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前田精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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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田精曾于2019年11月19日通过新条目推荐投票,登上维基百科首页的“你知道吗?”栏位。 |
新条目推荐讨论
- 苏卡诺、穆罕默德·哈达等人草拟《印度尼西亚独立宣言》的地方曾经是哪位日本海军少将的官邸?
- 给印度尼西亚独立宣言消红。写这篇条目非常痛苦,因为手头上能查阅的日文文献就只有日文版条目有提到的《现役海军士官名簿》(1926年至1937年),之后的资料全缺。另一个爱好者站点也有类似的资讯,并列出引用资料,我估计资料可能是出自《陆海军将官人事总览》(海军编),姑且信纳其内容,列入参考资料,但是因为不知道页数(技术上可行,不过这样做会遭人砸瓶子;我记得中文版在这议题上比较不宽容),没办法用脚注的方式处理。其馀内容从英文版的基础上改编,希望@Aizag等先进前来指教。另外我不会参加今年的亚洲月,原因⋯⋯说来费劲。--春卷柯南编辑数突破二万 ( 论功行赏·刻石留名 ) 2019年11月14日 (四) 10:27 (UTC)
- (+)支持。—— Eric Liu (留言.留名.学生会) 2019年11月14日 (四) 10:45 (UTC)
- (+)支持,合乎标准。--纪小桥✒️be a good writer🐍(留言) 2019年11月14日 (四) 13:02 (UTC)
- (+)支持。大家也可以看看#眼镜啄花鸟和#石川县西田几多郎纪念哲学馆。Sanmosa 灾难固首发于荃湾 2019年11月14日 (四) 15:10 (UTC)
- (+)支持,达标。--ꓔꓳꓥꓵꓯꓠꓔꓲꓒꓲꓠ 2019年11月14日 (四) 15:42 (UTC)
- (+)支持:之前有计画撰写兰印攻略战,稍微研究了点印尼和日本的关系,不过有记载战争末期独立过程的书已经还图书馆了……看了看内容觉得没什么问题,能把有限的资讯整理成现在这样已经很不错了(你Ping我没收到通知咧,怪哉)--Aizag(留言) 2019年11月14日 (四) 16:52 (UTC)
- (!)意见:麻烦确认下,“并表示他的名字将转化为金色大字,永载印尼史册”是事实描述还是修辞。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11月15日 (五) 09:11 (UTC)
- 是修辞。我反复斟酌过后,修改了这个部分。--春卷柯南编辑数突破二万 ( 论功行赏·刻石留名 ) 2019年11月15日 (五) 15:06 (UTC)
- 感谢主编的站外主动沟通。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11月18日 (一) 01:26 (UTC)
- 可以运用常识,印尼史册[需要解释]。—Rowingbohe♬ 欢迎参与2019年维基百科亚洲月 2019年11月15日 (五) 12:58 (UTC)
- 是修辞。我反复斟酌过后,修改了这个部分。--春卷柯南编辑数突破二万 ( 论功行赏·刻石留名 ) 2019年11月15日 (五) 15:06 (UTC)
- (+)支持。柯南虽然DYKC不是很频繁,但质量还是不错的。—Rowingbohe♬ 欢迎参与2019年维基百科亚洲月 2019年11月16日 (六) 14:24 (UTC)
- “曾经”用得不准确吧?草拟宣言的时候还是他的官邸吧?--港九自由嘻嘻嘻(留言) 2019年11月18日 (一) 00:40 (UTC)
- 不同意。麻烦运用常识,再看一次条目说甚么。我的问题不是描述过去的动作,而且那建筑还好好的。这时候加“曾经”是为了突出这是建筑物过去的用途。我觉得在这个问题上别人看明白就好,没必要跟从自以为的“语言规范”。我这样回应,自忖已经够温和了。--春卷柯南编辑数突破二万 ( 论功行赏·刻石留名 ) 2019年11月18日 (一) 08:43 (UTC)
- “会上海军少将前田精答应把自己的官邸(今伊玛目·朋佐尔路1号)借给他们”是不是你写的?如果草拟宣言的地方“曾经”是官邸,那就是说草拟宣言的时候不是官邸了,那他有什么权力“借给”他们?--港九自由嘻嘻嘻(留言) 2019年11月18日 (一) 13:19 (UTC)
- “会上⋯⋯借给他们”这描述的是过去的动作,当年这地方还是官邸,因此没有问题。伊玛目·朋佐尔路1号现在不是官邸,不过过了100年仍然是当年草拟印尼独立宣言的地方,这就跟“中共一大会址⋯⋯当时为出席中共一大会议的上海代表李汉俊及其胞兄李书城的寓所。”差不多,中共一大会址不再是某某人的寓所,却不会因为用途的变更而不再是中共一大会址。中文没有时态,但是这并不影响大家辨识甚么句子描述过去,甚么句子描述现在,好好学习文法和逻辑吧。我会觉得这样“捉字蚤”既无聊也无用,反正这问题我是不会改的了。--春卷柯南编辑数突破二万 ( 论功行赏·刻石留名 ) 2019年11月18日 (一) 13:54 (UTC)
- “会上海军少将前田精答应把自己的官邸(今伊玛目·朋佐尔路1号)借给他们”是不是你写的?如果草拟宣言的地方“曾经”是官邸,那就是说草拟宣言的时候不是官邸了,那他有什么权力“借给”他们?--港九自由嘻嘻嘻(留言) 2019年11月18日 (一) 13:19 (UTC)
- 不同意。麻烦运用常识,再看一次条目说甚么。我的问题不是描述过去的动作,而且那建筑还好好的。这时候加“曾经”是为了突出这是建筑物过去的用途。我觉得在这个问题上别人看明白就好,没必要跟从自以为的“语言规范”。我这样回应,自忖已经够温和了。--春卷柯南编辑数突破二万 ( 论功行赏·刻石留名 ) 2019年11月18日 (一) 08:4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