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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種已經證實的心理效應 指人類會對姓名包含的字母青眼相看?
姓名字母效應條目由Jarodalien (討論 | 貢獻 )提名,其作者為jarodalien (討論 | 貢獻 ),屬於「Psychology」類型,提名於2021年8月29日 16:31 (UTC)。
(+) 支持 。--R.C. Welcome 2021年8月30日 (一) 08:08 (UTC) [ 回覆 ]
問題不當 :誤用成語「青眼相看」。「青眼相看」指「對人 尊重或喜歡」,字母不是人。宜改為「特別喜歡」。--Banyangarden (留言 ) 2021年8月31日 (二) 00:51 (UTC) [ 回覆 ]
一、「形容以看得起的態度相待」,不是一定只能是人;二、即便是人,擬人也是極其常見的漢語修辭,人稱代詞「她」經常用於形容國家、城市、交通工具等各種日常事物,這沒有什麼不妥。在此申明:我堅決不改這個詞,如果針對人的姓名、姓名中的字母連這種修辭社群都無法接受,我寧可這連DYK都不通過。--7 (留言 ) 2021年8月31日 (二) 03:18 (UTC) [ 回覆 ]
(:)回應 :一.《詞源》(香港:商務印書館(香港)有限公司,1987)頁1826條目「青白眼」:「對人重視 曰青眼」。二.「對姓名包含的字母青眼相看」,是詞語搭配不當,不是擬人法。「擬人是根據想像把事物當作人來寫,賦予事物以人一樣的思想和行為 的一種修辭方法。」[1] 例句:「我很佩服這碗水」,是詞語搭配不當,不是擬人法;「這碗水很佩服我」,才是擬人法。--Banyangarden (留言 ) 2021年8月31日 (二) 04:22 (UTC) [ 回覆 ]
agree to disagree,你覺得是擬人的「這碗水很佩服我」我同樣無法理解。青眼相看在我們種族的意思是「比喻對人尊重或喜歡。形容以看得起的態度相待。」是「比喻,形容」。即使指人,漢語也沒有這麼刻板,形容人的詞一定不能形容字母。城市國家交通工具都「不是人」,一樣可以用「她」。--7 (留言 ) 2021年8月31日 (二) 10:47 (UTC) [ 回覆 ]
我是大陸人啊。初看,我覺得 Banyangarden 君舉的例子還是蠻有趣的,也完全可以理解(固然不是常用的表述),不過仔細想想,無論事物是主語還是賓語,主動還是被動,都可以擬人。看似「我很佩服這碗水」很奇怪,但換一個例子,愛慕、傾慕二詞惟獨用於人對吧?但可以將國家擬人,像詩歌一般,將國家比喻爲心愛的姑娘什麼的。所以對一個字母青眼相看的確是擬人的用法。但是,同國家的例子一樣,我認爲擬人適用於較特殊、重要的事物,比如對之有強烈的情感,或是詩歌意境、童話幻想,有一定強調、著重的效果,不適用於任何事物、任何情況。對字母青眼相看,有點殺雞用牛刀、用力過度的感覺。 — XComhghall talk 2021年9月4日 (六) 06:14 (UTC) [ 回覆 ]
(+)支持 ,(!) 意見 :我提一下,「這碗水很佩服我」這種修辭在臺稱作轉化中的人性化(即擬人,因為水不會有佩服這種動作,只有人有。)另外您說的比喻,是因為青眼這個意思是眼睛正視,黑眼珠在中間,拿這個來「比喻」對「人」的看重、尊敬。雖說不是很合適,不過在下也一時找不出可替換的成語 囧rz…… --Rice King 信箱 .學生會 · 留名 2021年8月31日 (二) 13:17 (UTC) [ 回覆 ]
(+)支持 ,並認為成語「青眼相看」的用法無問題。典故慣例似乎較常用作表示對人看重,所以我可以理解詞典如此強調,但即使解成對物看重,仍是合理引申。此引申可以理解成對受位(物)的擬人,也可以理解成「青眼相看」,按其逐字義,不限制對象為人。(!) 意見 :「發現姓名與颶風名稱首字母相同的人捐款比例特別高」「姓名以「K」開頭者捐助救災的特別多」等句有影響不大的歧義:(一)捐款比例特別高,一則可以是捐款佔捐款金額的比例特別高,二則可以是捐款人數佔捐款總人數特別高;英文"overrepresented as donors"較有可能是後者,但無法肯定其representation是以錢計還是以人數計。(二)同樣,捐助救災的特別多可以是人數特別多,也可以是錢特別多。影響不大是因為捐款人數多與捐款多很可能一樣,但建議按文獻結論,作出澄清。——HTinC23 (留言 ) 2021年9月2日 (四) 21:37 (UTC) [ 回覆 ]
representation 就是人數,錢款可沒有 representation。捐款比例這裏大致義爲「捐款概率」。我認同有一定歧義。不過我認爲「捐助救災的」明確指人。這是華語習慣,大致相當於 '(those with names beginning with K) who donate for disaster relief'。 — XComhghall talk 2021年9月4日 (六) 06:00 (UTC) [ 回覆 ]
@XComhghall : 「捐助救災的」明確指人似乎有道理,想必是我讀的時候錯誤聯想成「捐助救災得 特別多」了。感謝回覆。(不過雖然錢款沒有representation,但人的representation不一定是按人頭計,可以是按錢加權 的,如在股東會的投票(?),此即「representation以錢計」的含義,而不是說錢有representation。但條目該句現已修改,已無須接續本括號內的話題。)——HTinC23 (留言 ) 2021年9月4日 (六) 10:07 (UTC) [ 回覆 ]
@HTinC23 : 謝謝。固然此華文條目已無歧義,您開始討論 representation,是關於英文源條目的含義。我覺得仍有一點溝通、說明的必要。overrepresented, underrepresented 在日常生活中還是蠻常見的,比如「非裔在大學學生中爲 underrepresented」,「歐裔在警察中爲 overrepresented」,都是指人數,不會以職位、收入等加權。至於加權計算、比較 representation 的情況,實在不是很常見,大概要麼需要特殊說明,要麼就直接不使用 overrepresented, underrepresented 二詞,而使用其他明確、清楚的表述。 — 𝕏ℂ𝕠𝕞𝕙𝕘𝕙𝕒𝕝𝕝 talk 2021年9月4日 (六) 19:06 (UTC) [ 回覆 ]
@XComhghall : 我相信我們對overrepresented的理解在大方向一致,也與詞典和日常用法大致一樣,不過對「「歐裔在警察中爲 overrepresented」是指人數,不會以職位加權」一句我有保留。設想警察高層(20%人)全是非裔,基層(80%人)全是歐裔,而該國非裔與歐裔各佔一半,則我不會說歐裔在警察中爲 overrepresented,頂多會說歐裔在警察基層中為overrepresented,因為對外represent警隊的是高層,內部決策的也是高層,按一般用法,我會認為此處的「警察的representation」有canonical weighting,所以警察的overrepresented比起donors的overrepresented還要更低機會解人數。而回到overrepresented as donors,我認同按一般用法,較有可能解人數而不加權,而所謂「無法肯定」僅是因為在該句的上下文(donors)也有一個potential(而非canonical)weighting,所以令我有一點懷疑英文條目編者寫該句時有加權,即至少,若英文編者如此用,我不會驚訝。恕我經常會overthink而請求澄清句意!感謝指教。——HTinC23 (留言 ) 2021年9月4日 (六) 20:50 (UTC) [ 回覆 ]
已與條目無關的補充:至於「有加權的不常見,而一般使用其他明確、清楚的表述」,我完全認同。但不幸地,此種表述仍是可能的,如你所舉警察的例子,「歐裔在警察中爲 overrepresented」。較合理的理解,是有weighting,即含義與「歐裔在警察高層 中爲 overrepresented」差不多,但「歐裔在警察高層 中爲 overrepresented」可以理解成無weighting,因為在警察高層之內,weighting的差距較小,可以含糊地視為等同。——HTinC23 (留言 ) 2021年9月4日 (六) 21:10 (UTC) [ 回覆 ]
@HTinC23 : 了解了。多謝澄清、解釋!
「此種表述仍是可能的」。「若英文編者如此用,我不會驚訝」。的確如此。我完全認同竝感謝您的意見。
就我所知,通常比較警察中不同族裔的 representation 比較的就是全部警察中不同族裔的比例,沒有加權。因爲比較警察中的 representation 通常是因爲警暴的問題,而警暴的通常是基層警察,高層反而沒有多少「親自上陣」的機會。在新聞、報告、統計中,通常就是某族裔警察數 / 警察總數 = representation 的比例,不加權。但是,就像您舉的例子,在口語、日常表述中,representation 依情況不同,有加權的可能,以及實際上,有意或無意的加權(我剛剛就在想心理上的 availability heuristic )。 — 𝕏ℂ𝕠𝕞𝕙𝕘𝕙𝕒𝕝𝕝 talk 2021年9月4日 (六) 22:37 (UTC) [ 回覆 ]
@XComhghall : 是的,在警暴的上下文,自然會理解成不加權,或是按「親自上陣」機會加權(假如某國家親自上陣的工作全部安排予小部分基層警察,而非全體基層攤分),但因為親自上陣機會是攤分多,實例多是不加權。但假如上下文是探討警察晉升公平性、或是警察選擇性包庇警暴時,則按「代表性」多少,即按職級加權的理解較佳。當然,但我所舉的例子中,大衆(包括我)仍傾向用不必加權的寫法以免歧義,即寫成「在警察高層中爲 overrepresented」,所以很少看到要加權的不妙寫法,只是在後一種上下文,萬一看見有人寫「在警察中爲 overrepresented」,我會理解成按職級加權。——HTinC23 (留言 ) 2021年9月5日 (日) 08:23 (UTC) [ 回覆 ]
@HTinC23 : OK. 了解。謝謝。
「在後一種上下文」我是理解、認同的。警察晉升公平性、或是警察選擇性包庇警暴,通常討論的前後文會指出討論的 subject 爲高層警察、或加權什麼的,我覺得 overrepresented, underrepresented 默認是不加權的,unless otherwise specified。「此種表述仍是可能的」,「若英文編者如此用,我不會驚訝」我也理解、認同。我先前也說,「在口語、日常表述中,representation 依情況不同,有加權的可能,以及實際上,有意或無意的加權(我剛剛就在想心理上的 availability heuristic )。」 — 𝕏ℂ𝕠𝕞𝕙𝕘𝕙𝕒𝕝𝕝 talk 2021年9月5日 (日) 10:37 (UTC) [ 回覆 ]
(+)支持 。建議措辭採取首句中的「偏好」即可。 — XComhghall talk 2021年9月4日 (六) 06:14 (UTC) [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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