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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铭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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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铭良
大明黎平府知府
籍贯湖广荆州府石首县
字号字卿仲
出身
  • 万历三十四年丙午科举人

李铭良(16世纪—17世纪),卿仲湖广荆州府石首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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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铭良是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科湖广乡试举人,授韶州推官,除盗赈饥救活人民,代理曲江县事遇上海盗蠢动,他就率众运来螺壳建城,贼人不敢入侵,升广州清军同知平反多宗案件,再调为黎平知府,谢绝馈赠,禁止火耗,捐出辽饷七百两余,因年老致仕回乡[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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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同治《石首县志·卷六·人物志》:李铭良,字卿仲,神宗丙午举人,授韶州府推官,弭盗赈饥所活无算,署事曲江,海贼蠢动,率众运螺蛤为城,贼不敢犯,擢广州清军同知平反甚众,迁贵州黎平知府,谢绝馈遗,禁革火耗,捐辽饷七百余金,以老致政归。 旧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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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治《石首县志》·卷六·人物志
官衔
前任:
许穆
明朝韶州府推官
1617年-1621年
继任:
胡来顺
前任:
洪启进
明朝广州府同知
天启年间-崇祯年间
继任:
李开春
前任:
沈象先
明朝黎平府知府
崇祯年间
继任:
于元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