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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讨论:中华爱国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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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可背负五毛之冤屈,也要维护公理和正义;宁可承受无理之封禁,也要抵制滥权和独裁。愿两岸三地世代和平,永无硝烟和动乱,永无饥荒和瘟疫。生能撰文匡社群,死尚遗言保庶民。

吾妻言:“乌拉跨氪投票结束之日,就是你被封禁之时。”各位珍重,本人不才,不求有功,但求无愧!中华爱国阵线留言2014年9月7日 (日) 12:43 (UTC) [回复]

(/档1—2013年) (/档2-2014年)

您好,中华爱国阵线!欢迎加入维基百科!

感谢您对维基百科的兴趣与贡献,希望您会喜欢这里。除了欢迎辞以外,也请您了解以下重要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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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about the Chinese Wikipedia, please leave a message here. Thank you for visiting!

我是欢迎您的维基人:今古庸龙 (ten7728) (留言) 2011年2月13日 (日) 13:30 (UTC) 档/联系区 —————————————————————————————————————————————————— [回复]

特色条目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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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提名了条目“欧阳修”参与维基百科:特色条目评选,不知阁下是否有空加以评审?这是我第一次提名作品参选FA,希望阁下多加批评,多加指正,谢谢!

你好!先生是否留意到,8月7日先生在维基百科:特色条目评选/欧阳修中的投票,被指为无效而取消了?事前先生是否已收到知会?谁决定编辑的投票是否“有理由”?打扰了,勿怪。Queensroad留言2014年8月18日 (一) 04:01 (UTC)[回复]

那个IP真是非常无聊。至于管理员Lanwi1,我记得先生好像在别处赞扬过他,从那时我就知道他是个好人了。好人不多,感谢提醒!Queensroad留言2014年8月24日 (日) 16:54 (UTC)[回复]

给您的果仁蜜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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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对江泽民条目制作了一个整理过的版本,基本内容几乎没有修改,但是作出了大量的排版,修错与内容格式的统一。只需要非冲突者“同意”我这边的编辑,并阻止参与冲突者编辑,即可防止编辑战再次发生。同时我会向编辑冲突参与者建言,如果编辑战再次发生,就由管理员执行退回到我的这个版本之上。编辑冲突者不能直接编辑条目,但可以在讨论页上发表意见,让第三方加入修改内容。 A. S 2014年8月1日 (五) 15:14 (UTC)[回复]

皮下气肿优良条目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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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的条目皮下气肿正在此处进行优良条目评选,欢迎阁下前往发表意见,谢谢。-- Peter Yeung 对此赞好 2014年8月3日 (日) 08:54 (UTC)[回复]

回复:在下只想问阁下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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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作为一名老维基人,当时很高兴能看到能有一个中国大陆的组织获得官方承认,因此在收到邀请后申请加入。但这并不代表在下希望其沦为地域或其他内部斗争的工具,在下也不认为该用户组的一部分其他成员是这么想的。

另外顺便澄清一下,在下从未涉入相关事件,也与这些事件相关人员均无私交。—Chiefwei - - - 2014年8月6日 (三) 07:45 (UTC)[回复]

维基媒体基金会(Wikimedia),想要获得政府承认自然是不可能的了,因此才使用了较为松散的用户组概念。—Chiefwei - - - 2014年8月6日 (三) 08:10 (UTC)[回复]

Re:赵紫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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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间在下会的,这两天在外面-- シャナ™蜜瓜包 购买点此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中華民國103年 暨 2014年8月6日 (三) 09:14 (UTC)[回复]

Re:中华民国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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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这条目我没办法提供任何意见,因为我并不是这方面的专家,您必须要问其他用户的意见才行,加上最近我的工作越来越繁忙,因此这一点我没办法帮上您,不好意思。--T.A Shirakawa(Talk - Mail) 2014年8月8日 (五) 05:38 (UTC)[回复]

Re:中华民国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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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爱国阵线,这问题是大哉问。最近我的烦忧很多,连建立条目都难以动笔。我看到一些熟悉的人的离去(自愿或非自愿),心中很是伤心。我认为一个好的管理员,应该要向朋友一样能帮助人改善维基,而不是用官气禁封人、迫人离去。可是我自己也难以作到。--Outlookxp留言2014年8月11日 (一) 13:33 (UTC)[回复]

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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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邮件,一天了都没收到-- シャナ™蜜瓜包 购买点此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中華民國103年 暨 2014年8月9日 (六) 06:53 (UTC)[回复]

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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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安!感谢阁下对维基百科作出的贡献,在下一直好奇,阁下是否受雇于与中共中国政府密切相关的机构?Michott留言2014年8月13日 (三) 08:08 (UTC)[回复]

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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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阁下避免在各种讨论串中夹带私货,这样有违文明,也无助于讨论进行。此外,对维基人按地域区别对待违反基金会方针。祝好。--Jimmy Xu 2014年8月14日 (四) 08:06 (UTC)[回复]

阁下此种行为实会影响其他维基人参与讨论时之心情与观感,还望节制。--Jimmy Xu 2014年8月14日 (四) 08:14 (UTC)[回复]

这样吧,我把内链改成低气压,外文改成大面积低气压区。我真的觉得不能直接写低压槽。--7留言2014年8月15日 (五) 06:50 (UTC)[回复]

同时首段里那个,已经明确讲了是最高强度,所以我觉得如果一定要强调是中心附近(其实中心附近就是风眼墙,风眼里面已经讲了的),首段这里应该用专用名词最大持续风速。--7留言2014年8月15日 (五) 06:53 (UTC)[回复]
我上面不是说了内链外文怎么改么……“By the evening of August 20, Bret was designated a hurricane following reports of 75 mph (120 km/h) winds during a Hurricane Hunter mission.”我一般在没有明确文字确认的情况下不愿意写明这个是风眼墙的风速,因为飓风猎人有时间会测表面风速等。另,我只是说,首段那里不是写了最高强度每小时230公里吗?这样就有必须写最大持续风速了。另外从最大持续风速中也可以看到,其指的通常就是风眼墙的风速,我个人认为这里能够用一个有直接内链的专用名词比较合适。--7留言2014年8月15日 (五) 07:01 (UTC)[回复]
个人认为根据最大持续风速中的明确定义,“近中心”三字可以省略。特别是:有时候最大持续风速并不一定是处于风暴中心附近。--7留言2014年8月15日 (五) 07:21 (UTC)[回复]

请阁下停止扰乱行为,如在Wikipedia:权限申请/申请巡查权中的留言。--Jimmy Xu 2014年8月18日 (一) 13:49 (UTC)[回复]

@Jimmy Xu出于友善考虑,在下删除了那里的话,但请不要误解,在下不是扰乱,等有时间会告知阁下原委,谢谢关注。 上海复活  传奇再现  2014年8月19日 (二) 00:26 (UTC)[回复]

优良条目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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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推荐了条目“实证史学”参与维基百科:优良条目评选,不知先生是否有空加以评审?谢谢!Banyangarden留言2014年8月17日 (日) 17:54 (UTC)[回复]

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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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teng博士复出,遂有不断为自己编辑的不中立条目民主与独裁指数洗地,甚至无故将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视为广告,胡乱删除或添加关注模板,还请兄台关注这两个条目。对了,兄台来这里的时间不长,可能对博士的所作所为还不了解,可以多关注其贡献,就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了。如有打扰,还请见谅。——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4年8月18日 (一) 03:07 (UTC)[回复]

@蘇州宇文宙武阁下搞错了,sp博士我还是很了解的,已经将条目加入到监视中,感谢信任。 上海复活  传奇再现  2014年8月18日 (一) 03:34 (UTC)[回复]
谢谢,近期还没回学校,家里事多,无暇照顾这里,还请阁下多费心了。——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4年8月18日 (一) 03:39 (UTC)[回复]

给您一个星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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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善星章
感谢先生能仗义执言,真是人如其名,不愧为中华儿女。 Banyangarden留言2014年8月18日 (一) 03:53 (UTC)[回复]

我也认为封禁大权如何行使,是应该检讨的。有机会想听听先生的提议。谢谢。Banyangarden留言2014年8月18日 (一) 06:03 (UTC)[回复]

我的用户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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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明明就知道我经常被回退,被提删很痛苦,你还要加一脚,你知道尊严是什么吗?--owennson请礼貌地发言我的一小步,维基的一大步!?2014年8月21日 (四) 02:57 (UTC)[回复]

根据维基百科用户页指引,“ 一个好的开始是增加一些关于您的信息,可能包括联系方式(电子邮件,短讯息等等),您的名字,您在哪里,关于您专长和兴趣的领域的信息,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其他的主页等等。显然,这取决于你对隐私的在乎程度。”这有什么问题?我开了用户页3年多,从来没被提删,这证明我的用户页是没有问题的!--owennson请礼貌地发言我的一小步,维基的一大步!?2014年8月21日 (四) 03:08 (UTC)[回复]
问题应已解决,请求撤删。--owennson请礼貌地发言我的一小步,维基的一大步!?2014年8月21日 (四) 03:49 (UTC)[回复]
你是要彻底否定我做的事是不是?还说无意冒犯,然后骂我瞎搞?--owennson请礼貌地发言我的一小步,维基的一大步!?2014年8月22日 (五) 15:55 (UTC)[回复]

回复:客栈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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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无理的,即会被当下解封;若否,则合理。阁下无诚意,在下无闲心。阁下也不用三天两头顾左右而言他,我知道阁下的意思。在下没有兴趣参与阁下的任何讨论,但若阁下违反任一方针,就请不要再责怪在下。乌拉跨氪 2014年8月22日 (五) 07:06 (UTC)[回复]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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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亲爱的同胞或校友,多谢您的盛情和好意。然在下过客而已。祝您平安幸福,爱国爱己,免受是非伤害。——60.240.3.78留言2014年8月22日 (五) 12:47 (UTC)[回复]

果仁蜜饼送给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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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Qazwsaedx留言2014年8月25日 (一) 13:28 (UTC)[回复]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接受。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正所谓,“真金不怕火炼,身正不怕影儿斜”,在下并非他人的傀儡,还请用户核查还我清白,纠正对在下毫无根据的封禁,谢谢!(没记错的话,之前核查员应该已经查过了,确认“在下并非傀儡”,今日在下再次请求再次核查,以正视听!)在下之前曾不止一次质疑乌拉管理员滥权,不能确定此次其无理封禁在下是否与这有联系。还有,在下并非守望者爱孟被封禁后注册的用户,用了那么久了,现在居然诬赖我是傀儡,真是笑死人了! -- 上海复活  传奇再现  2014年8月26日 (二) 01:31 (UTC)[回复]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此封禁决定的复检已有以下结论:
基于下列理由,本人决定接受这位用户的申诉并调整封禁。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没有足够证据判定你是守望者爱孟的傀儡,我建议您不要再使用与守望者爱孟类似的签名。
  处理人:Lanwi1(留言) 2014年8月26日 (二) 06:01 (UTC)[回复]
无论如何,请避免模仿别人。维基百科:封禁方针#意外封禁。--GZWDer留言2014年8月26日 (二) 04:32 (UTC)[回复]
@GZWDer在下没有模仿,编辑倾向我和守望者爱孟也不同,守望者爱孟是一心拓荒条目的用户(遭到乌拉等人无理封禁,这件事相信你也有所了解),我现在只是偶尔上来帮忙反破坏、协助存档。还有,乌拉疑似报复性封禁已经不止这一次了(参看:User:Chinuan12623的封禁记录)。 上海复活  传奇再现  2014年8月26日 (二) 05:08 (UTC)[回复]
@Jimmy Xu在下不是傀儡!为何数据过期?6月份的时候Kegns不是查过吗[1]?查核#叶知秋时并未发现有所关联--Kegns(留言) 2014年6月17日 (二) 16:13 (UTC)另外,虽然User:守望者爱孟被封禁超过3个月了,但或许近期有登陆也说不定,可否请阁下再次审慎复查,以还在下清白,谢谢! 上海复活  传奇再现  2014年8月26日 (二) 05:15 (UTC)[回复]

请停止使用与守望者爱孟类似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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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劝您不要再使用与守望者爱孟类似的签名,模仿被封禁用户会导致意外封禁。--Lanwi1(留言) 2014年8月26日 (二) 06:11 (UTC)[回复]

re.查核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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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登录的话不会记录数据,只有做出编辑、有日志的操作记录、密码重置、向其他用户发送邮件等动作才会记录数据,这些数据只保留三个月。--Aoke1989留言2014年8月26日 (二) 08:29 (UTC)[回复]

Re:给您一个星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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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的星章,也很高兴您获得解封。在没有明确证据的情况下,在下对于有罪推定论无法赞赏。—Chiefwei - - - 2014年8月26日 (二) 08:46 (UTC)[回复]

只要您在维基百科的活动都是建设性的,在下个人非常欢迎您继续做出贡献。譬如您经常在客栈条目版为机器人设置存档条目位置,在下个人十分感激。也希望您今后继续用现在这样平和的心态处理纷争。—Chiefwei - - 2014年9月1日 (一) 02:39 (UTC)[回复]

给您一个星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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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直星章
感谢前辈这段时间为社群发声,正直发言,对许多维友伸出援手的义勇行为。 Ebay5678留言2014年8月29日 (五) 05:29 (UTC)[回复]

关于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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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还是避免争议的好,我还是认为签名的样式如果仅仅可以看出相似性,而混淆的可能性很低,是属于应该保障的言论表达自由。就像你不能因为希特勒留有en:Toothbrush moustache,就认为留有Toothbrush moustache的人都是坏人,或者禁止人留这样的小胡子。--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8月30日 (六) 06:54 (UTC)[回复]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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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收集到7名联署人,则立即进入下一阶段。”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8月30日 (六) 11:32 (UTC)[回复]

那等于联署到期前,可以任意延长联署时间,支持票一方将一定可以获得7天的投票期,而此间反对票无效。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8月30日 (六) 11:35 (UTC)[回复]
我翻了一下当时的讨论,应该说对这一问题没有经过太多的考虑。考虑到有先例,本人不再追认第8票为无效票,但对于各流程开始结束时间的认定本人仍持原意见。关于票数是否有效的问题本人将在客栈另案提出,不再影响此案。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8月30日 (六) 12:13 (UTC)[回复]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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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他没完整回复质疑,不过打算到答辩结束再投票。对于你被封一事,我觉得管理员没有确切证据封人是不当的。--E8xE88422014年8月30日 (六) 13:08 (UTC)[回复]

已更正。--E8xE87352014年8月31日 (日) 15:07 (UTC)[回复]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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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已经查阅过那两则材料,内容确实和材料一致。-- M26パンーシン重戰車 SCR-510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中華民國103年 暨 2014年8月31日 (日) 11:59 (UTC)[回复]

@Panzer VI-II战车君,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在下必须闭关。若阁下明年选举管理员,而本账户仍有机会编辑,请电邮告知,在下将投票支持阁下予以鼓励。祝您高考取的好成绩!中秋佳节合家团圆!珍重。中华爱国阵线留言2014年9月7日 (日) 12:48 (UTC)[回复]

您好,请关注摩尔庄园参评优良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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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摩尔庄园条目正参与优良条目评选,希望得到阁下的关注与支持。谢谢。- I am Davidzdh. 2014年8月31日 (日) 12:50 (UTC)[回复]

RE:201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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烦不烦,和阁下不熟,将来也不大会和阁下有啥共同的兴趣爱好,故请勿扰,感谢。--白开水 打针吃药 查水表 )☺

优良条目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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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传奇 (小说)”参与了维基百科:优良条目评选,不知先生是否有空加以评审?希望多加批评,多加指正,谢谢!Queensroad留言2014年9月1日 (一) 14:26 (UTC)[回复]

跟那些管理员的冲突是从何而起呢?即使是多重账户,如果不是在投票中造票,也不应受封闭啊!2014年9月2日 (二) 05:43 (UTC)

现在封禁期已过了吗?那些管理员会不会有进一步的干扰?官官相卫的情况你也明白啊!要向他们申诉真的不容易。Queensroad留言2014年9月2日 (二) 09:21 (UTC)[回复]

感谢先生对条目“张衡”的支持;只有不知学术研究为何物的人,才会把英语维基的特色条目当作金科玉律。跟管理员的冲突是否有化解机会?还有管理员威胁封禁先生吗?恶意的指摘,可否置之不理?中秋节快乐啊!Queensroad留言2014年9月6日 (六) 15:55 (UTC)[回复]

@Queensroad请参看下方IP用户的留言,可见一斑。。。祝您珍重。中华爱国阵线留言2014年9月7日 (日) 12:50 (UTC)[回复]
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些IP用户,专门宣布在优良及特色条目评选中的投票无效。条目“欧阳修”固然如此,“阳光小美女”评选也是如此。我真的体会到“维基处处暗礁”的意思。说“抵消……反对票”可能会被这种IP人删票的啊。Queensroad留言2014年9月7日 (日) 15:02 (UTC)[回复]

请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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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存档/2014年9月#受波及条目,已提报Wikipedia:当前的破坏,还望垂注,谢谢!——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4年9月3日 (三) 00:58 (UTC)[回复]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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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说的很明确,阁下属于无视维基礼仪的类型,而且已经达到可以讨论是否封禁的程度,我仅从我个人的了解判断写的评价而已--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4年9月3日 (三) 01:20 (UTC)[回复]

抱歉无法理清阁下的逻辑头绪,可能是阁下把我跟别人的言论弄混了吧--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4年9月7日 (日) 14:41 (UTC)[回复]

忙如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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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阁下之弹劾案,管理员团伙补天万手忙如许。上次您的说明,我方知维基竟有如此经济利益。权本位,小网站的管理员权力很大呢。有人把自己当成是总书记,皇帝(有人自称维基皇帝),他们思想是否正常呢?不知道。未当上皇帝前礼贤下士,当上就成闯王了。上海,是非常惨的。历任市委书记几乎日后升为政治局常委,却整天被当整的对象。我不能说太多,Mewaqua望着你。--219.78.220.173留言2014年9月6日 (六) 15:45 (UTC)[回复]

忠告:不要和投反对票的用户联系,会遭指责为干扰投票,扰乱社群。即所谓串联。您要分裂维基中央,当然难上登天。--219.78.220.173留言2014年9月6日 (六) 15:56 (UTC)[回复]
感谢阁下的关注和善意告诫。中华爱国阵线留言2014年9月7日 (日) 12:50 (UTC)[回复]

送你一个星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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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善星章
感谢阁下于本人遭受无理封禁期间之关心。现在持续原承诺之闭关三个月中,暂离纷扰之维基,以求清心,谢谢。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9月7日 (日) 13:29 (UTC)[回复]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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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和阁下表达的思路是不同角度的。我认为乌拉跨氪封禁阁下的行为是错误的,而且我也厌恶有罪推定的私刑。他曾经的一些言论和语气,是令人不齿的;排除这些,他仍然是一名符合规则的管理员。如果要纠正这类错误,通过弹劾乌拉跨氪的方式并不实效,也并非彻底。此类情况仍然会在以后重现,如果永远都是出现在乌拉跨氪身上,那么弹劾他是很彻底的方法。但如果我们都认为此类事情还会发生在其他管理员身上,那么就是制度的问题,这是需要修改和完善方针才能够完成和自愈的。我认为问题是出于后者,所以我希望选择修改方针制约所有管理层,而非单纯弹劾以儆效尤。但我也必须善意且直接地提醒阁下,您此前的一些行为和表达,确实是很难让人确信,你和一些其他封禁的人是完全没有关联的。作为一名合格的维基编辑,应当学会利用规则保护自己和条目,而非总让自己和自己撰写的条目身处争议和危险的位置。否则你永远无法超过我们根深蒂固的一些意识形态和价值观的局限,在编辑上无法达到更高的境界,因为维基百科是一个百科全书,我们在这里能够真正获得的是知识,而所谓权力、权限和意识形态,都是非常狭隘和低级的。希望阁下能够体谅我的想法和选择。谢谢。--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9月7日 (日) 15:30 (UTC)[回复]

何必离开维基百科呢?应当让自己在维基上做的更好才是。这些都是过程,别看太重了。继续贡献吧!罢免只是您依照您的认知 提出了质疑,乌拉管理员出来说明;无论结果如何,您只是做了您认为依据方针应该做的。人非圣贤,表达上、过程中也许让人误会、贴标签,又或者自己存在一些应当改善的问题,都没关系,调整后继续走下去吧。祝福您!Wetrace留言2014年9月14日 (日) 09:20 (UTC)[回复]

兄台,近况如何?祝顺心!Queensroad留言2014年9月15日 (一) 16:36 (UTC)[回复]

给您一个星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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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奋星章
虽然因为某些个人原因不支持罢免,但是还是希望阁下能够留下来继续贡献。加油! CHEM.is.TRY 2014年9月15日 (一) 20:17 (UTC)[回复]

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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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样,我想麻烦的事情都过去了,祝编辑愉快。虽说你不太可能是傀儡,我还是建议你以后说话做事不要太过火,以免触动“扰乱”这个G点。--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9月16日 (二) 12:4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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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你的妻子不是乌鸦口嘛,祝走好,如果是认真干活不起风的话,欢迎回来坐坐。 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9月20日 (六) 10:21 (UTC)[回复]

2014年9月

[编辑]
由于使用匿名用户做出破坏,您已被暂时禁止编辑维基百科。在封禁结束后,我们依然欢迎您作出建设性的编辑如果您对封禁的理由持有异议,请您通过邮件向管理员申诉,或在下方加入{{封禁申诉|您的原因}}(若您尚可编辑您的对话页)Jimmy Xu 2014年9月29日 (一) 15:51 (UTC)[回复]

呵呵,原来IP并非无敌啊。--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9月30日 (二) 00:20 (UTC)[回复]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拒绝。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本人从未使用匿名IP做出破坏,本人目前在东北。 --中华爱国阵线留言2014年9月30日 (二) 03:51 (UTC)[回复]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此封禁决定的复检已有以下结论:
基于下列理由,本人决定拒绝这位用户的申诉。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用户核查确认。
  处理人:Mys_721tx (留言) 2014年9月30日 (二) 04:23 (UTC)[回复]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拒绝。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请在这行以下填写您的申诉理由/本人从未使用IP破坏,近几日我都在辽宁,我的IP地址是: 59.45.37.130辽宁省丹东市电信(本人的IP从未做出任何匿名的编辑)。你们要这样打击报复,假造核查结果,不如干脆点,直接污蔑我是某被永久封禁用的傀儡算了。本人自从宣布隐退后,未有编辑维基百科,今天居然遭到管理员如此恶意报复,实在是太过份。此外,一直以来,用户核查从来不涉及注册用户和IP,到我这里居然伪造一个“用户核查确认使用IP破坏”。难道报复无所不用其极了吗?再次声明,本人自从9月12日退出后,没有编辑过维基百科,且,也没有使用IP破坏,本人目前在东北,IP为59.45.37.130辽宁省丹东市电信。

请在这行以下填写您的申诉理由 --中华爱国阵线留言2014年9月30日 (二) 04:49 (UTC)[回复]

本人从未使用IP破坏,近几日我都在辽宁,我的IP地址是: 59.45.37.130辽宁省丹东市电信(本人的IP从未做出任何匿名的编辑)。你们要这样打击报复,假造核查结果,不如干脆点,直接污蔑我是某被永久封禁用的傀儡算了。本人自从宣布隐退后,未有编辑维基百科,今天居然遭到管理员如此恶意报复,实在是太过份。此外,一直以来,用户核查从来不涉及注册用户和IP,到我这里居然伪造一个“用户核查确认使用IP破坏”。难道报复无所不用其极了吗?再次声明,本人自从9月12日退出后,没有编辑过维基百科,且,也没有使用IP破坏,本人目前在东北,IP为59.45.37.130辽宁省丹东市电信。

--中华爱国阵线留言2014年9月30日 (二) 05:04 (UTC)[回复]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此封禁决定的复检已有以下结论:
基于下列理由,本人决定拒绝这位用户的申诉。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假造查核结果报复你?你以为用手机,就查不到你了?
  处理人:Kegns留言2014年9月30日 (二) 12:10 (UTC)[回复]

可能是最近某个进行人身攻击的IP用户牵连到你了。如果经常跟别人撞IP的话,还是用代理吧。--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9月30日 (二) 06:56 (UTC)[回复]

感觉不太对吧,其声明的IP的确是电信辽宁的,而你所说的ip段是移动的,ip138显示为移动广州市全省共有出口,这距离也不对吧。希望CUer没说错。——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10月6日 (一) 14:35 (UTC)[回复]
另女人太可怕,乌鸦嘴必中率极高,深感抱歉。(虽然好像结果也不太对)。——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10月6日 (一) 14:35 (UTC)[回复]

水一贴呗--寝食难安仙度拉留言2014年11月8日 (六) 04:08 (UTC)[回复]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拒绝。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爱孟急忙找到我,我还要废好大劲去回忆下当时大致的情形。我不是守望者爱孟的傀儡,曾经有大规模编辑交错的记录可以证明,早先也曾经CU过并不是傀儡,我和他只是校友同学,早先也并不认识。守望者爱孟被封后,我认为他被封的不合理,所以就改过一个和他类似的签名,之后,爱孟曾经对维基失望,把账户密码给了我,我记得2014年秋天(精确时间记不清了),我登录过自己的账户和爱孟的账户,好像记得有改过他的密码,然后两个账户可能串到一起去了(注:此处为个人误解,外加当时记忆不清,后经过查证和谨慎回忆,并无此情况)。我被封后用IP做了不好的编辑,是我的问题,和爱孟无关。说我和他是一个人完全是误会,我叫张岩,爱孟姓徐,如果说我们是同一个人的话,等于是要我数典忘祖改名换姓?请求CUer再次复查CU,澄清此误会,谢谢!中华爱国阵线留言2016年8月21日 (日) 08:59 (UTC)[回复]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此封禁决定的复检已有以下结论:
基于下列理由,本人决定拒绝这位用户的申诉。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申诉与您被封禁的原因无关,请勿滥用申诉模板。
  处理人:Lanwi1(留言) 2016年8月21日 (日) 10:08 (UTC)[回复]

用户查核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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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名维基用户对您的账号提请了用户查核,因为您可能违背了傀儡方针。您可以在了解相关方针后,前往用户查核请求页面发表您的意见。--N-C16留言2016年12月25日 (日) 08:26 (UTC)[回复]
如果您确有违反维基百科相关政策的行为,请知悉:社群对初犯、尚未意识到错误的新手或保证不再犯者比较宽容。然而滥用多个账号是非常重大且需要处理的行为,应严肃待之。

对于被误判为疑似傀儡的说明

[编辑]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拒绝。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我承认当年我的确使用过手机IP瞎捣鼓,不止一次违反了方针,对于在下在此做出道歉,并保证不再进行这种行为。

但在下并非任何人的傀儡,苏州宇文宙武也在守望者爱孟的讨论页以人证证明了这一点。经过我和守望者两人仔细的整理,我想产生问题的编辑应该是这一笔[2]。由于我对守望者爱孟遭到非常不人道地封禁感到愤怒,因此我在很多地方都模仿他的行为,一直从2014年开始到后来,我也使用过“爱孟”的名义活动。因为,由于疑似有人在2014年初冒用守望者爱孟身份到报纸上搞事,然后守望者爱孟担心我会被某些管理员报复(维基外报复我们),所以守望者爱孟把自己的账户和密码给过我,到时候万一有问题就推给守望者爱孟,保护在下(中华爱国阵线),我们这样子也是有点无奈,因为天晓得有些人会做出什么事情来,我原来的用户名也让我担心个人遭到报复,所以,爱孟那样子是为了保护我人身安全的无奈之举。但我们为了避免“分享账户”违反方针,所以我们并没有彼此登录过账户。

IP:123.234.19.122的那些编辑,包括[3],的确是我做的,因为之前爱孟告诉过我“他有修改过密码什么的”,然后我为了保护自己,就干脆继续模仿爱孟,所以说了那句话。但那个IP的编辑和User:守望者爱孟本人无关。至于我为何会模仿守望者爱孟,很大部分原因我已经说了“是爱孟为了保护我人身安全,因为我原来的用户名有泄漏真实世界个人资料的可能”,当然这不是全部原因,还有部分原因我会在下面封禁申诉外再说。因此,我也建议可以再进行用户查核的复查,证明我们的清白。我也坚信原先2014年也应该没有可以证明我是他人傀儡的任何排他性直接证据。

我们当时(去年)认为Kegns认定肯定不会错,也不知道Kegns说的“疑似傀儡”是什么意思,所以我想当然地误认为“我登录过爱孟德账户”,但经过仔细核对相关记录和我个人谨慎的回忆,我应该并没有登录过他的账户。特此说明。

但不管怎么说,我那句话是对核查员辛苦工作的一种挑衅,对此,我郑重地向:Kegns阁下、Jimmy Xu阁下和诸位核查员做出道歉:对不起。

以上--中华爱国阵线留言2017年4月2日 (日) 11:39 (UTC)[回复]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此封禁决定的复检已有以下结论:
基于下列理由,本人决定拒绝这位用户的申诉。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 如果没有滥用傀儡,确实应该解封,但是,这里有两个问题。一,CU出现误判是有可能的,因此CUBlock本身是可以AGF的,但是CUB+POINT的情况下,POINT将导致AGF不适用,这令人无法判断您所述真假,更无法跳出信仰一跃直接采信。二,假设您所述属实,那么,你的POINT和NOSHARE的行为本身也是非常严重的,这种情况下,应该解封,并使用不同的查封理据重新查封。
  • 以上是我在没有新信息情况下做出的判断。如果CUer@Mys_721txKegns检查出现了新的情报,请用{{re-review}}退回本决定而不必告知。
      处理人:Bluedeck 2017年4月2日 (日) 20:56 (UTC)[回复]

下面是我模仿爱孟的原因:

  • 众所周知,从编辑上也可以查证,守望者爱孟没有破坏维基百科,相反一直在积极贡献维基百科,为中国大陆地区维基百科的发展做了很多贡献,同时也有很多条目贡献。我认为当时乌拉跨氪对他的封禁是蓄意的,而近期翻出来的证据也证明了,乌拉跨氪的指控是不成立的,相反,只要稍微懂点QQ、微信和PS图片技术的人,都很容易辨别,那些所谓的“证据”,基本上肯定是伪造的,至少是无法证明任何事情的。而乌拉跨氪线上线下对其他用户(尤其是爱孟等)攻击也不少。所以我认为他们做的很过分,我表示抗议,就模仿了。
  • 再者,常言道“冤冤相报何时了;得饶人处且饶人”,正因为某些管理员太执拗于并不符合维基方针精神,强行维持爱孟被封禁,已经导致了中国大陆地区维基活动受到制约的严重后果,我实在不明白,坚持这种封禁有什么意义?
  • 最后,我想说一点:政治因素、用户之间的纷争,都不是封禁用户的理由。在此希望有识之士能够结束对我们多年的封禁,真正为结束维基纷争做出实际行动,也给中国大陆维基发展留下最后一个机会,其他的多啰嗦也没意思。--中华爱国阵线留言2017年4月2日 (日) 11:39 (UTC)[回复]

  1. 请用户查核员查验此存档之内容,以确认是否有证据证明此帐户和守望者爱孟的帐户存在关联。
  2. “所以我认为他们做的很过分,我表示抗议,就模仿了”,这是完全错误的,您表示抗议应当考虑正确的方法,因为表示抗议,所以就模仿,让人家以为您是他,这是一件非常POINTY的事情。
  3. “守望者爱孟把自己的账户和密码给过我,到时候万一有问题就推给守望者爱孟,保护在下(中华爱国阵线),我们这样子也是有点无奈,因为天晓得有些人会做出什么事情来,我原来的用户名也让我担心个人遭到报复”。如果您所言属实,那么,这让我出离愤怒。WP:NOSHARE要求:

他一旦把密码给了您,他就严重违反了此方针,不管您有没有登录他的帐户。这种行为在客观上会严重地干扰到用户查核的进行,故而我对这种行为的态度是零容忍。

--Antigng留言2017年4月2日 (日) 13:09 (UTC)[回复]

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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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其他理据呈现或者追加疑问,请在此处ping我。Bluedeck 2017年4月2日 (日) 20:44 (UTC)[回复]

严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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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此以人格担保进行声明:先前因为回忆错误,外加Kegns一口咬定“守望者爱孟和中华爱国阵线”是“同一人”,所以我怀疑可能是我把账户密码给过中华爱国阵线,但经过仔细回忆,并结合本人对维基方针的坚守,本人在此郑重声明:我从未做过把密码给别人的事情,我的密码没有给过我自己以外的任何人;中华爱国阵线并非我的傀儡。请CU员就“Kegns所列的CU证据”(非CU员看不到)进行复核。谢谢。 上海滩维基悍将  守望者传奇  2017年9月1日 (五) 16:04 (UTC)[回复]

性病武器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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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性病武器”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该页面的存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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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想取回已删除页面的内容,您可以到存废复核请求处按格式提出请求,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Wolfch (留言) 2017年9月16日 (六) 12:4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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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互助客栈著作权IRC聊天频道--广九直通车留言2022年10月26日 (三) 07:42 (UTC)[回复]

管理人员选举及问卷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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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维基百科管理人员选举正在进行,ASidATannedBurgerManchiuUjuiUjuMandan四名用户参选管理员,另有行政员AT参选监督员。投票期为2024年5月29日6月12日,诚邀您踊跃参与投票并表达对候选人的意见。

请注意管理人员选举无当选限额,各候选人分开计票,支持票不限于一票。

投票连结 · 管理人员选举问答


社群亦正就未来仲裁委员会对管理人员除权的权力进行问卷调查,您可在上方投票链接找到表单匿名表达意见,或直接前往讨论页发表意见。


回馈请求服务已上线,诚邀您订阅有兴趣参与有关讨论的话题。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4年5月29日 (三) 04:14 (UTC)[回复]

管理人员解任投票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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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s_721tx的管理员解任投票(第2次)正在进行,投票期为2024年7月12日7月26日,诚邀您踊跃参与投票。


投票须知
  • 依据方针,本次投票必须按照指定格式在安全投票的“投票留言”框内填写文字来进行投票,并给出理由
  • 由于技术原因,因而保留空白的投票选项,但空白选项是无效的,请在“投票留言”一栏留下您的投票及理由
  • 请注意,中立票意见仅供参考,仅能计入总有效票数,但不会计入得票比率
  • 在系统中,每个用户只有一票会被储存。您可以在投票期间重复更改您的投票,但系统只会储存最新的投票,并覆盖之前的记录。
  • 请尽可能让您的留言简洁。请注意,您的投票留言将在投票结束后打乱顺序并公开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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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4年7月14日 (日) 14:33 (UTC)[回复]

邀请您参与管理人员任免及仲裁委员会制度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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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通告由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于2024年9月21日 (六) 13:44 (UTC)寄送。若您未来长期或目前暂时不欲接收任何类似讯息,可考虑婉拒消息发送[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