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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立台南生活美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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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立台南生活美学馆
National Tainan Living Art Center(英语)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政府机构
基本信息
机关类型中央四级行政机构
所属部门国立台湾美术馆
授权法源文化部组织法[1]
国立台湾美术馆组织法[2]
主要官员
馆长黄琼莹
任命者文化部部长
任期无任期保障
组织编制
内部单位2组、1室
成立沿革
成立日期1955年6月11日
前身机关国立台南社会教育馆
联络信息
地址70062台南市中西区中华西路二段34号
电话06-2984990
网站http://www.tncsec.gov.tw

国立台南生活美学馆(原国立台南社会教育馆),是一座位于台南市的文化展览场所。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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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公会堂

国立台南生活美学馆的前身为位于台南市中区民权路、公园路口的台南公会堂。该建筑物所在地原为清朝道光年间士绅吴尚新吴园,1911年2月建成“台南公馆”,1923年改称“台南公会堂”。

1953年9月,总统令公布《社会教育法[3]。1954年春季,台湾省政府依该法规定,在台南筹设“台湾省立台南社会教育馆”,并划定嘉义县、嘉义市、台南县、台南市、高雄县、屏东县、澎湖县等南部七县市为辅导区,成为台湾省政府教育厅所属之社会教育机构。1954年6月初,组织筹备委员会,由时任教育厅厅长邓传楷担任主任委员,著手规划筹建馆舍。1955年6月11日该馆正式成立,并派童家驹为首任馆长。

1989年3月,中央核定在台南市内迁建新馆。新馆座落于五期重划区,占地约2.52公顷。1994年2月,第一期工程“社教行政活动馆”完工;同年7月开始搬迁,10月29日举行剪彩揭幕仪式。1997年5月15日,本馆改隶新成立的台湾省政府文化处。1998年12月,第二期工程“演艺集会展览馆”完工启用。1999年7月1日,由于精省业务移拨,本馆改制为“国立台南社会教育馆”,隶属于教育部。2004年9月,金门县纳入辅导范围。

2008年3月6日,改隶属于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并更名为“国立台南生活美学馆”。2012年5月20日,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改制为文化部;同年5月25日,本馆改隶属国立台湾美术馆,成为四级机构。

历任馆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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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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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馆长
  • 秘书
  • 研究发展组
  • 推广辅导组
  • 行政室
  • 主计机构
  • 人事机构

[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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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文化部组织法.全国法规资料库
  2. ^ 国立台湾美术馆组织法.全国法规资料库
  3. ^ 《总统府公报》第430号
  4. ^ 组织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国立台南生活美学馆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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