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汉谟拉比法典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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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目推荐不通过
[编辑]- 哪一部法典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比较系统的法典?(自荐,5001位元组,扩充了约3100位元组)—Chaplin ♨来喝杯茶吧! ★日头西出 2007年5月5日 (六) 06:55 (UTC)
- (-)反对,所扩充的部份几乎是完整抄袭,已涉及侵权,请见影响世界历史的100事件,孙铁著。我开始怀疑Chaplin君之前的推荐条目是否也有此一情形。─怀德WiDE 2007年5月5日 (六) 07:08 (UTC)
- (-)反对,理由同WiDE,太明显了。bstlee☻talk 2007年5月5日 (六) 07:29 (UTC)
- (-)反对,请问卓别林兄弟(你应该比我小很多),你翻译英文版不行么?不要为了早日达到25个推荐条目和获得5级编辑荣誉急于求成,欲速则不达也。——顾心阳 2007年5月5日 (六) 07:54 (UTC)
- (-)反对如此编辑态度,让人忧心。作者实有检讨改进之必要—出木杉〒 2007年5月5日 (六) 08:07 (UTC)
- (-)反对:的确,现在不是参考而是抄袭。希望作者看见如此多的反对票可以深深的反省一下。另外,想了一会,也许是我在以下写的“有什么便写什么”让阁下误会了。所谓有什么写什么不是说原文照搬,说的是看了资料之后,心中掌握了什么知识,便用自己的话去写出来。有时候自己写的和搬过来的文字只是一线之差,也有难于掌握的情况。个人的做法是,看了很大的一段意思,在心中想一想如何用文字写出来,也许一些段落的意思要换一换位置,也许一些形容词要删减来迎合百科。然后校对一下自己写出来的有没有偏离原文。切记:参考和抄袭的分别就是文字有没有经过编者的思考。—Ray1118x 有什么建议吗? 2007年5月5日 (六) 08:30 (UTC)
- (:)回应:从前我都是靠自己的知识编写的,刚刚说要有参考资料,我要从原文修改一下又无从入手,只好这样。我想我也该重新做翻译了。—Chaplin ♨来喝杯茶吧! ★日头西出 2007年5月5日 (六) 08:43 (UTC)
- 要求参考资料不是抄袭的借口(尤其是对一自称老经验的维基人来说),建议回退抄袭的内容。─怀德WiDE 2007年5月5日 (六) 09:12 (UTC)
- 在维基百科的指导说明书上有明确表示版权和抄袭的区别并要求内容必须经过自己的理解后重新写而不是更改表达发表意见,建议重新阅读说明—Yayun Zheng(留言) 2021年6月28日 (一) 03:5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