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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有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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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有恒
大明湖广布政使司左参政
籍贯直隶淮安府山阳县民籍
字号字贞甫,号筠亭,又号慎斋
出生三月初一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聘倪氏,娶张氏
出身
  • 正德十四年己卯科举人
  • 嘉靖二年癸未科进士

胡有恒(1490年—?年),字贞甫,号筠亭,又号慎斋,直隶淮安府山阳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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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礼记》,行一,由国子生中式己卯科(1519年)应天府乡试第九十五名举人,年三十四岁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会试第二百十一名,第二甲第三十六名进士[1][2]。授南京户部主事,历升员外、郎中,出为福州府知府。调处州府,升浙江按察司温处道副使,嘉靖十九年(1540年)三月升湖广布政司左参政。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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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胡铭。祖父胡祐。父胡淮。母邹氏。慈侍下。弟有容、有执、有为[3]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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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二年癸未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