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禁
外觀
黨禁是一種政治現象,一般有兩種含義:一是當權者及政府對非官方政治團體及其參與者的排斥,如古時禁止官員結為朋黨;二是現代政權禁止民眾自由組成政黨參與政府,這種黨禁是獨裁及威權政治的一種表現[1]。
一些黨國體制國家仍實行黨禁,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古巴、越南、老撾。
一些君主專制國家仍實行黨禁並將權力全部集中在君主上,例如所有海合會成員國(包括沙特阿拉伯、阿曼、阿聯酋、科威特、卡塔爾、巴林)。
過去實行過黨禁的國家則包括有:蘇聯及其東方集團盟國、納粹德國、法西斯意大利、中華民國、大韓民國等黨國體制及軍政府國家。
台灣
[編輯]由於第二次國共內戰失利,中華民國政府於1949年5月19日頒佈臺灣省戒嚴令,依《戒嚴法》第11條規定,戒嚴地區之最高司令官有權「停止集會結社及遊行請願」,台灣地區開始黨禁。
前總統蔣經國於1987年7月15日宣佈台灣地區解除戒嚴令,黨禁因此失效,政黨政治開始活躍[2]。
參見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黨禁. 教育百科. 中華民國教育部. [2015-04-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11).
- ^ 台灣邁向民主化的里程碑─告別戒嚴時期. 中華民國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2015-04-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