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避免地域中心/存檔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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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重新審視WP:BIAS POLITICS的中立性問題
@AT、Alberth2、Alexander Misel、Bluedeck、Cdip150:@Chiefwei、Cp111、DreamLiner、Ellery、James970028:@Jasonzhuocn、Jimmy Xu、KOKUYO、Kolyma、Kuailong:@Lanwi1、Liangent、Mys 721tx、Nbfreeh、Outlookxp:@PhiLiP、SElephant、Shizhao、T.A Shirakawa、Wcam:@Wing、Wong128hk、iamchenzetian、范、淺藍雪:@乌拉跨氪、和平奮鬥救地球:
@Ai6z83xl3g、Amazingloong、ArikamaI、Chong Fat、Clithering:@Jarodalien、Mhss、Pbdragonwang、Walter Grassroot、Whhalbert:@Wolfch、Wongpong、凌雲、慕尼黑啤酒、老陳:@蘇州宇文宙武、霧島聖、黑暗魔君:
管理員們以及主編們好,在各位百忙之中邀請各位前來,敝人深感抱歉,然而敝人覺得此議題事關維基百科的中立性和可信度,因此需要各位的關切。
此議題的問題在於方針WP:BIAS POLITICS中有這麼一段敘述:「台灣不應被敍述為一個獨立國家或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份,而較適合被視為中華民國一部份。」敝人認為,在各方皆有可觀的來源對台灣的主權歸屬作出主張的情況下,公然偏袒其中一方、排除其他方,是嚴重的違反方針Wikipedia:中立的觀點和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有鑒於此,敝人懇請管理員們以及主編們重新審視這段敘述,並依據方針對其進行適當的修改。謝謝。--Matt Smith(留言) 2016年2月29日 (一) 08:25 (UTC)
- ping最多只能五個人,剩下的收不到--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2月29日 (一) 08:31 (UTC)
- 是的,因此敝人總共使用了十一個ping模板,請問這樣有效嗎?--Matt Smith(留言) 2016年2月29日 (一) 08:38 (UTC)
- 奇怪...難道我的通知壞了嗎...--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2月29日 (一) 08:40 (UTC)
- 抱歉,由於主編的等級眾多,敝人當時無法一一邀請。但敝人仍然歡迎且希望所有擁有主編身份的用戶們一同來審視。--Matt Smith(留言) 2016年2月29日 (一) 08:43 (UTC)
- 奇怪...難道我的通知壞了嗎...--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2月29日 (一) 08:40 (UTC)
- 是的,因此敝人總共使用了十一個ping模板,請問這樣有效嗎?--Matt Smith(留言) 2016年2月29日 (一) 08:38 (UTC)
- 之前不是討論過了?-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自然條目提升宗教專題於 2016年2月29日 (一) 08:32 (UTC)
- 之前沒有請管理員們以及主編們共同審視,因此結果令敝人覺得有疑慮。而且之前的情況似乎是只要有相等數量的反對者就可以將此議題無限期擱置,敝人覺得那樣不對勁。--Matt Smith(留言) 2016年2月29日 (一) 08:38 (UTC)
- 我的意見上面應該都敘述過了,如果有變動我會再說。-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自然條目提升宗教專題於 2016年2月29日 (一) 08:42 (UTC)
- 謝謝閣下。--Matt Smith(留言) 2016年2月29日 (一) 08:46 (UTC)
- 我的意見上面應該都敘述過了,如果有變動我會再說。-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自然條目提升宗教專題於 2016年2月29日 (一) 08:42 (UTC)
- 之前沒有請管理員們以及主編們共同審視,因此結果令敝人覺得有疑慮。而且之前的情況似乎是只要有相等數量的反對者就可以將此議題無限期擱置,敝人覺得那樣不對勁。--Matt Smith(留言) 2016年2月29日 (一) 08:38 (UTC)
(*)提醒:請不要在討論頁不分青紅皂白地ping多人,這可能會引起本身對此議題無興趣的人感到被騷擾。--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6年2月29日 (一) 08:35 (UTC)
- 抱歉,敝人以後會避免此舉。--Matt Smith(留言) 2016年2月29日 (一) 08:38 (UTC)
- 我收到消息了,覺得沒事。每天都有賣石油期貨的打電話,和那比這不算騷擾。我的一些考慮以供參考:我們以往投票是按照腦袋和手的數量來定。換句話說,這樣的爭議的解決方法有整個的參與人群,或者是維基編輯的人群數量來定;然而這個平衡很容易因不同地區編輯的多寡,而產生新的傾斜。所以,維繫現狀是最明智的。此外我建議規避這些內容,兩岸政治問題是歷史遺留下來尚未解決或者尚未找到機會解決,在政治出現更一步明朗之前,我們維持現狀是最好的方法。--Walter Grassroot (♬) 2016年2月29日 (一) 13:02 (UTC)
- 謝謝閣下的理解。閣下提到以投票決定容易因各地區編輯的多寡而產生傾斜,所言極是,其實在前一次的討論就已經發生過類似的情況了,當時因為反對者的數量與支持者差不多,導致此案不了了之,因此現在敝人覺得不應該再用投票來決定了,違反中立原則的敘述理當被妥善地修改,不應該因為某方人多勢眾就被置之不理。關於閣下所建議的規避這些內容,敝人對此案的解決方式的建議也有類似的想法,目前那段話的敘述方式直接斷言爭議領土的主權歸屬,而敝人想建議一個不會斷言主權歸屬的敘述方式,那麼也就完美地規避了主權歸屬的爭議了。--Matt Smith(留言) 2016年2月29日 (一) 13:23 (UTC)
- 我認為這個現狀不是太大問題,很大原因還是因為在這個問題上,能夠達成這一步平衡,已經有太多編輯積累出的血汗和慘痛教訓。單論中立原則,我們對於中立的位置、定義也會產生差異。另外我的意思是規避此類內容的編寫,不要太多涉獵或者嘗試解釋這個問題。我相信兩岸以及世界上總會有更好的政治家去解釋和解決這個問題,但這類專家不會出於中文維基百科(儘管繁簡對換機制是老一輩主編和管理員們的天才發明,但我們本身無法通過解釋現實問題就能改變它。)--Walter Grassroot (♬) 2016年3月1日 (二) 00:37 (UTC)
- 我認為維持現狀比較好,因為在中國大陸封鎖wikipeida之後很多wiki用戶都要靠翻牆等特定手段且難以編輯,若以wiki用戶活躍度來投票那明顯對大陸的wiki用戶不公--隔雨聽竹(留言) 2017年6月19日 (一) 01:22 (UTC)
- 我認為這個現狀不是太大問題,很大原因還是因為在這個問題上,能夠達成這一步平衡,已經有太多編輯積累出的血汗和慘痛教訓。單論中立原則,我們對於中立的位置、定義也會產生差異。另外我的意思是規避此類內容的編寫,不要太多涉獵或者嘗試解釋這個問題。我相信兩岸以及世界上總會有更好的政治家去解釋和解決這個問題,但這類專家不會出於中文維基百科(儘管繁簡對換機制是老一輩主編和管理員們的天才發明,但我們本身無法通過解釋現實問題就能改變它。)--Walter Grassroot (♬) 2016年3月1日 (二) 00:37 (UTC)
- 謝謝閣下的理解。閣下提到以投票決定容易因各地區編輯的多寡而產生傾斜,所言極是,其實在前一次的討論就已經發生過類似的情況了,當時因為反對者的數量與支持者差不多,導致此案不了了之,因此現在敝人覺得不應該再用投票來決定了,違反中立原則的敘述理當被妥善地修改,不應該因為某方人多勢眾就被置之不理。關於閣下所建議的規避這些內容,敝人對此案的解決方式的建議也有類似的想法,目前那段話的敘述方式直接斷言爭議領土的主權歸屬,而敝人想建議一個不會斷言主權歸屬的敘述方式,那麼也就完美地規避了主權歸屬的爭議了。--Matt Smith(留言) 2016年2月29日 (一) 13:23 (UTC)
- 本人不認為該等內容有問題,當然也不覺得需要調整。--Kolyma(留言) 2016年2月29日 (一) 14:19 (UTC)
- 在爭議極大的情況下偏袒某一方、排除其他方,請問這樣有沒有問題?--Matt Smith(留言) 2016年2月29日 (一) 14:29 (UTC)
- 不贊同您的此一論述。--Kolyma(留言) 2016年2月29日 (一) 15:46 (UTC)
- 敝人不認為此一論述有問題。--Matt Smith(留言) 2016年2月29日 (一) 16:17 (UTC)
- 我也並不能看出來這敘述有什麼問題。然而我是一份完全不懂兩岸問題的人,所以意見不能參考。(畢竟這裡是精英體制)。另外,Matt君下次要大規模ping,可以考慮使用我的ping全體管理員的小插件。[開玩笑的]Bluedeck 2016年2月29日 (一) 15:36 (UTC)
- 其實那似乎不會ping到我們幾位新管理員~[開玩笑的]-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自然條目提升宗教專題於 2016年2月29日 (一) 15:43 (UTC)
- @bluedeck:那個不會ping到新上任的管理員噢。[開玩笑的]--火車書呆論 · 貢 2016年2月29日 (一) 15:44 (UTC)
- 謝謝閣下。鑒於街燈電箱150號的見解,敝人大概沒機會使用了。--Matt Smith(留言) 2016年2月29日 (一) 16:17 (UTC)
- 不贊同您的此一論述。--Kolyma(留言) 2016年2月29日 (一) 15:46 (UTC)
- 在爭議極大的情況下偏袒某一方、排除其他方,請問這樣有沒有問題?--Matt Smith(留言) 2016年2月29日 (一) 14:29 (UTC)
- 所以你是想改成什麼?——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3月1日 (二) 07:43 (UTC)
- 敝人建議參考前一次討論的結果進行修改:「台灣可被敘述為主權歸屬存在爭議,而治權正由中華民國行使。不宜斷言台灣的主權歸屬。」--Matt Smith(留言) 2016年3月1日 (二) 09:01 (UTC)
- (-)反對修改,上面的討論已經很充分了,有沒有管理員參與不影響共識的形成。--Antigng(留言) 2016年3月1日 (二) 09:31 (UTC)
- 如果所謂的「共識」違反了中立原則呢?--Matt Smith(留言) 2016年3月1日 (二) 10:15 (UTC)
- 個人認為,社群共識凌駕於任何方針之上,僅在基金會行動之下。如果共識允許可以違反中立性,那麼就是可以違反中立性。不過在這之前,這個共識能不能形成就是個問題。——꧁༺星耀晨曦༻꧂(留言|歡迎參與升級授權協議的討論) 2017年1月18日 (三) 20:13 (UTC)
- 「社群共識凌駕於任何方針之上」用於非核心方針WP:BIAS_POLITICS是可以的。--Matt Smith(留言) 2017年1月19日 (四) 00:54 (UTC)
- 個人認為,社群共識凌駕於任何方針之上,僅在基金會行動之下。如果共識允許可以違反中立性,那麼就是可以違反中立性。不過在這之前,這個共識能不能形成就是個問題。——꧁༺星耀晨曦༻꧂(留言|歡迎參與升級授權協議的討論) 2017年1月18日 (三) 20:13 (UTC)
- 如果所謂的「共識」違反了中立原則呢?--Matt Smith(留言) 2016年3月1日 (二) 10:15 (UTC)
建議對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進行修訂
我建議對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進行修訂,對中國公民的國籍作出特別規定。因為Chiefwei說了,「中國」作為政治概念時,可以解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也可以解釋為中華民國。即使中華人民共和國乃至全世界大多數國家都認為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但維基百科認為這仍有地域中心之嫌。因此涉及到國籍等政治概念時,必須使用全稱。而出生地屬於地理概念,所以用「中國」就沒有問題。但是Template:CHN-all有講「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上國籍標示為「中國/CHINESE」。不宜用{{PRC}}標示國籍。」(類似的不用說了啊。)所以我個人認為,人物信息框的「國籍」一欄,應該要以Template:CHN-all上的「不同的居民身份(可用於「國籍」欄目)」為準。
因此,我在這裡發起新的討論,就這個問題進行探討,以避免方針內容與模板牴觸。如果這個提案通過的話,那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可以加一句(在海峽兩岸政治一節):「但是,對於人物信息框的「國籍」一欄,應以Template:CHN-all上的「不同的居民身份(可用於「國籍」欄目)」為準。」了。--Shwangtianyuan 有事,請找我說話! 2016年7月17日 (日) 04:22 (UTC)
- 這很敏感,現在的WP:BIAS_POLITICS方針要求「『中國』一詞不應被用作與現時屬中華人民共和國管治下的地區,或與未包含香港及澳門的『中國大陸』同義」,「當要敘述政府,或與國家有關項目,應以官方國家全名」。我認為,這樣的平衡不應該輕易被打破,否則容易引發一連串更加敏感的問題。
- 往不那麼敏感的方向講,我認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該和 中華民國相對應(政治概念),而 中國大陸應該和 臺灣相對應(地理概念)。現在Template:CHN-all的寫法,把 中國大陸和 中華民國對應使用,不符合一般邏輯。—Chiefwei(論 - 歷) 2016年7月17日 (日) 05:01 (UTC)
- 我這裡談的是國籍,不是地區模板(有圖可以作證)。--Shwangtianyuan 有事,請找我說話! 2016年7月17日 (日) 05:54 (UTC)
- 完全同意Chiefwei的看法,名稱要對等。--A2093064#Talk 2016年7月17日 (日) 05:13 (UTC)
- 我倒認為不該把避免地域中心再視為方針,而至多應當視為論述看待,尤其當內容論述有可能違反其他維基百科規則時。--KOKUYO(留言) 2016年7月17日 (日) 05:47 (UTC)
- 我認為或許只是海峽兩岸政治章節不適合做方針,但是僅作論述,很可能會遭到相關破壞,我認為確立一個合理且符合共識的標準比較好。--A2093064#Talk 2016年7月17日 (日) 05:51 (UTC)
- 我同意。英文版的也只是論述而已。--Shwangtianyuan 有事,請找我說話! 2016年7月17日 (日) 05:54 (UTC)
- 我們已經有「中立的觀點」、「可供查證」、「非原創研究」這三大核心內容方針了,為何還設立一個方針實際參與爭議?--KOKUYO(留言) 2016年7月17日 (日) 09:12 (UTC)
- 非常奇怪的論調,方針指引就是用來解決爭議的,有了三大方針就不需要別的方針了? 把已經確立的方針打回論述,以後出了爭議怎麼辦?繼續吵架?
- 從現實層面上講,兩岸問題在中文維基就是非常容易引起爭議的話題,你把這個方針廢了將來還是需要重新建立社群共識,不然會沒完沒了。前人已經有了解決辦法,大家也都相安無事,現在無事生非是為了什麼?—Chiefwei(論 - 歷) 2016年7月17日 (日) 09:42 (UTC)
- 樓上奇怪的論調。現在該規定最大的問題與內容方針相違背,並以海峽兩岸問題為爭議話題為由,自己去制定一個自以為中立的標準,卻是實際去參與爭議之中。這樣的情況就是造成有心人隨便都能藉此引起爭議,例如汶川大地震根本沒有資格成為優良條目,因為在中華民國出現在內文的情況下,條目內容暗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即為中國。另外改成論述,並不代表就不能夠以此封禁人,而所謂避免吵架也是有趣的概念,「社群的實際共識觀點才是真正的方針,才是最高層級,而不是方針頁上寫的文字。」
- 所以當前很簡單,要麼整個都不變,繼續說為了避免不斷討論取得共識過於囉嗦,而使用一個自以為很中立的規則,而且出現衝突的時候還可以光明正大違背「中立的觀點」、「可供查證」、「非原創研究」這三項原則;又或者退回到論述,在沒有爭論的情況下持續使其作為編輯指引,而在出現爭議的時候能夠立即回歸「中立的觀點」、「可供查證」、「非原創研究」等重要規則上,對於條目爭論進行實質討論。--KOKUYO(留言) 2016年7月17日 (日) 10:17 (UTC)
- 我承認我確實抱持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態度。我還記得我們曾經在WP:命名常規 (電子遊戲)成為方針時有過論戰,當時訂立方針的初衷就是為了便於日後解決爭議。如果沒有了這種最高原則,那麼我們只能針對每一個條目、每一次編輯做個案討論,那將耗費社群大量精力。WP:BIAS也是如此,但是兩岸政治問題顯然比遊戲的命名要敏感得多,這也就意味着社群凝聚共識會困難得多。我確實害怕一旦失去行為準則,社群會如同打開潘多拉魔盒一般陷入無休止的論爭。但願我是杞人憂天,但是人的精力有限,我們更應該着眼於解決現有的問題,而不是製造新的問題。
- 當然你說得沒有錯,三大支柱是大原則,如果有其他方針與其牴觸,當然有檢討的必要。但是我沒有看出WP:BIAS有什麼地方違背了這三大支柱,我也沒有看到汶川大地震有哪一點違背了WP:BIAS或是三大方針。
- 換而言之,要廢除這條方針,必須要回答以下問題:WP:BIAS在實踐中造成了什麼問題,廢除之後是否能解決這個問題,以及會不會產生新的問題。至少在我看來,現在沒什麼問題,廢了反而容易引發新的問題。—Chiefwei(論 - 歷) 2016年7月17日 (日) 13:01 (UTC)
- 看不出來?我不是已經講了,照BIAS的解釋裡面所有中國字詞都應該修改全稱或者相應名詞,「中國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用法是不洽當的。--KOKUYO(留言) 2016年7月17日 (日) 13:09 (UTC)
- 我的理解是,當與台灣/中華民國並列或對應時,不應用中國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Chiefwei(論 - 歷) 2016年7月17日 (日) 13:11 (UTC)
- 照BIAS的解釋,汶川大地震裡面所有中國字詞都應該修改全稱或者相應名詞,「中國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用法是不洽當的。另外BIAS也未提及所應用的時機,或者說目標可說是更加遠大,一開頭便提到「在維基百科的每一個記錄」。然而就如同決定一個組織條目是否為恐怖主義並非源自編者的感受,而是緣於可靠來源的陳述,同時中立的觀點早已經提到「維基百科描述爭議,維基百科不參與爭議。」同時BIAS只要求編者遵循其建議,而其源頭非但內容僅只是遵循所謂的用詞審美感受(它跟特定條目使用的參考來源完全無關),且忽視維基百科遵循參考來源這件事情。同時將BIAS改成論述並不會影響其實踐與防止破壞的效力,只要社群仍然認為BIAS的規則具有重要性,它仍然會是有效的建議。而將其位階降低,只是在發生衝突之際,編者除了參考BIAS的建議外、也能夠依循基礎的三大方針進行討論,而非直接上綱至BIAS規則上。--KOKUYO(留言) 2016年7月17日 (日) 13:26 (UTC)
- 我已經說過了,前提是「與台灣/中華民國並列或對應時」。如果你覺得BIAS解釋得不夠清楚,可以考慮修改;如果你覺得BIAS和中立觀點有重複,可以考慮將BIAS降為指引,但沒有必要將其廢除。BIAS在指導條目方面起到了很多積極的作用,自身也沒有與其他方針衝突,沒有降成論述的必要。—Chiefwei(論 - 歷) 2016年7月17日 (日) 13:45 (UTC)
- 具體而言,如果大家覺得WP:BIAS_POLITICS的前兩段(即北京政府、台北政府)不符合目前編輯的行為習慣,可以考慮修改或刪去。另外,可以考慮將其改為內容指引,我個人不持異議。—Chiefwei(論 - 歷) 2016年7月17日 (日) 13:50 (UTC)
- 我不覺得能夠有個寫法能把各式各樣的條目情況列出來,釣魚台列嶼主權爭議的寫法必然會跟汶川大地震、國民革命軍等條目的判斷不一樣。另外將BIAS改為論述叫做廢除是嚴重誤解,已經多次提到論述是有其實踐效力,它能「被引用作選項或建議,而不是拿來訓誡對方;也不該用做建立共識的最終手段。」否則很多專題的建議都是無效的。不過如果你覺得內容指引可以,或許這可以當作一個選項就是了。--KOKUYO(留言) 2016年7月17日 (日) 14:12 (UTC)
- 照BIAS的解釋,汶川大地震裡面所有中國字詞都應該修改全稱或者相應名詞,「中國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用法是不洽當的。另外BIAS也未提及所應用的時機,或者說目標可說是更加遠大,一開頭便提到「在維基百科的每一個記錄」。然而就如同決定一個組織條目是否為恐怖主義並非源自編者的感受,而是緣於可靠來源的陳述,同時中立的觀點早已經提到「維基百科描述爭議,維基百科不參與爭議。」同時BIAS只要求編者遵循其建議,而其源頭非但內容僅只是遵循所謂的用詞審美感受(它跟特定條目使用的參考來源完全無關),且忽視維基百科遵循參考來源這件事情。同時將BIAS改成論述並不會影響其實踐與防止破壞的效力,只要社群仍然認為BIAS的規則具有重要性,它仍然會是有效的建議。而將其位階降低,只是在發生衝突之際,編者除了參考BIAS的建議外、也能夠依循基礎的三大方針進行討論,而非直接上綱至BIAS規則上。--KOKUYO(留言) 2016年7月17日 (日) 13:26 (UTC)
- 我的理解是,當與台灣/中華民國並列或對應時,不應用中國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Chiefwei(論 - 歷) 2016年7月17日 (日) 13:11 (UTC)
- 看不出來?我不是已經講了,照BIAS的解釋裡面所有中國字詞都應該修改全稱或者相應名詞,「中國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用法是不洽當的。--KOKUYO(留言) 2016年7月17日 (日) 13:09 (UTC)
- 我們已經有「中立的觀點」、「可供查證」、「非原創研究」這三大核心內容方針了,為何還設立一個方針實際參與爭議?--KOKUYO(留言) 2016年7月17日 (日) 09:12 (UTC)
- 我同意。英文版的也只是論述而已。--Shwangtianyuan 有事,請找我說話! 2016年7月17日 (日) 05:54 (UTC)
- 我認為或許只是海峽兩岸政治章節不適合做方針,但是僅作論述,很可能會遭到相關破壞,我認為確立一個合理且符合共識的標準比較好。--A2093064#Talk 2016年7月17日 (日) 05:51 (UTC)
- 我倒認為不該把避免地域中心再視為方針,而至多應當視為論述看待,尤其當內容論述有可能違反其他維基百科規則時。--KOKUYO(留言) 2016年7月17日 (日) 05:47 (UTC)
- 完全同意Chiefwei的看法,名稱要對等。--A2093064#Talk 2016年7月17日 (日) 05:13 (UTC)
避免地域中心方針與蘇州宇文宙武並列說
蘇州宇文宙武在多處宣稱中國與台灣並列違反方針:「將中國與台灣並列,違反維基有關兩岸用語方針」,我要求其做出引用方針的依據,蘇州宇文宙武 丟回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海峽兩岸政治 連結但未做解釋[1]。
我認為,蘇的堅持並列說比較像是s:關於正確使用涉台宣傳用語的意見中的三之1. 「報道國際活動時,不能把台灣和其他國家並列....」,基本上可以視 蘇州宇文宙武 的 並列說為其根據s:關於正確使用涉台宣傳用語的意見的原創建議,而非維基百科:避免地域中心方針的規定內容。
所以我的問題是,@蘇州宇文宙武: 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海峽兩岸政治 的內容中,有哪些句中可以不加其他額外詮釋而推論出蘇所主張的「將中國與台灣並列,違反維基有關兩岸用語方針」?--❦‽研究及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17日 (三) 09:32 (UTC)
- 我覺得是不是指:避免「台灣」這個名詞視為一個國家,同樣「中國」也是;提及國家時應該特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如果提早地認為「台灣」就是指代「ROC」這個國家,「中國」指代為「RPC」的話,就會引起前面的衝突。所以提及國家相關的內容時,不應該直接用「台灣」,同樣也對於「中國」。以上?——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8月17日 (三) 09:40 (UTC)
- 或者更合適的說法是,不要將「台灣」這個名詞特定為一個國家性質的名詞,這樣才能體現「維基對於海峽兩岸究竟是一個國家或是兩個國家所選擇的立場是保持沉默。」的表述?——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8月17日 (三) 09:44 (UTC)
@cwek、蘇州宇文宙武:簡單問在維基條目文章中,「台灣和中國是否能並列在一個句子?」「台灣和中國是否能並列在一個列表?」答案應該是:
- 根據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海峽兩岸政治,若涉及國家性質名詞,「維基對於海峽兩岸究竟是一個國家或是兩個國家所選擇的立場是保持沉默。」
- 根據s:關於正確使用涉台宣傳用語的意見(非維基百科方針),「報道國際活動時,不能把台灣和其他國家並列....」
簡單用於亞太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維基編輯可以簡單用第一手來源[2](可以常識查證而不會有總結判斷差異的)寫以下句子:
基本上這句子不違反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海峽兩岸政治但違反s:關於正確使用涉台宣傳用語的意見。關於不違反前者的理據如下:
- 此句並列的是經濟體,與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海峽兩岸政治規範的國家性質無直接關係;
- 此句使用的名稱,是按中文常用名(本人為台灣正體為主來編輯)列出相對映之經濟體;
- 為避免岐義,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及[[中華民國|台灣]]做為連結;
由於中國、香港、澳門、台灣做為經濟體有各自的海關,所以在這樣的脈絡下並列完全符合方針。--❦‽研究及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18日 (四) 07:13 (UTC)
- 所以說,不作為國家性質的話,可以作為一個特定區域的指代名詞。不過作為囉嗦和更安全的說法,應該用「中國大陸」、因為需要排除出「香港」、「澳門」這兩個地區。——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8月18日 (四) 07:22 (UTC)
- 第一點沒錯,而且很zh.wp的做法。第二點純屬然並卵。——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8月18日 (四) 07:24 (UTC)
- 在這裡討論不是為了爭一個誰對誰錯,而是「怎麼做最好」。不管「中國與台灣」並列有沒有錯,肯定沒有「中國大陸與台灣」更好。--Antigng(留言) 2016年8月18日 (四) 07:26 (UTC)
@cwek、蘇州宇文宙武、Antigng::下列兩者都是並列?
...其中東亞區域含中國、北韓、香港、日本、澳門、蒙古、南韓、台灣 ...其中東亞區域含中国大陆、北韓、香港、日本、澳門、蒙古、南韓、台灣
上述我個人覺得差別不太大,我也不認為第一種就是錯,因為對於此句來說,用「中國」不囉嗦也安全,因為中國NIC叫「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而非「中國大陸互聯網絡信息中心」,而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之全稱分別也是用中國、台灣無誤。據此,在這句話,個人持這樣寫「[[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北韓]]、[[香港]]...、[[中華民國|台灣]]」「最好」。--❦‽研究及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18日 (四) 07:48 (UTC)
- 全球觀中的適當表述
談了這麼多細節,我提醒一下維基百科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的核心價值是「並達成全球觀中的適當表述」。我拿一個簡單的上海機場班機查詢網站作例子好了,比較中文版 [3] 和英文版中[4]從上海出發到澳門或香港的航班,基本上英文版的很清楚的區分了Domestic (國內)及International (國際)線的差別,在我們日常生活中也沒有人會太去質疑現在上海飛香港或澳門是International (國際)線的事實。然而上海機場的中文界面是「國際及地區」而非僅「國際」,英文界面就是「International」。所以為了注意全球讀者而非僅中國境內讀者的需要,在許多不涉國家性質的務實現實操作,的確從香港飛上海是國際航班,許多國際友人過了香港海關但不仍算進入中國海關,而所謂的「中國大陸海關」、「中國大陸互聯網絡信息中心」也就未必是方針需要的「全球觀中的適當表述」,而是僅適用於兩岸三地或兩岸四地脈絡下的講法。
注意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有提及「中文圈中心」,說的是「雖容忍系統偏好的存在,但更歡迎補充其他地域的內容來平衡系統偏好。」所以,若有全球觀中的適當表述可以進一步避免「中文圈中心」的並列作法,是應該做的。--❦‽研究及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18日 (四) 08:12 (UTC)
- 我把話說開了吧,咬文嚼字沒有任何必要,這純粹就是大陸和台灣用戶相互妥協之後的折衷辦法。所謂妥協,當然不是最合理的做法,而僅僅是雙方都能接受的做法。或者露骨地說,我作為大陸用戶,無法接受中國和台灣並列。如果大多數大陸用戶也都無法接受,那麼就請按照目前的方針去做,謝謝。—Chiefwei(論 - 歷) 2016年8月18日 (四) 09:11 (UTC)
- @Chiefwei:照「目前的方針」去做,非常有可能「中國和台灣並列」,上已有一例。本人在此沒有改變方針的意思,在此只是質疑所謂中國和台灣並列違反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方針的說法。--❦‽研究及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18日 (四) 09:28 (UTC)
- 那是你個人的解讀,按照我的理解和管理實踐,將中國和台灣並列屬於違反方針。—Chiefwei(論 - 歷) 2016年8月18日 (四) 09:31 (UTC)
- @Chiefwei:我已在上面陳述了,將中國和台灣並列未必違反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該方針並未提到並列之事,例子我也舉了如上述之亞太網路資訊中心。--❦‽研究及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18日 (四) 11:16 (UTC)
- 方針明確規定了「中國」不應與「中國大陸」同義,而上文的「中國」明顯是不包含港澳台的,因此違反了方針。此外,中文維基對台灣是否屬於中國不持特定立場,而將中國與台灣並列,已經表示台灣不屬於中國,這不符合方針。—Chiefwei(論 - 歷) 2016年8月18日 (四) 13:16 (UTC)
- 句子的上下文已限定是經濟體或網路資訊中心會員時,就沒有違反方針中關於政治體的規範,否則你也可以說Wikipedia:中國維基媒體用戶組違反方針,因為「「中國」明顯是不包含港澳台的」。 用下面來類比吧
- 方針明確規定了「中國」不應與「中國大陸」同義,而上文的「中國」明顯是不包含港澳台的,因此違反了方針。此外,中文維基對台灣是否屬於中國不持特定立場,而將中國與台灣並列,已經表示台灣不屬於中國,這不符合方針。—Chiefwei(論 - 歷) 2016年8月18日 (四) 13:16 (UTC)
- @Chiefwei:我已在上面陳述了,將中國和台灣並列未必違反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該方針並未提到並列之事,例子我也舉了如上述之亞太網路資訊中心。--❦‽研究及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18日 (四) 11:16 (UTC)
- 那是你個人的解讀,按照我的理解和管理實踐,將中國和台灣並列屬於違反方針。—Chiefwei(論 - 歷) 2016年8月18日 (四) 09:31 (UTC)
- @Chiefwei:照「目前的方針」去做,非常有可能「中國和台灣並列」,上已有一例。本人在此沒有改變方針的意思,在此只是質疑所謂中國和台灣並列違反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方針的說法。--❦‽研究及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18日 (四) 09:28 (UTC)
...其中東亞區域含中國(經濟體)、北韓(經濟體)、香港(經濟體)、日本(經濟體)、澳門(經濟體)、蒙古(經濟體)、南韓(經濟體)、台灣(經濟體) ...各地维基媒体分会有中華民國(維基媒體協會)、香港(維基媒體協會)、菲律賓(維基媒體協會)、澳門(維基媒體協會)、等等
- 行文的話、上面的(經濟體)及(維基媒體協會)因為上文已有前述,則可省略並列不違反針。--❦‽研究及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18日 (四) 14:52 (UTC)
- 官方名稱當然沒有修改的必要,因此引用時請使用全稱。具體而言,應使用「包含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台灣網路資訊中心」,這才符合官方定義的成員名稱。「中國(經濟體)」這種鏈接方式是錯誤的,因為APNIC的成員是各信息中心,而非經濟體。如果要描述APNIC所涵蓋的經濟體,那麼請注意APNIC顯然沒有各經濟體的命名權(因為這些經濟體不是APNIC的直接成員),此時應根據維基百科的方針選擇合適的名稱,而不是單純依據來源確定。比如,大陸有大量來源將「台灣」稱為「中國台灣」,但即使引用這些來源也不會致使條目中出現「中國台灣」,因為這不符合方針。—Chiefwei(論 - 歷) 2016年8月19日 (五) 02:36 (UTC)
- 行文的話、上面的(經濟體)及(維基媒體協會)因為上文已有前述,則可省略並列不違反針。--❦‽研究及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18日 (四) 14:52 (UTC)
- 順帶說一句,在大陸的官方定義和民間認知中,上海飛港澳台的航線從來都不是國際航線(境外≠國外),台灣前朝政府也不認為那是國際航線,這一點你可以去查證。—Chiefwei(論 - 歷) 2016年8月18日 (四) 13:20 (UTC)
- @Chiefwei:我並無意爭議您上述提的點,我前面說的是全球觀中的適當表述可以進一步避免「中文圈中心」的作法,對國際友人在兩岸三地的機場之間的飛機,我的表述就會是請他們到international departures,這是全球觀適當表述。這不妨害目前中國機場使用「國際及地區」而台灣機場使用「國際及兩岸」做為各地域中心的中文表述,望您明白我舉例的用意是在說明 地域中心 和 全球觀中的適當表述 差別。--❦‽研究及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18日 (四) 14:40 (UTC)
- 您可能有所誤解,我不是在和您討論如今的地域中心方針是否需要改進,以及如何改進;我只是在向您介紹目前的方針有關規定,以及我作為管理員會如何判定。按照現行方針,將中國和台灣並列在任何情況下都屬於違反方針,我想說的僅此而已。—Chiefwei(論 - 歷) 2016年8月19日 (五) 02:29 (UTC)
- @Chiefwei:我並無意爭議您上述提的點,我前面說的是全球觀中的適當表述可以進一步避免「中文圈中心」的作法,對國際友人在兩岸三地的機場之間的飛機,我的表述就會是請他們到international departures,這是全球觀適當表述。這不妨害目前中國機場使用「國際及地區」而台灣機場使用「國際及兩岸」做為各地域中心的中文表述,望您明白我舉例的用意是在說明 地域中心 和 全球觀中的適當表述 差別。--❦‽研究及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18日 (四) 14:40 (UTC)
看不清在討論些什麼東西。。不過我認為台灣與中國不可並列。台灣是地區,應讀作台灣島或台灣及澎湖列島;中國是簡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都可簡稱中國。兩者屬於不同類型,不可並列。我支持的並列有:中國大陸與台灣、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Gqqnb(留言) 2016年8月27日 (六) 00:39 (UTC)
- 私以為可修訂為台灣。現在大量的組織和商業公司也是用台灣一詞,卻少見中華民國。只能說中華民國是個名亡實存的局面,從歷史角度可部分理解為台灣是中華民國的延續,目前台灣仍屬於爭議地區:中華人民共和國與當地顯然存在領土爭端,只是台灣目前不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控制。-- 晴空·和岩 討論頁·反互煮·協作計劃 2016年8月30日 (二) 07:35 (UTC)
- 但實際是台灣上的存在國體是叫「中華民國」,而中國(包括)上的存在國體是叫「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四個用詞不可混用,在對待國家政府實體和特定地理地區時要注意區別的。——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9月2日 (五) 11:55 (UTC)
- 過度使用中國內地或{{PRC-main}}於條目內文,皆與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方針」有所衝突,大多因copypaste來源所致。
- 許瑩(2009年 亞洲小姐競選中國內地(華南賽區)……)
- 參見長庚大學、环球唱片 (中国)、李彩華、全球華語音樂榜中榜、井柏然、瑞安建業……
- CCTV-MTV音樂盛典、中国內地电话区号(中國內地電話區號)、中国内地师范院校列表、中国内地宗教院校列表、中国内地成人高等学校列表、2015年中国内地一周票房冠军……
- 至於,兩岸公文用語(例如中國大陸與香港關係、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內地十八省、海外基督使團(「內地會」)等歷史名詞,則未予討論。
- 「疑惑」, 有解乎?--111.250.19.31(留言) 2016年12月31日 (六) 18:44 (UTC)
- 查個人編輯歷史,修改「內地」或「内地」,會觸發「標籤:疑似违反两岸用语方针」,似乎和之前其他人將「中國大陸」改成「內地」,會被警告或封禁,有所差別……--111.250.19.31(留言) 2016年12月31日 (六) 18:51 (UTC)
- 內地十八省是古代的東西了。。那時候中國並沒有分裂。海外基督使團就是這個組織的正式譯名,這個組織就叫「海外基督使團」。——꧁༺星耀晨曦༻꧂(留言|歡迎參與升級授權協議的討論) 2017年1月1日 (日) 02:11 (UTC)
- (~)補充,第四點「未予討論」,主要意思為不列入討論,語意模糊,在此致歉。--111.250.2.251(留言) 2017年1月1日 (日) 03:29 (UTC)
- 只用「內地」才有地域中心,「中國內地」應該沒問題。其實除了內地之外,「大陸」也是具有地域中心的,因為在某些情況下大陸不是指中國大陸。--M940504(留言) 2017年1月4日 (三) 12:05 (UTC)
- (+)同意樓上觀點。用「中國內地」、「中國大陸」是沒有問題的(除非條目名稱要用到官方的名字)。--Shwangtianyuan 祝您節日快樂 2017年1月8日 (日) 05:39 (UTC)
- 「內地」 = 地域中心 ??
- 京畿以內之地。
《史記·卷一七·漢興以來諸侯王年表·序》:「而內地北距山以東盡諸侯地,大者或五六郡,連城數十,置百官宮觀,僭於天子。」 - 本國。
《北史·卷三·魏高祖孝文帝本紀》:「巡幸江南,如在內地。」 - 內部之地,距離邊疆或沿海較遠的地區。
《後漢書·卷八七·西羌傳·論曰》:「先零侵境,趙充國遷之內地。」
《文明小史·第四七回》:「過此以往,一入內地,便是野蠻所居。」 - 非通商之口岸。 --111.250.22.72(留言) 2017年1月10日 (二) 14:16 (UTC)
修改避免地域中心方針
此增修內容原為逆襲的天邪鬼於2017年3月29日逕自追加,嗣後經編輯者本人主動於近4個月後撤回「破壞」;然查該編輯內容確符中文維基百科習慣,且確可有效避免地域中心,故提案修改本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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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差異係於第七段酌修內容,有關細部條文請參上開對照。歡迎提出意見。-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7月22日 (六) 18:22 (UTC)
- 章節標題是不是抄錯了?——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7年7月23日 (日) 01:16 (UTC)
- @cwek:感謝糾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7月23日 (日) 06:42 (UTC)
- 章節標題是不是抄錯了?——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7年7月23日 (日) 01:16 (UTC)
- 「中共政府」帶有貶義?中共自己都在用。--WAN233 (留言) 2017年7月23日 (日) 03:14 (UTC)
- {{fact}}?——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7年7月23日 (日) 03:53 (UTC)
- 12371。cn/ ,網站標題:共產黨員網_中共中央組織部。還有這個如果到新華網,人民網等北京的喉舌看一看,好多「中共」,像中共中央****。--WAN233 (留言) 2017年7月23日 (日) 09:35 (UTC)
- 「中共中央」=「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只是以黨組織的名義要求某國家部門的黨組織成員去完成某件事。畢竟國家部門大部分成員有加入黨組織的。——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7年7月23日 (日) 09:49 (UTC)
- 就像執政黨黨鞭要求屬於黨的議員執行執政黨的決議,請問那個政府叫某黨政府?——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7年7月23日 (日) 09:52 (UTC)
- 但其不帶有貶義。--WAN233 (留言) 2017年7月23日 (日) 10:09 (UTC)
- 不帶貶義不代表可以這樣用。——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7年7月23日 (日) 10:45 (UTC)
- 可以把「貶義」去掉。--WAN233 (留言) 2017年7月24日 (一) 08:48 (UTC)
- 中共似乎幾乎不使用中共政府的稱呼。中共中央和中共政府是兩碼事。Keeddy(留言) 2017年7月24日 (一) 09:42 (UTC)
- 我就說把「貶義二字去掉……--WAN233 (留言) 2017年7月24日 (一) 12:27 (UTC)」
- 「中共政府」多為輪子等反中共組織的用法,顯然有貶義的傾向。而且本次重心也不在此處。——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7年7月25日 (二) 00:55 (UTC)
- 我就說把「貶義二字去掉……--WAN233 (留言) 2017年7月24日 (一) 12:27 (UTC)」
- 中共似乎幾乎不使用中共政府的稱呼。中共中央和中共政府是兩碼事。Keeddy(留言) 2017年7月24日 (一) 09:42 (UTC)
- 可以把「貶義」去掉。--WAN233 (留言) 2017年7月24日 (一) 08:48 (UTC)
- 不帶貶義不代表可以這樣用。——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7年7月23日 (日) 10:45 (UTC)
- 但其不帶有貶義。--WAN233 (留言) 2017年7月23日 (日) 10:09 (UTC)
- 12371。cn/ ,網站標題:共產黨員網_中共中央組織部。還有這個如果到新華網,人民網等北京的喉舌看一看,好多「中共」,像中共中央****。--WAN233 (留言) 2017年7月23日 (日) 09:35 (UTC)
- 此為現行條文,並未受到本提案改動。-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7月23日 (日) 08:09 (UTC)
- 順便改一下吧,為了WP:中立。--WAN233 (留言) 2017年7月23日 (日) 09:38 (UTC)
- {{fact}}?——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7年7月23日 (日) 03:53 (UTC)
- 中華民國(台灣)這種寫法是否合理,我覺得可以在文中敘述一下。不過貌似大家沒有正式討論過此問題。--星巴克女王(🎶歡迎參與音樂專題) 2017年7月23日 (日) 05:40 (UTC)
- 該議題的確適合另案討論。-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7月23日 (日) 08:09 (UTC)
- 特定時期的用處可以接受,但只能鏈入中華民國(台灣),而非中華民國。——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7年7月24日 (一) 01:02 (UTC)
- 似乎更多用法為分別內鏈「中華民國(台灣)」。-Jack.T 2017年7月24日 (一) 14:35 (UTC)
- 特定時期的用處可以接受,但只能鏈入中華民國(台灣),而非中華民國。——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7年7月24日 (一) 01:02 (UTC)
- 該議題的確適合另案討論。-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7月23日 (日) 08:09 (UTC)
- (+)支持提議--1=0,歡迎加入WP:模仿專題 2017年7月24日 (一) 06:58 (UTC)
- 中華民國(台灣)是一個特指時期的專有名詞,很分開的意思不完全相同。——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7年7月26日 (三) 00:34 (UTC)
即起公示七日。-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7月30日 (日) 09:04 (UTC)
- (+)支持:台灣地區的國號是中華民國,可以視為「中國」(具體指代哪個中國,可以看個人的理解)的一部分(或全部)。在某些情況下(特別是和政治相關的情況下),「台灣」一詞和「中國」一詞並列會給人一種「台灣」一詞也是一個國家名稱的感覺。使用「台灣」和「中國大陸」,也較為合理地反映了當下的情況。--Zhangzhaox(留言) 2017年8月1日 (二) 11:01 (UTC)
本案通過。-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8月6日 (日) 07:46 (UTC)
「禁止將台灣與中國並列」違反了中立性
當需要用以和台灣作非政治性用途對比時,應使用「中國大陸」一詞,不要將「台灣」與「中國」並列(說明「台灣」不屬於「中國」)
這條的規定有強烈的政治偏好。反統一、台獨陣營支持台灣、中國並列使用,而統派、中國人民、中共則支持使用中國大陸一詞,且兩個陣營都強烈反對對方的用語。這條規定選擇了後者陣營,違反中立性。
詳細來說,將台灣、中國並列使用有著明顯的政治宣傳意味,因為這樣的語句可以將台灣一詞解讀為一個和中國相對的國家,暗示台灣中國一邊一國,因此統一派會明確避免這個用語,而使用「中國大陸」,丟掉國家的意義,而取地區的意義,避免台灣是國家的聯想。
現在來檢視這項原則:
維基對於海峽兩岸究竟是一個國家或是兩個國家所選擇的立場是保持沉默
如果將台灣與中國並列,是表達了「兩個國家」的立場,違反上述原則,那麼將台灣與中國大陸並列,可能也表達了「一個國家」的立場,也違反了上述原則。
Golopotw(留言) 2017年10月2日 (一) 22:02 (UTC)
討論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中關於台灣與中國的名稱使用
今天有管理員告知可能違反WP:PB,因此修改special:diff/46710278,不過此處根據WP:PB所描述其在政治一節,而我條目所述該為地理位置之描述,依規定所述改成「中國大陸海南島、台灣」,這樣一改我認為這是歧視字面上反而會誤認海南島不是中國政體,而顯得彆扭,參見褐擬鱗魨裡面的分布明顯是地理位置而不是政治主體,這個改成「中國大陸、台灣」這邊不會不順,但看看血桐裡面的分布一節,如果改成「中國大陸廣東、台灣」,不僅語句不順也感受歧視廣東不是中國而刻意不使用中國,但這邊的中國該為地理描述,本意上不違反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在此提出討論若條目明顯描述地理位置是否能與此有所區隔。--Zest留言簽名板 2017年10月25日 (三) 19:10 (UTC)
- 既然是說「海南島」和「廣東」,我覺得前面不需要加中國大陸也沒關係。--1=0,歡迎加入WP:維基百科維護專題 2017年10月26日 (四) 02:09 (UTC)
- 為什麼不加也沒關係?-KRF(留言) 2017年10月26日 (四) 07:31 (UTC)
- 難道還有其他海南島、廣東不成?--【和平至上】💬📝 2017年10月26日 (四) 12:29 (UTC)
- 正是,有廣東省和廣東省_(中華民國) -KRF(留言) 2017年10月27日 (五) 16:36 (UTC)
- 可是這是地理描述,所以應以目前實際的分界而定(即使是臺灣也不會有人看見「廣東」會以為是廣東省_(中華民國)吧?)。--【和平至上】💬📝 2017年10月29日 (日) 07:08 (UTC)
- 難道還有其他海南島、廣東不成?--【和平至上】💬📝 2017年10月26日 (四) 12:29 (UTC)
- 為什麼不加也沒關係?-KRF(留言) 2017年10月26日 (四) 07:31 (UTC)
- 贊同語句通順優先,白點斑蚊哪管你這片土地屬於哪國。Abacn(留言) 2017年10月27日 (五) 16:29 (UTC)
- 我認為一個名字,大家聽得明白就行了吧……管他什麼政治問題的…… Ginkos520isthebest(留言) 2017年10月31日 (二) 08:31 (UTC)
- 難道有人認為廣東是中華民國的?中二少年西奧多 留言 2017年11月1日 (三) 12:06 (UTC)
- 儘管廣東49年前曾屬於民國,個人覺得現在根本沒必要再寫明廣東屬於中國大陸。--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11月1日 (三) 12:11 (UTC)
維基百科:避免地域中心違反中立原則
「這裡是「中文」維基百科」只提醒來自中國大陸的編輯者不要違反規則。--苞米(☎) 2017年12月23日 (六) 05:53 (UTC)
所以您作為其他地方的編輯者就可以違反規則。--47.74.39.209(留言) 2017年12月23日 (六) 07:46 (UTC)
- 「非中國大陸的使用者(如台灣及香港)也應注意自己的編輯是否帶有過分濃厚的地方色彩」、「部分台灣使用者在紀錄某事件發展時習慣使用民國紀年」多讀幾次。-KRF(留言) 2017年12月23日 (六) 08:04 (UTC)
- 這段話確有不當,維基百科:避免地域中心應是針對所有用戶提出,而非僅針對中國大陸用戶,也不僅僅針對大中華地區。而且包括這段話在內的前三段也有多處語病及錯別字,建議將前三段修改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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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提議請諸位探討。Sgsg(留言) 2017年12月23日 (六) 11:44 (UTC)
- 挑個小刺,不應該專門把參與者改為維基人。維基人有一個他自己是否認同的問題。 --達師 - 345 - 574 2017年12月23日 (六) 15:09 (UTC)
- 同上支持寫作參與者,同時建議挑個台灣的例子,其他我覺得都沒問題。--Yangfl(留言) 2017年12月23日 (六) 16:34 (UTC)
- 謝謝您各位支持,最開始看到的時候有被冒犯的感覺,含有惡意的暗示。--苞米(☎) 2017年12月24日 (日) 03:59 (UTC)
修改方針是不是需要投票
@Sgsg、hat600、YFdyh000、Xiplus、Xerxyss7189:@Pbdragonwang、Aotfs2013、1233、Vanished user 1929210、LNDDYL:@Temp3600、RabbitMeow、燃灯、Howard61313、Cwek:@写字板、筆和擦膠必有用、Hanteng、Sameer、Shwangtianyuan:@Yangfl、Es91213、Kerolf666:--苞米(☎) 2017年12月26日 (二) 10:28 (UTC)
- 發言後請簽名;通知必須有簽名才會發出。投票不是必須的,達成共識即可。 --達師 - 345 - 574 2017年12月26日 (二) 08:07 (UTC)
@hat600:那現在是不是可以根據上面的方案進行修改了(包括維基人改為參與者)--苞米(☎) 2017年12月26日 (二) 10:29 (UTC)
討論時間明顯過短,沒有經過一般方針修改時至少七天的提示討論、至少七天的草案公示及至少七天的修訂公告,故在下已撤銷相應編輯。——Aotfs2013 留於 2017年12月27日 (三) 08:55 (UTC)
修改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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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維基人」改為了「編輯者」。--苞米(☎) 2017年12月27日 (三) 10:45 (UTC)
- 就個人經驗來看,除了大陸新手編者容易出現的「我國」、「本市」之類用詞,還可添加添加台灣新手編者易出現的「行政院」、「財政部」;香港新手編者易出現的「天文台」等例子。--Tiger(留言) 2017年12月27日 (三) 10:50 (UTC)
- @Tigerzeng:由於我並不了解閣下所舉的例子,您能不能直接提供一個例句。--苞米(☎) 2017年12月27日 (三) 11:34 (UTC)
- 例如某財務相關條目,不應寫「財政部在2012年3月1日推出了「電子發票共通性載具」服務」,而應寫「中華民國財政部在2012年3月1日推出了「電子發票共通性載具」服務」;某颱風條目,不應寫「天文台於當日下午懸掛八號風球」,而應寫「香港天文台於當日下午懸掛八號風球」。--Tiger(留言) 2017年12月27日 (三) 11:44 (UTC)
- @Tigerzeng:我認為這個如果有上下文的話,是可以省稱的--苞米(☎) 2017年12月27日 (三) 12:05 (UTC)
- 有上下文的情況下,改寫的必要性確實減弱了,但我認為仍然應該避免這樣的表述(如果是我,絕不會因為前文出現過「中國氣象局」,後文就簡稱「氣象局」)。這兩個例子可能確實不好。「全國」一詞偶爾也會出現在台灣相關條目。另有「健保」、「捷運」之類(台北?高雄?),都屬於需要避免的地域中心問題(「港鐵」就不屬於此類,「港」字明顯指代香港)。--Tiger(留言) 2017年12月27日 (三) 12:29 (UTC)
- 我認為兩位說的都有道理。但這個問題和「我國」、「本市」的問題不太一樣,更適合在下面的具體條文中詳細列明,以便編輯者遵循。咱們暫先討論起首這三段概述性內容,像這類比較複雜的問題可在本討論結束後再詳加探討修改。而且後面的具體條文也有不少地方值得討論。Sgsg(留言) 2017年12月27日 (三) 12:38 (UTC)
- @Tigerzeng:我認為這個如果有上下文的話,是可以省稱的--苞米(☎) 2017年12月27日 (三) 12:05 (UTC)
- 例如某財務相關條目,不應寫「財政部在2012年3月1日推出了「電子發票共通性載具」服務」,而應寫「中華民國財政部在2012年3月1日推出了「電子發票共通性載具」服務」;某颱風條目,不應寫「天文台於當日下午懸掛八號風球」,而應寫「香港天文台於當日下午懸掛八號風球」。--Tiger(留言) 2017年12月27日 (三) 11:44 (UTC)
- @hat600、Sgsg、Yangfl:我把「維基人」改為了「編輯者」,是否妥當?@Kerolf666、Aotfs2013:如果方便,也請您發表下對上面修改的意見,謝謝--苞米(☎) 2017年12月27日 (三) 11:34 (UTC)
- (+)支持感謝並支持Baomi的修改,另根據提議嘗試修改了第三段中的「維基人」用語,增加了第二段的兩個例子(同時可刪除後文地理部分本港天文台那句話)。為免篇幅過長,已暫直接在Baomi的版本中修改,以便討論。不知Baomi君意下如何?若有問題還可以再改。Sgsg(留言) 2017年12月27日 (三) 12:14 (UTC)
- (+)支持--苞米(☎) 2017年12月27日 (三) 12:31 (UTC)
- (&)建議:是否應要求編者,將記載某一事件的條目均標示所使用的時區?-- 天秤P Iūstitia*Spēs~☆ 2017年12月28日 (四) 12:27 (UTC)
- 觀乎上列討論,既無異議,今付諸公示,為期七日,如無異議,則視為通過。--苞米(☎) 2018年1月2日 (二) 10:37 (UTC)
- 啊?沒公告啊…--安迪4(討論|留名) 2018年1月2日 (二) 11:37 (UTC)
- @AndyAndyAndyAlbert:額,其實我看別的討論有這句話,就粘貼過來了,怎麼公告啊?是自己整,還是需要管理員?--苞米(☎),中國哈薩克族正在參加優良條目評選,希望大家能夠移步給出意見。 2018年1月2日 (二) 14:41 (UTC)
- T:Bulletin,自動確認用戶均可修改。貼上公告後七天若無人反對即視為通過 另外,(+)支持當前版本。 --安迪4(討論|留名) 2018年1月2日 (二) 14:46 (UTC)
- @AndyAndyAndyAlbert:額,其實我看別的討論有這句話,就粘貼過來了,怎麼公告啊?是自己整,還是需要管理員?--苞米(☎),中國哈薩克族正在參加優良條目評選,希望大家能夠移步給出意見。 2018年1月2日 (二) 14:41 (UTC)
- 啊?沒公告啊…--安迪4(討論|留名) 2018年1月2日 (二) 11:37 (UTC)
- 現行條文中「維基百科是一個國際協作計劃,因此我們有各個語言的維基百科全書,要留意它們是按語言來區分而不是國家或地域」改為「維基百科是國際協作計畫,因此我們有各種語言的維基百科,要留意它們是按語言而非國家或地域區分」較妥。--RekishiEJ(留言) 2018年1月4日 (四) 09:51 (UTC)
- @RekishiEJ:小的語病,是不是改為「維基百科是國際協作計畫,因此我們有各種語言的維基百科,要留意它們是按語言而非按國家或地域來區分的」是否更好一些--苞米(☎) 2018年1月5日 (五) 03:45 (UTC)
- (+)支持,這個提案不錯,希望方針版能多一些這樣有意義的提案。-- 西門豹治鄴·入報河伯 2018年1月10日 (三) 16:14 (UTC)
- 已修訂。--J.Wong 2018年1月14日 (日) 09:02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