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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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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
National Tainan Living Art Center(英語)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基礎資訊
機關類型中央四級行政機構
所屬部門國立台灣美術館
授權法源文化部組織法[1]
國立臺灣美術館組織法[2]
主要官員
館長黃瓊瑩
任命者文化部部長
任期無任期保障
組織編制
內部單位2組、1室
成立沿革
成立日期1955年6月11日
前身機關國立臺南社會教育館
聯絡資訊
地址70062臺南市中西區中華西路二段34號
電話06-2984990
網站http://www.tncsec.gov.tw

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原國立臺南社會教育館),是一座位於臺南市的文化展覽場所。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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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公會堂

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的前身為位於臺南市中區民權路、公園路口的臺南公會堂。該建築物所在地原為清朝道光年間士紳吳尚新吳園,1911年2月建成「臺南公館」,1923年改稱「臺南公會堂」。

1953年9月,總統令公布《社會教育法[3]。1954年春季,臺灣省政府依該法規定,在臺南籌設「臺灣省立臺南社會教育館」,並劃定嘉義縣、嘉義市、臺南縣、臺南市、高雄縣、屏東縣、澎湖縣等南部七縣市為輔導區,成為臺灣省政府教育廳所屬之社會教育機構。1954年6月初,組織籌備委員會,由時任教育廳廳長鄧傳楷擔任主任委員,著手規劃籌建館舍。1955年6月11日該館正式成立,並派童家駒為首任館長。

1989年3月,中央核定在臺南市內遷建新館。新館座落於五期重劃區,佔地約2.52公頃。1994年2月,第一期工程「社教行政活動館」完工;同年7月開始搬遷,10月29日舉行剪綵揭幕儀式。1997年5月15日,本館改隸新成立的臺灣省政府文化處。1998年12月,第二期工程「演藝集會展覽館」完工啟用。1999年7月1日,由於精省業務移撥,本館改制為「國立臺南社會教育館」,隸屬於教育部。2004年9月,金門縣納入輔導範圍。

2008年3月6日,改隸屬於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並更名為「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2012年5月20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改制為文化部;同年5月25日,本館改隸屬國立臺灣美術館,成為四級機構。

歷任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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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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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館長
  • 秘書
  • 研究發展組
  • 推廣輔導組
  • 行政室
  • 主計機構
  • 人事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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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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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文化部組織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2. ^ 國立臺灣美術館組織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3. ^ 《總統府公報》第430號
  4. ^ 組織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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