽) |
親屬 | 祖父:何成 父:何果 子:何秦、何敞 |
生平
[編輯]何比干出身在官宦之家,幼年時期,喜好讀書又聰明且有智慧,曾向晁錯學習《尚書》。他通曉很多經書,修養自己的行為舉止,又對法律很有研究。主張法治,但不濫用刑罰杖責。審判案件時,著重證據和調查研究,經他審判的案件,公正無冤屈,史稱「獄無冤囚」。[1][5][6][7]
何比干與廷尉張湯在同一個部門工作。張湯是史上很有名的酷吏,審判獄訟案件主張嚴刑峻法,何比干主張仁恕。因在工作中有不同見解,何比干與張湯曾多次在審判中發生爭執,不久後何比干被外放,擔任丹陽都尉。[8][9][10][11][12]
何比干五十八歲時,生病去世。有六個兒子,其中一子何秦,為蜀郡太守。何比干在在西漢宣帝,本始元年(公元前七十三年),從汝陰遷居平陵。[8]
家庭
[編輯]祖父何成,曾任漢國 (今山東省即墨市) 的丞相,死後追贈為安都侯。父親何果,為漢太中大夫。
何比干有六子,其中一子何秦,為蜀郡太守。每一代的子孫後裔都能在朝為官,列入正史的就只有何敞等人。
軼事
[編輯]何比干五十八歲時,已經有六個兒子,對此事有個傳說。
在漢朝徵和三年三月,有一天何比干正在家中,外面正下著大雨。中午時刻,打了一個盹,忽然作了一個夢,夢見貴客來了,滿門庭都是車馬,熱鬧非凡。
何比干醒後,把這個夢境告訴了妻子。話還未說完,就見門口外有位老婦人,看上去有八十多歲,滿頭長著白髮,請求進屋躲避大雨,何比干便讓老婦人進門歇著。何比干看見外邊雨下得很大,可老婦人衣服卻都沒濕。後來雨停了,何比干恭敬地把老婦人送到門口,老婦人這時才對比干說:「你積了陰德了,今天上天就要降福給你,讓你的子孫後代繁榮昌盛,光宗耀祖。」說著便從懷中取出符策交給比干,符策看上去像竹簡一樣,長度約九寸,共九百九十枚。老婦人說道:「你的子孫中將來當官的人數,就像符策的數目一樣多。」
這位老婦人其實就是一位修煉得道之仙人,又多虧了何比干能讓老婦人進屋避雨,否則哪能有福報於後世子孫呢?人若能善待修煉得道之仙人,必有後福,福及自身,福益親人後代。[13][14][15][16][17]
此後三年,何比干又生了三個兒子。[18][16]西漢宣帝本始元年(公元前七十三年),從汝陰遷居平陵(今陝西省咸陽市秦都區平陵鄉)。[1][8]
評價
[編輯]何比干為人寬厚仁慈,相信「公門之中好修行」,執法公正,得到人民的愛戴,淮汝一帶的老百姓都稱他為「何公」。[19][20]
參考文獻
[編輯]- 《居官日省錄》,卷之四,祥刑。
- 《後漢書何敞傳》是這樣記載的:何敞,字文高,扶風平陵人也。其先家於汝陰。六世祖比干,學《尚書》於晁錯,武帝時為廷尉正,與張湯同時。湯持法深,而比干務仁恕,數與湯爭,雖不能盡得,然所濟活者以千數。後遷丹陽都尉,因徙居平陵。
- 《搜神記 》,卷九 ,何比干。
- 《太平御覽》,卷四百七十,人事部一百一十一。
- 《太平御覽》,卷二百三十一,職官部二十九。
- 《太平廣記》,卷第一百三十七。
- 《通典》,卷第二十五,職官七。
- 《宋元方志叢刊》,卷九。
- 《為政善報事類》,卷之一。
- 《在官法戒錄》,卷之三,法錄下。
- 《三輔決錄》,卷二。
- 《北堂書鈔》,卷第三十六,政術部十。
- 《北堂書鈔》,卷第五十五,設官部七。
- 《事類備要》,後集卷三十四,九卿門。
- 《增修埤雅廣要》,卷四十一,神異門。
- 《職官分紀》,卷二十。
- 《西漢年紀》,卷十三。
- 《咸化中都志》,卷五。
- 《天中記》,卷三十三。
- 《翰苑新書集》,前集卷二十二。
參考資料
[編輯]- ^ 1.0 1.1 1.2 覺羅烏爾通阿. 《居官日省錄》. 清咸豐二年: 卷之四,祥刑.
- ^ 杜, 佑. 《通典》. 唐: 卷第二十五,職官七.
- ^ 趙, 岐. 三輔決錄. : 卷二.
- ^ 虞, 世南. 北堂書鈔. 唐: 卷第三十六政術部十.
- ^ 虞, 世南. 北堂書鈔. 唐: 卷第五十五設官部七.
- ^ 孫, 逢吉. 職官分紀. 宋: 卷二十.
- ^ (咸化) 中都志. : 卷五.
- ^ 8.0 8.1 8.2 范, 曄. 《後漢書.何敞傳》.
- ^ 中華書局編輯部. 《宋元方志叢刊》. 中華書局. 1990/05/01: 卷九. ISBN 9787101005691.
- ^ 李, 昉. 《太平御覽》. 宋: 卷二百三十一,職官部二十九.
- ^ 事類備要. : 後集卷三十四九卿門.
- ^ 王, 益之. 西漢年紀. 宋: 卷十三.
- ^ 《搜神記》. : 卷九.
- ^ 葉, 留. 《為政善報事類》. : 卷之一.
- ^ 陸, 佃撰. 增修埤雅廣要. 宋: 卷四十一神異門.
- ^ 16.0 16.1 李, 昉. 《太平廣記》. 宋: 卷第一百三十七.
- ^ 陳, 耀文. 天中記. 明: 卷三十三.
- ^ 李, 昉. 《太平御覽》. : 卷四百七十,人事部一百一十一.
- ^ 陳, 弘謀. 《在官法戒錄》. : 卷之三,法錄下.
- ^ 翰苑新書集. : 前集卷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