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用戶討論:守望者愛孟/2017年

頁面內容不支援其他語言。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用戶查核通知

[編輯]
您好,一名維基用戶對您的賬號提請了用戶查核,因為您可能違背了傀儡方針。您可以在了解相關方針後,前往用戶查核請求頁面發表您的意見。--119.114.195.212留言2017年1月26日 (四) 12:35 (UTC)[回覆]
如果您確有違反維基百科相關政策的行為,請知悉:社群對初犯、尚未意識到錯誤的新手或保證不再犯者比較寬容。然而濫用多個賬號是非常重大且需要處理的行為,應嚴肅待之。


2017年中國大陸維基社群發展的目標

[編輯]
  • 本人在此誠摯地感謝,來自五湖四海乃至各個國家(地方),在2013年後給予我們支持的用戶,我們從一個小小的上海社群發展到現在成為真正主導大陸維基發展的社群,真的是非常不容易的。
  • 在此提出2017年社群的發展目標:
    • 首先,當然是編輯條目,條目是維基之本,沒有條目,維基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價值。希望各位在2017年繼續努力貢獻條目,彼此學習經驗,維基百科尚有許多百科性很強的領域,條目是荒蕪的,我們還要多加油。
    • 第二,就是積極推進社群的建設,儘量抵消破壞者(包括那些身居廟堂的破壞者)對社群發展的傷害,儘快建立屬於我們自己的維基人組團,在此非常感謝大家支持「大陸維基用戶組」的聯署,還懇請各位繼續關注支持。我們需要建立一個在真正代表我們大陸維基人的,且在中國大陸可以合法活動的維基人組團。目前的計劃是「大陸維基用戶組」和「中國維基人協會」並進計劃。(若各位對此案的具體細節想進一步了解,歡迎來和我聯繫)
    • 第三,就是大陸維基人溝通聯繫工具的建設,今年除了繼續去年的QQ群進行建設外,還看看探索其他更多模式。近期QQ群遇到一些干擾,這也在我們預料之中,畢竟搗亂破壞的無孔不入,建設維基的道路也不可能一帆風順。
    • 第四,就是和港台維基人(社群)的合作事宜,雖然去年我們努力過,但由於某些身在中國以外的不合法組團(目前元維基上的「空殼」,不具備代表性的「中國用戶組」)、以及某些極端政治勢力的阻撓,我們和港台方面的溝通暫時沒有成功,但我們還是對此不會放棄,畢竟路遙知馬力。
  • 這就是大概2017年中國大陸維基社群的發展方向,再次感謝大家一路走來的支持和信任。

--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7年1月23日 (一) 14:20 (UTC)[回覆]


  • 某些維基大佬(其似乎是作為某些人士的代表)向我傳遞了如下信息:請守望者開新的賬戶編輯條目,停止對部分大陸管理員嚴重濫權行為的監督和反抗,則維基面上官僚方將不予追查。
  • 守望者愛孟故在此公開(:)回應 拒絕:監督和抵制某些管理人員的濫權行為,防止利益人士傷害維基百科用戶和破壞維基百科條目,是一個維基人最基本的道德責任,在此恕不接受這種以出賣原則來換取一個「合法傀儡」的交易。對於暫時無法寫條目,本人表示遺憾,畢竟在某些人看來,我的貢獻就是「擾亂維基」,但我堅信,中文維基一定會擺脫GFW的枷鎖,而本人一定也會完成那些因濫權管理員阻撓而暫時無法完成的大量條目拓荒。謝謝!--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7年1月23日 (一) 14:20 (UTC)[回覆]

請注意,用戶被封禁後編輯自身討論頁的權限僅限於進行封禁申訴,這一權限並不允許您在此發表與封禁申訴無關的觀點或看法。WP:封禁方針#封禁申訴中明確規定:「如被封禁用戶濫用申訴渠道,可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及/或使用郵件功能」。這是一次正式警告。--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7年1月27日 (五) 21:45 (UTC)[回覆]

近三年於中國大陸推廣維基百科之心得檢討和中國大陸維基發展受阻的的主要因素

[編輯]
  • 2014年年初,在本人遭到不公正的封禁之後,本人改以線下推廣維基為主貢獻,目前已經將近三年時間。
  • 個人認為,這三年中,雖然面臨來自某些管理人員的壓迫,但成果還是有的,至少目前大陸維基活動從2014年年底被某些人打壓到沒有,直到現在雖然不能做到遍地開花,卻仍可以做到儘量不中斷。
  • 在2017年1月1日之前,本人組織的維基聚會並沒有辦法在維基百科頁面得到展示,現在總算是可以了,在此感謝堅守維基底線的用戶。
  • 從中文維基社群的活動及編輯量判斷,目前,「高牆」並非是束縛中文維基發展的主要原因,簡單的例證是:在2015.5.19之前,中文維基沒有被牆,但大陸地區的維基活動卻不斷地萎縮衰弱,直到2015年年初,大陸維基線下活動陷入全面停頓。
  • 相反在2015年5月大陸地區牆掉中文維基以後,大陸地區維基活動卻逐步復甦。可見,牆雖然對維基活動有影響,但卻並非打壓大陸維基發展的主因。
  • 並不諱言,從2013年,本人在行走京滬線邀請下,協助在上海地區推廣維基;一直到2015開始至今,在大陸多地推廣維基的感受來看,大陸地區維基發展的阻力,來自於少數早就不被社群認同的管理員。他們並無發展維基的心願,也不願意別人發展維基。從我使用僅僅可以編輯的本用戶討論頁面推廣維基都被威脅要封禁討論頁編輯權,就可見一斑。
  • 之前我和某位台灣管理員談到「收割他人貢獻」的情況。目前,少數管理員,他們長期以來就是如此作為,他人貢獻,他們就收割,如果別人不給收割,那麼,等待的就是「被打壓封殺」。我還和那位台灣管理員說:「如果Addis等個別人可以給大陸維基帶來希望,那我愛孟願意給他們當小弟做牛做馬,他們叫我幹什麼我就幹什麼」。但很遺憾的是,他們沒有能力也沒有意願給大陸維基以任何有前景的未來。
  • 因此目前維基就陷入了大陸社群和少數管理員之間的紛爭。少數管理人員,他們由於無法得到社群認同,信譽很低,因此只有不斷地通過濫權來體現自己「老子還在呢!」,如此,就導致了社群紛爭不休。
  • 當然,少數人比較善於利用相當部分港台用戶對大陸的不了解(例如:他們很善於利用港台朋友們對大陸聊天工具的不了解),挑唆目前我們大陸社群和部分港台用戶的矛盾。事實上,我們和港台不少用戶一直關係友好,也合作很好。
  • 近期比較爭議的所謂「站外行為」在站內「可否進行封禁」的問題。這個問題很簡單:
    • 原則上來說,從維基:「合作包容」的精神來說,站外進行不友好行為,的確也是不應該的。但同樣某些管理員總是希望「尋找」甚至不惜「捏造」用戶在站外行為的破綻,以求在維基百科站內把用戶「河蟹掉」,同樣也是違反「五大支柱」的不合作行為;eg:就在東八區時間2017年3月11日14點左右,又發生了有人使用PS聊天記錄圖片,對我進行攻擊的情況。
    • 其次,站外行為如何判斷,本身主觀性太強,真實性是沒有辦法保證了(除非CU可以CU到站外去);
    • 另外從國際通行的「司法管轄權」來說,若用戶在站外真的有什麼不當行為,那麼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在站內封禁也絲毫起不到作用,相反可以有利於少數人濫權。
  • 本人現在現實生活越來越忙碌,忙維基的時間將越來越少,我還是希望可以協助完成三端互聯。維基QQ群已經轉交他人管理,繼續對維基群抹黑已經沒有意義,希望有的人不要再如此作為。

  • 「菲菇」所謂:「封禁後,討論頁面只可以進行申訴,說其他的一定是濫用,要封禁討論頁」,這個論述顯然是自行解讀甚至自創方針並脅迫他人。但,出於儘可能包容任何用戶的觀點之考量,為了避免爭吵,在此說一點和申訴有關的內容:本人在此正式否認「中華愛國陣線」是本人的傀儡的指控,相關事宜待我和該用戶釐清後,User:中華愛國陣線將具體做出說明。然,從有的人不斷使用無法證實的所謂「截圖證據」(那些顯然是PS出來的)對我進行詆毀,可見,少數人已經把「封禁愛孟」視為其在維基的存在的價值,這顯然是是比較可悲的事情。既然如此,我就成全那幾個人好了,在此正式宣告:我放棄爭取解除對本用戶的濫權封禁。這樣某幾個人應該是可以滿意了。
  • 最後還是希望各位可以一如既往地支持中國(大陸)維基,謝謝!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7年3月14日 (二) 02:46 (UTC)[回覆]
  • 烏拉夸克最近還用QQ小號辱罵愛孟,竟然連「斷子絕孫」、「你媽給我舔JB」「你爸沒JB」「打死你(愛孟的)是全家」這種缺德話都罵出來……我有點看不懂了,是烏拉濫權封禁愛孟幾年誒,愛孟都沒說什麼,烏拉這是想幹嘛?-- 782Talk2017年3月30日 (四) 13:13 (UTC)[回覆]

給您一個星章!

[編輯]
勤奮星章
感謝您對維基百科的貢獻。祝您生活愉快。 Wang Qiliang | (留言) 2017年7月6日 (四) 10:01 (UTC)[回覆]

您好,您先前上傳的檔案「File:人民日報1990年4月23日專題報道時任黃浦區長陳良宇.jpg」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檔案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上傳檔案,但請先看看合理使用準則圖像使用守則

大多問題圖片可以通過添加圖像版權標誌等重要資訊解決。請參與檔案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著作權IRC聊天頻道--Antigng留言2017年8月12日 (六) 09:38 (UTC)[回覆]

封禁撤銷

[編輯]

管理員已對此封禁決定再次作出複檢並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推翻之前的決定並接受這位用戶的封禁申訴。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未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推翻之前的決定。
  User:守望者愛孟於2014年2月2日因「多次站外攻擊管理員」得永久封禁措置。而守望者愛孟於封禁後提交多次封禁申述是2017年7月。考慮到封禁是以杜漸防萌防止破壞,非以懲處用戶一時之過失。事已多年,用戶已得到對往日之行之恰當懲處。觀其申述見其生懊悔之心,悔往昔之行,本人決定接納他的封禁申述解除封禁,理由如下。

對守望者愛孟之永久封禁是兩組理由。一)於2014年2月之決定「於站外持續對用戶進行人身攻擊」、二)「與中華愛國陣線有關聯、並以「「User:中華愛國陣線作出一系列行為」。於2014年2月後之封禁決定雖屢遭推翻,唯至今理據仍然生效。與2016年8月之另一封禁維持至今。

所謂站外持續人身攻擊行為,本人認為當時管理員的封禁處置是恰當的。雖封禁方針無相關規定,然守望者愛孟及另一用戶涉於非維基百科網站外言語涉維基百科維基百科人之事,致使其名譽或有損,管理員依據守望者愛孟往昔曾遭封禁又復語涉使人不寧,施行封禁以阻止、使其思省行舉,乃可行之法。然而,該封禁施行之時長則可商,務使用戶可於期間悔往昔之行,使日後毋有易逾方針之舉。此亦是封禁方針所舉,人皆可能有錯,然應予其機會,永久封禁乃最終且一切方法皆不奏效之手段。視當時情勢,對用戶施行一定期限之封禁可能會較永久封禁為佳。

管理員認為案過往之例可對守望者愛孟施行永遠封禁。即Sysywjel和百樂兔封禁前例。管理員強調他們是視維基百科作為民主試驗場,使用破壞性的方法來表達他們的不滿和批評,挑戰中文維基百科運行、管理制度,把相當多的維基人精力時間投進相關討論,構成擾亂。而守望者愛孟與他們類同,故永久封禁。經查,守望者愛孟於當時並無擾亂行為,而是對管理員之操作及部分行為持有異議及質問,即便當中有言語不當以至涉人身攻擊,考慮到其行為並無作出即時、危險的紛亂行為(註一),不宜直接把他的行與其他封禁案類比。因無充分證明用戶有嚴重且危險之行將破壞維基百科,造成不可逆轉的破壞,若以永久封禁懲之,並不恰當。於封禁後守望者愛孟得到其他用戶求情及聯署解封(註二),顯示永久封禁之決定或未周全,引起頗多質疑。

至於封禁說明中,「社群網站新浪微博以及相關的通訊軟件QQ進行人身攻擊,並且將當事人進行人身攻擊」、「演變到後來變成自己人攻擊外來者般的敵對」。若守望者愛孟之行為是於維基百科媒體下網站作出,施行此刑罰以使其遵行文明禮儀之則,並無疑義。然而據當時封禁方針所載,未有訂明站外行為如何處置,是故執行永久封禁決定屬合法但不合理,故引起後來社群討論站外封禁事(註三)。就封禁行為所指站外攻擊,今時已難以稽查,雖然亦有部分網站截圖(註四),但未能充分證明是守望者愛孟所為。當然就往日社群成員紛爭之事,紛爭與吵架是不允許的,有損百科編輯的和諧及融洽。守望者愛孟往日是有對其他編者言辭不遜之語,若是在維基百科媒體網站而言,其行為業已受懲,使其知所收斂,多番承諾日後會與其他編者保持和睦及遵守禮儀,可見用戶有悔過之心(註五)。而所謂站外行徑不限於網頁及聊天軟體的一系列無法查證是否本人之行為及是否干涉用戶於維基百科外的申述自由,「每人皆有公正評論事情之權利,不容剝奪。此權利是個人自由之支柱。」」(註六),應不予考慮作為封禁之理由。此外,2017年1月社群亦否決了把「站外行為作封禁」理由再次加入封禁方針,是以依照年初的共識封禁用戶不應考慮站外行為,而僅限用戶於維基百科媒體網站之行作。行政員AT於選舉中亦認同此作法。(註七)雖守望者愛孟之封禁在2014年,今年之決議不應追溯往日決定,然其提出申述要求解封,經重新審視,依今年社群共識,站外封禁理由不應視作有效。

因此,2014年2月T.A Shirakawa以「社群網站新浪微博以及相關的通訊軟體QQ進行人身攻擊,並且將當事人進行人身攻擊」和嗣後人神之間決定推翻T.A Shirakawa解封決定而來的第二次同一理由封禁應予終止。由於延續至今之封禁之緣由告無效終止,我決定推翻此部分封禁。

另一封禁原因是經用戶查核,守望者愛孟與中華愛國陣線存着關聯。相關證據涉用戶個人私隱不予公開,具體而言即有匿名用戶於用戶查核頁面發表有關守望者愛孟之個人訊息而相關訊息非常隱密不易得知故可判斷是繞過封禁,且核查後中華愛國陣線與該IP重合。若據用戶查核,守望者愛孟與中華愛國陣線同為一人,屬操縱傀儡,然而於2016年8月蘇州宇文宙武指出曾和兩人見面(註八),並非同一人。雖其與守望者愛孟有交情,然其為資深用戶,想必不會於此重大事件上故意造假,捏造一人是兩人之謊言,本人認為可信納其證詞。而另一查核員證明中華愛國陣線與守望者愛孟技術上並非同一人(註九),因此,單憑得知後台訊息應該未足以判斷二者同一人。由於用戶查核員並無確實結論及存在與用戶查核互相矛盾之可靠證據,未能得出有效、確定結論。所謂「兩害相權取其輕、寧縱毋枉是原則」(註十),應秉疑罪從無原則視作證據不足。而用戶查核員是基於可靠證據方有相關結論並作出判斷,故認同其以作封禁理由。

然而即便守望者愛孟確有濫用傀儡,換言之是在2014年以後使用中華愛國陣線作出一系列活動。然事已逾三年,即使有相關行為,亦已得到相應處置,自2016年8月20日就此行為封禁至今。而守望者愛孟遭封禁後,自2015年之後無相關行為即未有試圖操作傀儡或使用IP繞過封鎖,且在目前情況下,未見守望者愛孟將來會使用傀儡試圖繞過封鎖作出破壞,故按照封禁方針及過往事例(註十一),被永久封禁用戶可以解封用戶以給予其最後的機會(註十二),可由社群觀察其日後有否依然違反維基百科方針之行為。我決定引用此條款作解封,自2016年8月以來之另一封禁予以終止。

守望者愛孟於2014年遭永久封禁後,仍有為數不少用戶為之說項,雖封禁不會因用戶求情改易,而是據用戶行為是否對百科全書造成傷害及管理員自行據事裁量,因此管理員從不考慮用戶之間的封禁聯署提請,以免因群眾壓力影響決定。但觀乎用戶之說情,則理性及持平(註十三)之編輯必不會認同守望者愛孟之行為嚴重影響了維基百科全書之運作,否則毋須為已封禁用戶執言,於此,可信相關用戶之行為屬理性而非群眾之言。相關事實於2016年8月的授獎投票可作證明,不少用戶支持守望者愛孟獲得維基百科獎項(註十四),可以肯定投票用戶明知守望者愛孟遭封禁後應屬破壞、擾亂者之列,復歸無期,仍願意給予其維基百科榮譽以表彰,則顯然其並非具長期破壞、擾亂行為之鉅蠹。亦是社群成員願意信任、接納守望者愛孟為社群一員的例子。據維基百科:申請成為管理員/Bencmq所載,「人事任免投票是一種民意調查,是社群尋求達成更廣泛共識的一種方法」。而榮譽投票亦應具同等性質,是較低標準之民意調查,檢視用戶貢獻是否獲得其他社群成員肯定。在該項投票,其他編者明知其處封禁情況下,仍授其獎項以嘉許以表彰其往日貢獻。我認為可代表維基百科編者的部分民意,即便其曾有不恰當之行為有違相關方針,但其他編輯仍然認為他屬於良好表現的維基百科人予信任。我認為應讓社群依然信任的被封禁用戶能有繼續編輯機會。

綜上,由於守望者愛孟於2014年永久封禁後無用戶討論頁申訴以外之編輯活動及破壞行為,因其封禁至今已逾三年已得到足夠懲處且封禁目的不是絕罰以把用戶永久隔絕於中文維基百科。管理員應在合適情況予他們改過之機會。守望者愛孟自2015年後無繞過封禁之事,及用戶多番於封禁申述表達其希望參與編輯條目之願望及作出保證不參與紛爭,本人認為其具悔意。鑒於封禁已一段時間及上述之說明,本人認為應按照封禁方針列明的給予用戶機會重新開始。職是之故,本人決定2014年2月以來、2016年8月對守望者愛孟之封禁應予終止,恢復其於中文維基百科全書一切權利。苟非用戶在解封後於維基媒體豁下網站有新的違規情況,不應以往昔之行再施封禁或推翻本決定。

因此,撤銷2014年2月起、2016年8月起之封禁。並請社群成員按照封禁方針規定,觀察守望者愛孟於解封後有否違反方針之編輯行為。

決定如上。

註釋:

  • 1)Schenck v. United States, the opinion of the Court.
  • 2)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存檔/2014年2月#.E8.AF.B7.E6.B1.82Wing.E9.98.81.E4.B8.8B.E7.BB.99.E6.84.BF.E6.84.8F.E8.B4.A1.E7.8C.AE.E7.BB.B4.E5.9F.BA.E7.9A.84.E7.BC.96.E8.80.85.E4.B8.80.E6.AC.A1.E6.9C.BA.E4.BC.9A
  • 3)Wikipedia_talk:封禁方針#.E8.A3.9C.E5.9B.9E.E5.B0.81.E7.A6.81.E6.96.B9.E9.87.9D.E4.B8.AD.E6.9C.89.E5.8F.AF.E8.83.BD.E6.98.AF.E8.A2.AB.E4.B8.8D.E5.B0.8
  • 4)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7373947,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7373947
  • 5)User talk:守望者愛孟,封禁申訴,2014年3月8日、2014年4月4日、2014年4月5日。2017年7月10日。
  • 6) Ambard v. Attorney General for Trinidad and Tobago. Lord Atkin’s opinion.
  • 7)Wikipedia:申請成為行政員/AT
  • 8)Special:Diff/41295670
  • 9)Wikipedia:用戶查核請求/2017/4#.E5.AE.88.E6.9C.9B.E8.80.85.E7.88.B1.E5.AD.9F
  • 10)R. v. Kingston (1948)
  • 11)Special:Diff/32583483Special:Diff/30570333Special:Diff/16952877
  • 12)Wikipeida:封禁方針/永久封禁:「永久封禁一個用戶可被理解為完全禁止該用戶進行編輯(如無管理員解封的話)……,我們建議給該用戶一個最後機會——在某段時間暫時解封該用戶,並在被觀察的情況下繼續編輯,以確保他/她未來不再違反維基百科的政策。」
  • 13)Locher v.United States, the dissent by Oliver Wendell Holmes, Jr.
  • 14)Wikipedia:維基獎勵/授獎提名投票/維基推廣獎/守望者愛孟


補充:就這個解封決定,我同意Alexander Misel 於守望者愛孟討論頁的說話,希望永封的用戶能採用恰當方法重回正軌。亦如Wing在對百樂兔、蘋果派封禁一事所說的被永久封禁用戶若能保證日後進行建設性、合作性的編輯,可獲得解封的意見。
  處理人:千村狐兔留言2017年8月15日 (二) 14:31 (UTC)[回覆]

有限空間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編輯]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有限空間」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該頁面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自行移除頁面存廢模板,討論是因為有編者認為頁面不適合維基百科。請參與頁面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在討論期間歡迎繼續完善原先的頁面,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4279計算過程 2017年8月17日 (四) 12:53 (UTC)[回覆]

給您的星章!

[編輯]
原星章
歡迎您回來繼續編輯!(# 4279計算過程 2017年8月17日 (四) 13:12 (UTC)[回覆]

給您一個星章!

[編輯]
特別星章
歡迎回來,社群希望您為維基百科作出更多貢獻。 Lanwi1(留言) 2017年8月17日 (四) 14:43 (UTC)[回覆]

給您一個星章!

[編輯]
特別星章
歡迎回來,可是已有愛夢第二正在受迫害(想知道是誰在我討論頁詢問) 南極熊愛吃企鵝冰塊 2017年8月18日 (五) 00:52 (UTC)[回覆]

re

[編輯]

雖然有遇到過不同聲音的提示亦或遊說,但我還是願意相信閣下親自的、「第一手」的澄清。--Amazingloong留言2017年8月18日 (五) 01:28 (UTC)[回覆]

對閣下重歸維基百科,表示歡迎。--Amazingloong留言2017年8月18日 (五) 02:48 (UTC)[回覆]
這些亂七八糟的事,越理越亂,不理會是最好的。--Amazingloong留言2017年8月21日 (一) 14:54 (UTC)[回覆]

給您一個星章!

[編輯]
特別星章
解封理據至當,希望濫權封禁情事爾後不要再生。歡迎歸隊~ 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8月18日 (五) 02:27 (UTC)[回覆]

希望常在DYK看見你

[編輯]

對大部分屢次被封的維基人,是沒守這規則:「不作死就不會死。」--Outlookxp留言2017年8月18日 (五) 08:06 (UTC)[回覆]

一杯茶送給您!

[編輯]
歡迎回歸! WAN233 (留言) 2017年8月20日 (日) 04:55 (UTC)[回覆]

歡迎回到維基百科

[編輯]

早前被QQ和反惡俗沖昏大腦了,所以您現在只能在這找我(他們不放過我我怎麼可以頑強的回來呢?)。無論如何,感謝你在被封禁後並沒有氣餒,等待解封後繼續貢獻維基👍 。本來想使用星章工具,可是功能錯誤未能發送。--沉迷酒色的人留言 | 簽到)發表於 2017年8月20日 (日) 10:12 (UTC)[回覆]

給您的星章!

[編輯]
特別星章
歡迎回來B dash留言2017年8月20日 (日) 12:31 (UTC)[回覆]

給您一個星章!

[編輯]
編輯星章
歡迎回來,很高興你能回來! Walter Grassroot留言2017年8月23日 (三) 09:32 (UTC)[回覆]

RE:給您一個星章!

[編輯]

多謝您的星章, 另外, 歡迎您回到維基百科

其實我最近也不全然是在「默默的寫條目」, 在一些議題還是有表達意見, 不過發現和人溝通需要花的心力>>寫條目需要花的心力, 還是花心力在一些比較擅長的方面好了。--Wolfch (留言) 歡迎參與今年的動員令 2017年8月23日 (三) 11:47 (UTC)[回覆]

中毒翻完了(還好沒有中毒), 後續就再麻煩您擴充了,謝謝--Wolfch (留言) 歡迎參與今年的動員令 2017年8月23日 (三) 12:04 (UTC)[回覆]

Re.

[編輯]

請問有什麼問題?另外,歡迎回來。——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7年8月24日 (四) 02:08 (UTC)[回覆]

2017年8月

[編輯]

歡迎來到維基百科。每個人都可以對維基百科做出建設性的貢獻。但是討論頁的作用是記錄討論。即使是善意地改寫別人的意見或投票,正如您在Wikipedia:新條目推薦/候選所做的行為,也是不被允許的。您可以在歡迎頁面了解到更多注意事項與編輯技巧。如果不喜的話,大可以刪除有問題的句子,但請勿刪除合理的投票部分。--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7年8月24日 (四) 02:24 (UTC)[回覆]

[1],無禮的攻擊,竟然還振振有詞?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7年8月24日 (四) 02:27 (UTC)[回覆]
如果你覺得標記問題出來被人叫「偷偷提刪條目」或者「傻逼巡查」是文明行為?標記本來就是為了吸引改善,改善了當然是好,但是口出狂言謾罵提出問題的人,那就不太好吧。——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7年8月24日 (四) 02:39 (UTC)[回覆]
另外我在重複一次,後面諷刺你覺得不文明刪除我也不反對,但是請不要刪掉合理的投票部分。另外別亂扔警告。——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7年8月24日 (四) 02:39 (UTC)[回覆]
明白並認同。——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7年8月24日 (四) 04:14 (UTC)[回覆]

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刪除模板,快速刪除旨在加快處理顯然不合適的頁面。若您認為刪除理由不合適或您已對條目做了改善,請在被提刪頁面快速刪除模板的正下方加入{{hangon}},並在條目的討論頁中說明理由。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或者至存廢覆核請求處提出申請,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Aotfs2013 留於 2017年8月24日 (四) 10:02 (UTC)[回覆]

條目中鳳凰網連結一打開可看到第一節的標題「要打擊反共反華逆流「,第二段第一句「北京方面的這一辦公室負有對外宣傳的責任」 。故原先條目中「為對外宣傳的需要「一說是忠實反映原文的意思。小蓮莊處士 2017年8月25日 (五) 21:48 (UTC)[回覆]

給您一個星章!

[編輯]
原星章
Wang Qiliang · 留言 2017年8月28日 (一) 08:14 (UTC)[回覆]

第十五次動員令尚未完成動員令通知

第十五次動員令尚未完成動員令通知
維基娘——第十五次動員令的吉祥物
維基娘——第十五次動員令的吉祥物

親愛的維基百科用戶守望者愛孟/2017年您好:

感謝您報名參與第十五次動員令,一個提升維基百科條目素質與數量的計劃。

第十五次動員令即將於9月3日結束,但您目前尚未達到完成要求。欲完成動員令,您需要在9月3日或之前完成2條「達標條目」或1條「優良條目/特色條目/特色列表」(請到您的個人貢獻頁面提報相關貢獻,主持人將進行確認)。如果達到要求,即視為完成本次動員令;9月3日仍未完成者,則視為未完成動員令。

再次感謝您報名參與此次動員令,如有任何意見或問題,請至動員令的討論頁提出,謝謝!


通知您的主持人是:Choihei留言2017年8月30日 (三) 06:42 (UTC)[回覆]

恭喜沉冤得雪

[編輯]
特別星章

閣下之封禁案發生不久便開始關注。後因個人原因,有數載無理會維基之事。 一個多月前,本人前來看過閣下的討論頁,得知閣下疲於長期之無果申訴,已表離開之意,當時無奈滿懷;亦即決定放棄舊帳號CLEANSTART重來。今日無意中再造訪閣下頁面,發現閣下喜獲解封,就此表衷心祝賀。望閣下嗣後繼續為維基百科的振興頁獻力量。此致。--Kay2015 Yau留言2017年8月30日 (三) 17:35 (UTC)[回覆]

QQ私訊了一件事情,查收唄

[編輯]

如題,感謝。--小火車留言2017年9月1日 (五) 14:54 (UTC)[回覆]

回了,抱歉。--小火車留言2017年9月5日 (二) 12:40 (UTC)[回覆]

re

[編輯]

已授權,望善用權限。同樣認為他駁回的理由並不妥當,還望您不要往心裏去,努力貢獻條目。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維基Q群:170258339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7年9月2日 (六) 15:09 (UTC)[回覆]

Re

[編輯]

被封禁與否不是授予巡查豁免權的指標,如果在下用閣下剛解封未久為由否決,那在下是紮實的濫權。另關於閣下條目品質的問題在下已覆於權限申請處,遂不再贅述。——Aotfs2013 留於 2017年9月2日 (六) 15:37 (UTC)[回覆]

閣下的條目品質確實優於不少巡查豁免者,此點在下十分贊同;倘閣下未來自我巡查時,能夠巡查得更趨近於良好的巡查員(如在安全閥室顫電流應懸掛{{onesource}}模板),那麼在下認為同意授權是個在下會選擇的決定。——Aotfs2013 留於 2017年9月2日 (六) 16:22 (UTC)[回覆]
在下能夠理解閣下在改善條目的用心,但要達到不需巡查的標準,一般而言在下有兩個指標,其一是大部分條目的品質都不錯、其二是能夠做到跟良好的巡查員趨近或相同的自我巡查操作。前者閣下顯然沒有問題,特種設備證明了這點;惟後者如安全閥室顫電流等的自我巡查仍有改善的空間,這點是在下希望能夠加強的,望閣下理解。祝編安。——Aotfs2013 留於 2017年9月2日 (六) 16:33 (UTC)[回覆]
感謝閣下的貢獻,在下並已為兩條目進行了細節上的補強。——Aotfs2013 留於 2017年9月8日 (五) 15:46 (UTC)[回覆]

為避免封禁方針類似爭議再度發生,引發社群動盪,並有效保障各方針與指引版本穩定,現有Temp於互助客棧倡議對方針與指引進行全保護;考量閣下似乎對封禁方針爭議具備一定程度的瞭解,在此邀請閣下評價此方案是否可行。祝編輯愉快。——Aotfs2013 留於 2017年9月26日 (二) 15:54 (UTC)[回覆]

致新巡查豁免者

[編輯]

您好,守望者愛孟。根據您在權限申請頁的申請,現授予您巡查豁免者權限。 這將允許您:

  • 使自己的編輯自動標記為已巡查 (autopatrol)

您可以在自己的用戶頁放置{{User wikipedia/autoreviewer}},一個標識閣下擁有巡查豁免權的用戶框。

此權限的授予,是因為我們認為您已熟知維基百科的各項方針及指引,您是一名可信賴用戶。這一權限並不會對您的編輯產生影響,此權限僅旨在減少巡查員的工作量。您建立的頁面會被自動標記為「已巡查」。欲了解更多信息,可前往Wikipedia:巡查豁免權。若您(最好永不發生)有濫用權限的嫌疑,您的權限可能被剝奪,甚至您會遭封禁

如果您超過6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權限會被解除。若您希望自己辭去職務,請至申請解除權限頁申請,或是自行移除。如果有任何問題,歡迎在我的討論頁、互助客棧或是#wikipedia-zh IRC://中提出。

祝您編輯愉快!--B dash留言2017年9月3日 (日) 13:32 (UTC)[回覆]

動員令模板

[編輯]

恭喜閣下完成動員令,閣下可以在自己的用戶頁放置此模板

這位用戶已完成 動員令 1

  Zest 2017年9月12日 (二) 07:33 (UTC)[回覆]

回應

[編輯]

關於您在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討論二:改造「維基外騷擾」章節2017年9月13日 (三) 14:49的發言中的提問,由於與主題無關,在頁面上直接回應是跑題的,在此回應如下。

以下均為本人的主張。

  1. 如若某站外行為在站內造成了影響(例如:站外拉票),在做出封禁決定前,站外行為應和該行為造成的站內行為一併考慮,作為封禁理由。
  2. 如若某站外行為在可以預見的時期內將會對站內行為造成重大影響(例如,兩位維基人因維基百科上的爭端而對簿公堂),那麼在該行為結束前,可以對涉事者實施封禁,該封禁的目的是儘快完成站外流程、避免站外流程的不確定性影響站內。(本條與WP:LEGAL不符;但WP:LEGAL認為必要時可實施編輯禁制等其他措施。)
  3. 如若某站外行為對站內沒有任何影響,該站外行為不應作為封禁理由,即便該行為中有兩方或更多參與方為維基百科用戶。

上述站內均指維基媒體基金會所開設的網站的線上活動;站外則指其他活動。

本人歡迎對於站外證據及站外行為(這還是兩件不完全一樣的事)的建設性討論,雖然目前社群環境也許不太適宜。

另外,本人仍然期待在互助客棧看到您對本人質疑的正面回應。 --達師 - 345 - 574 2017年9月13日 (三) 15:10 (UTC)[回覆]

本人有自己的判斷標準,不會參加站隊,也不會做因人廢言的事。希望未來能與您多一些建設性的討論。 --達師 - 345 - 574 2017年9月13日 (三) 15:31 (UTC)[回覆]

給您一個星章!

[編輯]
真實世界星章
恭喜解封,多謝星章。不過暫時沒有回來的想法:( CHEM.is.TRY 2017年9月14日 (四) 02:42 (UTC)[回覆]

送給您的星章

[編輯]
特別星章
久聞閣下大名,歡迎回到中文維基,祝一切安好。
Archi Bargaining or Chatting 2017年9月16日 (六) 11:35 (UTC)[回覆]

關於Wang_Qiliang掛的一系列條目問題模板

[編輯]

您好,就是看到User:Wang_Qiliang掛了一些列問題模板。其實我是持有不同的看法的,希望你能說服他停止工作。

大概是2017年8月23日,WQL掛了包括1926年烏拉圭足球甲級聯賽在內的二十多個烏拉圭足球甲級聯賽條目,這些條目有七八個其他語言,而且為了平息各方利害,我還是分別增加了來源。但我看到今天(9月17日)WQL還是在新的前提下面,重新掛了關注度模板。儘管我知道在30天後,就算做提刪,這些條目也不會被刪掉,但顯而易見這些做法很浪費精力;二更多是為了一些原因,特別是了解到這一系列條目的創建人是誰。前段時間我已經受夠了一天之內因為WP:POINT原因而修復上百上千個掛問題模板的情況,儘管這幾千條目保留、提刪者被清出維基百科;但這類事情在我看來一點都不討巧,難登大雅之堂。

在9月17日之後,WQL又掛了包括1995年亞洲柔道錦標賽在內的一系列柔道錦標賽的關注度模板、以及包括北海道道1121號月形幌向線在內的上百個交通條目的關注度模板。從各種原因上,要想過關注度一關非要提刪掉並非難事(至少我個人是反對的);把時間糾結在這些業已成熟的條目上也並非對維基百科有效。而更令我感到如鯁在喉的是,這些條目的原因在WQL連續兩次提請快速提刪俄亥俄州立大學萊馬校區,已經非常明顯了。就算管理員願不願意以WP:POINT原因說什麼,我覺得基於各種事情的觀察者角度,也認為事至如此,不宜也不能再往前邁一步了。我相信事情的解決鑰匙在這裏,於是在此留言,還望審慎,也希望你能勸阻他收手。謝謝。Walter Grassroot留言2017年9月17日 (日) 08:20 (UTC)[回覆]

好的謝謝啦,有你這句話,其他他的編輯我也都分別回退了。謝謝。Walter Grassroot留言2017年9月17日 (日) 12:54 (UTC)[回覆]
嗯,我倒覺得無礙,不要貽人口實就可以。Walter Grassroot留言2017年9月18日 (一) 13:06 (UTC)[回覆]

警告及回應

[編輯]
  • 「那麼既然閣下也認同站外行為站內不應該封禁」,我想我在互助客棧相關提案已經將立場闡述得非常清楚,暫時沒有改變。
  • 至於該等語句的確會令相關人士不悅,有欠尊重,亦未附有相關證據而作出指控,屬人身攻擊,而且持續多時。違反《文明方針》、《騷擾方針》及《人身攻擊方針》,就此本人將會就此作出正式警告。如再違反則將會考慮施禁。
  • 同時,本人亦收到投訴,指閣下言論,有欠尊重,未有附備證據而作出指控,揣測他人出身,有違《文明方針》及《人身攻擊方針》,現就此予以警告。希望閣下以後小心言辭。共同創建友善交流空間。
  • 以上。--J.Wong 2017年9月17日 (日) 13:31 (UTC)[回覆]
已回復。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7年9月17日 (日) 13:53 (UTC)[回覆]

留言

[編輯]

拜託低調點吧,最近很明顯,他們一直盯着你呢!113.88.124.190留言2017年9月26日 (二) 01:34 (UTC)[回覆]

謝謝,知道了。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7年9月26日 (二) 15:31 (UTC)[回覆]

無題

[編輯]

願我有一日,也會像AT一樣讓你敬佩,真要作管理員真無法讓每人都稱善。我是以抓傀儡與找造假為任務的管理者,自認阻止不少惡事,但有時侯我也懷疑自己在眾多維基人的眼中是很好還是壞,如最近。--Outlookxp留言2017年9月27日 (三) 12:32 (UTC)[回覆]

通知

[編輯]

Antigng沒有方針依據的封禁

[編輯]
由於用戶先前在未列明證據的情形下,於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斷言其他用戶行為的動機不良善,在其他用戶給出警告後,用戶宣稱:「我這人說話容易沖,先前若有冒犯,還望海涵,鞠躬」。然而,在這次警告之後,用戶依然於多個頁面、多次,在未列明證據的情形下,斷言多個用戶的動機不良善:
  1. 2017年9月25日,於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7/09/25聲稱:「對惡意提刪的行為表示無奈的譴責」,用戶未出示證據證明用戶的提刪行為具有「惡意」。
  2. 2017年9月25日,於WP:VIP聲稱:「烏拉跨氪也不會放棄自己的賬號,幾個月來打一次卡,然後等待機會繼續整人。」然而用戶並沒有列明證據證明用戶幾個月編輯一次的目的是「等待機會整人」。
  3. 2017年9月25日,於WP:VIP聲稱:「試圖欺騙用戶和管理員,河蟹掉自己看不慣的條目。」用戶同樣沒有出示證據,證明用戶提刪的動機是企圖欺騙其他用戶、審查自己看不慣的條目。
  4. 2017年9月28日,於Wikipedia_talk:聚會/中國大陸社群聚會斷言:「事實上,他們只是通過『欺負一部分手無寸鐵的人』,來滿足內心的虛榮」,用戶依然沒有出示證據證明「他們」的動機是「欺負人」、「滿足虛榮心」。

根據相關指引,「除非有明確的證據,不然應假定致力於這個計劃的人們在試圖幫助這個計劃,並非在傷害這個計劃。」、「如果需要批評,請對編者的行為展開討論,但在沒有明確的證據時要避免指責他人有不良動機。」、「當未以編輯差異形式提出確切證據的情況下,避免指責他人出於惡意。」、「若在沒有明確的證據能表明其他編輯者的行為確實出於惡意或在騷擾,而一再聲稱(他人)意向具有惡意可能會被理解為人身攻擊。」用戶的行為已然違背了所有這些原則。

考慮到類似行為持續的時間較長,決定對用戶執行1日封禁
,您已被暫時禁止編輯維基百科。在封禁結束後,我們依然歡迎您作出建設性的編輯如果您對封禁的理由持有異議,請您通過郵件向管理員申訴,或在下方加入{{unblock|1=您的理由}}(若您尚可編輯您的對話頁)

--Antigng留言2017年9月28日 (四) 16:36 (UTC)[回覆]

Antigng,上次已經提醒您去看看封禁方針了,封禁方針里沒有「僅僅沒有善意推定」,「違反指引」,「回退不當」這種封禁理據。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維基Q群:170258339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7年9月28日 (四) 23:30 (UTC)[回覆]

其他管理員依據方針解除封禁

[編輯]

管理員已對此封禁決定再次作出複檢並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推翻之前的決定並接受這位用戶的封禁申訴。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未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推翻之前的決定。
  用戶郵件請求復檢,決定解除封禁。該用戶近期的確受到了騷擾跟蹤,結合用戶原先的遭遇以及VIP頁面其他用戶的提報和所列舉理由,因此並不能斷言該用戶「完全無證據指控」。另外,善意推定在本地僅僅為指引,並非方針,指引是強烈建議遵守而非必須遵守不可。封禁方針中沒有Antigng所列舉的封禁理據。對比其他近期在和該用戶有爭議的用戶來看,部分其他用戶的行為明顯比該用戶不文明但也最終沒有被封禁。綜上,封禁理由不充分,解除,我同時建議溝通解決,老死不相往來並其實不好。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維基Q群:170258339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7年9月29日 (五) 00:22 (UTC)[回覆]
  處理人: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維基Q群:170258339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7年9月29日 (五) 00:24 (UTC)[回覆]

  1. 顯然地,我沒有違反任何方針。只要那一小撮人,一天沒有就他們「偽造聊天記錄」「Unblock黑箱作業」「濫權封禁」「打壓社群發展」「人身攻擊」「公佈非真實CU結論誣陷用戶濫用傀儡」。。。等等一大堆嚴重踐踏維基五大支柱的行為進行道歉,我對他們的譴責,就永無休止。
  2. Antigng在其他人針對我更嚴重的無禮(違規)行為的時候,一直選擇性無視,對我的言論吹毛求疵。Antigng聲稱所謂:「我無證據指控」,事實上他自己也是「無證據指控『守望者愛孟無證據指控』」,因為我沒有列出證據給他看,不代表我沒有證據,只是因為Antigng曾經泄露私人來往信件,所以我不再信任他。至於Antigng要求,「每個論述都要列出證據」更是天方夜譚,維基方針從來沒有要求用戶在進行敘述時要列出證據。
  3. 我會在恪守文明方針等各項方針的基礎上,撰寫條目彌補缺失、發展人手擴大社群、監督管理員濫權和違規。
謝謝!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7年9月29日 (五) 16:06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