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宋恕 (唐朝)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宋恕(?—?),唐朝邢州南和县(今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区)人,宋璟的第五子。

宋恕官至都官郎中、剑南采访判官,依倚权势,非常贪暴。宋恕在剑南时,雒县县令崔珪是宋恕的表兄,妻子美丽,宋恕引诱她私通,而贬崔珪的官职。又养刺客李晏。天宝九载,被人所告发,与兄长宋浑贪赃受贿各数万贯。李林甫奏称宋浑由东京御史台审理,宋恕由剑南节度使审理,都查实有罪,宋浑流放到岭南高要郡,宋恕流放到海康郡。其兄汉东郡太守宋尚,当年也被人告发贪赃,贬为临海郡长史[1][2]。其子宋衮,官至太常丞[3]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旧唐书·卷96》
  2. ^ 新唐书·卷124》
  3. ^ 《新唐书·卷75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