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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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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銘良
大明黎平府知府
籍貫湖廣荊州府石首縣
字號字卿仲
出身
  • 萬曆三十四年丙午科舉人

李銘良(16世紀—17世紀),卿仲湖廣荊州府石首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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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銘良是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科湖廣鄉試舉人,授韶州推官,除盜賑饑救活人民,代理曲江縣事遇上海盜蠢動,他就率眾運來螺殼建城,賊人不敢入侵,陞廣州清軍同知平反多宗案件,再調為黎平知府,謝絕饋贈,禁止火耗,捐出遼餉七百兩餘,因年老致仕回鄉[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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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同治《石首縣志·卷六·人物志》:李銘良,字卿仲,神宗丙午舉人,授韶州府推官,弭盗賑饑所活無算,署事曲江,海賊蠢動,率眾運螺蛤為城,賊不敢犯,擢廣州清軍同知平反甚眾,遷貴州黎平知府,謝絕饋遺,禁革火耗,捐遼餉七百餘金,以老致政歸。 舊志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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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治《石首縣志》·卷六·人物志
官衔
前任:
許穆
明朝韶州府推官
1617年-1621年
繼任:
胡來順
前任:
洪啟進
明朝廣州府同知
天啟年間-崇禎年間
繼任:
李開春
前任:
沈象先
明朝黎平府知府
崇禎年間
繼任:
于元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