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特色條目複審/未獲通過之投票/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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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期的特色條目,以目前的眼光來看,僅比推薦新條目的水平好一點。篇幅也較為短少。
- (+)支持 -- 沙田友 09:15 2006年6月11日 (UTC)
- (+)支持 -- Kims6331 11:18 2006年6月12日 (UTC)
- (!)意見我覺得這個條目也許一些小地方可以再補充,但基本上已經是很完整了,特色條目應該不是篇幅一定要很多,每個主題應該有其適當的篇幅。--ffaarr (talk) 12:41 2006年6月12日 (UTC)
- (-)反對。同意ffaarr的意見。實在看不出來還需要補充什麼太多的東西?--百無一用是書生 (☎) 12:45 2006年6月12日 (UTC)
- (+)支持,現有的內容很雜亂,只是一個大雜燴,看完之後還是一頭霧水。--長夜無風(風言風語) 13:42 2006年6月12日 (UTC)
- (+)支持,意見同上。早期特色條目的標準與今日有一定分別。 -- Kevinhksouth (Talk) 14:42 2006年6月12日 (UTC)
- (=)中立,同意ffaarr的意見--無墓孤魂 02:47 2006年6月13日 (UTC)
- (-)反對,同遠兄意見。--Jasonzhuocn...._交流 20:10 2006年6月14日 (UTC)
- (+)支持,內容雖然大致完整,但詳細度不足,以特色條目的標準而言,似乎不夠。--阿儒 | 這裡泡茶 09:49 2006年6月15日 (UTC)
- (-)反對,同ffaarr的意見。--Ellery 10:05 2006年6月18日 (UTC)
- (-)反對,條目非常精彩,還是有獨到之處的。--Derek He 13:10 2006年6月21日 (UTC)
- (-)反對,不管今天看來如何,這終究是我們的歷史。--hunry 07:15 2006年6月22日 (UTC)
- (!)意見。若非有嚴重問題,沒有必要撤消歷史。至於內容若有不足,簡單的補充和擴充一下,不是更顯出維基的互動編輯的特性嗎? --18164 01:34 2006年6月24日 (UTC)
- (-)反對,這個並沒有必要撤消,水準還是合乎標準的。--Dracula·Chat Room 10:09 2006年6月24日 (UTC)
投票結果:12人投票,5票支持,1票中立,6票反對,支持票未達總票數的2/3,未獲通過撤消。
- 我覺得當初投票通過就不合適, 可以看到那以後做出了很多的改變. 但是我仍舊認為這個條目, 從結構,從內容的完整性, 豐富性,從行文都與特色條目有所出入.--用心閣(對話頁) 10:26 2006年6月5日 (UTC)
- (-)反對:我覺得從現有內容來看,絕對夠資格作為特色條目。--阿儒 | 這裡泡茶 10:32 2006年6月5日 (UTC)
- (-)反對撤銷:會讓用心閣兄覺得不夠格,大概是這篇文章偏向地方戲曲,文章中很多冗長篇幅都在解釋。不過,我剛才花了半小時再瞧了瞧這條目,這篇文章就準確性及完整性,雖不會是特色條目的佼佼者,但是不會比其他特色條目差。至少個人認為,布袋戲條目比現今仿若創造歷史的琉球國特色條目,或者醫學教科書的心臟強很多,甚至也比一大堆比賽紀錄的陳露好很多。--winertai 14:53 2006年6月5日 (UTC)
- 剛才花了半天時間,接納用心閣兄的意見加以增刪修改,並加入幾張自由版權圖片與一個表格來說明布袋戲的盛行與派別。希望用心閣兄能再提出具體寶貴意見,我很希望從中能獲得一些文字上的技巧知識,謝謝。--winertai 15:40 2006年6月5日 (UTC)
意見
- 我的意見如下:
- 1. 流派與各地發展一節將布袋戲的起源和各地的發展混合在一起寫不是很清爽,應該分出歷史一節,以便清晰地闡述起源,發展,傳播
- 2.漳州一節有「就音樂方面,此階段的漳州布袋戲則大量加入西皮、二黃等樂器」,首先,西皮,二黃並非樂器,而是唱腔,其次,加入了這些元素的布袋戲是哪一個流派呢?北管還是外江?如果是北管,那和外江引入京劇的「鑼鼓點」(應該不只是鑼鼓點,包括整個文武場吧)有什麼區別呢?
- 3.布袋戲應當參考粵劇條目的整體結構,這樣才更全面。
- --用心閣(對話頁) 04:59 2006年6月6日 (UTC)
- 回應:1.之所以不談歷史,是因為布袋戲於三地發展相當分歧,不若粵劇的單純,事實上,布袋戲於1920年代之後就幾乎是台灣一枝獨秀,所以才會特地強調台灣的歷史部分,漳泉兩地刻意合併於各地發展之兩節。
- 2.你提到的部分,是小瑕疵,很快解決。外江布袋戲是李天祿大師為將本來的北管音樂再加上漳州京戲布袋戲的鑼鼓點節奏﹔這樣講好了,布袋戲的發展都是漳泉引進其餘戲劇因素,然後再傳至台灣的。接著,卻常常又從台灣影響漳泉兩地。另外,布袋戲文武場常常不若你想像的那麼齊全,因此,即使是外江布袋戲的後場音樂規模,難以與京劇相比。
- 3.我剛才努力將粵劇條目很快看完,就我個人看法,如果粵劇是一百分,那布袋戲至少是一百零一分。有時候,並非詳盡,內容多就算好。以上純粹個人看法。-winertai 06:27 2006年6月6日 (UTC)
- 剛才,把布袋戲歷史在盡量避免與台灣發展現況重複的加以分出來。我想這條目改到現在為止,已差不多全然合乎特色條目標準了,若有小瑕疵,尚待各位先進不吝個別指教。--winertai 06:53 2006年6月6日 (UTC)
- 關於前場一節,似乎很少談到布袋戲的幾種主要角色,他們的名稱,扮相,唱腔,而卻好似專門為出場詩而作,布袋戲的前場開場以後呢?空白。--用心閣(對話頁) 11:41 2006年6月6日 (UTC)
- 不是所有的布袋戲都有唱腔,事實上我還真的沒看過有唱腔的布袋戲。出場詩卻一定是特色。猜想是不是您沒看過布袋戲?--Koika 16:01 2006年6月6日 (UTC)
- 「不是所有的布袋戲都有唱腔」,「出場詩卻一定是特色」也是對條目很好的補充。我想條目一定是可以給不知道布袋戲的人看的。--用心閣(對話頁) 03:09 2006年6月7日 (UTC)
- 對了,沒有唱腔意味着沒有唱麼?那念白呢?京劇里分京白和韻白,我想布袋戲也有相應的模式。--用心閣(對話頁) 03:10 2006年6月7日 (UTC)
- 布袋戲就是用閩南語的對話,就是使用說書口白,頂多在出場或退場時,客串一下歌仔戲都馬調。-winertai 03:16 2006年6月7日 (UTC)
- 布袋戲全用閩南語,但又不是普通的閩南語,而是頗為文言。所以現代電視布袋戲都有字幕,沒字幕很難理解文言是在說甚麼。不過有時某些角色應需要,會故意帶有一些口音(比如說泉州腔)。--Koika 17:53 2006年6月7日 (UTC)
- 不是所有的布袋戲都有唱腔,事實上我還真的沒看過有唱腔的布袋戲。出場詩卻一定是特色。猜想是不是您沒看過布袋戲?--Koika 16:01 2006年6月6日 (UTC)
- 在後場一節中有"且必須能做到生、旦、淨、末、丑[8] 各角色五音分明",那麼是否能夠介紹一下不同角色的具體不同之處? --用心閣(對話頁) 02:08 2006年6月8日 (UTC)
- 找到了一篇不錯的介紹。[1],我覺得這篇文章的結構,語言,細緻程度不錯。--用心閣(對話頁) 11:30 2006年6月8日 (UTC)
- 布袋戲數位圖書館--用心閣(對話頁) 12:02 2006年6月8日 (UTC)
- 近期的特色條目,但內容龐雜又互相矛盾,許多資料未能去蕪存菁反而一直增加。--Koika 12:57 2006年6月4日 (UTC)
- (+)贊成,許多敘述前後矛盾,似乎不適合當特色條目。--阿儒 | 這裡泡茶 15:06 2006年6月4日 (UTC)
- (+)贊成。內容的素質上還是不夠專業性--百無一用是書生 (☎) 02:01 2006年6月5日 (UTC)
- (=)中立-比起其他待審條目,此條目似乎有較為容易改善的空間,建議賦予「撤消特色條目模板」後,再看看。--winertai 07:59 2006年6月5日 (UTC)
- (+)支持--Dracula·Chat Room 09:22 2006年6月5日 (UTC)
- (-)反對,當初質量提升的條目,經過這麼長時間的修改, 是不是素質反而下降了?--用心閣(對話頁) 10:22 2006年6月5日 (UTC)
- 其實當初成為特色條目,也只因為篇幅長。事實上,內容矛盾比現在更多。--Koika 18:23 2006年6月5日 (UTC)
- (+)支持 -- 沙田友 09:15 2006年6月11日 (UTC)
- (-)反對 這個條目時許多人參與的條目,也是我目前見到的參與性最好的一個條目,我不認為有許多「龐雜又互相矛盾」的內容,特色條目也是可以繼續修訂的,現在這個條目在框架和寫作深度上已經符合了特色條目的條件。--Smartneddy(Talk) 10:03 2006年6月12日 (UTC)
投票結果:7人投票,4票支持,1票中立,2票反對,未獲通過撒消。
- 雖然這條目被撤銷的可能性不高,但基於特色條目應「清楚明瞭」的原則,我希望大家能注意並協助修改該條目·心臟固然是醫學和生物專業知識的一環,但現有的內容對外行人而言實在很難懂,甚至在序論的部分就有些地方不好理解。既然如此,希望大家投票之餘,能協助修改該條目,不然老問題依舊無法解決。--阿儒 | 這裡泡茶 15:22 2006年6月4日 (UTC)
- 我認為以前的引言部分比較不錯,現在的這個太羅嗦了。把引言部分修改一下,我認為就沒有什麼問題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02:03 2006年6月5日 (UTC)
- (!)意見該條目於上月才被選上,這麼快就放到撤消投票,我覺得不適宜。--長夜無風(風言風語) 02:19 2006年6月5日 (UTC)
- (-)反對,太快了一點了,因為剛剛才得到共識登上特色條目,證明現時大家對該條目的水平尚有一定認受性--Dracula·Chat Room 09:22 2006年6月5日 (UTC)
- (+)支持,當時我投的反對票,我覺得應當有一個心臟收縮過程的動畫.--用心閣(對話頁) 10:22 2006年6月5日 (UTC)
- (-)反對這個條目內容全面,資料翔實,條理清晰。多數的內容還是很容易看懂的。至於電生理和細胞電位的內容,是因為缺乏相應的條目解釋,並不是寫在條目里有什麼不好。許多科學的東西並不一定十越通俗越好。目前這個條目包含的信息,適合不同層次的讀者,可以作為特色條目。--Smartneddy(Talk) 10:01 2006年6月12日 (UTC)
- (-)反對我歡迎大家對心臟條目作修改。但是清楚明了,並不是從頭講解起來的意思。維基的條目,不是科普式的。我認為,條目中的專業名詞確實是醫學生用到的,而一般人卻很少聽到。但是為了條目的準確性和知識的先進性(這才是特色條目的要求),這些術語不能拋棄,而且對它們的解釋,只能靠寫新條目,否則條目中就會有以下遞歸式的描述「心臟外批心包,心包是一結締組織。結締組織是人體四大組織之一,主要起保護,連接等作用,骨組織,血液都屬於結締組織。骨組織就是通常說到的骨,起支撐身體的作用。」也就是說,在一個條目里,所有專業名次的解釋要一直到大家都知道的東西為止,而這又是不現實的。
沒有一點用作準備的基礎知識,只讀過一條心臟條目,而讀後又沒有再深入探究的行動,要這樣從無到有地理解掌握心臟的功能結構,是不可能的。
評選的時候,一位香港強人更是要我寫上了許多更深的內容,可見,維基的用戶群有各種不同的需求,我認為特色條目應向高水平看齊。134.102.24.58 19:35 2006年6月14日 (UTC)dgg32
投票結果:4人投票,1票支持,3票反對,未獲通過撤消。
資料不全面﹐不中立﹐只注重於日本統治台灣有利的方面﹐避開不利方面。有美化日本殖民統治之嫌。例如日本殖民當局對台灣人在教育上的限制隻字未提(見台灣條目)﹔對原住民﹐台灣人的一些屠殺﹐屠村12行為也沒有論述。台灣人的抗日行為論述不夠全面3。對日本統治台灣帶來的影響也沒有很全面的論述﹐例如培養出一批親日份子﹐其中有支持釣魚台是日本的李登輝﹐2005年台灣團結聯盟參拜靖國神社事件也隻字未提。--真實事求是 05:38 2006年7月30日 (UTC)
此條目確實有大量負面資料沒有列入﹐確實不中立﹐也不夠全面﹐必須大量整理﹐修改﹐否則沒有資格成為特色條目。我將找到的資料列出﹐這些資料很多在條目內是沒有的﹐如果這樣大家還是說「很全面」﹐那我也無話可說了。想不到在這裡看到傳說中的「人海戰術」。
- 各種各樣的負面資料﹐很多資料條目內沒有提及﹐例如歧視台灣人的「內台共婚制」﹐還有「匪徒刑罰令」及「南部支那領事官裁判法律」等。這裡面的內容就足已證明條目不全面。
- 經濟﹐政治上的限制﹐見注9上面那段。
- 在經濟﹐教育上的限制﹔在不受日本憲法限制的三六法下其實台灣人的地位比朝鮮人更差﹐是三等國民等。
- 有負面資料﹐並不避諱的警察制度﹐保甲制度﹔台灣人的高等教育主要限制於醫農二科。 已有。(by 蒼穹之丘)
- 初期抗日主要人物﹐簡大獅﹐大陸網﹐中立性有疑問﹐問題在資料。
- 前期抗戰﹐三光政策等。
- 林野取締規則、雲林大屠殺等
- 金報國運動等
--真實事求是 12:25 2006年8月1日 (UTC)
- 關於「人海戰術」現象,我覺得不如說是閣下的觀點無法讓多數理解日治時期的人接受所造成的結果,不然在場的反對者彼此不認識,為何要都投反對票?
- 看了下上面留的資料以及閣下的言論,讓讀過一些日治史料的我感到閣下可能對台灣史認識有不足之處,才會使用這些問題甚多的網路資料「撻伐」日本「暴行」。為何說錯誤呢?簡單舉幾個例子:「前期抗戰﹐三光政策」當然慘忍,但這樣細瑣的東西寫在乙未戰爭即可(其實我之後打算擴充該條目,這部分到時候會有該條目裡更詳細的描述),有必要在這條目裡強調嗎?其次,皇民化運動的重點在把台灣人日本化,主要表現在講日語,取日名,愛日本之上,另外還有參軍,協防台灣免受美軍攻佔等,徵求黃金等只是其中一小個部分,類似的還有捐錢等「愛國」行動,我不覺得這有多可惡(抗日戰爭時有全民募捐買飛機,國共內戰時國民黨有金元券收集黃金,作為當時的台灣「祖國」,日本人徵收黃金、捐款是不當之舉嗎?),而且這事情不過是皇民化運動的一個部分,有沒有寫真如此重要?
- 其次,有沒有地位比朝鮮人差我不曉得,而這種說法也僅限於某些學者,並非普遍觀點,而且也過於抽象,我覺得這不是百科該收入的語句。而抗日部分我已經說過,寫在抗日事件條目就好,不然每起事件都詳細描述,只會把整個條目擴充至難以閱讀的情形。類似的情形可參考台灣清治時期與戴潮春事件、施九緞事件等關係,這裡我就不詳述了。
- 最後,資料中「日據時期台灣總督府所屬各機關中所任命的台灣籍人士,多半只能充任基層公務員,而各生產單位因長期的戰爭統治經濟,也幾乎由日本人擔任管理人員,台灣人只能擔任下層技術人員。」的敘述,根本就是台灣歷史的常態:從荷蘭統治時期開始,台灣的漢人就很少擔任統治階級的成員。即使是台灣清治時期200多年,全台也只出過一位一品提督(王得祿),一位二品總兵(林文察),以及一位二品花領道員(林朝棟),更別說在迴避本籍的情況下,台灣人能有什麼地方父母官了;況且清朝視台灣為難治之地,除非平亂需召集義民,否則班兵制下台灣只有外省兵,本地居民連兵都沒得當。到了國民政府時代,真正具有決策影響力的只有謝東閔與後期的李登輝,而大半的中央民意代表、中高級政務官與公務人員都由外省籍人士擔任(所以會有「打倒萬年老賊」的說法),這情形直到戒嚴後的1990年代才大幅改變。由此看來,所謂「台灣人只能擔任下層技術人員」應該丟到台灣歷史去寫,非僅在台灣日治時期中「特別強調」,讓人以為只有日本王八蛋,其他「祖國」政府都善用台灣人才。
- 另外補充下,我不是偏綠營或日本的支持者,只是台灣歷史中,日本人並不是特別可惡,一直強調「日本人最可惡」的觀點只會讓真正理解台灣歷史的人感到反感,甚至可笑;固然,日本統治者有其慘忍可惡的一面,但他們也會建設台灣,甚至接受台灣人,而越晚期這些面向就越明顯,這種心態與作為上的轉移在台灣史中上十分少見,類似情形也只有後來的國民政府能與之相比(反攻基地->真正的國土)。我覺得與其去怪別人不寫日本當局的「殘暴行為」,不如先理解日本人統治台灣的心態會更好。--阿儒 | 這裡泡茶 21:48 2006年8月1日 (UTC)
- 我不認為台灣其他時期也發生的事﹐台灣日治時期就不需要列入﹐正確的做法是在各時期的條目都列入﹐要不然就無法全面介紹那時期所發生的事。而限制台灣人與日本人通婚的「內台共婚制」﹐「匪徒刑罰令」及限制台灣人與中國大陸交往的「南部支那領事官裁判法律」等也該列入吧﹐其實還有很多﹐所以我才認為不夠全面。現在條目好多了﹐之前連一些普通的負面資料也沒有﹐例如慰安婦﹐教育限制等﹐所以我才會說不中立﹐現在好多了。
- 題外話﹐說一說我對有些台灣人懷念日本的看法﹐其實我了解為何有些台灣人會懷念日本統治﹐日本人比較有秩序﹐日本也比中國更早進入先進國行列﹐某些領域比較「文明」﹐當然大量虐殺華人非常野蠻﹐愚昧。我是說政治﹐經濟﹐社會管理這些領域﹐他們比當時的中國人有經驗﹐有水準得多﹐這是難以否認的。
- 當時國民黨在大陸的統治也是劣跡斑斑﹐例如說當時日本戰敗後﹐國民黨接收被日本統治的地區時﹐「接收大員」們竟然不是安撫人民﹐而是大肆收括錢財﹐當時大陸有歌謠「想中央﹐盼中央﹐中央來了就遭殃。」來嘲諷這些事情。共產黨為何被大陸人如此支持﹐因為國民黨實在是太爛了﹐國民黨給台灣帶來了很多不好的政治﹐社會風氣﹐當時的台灣人一比較﹐會懷念日本統治某程度來看是正常反應﹐可以理解。
- 但我要說的是﹐在世界很多地方﹐聲稱懷念外國殖民都會被人恥笑﹐看輕。例如在我國馬來西亞﹐也是深受英國殖民帶來的好處﹐但不會有人鼓吹感謝﹐懷念英國人﹐這樣做一定會被人恥笑﹐無論是馬來人﹐華人或印度人都一樣。自立自強﹐才是真正的出路﹐台灣人有這種能力﹐沒有必要去懷念日本統治﹐這樣做沒有任何意義﹐只會讓台灣人丟臉而已。日本這民族﹐服從的是強者﹐欺負的是弱者﹐感謝、懷念他們的殖民統治﹐只是讓日本人看輕而已﹐毫無意義。--真實事求是 13:20 2006年8月2日 (UTC)
- 看了真實事求是兄留的網路資料,我只能說那些資料從某一個角度來看也不過是另一種不中立的看法,對歷史的解讀往往人人不同,重點是在這裡我們應該呈現怎樣的資料出來;從原本的條目內容來看,一定程度的敘述了日治時期的台灣狀況,而且評論式的文字不多且不流露情緒,顯示了這是一篇高品質的文章;而真實事求是兄留的資料打開來看,很多都很明顯的預設有批評日本殖民統治的情緒,我們先不要爭論日本殖民統治的好與壞,而是要注意當我們敘述一個歷史事件與歷史事實時,如果撰寫者事先就預設了一種立場,那麼他所寫出來的文字就是帶有不中立的色彩,在歷史事件的敘述上自然便會片面的導向某一個角度,這樣的狀況我個人認為在原本的文章並沒有很明顯的出現,你可以說文章較缺乏某一角度的內容,事實上也的確有必要調整一下,但我認為這無損原本文章優秀的表現。--robinhou 15:37 2006年8月2日 (UTC)
- 再回應有關懷念日本殖民統治的評論,那一代的台灣人,很多人根本從小就是受日本教育,骨子裡都認同日本國籍的人,突然之間變成中國人,但是卻發現生活沒有變的更好反而更差,這要讓他們如何認同中國呢,當然是懷念起日本時代的美好生活了,你可以覺得這樣的事很荒謬,不過你既然理解這樣的事情,就不應該看輕這些人,他們生活在一個充滿荒謬歷史的年代,你可以不認同但應該尊重他們的看法,說讓台灣丟臉這樣的話,只是讓更多台灣人對你反感罷了。--robinhou 15:37 2006年8月2日 (UTC)
- 那代人確實是情有可原﹐這一代就未必了。在國際上看不起懷戀殖民地者也是主流﹐我只是說出事實﹐要不然有機會你可以自己試驗。--真實事求是 13:03 2006年8月3日 (UTC)
- 我不知道我對你這些評論的解讀對不對,如有冒犯之處請見諒,我想你這裡想表達的是國際上看不起懷念殖民者,這我不知對不對啦,因為我真的沒試過,而且我也不是懷念殖民者,或許真的是這樣吧,我想被殖民者讚美殖民者的確奇怪,不過你說這一代人未必,這讓我認為你影射這裡某些人也許是懷念殖民,這就是我對你言論不滿的重點,你根本就是戴著有色眼鏡來看這個條目,看到別人敘述許多正面資料就說別人美化日本殖民統治,這真的有點讓人無法接受,讓人看了就很火大。--robinhou 17:06 2006年8月3日 (UTC)
- 那代人確實是情有可原﹐這一代就未必了。在國際上看不起懷戀殖民地者也是主流﹐我只是說出事實﹐要不然有機會你可以自己試驗。--真實事求是 13:03 2006年8月3日 (UTC)
- 再回應有關懷念日本殖民統治的評論,那一代的台灣人,很多人根本從小就是受日本教育,骨子裡都認同日本國籍的人,突然之間變成中國人,但是卻發現生活沒有變的更好反而更差,這要讓他們如何認同中國呢,當然是懷念起日本時代的美好生活了,你可以覺得這樣的事很荒謬,不過你既然理解這樣的事情,就不應該看輕這些人,他們生活在一個充滿荒謬歷史的年代,你可以不認同但應該尊重他們的看法,說讓台灣丟臉這樣的話,只是讓更多台灣人對你反感罷了。--robinhou 15:37 2006年8月2日 (UTC)
- 真的實事求是,就不要只會發牢騷,把找到的資料補進去。又不是每個人家裡都開圖書館,要什麼資料有什麼資料,如果真那麼好,還需要維基百科做什麼?,真要條目好,那就少說多做,又就該篇條目的沿革歷史來看,真實事求是你對該條目的貢獻非常的九牛一毛,唯一的一篇比較長的,寫的是現代人的言語,是與台灣日治時期無關的內容,而且,目前只看到你的批評,未見對該條目有任何建設性貢獻,光批不練,個人不認為這是編維基百科應有的態度。--魔法設計師 23:47 2006年8月1日 (UTC)
- 有機會我會弄的﹐我現在在弄其他條目﹐現在這條目已經好很多了﹐這次討論沒有白費。--真實事求是 13:20 2006年8月2日 (UTC)
- 僅僅因為缺乏一部份的資料,便把整篇文章冠上不中立美化日本殖民統治的大帽子,然後大張旗鼓的要求撤銷特色條目,這樣是令人無法接受的,這就好像把別人辛苦撰寫的文章一夕抹殺一樣,也難怪有許多人都要跳出來反對,你可以透過討論頁提出資料與其他編輯者進行理性的討論,看看大家的看法如何,是不是可以再增修,或是直接動手修正,而不是先扣了一個大帽子,掀起一陣風波,之後再說現在好很多了,這是理性討論的做法嗎?我根本認為這次的討論是白費了,因為這樣的討論應該事先在條目的討論頁進行或是直接進行修改後求取平衡,真的無法接受再到其他地方發動筆戰,你都沒有做,真的令人無法接受。--robinhou 15:37 2006年8月2日 (UTC)
- 不是一部份資料﹐是很多資料﹐還有很多我沒有放上來﹐需要大量修改的條目是不可成為特色條目的﹐之前確實不中立﹐連基本﹐人人皆知的負面資料也沒有﹐例如慰安婦﹐教育限制等﹐甚至連教育也沒有介紹﹐那裡能夠成為特色條目呢﹖另外維基沒有規定要先在討論頁討論才可以放上來﹐請不要自己隨便設立規矩。--真實事求是 13:03 2006年8月3日 (UTC)
- 喔,還有很多喔,麻煩你一次放上來好嗎?讓大家看看嘛!需要大量修改?到底在哪裡嘛?講了這麼多,你看看這裡有這麼多人反對,這些人不認同你的觀點,到底所為何來呢?就如同我前面提到的,至少我個人認為你任意冠上美化日本殖民統治這樣的高帽是不恰當的言詞,所以我認為你應該要先經過充分與原作者討論,當然沒有維基一定要先討論過才能反對這樣的規矩,我的意見是你既然做出美化日本殖民統治這樣的評論,相對就傷害了很多對這個條目有貢獻的人,你沒有與人交換過意見或是提過編輯的建議甚至也沒有編輯加入你說的資料,就直接說編輯者試圖美化日本殖民統治?難怪大家義憤填膺,我的意思是你如果單純建議加入某些資料後再列入特色條目,少一點帶有指責的評論,也許不會搞到大家打筆戰的局面。--robinhou 17:06 2006年8月3日 (UTC)
- 不是一部份資料﹐是很多資料﹐還有很多我沒有放上來﹐需要大量修改的條目是不可成為特色條目的﹐之前確實不中立﹐連基本﹐人人皆知的負面資料也沒有﹐例如慰安婦﹐教育限制等﹐甚至連教育也沒有介紹﹐那裡能夠成為特色條目呢﹖另外維基沒有規定要先在討論頁討論才可以放上來﹐請不要自己隨便設立規矩。--真實事求是 13:03 2006年8月3日 (UTC)
- 真的實事求是,就不要只會發牢騷,把找到的資料補進去。又不是每個人家裡都開圖書館,要什麼資料有什麼資料,如果真那麼好,還需要維基百科做什麼?,真要條目好,那就少說多做,又就該篇條目的沿革歷史來看,真實事求是你對該條目的貢獻非常的九牛一毛,唯一的一篇比較長的,寫的是現代人的言語,是與台灣日治時期無關的內容,而且,目前只看到你的批評,未見對該條目有任何建設性貢獻,光批不練,個人不認為這是編維基百科應有的態度。--魔法設計師 23:47 2006年8月1日 (UTC)
(!)意見:說來說去,我只覺得是有人搞不清楚「中立」的定義,以為放入「國際」、「反殖民」觀點條目才能中立,所以硬要不合理的申請。結果是大家都投反對票,又讓別人不爽後,才修改說法。這種做法才有違「實事求是」的定義,並讓多數寫作者感到不悅,傷害許多人的寫作意願。另外,上面丟的許多資料不但敘述不中立,而且錯誤觀點不少,將此當作依據只怕更沒有寫作與參考的價值,反而讓人感到無知:日本人的功過不在於殺多少華人(死於華人之手的華人只怕更多),而是在於其表現的心態與表現的方式,情緒式的表達也許文學、政治上可用,但用在百科上才是真正違反中立。--阿儒 | 這裡泡茶 15:38 2006年8月3日 (UTC)
- (-)反對,屠村事蹟應擺在各起抗日事件描述,台聯事件更應該放在台灣團結聯盟寫作。台灣日治時期的條目不是資料庫,不應該把所有相關的事情都丟進去。不過個人認為敘述角度可以更全面,增加其他學者的看法。--阿儒 | 這裡泡茶 05:56 2006年7月30日 (UTC)
這條目的內容偏向台灣日治時期的美好一面﹐非常缺乏惡劣的一面﹐已經遠遠違背了「把爭論中各方面的聲音都公平地表達出來」的NPOV要求。如此不中立的條目不可成為特色條目。建議作者參考台灣條目。這條目必須大幅度修改、增加內容﹐因此也遠遠沒達到特色條目內容綜博的要求﹐應該撤消。真實事求是 07:43 2006年7月30日 (UTC)
- 中立是靠各種觀點的補充,不是修改成自認的絕對公正觀點。以條目的品質而言,該條目的內容完整性已足,觀點上可能有加強之需要,但說其NPOV並不合理,至於內容綜博,也非「遠遠達不到」。因此我決定仍然投反對票。--阿儒 | 這裡泡茶 07:55 2006年7月30日 (UTC)
- 我已經舉這麼多沒有列入的資料﹐且這些是很普通的資料﹐連這些普通資料也沒有列入﹐若你還是認為「該條目的內容完整性已足」﹐那我也無法再說什麼。且據我所知不只是教育﹐似乎在政治﹐經濟上對台灣人也是有所限制的。其實先取消特色條目﹐修改後再評選過﹐沒有什麼不好﹐令條目更加完美﹐更能全面﹐真實的展示台灣在日治時期的面貌。何樂不為﹖--真實事求是 13:54 2006年7月31日 (UTC)
- 中立是靠各種觀點的補充,不是修改成自認的絕對公正觀點。以條目的品質而言,該條目的內容完整性已足,觀點上可能有加強之需要,但說其NPOV並不合理,至於內容綜博,也非「遠遠達不到」。因此我決定仍然投反對票。--阿儒 | 這裡泡茶 07:55 2006年7月30日 (UTC)
- (-)反對,內容已經相當充足,有特色條目的水準。還有,如果有些人非常堅持要加入所謂「惡劣、黑暗」的一面,歡迎自己去加。還有,支持阿儒的意見。--てんくうのおか(talk) 08:21 2006年7月30日 (UTC)
- 你的說法自相矛盾﹐你說「內容已經相當充足」﹐但你又說「如果有些人非常堅持要加入所謂「惡劣、黑暗」的一面」。很顯然﹐你已經肯定這條目非常缺乏「惡劣、黑暗」的一面﹐那顯然就是認為內容不充足﹐而且不中立﹐為何又說「內容已經相當充足」﹖這不是莫名其妙嗎﹖你這樣為反對而反對﹐為了不中立的地域觀念而反對的做法﹐對維基是非常不利的﹐說重一點﹐你是在害維基--真實事求是 13:54 2006年7月31日 (UTC)
- (-)反對,夏蟬不可語於冰。我只是想請真實事求是兄在基準上,能在想像與論點比較上(非條目本身)從台灣日治時期與香港英治時期比較,而不是台灣日治時期與香港日治時期比較。當然,你貼的那些不中立或不正確標籤,我也不會去更動,也歡迎你能持平的加入新資料。(我最懶得發起編輯戰)。不過我倒提醒要投票者,可以先從真實事求是兄的台籍日本兵和此條目的中立性來做比較。另外,我也覺得此條目列不列入特色條目,對我來說,也沒有什麼特殊意義。「我們已經打過最完美的仗了,我雖然不是英雄,但是我周圍夥伴都是」-winertai 15:49 2006年7月30日 (UTC)
- 如果真的如上面所說,觀點不夠全面,那麼我(+)支持撤銷,因為特色條目的一個標準之一就是要具有全面性和中立性。如果大家都認為這個條目和有許多需要補充,那麼它就不應該成為特色條目,特色條目應該是除了文字和排版上的潤色之外,已經不需要經常修改和增刪內容的條目--百無一用是書生 (☎) 02:39 2006年7月31日 (UTC)
- 我相當不清楚,為何在提名特色條目的時候,完全沒有這種質疑聲音,而現今在短短幾週﹔登上首頁後就冒出這些觀點不夠全面﹔中立性不足等嚴重指控?裡面的癥結在哪?還盼各位釋疑?在各位質疑方面,例如在武裝抗日那節,已經多次敘述臺民武裝抗日的情節,舉例,霧社內容中的參與反抗行動的三百名原住民兵勇非戰死即自盡,其家人或族人也多上吊或跳崖,史稱霧社事件。該事件不但令總督府多位高級官員下臺,也成為台灣日治時期最直接且最激烈的武裝抗日行動。在教育方面:值得注意的事,日本對於義務教育的規範十分嚴格,絕大多數的漢人子弟僅能於公學校就讀,僅有日本學子與少數社會上層的漢人學童能在師資設備較佳的小學校學習。這種解釋還不夠嗎?--winertai 07:32 2006年7月31日 (UTC)
- 有位大陸維基朋友在該條目的討論頁說了等大陸解除對維基百科的封鎖再提交比較好,這種把維基大陸觀點才是全面﹔才是中立的看法,只能說令人寒心。倘使如此,我也無話可說--winertai 07:36 2006年7月31日 (UTC)
- (-)反對。資料不全面或許有,可以很快修改。但「只注重於日本統治台灣有利的方面」這種極度挑釁的語言實在不該出口,再怎麼說也是眾人評選出來的條目,若有這種大缺失當初還會投票通過嗎?--Koika 10:29 2006年7月31日 (UTC)
- 資料非常不全面﹐我已經說了﹐「只注重於日本統治台灣有利的方面」是事實﹐與挑舋無關。條目需要大量修改就不能列為特色條目。書生已經說得很清楚了。--真實事求是 13:54 2006年7月31日 (UTC)
- 對於部分人的質疑,我只能說,台灣大部分人對這段歷史時期的認識是如此。此條目的大綱已經完全包括了台灣高中、國中歷史教科書的內容,以及更為深入的部分,資料並沒有非常不全面。我認為不需要為了一小部份的缺失而撤銷。如果有人要列入大陸方面觀點,歡迎。但請注意,這是「台灣日治時期」條目,不是部分大陸人及香港人眼中仇日情節的發洩場所。另外,贊成Koika和Winertai的意見。--てんくうのおか(talk) 14:23 2006年7月31日 (UTC)
- (+)支持真實事求是的意見,他說的已經很清楚了。這段歷史發生在一個島上,但是不能只表達那個島上的人的意見,否則就不中立。--Pierre 14:29 2006年7月31日 (UTC)
- (:)回應--這段歷史發生在一個島上,但是不能只表達那個島上的人的意見,否則就不中立。這句話我不太清楚這句話的本意。如果說,最了解這段歷史的當事者都不能用最平常的口吻去寫條目,那我只能說是中文維基的可悲。這個條目之所以引起不是島上的人的注目,是因為使用的口氣過於中立,沒有恨。--winertai 15:31 2006年7月31日 (UTC)
- 我針對真實事求是的意見,檢查了一遍條目:
- 日本殖民當局對台灣人在教育上的限制:由於台灣反日運動相當盛行,日本當局除以武力鎮壓外,竭盡全力建立其統治體制,部署官署機構,鞏固開發基礎,並設法安撫居民。一切措施猛寬應時適度運用,以樹立台灣之全面基礎為首要。而在這種情況下,統治機器與不同文化人民間的溝通用義務教育,成為基礎中的基礎。而事實上,大多限定日籍資格才能就讀的日治時期中等或高等教育政策,對台灣人而言,其成就與影響,大大遠不如基礎教育。(以上引自教育一段)
- 對原住民﹐台灣人的一些屠殺行為:我個人認為應該加在各條目中。
- 台灣人的抗日行為論述不夠全面:這應該放到各個抗日行動的條目中,而不是把這個條目當成大鍋炒,什麼都要放。目前條目已對抗日活動有一個概略的介紹。
- 培養出一批親日份子﹐其中有支持釣魚台是日本的李登輝﹐2005年台灣團結聯盟參拜靖國神社事件也隻字未提:讓不少因日本被捲入戰爭與被鎮壓的台灣人,在戰後依舊對日治時期產生某些程度的懷念。這種懷念眷戀不僅普遍留置於老一輩台人之間,相對的,也某程度影響戰後嬰兒潮的國家民族認同與族群意識觀念。而這種不等於認同日本殖民的兩政權比較與緬懷黃金30年代的實情,近年也常常被其他華人世界的華人所無法理解。(引自經濟一段)此心態不僅普遍留置於老一輩台人之間,也相當程度地影響了戰後台灣對國家民族認同、族群意識觀念甚至台獨運動。(引自引言)。PS.我認為李登輝等項目應該放到各條目的內容中。
- 其他批判:但日本謀取台灣的武力攻佔方式,卻令部分學者稱之為佔據。(引言)除了徵兵製造成的台灣青年大量傷亡外,被視為「皇民」而無端加入太平洋戰爭的台灣,也在經濟方面大受打擊。1944年後,受到盟軍25次大空襲影響,受波及的台灣農工生產值於戰爭結束前的1945年降到最低點。比方,與1937年相比,農業產值只有1937年的49%,工業產值更不到33%。煤礦由20萬公噸降到1萬5千公噸,電力供應從戰前32萬瓩,戰後僅能供應3萬瓩。
- 此外,我加入了有關慰安婦的內容。也稍微加強了教育部分的內容。
- (=)中立。有人認為「資料不全面、有美化之嫌」,那就去找出你認為缺少的資料將它補上不就好了?這裏不是人人都可編輯的嗎?但是我也認同「特色條目應該是除了文字和排版上的潤色之外,已經不需要經常修改和增刪內容的條目」這樣的看法,更進一步說,政治性條目的爭議性都比較大,兩岸各自的敏感性條目都先不要提請為特色條目比較好吧,所以如果本條目被撤消,台灣網友也不要氣餒。我加入維基的日子很淺,尚在學習中還不敢隨便出手編輯,以上意見如有冒犯,敬請原諒。另外也來說些題外話,今天忍不住來留言,是恰好看到winertai網友所寫的:「我也曾對曾在日治時期統治下的父親的親日態度感到不齒」,不禁想起我在唸小學時(20多年前了),也曾氣憤地對班上同學說:「我們家是漢奸!我阿公阿媽、爸媽私下都會講日語,而且到現在都還是用日本名字。」我的曾祖父在日本時代擔任警察,我們家族自然是被強迫皇民化的目標,我阿媽的娘家情況也差不多。同樣生於大正四年(西元1915年)的阿公阿媽,從一出生就被教導是日本國民,他們就是在這樣無法選擇、也毫無自覺的情況下變成某些人口中所謂的「親日份子」。我想,他們終其一生其實也不知道自己該算是日本人、中國人、中華民國人還是台灣人吧。長大以後瞭解了這些家族往事,再回想小時候的「漢奸」之語,莞爾之餘也不免帶些歉疚,年少時輕狂又沒有多方面探查事物的能力,經常犯了妄下斷語的毛病,但願年長後的我能不再犯這種錯誤。--Asing15:06 2006年7月31日 (UTC)
- (-)反對。看了這條目的內容,我有點驚訝,這麼具有爭議性的條目居然寫的讓人無法激發反日、親日、反中、親中的情緒,而只用中性的敘述來說明發生的事,即使是類似評論的句子也寫的那麼平淡,不帶激情,不歌頌也不漫罵,實在無聊的要命!就資料來看,可被用來美化、醜化這個時期的內容條目裏都有,不但有美化之嫌也有醜化之嫌,挺全面的,只不過都被用中性的寫法敘述出來,讓人看了真的快睡著了@_@Zzz。真要說缺了什麼,我認為也就少了評論ㄧ欄,讓大家可以在其中醜化與美化日本在臺灣的統治。如果增加這ㄧ欄,我想內容會開始變的有趣而充滿激情,當然也會開始不中立,這時我將贊成撤消特色。另外,社會運動……〔蒼穹之丘已補足了,good!我就不說了〕^_^--Sangye 17:59 2006年7月31日 (UTC)
- (-)反對。先前就看過這個條目多次,從來也不曾認為有不中立的地方,通篇文章不但詳述了整個時期,內容與註釋都非常完整,作為一個台灣人,我認為這篇文章寫得相當好,指稱這篇文章所謂不中立的人是過度的放大日治時期惡的地方,日本統治台灣的時期對台灣的現代化有非常多的建設,當然也有很多的不當之處,我覺得這篇文章已經面面俱到,事實上,甚至有許多台灣人認為日治時期日本人對於台灣的貢獻多於破壞,現在台灣的經濟基礎實際上很多都根基於日治時期的建設,這篇文章詳述了整個時期,我對於這篇文章的作者要獻出我最大的敬意。在整個華人世界對於台灣的親日往往不以為然,但這是因為不理解日本在台灣的統治時期做了什麼,也不瞭解在台灣人對於日本的情感,台灣是一個被歷史與族群問題嚴重割裂的社會,要瞭解台灣要從這些問題著手。日本統治了台灣五十年,實際上有一整個世代的台灣人在光復前一直都認為自己是日本人,這也不能不佩服日本人統治台灣的成功。--robinhou 18:42 2006年7月31日 (UTC)
- (-)反對。我認為是有不足之處,但要說不中立就太過火了。不足之處諸如一手史料參考的缺乏、時間軸線的問題等等,希望能有改進歐 :) --DevilCHen 06:05 2006年8月1日 (UTC)
- (-)反對。我想所謂的中立並非不同觀點並陳而已,而是要在文體上融合為一體,例如美國條目,就算我覺得也有失中立,也不是粗糙的塞些強烈批判美國帝國主義的語句進去就好,有意見,就引經據典捲起袖子來修改吧。--魔法設計師 06:47 2006年8月1日 (UTC)
(!)意見,特色條目的評選和撤銷都是討論一個條目是否符合特色條目的標準,而不是討論如何改進以提高條目的質量。那些要求提反對意見的人自己改進條目的維基網友邏輯非常奇怪,他們的潛台詞似乎是如果有人認為台灣日治時期不符合特色條目的標準那麼就請你自己動手把它寫的符合了,總之特色條目是當定了的。提議撤銷會有什麼後果我早就預見到了,只是沒想到有人能想出這麼荒謬的藉口來辯護。這實在是比條目本身精彩萬分。--Mukdener|留言 20:58 2006年8月2日 (UTC)
- (-)反對,維基百科的精神之一是「請勇於更新頁面」。希望提請撤消者別忘了。敝人並不認為此條目失去了特色條目所需的要素。--Ellery 08:09 2006年8月3日 (UTC)
- (-)反對。資料不全面﹐不中立﹐只注重於日本統治台灣有利的方面﹐避開不利方面。請引經據典說出哪裡「資料不全面」、「不中立」、「有利」及「無利」的部分,你那麼激烈反應,正反應你的「怠惰」,沒將你原找到的資料及早張貼上網。--Yyk 08:40 2006年8月3日 (UTC)
- (-)反對。「資料不全面」、「不中立」,應該是經過客觀比較目前現有史料、知識、記憶與該條目內容後的結果,既然我們有辦法知道它還有不足,而且知道它不足在哪裡,我認為可以針對不夠中立及資料不全面等缺憾再加補足,而不是刪除!--天上的雲彩 與我對話 14:46 2006年8月3日 (UTC)
繼續(!)意見:明知道不足的話到底是先補足再成為特色條目還是先成特色條目再補足啊?更何況即便經過補充之後能否符合特色條目的標準還是未知數呢。Mukdener|留言 17:05 2006年8月3日 (UTC)
- (!)意見:我們在這裡只是編寫百科全書的條目而已,在很上面的部份說道恥笑、看輕之類的實在是言重了。本條目就內容而言相當全面,有利不利非有利非不利都提到了而且可供查證,行文也很中性,沒有愛恨情仇,實是很棒的特色條目。--Sangye 20:51 2006年8月3日 (UTC)
- (+)支持。因為該條目「資料不全面」、「不中立」。這是一段牽涉到三個國家的歷史,應該要有日本人,臺灣人,以及中國人的觀點。該條目中,臺灣人的觀點已經齊備,但既然該時期是由日本統治,我認為應該要找個日本的歷史學家,或日本的文獻資料來補強條目。在有關日本的資料尚未補齊以前,我個人支持撤銷該特色條目。 --vegafish - 蠢魚 19:13 2006年8月4日 (UTC)
- 首先,不要比爛,「說另一個條目不好,就可以讓本條目符合特色條目。」十分不合理。另外,我是臺灣人,自認為該條目的確有缺少日本人的觀點、日本的歷史資料。我想嚴以律己(臺灣相關條目),並沒有錯。至於香港日治時期,我並不是香港人,我自認為沒有資格,也無法提出中立的觀點,這應該是香港維基人本身要有自覺,覺得該條目不符合特色條目再提出。最後,有些人會氣到吐血,不知道你指的是哪些人?但是維基百科並不能為了迎合少數人,就不加入日本觀點的資料。我依然認為,臺灣日治時期條目,由於是日本政府統治,應該加入日本政府、日本人觀點,若有困難,至少將一些日本的書籍或參考資料列出或是翻譯,進而符合真正的特色條目。 --vegafish - 蠢魚 05:02 2006年8月5日 (UTC)
- 香港日治時期是特色條目,跟它比爛或不就承認台灣日治時期比這條目好囉?另外,目前條目裡根本沒有評價的部分,不不知道加日本人或對岸的評價的作用在哪?是讓條目內容被破壞,還是把世界各國(別獨厚中日兩國嘛,把美國、法國、英國、印度、南北韓、俄羅斯等國的意見都找來吧)對此事件的看法都加進來才叫好條目呢?--阿儒 | 這裡泡茶 15:30 2006年8月8日 (UTC)
- 首先,我個人的確覺得該條目比香港日治時期佳。其次,我指的並不是評論,既然是日本治理,理應要有日本政府或是學者的資料參考或佐證。(至於中國應該就不必要,我修正我的說法,十分抱歉。)連不相關的馬來西亞朋友,都能看出來這個問題,我想在條目上面的確有加強的必要,謝謝。 --vegafish - 蠢魚 10:28 2006年8月13日 (UTC)
- (+)支持。同意提請撤銷者的意見。--Derek He 01:31 2006年8月5日 (UTC)
- (!)意見:參拜靖國神社/台聯/甚至李登輝跟日治時期有何關連。A-giâu 05:50 2006年8月5日 (UTC)
- (-)反對本條目內容相當全面,兼容並蓄的說明日本統治台灣期間的功過是非,語氣亦四平八穩,沒有流露出明顯的親日/反日情緒,很符合特色條目的要求,當然論點仍有可以補充之處,但必須注意加入後不能影響文章的流暢,因此反對撤銷。還有不要因為自己的意見不被多數人贊同,就說他人在搞人海戰術,這對來此討論的維基人並不公平。--小籃子....找他抬槓? 12:34 2006年8月9日 (UTC)
- (-)反對 – Kaihsu 15:34 2006年8月9日 (UTC)
- (-)反對,我相信就算取消沒成功,以後絕對還是有人會提的。有人說黑暗面,我去看的結果,都有列出來。本篇內容甚至寫的比教科書好。如果寫了一堆黑暗面,相信也會有人說這"不中立"。Andychay2 18:17 2006年8月9日 (UTC)
- (-)反對,所謂的不中立,只不過是不符合某些人的仇日思想罷了,還有,台灣人詮釋台灣史有何不妥,中國大百科難道會去參考日本人對南京事件的看法? hikaru 08:00 2006年8月10日 (UTC)
- (-)反對內容用詞已經相當中立,系統性的介紹也很全面。對想在短時間了解該時代背景的讀者來説是不錯的參考。JEFF 22:08 2006年8月13日 (UTC)
- (+)支持,文章一開始有過度演繹之嫌, 日本人的統治就叫"日治時代", 國民黨的統治就是"威權時代", 日本統治時期難道不比國民黨更威權? "而從此看,台灣民眾對日本的好感仍深,最大的原因..."之語, 添加了作者(或特定人)的推論及評斷, 有失中立之嫌.
投票結果:19人投票,4票支持,15票反對,未獲通過撤消。
評選過程支持票數只是剛好達到2/3,而非Wikipedia:特色條目評選所說的「2/3以上」。評選時,反對者提出譯筆生硬;支持者雖說支持卻同意反對者的意見,認為譯筆「可以改進」,不符合特色條目無須大改的原則。-- tonync (talk) 01:20 2006年7月28日 (UTC)
- 看來我粗心了。(+)支持撤銷--百無一用是書生 (☎) 01:23 2006年7月28日 (UTC)
- (+)支持撤銷。不過另一方面,個人認為這屬於管理員不慎所發生的技術錯誤,直接取消特色條目資格並在討論頁析明原因即可,不必勞師動眾送交撤銷頁面。--winertai 02:24 2006年7月28日 (UTC)
- (+)支持,並贊同winertai的看法。--長夜無風(風言風語) 02:28 2006年7月28日 (UTC)
- (+)支持。我認為有必要以此為契機,引入對條目評分的量化準則。--Alexcn 16:12 2006年7月29日 (UTC)
- (+)支持撤銷。Grokus 14:15:07 2006年7月30日 (UTC)
- 因為主要理由出現錯誤,因此投票無效,回復為特色條目,若不同意,請再次提呈撤消。--孔明居士 08:29 2006年9月5日 (UTC)
提案撤消特色條目者撤回提案
資料不全面﹐不中立﹐只注重於日本統治香港時不利的方面。而且行文之中有諸多不中立之處,例如「日軍在香港殺人無數」、「日治時期香港"經常"有市民餓死,甚至出現人食人事件...日軍濫殺無辜,可以在街上"任意"殺人.....」,感覺整個條目充斥著仇日的主觀性,並且暗示讀者:「日本統治香港時是有百害而無一利的。」てんくうのおか(talk) 03:46 2006年7月31日 (UTC)
- 日軍在進駐香港是的確有些隨便殺人(主要是西方人,華人倒是還好一些)--百無一用是書生 (☎) 03:57 2006年7月31日 (UTC)
- (-)反對,我不同意「整個條目充斥著仇日的主觀性」。可能支持撤消者未曾仔細檢視條目,其實當中也有內容記載日本統治對香港的建樹,例如首創分區管治、首創身份證明文件、設立了第一個公共圖書館等等,可見資料並非不全面。而另一方面,你所引用的句子,確實是當時的事實,並無任何主觀成份。 -- Kevinhksouth (Talk) 05:46 2006年7月31日 (UTC)
- (-)反對,這條目內容就事論事﹐連日軍佔領香港時期很少的建樹也寫出來﹐非常有水準﹐值得那些寫出不中立條目的作者借鑒--真實事求是 14:01 2006年7月31日 (UTC)
4支持,6反對 -> 未通過--百無一用是書生 (☎) 14:12 2006年11月22日 (UTC)
以下的這批條目是我在8月30日清查出來的沒有列明參考資料的特色條目,當時有19條,放在互助客棧供大家討論之後大部分條目已由當初的編寫者添加了參考資料,只剩下5條沒有人添加,另外還有1條只添加了1項注釋,我認為是遠遠不夠的。所以將這6個條目提請到撤除特色條目的投票里。--長夜無風(風言風語) 17:31 2006年11月9日 (UTC)
- (!)意見, 建議盡量聯鳳有關條目的主要編輯者, 而撤銷的時間可以適當延後 (如一至兩個月). 若一至兩個月後沒有人願意作出足夠的改善, 便再作商議. 無論如何, 除非本人撤回, 否則本人的撤銷投票一直有效.--Johnson Lau 15:18 2006年11月11日 (UTC)
- (!)意見,建議全部改成優良條目。--蒙人 ->敖包相會 20:58 2006年11月11日 (UTC)
- (!)意見,成為特色條目是很多人的心血結晶而成,建議先聯絡當初的主要編輯者,相信他們都願意花些時間補充。要記住,來這裏的人都是義務性質,不是讀書考試,可能部份人在現實生活繁忙中。如果先凍結條目,待補充參考來源後予以恢復,會否較為好?--Paparazzi(追訪) 12:55 2006年11月12日 (UTC)
- 沒有列明參考資料,8月30日時曾放至互助客棧討論,並且在條目上加上了相應的模板,但至今仍沒有人補充參考資料,所以只好提請撤消了。--長夜無風(風言風語) 17:21 2006年11月9日 (UTC)
- (+)支持撤銷 -- てんくうのおか(talk) 03:15 2006年11月10日 (UTC)
- (+)支持撤銷, 而且太多版權照--Johnson Lau 03:39 2006年11月10日 (UTC)
- (+)支持撤銷, 不符合wikipedia:生者傳記的要求--百無一用是書生 (☎) 06:43 2006年11月10日 (UTC)
- (-)反對撤銷,點閱率極高的指標作品,應妥善處理。--winertai 04:49 2006年11月11日 (UTC)
- (:)回應, 如果沒有人願意妥善處理又如何? 除非閣下願意改善, 否則這個反對理由不能成立--Johnson Lau 04:52 2006年11月11日 (UTC)
- (:)回應,第一,沒列明參考資料不足以成為特色條目,是後來強調推動的。當初投票並沒有此項說法。第二,閣下語氣相當的衝,請在不了解來龍去脈前,不要自以為是的狂妄說著「不能成立」。我有我投票和質疑的權利,你無權說項。第三,該條目的無版權照,請閣下一一提名刪除,我評選或觀看此條目時,並沒有相關訊息。第四,另外我也要提醒提名者,你當初忘了加列撤銷投票模板,我已經加了。如果可以,奢望長夜兄,利用各種管道多加宣傳或通知原投票者或提名者,不然,嘿嘿,以後有得吵歐。--winertai 05:14 2006年11月11日 (UTC)
- (:)回應,1. 沒有參考資料根本是違反正式方針,根本不可能是一條合格的條目, 更不用說"是維基百科典範"的特色條目. 2. 你有投票和質疑的權利,我也有質疑你的投票和質疑的言論自由, 當然你也質疑我對你的投票和質疑的質疑的權利, 我不會說你無權說項。3. 公平使用是可以的, 但不鼓勵; 但如此大量使用, 是否"公平使用"已可質疑; 同樣, 這不會是"維基百科典範"--Johnson Lau 10:05 2006年11月11日 (UTC)
- (:)回應,第一,沒列明參考資料不足以成為特色條目,是後來強調推動的。當初投票並沒有此項說法。第二,閣下語氣相當的衝,請在不了解來龍去脈前,不要自以為是的狂妄說著「不能成立」。我有我投票和質疑的權利,你無權說項。第三,該條目的無版權照,請閣下一一提名刪除,我評選或觀看此條目時,並沒有相關訊息。第四,另外我也要提醒提名者,你當初忘了加列撤銷投票模板,我已經加了。如果可以,奢望長夜兄,利用各種管道多加宣傳或通知原投票者或提名者,不然,嘿嘿,以後有得吵歐。--winertai 05:14 2006年11月11日 (UTC)
- (:)回應, 如果沒有人願意妥善處理又如何? 除非閣下願意改善, 否則這個反對理由不能成立--Johnson Lau 04:52 2006年11月11日 (UTC)
- (:)回應,sorry,沒加撤銷投票模板是我的失誤,但我在8月30日開始就一直在互助客棧發起討論,並且在條目內加上了沒有資料來源的模板,已經有足夠的時間進行宣傳。再回到這個條目,且不說符不符合特色條目的入選標準了,這個條目連「Wikipedia:生者傳記」和「Wikipedia:可供查證」兩項維基的基本方針都沒有遵循,差距是非常明顯的。一個條目點閱率高低和它是否應該是特色條目根本沒有關聯,毛澤東、蔣中正、六四事件、中華人民共和國、肛交等條目點閱率更高,但它們也都不是特色條目。--長夜無風(風言風語) 05:34 2006年11月11日 (UTC)
- (:)回應,長夜兄別這麼說,也請你千萬別誤會我的善意,我只是就事論事。另外,個人認為王菲此條目與上述你提及的條目,就條目素質上,是稍佔上風,其爭議性也沒有那麼高。除了這,王菲這條目,常是我提醒維基新朋友撰寫知名人物(尤其是藝人)的範本,這樣就撤消了,我是蠻覺得可惜的。--winertai 05:57 2006年11月11日 (UTC)
- (:)回應, 一條沒有任何參考資料, 又不符合生者傳記方針, 除了版權照以外什麼照片也沒有的條目, 還有什麼資格作為撰寫知名人物的範本? 若不能改善, 還是撤消了不要再誤導新手舊手為好.--Johnson Lau 15:30 2006年11月11日 (UTC)
- (:)回應,長夜兄別這麼說,也請你千萬別誤會我的善意,我只是就事論事。另外,個人認為王菲此條目與上述你提及的條目,就條目素質上,是稍佔上風,其爭議性也沒有那麼高。除了這,王菲這條目,常是我提醒維基新朋友撰寫知名人物(尤其是藝人)的範本,這樣就撤消了,我是蠻覺得可惜的。--winertai 05:57 2006年11月11日 (UTC)
- (:)回應,sorry,沒加撤銷投票模板是我的失誤,但我在8月30日開始就一直在互助客棧發起討論,並且在條目內加上了沒有資料來源的模板,已經有足夠的時間進行宣傳。再回到這個條目,且不說符不符合特色條目的入選標準了,這個條目連「Wikipedia:生者傳記」和「Wikipedia:可供查證」兩項維基的基本方針都沒有遵循,差距是非常明顯的。一個條目點閱率高低和它是否應該是特色條目根本沒有關聯,毛澤東、蔣中正、六四事件、中華人民共和國、肛交等條目點閱率更高,但它們也都不是特色條目。--長夜無風(風言風語) 05:34 2006年11月11日 (UTC)
- 你可以認真看看「Wikipedia:生者傳記」這個方針,其中有一句話:「必須確保該條目之正確性,堅持使用高質量的參考文獻——特別是個人生活細節。有關在世人物之無來源或來源待考之負面資料應立即自該條目及其討論頁移除。」也就是說對於生者傳記來說,註明來源的要求比其它條目更加嚴格,而王菲的條目里,在「謝霆鋒」一節中沒有註明任何資料來源,這一節本來就應該全段刪除,除非有人去一一考證每一句話,並補充上參考資料的來源。--長夜無風(風言風語) 06:34 2006年11月11日 (UTC)
- (+)支持非常不錯的條目,但目前已違反特色條目評選正式方針。--Ffn 15:20 2006年11月12日 (UTC)
- (-)反對撤消--Hennessy 17:04 2006年11月14日 (UTC)
- (-)反對撤銷,這條目可作為防止條目帶有「追星」成份的好榜樣,應保留其特色條目資格。pan浩 19:26 2006年11月14日 (UTC)
- (-)反對撤銷,已有維基人補充了參考資料來源。--孔明居士 04:03 2006年11月15日 (UTC)
- (:)回應, 文中仍有多處"來源請求"沒有處理, 不符生者傳記方針. 要不加上來源, 否則可直接刪除有關內容--Johnson Lau 04:39 2006年11月15日 (UTC)
- (-)反對撤消。理由同上。--涓生 04:32 2006年11月15日 (UTC)
- (-)反對撤銷,不錯的條目,容後補充資料來源。--Paparazzi(追訪) 08:43 2006年11月18日 (UTC)
- (-)反對撤銷。這是點閱率極高的指標作品和王菲小姐曾為香港什至中國大陸樂壇作出很大的貢獻。--Kenny Ng
1支持,7反對,2中立 -> 未通過--百無一用是書生 (☎) 14:12 2006年11月22日 (UTC)
- 沒有列明參考資料,8月30日時曾放至互助客棧討論,並且在條目上加上了相應的模板,但至今仍沒有人補充參考資料,所以只好提請撤消了。--長夜無風(風言風語) 17:21 2006年11月9日 (UTC)
(+)支持撤銷 -- てんくうのおか(talk) 03:15 2006年11月10日 (UTC)改為(=)中立。如果能補充更多的話會更好。 -- てんくうのおか(talk) 16:42 2006年11月11日 (UTC)(+)支持撤銷--Johnson Lau 03:39 2006年11月10日 (UTC)同上--Johnson Lau 15:32 2006年11月14日 (UTC)- (+)支持撤銷--百無一用是書生 (☎) 06:42 2006年11月10日 (UTC)
- (-)反對撤消,如果因為這個原因被撤消,維基也是過於沒有人情味了。這幾個月我在國內,很難上維基,也並不知道曾經討論過,更沒有任何人通知我。雖然上維基也是編輯少量條目,也沒注意長沙條目有改動。長夜刪除了小為所補充的參考資料,理由是非原作者參考過的資料。我是條目大部分內容的編輯者,如果我不在的話,莫非其他人提交的參考資料就不能代表是參考過的?畢竟很多內容是從多數信息資源而獲得,所以我認為並不是說一定要找到編輯者最初參考的原始網頁才算是正確的參考資料,而是和文章內容的論調相一致的,都可以算為參考資料。
我獲得長沙條目在提交撤消的消息,純粹是因為我在其他論壇註冊了網名,有其他維基網友在那個論壇里提醒了我。身為該條目的提請撤消者,是不是也有義務對條目重要編輯者予以一定的告知呢?我覺得很多這樣的誤會是容易產生的,信息的溝通是非常必要的。另外在提請撤消時,也希望提請撤消者要在撤消當天就在原條目上放上模版。在這裡也感謝Winertai的舉手之勞。--涓生 15:06 2006年11月11日 (UTC)
- 在國內登維基還是很不穩定,我經常做出編輯後就連接不上維基,導致所有編輯的內容丟失了。另外這麼多特色條目只因為參考資料問題就要求被撤消,也實在有些小題大做了。補上參考資料是很容易的事情,所以希望每次提請撤消前,要義務地通知條目編輯者。幸運的是這個月是可以上維基了,不然被撤消了我都不知是怎麼回事。--涓生 15:11 2006年11月11日 (UTC)
- (-)反對,後來者所補充之參考資料只要是能證明文中內容可查證性,便可接納,維基是眾人所共建,條目實非一人或少數人所有,因此實難以要求內容原加入者在其他補充。現實上,那個參考資料補充要求模板其實正是要各維基人為了此條目的內容加入相應的來源,以確保可供查證,而非只為原內容加入者而立。--孔明居士 15:20 2006年11月11日 (UTC)
但是既然作者在此,則請加入當初所參考之資料,因為始終作者加入資料費時較少,亦方便了各維基人。--孔明居士 15:25 2006年11月11日 (UTC)
- (:)回應, 請看看現時的頁面, 是完全沒有參考資料的, 故本人難以理解閣下的回應. 如閣下認為補上參考資料是很容易的事情, 而閣下現在又能上維基, 請盡快做好.--Johnson Lau 15:18 2006年11月11日 (UTC)
- (!)意見,涓生兄與孔明兄的見解,真是一針見血。我要鄭重強調列參考資料絕非等於可供查證,而此條後來通過的方針與生者傳記方針相同,重點絕對不是用來「修理特色條目」而是避免爭議新條目或新爭議內容的出現!!!我並非質疑大家對特色條目的高標準要求,但是撤銷特色條目茲事體大,望請做好宣傳工作,以避免紛爭。--winertai 15:38 2006年11月11日 (UTC)
- (:)回應, 以下是WP:V的第一段: "維基百科只會發布可供查證的、而且非原創研究的材料。撰寫良好百科全書文章的關鍵之一,就是要謹記百科全書應該只依據已經獲得具公信力的出版者出版過的事件、主張、理論、概念、意見和論證。維基百科的目標是成為一部完整而可靠的百科全書,所以編輯者應該引述可靠來源,編輯的內容才可以讓讀者和其他編輯者進行查證、驗證。" 如果所有資料都是只依據已經獲得具公信力的出版者出版過資料來寫, 為何不能明顯地列出這些資料的來源?--Johnson Lau 15:47 2006年11月11日 (UTC)
- 我再次為沒有及時在條目掛上撤消模板說聲SORRY,但我在8月30日已經在互助客棧發起過相關討論,並且當時19條沒有列明來源的,已經在各位維基人的努力下縮減到5條,在最後剩回的那些條目,我也加上了補充參考資料的模板。現在是11月11日,我覺得我已經作了充分的努力去宣傳,不能一一通知原作者是因為每個特色條目的編輯人數太多了,我實在做不到去一一通知,請諒解。另外,請不要把條目提交到這裡投票就認為是沒有人情味,如果沒有反對者的意見,條目的質量永遠止步不前。--長夜無風(風言風語) 15:49 2006年11月11日 (UTC)
- 相信是因為通知每個編輯者過於繁瑣所以您沒有通知,不過目前看來誤會確實存在。您在8月30日發動過討論,可惜當時的湖南維基人由於網絡封鎖而可能都無法參與討論,所以錯過討論而對該提議一無所知。另外我說為什麼沒有人情味,原因很簡單,只是因為採用這麼簡單的理由就申請提交撤消特色條目,而這個參考資料的補充實在是非常簡單的事情。沒有補充的原因,完全是因為該消息(8月30日的討論)沒有傳達到主要編輯者這裡。再說您主動刪除了小為的補充,我也認為這是不合理的舉動,原因已經列出並有人贊同。話語有點過激,請諒解。--涓生 16:12 2006年11月11日 (UTC)
- 在「Wikipedia:可供查證」的維基方針里有這樣一句話:「進行編輯的編輯者有提供證據的義務。因此,編輯者應該要提供參考資料。任何缺乏來源的編輯可以被移除。」注意,這裡所說的是進行編輯的編輯者,而不是他人去提供參考資料。事實上,你也可以看到,小為因為沒有參與過該條目的編輯,他提供的參考資料能驗證的內容非常的少。所以我只認為我刪除的做法有爭議,而不能說是不合理。最後,刪除小為的參考資料和我提交該條目上來撤消也沒什麼關聯,1、我提交撤除在前,小為補充在後;2、縱使小為補充的參考資料合理,也只能驗證很少的一點內容,對於長沙市這樣一個內容豐富的特色條目來說,是完全不夠的。最後謝謝你作為原作者補充上更準確、更豐富的參考資料,無論如何我們都有一個共同的目標,就是讓維基百科做得更好。--長夜無風(風言風語) 17:05 2006年11月11日 (UTC)
- 多謝你的解釋,我想誤會都已經消散了。很贊同你的最後一句話——讓我們為維基的發展繼續努力!--涓生 01:40 2006年11月12日 (UTC)
- 剛才仔細看了一下可供查證,我依然認為長夜的理解有偏差。進行編輯的編輯者確實有提供證據的義務,但請你也要注意到,可供查證中並沒有說不是進行編輯的編輯者沒有義務和權利提供參考資料。非本條目的編輯者就沒有提供參考資料的義務和權利嗎?既然非編輯者提供的參考資料也能證明編輯者的來源,因此我希望以後能夠都寬容地對待非編輯者提供的資料,除非出現明文禁止非編輯者提供參考資料。小為補充的資料驗證的內容確實不多,但也是應該保留的。--涓生 02:10 2006年11月12日 (UTC)
- 多謝你的解釋,我想誤會都已經消散了。很贊同你的最後一句話——讓我們為維基的發展繼續努力!--涓生 01:40 2006年11月12日 (UTC)
- 我再次為沒有及時在條目掛上撤消模板說聲SORRY,但我在8月30日已經在互助客棧發起過相關討論,並且當時19條沒有列明來源的,已經在各位維基人的努力下縮減到5條,在最後剩回的那些條目,我也加上了補充參考資料的模板。現在是11月11日,我覺得我已經作了充分的努力去宣傳,不能一一通知原作者是因為每個特色條目的編輯人數太多了,我實在做不到去一一通知,請諒解。另外,請不要把條目提交到這裡投票就認為是沒有人情味,如果沒有反對者的意見,條目的質量永遠止步不前。--長夜無風(風言風語) 15:49 2006年11月11日 (UTC)
- (-)反對,同意孔明居士的意見。--無墓孤魂 15:52 2006年11月11日 (UTC)
- (-)反對,理由同上。--Finblanco 08:56 2006年11月12日 (UTC)
- (-)反對,已補充參考資料。另外在這有幾點小小疑問,倘使撤消原因不復存在或明顯改善,以往贊成票算數嗎?是否該撤消就不成立?如果提名人撤出撤消的話,又是怎樣因應?謝謝。--winertai 03:27 2006年11月13日 (UTC)
- (:)回應,1、以往的贊成票是算數的,因為在規則當中沒說不算數,如果一個條目的撤消原因已不存在或明顯改善,我覺得最好通知每一個投贊成票的人,讓他們重新關注一下,以決定是否改變所投的贊成票。2、關於提名人撤出撤消,我認為要看是否有贊成票,如果有,則不應該撤出,因為還有人贊成的話就沒有達成共識;如果沒有,則我認為可以撤出,因為所有投票者都認為不應該撤消,而提名人也改變看法了,所以形成了共識。不過關於這條,規則上也沒講,只是我的看法而已。--長夜無風(風言風語) 05:35 2006年11月13日 (UTC)
- 坦白說, 我不認為現在的版本中資料來源部份是及格的, 在沒有文內引用的情況下, 要查證是非常麻煩的事. 只是基於歷史原因才需要妥協. 如果這條目現在才申請成特色, 我是不會贊成的.--Johnson Lau 05:18 2006年11月13日 (UTC)
- (-)反對撤消--Hennessy 17:04 2006年11月14日 (UTC)
- (-)反對撤消--贊成提高條目質量的做法,但是由於登陸網絡實在困難,對近期的一些合作沒法及時參與。理由贊同孔明居士,也理解涓生。 cncs 23:50 2006年11月16日 (UTC+8)
7支持,4反對 -> 未通過--百無一用是書生 (☎) 14:12 2006年11月22日 (UTC)
- 沒有列明參考資料,8月30日時曾放至互助客棧討論,並且在條目上加上了相應的模板,但至今仍沒有人補充參考資料,所以只好提請撤消了。--長夜無風(風言風語) 17:21 2006年11月9日 (UTC)
- (+)支持撤銷 -- てんくうのおか(talk) 03:15 2006年11月10日 (UTC)
- (+)支持撤銷--Johnson Lau 03:39 2006年11月10日 (UTC)
- (+)支持撤銷--百無一用是書生 (☎) 06:41 2006年11月10日 (UTC)
- (+)支持撤銷--倒不是所謂有沒有列明參考資料﹔當初評選時,我就獨排眾議的質疑此條目的排版書寫和冗長內容,較不適合成為特色條目。--winertai 05:10 2006年11月11日 (UTC)
- (+)支持撤消。--Hennessy 17:04 2006年11月14日 (UTC)
- (+)支持撤銷--Jason22(請留言) 08:06 2006年11月19日 (UTC)
- (-)反對撤消。--以後的日子, 一定會有很多人會尋找此條目Themathsking 08:45 2006年11月17日 (UTC)
- (-)反對撤消。Jasonhuen 06:48 2006年11月19日 (UTC)
- (:)回應因內容長而要撒消特色條目,是否有些問題?那些內容是在足球界中舉足輕重。無非大家想見到只有幾個字的維基百科碼?如你想見到,便支持吧!
- 撤消的理由是沒有參考資料---Johnson Lau 08:49 2006年11月19日 (UTC)
- (:)回應因內容長而要撒消特色條目,是否有些問題?那些內容是在足球界中舉足輕重。無非大家想見到只有幾個字的維基百科碼?如你想見到,便支持吧!
- (-)反對撤銷--Chong Fat 01:06 2006年11月20日 (UTC)
- (+)支持撤消。--Acepatrick 13:40 2006年11月20日 (UTC)
- (-)反對,給我十天時間,我即使開夜車,也會把報導2006世界盃的資料來源補下去。--甚麼是愛情???(有事找我?) 10:12 2006年11月22日 (UTC)
3支持,6.5反對 -> 未通過--百無一用是書生 (☎) 14:12 2006年11月22日 (UTC)
- 沒有列明參考資料,8月30日時曾放至互助客棧討論,並且在條目上加上了相應的模板,但至今仍沒有人補充參考資料,所以只好提請撤消了。--長夜無風(風言風語) 17:21 2006年11月9日 (UTC)
- (+)支持撤銷 -- てんくうのおか(talk) 03:15 2006年11月10日 (UTC)
- (+)支持撤銷--Johnson Lau 03:39 2006年11月10日 (UTC)
- (+)支持撤銷--百無一用是書生 (☎) 06:41 2006年11月10日 (UTC)
- (-)反對撤銷,明顯是譯自英維基內容,該英維基條目就是參考資料--Onsf 14:05 2006年11月11日 (UTC)
- (!)意見 英維基於Current squad 2006/07指出球員資料來自Real Madrid, the Spanish league and UEFA,應可作為部份資料來源--Onsf 14:11 2006年11月11日 (UTC)
- (:)回應, 要求可供查證是維基正式方針, 節錄四點如下:
- (!)意見 英維基於Current squad 2006/07指出球員資料來自Real Madrid, the Spanish league and UEFA,應可作為部份資料來源--Onsf 14:11 2006年11月11日 (UTC)
- (節錄完畢)
- 請注意, 維基本身不能作為查證來源, 因為每一篇維基文章都不是原創研究, 所以都應該有外部參考. 如果所謂的參考是ja參考en, zh又參考ja, 但en本身卻沒有可查證來源, 那就所有版本都會變成原創觀點了.我不會認為所有文章都要達到這要求, 但推薦, 優良及特色條目必須做到. 這要求是正式方針, 大量不按正式方針編寫的文章方會限制了維基百科的發展. 請想清楚:"非原創研究必定會有資料來源"是一重言句, 既必有資料來源何以不加上? --Johnson Lau 14:45 2006年11月11日 (UTC)
- 半(-)反對,其實當時為甚麼非常多人支持呢?--甚麼是愛情???(有事找我?) 15:29 2006年11月11日 (UTC)
- (-)反對撤消。--Hennessy 17:04 2006年11月14日 (UTC)
- (-)反對撤銷。--Paparazzi(追訪) 08:43 2006年11月18日 (UTC)
- (-)反對撤銷。Jasonhuen 11:44 2006年11月18日 (UTC)
- (:)回應
- 模板和主條目完全沒有關係,和撒消完全沒有關係!
- 很多勁敵資料,在英文版等也沒有,和翻譯沒太大關係。
- 若看其他球隊,本條目已是最詳細條目,是球隊中的特色條目。
- Ro(Română)版更比中文條目嚴重地翻譯英文版,莫非他們也不按正式方針編寫而得到特色條目?
總結來說,根本沒有任何理由撒消特色條目!Jasonhuen 12:04 2006年11月18日 (UTC)
- 理由就是沒有參考資料--Johnson Lau 04:49 2006年11月19日 (UTC)
- (-)反對撤消。--Raiden 12:46 2006年11月19日 (UTC)
- (-)反對撤銷,純粹介紹,大部份資料取材自官方網站--Chong Fat 01:05 2006年11月20日 (UTC)
4支持,4反對 -> 未通過--百無一用是書生 (☎) 14:12 2006年11月22日 (UTC)
- 8月30日時因為沒有列明參考資料被放至互助客棧討論,並且在條目上加上了相應的模板,但其後只有一個維基人添加了一條注釋,相對於這個條目來說,是完全不足夠的,所以只好提請撤消了。--長夜無風(風言風語) 17:21 2006年11月9日 (UTC)
- (+)支持撤銷 -- てんくうのおか(talk) 03:15 2006年11月10日 (UTC)
- (+)支持撤銷--Johnson Lau 03:39 2006年11月10日 (UTC)
- (+)支持撤銷,現在的標準來說,可能是勉強了。而且很多新的內容也沒有及時更新--百無一用是書生 (☎) 06:40 2006年11月10日 (UTC)
- (+)支持撤銷,同意書生意見--無墓孤魂 11:03 2006年11月11日 (UTC)
- (-)反對撤銷,內容不錯,亦一直有人在編輯,我認為參考資料只是輔助,不一定要多少條才算足夠,重要的還是條目內容水準。而不應執著於形式。--Onsf 14:16 2006年11月11日 (UTC)
- (:)回應,列明參考資料是一項正式方針。既然特色條目是維基的典範,又怎能違反正式方針? -- てんくうのおか(talk) 14:53 2006年11月11日 (UTC)
- (:)回應, 如果我說: "尊重版權只是輔助,不一定要完全是GFDL才可以,重要的還是條目內容水準, copy and paste 一些人家的東西也不要緊。而不應執著於形式.", 我相信你一定不會同意吧? 為何WP:GFDL和WP:V都是正式方針, 卻只需要遵守前者? 作為堪為維基百科傑作典範, 特色條目絕對需要符合所有正式方針, 如果連典範都不守正式方針, 還有什麼需要守. 最後, 在每次按"保存本頁"或Alt-s之前, 請看清楚下面這句: "您的貢獻內容絕對不得侵犯任何著作權,並必須可供查證。您同意將您的貢獻依GFDL授權釋出". 可供查證是必須的, 不是輔助--Johnson Lau 14:54 2006年11月11日 (UTC)
- (-)反對撤消。--Hennessy 17:04 2006年11月14日 (UTC)
- (-)反對撤銷,內容充足,加入了一些參考資料,請繼續補充。--Paparazzi(追訪) 19:33 2006年11月19日 (UTC)
- (-)反對,內容達特色條目要求,不過半同意書生的意見--甚麼是愛情???(有事找我?) 10:10 2006年11月22日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