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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華為251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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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支持,终于看到有人编写了本人支持孟晚舟和李洪元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A635683851留言2019年12月2日 (一) 16:06 (UTC)[回复]
    • (+)支持+(*)提醒:辱华了,另外整个事件似乎在舆论中消失了,不知道有没有相关来源可以加上。--星巴克女王(这个宇宙太疯狂) 2019年12月2日 (一) 16:10 (UTC)[回复]
    • (+)支持:没有太大的问题,相对中立--PeterMiao2016留言2019年12月2日 (一) 20:16 (UTC)[回复]
    • (+)支持Fire Ice 2019年12月3日 (二) 02:43 (UTC)[回复]
    • (!)意見:4号来源无效。这种条目需要防备来源消失是基本的sense。谁有空上个手做下快照。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12月3日 (二) 03:01 (UTC)[回复]
    • (+)支持。合格--Shwangtianyuan 撑港警 反暴力 2019年12月3日 (二) 07:27 (UTC)[回复]
    • (+)支持。--苞米()💴 2019年12月3日 (二) 07:52 (UTC)[回复]
    • (+)支持Rowingbohe♬ 台州专题·浙江专题 2019年12月3日 (二) 14:04 (UTC)[回复]
    • (+)支持,终于放在台面上了,微博、知乎、b站消失了很久了,来源可以一起补充,毕竟华为真棒呢华为,为所欲为。--Yxh1433 2019年12月3日 (二) 14:31 (UTC)[回复]
    • (+)支持她叫孟晚舟啦,不是晓舟...微信被删了好多文章...开始担心在做码农的发小...——Daniel J Zhao留言2019年12月3日 (二) 16:09 (UTC)[回复]
    • (+)支持:维基上公关不了( 。––Steven Sun留言2019年12月4日 (三) 03:10 (UTC)[回复]
    • (+)支持,符合标准。 -- Vikarna 2019年12月4日 (三) 08:47 (UTC)[回复]
    • (!)意見建议给其中所有来源加上存档网站链接。并且也可以加上infobox。最后,head的概括性不强。Mariogoods留言2019年12月4日 (三) 09:56 (UTC)[回复]
      • 在下已经将全部来源加入存档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除外),并在存档过程中注意到以下问题:
        • 来源3:《对话华为被拘251天前员工:并非主动曝光,希望和华为沟通》,原始链接来自界面新闻,已永久失效。 已解决:加入存档链接并标记dead-url=yes
        • 来源6:《华为前员工被羁押251天,案件两次退侦、罪名两次变更》,原始链接来自新京报,已永久失效,同时互联网档案馆无存档。 已解决:发现新浪网有全文转载,将链接替换为新浪网的链接。华为的删贴能力之强真是难以置信
        • 来源11:《华为员工因离职补偿被拘251天 胡锡进:管理存缺陷》,原始链接来自网易,未失效,已存档。yellow tickY 部分完成:存档已成功,但原页面含有JavaScript导致存档链接显示空白,但可禁用JavaScript查看。为方便读者,我已将链接替换为截图版本的存档。
        • 链接13:「徐卓阳的微博」,原始链接来自新浪微博,未失效,已存档。存档部分成功,但原页面含有大量JavaScript导致存档根本无法正常显示,同时新浪微博设置围墙花园强制登录,截图版本的存档也不成功。☒N 未完成且不大可能完成:无解决方法。如其他编者有存档新浪微博的好方法,欢迎告知于众。但可以右键查看存档的网页源代码,第197行代码就是已经成功存档的正文。
      • 完成:除了上述问题之外,所有链接均已存档并检查。欢迎其他编者复查。— Bieraaa查水表 / 送快递于 世界时 (UTC) 2019年12月4日12时55分 留言
    • 坦率地说条目本身连事实叙述都是不清楚的。但这么多人都已经觉得自己看懂了然后投了支持票,我也不想说太多了。毕竟读者死不死不重要。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12月5日 (四) 00:41 (UTC)[回复]
    • (-)反对:有很多我想看到而且和主题相关的内容,条目没有提到。华为一直以外都有刻薄对待员工的“优良传统”(任正非管这叫狼性文化),251事件某种程度上也是其中一个体现(详见CDT的总结)。另外,251事件和孟晚舟事件形成了强烈的反差,最主要一点就是251事件曝光后华为不遗余力封锁网络上的相关信息,然而孟晚舟事件就被拿来大张旗鼓的宣传,极力渲染悲情色彩,引来中国官方背书和网友的集体声援。除此之外,251事件使得华为的企业形象被一层阴霾笼罩着,对此舆论场大多是批评声音,知乎上甚至有“在哪个瞬间决定不用华为”的热搜,所以“评论”就不要只局限于一家之言了,甚至应该扩写这几天事件发酵以来各方的回应。总之,条目还有很多内容,写东西的时候仅仅局限于中国大陆的消息来源,很难有思维突破。主编改进后可以联系划票。--百战天虫留言2019年12月5日 (四) 09:13 (UTC)[回复]
    • 问题不当U:AT/一起語序不正常。ꓢꓯꓠꓟꓳꓢꓮ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2月5日 (四) 10:19 (UTC)[回复]
      • 条目李洪元案已被User:だ*ぜ移动到华为251事件,也不见其它编者有异议。我已将问题中的链接更换,并将文字说明从“哪起案件”修改为“哪一则事件”。但是还是感觉有点 问题不当:问题中已出现“华为”、“251”、“李洪元”,再问这个问题显得同义反复。— Bieraaa查水表 / 送快递于 世界时 (UTC) 2019年12月6日08时37分 留言
    • (!)意見:反对票就不投了。毕竟你们都不读条目,投票也没意义。不过该提的意见还是提下吧。你们中文维基百科不管读者死活,我反正对读者仁至义尽了。
      1. 条目到底是案件还是事件?这是有摇摆的。如果是案件,那么条目最基本的法律上的案件信息不清晰;如果是事件,则最基本的发生了什么也没写清楚。
      2. “事件经过”一节内容几乎仅使用当事一方给出的信息作为来源,连叙事顺序和叙事逻辑都是有明显立场倾向的,完全不中立。
      3. “事件经过”的“劳资纠纷”一节,基本事实不清楚。我问几个问题,请各位读条目之后回答一下。
        1. 李洪元的合同什么时候到期?
        2. 华为什么时候向李洪元给出了N+1离职补偿条件的?
        3. 李洪元什么时候离职的?
        4. 李洪元什么时候收到的N+1的离职补偿?
        5. 李洪元收到N-1离职补偿的时候,为什么要警觉?
        6. 李洪元从什么时候开始主张应该获得2017年的年终奖金?
        7. 李洪元在提出离职,并协商好离职补偿时,考评成绩已经确定了吗?如果是,那么华为为什么主张其考评成绩差到年终奖金为0?华为修改过他的考评成绩吗?如果不是,是否意味着李洪元的考评成绩在考评流程结束前就得到了特定人物的保证?
        8. 李洪元是否从提出离职开始到被逮捕时一直主张应该从华为获得2N的离职补偿和2017年的年终奖金?
      4. “事件经过”的“被拘留、逮捕”一节完全是李洪元的主观视角,请问警方传唤是因为警方做了独立调查,然后独立决定传唤的吗?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12月6日 (五) 08:50 (UTC)[回复]
    • 看了看,加個 不合要求,理由同UjuiUjuMandan的第二點。另請解決百戰天蟲提出的問題,以及我和Bieraaa提出的DYK問題語序問題。ꓢꓯꓠꓟꓳꓢꓮ 遙望曹公街追思在曹公潭溺死的曹公 2019年12月7日 (六) 05:45 (UTC)[回复]
(※)注意,由於仍有維護模板且未見有解決跡象,故不符合「無爭議模板」規定。如情況未變,建議投票結果作廢,不予執行。@春卷柯南AT煩請其他管理員表態或確認。--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9年12月10日 (二) 02:42 (UTC)[回复]
我看過,「事件經過」一章部分內容在提名時就存在,這就不是「參選時出現的編輯戰或爭議提示模板」的問題了,而是涉嫌違反「維基編輯規則」這項資格。我知道上面大部分意見都是贊成把這條目推上首頁,不過要是問題屬實,這就說不通了。我想到的辦法有兩個:一、直接否決,二、公示三到四天,給主編時間改善,然後看看大家同不同意UjuiUjuMandan君和Sanmosa君的說詞,再做決定。順便說一句:從提名到現在,編輯歷史已經累積了三頁,這次就算被否決也沒甚麼大不了,重新提名的門還沒有關上就是了。--春卷柯南 ( 茶寮被毀·復修無期 ) 2019年12月10日 (二) 14:47 (UTC)[回复]
三天後,如未完全解決所有問題,將按 不合要求處理而取消投票結果。--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9年12月13日 (五) 04:11 (UTC)[回复]
@Cdip150已經過了三天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It cam wi' a lass and it will gang wi' a lass! 2019年12月16日 (一) 05:52 (UTC)[回复]
已取消,爭議模板未能消除,投票結果不予執行。--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9年12月16日 (一) 06:4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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