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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中國維基媒體協會/籌備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WMCN籌備
2009.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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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來中國大陸沒有自己的維基協會,導致維基媒體基金會旗下項目在大陸的宣傳和推廣工作不便拓展。公眾對維基百科的了解程度、以及維基人的數量均嚴重不足,影響了中文維基各項目條目數量以及質量的提升。在元維基曾有一些討論,但後來停滯。在2009年7月21日晚的一次大陸維基人QQ群討論中,包括幾位維基管理員及多位維基人在內的幾人提議建立「中國維基媒體協會」(WMCN,暫定名,正式名稱需要詳細討論達成共識後確定)。

討論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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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前期討論:主要討論成立分會的利與弊(正在討論)
  2. 社群投票:尋求參與分會的基本人數
  3. 進一步討論

成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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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協會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的非政治、非營利、公益性社團法人。
  2. 協會宗旨為推廣維基媒體基金會所屬項目,促進人類知識和教育內容以自由許可證或公有領域形式的收集、開發、和分發。
  3. 協會的工作包括:
    1. 示範與推廣維基媒體基金會旗下各維基項目的編輯、利用、與相關業務;
    2. 支持維基內容和其他以自由許可證或公有領域授權的教育內容的分發;
    3. 推廣內容開放、知識分享、共同創作、尊重著作權等理念;
    4. 協助與促進維基和其他以自由許可證或公有領域授權的項目中,與中華文明有關的內容的編寫與品質提升;
    5. 維護維基媒體基金會及其各維基項目的權益和各維基項目編者與使用者的權益;
    6. 支持與協助維基媒體基金會的公益性工作;
    7. 主辦或協辦中文維基會議;
    8. 協助改進維基項目的中文適用性;
    9. 其他合乎本會宗旨的合法活動。

文字修改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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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協會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的非政治、非營利、公益性社團法人。遵守並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本國法律是要「考慮到」的,meta給出的流程也提到了。因此,說到遵守本國法律並不過分;至於「擁護」,這是中國大陸法律法規的慣用詞,帶有一些感情色彩——但又何嘗不可呢,帶有感情色彩的東西往往是用來裝飾的。--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7月29日 (三) 19:55 (UTC)[回覆]

我覺得,遵守可以加,也可以不加。「某法人依照某國法律設立」本身就已表明該法人的國籍,就好像是說「某人是某國公民」。一國公民(自然人)或法人,當然需要遵守其所屬國法律,並受所屬國法律的保護,這本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或者定義本身已涵指。嚴格來講,如果寫上「遵守」,也應該寫上「受保護」,即「遵守並受PRC法律保護,若涉司法案件,適用PRC法律並由PRC法庭審判」。對於「擁護」,我覺得不應該加。維基協會純屬公益、非政治的社團法人,因此絲毫不參與政治、不關心政治、沒有政治立場。「擁護」或「反對」某條法律,應該是政治團體的任務功能。而維基協會應該堅持並明確它的非政治性。—roc (talk) 2009年7月30日 (四) 05:18 (UTC)[回覆]
問題在於,中文維基百科上關於政治的條目本來就有很多。如果當局以此為由來剷除這個協會,或是勒令協會將不利於它的條目全部清除,不知道諸君可曾想過應該如何應對。--小wing (留言) 2009年8月14日 (五) 13:31 (UTC)[回覆]

成立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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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m:Step-by-step_chapter_creation_guidem:Step-by-step_chapter_creation_guide/zh-hans

聚集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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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基本的層面上,分會的參與者一般都聚居於同一區域,希望能夠成為一個整體來幫助和支持維基百科的發展,而不僅僅滿足於簡單編輯的一群人。

中國大陸的法律規定一個社會團體:

  1. 有50個以上的個人會員或者30個以上的單位會員;個人會員、單位會員混合組成的,會員總數不得少於50個;
  2. 有規範的名稱和相應的組織機構;
  3. 有固定的住所;
  4. 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5. 有合法的資產和經費來源,全國性的社會團體有10萬元以上活動資金,地方性的社會團體和跨行政區域的社會團體有3萬元以上活動資金;
  6. 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十條)

撰寫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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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定義了所有分會的目標與宗旨

這是分會創建過程中最為重要的事之一。

章程需要明確定義協會的目標與宗旨,這些目標與宗旨需要是明確並且恰如其分的。儘量避免過於模糊或限制過多的定義。

在撰寫章程時,需要考慮以下的一些因素:

  1. 本國法律
  2. 維基媒體基金會關於成立分會的要求
    • 協會的宗旨需要與基金會的宗旨一致。例如:促進自由內容與支持維基媒體的項目
    • 如果可能,需要是非盈利性質(或者能使你們傾向於非盈利的一種形式)
    • 避免依賴於與維基媒體項目所處領域不符合的政治聲明/團體
  3. 維基媒體基金會關於分會創建的大綱

為確保以上各條收到遵從,建議先閱讀本國其他協會的章程以獲取靈感,再與維基媒體的要求和大綱相糅合。不要嘗試着翻譯已存在的維基媒體分會章程,因為各國法律或有不同,一個國家視為可信的東西到另外一個國家可能什麼都不是。

如果你們的團隊中有一名律師,請確保令他/她成為章程撰寫的主要人員,請牢記你們是貴組織在當地法律環境下的最終法律責任人。

在本流程的任何一步,均可徵求分會委員會現有分會成員們的意見。

將章程提交予分會委員會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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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媒體基金會

當你們準備好了章程(但在你們作出任何讓這個協會正式化的動作之前,譬如開設銀行賬戶、舉行創建儀式、在你本國的權力機構註冊等等),你們應該將章程翻譯成英文,並將之提交予分會委員會核准。

分會委員會可能會要求一名律師來核定章程的譯本,在此種情況下,委員會將提供翻譯條文所必須的資金。

分會委員會將覆核你們的章程,然後將之提交予維基媒體基金會理事會,以獲取將你們創建的組織視為維基媒體分會的許可。

本流程的詳細信息已在分會核准流程文檔中給出。

在權力機構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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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法律規定:

申請籌備成立社會團體,發起人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1. 籌備申請書;
  2. 業務主管單位的批准文件;
  3. 驗資報告、場所使用權證明;
  4. 發起人和擬任負責人的基本情況、身份證明;
  5. 章程草案。

(《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一條)

此時,隨着分會的創建,維基媒體基金會可能會與分會簽訂多份協議。

獲取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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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這一步,可能將會需要一些資金用以繳納註冊費用、設立銀行帳戶等。資金的首要來源應該是組織的相關社群。(例如:如果設立了一個會員組織,那麼現在正是開始收繳會費的時候)

如果需要的資金遠超過從團體中獲取的數量,可以向分會委員會請求獲取一些額外的啟動資金。

在註冊了分會之後,就算不做任何的事情,也需要一筆資金(或時間)。因為一般在註冊一個法律實體以後,將需要給國家稅務部門或其他相關機構準備並提供定期報告。即便報告中全是0。

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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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MCN是否會被某些組織或個人誘導或利用?如果WMCN的成員被威脅修改條目或刪除條目內容呢?
我們認為這是一個不需要擔心的問題,首先,由於維基媒體網站的開放性,我們幾乎所有內容都是公開可見的,組織或個人可以直接從網站上獲取他們所需要的信息。其次,維基百科有其具備特色的社群結構,任何不恰當的行為都會被阻止或撤銷;再次,就算某組織與個人可以控制一些人來修改維基百科,但他們必須遵守維基百科的遊戲規則,否則就不可避免地被封禁等等。
WMCN會直接影響維基百科的條目內容嗎?我是說,如果維基百科記載的內容不被一些人所樂見,而這些人要求WMCN為他們修改條目。WMCN會應允嗎?
按照慣例,如果需要投訴條目內容失實或導致誹謗,應該直接投訴到WMF基金會那裏去。WMCN可能可以充當中轉人的角色,但絕不會也不能影響維基百科的條目內容。
WMCN的職責是什麼?
見上方的#成立目的
WMCN的中文名是什麼?
有幾種選擇:如果是全國性組織,可以使用「中國維基媒體協會」或者「中華維基媒體協會」;如果是區域性地方組織尚待補充。
WMCN如何保護協會成員的私隱?
首先不過度索取會員個人信息,其次將會員信息匯總資料及收集會員信息時對信息保管和轉遞嚴加監控,準備以法律手段為最後的解決方式時刻準備維護協會會員的個人利益。
WMCN的成立會對維基媒體基金會下屬的各大中文項目在中國大陸的推廣有利嗎?如果有利,利在何處?
有利。首先,維基百科在中國大陸的主要同行「百度百科」以及「互動百科」都有很強的推廣能力。其次,通過WMCN,可以舉辦一系列活動,讓更多的人了解維基,參與維基。舉例,如shizhao在北京多次針對維基百科對高校學生進行了講說,但是如果擁有官方背景的話,就可能可以與學校的相關組織機構合作,更容易加強自身權威性。同時也可以與更多的高校學生進行交流,分享和推廣維基的理念。
10萬(全國)或者3萬(跨省)法定啟動資金如何解決?
如果是3萬,可能靠部分維基人捐款可以達到;10萬,可能有些問題(來個大款維基人吧,哈哈)。部分可以依靠會費來解決。
法定註冊地址:店面或寫字樓,在哪裏?
有一些維基人可能會自願提供這些資源,有待他們回答。如果維基人自願提供的工作住址沒有合適的,那麼我們考慮在一個租金廉價,城市交通便捷(必須要有鐵路通過),及地處合適的城市。
會費是多少?
需要進一步廣泛討論
協會至少需要多少名會員?能否匿名加入?籌辦的註冊資金又是多少?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團登記管理條例》,社會團體應至少有50名個人會員或30名單位會員。可以是個人、單位會員混合組成,但總數不能少於50個。應具名加入。註冊資金方面,如果是全國性的組織,則需要10萬元人民幣;如果是跨區域的組織,則需要3萬元人民幣。
WMCN與美國維基媒體基金會是什麼關係?
按照先前WMTW和WMHK的慣例,WMCN必須要得到維基媒體基金會的官方承認。WMCN在中國大陸地區代表WMF活動,為WMF的下屬分會。

給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的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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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鑑於維基媒體基金會曾與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建立過一定的聯繫,而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蔡名照主任亦曾向維基媒體基金會詢問過有沒有在中國大陸成立協會的意願,個人以為這是一個很重要的交流渠道。因此,我希望以電子郵件的形式向國新辦發送這封郵件。以下是尚未完善的初稿,請各位協助改善不完善之處,如果願意署名的,也請署上您的簽名。請注意,這是寄給政府部門的郵件,因此在語氣和用詞上都應特別注意,不要使用過為敏感的詞語或提及過為敏感的事件;同時,還應該表現出最基本的尊重。謝謝合作。--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7月25日 (六) 16:22 (UTC)[回覆]

菲菇在維基呆久了,寫出來的文字過於維基化,我進行了大幅的改寫(請不要貼NPOV模板啊,呵呵)。並增加了我們維基社群的發展情況,以便讓國新辦對我們的情況有所了解,知道我們成立維基協會並不是頭腦發熱。—長夜無風(風過耳) 2009年7月26日 (日) 07:34 (UTC)[回覆]
我也加入了一些簡要介紹維基和在中國成立法人組織很必要很有利很緊迫的原因。請進一步修補改正,力求完美:)—roc (talk) 2009年7月26日 (日) 13:10 (UTC)[回覆]
我修改了個別字句,不過好象問題還有一些,參看原始碼中的註釋。我不想使用真名,所以就不會連署了,望諸位見諒。願諸位馬到功成!—Cosmia (留言) 2009年7月30日 (四) 08:48 (UTC)[回覆]
我也作了一些修改,更加正式一些。金翅大鵬鳥(talk) 2009年7月30日 (四) 23:20 (UTC)[回覆]
我不知道為什麼會有人認為「非政府組織」比「民間組織」更為敏感。比如說,婦聯就是一個「非政府組織」,但是顯然不是一個「民間組織」。金翅大鵬鳥(talk) 2009年8月1日 (六) 14:41 (UTC)[回覆]
強調是非營利也可以,不以組織的所有者營利為目的,而是以提供倡導的服務內容來服務需求者。-孫學 (留言) 2009年8月2日 (日) 04:24 (UTC)[回覆]

郵件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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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國新辦領導:

您好!我們是一群普通的維基百科愛好者。冒昧致函,是希望向諸位詢問有關成立中國維基媒體協會的若干問題,並懇請得到貴辦的指導與幫助。

維基百科(www.wikipedia.org)始創於2001年1月,由全球的志願者編輯與維護,此後迅速發展成為全球最大的在線百科全書。維基百科目前以267種語言、將逾千萬的條目、內容涵蓋人類各科知識的百科資料無償提供給全世界,而這些百科條目的數量與內容,仍在迅速增長與更新中。維基百科在2007年躋身全球十大網站之列,每年有來自全球十幾萬人、共計數百萬美元的捐款來維持她的運作,非營利慈善機構維基媒體基金會(wikimediafoundation.org)負責這些善款的籌用和網站的運作發展。鼓勵大眾參與、強調文明協作、堅持無償供用、力求客觀準確,是維基百科秉行的原則和成功的要素。

自2002年10月第一位中國人開創維基百科中文版的編輯至今,中文維基百科編者的社群已經發展了近7年。目前,中文維基百科有近67萬註冊用戶,其中不乏長期活躍的編輯者,此外還有許多使用或關注維基百科但尚未註冊的使用者,這些維基編者與愛好者多數為在校學生、研究人員和技術人員。中文維基百科現有85位管理員,全部為華人,超過75%居住在我國的大陸和港澳台地區(其中大陸地區又占近一半)。在維基愛好者較為聚集的地方,例如北京、上海、廣東、江蘇,以及香港、澳門、台灣等地,常有愛好者們自發的聚會。2006年更在香港中文大學舉辦首屆中文維基年會,吸引了來自大陸和港澳台地區的200多名愛好者和關注者與會。一些維基愛好者還被邀請到國內知名大學舉辦的介紹維基的講座,並參加國內有關的互聯網會議和一年一度的全球性維基媒體國際大會。七年來,我國的維基愛好者已經形成了一個具有一定規模、穩定持續發展、與外界廣泛交流的社群。

儘管如此,但我國維基社群,尤其是大陸地區的維基社群,相對於海外的發展,還有差距(英文維基百科有超過1000萬註冊用戶)。特別令人感到擔憂的是,中華文化源遠流長、博大精深,但維基百科中文版的內容,無論是數量、篇幅,還是品質,都大大落後於英、德、法、日、俄等版,甚至不及波蘭、荷蘭、葡萄牙、瑞典等小語種版。除此之外,由於大陸地區參與編輯的志願者數量嚴重不足,包括中文在內的各個語言版本的中國相關條目內容貧乏,且由於相當一部分條目主要由港澳台和外國志願者編寫,缺乏我國主流觀點。這種情況不僅有損於維基百科自身客觀可靠的宗旨,也不利於向世界介紹一個真實的中國。所以,在這部當代全球最大、最具知名度和影響力的百科全書中,中文版本內容、中國相關內容和大陸地區編者的數量、地位、影響力,都亟待大幅提升。為此,在我國推廣維基,進一步促進我國志願者的參與,是當務之急。這個任務,作為民間外交的一個方面,亟需成立一個非政府組織來拓展進行。鑑於我國台灣、澳門和香港三個地區已先後成立了當地的維基媒體協會,並有了蓬勃發展,我們覺得也有必要向政府申請成立我們大陸的維基媒體協會。

經過長期的討論和醞釀,今年7月中旬,我們一些維基愛好者開始在中文維基百科上發起成立中國維基協會的前期調研、徵詢和籌備工作。我們將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前提下,以推廣維基百科和其他維基媒體計劃,促進共享創意、共同創作、尊重著作權等理念的普及,並幫助全人類免費獲取知識作為宗旨,在實際層面上推廣、宣傳、動員更多志願者更加全面、客觀地向世界展示中國。

然而,申請設立維基協會,我們需要政府相關部門的幫助。作為一群普通的網民,我們缺乏直接聯絡政府有關部門的渠道。通過維基媒體基金會,我們得悉,去年9月,貴辦蔡名照副主任會見了來訪的維基百科創始人及維基媒體基金會榮譽主席吉米·威爾士先生,開創了雙方交流第一步。而後11月,蔡主任在回訪維基媒體基金會總部時,曾向維基媒體基金會詢問過成立中國維基媒體協會一事。因此,對於中國維基協會籌辦中遇到的問題,我們希望能夠得到貴辦的指導或幫助:

  1. 我們在查閱《社團登記管理條例》中獲知,申請成立社會團體,應當經其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貴辦能否為我們推薦一個合適的業務主管單位?能否提供相應的聯繫方式讓我們前去詢問?
  2. 我們在相關的法律法規中還發現,全國性的社會團體的名稱冠以「中國」字樣的,應該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批准。請問我們使用「中國」名稱是否合適,應該向何處請求批准?是否應直接在申請籌備階段,請求國家民間組織管理局的批准?
  3. 如果貴辦願意進一步協助我們,我們很希望貴辦可以指派一名工作人員來指導和協助籌備維基協會。

承蒙指導,萬分感謝!

署名:PhiLiP長夜無風DingarJimmy Xu簡單美感zhxy_519孫學人神之間,Huang Sir(真名、暱稱均可,但最後正式寄送郵件時,會向署暱稱的維基人私下詢問真名)

郵件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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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會得到回復嗎?有四種情況:
    1. 會得到回復(希望渺茫)
    2. 會得到自動回復(9.9%可能率)
    3. 不會得到回復(69.9%可能率)
    4. 得到退信(19.9%可能率)

--<i>Jerry Wong</i> (留言) 2009年7月25日 (六) 16:45 (UTC)[回覆]

根據我反映問題的經驗,很有可能會得到答覆。但答覆的內容不一定會讓人滿意。—Dingar (留言) 2009年7月25日 (六) 23:45 (UTC)[回覆]

估計是官樣文章居多。--Jimmy Xutalk·+ 2009年7月26日 (日) 04:07 (UTC)[回覆]
國務院有電子郵箱嗎?如果在信中另闢一章說明維基在世界媒體中的作用,輿論意義(各國記者依賴維基的情況),潛在教育意義,以及現狀(可以Npov一點),曉以維基對於中國爭奪國際話語權的利害關係。應該會受重視。p.s. 貌似這裏急需推銷人才:)Huang Sir (留言) 2009年7月26日 (日) 08:58 (UTC)[回覆]
為甚麼移除了見Jimmmy Wales的連結?我認為多少有幫助。—〖Tlrmq^太辣·勿昆新論題2009年7月26日 (日) 11:15 (UTC)[回覆]
個人認為寄非電子的會好一點。--達師信訪工作報告動員令 2009年7月26日 (日) 14:08 (UTC)[回覆]
(+)支持--<i>Jerry Wong</i> (留言) 2009年7月26日 (日) 17:31 (UTC)[回覆]
Wikimedia Macau目前是什麼情況?--達師信訪工作報告動員令 2009年7月26日 (日) 14:11 (UTC)[回覆]

我只是覺得最後那幾個問題問國新辦,會被踢皮球的—Ben.MQ 參加動員令 2009年7月27日 (一) 05:49 (UTC)[回覆]

感覺紙質的信件才會有希望,最好可以電話先聯繫。以前看一些國家級的信訪單位聯繫方式只有電話和信箱。估計這可以類推一下。Huang Sir (留言) 2009年7月27日 (一) 07:16 (UTC)[回覆]
請使用簡體中文……辦公室看見繁體字的這種信會抓狂的……——03❤Super JuniorIt's You!2009年7月29日 (三) 04:21 (UTC)[回覆]
辛苦User talk:Jimmy xu wrk了,其實用不着改原始碼做簡體,看簡體頁面不就行?反正代碼用了「#」表示1.2.3.,不會直接發出去。—〖Tlrmq^太辣·勿昆新論題2009年7月29日 (三) 06:27 (UTC)[回覆]
  • 我動了下那段「維基百科上關於中國的條目有很多不正確的內容,需要中國的編者去糾正」的內容。我感覺這封信不僅是給政府看的,也要讓其他人覺得,這個協會的成立,是為了求同存異,在政府與維基百科之間謀求雙贏;而不會也不能動搖維基百科的根基,特別是我們所秉承的中立觀點。--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7月29日 (三) 19:46 (UTC)[回覆]

郵件似乎已經沒有更多需要修改的地方了?各位如果是這麼覺得的,那是否可以進入發送階段了?應該可以使用各種方式發送這封郵件,還可以讓基金會代為轉交。--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7月29日 (三) 20:03 (UTC)[回覆]

已修改部分,有些不知如何寫,請查看內文標註。感覺還是應該多渠道溝通,可嘗試電郵之後,打電話詢問反應,之後郵寄紙質信件,感覺該部門會有對無紙辦公,網絡辦公不熟悉的人士。—奔流沙 2009年7月30日 (四) 06:29 (UTC)[回覆]

修改了一下,建議強調「民間外交」理念,希望被搞成一個半官方組織。也許我們可以邀請幾個老領導來做顧問,誰有人脈?金翅大鵬鳥(talk) 2009年7月30日 (四) 23:23 (UTC)[回覆]

2008年本人在大陸就wikipedia遭過審查及迫害,當局有人竟不惜宣稱wikipedia是"境外反動組織"。在試圖與當局合作時,請充分考慮這些發生過的事實。當局有些人是把wikipedia視為眼中釘肉中刺的。|簽名 = 61.206.112.126 (留言) 2009年9月13日 (日) 20:57 (UTC)[回覆]

我覺得樓上的意見很好,應該找幾個老領導來做顧問或推動人。不然會很困難!同時我覺得即使這樣做要想最終建立也很困難,即使建立了用綠壩一管。說實話,到時候對於大陸的網民來說就無所謂中立和客觀了。也不能使用太過激的方法。不然我怕將來大陸連維基百科的網站都登不上去。不是想打擊大家,我就是大陸人。我也想很快在大陸成立維基百科協會。但是,維基百科協會的建立不單單是一個協會的建立,而是標志着一個自由的網絡協會在大陸建立。從宣傳上來講這是大陸支持的,但是實際上卻是大家知道的。我也不能說得太多,對了順便問一下:我是新手,注冊了之後真的能屏蔽掉我的IP位址嗎? 秋士

投遞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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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既然寫得差不多了,確定一個郵寄日期吧,總不可能等到完美了再寄,那幾乎是等不到的啊。—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09年8月3日 (一) 11:14 (UTC)[回覆]

那麼就再放兩天,8月5日寄出。各位署名的維基人可以把您的真實姓名發送給我了(用維基百科的郵件即可)。--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8月3日 (一) 11:51 (UTC)[回覆]
電子郵件已經發出了,是否需要發送紙質郵件?--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8月5日 (三) 09:34 (UTC)[回覆]
個人認為需要.Huang Sir (留言) 2009年8月6日 (四) 04:34 (UTC)[回覆]
不知道菲菇是否發出了紙質信件?另外,郵件有消息麼?—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09年8月11日 (二) 09:21 (UTC)[回覆]
沒有發出紙質信件。但Jimmy Wales說如果在9月份能遇到蔡明照主任,他願意幫忙轉交(Wing的消息)。--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8月14日 (五) 10:46 (UTC)[回覆]
利好啊,要漲停了。-孫學 (留言) 2009年8月21日 (五) 06:10 (UTC)[回覆]
假如真要Jimmy轉交可能動作要快了,最好讓Wing哥在阿根廷搞定?-- ※ JéRRy ~ 雨雨  ※  λολ  ※  2009年8月23日 (日) 02:07 (UTC)[回覆]
根據這個網站,我們的信已經被忽略了,是不是要啟動下一輪討論?—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09年9月1日 (二) 14:04 (UTC)[回覆]
的確,估計可能沒戲,從以往信件紀錄看,連公務都有辦理,所以,忽略信件不是一般工作人員能做的決定。不過這裏面可能有多種原因,一是「一棒子打死」,這個可能較大;二是靜觀其動。總之,估計他們不想冒險自己挑這個擔子,國新辦上面是誰?這是問題的關鍵。Huang Sir (留言) 2009年9月2日 (三) 08:11 (UTC)[回覆]
Jimbo沒交信呢吧……或者剛剛交……--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09年9月11日 (五) 09:05 (UTC)[回覆]
希望Jimbo強調自己僅為信使,否則就更易被認定為是「境外領導」了。Huang Sir (留言) 2009年9月14日 (一) 13:34 (UTC)[回覆]
遞了紙質信件?--TroubleKid (留言) 2009年10月11日 (日) 03:13 (UTC)[回覆]

目前有什麼進展了?--Liangent (留言) 2009年10月18日 (日) 09:42 (UTC)[回覆]

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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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會能賦予個人一些身份,比如方便演講。組織的團體性活動對維基百科的宣傳應當是有益的。—Fantasticfears留言+ | 記錄2009年7月23日 (四) 04:46 (UTC)[回覆]

而且,還能對侵權行為發起相應訴訟!--Fantasticfears留言+ | 記錄2009年7月23日 (四) 05:19 (UTC)[回覆]
發起訴訟的話要有錢才行,而且被告方要把侵權行為變為合法行為成本很低,只需要聲明相關的cc協議和作者即可以了。--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7月23日 (四) 05:48 (UTC)[回覆]
若有充足會費在考慮這個吧。。--Fantasticfears留言+ | 記錄2009年7月23日 (四) 05:55 (UTC)[回覆]
但是即使他變成合法行為,(在事先聯繫無效情況下)由於提起訴訟時侵權,這個算他敗訴的吧?--Liangent (留言) 2009年7月23日 (四) 07:21 (UTC)[回覆]
個人認為,成立團體是解決諸如宣傳,增強影響,吸收更多新志願者,甚至是今後維權的基礎。就現狀而言,在大陸,甚至中文維基被認為是論壇。所以成立分會是勢在必行的。總部方面的認定就大陸現狀,應該會有特殊的考量,所以這一關 好過,關鍵是如何通過審批,另一個就是註冊資金的來源。Huang Sir (留言) 2009年7月23日 (四) 09:11 (UTC)[回覆]
(*)提醒,我們需要一名律師。--Jimmy Xutalk·+ 2009年7月23日 (四) 12:38 (UTC)[回覆]
(:)回應律師的問題,因該是大家商議好了之後需要的事情吧。我覺得現在這個項目距離實施有一段時間。—Ciked (留言) 2009年7月23日 (四) 12:53 (UTC)[回覆]
事實上,如果操作適宜,畢竟起訴的是包括百度在內的法人,會有一定的媒體價值,所以我感覺律師之類有可能會免費參與,而且事件本身和版權有關,也算是目前的主流中的事。另外不管最後審判如何,對比目前的同行無所顧忌的抄襲,起訴本身就是很有意義的事,因為百度等需要應訴的錢也是很麻煩的,我可真不信有人會免費給百度當辯護律師。-孫學 (留言) 2009年7月24日 (五) 09:29 (UTC)[回覆]
,停止侵權,消除影響,賠償損失,我個人覺得最大的爭議在於賠償額度,停止侵權和消除影響有可能會通過遵循和維基百科一樣的CC和GFDL來繞過。而起訴本身對大陸在互聯網上的版權保護也會有很大的意義。-孫學 (留言) 2009年7月24日 (五) 09:35 (UTC)[回覆]
賠償額度可以是零。知識是大家的沒有誰與誰之分。這樣更有意義。Huang Sir (留言) 2009年7月25日 (六) 14:41 (UTC)[回覆]
(:)回應,沒有懲罰性賠償的話,百度是虱子多了不怕癢,寧願承諾會將獲得懲罰性賠償捐給某著名的版權保護組織或者承諾將用於維基結合遠程教育給邊窮地區買計算機設備。第一這錢可以做很多事,第二給該受罰的受罰,第三不用怕別人認為是來要錢的。-孫學 (留言) 2009年7月28日 (二) 04:42 (UTC)[回覆]
我本人就是一名律師。我一直以來有起訴百度和互動的想法,但沒有找到同志!提醒一下大家,如果需要起訴,我們的很多策略、方法都不能在這裏公開討論。隔網有耳!--Hamham (留言) 2009年8月22日 (六) 14:15 (UTC)[回覆]
(!)意見+(*)提醒,我覺得決定要不要起訴百度要慎重。起訴以後,無論結果如何,維基百科在中國大陸之名度必定會有所提升,當然這是好事,但是正因為由於這個可以預見的結果,會不會使人們誤會我們一開始就是為了炒作自己?Firefox由於曾經到處都有廣告的關係,被一些人誤會是流氓軟件,前車之鑑!我們需要一個比較不會引起誤會的方法,不過我還沒有想好。--Cosmia (留言) 2009年8月27日 (四) 10:07 (UTC)[回覆]

最大的利益在於給眾多追求自由寫作 編輯的人們一個自由的平臺,給愛好自由的人一個空間。給嚮往自由的人一個追求,給淡忘自由的人帶來希望!希望我們能夠唱響: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因為編輯者和查閱者的自由而自由! 不知道怎麼簽名——秋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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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完成建會目的,導致財產浪費和情緒低落)如果WMCN沒有應有的作為,就直接浪費了10wRMB,雖然可以最低的降低損耗和使用,比如全職人員只僱傭必要的(建議為一人),額外的人員如果短期真的必要,可以採用兼職和外包形式。但是如果對WMCN期望很高,而結果相差過大,有可能會打擊贊助者的積極性,在社群里出現消極情緒。-孫學 (留言) 2009年7月24日 (五) 09:43 (UTC)[回覆]
建會後(也可能是之前),因為不同觀念,如推廣形式、與權力部門的關係和協調等發生分歧,可能會埋下社群的爭議禍種,導致對立對抗影響和諧。-孫學 (留言) 2009年7月24日 (五) 09:43 (UTC)[回覆]

我們不是幹壞事,控制名單又有何妨?有爭議的地方,怕惹事的完全可以匿名編輯。Huang Sir (留言) 2009年7月25日 (六) 14:48 (UTC)[回覆]

你沒幹壞事,和政府不認為你幹壞事,是兩回事情.-Sysywjel (留言) 2009年7月25日 (六) 14:53 (UTC)[回覆]
不寫政治相關的,不就可以了。況且,這種情況要是認識到什麼是國家的核心利益,就沒人認為你幹壞事Huang Sir (留言) 2009年7月26日 (日) 09:04 (UTC)[回覆]
核心利益就是實現自由與民主。--<i>Jerry Wong</i> (留言) 2009年7月26日 (日) 09:43 (UTC)[回覆]
WMCN成立後第一件事就是起訴百度,或風險小一些,藉助媒體聲討百度侵權行為,似乎有「暖場」之用。Huang Sir (留言) 2009年7月25日 (六) 14:48 (UTC)[回覆]
勿沾染上過分炒作的惡習,我覺得維基百科不應該與百度百科大打口水戰,就像當年卡巴和瑞星那樣,我們始終應是非營利組織,始終是一本以學術為目的的百科全書。--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7月25日 (六) 16:34 (UTC)[回覆]
在中國大陸註冊後,有不少天生的政策和體制弊端,並且有違維基精神,如果可以的話,不妨試着在香港註冊"中華維基協會",然後用"中華維基協會"的"外資身份"在大陸再進行註冊及相關活動.—黑蚊子 (留言) 2009年7月27日 (一) 01:17 (UTC)[回覆]
與其這樣,寧可不建。--達師信訪工作報告動員令 2009年7月28日 (二) 12:20 (UTC)[回覆]
達師不要這樣嘛,黑蚊子也是好意。—Cosmia (留言) 2009年7月30日 (四) 01:26 (UTC)[回覆]
我認為中國維基媒體協會存在的主要目的是宣傳維基而不是處理侵權問題,如果維基的地位大於百度了侵權問題自然就解決了。但目前,維基的知名度在大陸可以說是非常可憐....我認為為了讓建會更為順利,應該在外國(港澳地區)進行註冊,其實這也沒什麼不妥。-Xavier-永恆 我是如此渺小(直來直往)(流浪地圖) 2009年8月20日 (四) 14:27 (UTC)[回覆]
純粹為了建會,那是很容易的。不過在外地註冊的話,會帶來不方便,也會不會體現到我們的決心。--TroubleKid (留言) 2009年8月22日 (六) 02:07 (UTC)[回覆]

運作資金及會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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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g Sir兄提出了資金的問題,我覺得這是一個非常值得關注的問題。因為一切的運行包括對侵權的訴訟,宣傳維基百科或者從基本說創建這麼一個協會就需要一筆資金,故,我將此問題單列並希望各位提出意見和建議。—Ciked (留言) 2009年7月23日 (四) 12:34 (UTC)[回覆]

  • 我想先說一下,就是建議設立會員會費(亦可稱為年費)這一項目,但不宜過多,否則會影響協會的發展。再者就是一個啟動資金的問題,老辦法,募集嘍!大家一人捐一點就足了,也可以預支會費。但是問題在於,龐大的開支,僅僅靠少量的會費可能無法支持。我建議是否可以考慮在維協成立初期弄一些贊助(我知道這個貌似和維基的準則不一樣,僅僅是建議)。—Ciked (留言) 2009年7月23日 (四) 12:35 (UTC)[回覆]
  • 我參考了一下香港維基媒體協會的收費標準,入會費港幣20元,年費港幣50元,無學生優惠。我比較贊同這個收費標準。我就提議收費標準為

入會費人民幣20元,年費人民幣50元,無學生優惠。—Ciked (留言) 2009年7月24日 (五) 05:29 (UTC)[回覆]

贊助?我們都還在為協會的自由性擔心能否成立或者將來是否會被取締。誰願意給我們贊助呢?商人和企業家誰不害怕和右派扯上關系?所以我覺得贊助不可行。相對而言我覺得會費完全可以,就以上兄所說的150一年。地方性的協會要三萬,我們可以建議大家先交兩年的300元。同時發給《會員證》,那麼三萬就需要一百個人,我想一個省找一百個人並不困難吧。而且跨地區又沒有說是一定要一個省的!至於全國的話,我覺得找400個人也不會有什麼問題吧!關鍵是創立時會不會批,批了會不會干涉甚至責令關閉的問題。同時我還建議,先不以維基百科的名義建立。等批了之後過一段時間再以加入的方式加入總部!(就像先有國內的醫院然後再加入國際紅十字會一樣。)可能這樣的機會要大點! 以上為本人愚見。 不會簽名的——秋士2024年12月19日 11:07

獲取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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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是否能被國家批准是我比較疑惑的一個問題。--Fantasticfears留言+ | 記錄2009年7月23日 (四) 04:47 (UTC)[回覆]

要批准需要規避政治問題。—Chief.Wei 2009年7月23日 (四) 05:41 (UTC)[回覆]
(:)回應如何能夠規避?--Fantasticfears留言+ | 記錄2009年7月23日 (四) 05:43 (UTC)[回覆]
WMF的本質始終是以教育、知識推廣為目的的非盈利慈善組織。我覺得可以從這點入手,因為本來WMF就不是涉及政治的組織,中國維協也不應該從事政治活動,譬如宣傳民主、自由這些,都不是WMF及其下屬分會的宗旨。--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7月23日 (四) 05:48 (UTC)[回覆]
那麼目前維基百科的政治內容是否會對審批造成阻礙?--Fantasticfears留言+ | 記錄2009年7月23日 (四) 05:55 (UTC)[回覆]
可是教育也包括政治教育。--<i>Jerry Wong</i> (留言) 2009年7月23日 (四) 06:44 (UTC)[回覆]
要想通過審批的話應該必須聲明「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不得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不得危害國家的統一、安全和民族的團結,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因此「政治中立」這個原則恐怕是行不通的。—Chief.Wei 2009年7月23日 (四) 08:35 (UTC)[回覆]
贊同,不寫政治中立,寫遵守法律法規,再說明促進兩岸文化交流,這與當前的政策是切合。的。Huang Sir (留言) 2009年7月23日 (四) 09:02 (UTC)[回覆]
就今年ls沒被封而言,似乎國家意識到這有輿論導向作用。如果有一個組織,並遵守法律,進行導向,是符合他的利益的。聲明有志願者的參與以及維基自由編寫情況,應該是沒問題的。Huang Sir (留言) 2009年7月23日 (四) 09:22 (UTC)[回覆]
那麼將敏感條目劃為需要討論修改或是修改驗證可否?—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Ciked對話 貢獻)於2009年7月23日 (四) 12:35 (UTC)加入的。[回覆]
(!)意見:中國法律本身就是自相矛盾漏洞百出的大家數一下,和憲法相牴觸的法律有多少?兩隻手還數得過來嗎?比如:言論自由、結社自由等等。說遵守大陸法律,究竟怎麼遵守?-Sysywjel (留言) 2009年8月9日 (日) 20:58 (UTC)[回覆]
建議明確規定這個組織的活動性質僅包括會員交流和維基推廣,不包括維基編輯,否則很有可能要為維基中不符合國家法律的內容負責。--Gilgalad 2009年7月23日 (四) 13:44 (UTC)[回覆]
( ✓ )同意,如果政治上「遵守法律法規」的話,不僅僅是中文,包括英文在內的中國語言維基百科都要參與審查。--<i>Jerry Wong</i> (留言) 2009年7月23日 (四) 16:07 (UTC)[回覆]
請注意,遵守法律法規最多不過是協會會員不參與編輯政治、色情、暴力內容即可,根本談不到審查。法律只會規定你不能幹什麼,而不能強迫你必須幹什麼。—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09年7月24日 (五) 00:21 (UTC)[回覆]
( ✓ )同意,我認為協會定位應當審慎制定,一方面協會很有可能會為持續改進維基百科(及基金會其他計劃)作出貢獻,並且或者會在協會決議下一群會員作出特定的編輯;另一方面,要確保絕對不會有任何會員因為維基百科內敏感政治相關的內容被以言入罪或受法律威脅,尤其該內容不是由相關會員參與觀點性的編輯。另外,協會會員不可能完全不參與編輯政治、色情、暴力內容,有意加入協會的不少是活躍的管理員,而往往該等內容(例如台灣問題相關)涉及需要管理員參與的協調。—〖Tlrmq^太辣·勿昆新論題2009年7月24日 (五) 05:35 (UTC)[回覆]
(:)回應:中國大陸有政治課,中國大陸有合法的色情用品商店。--<i>Jerry Wong</i> (留言) 2009年7月24日 (五) 05:53 (UTC)[回覆]
問一下是不是一定要將維基媒體基金會很維基百科在申報的時候掛鈎。Ciked (留言)
如果需要,應該聲明是WMF的分支機構比較好。--達師信訪工作報告動員令 2009年7月24日 (五) 11:52 (UTC)[回覆]

WMCN應該在其規程中明確聲明自身沒有運作、管理或修改任何語言版本維基百科條目的權力,並說明這種權力應屬於維基百科的編者——亦即「人人可編輯的自由百科全書」中的「人人」。--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7月24日 (五) 12:59 (UTC)[回覆]

(!)意見我實在是認為中國現行關於NGO的法律實在是很缺失,而且目前也沒有相應的立法進程,我建議在港澳落戶,可不可以尋求一個在港澳落戶而且在大陸地區有合法活動的資格的辦法?—boom999 Studio (留言) 2009年8月18日 (二) 11:26 (UTC)[回覆]

  • ( ✓ )同意菲菇關於「WMCN應該在其規程中明確聲明自身沒有運作、管理或修改任何語言版本維基百科條目的權力」的觀點。我們註冊的是一個協會,而不是一個網站運營者。--TroubleKid (留言) 2009年8月22日 (六) 02:20 (UTC)[回覆]
( ✓ )同意「WMCN應該在其規程中明確聲明自身沒有運作、管理或修改任何語言版本維基百科條目的權力」,這一條一語中的,另外可以着重聲明「WMCN不是網站管理者、運營者,在網站管理上沒有任何權力」,「Wikipedia上的條目內容是由個人撰寫的,WMCN沒有權力干涉」等信息,其實避開主管部門忌諱的東西就問題不大。-boom999 Studio (留言) 2009年8月23日 (日) 08:52 (UTC)[回覆]

業務主管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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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中國的NPO團體,絕大多數都找不到業務主管單位,很多都是以公司名義工商註冊。有業務主管單位的機構,幾乎都是半官方半民間的機構,例如婦聯,紅十字會一類。按照現行的法律,主管單位是需要負責的,而幾乎絕大多數的主管單位是不會沒事找事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7月24日 (五) 03:21 (UTC)[回覆]
我最開始想到了這個問題,比如公盟被撤銷,說是無法以社會團體註冊而改為公司。但是這裏說基金會有1390個。 --<i>Jerry Wong</i> (留言) 2009年7月24日 (五) 05:57 (UTC)[回覆]
基金會和社會團體是不同的。中國的合法基金會大多是半官方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7月24日 (五) 06:13 (UTC)[回覆]
WMCN也不是基金會。--達師信訪工作報告動員令 2009年7月24日 (五) 11:48 (UTC)[回覆]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達師信訪工作報告動員令 2009年7月24日 (五) 11:50 (UTC)[回覆]
對,我看過一個電視節目講述中國大陸成立慈善組織遇上重重困難,我也忘記了是關於環保、脫貧,還是協助汶川災民。其中一個就是找到一個政府機構有主管願意作出擔保和協助,於是成功順利達到目標。—〖Tlrmq^太辣·勿昆新論題2009年7月24日 (五) 18:56 (UTC)[回覆]
如此看來,要想找到掛靠單位似有困難啊。—Chief.Wei 2009年7月25日 (六) 06:15 (UTC)[回覆]

個人感覺,如果獲得業務主管部門的支持,獲得審批就不成問題。國新辦曾經與維基有過接觸,他就不妨是突破口。為何他要為你擔保,最樸素的就是,你做的事要能給他帶來業績,否則誰提供免費的午餐。國家為何舉辦北京奧運,上海世博?無疑就是改變中國的世界形象。要讓國新辦明白維基是改變中國形象的軟渠道。投入一定小於奧運,產出長於且有可能大於奧運。感覺這樣才有可能。以上為原創研究。Huang Sir (留言) 2009年7月27日 (一) 08:07 (UTC)[回覆]

找不到掛靠單位的話,就只能以公司註冊,但這樣就必須考慮註冊資金和稅收問題。中國的企業所得稅是33%,而且如果註冊成公司收繳會費的有非法集資的嫌疑。因此這點需要考慮,建議以外國或港澳社團名義在境內進行活動,這樣可以規避這些問題。拖泥帶水 (留言) 2009年7月27日 (一) 12:55 (UTC)[回覆]
為什麼讓我想起那個萬惡的工信部??-Xavier-永恆 我是如此渺小(直來直往)(流浪地圖) 2009年8月20日 (四) 14:14 (UTC)[回覆]
(-)反對工信部口碑不好,。-boom999 Studio (留言) 2009年8月23日 (日) 08:52 (UTC)[回覆]

需要參考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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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
  2. 民政部、財政部關於調整社會團體會費政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3.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社會團體分支(代表)機構登記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社會團體分支(代表)機構登記費標準為每件40元(含證書費),變更登記費標準為每件20元;申請費標準為每件10元。」

  4. 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辦事指南
  5. 社會團體辦事指南

希望就此有一些討論。--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7月23日 (四) 16:34 (UTC)[回覆]

第四個是「代表機構」,不是分支機構,否則我們要叫「維基媒體基金會(美國)北京代表處」?--達師信訪工作報告動員令 2009年7月24日 (五) 12:45 (UTC)[回覆]

其他NGO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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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O狀況,參見最近的取締公盟事件。--farm (talk) 2009年7月24日 (五) 01:33 (UTC)[回覆]

公盟是以公司名義註冊的NGO,在法律地位上處於灰色地帶。而目前WMCN的意圖是成為正式註冊的NGO,這在中國的法律中至少不是灰色地帶。--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7月24日 (五) 12:55 (UTC)[回覆]
公盟就是因為無法以社會團體注冊才注冊為公司的。見海報。--<i>Jerry Wong</i> (留言) 2009年7月24日 (五) 13:07 (UTC)[回覆]
如果真想要你關門,他才不管你是不是名正言順呢,找個城管也把你封了。--達師信訪工作報告動員令 2009年7月25日 (六) 10:53 (UTC)[回覆]
參考下韓寒的這句結論

1:這位朋友違法了,違反的是中國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條,那就是,說你違法,你就違法。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01280b0100bsnc.htmlCosmia (留言) 2009年7月30日 (四) 02:01 (UTC)[回覆]

很多時候,有些事情是因為平時對這種違法行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尤其是這個組織的負責人還是比較有社會地位的人的話,但到需要你關門的時候,就可以抓你小辮子了,比如公盟,逃稅是很明顯的事情,你以公司身份註冊就該遵守公司的法規和納稅程序,要麼就不要註冊。要不然是個公司就說我是NGO,不是商業行為,那不亂了?維基如果在國內註冊分支機構,只要完全遵守法律法規,尤其是涉及經濟和少數敏感問題的,不會有什麼大問題。拖泥帶水 (留言) 2009年8月1日 (六) 03:08 (UTC)[回覆]
掛靠單位的問題,絕對不是那麼容易解決的。如果好解決,公盟也不至於會以公司的形式來活動。在下個人的建議,這個協會最好還是落戶在香港。否則,就沖維基百科上關於"天安門"的條目,基本上就不可能找到掛靠單位。因為這個條目,不要說是國務院辦公廳了,就算是溫家寶出面,也未必能罩得住。 --小wing (留言) 2009年8月14日 (五) 13:39 (UTC)[回覆]

基金會聯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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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英文比較熟練(側重讀寫能力),以夜貓子為宜。

這個任務我非常願意擔任。另外建議最好有數人來做這個工作。--Wing (留言) 2009年7月26日 (日) 09:32 (UTC)[回覆]
聽說Wing要去印度?那就要是夜貓子了。--達師信訪工作報告動員令 2009年7月28日 (二) 12:19 (UTC)[回覆]
有時間的話我可以做—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09年7月28日 (二) 20:47 (UTC)[回覆]
我個人覺得,Wing哥以外,推薦Zhxy 519,zhxy兄上周在三藩市的維基人聚會與部分基金會職員見過面,有助聯絡工作的推動。我個人也會在我先在的崗位,還有和現有職務沒有衝突的情況下,為大家和基金會搭橋。-- ※ JéRRy ~ 雨雨  ※  λολ  ※  2009年8月23日 (日) 02:38 (UTC)[回覆]

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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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希望在中國能合併(合三為一(是指將香港維基,中國大陸維基,台灣維基這三個協會合併,名字改為「維基媒體大中華協會」或「中國維基媒體協會」。--User:clblogmail №à∅™(留言) 2009年7月25日 (二)
  • 應該叫中華人民共和國維基媒體協會,中華民國維基媒體協會也可以簡稱為中國維基媒體協會。--<i>Jerry Wong</i> (留言) 2009年7月23日 (四) 06:38 (UTC)[回覆]
額,似乎太長了--Fantasticfears留言+ | 記錄2009年7月23日 (四) 06:49 (UTC)[回覆]
「中華民國維基媒體協會」似乎也太長了,不如改名為中國維基媒體協會。--<i>Jerry Wong</i> (留言) 2009年7月23日 (四) 07:10 (UTC)[回覆]
或者可以參考一下奧運,叫中華台北維基媒體協會。Scgaw2000 (留言) 2009年7月23日 (四) 07:13 (UTC)[回覆]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會引起爭議,已由Fantasticfears於2009年7月23日 (四) 07:19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台灣已有WMTW。現在的考慮是合併的可能性很小。--Fantasticfears留言+ | 記錄2009年7月23日 (四) 07:19 (UTC)[回覆]
兩國互不承認,應該都保留各自的名字。如果叫中華台北,那麼維基百科裏提及所有關於1949年大陸易手以後的中華民國都改叫「中華台北」嗎?--<i>Jerry Wong</i> (留言) 2009年7月23日 (四) 07:50 (UTC)[回覆]
(!)意見:更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維基媒體協會。--Fantasticfears留言+ | 記錄2009年7月23日 (四) 07:55 (UTC)[回覆]
全稱建議更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維基媒體協會,但可以簡稱或通稱中國維基媒體協會。—Chief.Wei 2009年7月23日 (四) 08:26 (UTC)[回覆]
若中文全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維基媒體協會」,英文全稱用什麼呢?--Fantasticfears留言+ | 記錄2009年7月23日 (四) 11:11 (UTC)[回覆]
Wikimedia China,仿照Wikimedia Taiwan。--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7月23日 (四) 11:43 (UTC)[回覆]
若是 Wikimedia China、Wikimedia Taiwan 可理解為是分裂成中國和台灣,是兩岸當局以及美國政府都是反對的。但兩個政府互補承認,為秉持維基媒體之中立性,應該分別叫各自的名稱。建議:
中華民國維基媒體協會,簡稱台灣維基媒體協會,英文 Wikimedia Taiwan 。
中華人民共和國維基媒體協會,建成中國大陸維基媒體協會,英文 Wikimedia China Mainland Wikimedia Mainland China。--<i>Jerry Wong</i> (留言) 2009年7月23日 (四) 13:01 (UTC)[回覆]
中國大陸是「Mainland China」,如果叫「中國大陸維基媒體協會」,大陸的主管機關應該是不會同意的。--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7月23日 (四) 14:58 (UTC)[回覆]
叫"Wikimedia China",大陸當局是不會反對的(如果同意用國名命名的話),法理上,ROC當局會反對,但實際上顯然不會。。。相反,如果叫"Wikimedia Mainland China",其通過的概率為0。在中國大陸官方,49年之後的China和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是等義的。例如微軟中國就是叫Microsoft China,而不是Microsoft Mainland China.拖泥帶水 (留言) 2009年8月1日 (六) 03:04 (UTC)[回覆]
我是說簡稱,全稱叫中華人民共和國維基媒體協會。--<i>Jerry Wong</i> (留言) 2009年7月23日 (四) 16:00 (UTC)[回覆]
叫中華維基媒體協會,或者中國維基媒體協會也沒什麼不妥啊。—Ciked (留言) 2009年7月23日 (四) 13:15 (UTC)[回覆]
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都以「中華」開頭,又都可簡稱「中國」。這樣容易混淆。--<i>Jerry Wong</i> (留言) 2009年7月23日 (四) 16:41 (UTC)[回覆]
混淆不是問題,反而是解決問題的助力。不是有「九二共識」嗎?建議就叫「中國維基媒體協會」,甚至再模糊一點,叫「中國維基協會」好了。金翅大鵬鳥(talk) 2009年7月23日 (四) 22:11 (UTC)[回覆]
用Mainland可能是不會審批通過的。模糊...可以看看--Fantasticfears留言+ | 記錄2009年7月23日 (四) 23:15 (UTC)[回覆]
名字問題不大,只要不和其它維基分會重名,又能得到國家批准的名字就可以了。—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09年7月24日 (五) 00:24 (UTC)[回覆]
如果是國際組織的分會的話,叫Mainland以避免政治問題應該是可以的。我建議叫「中國大陸維基媒體協會」。--達師信訪工作報告動員令 2009年7月24日 (五) 02:46 (UTC)[回覆]
使用帶有國名(無論全稱或簡稱)的社團名稱,需要特別審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7月24日 (五) 03:17 (UTC)[回覆]
維基百科網站的解封就是特別審批的,連創始人都和貴國官員會面了。--<i>Jerry Wong</i> (留言) 2009年7月24日 (五) 05:59 (UTC)[回覆]
哪裏來的消息說是解封就是特別審批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7月24日 (五) 06:15 (UTC)[回覆]
連創始人都和貴國官員會面了還不是特別審批嗎?--<i>Jerry Wong</i> (留言) 2009年7月24日 (五) 06:41 (UTC)[回覆]
封禁不存在什麼特殊審批,解封事關多面,不是您想到的見個面就能去審批,也沒有機構來主持這個審批,希望不要造成外借的誤解。—Smartneddy(Talk) 2009年7月27日 (一) 02:22 (UTC)[回覆]
「中華民國維基媒體協會」的英文名稱是「Wikimedia Taiwan」,如果「中國維基協會」的英文稱作「Wikimedia China」,似乎會導致政府所反對的「一中一台」問題。設想:未來某屆「中文維基年會」的新聞發佈會,背景幕布上,合辦單位若出現 Wikimedia China, Wikimedia Taiwan 並列,政府啟不惱怒,說不定隔天就擅自宣佈「Wikimedia China」屬非法組織,即刻取締。「中國維基協會」的活動範圍事實上僅限中國大陸地區。考慮到未來兩岸的協會可能合作,並在中國大陸合法公開舉辦活動,英文名稱以「Wikimedia China Mainland」或「Wikimedia China (Mainland)」或「Wikimedia Mainland China」為宜。至於中文名稱,只要不跟現有的「中華民國維基媒體協會」重名就好了吧。另外,考慮到政府對「媒體」一詞的敏感性,中文名稱宜避免使用該詞誤導政府,因此結尾用「維基協會」應該就夠了(「維基」是維基媒體基金會的商標)。—roc (talk) 2009年7月24日 (五) 06:57 (UTC)[回覆]
大陸成立的公司不需要en名,但不知道社會團體是否需要審批,如果理想化推測,那麼可能在公文里只需要填寫簡體中文的團體名稱。-孫學 (留言) 2009年7月24日 (五) 09:52 (UTC)[回覆]
狂想:也許將"Wikimedia"整個詞音譯為「維基美地亞」,避開「媒體」二字?—沙田友 (留言) 2009年7月24日 (五) 14:42 (UTC)[回覆]
「梅地亞」怎樣?--<i>Jerry Wong</i> (留言) 2009年7月24日 (五) 17:07 (UTC)[回覆]
「梅地亞」好像是CCTV或者其關聯單位的註冊商標。。。拖泥帶水 (留言) 2009年7月27日 (一) 13:01 (UTC)[回覆]
其實以「維基」名義成立組織,難度比「媒體」不差太多吧(認真)。乾脆避開「維基」、「媒體」,威克米迪亞協會(笑)。YunHuBuXi 2009年7月26日 (日) 03:52 (UTC)[回覆]
為什麼不叫「中華人民共和國維基媒體協會」。「中華民國維基媒體協會」也可以簡稱為「中國維基媒體協會」。這樣就重複了。—<i>Jerry Wong</i> (留言) 2009年7月23日 (四) 06:41 (UTC)[回覆]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將會在之後開始,籌備工作由人神負責。灰菇也可..,已由Fantasticfears於2009年7月24日 (五) 14:51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本地協會及其章程,必須獲得基金會的認可,並與之簽署協議,方可在本國正式註冊設立。這個過程中,會章必須譯成英文版,提交給基金會審查;而所簽署的協議,只有英文版才有效力;因此本地協會的英文名稱是必要的法定名稱。對於該英文名稱,基金會有專門規定,即「Wikimedia」+「本地國名」,除非該國名無法合法使用。
「中華民國維基媒體協會」籌設之初,曾就自身的中英文名稱專門討論。由於正式國名「Republic of China」在多數國家和地區無法合法使用,特別是在中國大陸、香港、澳門這些「中華民國維基媒體協會」可能有緊密合作夥伴的國家或地區;同時,該正式國名在國際上極易跟「China」或「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混淆,而該會並非在PRC國或地區註冊的法人。事實上,該會對應的地理範圍就是台灣。因此,「中華民國維基媒體協會」的英文名稱討論決定使用「Wikimedia Taiwan」(將來若在中國大陸與夥伴合辦中文維基年會,若中文名稱無法使用,將使用英文名稱或英文名稱的中文翻譯)。
現在討論中的「中國維基協會」,其正式英文名稱若用「Wikimedia China」或「Wikimedia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均會違背政府反對「一中一台」的堅定立場。將來若在中國大陸與「中華民國維基媒體協會」合辦活動,將無法合法使用「Wikimedia China」或「Wikimedia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而事實上,該會對應的地理範圍就是中國大陸。因此,「中國維基協會」的英文名稱,宜用「Wikimedia China Mainland」或「Wikimedia China (Mainland)」或「Wikimedia Mainland China」。—roc (talk) 2009年7月24日 (五) 17:53 (UTC)[回覆]

會員及理事會與維基編者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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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本地協會與維基計劃,是相互獨立但關聯的。本地維基協會的會員,不應排除非維基編者,因為一些人士可能不想或無力參與條目編輯,但想為維基的推廣和永續發展出錢出力,因此應享有會員的投票權。另一方面,維基協會是為了支援維基的發展,必須對其支援的目標有足夠並持續的認識,因此協會仍應維持以維基編者為主體。這樣,會章是否應該強制規定,其會員中,活動編者的最低比例(例如50%,每月或每季統計),否則自動解散?協會理事會的組成,是否應規定,活躍編者或社群代表的最低數目或比例(例如50%)?理事會主席、執行長的選舉和任職資格,是否要求在維基有最低數目及頻度的編輯(條目及客棧)?此外,若答案是,活動編輯的最低定義是什麼(每週至少一次,每月至少五次…)?

  • 我比較贊成維基百科的活躍用戶最低因該在50%。另外,理事會主席和執行長等選舉,因該考慮地域,時間等問題,而編輯頻率和編輯條目數因該作為參考而不設最低。—Ciked (留言) 2009年7月24日 (五) 08:34 (UTC)[回覆]
  • 我認為非維基人,不在投票權會員內,除非公投(意思是很苛刻),可以設立榮譽會員(如果他不是維基人又入了維基協會,說明的確夠榮譽了),他只有建議權,不能擔任除監事會以外的會內職務。我想既然維基協會需要非維基人的幫助才吸收入會,那麼自然就會足夠尊重他們的意見,但是他們的意見有時候又可能的確和維基有所衝突或分歧,所以建議權應該是足夠了。如果真的需要授予"投票權"的話,也可以先等協會運作一段時間看看維基人投票情況出現何種問題而定。-孫學 (留言) 2009年7月24日 (五) 10:04 (UTC)[回覆]
如果維基協會的編者會員和非編者會員(稱「友情會員」?)的權利不同,特別是一個協會的會員的最基礎權利——投票權,可能不符合基金會對本地協會的基本要求,另外也可能不利於非編者會員投入或做出付出。—roc (talk) 2009年7月24日 (五) 18:01 (UTC)[回覆]
如果只是紙上談兵式的說了解維基理念,我覺得投票權在建會初期就投放給他們,可能會出現一些不合適的決議通過,其實那些非編者的會員完全可以參與維基的編輯來獲取投票權。而事實上,那些榮譽會員其實必定是通過協會邀請的方式入會的,而協會分身份也是正常的,畢竟在維基協會裏當會員投票卻連線上維基項目都沒實踐參與,我還是不安心。-孫學 (留言) 2009年7月25日 (六) 13:55 (UTC)[回覆]
綜合以上討論,非編者會員或非維基人以榮譽會員來跟編者會員分開來?榮譽會員有一定的權利(包括投票權)和義務(是否需要某些對維基媒體的參與)。Ktsquare 留言 2009年7月25日 (六) 16:13 (UTC)[回覆]

私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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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不過度索取會員個人信息,其次將會員信息匯總資料及收集會員信息時對信息保管和轉遞嚴加監控,準備以法律手段為最後的解決方式時刻準備維護協會會員的個人利益。

如何界定「過度」?甚樣的法律手段去保管信息與監控轉遞? Ktsquare 留言 2009年7月25日 (六) 16:13 (UTC)[回覆]

比如,只需要填寫法律規定的信息,我估計只需要姓名,身份證號就可以了。而目前長期居住的城市可以必填,具體地址選填,聯絡方法手機、固話、電郵等可選其中一項。誇張的電話,家裏幾畝田幾頭牛都是不需要的。意思是入會表只需要最基本的信息,擴展信息可以按意願和以後情況發展而進行填寫。-孫學 (留言) 2009年7月28日 (二) 10:43 (UTC)[回覆]
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個人信息我覺得越少越好,甚至只有名字?—Cosmia (留言) 2009年7月29日 (三) 11:24 (UTC)[回覆]
意思就是指必填的信息儘可能的少,但是也要我認為也要確認信息的真實。另外選填的信息也有必要,如果會員認可,最好有郵箱,和固話(手機)也可,防止一些緊急聯絡或其他通知。-孫學 (留言) 2009年8月29日 (六) 05:59 (UTC)[回覆]
其實這些都是最基本的信息,路邊發傳單的都搜集這些東西.Huang Sir (留言) 2009年8月29日 (六) 09:43 (UTC)[回覆]

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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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沒有看到有關「成立本地協會究竟有哪些必要性」的討論。到底有哪些活動,是只能由法人(協會)來做,而無法或應避免由自然人(維基人)來做的事情呢?如果沒有太多必要的工作,似乎本地協會就無成立的必要性?--roc (talk) 2009年7月28日 (二) 07:48 (UTC)[回覆]

  1. 協會可以起訴侵權,自然人無代表性。
  2. 協會有WM「官方」背景,宣傳起來比較容易。
  3. 協會組織活動,進行推廣比較方便。
以上。--達師信訪工作報告動員令 2009年7月28日 (二) 08:28 (UTC)[回覆]
  1. 「成立本地協會究竟有哪些必要性」,是指成立本地協會對維基的必要性嗎?完全不必要,沒有大陸維基人維基照樣可以跑可以跳,所以成立協會推廣維基也自然沒必要。
  2. 公益性社會團體是允許募捐的,當然要有相關手續之類的。
  3. 可以在國內網站做廣告(個人覺得常規廣告挺燒錢,但是發現互動的確有做,只是個方向),當然個人出資替其他網站掛廣告在大陸應該也沒人來管。
  4. (胡思亂想)可以邀請合適的知名人士(IT屆,知識產權法律屆等)入會,首先增加知名會員,其次知名會員在自己社交中會有私人聊起,還有就是可以吸引知名人士的同僚參與維基使用和編輯-孫學 (留言) 2009年7月28日 (二) 09:26 (UTC)[回覆]
呼籲了解維基媒體的人在網絡各處宣傳如何?譬如個人網誌,討論組—Cosmia (留言) 2009年7月29日 (三) 11:28 (UTC)[回覆]
關於廣告,協會的資金可能不太充裕,我覺得恐怕不好做;更有效的宣傳方法可能是示範講座、維基較佳的品質、維基年會、媒體新聞等。—roc (talk) 2009年7月30日 (四) 08:01 (UTC)[回覆]

或許應該這樣問:計劃中協會要做的工作,有哪些是(一)只能由法人來做,自然人不能或不應做的?(二)法人或自然人都可以做的,但法人更有效?(三)法人或自然人都可以做的,而且效率差不多或者自然人更佳。可否請諸位熱心人士,幫助將這個重大問題解答給大家?謝謝!—roc (talk) 2009年7月30日 (四) 08:01 (UTC)[回覆]

  • 只能法人來做
    • 免稅募款
    • ...
  • 都能做但法人更佳
    • 起訴侵權者(編者個人可以來做,因為著作權仍屬於每個貢獻者,但個人的資金可能不夠)
    • 大型宣傳活動和維基年會(資金優勢,尋找贊助商和場地優勢)
    • ...
  • 都能做且效率一樣
    • ...
其實可以不用現金完成網絡廣告,比如我們同意在講座同時分發他網站的介紹,在講座上鳴謝等等。對於網站而言,網絡廣告的成本實際上是個虛擬的。當然我說通過網絡廣告還是種方向,具體方案和形式可以多種多樣來說服雙方合作互補。-孫學 (留言) 2009年7月30日 (四) 16:54 (UTC)[回覆]

不知道有沒有人想過Google Grants,在中國區域的介紹網頁上說,(來自 http://www.google.cn/intl/zh-CN/grants/details.html ) 目前我們接受專注於以下領域的非營利性機構的申請:

(如果您的機構並未涉足以下領域,請勿提交申請)

  1. 農村教育
  2. 自然災害救濟
  3. 弱勢群體服務,例如孤兒、老人、殘疾人(盲人、聾啞人等)
  4. 扶貧
  5. 青少年兒童福利
  6. 保健教育/醫療救助(如癌症、糖尿病等疾病)

但是google.com顯示,(來自 http://www.google.com/grants/details.html

Eligible nonprofits include, but are not limited to, the following focus areas:

  • Animal rescue & conservation
  • Arts
  • Disaster & relief services
  • Education
  • Environment
  • Health
  • Science & technology
  • Voluntarism &community outreach
  • Youth advocacy & programs

維基百科符合Education方面吧,是不是可以試一下。不過用Google搜尋時維基百科經常都是排在非常靠前的位置,比如方才測試行搜尋了孤兒,福利,非營利機構,中國,網頁,網絡,知識產權,均為第一頁,5項在第一位,包括我就是這樣認識維基百科的,(所以廣告究竟會有多大作用呢?)但是應該考慮到大陸網民使用百度的比率很高,所以,總之就是太複雜了。 —Cosmia (留言) 2009年7月31日 (五) 03:00 (UTC)[回覆]

起訴侵權行為似乎不一定需要在大陸境內的組織提起吧?美國維基基金會不能打這個跨國官司嗎?請大家討論。--Hamham (留言) 2009年8月22日 (六) 14:18 (UTC)[回覆]
WMF太窮--達師信訪工作報告動員令 2009年8月24日 (一) 09:25 (UTC)[回覆]

協會與社群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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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協會」、「本地社群」、「維基媒體基金會」、「各維基計劃」,是四個相互關聯,但也相互獨立的概念。我認為有必要特別區分,特別是「協會」與「社群」的關係。「協會」雖然是社團法人,但「協會」並不是「社群」的組織,而是為「維基計劃」服務的組織。「維基協會/維基社群」的關係,完全不同於「工人/工會」(權益談判代表)、「教師/教師公會」(職業行業公會)、「學生/學生會」(自治政府)、「登山者/登山俱樂部」(興趣愛好小組)的關係。這裏,維基人並不當然就是協會會員,協會會員也不一定是維基人,甚至可以極端地說,協會與維基人或社群沒有必然連繫。協會既不管理維基人,也不管理維基計劃。協會的目的在於,促進維基事業與開放內容的發展。這決定了,協會的主要工作對象,不是維基人或維基社群或維基計劃(例如處罰維基人、涉足社群糾紛、審查或修改維基內容等),而是外界,例如面向公眾推廣維基、面向侵權者提起告訴尋求正義、面向合作夥伴進行贊助或合作事項、面向媒體和公眾處理公共關係、面向政府處理政府關係、等等。我不知道怎樣解釋能更清楚一些,但如果有疑問,請一定提出討論。--roc (talk) 2009年7月28日 (二) 07:48 (UTC)[回覆]


理事會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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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會要有怎樣的結構,才最有利於協會以最小的代價、最高的效率,進行它的工作?或者說,理事會都要有那些方面的理事?要怎樣產生?例如,是否要有社群代表?是否要有政府代表?是否要有主要贊助人/贊助商代表?這似乎是創會人或藍圖規劃者應該細心討論的東西。--roc (talk) 2009年7月28日 (二) 07:48 (UTC)[回覆]

如果有贊助,則可以有贊助代表,但是政府不應該有代表。--達師信訪工作報告動員令 2009年7月28日 (二) 08:26 (UTC)[回覆]
同意,但個人認為如果擔保部門有意想讓自身獲取一個席位,讓其以個人身份加入或不妨設一個榮譽席位的虛位,一方面有助於在今後邀請社會知名人士入會,方便以後宣傳,另一方面,也減少以後被取締的風險。Huang Sir (留言) 2009年7月29日 (三) 09:23 (UTC)[回覆]

發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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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聞將來協會的一個工作任務,是發放編者貢獻證書?這聽起來似乎會影響維基協會和維基項目的工作,但不太了解詳情,這也應該是要認真討論的東西吧。--roc (talk) 2009年7月28日 (二) 07:48 (UTC)[回覆]

剛才似乎稍有多了解,如果是針對偶發事件,而且貢獻又特別重要,例如維基年會的志工,我感覺發給證書是合適的。如果是常規性工作,例如條目撰寫,我覺得會干擾理事會的本職工作,也違背協會的宗旨,不宜進行。—roc (talk) 2009年7月28日 (二) 08:38 (UTC)[回覆]
這個發證的事,是很久以前我原先結合其他事項想搞的活動里的,貌似有半年了。當初的想法是和杭州一些高校青年志願者協會(部分是團學的實踐部主管或分管,有些是掛在團學下面獨立於社團聯合會的社團),結合維基的共享創意理念搞個類似維基與青協的合作活動,先期組織志願者了解維基(第一目的),然後吸收有意願的志願者參與維基編輯(第二目的),再次加強這些志願者的後續發展(第三目的),比如拉入即時聊天工具群中讓老維基人指導薰陶,定期組織討論會什麼的。發佈維基的杭州專題任務(第四目的)也是不錯的選擇,比如組織大家去杭州圖書館錢江新館參觀後回來撰寫和補充條目,如果可能的話最好在校內逐漸傳承(第五目的),然後利用在青協內部的關係用青協名義承辦一些地區性年會或正式點的聚會(第六目的)。
那麼發證是在哪呢,原先是想如果參與這個「維基志願者計劃」(忘了當初亂起什麼名了)的學生,可以滿一年後申請實踐證明(要符合最低限度),證明其編輯次數和維基榮譽(當時想特別提個新榮譽)。以此來吸引注意力罷了,期望的是參與且繼續這個計劃的學生,能通過接觸維基來喜歡上維基,而參與維基百科的編輯對部分維基和編輯工作可能會有一定的幫助。
後來和User:wing討論了下,基金會不能發實踐證明,連開維基對該活動的證明也無法開出。而一些高校的青協則認為活動和個人開展很不適合(讓他們自己搞的話,他們那麼多活動,自然對協會沒利益,而且也看不出活動有什麼很大意義,但是如果有合作方,他們在相關的報告裏可以大做文章在學校的一些評定中顯示自己協會運作良好)。-孫學 (留言)
另外,貌似之後沒人再提出(包括我,貌似也沒別人了,笑~)給與實踐證明了,當然如果各方允許,我倒覺得可以試點小試下。-孫學 (留言) 2009年7月28日 (二) 10:41 (UTC)[回覆]

其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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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若關於某類問題討論有一定長度,請考慮在本節之前,單列一個小節。

難道人數不夠?--達師信訪工作報告動員令 2009年7月26日 (日) 14:15 (UTC)[回覆]

  • 請注意這是維基人的意願簽名,也就是實際操作中我們可以邀請關注維基的人入會,比如和書生有接觸的人大法學院老師王春燕副教授,必要時甚至可以也請教部分法律問題,像王教授這樣莊麗智慧的女性絕對是爭取邀請入會的人選,從她個人簡歷來看,對維基是有自己的理解和想法的,而且對版權、知識產權這部分更是她的專攻之長。如王教授這樣的人才在我們大陸其實並不是很難找到,主要是我們維基人交際不足以支撐起私下結識所有精英,而相關的在大陸的社交、媒體活動也是相對很少的,這點聽說北京維基人那就做的不錯,起碼我和王教授聊起來,王教授第一反應到的是北京維基人以及書生。廣泛納維基人外的人才,我想是很必要的。-孫學 (留言) 2009年7月26日 (日) 19:08 (UTC)[回覆]
(:)回應,#1年可以等。你覺得wmcn建會可能會需要哪些部門簽字主觀?#社會團體法人代表承擔法律責任的話,維基百科是維基基金會的東西,wmcn只做項目的推廣宣傳,所以wmcn要做到的是推廣宣傳不違法。#不了解半官方性質和10%的收費是哪筆錢的10%?#認同電子郵件很難得到有效答覆。-孫學 (留言) 2009年7月27日 (一) 04:16 (UTC)[回覆]
我覺得不可能,WP是外國網站,不可能受到中國(估計還是行政法規)的監管。--達師信訪工作報告動員令 2009年7月27日 (一) 06:17 (UTC)[回覆]

其實成立機構還有一種方式就是民營非企業,不知道大家關注過沒有?—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7月27日 (一) 07:28 (UTC)[回覆]

  • 看了半天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結合了「民政部辦公廳關於對民辦社會福利機構登記有關事宜的函」、「 教育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辦法(試行)」、「 職業培訓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辦法(試行) 」 、「 體育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審查與管理暫行辦法」來看,這個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可能為民辦學校、培訓機構、福利組織準備的,在看了中國社會組織在網上公示的今年成立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結果是0,而對比社會團體則是11家。我想目前政府對相關法律還在斟酌中,不然也不至於那麼多地方和社會團體相似。另外,主管單位之類硬要求的一個都沒少,估計還是去函詢問差異比較好-孫學 (留言) 2009年7月27日 (一) 11:21 (UTC)[回覆]
剛才查《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1998年10月25日國務院令第251號發佈)[1],「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名稱應當符合國務院民政部門的規定,不得冠以「中國」、「全國」、「中華」等字樣。」:( --roc (talk) 2009年7月28日 (二) 05:40 (UTC)[回覆]

除此之外,其他語言版本中,由於本國參與編輯的志願者數量嚴重不足,英語及其他語言版本的中國相關條目大量的由外國志願者編寫,而一些錯誤認識也被寫入,並且這些有誤內容在歐美乃至全球範圍內被大量瀏覽、傳播,而這種情況對於中國在世界範圍內保有良好印象是相當不利的,為了改變這種情況,需要大量的中國志願者去校正,但是我們正缺少如此龐大的志願者隊伍。

不好意思,只是這段文字指的是什麼方面呢?我只是對此表示憂慮,這樣是否會有損維基百科的中立性。當然如果是其他方面最好,但是我還是認為大部分人會想我一樣去想。—Cosmia (留言) 2009年7月29日 (三) 11:35 (UTC)[回覆]

已經修改,請看上文。--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7月29日 (三) 20:00 (UTC)[回覆]
原文字是我所寫,不過貌似引起誤會了。。。謝謝修改。(曾經發現en那邊,民國建國的時間都寫的提前一年了。劉長春參加奧運的相關史實錯誤)Huang Sir (留言) 2009年7月31日 (五) 01:56 (UTC)[回覆]

(*)提醒,不知諸位是否考慮到,要在哪裏設辦事處呢?—Cosmia (留言) 2009年7月31日 (五) 06:32 (UTC)[回覆]

如果不管地價,以及可能捐助使用的一段時期的房屋等,北京、廣州、上海、杭州都是可行的。北京靠近多個非營利組織和官方,是政治文化中心,也有北京維基人做底子。廣州,靠近hk、ao、tw,與其他協會實體交流更容易,而且廣州維基人也是相當活躍的。上海目前是經濟中心,是除了北京外非營利組織和重要媒體聚集地。-孫學 (留言) 2009年7月31日 (五) 15:31 (UTC)[回覆]
個人感覺北京不錯,北京作為中國的窗口,有眾多的國際機構,人文環境很好。利於以後的推廣和事務處理。Huang Sir (留言) 2009年8月1日 (六) 10:04 (UTC)[回覆]
澳門的地區名好像叫mo--Liangent (留言) 2009年8月7日 (五) 05:16 (UTC)[回覆]

(*)提醒鑑於中文維基的版權維護形勢嚴峻,我認為中國維基媒體協會成立的必要性毋庸置疑,而且在應該儘快成立。我要提醒的是,如果我們下定決心成立維基媒體協會,那麼我們需要一個B計劃,即當中國維基媒體協會在中國大陸成立受到致命性阻礙時,確保協會的建立。這個B計劃可以是在香港成立、也可是以公司名義註冊,不一而足,而最終哪一個方案成為正式B計劃要經過討論。

報名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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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意加入協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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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僅為統計人數是否足夠組建協會,故簡單簽名即可。(應該需要是港澳台地區以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1. 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09年7月22日 (三) 16:45 (UTC)[回覆]
  2. Fantasticfears留言+ | 記錄2009年7月22日 (三) 16:48 (UTC)[回覆]
  3. Jimmy Xutalk·+ 2009年7月22日 (三) 16:59 (UTC)[回覆]
  4. 長夜無風(風過耳) 2009年7月22日 (三) 17:01 (UTC)[回覆]
  5. Sysywjel (留言) 2009年7月22日 (三) 17:08 (UTC)[回覆]
  6. 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7月22日 (三) 17:58 (UTC)[回覆]
  7. Huang Sir (留言) 2009年7月23日 (四) 02:34 (UTC)[回覆]
  8. 孫學 (留言) 2009年7月23日 (四) 02:55 (UTC)[回覆]
  9. 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09年7月23日 (四) 03:17 (UTC)[回覆]
  10. 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動員令報名 2009年7月23日 (四) 03:26 (UTC)[回覆]
  11. Zhxy 519(聯繫) 2009年7月23日 (四) 03:44 (UTC)[回覆]
  12. Ciked (留言) 2009年7月23日 (四) 04:39 (UTC)[回覆]
  13. FrankLSF95·動員令 2009年7月23日 (四) 05:27 (UTC)[回覆]
  14. Chief.Wei 2009年7月23日 (四) 05:32 (UTC)[回覆]
  15. Ben.MQ 參加動員令 2009年7月23日 (四) 06:41 (UTC)[回覆]
  16. 03❤Super JuniorIt's You!2009年7月23日 (四) 08:55 (UTC)[回覆]
  17. 奔流 2009年7月23日 (四) 11:17 (UTC)[回覆]
  18. Gilgalad 2009年7月23日 (四) 13:37 (UTC)[回覆]
  19. 金翅大鵬鳥(talk) 2009年7月23日 (四) 22:12 (UTC)[回覆]
    boom999 Studio (留言) 2009年8月18日 (二) 11:13 (UTC)重複。--Jimmy Xutalk·+ 2009年8月18日 (二) 11:33 (UTC)[回覆]
  20. 達師信訪工作報告動員令 2009年7月24日 (五) 02:46 (UTC)[回覆]
  21. 九零後 (留言) 2009年7月24日 (五) 03:03 (UTC)[回覆]
  22. LiDaobing (留言) 2009年7月24日 (五) 03:32 (UTC)[回覆]
  23. Dingar (留言) 2009年7月24日 (五) 04:36 (UTC)[回覆]
  24. Albus Ecneics (自由言論) 2009年7月24日 (五) 05:25 (UTC)[回覆]
  25. 武鐵輛玻《——》旅客意見簿 2009年7月24日 (五) 09:23 (UTC)[回覆]
  26. zhengrong 2009年7月24日 (五) 18:41(UTC)
  27. 簡單美感 2009年7月25日 (五) 15:35(UTC)
  28. Mukdener (留言) 2009年7月26日 (日) 12:25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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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小wing (留言) 2009年8月14日 (五) 13:42 (UTC)[回覆]
  40. boom999 Studio (留言) 2009年8月18日 (二) 11:13 (UTC)[回覆]
  41. Xavier-永恆 我是如此渺小(直來直往)(流浪地圖) 2009年8月20日 (四) 14:19 (UTC)[回覆]
  42. --TroubleKid (留言) 2009年8月22日 (六) 07:40 (UTC)[回覆]
  43. 不會簽名的秋士!
  44. 怎麼簽帶有超連結的簽名啊…… --旺仔聰 2009年10月2日 (五) 04:50 (UTC)
    四個波浪號:~~~~。--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10月2日 (五) 04:59 (UTC)[回覆]
  45. 才知道有這個東西。--快龍後會有期 2010年6月13日 (日) 15:27 (UTC)[回覆]
  46. Fxqf·留言簿 2011年3月13日 (日) 11:27 (UTC)[回覆]
  47. --wikizhang (留言) 2011年3月17日 (四) 12:28 (UTC)[回覆]
  48. --治癒 (留言) 2011年3月23日 (三) 13:52 (UTC)[回覆]
  49. --ArnoldLeung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14:20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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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第一次編輯,不會簽名的lilinen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lilinen對話貢獻)於2012年1月13日加入。
  53. --~==乖寶寶==~留言2012年4月22日 (日) 03:17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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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will-v-king留言2013年4月12日 (五) 13:46 (UTC)[回覆]
  56. --Excaliburplex留言2015年5月23日 (六) 11:03 (UTC)[回覆]
  57. --ArvinTing留言2015年11月25日 (三) 09:13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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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是律師,主要負責外資企業法務和勞動法律。之前mountain也跟我聯繫過wikipedia維權的事情,很希望能幫上忙。作為管理員,到今天才看到這個討論,太慚愧了。。。--Hamham (留言) 2009年8月22日 (六) 14:08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