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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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光部(梵语:Kāśyapīya、巴利语:Kassapiyā、Kassapikā),梵名音译作迦叶遗部、迦
历史
[编辑]根据北传《异部宗轮论》和南传《岛史》的说法,饮光部是从说一切有部分出[1]。而藏传清辨《异部精释》中大众部和正量部的说法认为饮光部是由分别说部所分出。此派僧侣著木兰色(红黑色)袈裟。[2]
此部派之祖有二说。一如其部名所示为迦叶波尊者,乃上古饮光仙人种,故以饮光为姓。据传,上古有一仙人,其身有金光,能饮诸光,令不复现,故称饮光仙人。二如《三论玄义》记载,部主善岁七岁得罗汉,值佛闻法,皆能诵持。撰集佛语,次第相对:破外道为一类,对治众生烦恼复为一类。[3]在《舍利弗问经》的记载中饮光部和善岁部是两个不同的部派。
教义
[编辑]饮光部关于三世有的宗义与《识身论》所批判的分别说部宗义有所不同,《俱舍论》记载持《大毘婆沙论》宗义者将其归入分别说部[4]。《大毘婆沙论》记载:
“ | 或复有执:诸异熟因,果若熟已,因体便无。如饮光部,彼作是说:诸异熟因,果未熟位,其体犹有;果若熟已,其体便无。如外[5]种子[6],芽未生位,其体犹有;牙若生已,其体便无。[7] | ” |
《异部宗轮论》记载:
“ | 其饮光部本宗同义。谓若法已断已遍知则无,未断未遍知则有[8]。若业果已熟则无,业果未熟则有[9]。有诸行以过去为因,无诸行以未来为因[10]。一切行皆刹那灭。诸有学法有异熟果[11]。馀义多同法藏部执。 | ” |
存世经典
[编辑]瞿昙般若流支所译《解脱戒经》为饮光部的戒本。
参考文献
[编辑]- ^ 《异部宗轮论》:“至三百年末,从说一切有部,复出一部,名饮光部,亦名善岁部。”
- ^ 据东汉安世高三藏(公元147年-170年于汉地译经传教)译《大比丘三千威仪》: 萨和多部者。博通敏智、导利法化。应著绛袈裟。 昙无德部者。奉执重戒、断当法律。应著皂袈裟。 迦叶维部者。精勤勇决、拯护众生。应著木兰袈裟。 弥沙塞部者。禅思入微、究畅玄幽。应著青袈裟。 摩诃僧部者。勤学众经、敷演义理。应著黄袈裟。
- ^ 《三论玄义》:“(善岁)七岁得罗汉,值佛闻法,皆能诵持。撰集佛语,次第相对:破外道为一类,对治众生烦恼复为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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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亲《阿毘达磨俱舍论》:“毘婆沙师,定立去来二世实有,若自谓是说一切有宗,决定应许实有去来世,以说三世皆定实有故,许是说一切有宗。谓:若有人说三世实有,方许彼是说一切有宗,若人唯说:‘有现在世及过去世,未与果业,说无未来及过去世,已与果业。’彼可许为分别说部。”
普光《俱舍论记》:“说非尽理,半是半非,更须分别故,名分别说部。梵云毘婆阇缚地,毘婆名分别,缚地名说,旧云毘婆阇婆提者,讹也。若《宗轮论》,饮光部。” - ^ 《大毘婆沙论》:“或有外道,引世现喻,执后为前因。……为止彼宗,欲明后法非前法因。若是因者,便违内外缘起诸法。违内法缘起者,谓应行缘无明,乃至老死缘生。……如是等违外法缘起者,谓应种子因芽,乃至花因于果。如是等复有大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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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奘译《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谁令有情留住欲界、色、无色界,所谓诸漏。淹贮义是漏义,如湿器中,淹贮种子,便能生芽;如是有情,烦恼器中,淹贮业种,能生后有。”
北凉浮陀跋摩译《阿毘昙毘婆沙论》:“留住义是漏义者,谁令众生留住欲、色、无色界耶?答曰:漏也。浸渍义是漏义者,如于糟中,浸渍种子,其牙便生。如是众生,以业种子,浸渍烦恼糟中,便生未来有牙。” - ^ 北凉浮陀跋摩译《阿毘昙毘婆沙论》:“或有说。已受报因。则无体。如迦叶维部。彼作是说。因义乃至报未熟。若报熟。彼无因义。犹如种子。牙未生时。有种子义。若牙生。无种子义。彼亦如是。”
- ^ 窥基《异部宗轮论述记》:“法谓烦恼未断之时。过去有体。名有烦恼。若为无间已断。解脱遍知。过去烦恼体即非有。不同萨婆多等。其体独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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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贤《阿毘达磨顺正理论》:“分别论者。唯说有现。及过去世未与果业。”
窥基《异部宗轮论述记》:“既唯辨业。业谓若果未熟。过去有体。若果已熟。业于过去其体即无。然唯果法生已。念念灭。不待已断遍知等故。解云。此中唯于过现。不说未来。以无体故。今准文意。无法以未来为因。以未来无故。然因后果前故。无以未来为因。又法已断知。言不简别。故许通未来。于理无爽。” - ^ 窥基《异部宗轮论述记》:“此简萨婆多。现在以未来为能作因。未来以未来为异熟。后相应位有能作因故。”
- ^ 窥基《异部宗轮论述记》:“此有二解。一即无漏。不招有漏果。但前引后等流果等。变异而熟名有异熟果。此异熟果体实无漏。萨婆多等不许名异熟故。二云即感有果。如初二果未离欲界。所有无漏感欲界果。不还感上界类。此应知以烦恼未尽无漏未圆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