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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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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各表(英語:Two Sides, Two Constitutions)是由前民主進步黨主席謝長廷提出的政治主張,主張以《中華民國憲法》(含《憲法增修條文》)治理台灣,《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治理大陸,兩岸對等,互不隸屬,依憲法有特殊關係。立場接近於特殊的國與國關係(兩國論)。

謝長廷強調,憲法各表與一中各表的不同在於,憲法各表強調兩岸在現實上不相隸屬,但依憲法有特殊關係;而一中各表則不承認對方擁有主權。他希望以《中華民國憲法》來作為台灣共識的核心,以突破兩岸關係

這個主張最早稱為憲法一中,因與馬英九提出的主張名稱相近,後改稱憲法共識,又改為憲法各表。謝長廷認為可以憲法共識作為台灣內部共識,對外則用憲法各表來定位兩岸關係。但目前仍然在討論中,未形成民主進步黨的政治主張。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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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3月22日,時任民進黨主席謝長廷首次提出「《中華民國憲法》也是一種『一中』(一個中國)」的說法[1],他主張,一中問題應回到《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來談,憲法有主權獨立、歷史發展等多種意涵。他說:「有人認為,憲法的一中是中華民族主義。但憲法經過增修,有不同的歷史面向可談。」又說:「《中華民國憲法》本身就已凸顯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這部憲法也是朝野共識的最大公約數。」此項建議被簡稱為「憲法一中」。

2000年3月30日,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宣布,李遠哲將續任中央研究院院長、新聘為總統府首席資政、並負責召集等同國家統一委員會的「兩岸跨黨派小組」。包括民進黨立法委員蔡同榮在內的跨黨派小組(中國國民黨親民黨新黨等未參與),遂於2000年11月26日第七次會議達成「三個認知、四個建議」的共識[2],該小組建議陳水扁「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回應對岸『一個中國』的主張」。

2000年7月20日,許文彬施振榮柴松林郭衣洞(柏楊)等十四位總統府國策顧問聯名向陳水扁提出「國是建言書」,表示:兩岸僵局的關鍵在於雙方對於「一個中國」認知的歧見,建請陳總統宣示認同「《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的一個中國」原則,以開啟兩岸接觸對話、平等協商的契機。

2001年8月10日,陳水扁接見美國聯邦參議員基特·邦德時,公開而明確地表達出他對「憲法一中」的立場:「兩岸問題要進一步解決,一定要依中華民國憲法的思維來定調,如此才能化解兩岸歧見,這也是兩岸政府與人民所能接受『一個中國』的答案。」他又表示,該年十月在上海市舉辦的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非正式領袖會議,他將以中華民國總統身分參加,因為他是中華民國人民選舉出來的總統;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接受他,等於否定中華民國和《中華民國憲法》,不僅他無法接受,在台灣的兩千三百萬人民更無法接受[3]。「憲法一中」至此成為陳水扁政府回應「一個中國」的基調。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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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呂宏程. 拋棄“台獨”思維 才能走出康莊大道. 中評社. 2012-10-05 [2013-04-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02) (中文(臺灣)). 
  2. ^ 潘錫堂. 評跨黨派小組「一個中國」共識的盲點與影響.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2001-04-23 [2013-04-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12-29) (中文(臺灣)). 
  3. ^ 新聞稿. 總統接見美國聯邦參議員邦德. 中華民國總統府. 2001-08-10 [2013-04-20] (中文(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