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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法轮功/档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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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AISTSANA新添加的非法组织和邪教分类

目前中文维基并没非法组织这样的条目,故可能不宜这种分类。

关于邪教分类,且不说中国之外的世界各国对FLG表彰居多,并无称为邪教。仅就中国国内而言,中国人大99年10月出台的邪教法,中国公安部2000年、2005年两次依据人大邪教法和刑法300条等制定的邪教名单中,均没有FLG。中共内部也只有江系政法委势力给FLG扣上邪教的帽子,在全力镇压并抹黑;但并无形成正式的中国法律和公开的文件称之为邪教,只是利用其操控的媒体用邪教这样的词汇来谩骂。这儿给出一些依据:

2000年的公安部文件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 2005年公安部文件可参考下述两文吕耿松:池建伟案庭审旁听侧记 迄今无成定论法律认定法轮功

既然中国法律和中国中央政府公开文件中,均没指为FLG为邪教。只有江系政法委内部文件暗中扣邪教帽子,而增加打压力度。请相关编辑不要因自己的立场而有意在维基发表原创观点。Marvin留言2012年8月14日 (二) 11:56 (UTC)

(:)回應:以上兩個連結非出自官方網站,網站後贅也不是*.gov,因此真實性存疑。這裡“法轮功”邪教问题答问录,本人依據此官方來源予以分類。--娜娜留言2012年8月15日 (三) 19:40 (UTC)
(:)回應 是否定邪教應以有法律效力的政府文件為准的,不是以誰在喉舌媒體宣傳為准 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文件的完整邪教名單中根本沒有FLG。Marvin留言2012年8月15日 (三) 20:52 (UTC)
轉一則跟前述公安部2005年認定邪教文件一致的政府網站(GOV網址)信息 我国已认定的十四种邪教组织其中並無FLG。Marvin留言2012年8月15日 (三) 21:53 (UTC)
自15日給出上述證據後,AISTSANA無辭以對,多日沒作更動,但這兩天聲稱與另一個激烈反法ID A某某兩人達成共識,仍要添加分類。這種理由太可笑了。你們兩個同樣激烈的反法,還需要達成共識?你們兩人一直來均對FLG仇恨到恨不得生啖其肉的樣子。Marvin留言2012年8月19日 (日) 03:45 (UTC)
(:)回應:最近因為 台灣鍾鼎邦遭中共綁架的案件,法輪功議題 在台灣討論很熱烈。Wetrace也很好奇而關心,畢竟我們到大陸去,很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保障。今天看到這段討論,作為一個台灣人,覺得「邪教」的討論,令人不可思議。
  1. 上網查查,不少大陸律師都公開說 法輪功沒有罪(李和平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的無罪辯護書、)還有很多,大家可以自行去Google看看關鍵字。
  2. Wetrace就是學法律的,當年德國納粹 屠殺猶太人「惡法非法」都已成為國際社會的共同標準;更何況,我看了 李和平律師等人 的法律分析,說的挺有道理,確實 法輪功 在中國 完全不違法;依照中國、台灣的法律標準,是指揮鎮壓的官員違法,在台灣早被抓了。「不厚」的薄先生 不就在 美國等地因為鎮壓法輪功被告,還被指控盜賣器官、屍體,維基解密 就說 溫家寶因此堅持把「不厚」下放重慶;這說明國際社會的標準跟態度。
  3. Wetrace在台灣、到國外,經常看法 各國法輪功學員 在那邊「講真相」、發傳單、遊行,說實在,天安門自焚、活摘器官等等,真的是令人震驚,法輪功方面提出的證據,目前看來也經得起檢驗。聯合國人權報告、美國人權報告都列入了。
  4. 大家在談「中立性」,我來Wikir幾星期,看到的是 WikiPedia上有 很少數 用戶編輯「假中立」;用Wiki規範技巧、來得比較早有較大權限,在做一些令人疑惑的編輯操作行為。
  5. 我很疑惑,WikiPedia在大陸被封鎖,能上來的有幾種「留學生、破網民眾、中共五毛」,如果是前兩者,理當會在自由網路上搜尋Google,多跟海外朋友交流,應該會有不同的理解;希望大家不要「編輯戰」,搜尋Google看看、想一想,我覺得--也許不該會對法輪功這麼負面態度,當然,也許還有個了解的過程。當然,如果是後者「五毛」,就是來執行任務的「睜言說瞎話」,那就不意外了, WikiPedia上好像還有「反五毛」聲浪;其實,好幾年前,台灣PTT BBS站等等,大陸五毛 在上面情緒性挑動 兩岸年輕人互鬥、不讓兩岸學生理性討論,早就不是新鮮事。尤其是,只要你表現出 對法輪功 或其他信仰、異議人士的理解、同情,五毛就說「我看你就是OO##」真是莫名其妙~
  6. 我想,現在在討論的每一位,我們一起思考一下,兩岸的未來,就像小馬哥總統說的,「人權是兩岸關係、距離的指標」,不要拉開「彼此的心理距離」;大陸的朋友,別把台灣人越推越遠、心越來越寒。也要告誡「五毛黨」,不要小看 中國人的智慧、破網的勇氣,別小看台灣人的道德勇氣。

Wetrace留言2012年8月16日 (四) 05:41 (UTC)

维基百科在大陆可是不会被封锁的哦,尤其是HTTPS,你想多了。再说了,有五毛又怎么样呢?你就敢保证台湾绝对没有类似的人在维基百科活动?如果你没有切实证据,不要动不动说别人是五毛。--A20120312留言2012年8月16日 (四) 05:44 (UTC)

User talk:A20120312您好,冒犯了,我的意思可能讓人誤解、不適, Wetrace表達歉意。但我確實不是 說誰是五毛,但有些現象確實有問題、顯然有五毛存在,當然也不排除有其他國家勢力參與。只是一時感慨,看到 法輪功相關條目 討論的極其熱烈,Wetrace在台灣的感受確實訝異!

  1. 另外,謝謝您告訴我,原來WIkiPedia不總是被封鎖,不過 還是會有「大量關鍵字」過濾吧?
  2. Wetrace是對中國歷史、中國有很深感情的台灣人;真心希望藉由網路這樣的對話, 彼此能拉近「心理距離」。

Wetrace留言2012年8月16日 (四) 06:06 (UTC)

(!)意見
  1. 大紀元時報的來源,和本條目利益衝突,因為是法輪功自家的媒体。請改列舉BBC、CNN,否則看不出有什麼公信力。另,根據「WP:SET 维基百科:搜索引擎测试」,“所有的搜索引擎,都不能得到确凿的答案,而只是简单的初级启发或经验推导。……更长远的判断: Google 测试查到的是 流行度,而不是正确性。比如,一个不正确的搜索 en:Charles Windsor 得到了比正确的搜索 en:Charles Mountbatten-Windsor 多10倍的结果。……在維基百科上,WP:NPOV (=)中立原則 勝過普及程度。”
  2. 在台灣,幾乎很少「不厚」這種說法;更何況,台灣也沒有被防火長城過濾訊息。基本上,台灣人幾乎不關注薄熙來這個人,你用中國的政治論點來跟台灣人講,我包準有將近1/3投票給蔡英文的人會吐你槽,並請你滾到對岸去。
  3. 中共鎮壓法輪功。那怎麼了,這又不能證明法輪功就是對的。鎮壓法輪功,和法輪功是對的,這是兩回事。以前老蔣鎮壓黨外,一樣不能證明黨外是對的,甚至後來變成民進黨的這些人。
  4. 是啊!所謂的「中立性」嗎?我常看到,有人在那邊高喊不中立,在過程中多次添加對立論點的回應,甚至宣稱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但他現在還好好地)。去管理員那邊檢舉,被人家冷處理不知幾次。實在太多次,我都忘了。
  5. 同上所述。本人所處在台灣,不知該分類為哪一種。窮學生、P2P民眾、還是泛綠陣營的偏激份子?
  6. 國民黨那邊的支持者,會叫他小馬哥、馬英九總統、馬總統;民進黨那邊罵他的,會稱他作狗(九:台語諧音似狗),說他是台灣特別行政區的馬區長。「小馬哥總統」台灣的媒體從來沒有出現過這種用法,就連深藍背景的國民黨也不曾用過。你的用法,要是貼在巴哈姆特批踢踢的政治板,我想你很快會被罵翻掉,就和這裡類似:法輪功在「優曇婆羅花」的事情上造假的證據,連漏洞都會被人家挖出來。

回覆以上--娜娜留言2012年8月16日 (四) 18:12 (UTC)

(:)回應目前在中国大陆使用HTTP直接连接会有关键字过滤,但是用https://zh.wikipedia.org 是不会受到过滤的(内容加密了还怎么过滤?)--A20120312留言2012年8月16日 (四) 14:06 (UTC)

中國官方來源有提到邪教“法輪功”,一據此處,所以法輪功在中國大陸是非法組織。--娜娜留言2012年8月16日 (四) 10:20 (UTC)
(:)回應:「娜娜小妹妹」是Aistsana(對話頁 | 用戶貢獻)的傀儡帳號。

提醒這位編輯朋友,稱呼「邪教」是涉及刑事誹謗、公然侮辱的侵權違法行為。是不是邪教,要看實際的作為,而不是中國共產黨說了算;在大陸,跟隨羅馬教廷的 天主教、基督教地下教會 也被中共迫害,難道你要把 羅馬教廷 當成非法組織嗎?
這種扣帽子,不是僅僅法輪功學員受害;今天扣法輪功,明天就扣任何人;事實上,以前也扣過很多信仰了。維基百科 不是 「中共扣的帽子」侵犯人權的地方;從最現實的角度說,維基百科的「主機 是在海外」,不是在中國大陸,中國編輯朋友 應該注意符合 外國法律、國際普世價值,你可以提供不同的看法、用事實來交流,但用這種硬扣帽子的方式---顯然不符維基百科精神。
在台灣,一個「通知」算什麼?根本不符合 法律,無法律依據;這種荒謬違反自我憲法、法律體系的事情,就在中國大陸發生。中國律師李和平 的辯護書,請自行閱讀,有法律上意見,就提出來交流。
維基百科上,還有很多自由民主社會的華人,別以為我們不會用Google。Wetrace留言2012年8月16日 (四) 11:50 (UTC)


(:)回應:Marvin 提出兩個連結反證。帳號「娜娜小妹妹」回應「以上兩個連結非出自官方網站,網站後贅也不是*.gov,因此真實性存疑。」
  • 關於此,Wetrace想提兩點意見---還好,我很高興這世界有WikiPedia,不是只有 CCP.GOV、CCP-Pedia。
  • 以下意見:無意針對哪位特定編輯---對事不對人、對論點-不對人。
  1. 就中共執政的中國政府來說,「*.Gov」用歷史告訴我們「不保證正確性」,而且似乎有不少中國朋友已經習慣反過來看。明證是:「八年抗戰究竟是國民黨打的?還是共產黨打的」。
  2. 法律規定A,被賄絡的法官 判決B、未依法判決;判決B形式上「合法」,事實卻是「當然違法」的判決。類似的 當然違法判決,在中國大陸的民事、商事、刑事領域 已經太多了;但是無法獲得救濟,才會有這麼多人去上訪、依法上訪還被截訪、迫害。同樣道理,中國憲法規定A,法律規定 A1,中共執政的行政當局非得作B、共產黨指揮的 法院 非得要判決B1。請問「娜娜小朋友」:您是要 聽從中國憲法?還是聽從 中共當局?究竟誰說了算? 這是很基本的邏輯。
  3. 維基解密,連 李克強 都不相信中國經濟的數據,你真的這麼相信「*.GOV」?
    • 中共官方「*.GOV」說 「1989天安門沒死一個人」,台灣旺中集團老闆蔡衍明跟著講,結果被台灣人唾棄、要他別作媒體了。
    • 中共官方「*.Gov」說沒有SARS非典,蔣彥永醫生 出來揭發。
    • 中共「*.Gov」至今 513四川大地震死了多少孩子 還交代不清楚,艾未未 等人獨立調查,卻被扣上各種奇怪罪名。
    • 中共「*.Gov」說 天津大火死多少人?溫州動車事故死多少人?最近北京大水死33人、77人?
    • 其他媒體就根據不足?就「*.Gov.cn」、「*.Xinhuanet」具有正確性??.........族繁不及備考,Google查一查。
  • Wetrace再強調一次,WikiPedia是主機架在海外 的自由百科全書,中國編輯朋友應該尊重海外的法律。我曾看過 中共高官 在台灣、美國被控告迫害人權、接訴狀 的新聞畫面,中共高官的 「恐慌」態度(真的...躲在房間不出來、繞垃圾道、走後門)就很說明問題。
  • 「*.Gov.CN」、「*.Gov.US」、「 *.Gov.Tw」或者 「聯合國人權報告」。請問,第一個 跟其他之間的記載 總是差異很大,我們該相信哪個?維基百科 怎麼記錄?
  • 如果你到台灣來、到美國去,隨便抽樣問路人:「你相信 法輪功 說被迫害,還是相信中共說他們是某教?」我想,答案應該幾乎一致是前者
  • 台灣文化部長 龍應台曾向中共高層喊話:「請用文明來說服我」。同樣的,請依照WikiPedia精神,請用 道理、事實的 實質討論,來說服自由社會的華人,而不是用「*.Gov.CN」的政治帽子。

Wetrace留言2012年8月16日 (四) 13:41 (UTC)

按照你的说法,使用大陆媒体和官方的报道似乎是不可以的了,那使用大纪元、明慧网行不行,他们是不是很中立?个人认为,如果是写7·23动车事故之类的条目,死伤人数还使用官方数字比较好,但如果有来自国内外的质疑,也应当写上去。至于国外民众对法轮功态度,我觉得可能和宣传有关系(我在美国的小城市没见到法轮功的宣传,但听华人朋友说法轮功在大城市的宣传攻势还是很厉害的)。
至于高层的政治斗争,普通大陆民众也并不关心,反正社会秩序正常就行了。至于历次天灾人祸中究竟死了多少人,我想就算大陆的官方报道不可靠,国外的也未必可靠,如果非要整出个什么“真相”,那你就去中南海去偷文件好了。目前的改革虽然慢,但还是有点成效的,台湾的朋友就暂时不必为大陆人民“水深火热”的生活揪心了。顺便说一下,总是以“自由社会的华人”自居是很不合适的,因为自由永远是相对的,按照所谓“普世”的观点,过去我在大陆,那就是“不自由”,现在在美国我就“自由”了,过一阵子我去北欧的话还可以更“自由”,而台湾和他们相比似乎并不相比似乎并不“自由”,不是么?当然了,话说回来,这里是“法轮功”的讨论页,还是不要进行有关民主自由的大讨论比较好,毕竟文章里还有颇多争议没有解决呢。最后说一下,楼上的朋友似乎觉得党指挥一切,这并不完全是错的,但是现在很多权力已经放出去了,想像朝鲜那样“指挥一切”已经不可能了。你可能会觉得我在为共产党说好话,或者干脆认为我是五毛,但我想五毛估计不会像我这样写这么多字,否则会影响收入的(不是发一条5毛钱么?这么算来,打编辑战的收入似乎异常可观):-)--A20120312留言2012年8月16日 (四) 14:37 (UTC)

(:)回應A20120312您好,謝謝您的交流回應。Wetrace的意思 不是說 GOV.CN都不能用。只是舉個例子,來對 「娜娜小妹妹」所提理由 說明Wetrace的看法。因為,我覺得 Marvin 已經提出很合理、在中國法律架構下的說明。對於「娜娜小妹妹」的堅持,讓我很難以理解。回到中國憲法、法律的架構下,Marvin所提論證是合理的,這才是符合中國體制的 Gov.Cn。既然要論法律,那就該回到 法律邏輯 與 事實的說明。這是我的出發點。
言詞帶了點情緒,不是針對特定人;也許因為我是Wiki新手吧!還不大習慣這樣的討論內容。Wetrace留言2012年8月16日 (四) 15:03 (UTC)

(!)意見:按造Wetrace的回覆習慣,及看以上到現在的討論過程。實在很難不讓人相信,這位WetraceMarvin沒有關係。一踏入討論,就對我而來的針對性論點,我想,本人應該是第一次和你討論吧?怎麼好像我很早就被你認識了,所以羅列好證據、論點在等待著我。不知又是誰招惹來的真人傀儡。尤其Wetrace聲稱第一次加入維基,卻可以馬上主編像鍾鼎邦事件的條目,而且似乎深切地了解所有來龍去脈,並能有系統的將它條列出來。這樣,要讓我不起疑心也難。--娜娜留言2012年8月16日 (四) 16:32 (UTC)

(!)意見:这是血口喷人,我根本不知道这位新近出现的编辑。娜娜自己操纵多个匿名IP经常破坏,却老疑心别人也这样做?我也根本没编辑过鍾鼎邦事件。Marvin留言2012年8月16日 (四) 21:05 (UTC)
建議小妹妹多多留意中國以外媒體的報導作參考吧。現在不少外國媒體為了中國的讀者,都會設有中文的新聞網頁。若你可以在一個中國以外的媒體網站找到有關法輪功的新聞,大可以拿來參考。新華網等喉舌經常都要聽候政治氣喉的轉變而搖風擺柳,更何況現時中共的公檢體系的大清洗還未完,還不能作準。--石添 小草 (talk to me) 2012年8月16日 (四) 16:51 (UTC)
(:)回應石添 小草 :中國為主的媒體,一直不是我最佳的理想來源。想您對我有些誤解,皆因雙方尚為對立性。要解釋中國官方的論點,用官方媒體是最好的。當然,這並不代表我支持對立來源是比較好的選擇。您可以查編輯紀錄,其中我大多以第三方來源,如BBC等。並不只單用一方的說法,問題常常會有相關人士來想盡辦法將它刪除、極度的河蟹化。--娜娜留言2012年8月16日 (四) 17:03 (UTC)
(!)意見:我从来没有删除过BBC这样中立媒体的报导,也一贯主张应引用第三方可靠来源报导,象英文维基FLG条目的编辑们学一学。娜娜一直反对这样做,现在却在编造什么故事呢?Marvin留言2012年8月16日 (四) 21:05 (UTC)
(!)意見:From Wetrace:
  1. 「娜娜小妹妹」您好。Wetrace確實是第一次加入WikiPedia,第一次編寫條目就是「鍾鼎邦」。
  2. 「娜娜小妹妹」的質疑,讓我更不理解了。Wetrace沒有針對你,我來這一陣子,發現一個倒立「在WikiPedia,凡走過必留下痕跡--至少原則上」。當我看到一些增刪時,我會好奇 為什麼要這樣改、是否有留下討論、是否依照Wiki規範;若我覺得改得好,有時我會去看看User頁面,以後也許可以交流請益、因為我不認識wiki人;若我不理解該修改、或想加意見,我會去看看「User」頁面,了解User的背景及出發點,為什麼User這樣認為?我是否誤解他的編輯?...「娜娜小妹妹」的USER頁面上--清楚寫著「傀儡」帳號...我再點進去 Wiki說明 才稍微了解意義,其實我還搞不大懂「傀儡」。這不用什麼蒐證,就是點兩下滑鼠而已。使用「傀儡」帳號,似乎是不被Wiki允許的,而且也不合理。因此,我不是針對您,希望您能善意理解 出發點。
  3. 另外,我也沒 事先準備好論點、證據 來跟您討論。我都是想到哪、寫到哪,但是 我覺得 既然要談,就盡量 負責任 把話說清楚,這是表達溝通的誠意、對條目的負責(就像我不大理解,怎麼有些人 會到條目上加「中立性」等負面模版,但卻不依Wiki規範留下任何討論具體理由--Wetrace遇到了,那我就主動開討論區 說明我的想法)---大概我話多一些;不是針對您或任何特定人,而是對事情、現象、事實來討論,其他編輯自有公評。如果您覺得我寫得還算有條理、有些說服力的話,那我感謝台灣社會給我的教育與不設限的自由網路。
  4. 編輯鍾鼎邦條目,是後來跟著這個事件發展在寫,只要您願意,您也可以清楚來龍去脈,台灣及國際媒體有數百篇報導,很詳盡;我也不是一天寫成的,是陸陸續續加,還用中國古人的版型,多虧其他熱心編輯幫忙維基化。相關編輯歷史、討論,歡迎大家到「鍾鼎邦」條目檢驗,就知道Wetrace所言非假。Wetrace是學法律的,也長期關心中國法治發展,對於兩岸制度、人身保障、信仰自由等等,都是台灣關注的重要指標。作為受過高等教育,用心寫一篇並不難,何況台灣的 人權及民權團體參與大量,他們在網路上提供了大量訊息,整理起來很快。另外,大學的期末報告、碩士班論文,不就是要這樣撰寫;這有什麼?
  5. 還有,「娜娜小妹妹」說我寫「小馬哥總統」、「不厚」,就是大陸人嗎?我們住在的是同一個 台灣吧!台灣人也會看大陸網民 突破關鍵字封鎖的創意 「不厚」、「瓜媽」,我很多台灣朋友都覺得很好笑...就像「草泥馬」也在台灣熱門一陣子。其次,台灣常叫馬英九「小馬哥」,賣紀念品就叫「小馬哥工廠」,大陸學生確實喜歡叫「小馬哥」,但我特別加上「總統」--因為我在意。何況,在這裡討論的,我看有很多大陸朋友,因此用彼此熟悉的語言、詞彙,算是點小幽默吧。我不知道「娜娜」何以以此認定 我是大陸人?我的文字看下來...應該還是像台灣人吧。
  6. 大紀元時報 的文章好不好、真不真實,應該看每一篇內容具體指涉是什麼---別以人廢言。否則,照「娜娜」講的--「法輪功的議題,大紀元有利害關係不能相信,因為是法輪功學員辦的」...其實,從法庭、媒體角度--「受害者說法」、「被控者說法」都是重要參酌。當然,有第二、更多資訊來源,當然更好。那 基督教的議題,CNN、WSJ、NYTimes都別相信了,他們多是基督徒;中國的議題,只能相信 新華社?因為CNN、WSJ、NYTimes都是 中共說的 所謂「反華勢力」;猶太人說他們被大屠殺,也不可信,因為他們是被屠殺的對象、當事人;中國人說南京大屠殺也不可信,因為他們是同族、受害者;中國人、韓國人指控「慰安婦是被強迫的」不可信,因為他們是受害者、當事人?他們都是被「反日本勢力」利用來扭曲歷史 污衊日本、打擊日本?
  7. 那我們來看看: 在台灣留學的 香港同學也常跟我抱怨「大公報」等媒體「赤化」、「鳳凰衛視有解放軍資金?」是公開秘密、台灣朋友出來 反旺中集團--曾經自由的中國時報已變調到離譜、打手,在台灣的抗議運動還在延燒擴大--幾乎要變全民運動了。但是,為什麼 有些 大陸編輯在寫法輪功、中共認定敏感議題時,就只使用「大公報」、「華僑時報」等被認為「顯然親共」的媒體呢?甚至也當作唯一的新聞來源。新加坡聯合早報 也被媒體報導 疑似拿了薄熙來的錢,在寫中國政局議題時,大家也很愛用。
  8. Wetrace在表達這些意見之前,是去瀏覽了法輪功相關議題、最近中國敏感議題的條目,個人感受有 雙重標準。而且「Wiki精神」是「共同創作」,不是要求別人照自己的意思創作,別人寫A說的,你也可以自行補充B說的,如果有不同意見,就來交流討論。
  9. 「娜娜」說從「中國政治角度」 來談,民進黨支持者會反對Wetrace;我不覺得ㄟ,我就認識民進黨的朋友,他們很關心 中國政局變化、也很關心中國人權--因為無論統獨,「中國的民主化」是台灣安全的保障、經濟發展長遠的需要 。民進黨的中國立場已經調整很久了,阿扁當第二任總統時就喊出「台灣要當中國的民主燈塔」向中國民眾喊話--一時還讓大陸朋友轉不過來。民進黨這幾年非常關心 中國人權議題,如果你看看台灣的報紙,應該不難了解喔。
  10. 編輯鍾鼎邦條目過程中,也在wiki上搜尋其他資料,發現 法輪功 或中國人權條目等等,有很多的討論;還有上面一些 編輯歷史 也讓我試著觀察 wiki生態。編寫完「鍾鼎邦」,很累,感觸也很多,看到Wiki上很多現象。
  11. Wetrace都很有誠意的在實質回覆、議題討論,歡迎 大家 一起在 事實上回覆。
  12. 這樣寫文章,實在很花時間...一下子50分鐘的早晨就過去了...。

Wetrace留言2012年8月17日 (五) 02:28 (UTC)

(!)意見: From Wetrace
  1. Wetrace重申,我不是針對哪個人,而是談事情;這樣回應,實在很花時間。希望我們 真的在 實質討論議題,不流於 形式。
  2. Wetrace也無意打筆仗,只是交流一下想法;算是 Wiki新手的Murmur吧;畢竟對 WikiPedia生態了解有限,謝謝各位Wiki前輩的指教,希望沒得罪到誰、沒讓誰不舒服。我的出發點確非如此。
  3. 我很有誠意 回覆 不同的意見,因為 真金不怕火煉、真理越找越明、兼聽則明吧!俗話說「不打不相識」,我沒有想打--很高興跟大家交換意見~
  4. 我確實是台灣人,我關心中國、喜愛中華文化。其實,我也是地球人啦~
  5. 先這樣吧~我還要工作呢~祝福各位有美好一天

Wetrace留言2012年8月17日 (五) 02:38 (UTC)

(:)回應 似乎楼上对媒体的“赤化”很是担忧呢,不过苹果日报等媒体的内容似乎在维基百科中也没少被引用呢。我的观点是大多是诸如新华社或者国外BBC等媒体甚至大纪元的内容都可以引用,但一定要说明来自哪里,这样以便于让读者有自己的判断,比如有些人讨厌新华社和“赤化”的媒体的报道,他就可以选择跳过那些内容,当然了,最重要的是这也是一种中立性的体现。最后看到“不打不相识”,我觉得如果这是面对面的谈话恐怕还真会打起来。我感觉楼上似乎总想发起一场有关民主自由的讨论,还是那句话,先讨论法轮功吧,关于法轮功的争议已经够多了,民主自由向来也是一个极具争议的话题,你到你想不想获得共识呢?中国大陆并不一定非也不太可能要按你设想的那样一夜变成所谓的“民主”国家,或许人均GDP翻7番(增速太快不是不好么?会通货膨胀的!)赶上台湾就可以了,谁知道呢(笑)?但如果“民主化”之后变得像伊拉克那样冲突不断或者像苏联那样分裂了,我觉得那样的“民主”是不会令人满意的,个人以为台湾一岛想实现“民主”恐怕容易一些,但是如果在一个比台湾大260余倍且潜在矛盾众多的地方搞民主似乎没有那么容易,要知道民主可不仅仅是修改法律那么简单哦!
PS: 鍾鼎邦事件是你撰写的啊,个人以为内容的安排和结构并不是太理想而且和你说的一样,你没有使用任何“赤化”媒体的内容,这也是其“中立性有争议”的原因之一。我觉得你应该适当了解一些中国大陆的党政结构(尽管你可能不太喜欢),如果你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都写成“中共国务院”也未免太孤陋寡闻了,或者让人怀疑你的意图。--A20120312留言2012年8月17日 (五) 03:52 (UTC)

(!)意見: From Wetrace, toA20120312
  1. 謝謝指教,關於引述來源,在「鍾鼎邦事件」條目的討論區,我有主動說明;資訊來源引用方面,中共官方說法,新華社Wetrace也引用了, 就那麼幾條稿子,我不是沒有用;而且其他中共官方媒體說法都一模一樣,中共官媒對台灣方面的民間、政府機關的聲音,完全沒報導,Wetrace能引用多少?這能怪Wetrace不引用中共官方來源嗎?如果您有興趣,亦可增添您認為的好來源。歡迎貢獻。
  2. 相對地,台灣媒體報導確實很多,因為「要人趕快回來」是台灣政府、朝野、社會基本共識,而且正好遇到「江陳會」、「兩岸投保協議」,社會非常關心。其實我引用了 行政院陸委會新聞稿、民進黨新聞稿、BBC、蘋果日報、公共電視、中國時報、自由時報、大紀元、新頭殼、壹電視、民視、TVBS、美國之音、自由亞洲電台、新唐人電視....等等不止,請自行閱覽。這就像陳光誠事件薄熙來事件王立軍事件一樣,中共官方媒體就是報導這麼少,海外媒體報導就大量,能說編輯者引用不中立嗎?
  3. 「鍾鼎邦事件」條目,當時是一個快速發展的「進行式」事件,哪些狀況 會成為重點,當時還不清楚,因此看起來確實較雜--也有編輯提建議要再修整,Wetrace確實也要修整該條。畢竟我不是神、天才,發生最新進度,Wetrace就跟進撰寫,事件告段落,可以修整了;但我也真的蠻累的--因此先休息。我也沒想到,會在這裡跟大家討論這麼多。我實在應該先關起電腦,看看書。
  4. 其次,在台灣,我們確實有人會說「大陸當局」、「中共當局」、「中共官方」、「中國當局」...因為兩岸體制與主權爭議...。對於 我這個 Wikipedia新手,第一次編輯時,還真不知道 在維基百科這裡該怎麼寫,因此,我其實是「混合使用--台灣媒體的說法」不大精確...還請大陸背景的編輯們指教...網路無國界、跨越領域--我還真不知道該怎麼寫。(---在台灣 我們不大會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國政府國務院、中共國務院 反而是比較可能出現。就像 陳雲林 稱呼 賴幸媛「那個人」,而不稱呼「主委」,還叫「馬先生」呢...相對下,我還很願意寫 溫家寶總理 )我想,這沒什麼意圖,這在台灣很普遍,只要是台灣的朋友,應該能體會Wetrace的說明。當然,在中國大陸--我寫中共當局,會不會被當做「意圖顛覆政府」、「反分裂法」?
  5. 我剛剛注意到A20120312已在 鍾鼎邦事件條目,把 中共當局、中國政府,改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說實在,我還真不知道該怎麼弄? 台灣的編輯朋友會怎麼想?我也不知道。畢竟我來 WikiPedia沒多久。
  6. 最後,我也很贊成回到 條目的討論上,我上面的討論,是從另個端點來討論 一些編輯的看法,提出我個人的思考;當然也不是最正確的,就是交流吧。

Wetrace留言2012年8月17日 (五) 04:27 (UTC)


(!)意見: From Wetrace, toA20120312

A20120312已在 鍾鼎邦事件條目,把 中共當局、中國政府,改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這個...說實在,我還真不知道該怎麼在wiki上寫?是不是已有默契?但我也要提醒一點,之前我的混合用法,其他 中國大陸編輯們 未曾提出異議;另外,您改成「中國大陸」,Wetrace無法認同--因為「中國大陸」、「台灣」是地理名詞,跟「中共官方」、「中國政府」、「台灣當局/政府」等主體 是兩組不同層次概念--兩者不互通。這種改法,不符邏輯,請您自行修正過來。 Wetrace留言2012年8月17日 (五) 04:58 (UTC)


还是到Talk:鍾鼎邦事件讨论吧,我把这里的部分内容移过去了。--A20120312留言2012年8月17日 (五) 05:02 (UTC)

From Wetrace, to A20120312 :

  1. 謝謝!鍾鼎邦事件條目的討論,是不小心拉出來的,贊成移到那邊討論。鍾鼎邦事件結構確實需要整理,大部分是Wetrace在寫,因此我來整理是最節省大家心力。只是最近想休息一下,好累。
  2. 話說回來Wetrace,大家彼此休息一下,語氣調整一下,尊重些;見面三分情,沒見面也要好好說話。

Wetrace留言2012年8月17日 (五) 05:16 (UTC)

From Wetrace, to 討論的各位: 話說回來,怎麼都沒看到 始作俑者AISTSANA參與討論,其他人討論這麼熱烈。Wetrace留言2012年8月17日 (五) 06:55 (UTC)

(!)意見:話說回來。有一個新註冊的帳號MoonlightwalkerTalk:江澤民其人,回應習慣和您Wetrace排版、用詞都好像啊,我想是巧合吧!應該是沒人會無聊到去註冊一堆帳號,再加上人肉傀儡來混淆視聽。--娜娜留言2012年8月17日 (五) 11:55 (UTC)

(※)注意 不是本来要讨论是否应该使用“分类:中华人民共和国非法组织”和“分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定的邪教组织”吗?怎么在进行了一番民主自由的讨论之后就没下文了?个人以为还是应该添加的,因为在后续的许多政府文件中,法轮功还是被称为“邪教”了,包括公安部的文件,不加的话显然不太正常。--A20120312留言2012年8月17日 (五) 13:04 (UTC)

(:)回應:依造A20120312建議,我後續會將分類放上去。事實上,中國政府後續認定還是如此。偏偏有人認為,一定要立法通過,將法輪功明文寫成邪教,這樣才算是邪教。況且分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定的邪教组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非法组织』,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當做前綴詞,又不是單單只有『邪教』或『非法組織』。況且,在下也不是分類成『中華民國政府认定的邪教组织』和『中華民國非法组织』,卻有人拿所謂的台灣意識來說服我,個人覺得是牛頭不對馬嘴。--娜娜留言2012年8月17日 (五) 13:17 (UTC)
感謝A20120312修正分類,剛剛複製錯了內容……--娜娜留言2012年8月17日 (五) 14:01 (UTC)
(!)意見:再次回應某人的論點,隨便選個排序2『Wetrace也無意打筆仗,只是交流一下想法;算是 Wiki新手的Murmur吧;畢竟對 WikiPedia生態了解有限,謝謝各位Wiki前輩的指教,希望沒得罪到誰、沒讓誰不舒服。我的出發點確非如此。』吧!挑幾個裡面的語意漏洞:
  1. 台灣常見用法為『筆戰』,有興趣的話,可以用你上面反駁我的google下去挖。
  2. 台灣人沒像妳這麼愛使用英文穿插其中,WikiPedia我們只會直接叫他『維基百科』,簡稱維基。因為注音輸入法的關係,也有人會打成『危機百科』(台語腔:使用台灣狗(國)語,還比較有可能),這也算是本人的Murmur吧,我想。當然您有興趣的話,也可以下去檢索一番。

再以上--娜娜留言2012年8月17日 (五) 14:18 (UTC)

(!)意見:我覺得很不理解---為什麼一定要把一個台灣人 抹成 大陸人,這有什麼意義呢? 台灣社會很多元,WikiPedia、 筆仗 也是很常出現。至少我的朋友之間 是這樣稱呼的。
1.如果 所謂 民主人權,被認為是「台灣意識」的話,你是要把我打成 台獨 嗎? 好奇怪? 一下說我不是台灣人,一下又要把我抹成台獨? 背後的邏輯 大家可以思考。這是要誤導誰?台灣民眾心眼都是很寬的。
2.另外,應該就事論事,我倒沒看見 「娜娜」一系列帳號 有對Wetrace所講的事實與道理 進行實質回覆。什麼叫做「民主」的論戰?我無意發動。因為 司法程序、法律制度、中國憲法 也是應該被遵守的,這是中國憲法所保障、向人民承諾的;不然,你就是認為「中共是流氓」,那我們對流氓不會有所期待的。還是我說到 誰的痛處? 就開始 扭曲 我的來源地,好減損我說話的 善意初衷。
3.從「娜娜」系列帳號 提出對 Wetrace「用語」的質疑的思維,不太像是個台灣人;就像是 你學美語--以為美國人非要用 固定用法,但美國人在口語時,是相當彈性的;同理,台灣人也是。因此,「娜娜系列帳號」的質疑,只是反映出 你並非台灣人。但是 和「娜娜」同屬一人的 AISTSANA用戶頁面卻寫自己是台灣人?還是其實「你們」是一組人?總之,我覺得「你們」很不了解台灣人ㄟ,台灣人確實講話 會穿插些英文,至少在大學校園、或商業領域。你可以打電話問問你的台灣朋友,如果你有的話。
4.「人格無價」
5.這是「世界」的自由百科全書,為什麼一定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認定的某教組織」?我們就不會有「中華民國政府認定的叛亂組織」這種分類。這是「世界自由百科全書」,不是「中共的百科」,在分類時,不用尊重其他國家政府、聯合國、他國民眾的看法嗎? 你們這一系列帳號的堅持、偏執於中共官方的觀點,對法輪功議題的始終如一的關注、不時出現的扭曲性編輯行為;才讓人好奇「你們」一系列帳號的目的。
Wetrace留言2012年8月18日 (六) 15:05 (UTC)

(:)回應:你這種泛情緒化,東拉西扯的狀況,只會讓人覺得更可疑。不過就寫個條目而已,還可以牽扯到什麼民族大義去……另外,我沒說你是什麼人,「大陸人」是你自己提的。看你這麼強烈否認,那我是否也可以合理質疑,您是一位修練了該神功的大陸人士?——娜娜留言2012年8月18日 (六) 23:50 (UTC)

关于A20120312新近加入的第三段

A20120312这回所加的段落中,宣称FLG承认卫星插播,但所给来源,却不能证实此说;来源只是谈电视插播,这与卫星插播是两回事。另外条目正文明确有文献说明FLG不认为卫星插播是其所为。这一段的其他内容也跟正文完全有重复,故并无必要添加到开头。至于以前的条目开头,也是历史形成,非我一人有可能办到。A20120312如有意见,可在这儿展开讨论。请不要只因为要反FLG,就不顾条目的结构和美观,乱加什么东西。Marvin留言2012年8月16日 (四) 21:11 (UTC)

好了,进行了修改,在正文部分加入了描述了双方的观点。--A20120312留言2012年8月16日 (四) 22:30 (UTC)

正文部分对每一议题,有双方观点,有许多第三方观点,比如你把中共伪造的自焚放到了开头,但正文中的华邮采访及联合国网站等调查否认中共的指控方面的文章却没有搬过去。这是有违中立。正文既然详细叙述各方观点,在条目开头强调中共如何说,而且所用语气完全是中共的观点。这是违背维基中立原则。关于卫星覆盖,你所言的是02年的事,从来没有任何FLG相关报导认为此事是他们所为。你非要称他们承认如何,也是不对的。他们文章中的意思是假定是他们所为,也是没错。但问题是并非他们所为。再者,第二段就已经论述了取缔,引用中共民政部的文件。为什么再来一个第三段,重复?故开头你添加的那一段中共指控应删除。Marvin留言2012年8月17日 (五) 03:25 (UTC)

首先不要乱下定论,如果你没有偷到中南海的文件,你就不要信誓旦旦的说自焚是伪造的。另外,条目开头的内容几乎全是以法轮功的语气撰写,我这么做只是恢复合理比重而已,并不违背中立原则。另外,我所用的来源中提到

这算不算?你敢说大纪元和法轮功完全无关?还有,我在来源中很明显地看到了:

他是不是法轮功练习者?有没有参与插播电视节目?这应该没什么争议吧,我用的可都是有法轮功背景的媒体的报道呦。最后,关于文字的重复问题,很抱歉的告诉你,这是出于文章通顺的需要。当然了,严格地说,这也不算重复,毕竟这两个决议出自不同的部门。综上,文章开头第三段是不应被删除的。顺便请教一下,我在参考资料9和10中完全没有看到江泽民三个字,我是不是应该把“但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不顾党内高层及中央政治局委员反对”这句话删掉?--A20120312留言2012年8月17日 (五) 04:18 (UTC)

你一直來沒看到別人在說什麼,只顧自說自話?電視插播,并非指衛星電視。你根本也沒認真讀來源,只管胡亂扣帽。關於自焚,你自己看正文中引用的大量第三方來源。也可英文條目去看看。當時在現場的CNN製片人表示,其沒看到有劉思影這樣的孩子在現場。你在條目開頭引用中共官方的誹謗,而不用西方媒體的中立報導。是非中立的。Marvin留言2012年8月17日 (五) 04:37 (UTC)
取締只有民政部一個部門作出,你卻稱有兩個不同的部門。那只能說明你對相關議題是完全不知道,為反而反。Marvin留言2012年8月17日 (五) 04:44 (UTC)

我的意思是指江泽民和民政部,如果连你也认为“取締只有民政部一個部門作出”,那我就把“但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不顾党内高层及中央政治局委员反对”这句话删掉好了,另外,阁下不知道有卫星电视这种东西吗,我觉得你一个理科生不至于连电视信号是可以由卫星传送这一常识也不知道吧!关于自焚问题,我已经很清楚的表明了来源“根据中国大陆的报道”,你认为这是诽谤不等于大家都认为这是诽谤,我编辑维基百科可不是为了讨你高兴。--A20120312留言2012年8月17日 (五) 04:57 (UTC)


(!)意見:From Wetrace, to[User talk:A20120312]
  1. 關於[User talk:A20120312]提到「文字重複」出於文章通順需要。我想分享的是最近的經驗,我之前在編輯時,就有中國大陸編輯 認為 不應該重複寫兩次--他認為有違反中立性。雖然我認為有需要,但我也尊重他的意見,就先刪掉了。
  2. Wetrace覺得這樣說話,大家挺辛苦的,請大家消消火--Wetrace這裡討論的文字,也不夠心平氣和,Wetrace自我檢討。拋磚引玉,請大家珍惜WikiPdeia的討論園地,中國古人說,相逢總是緣份嘛
  3. 另外,[User talk:A20120312],關於 兩岸在 Wiki上如何寫官方,我不知道是否有共識;您可以在鍾鼎邦事件提供您的想法,但修改的角度,建議還是請顧及 台灣編輯的感受、兩岸主權的爭議現況。您的改法與幅度、邏輯,我不知道其他台灣編輯會怎麼感受。
  4. 關於「衛星插播」、「電視插播」,我查了一下,確實不同ㄟ。電視插播 有兩種方式--「透過衛星」或「透過Cable線路」;至於文字上差別,就留給兩位研究。
  5. 江澤民 算是一個部門嗎?......不知道憲法上怎麼定義。

Wetrace留言2012年8月17日 (五) 05:02 (UTC)

(:)回應 关于机构名称问题的确没有什么共识(反正我没见到,如果有谁知道就把连接放出来好了),这挺麻烦的。关于江泽民的问题,我的意思是江泽民宣布了法轮功为非法组织(好像没有来源支持)和民政部发布公告是两件事,故不能算重复(可能是表述不清吧)。--A20120312留言2012年8月17日 (五) 05:24 (UTC)

(:)回應 From Wetrace, to A20120312。

  1. 我查了一下,江澤民好像是在 1999年接受 外國媒體採訪時,突然講出來的,提供參考。
  2. 從法學、國家政治角度說,這個程序不符 法體系ㄟ,難過中國律師 會以「中國法律 未禁止、法輪功並未違法」理由幫法輪功學員 無罪辯護。
  3. 摘錄「江澤民1999年10月25日在去法國訪問前接受費加羅報採訪時,首次指稱法輪功為「X教」。有熟悉中國法律的分析家指出,江氏的這一言論是越權和非法的, 無論是作為國家主席還是中共書記其職權都不包括司法職能,而且中共對於重大事件一向是內部先行成決議文件再層層下發傳達,江氏此次是效仿毛澤東發動文革的策略,以最高領導人的身份,繞過黨政機構直接對外界一槌定音,造成覆水難收的局面,阻斷黨政內部一切不同聲音。」

Wetrace留言2012年8月17日 (五) 06:51 (UTC)

(:)回應 这一直都是法轮功媒体攻击的重点,作为维基百科,也写出来了,但这并不代表中国大陆的官方言论应该忽略吧。--A20120312留言2012年8月17日 (五) 12:55 (UTC)

關於電視插播,A20120312一直沒弄清楚就隨便亂改版面現有內容,是不對的。其實FLG媒體一直來承認是有線電視插播,認為是講真相,但對此,沒看到中共媒體有過對FLG的指控。而對於國內指控的衛星電視信號覆蓋,卻從沒看到FLG媒體承認過。我看來海外FLG學員不見得有衛星覆蓋這種高技術能力,如有,也未必不會做,做了,就不會否認,因為他們都會認為是講清江澤民迫害真相的大好事。你誤以為海外FLG承認了02年中國官方指控的衛星插播,是純粹的誤會。關於衛星電視信號覆蓋,這件事至今很神秘,我個人猜測,中共政法委因為國內有線電視被國內FLG學員插播了FLG真相,補向國內民眾廣泛揭露其在使用的酷刑折磨等,從而自導自演了衛星插播栽贓於FLG,以宣傳海外FLG不顧衛星通訊規則等;後一點是個人判斷,僅供參考。但關於你在條目中提到的02年衛星電視,宣稱FLG不否認此事,這是違背事實的,請改正。Marvin留言2012年8月20日 (一) 13:27 (UTC)

不是说你觉得怎么就是怎么的,来源里是有说明的。我不是太懂卫星电视的技术,也不知道法轮功练习者究竟有没有本事破坏卫星信号,更没办法整出一个什么“真相”,我就照着来源写就行了。--A20120312留言2012年8月20日 (一) 14:56 (UTC)

你一貫任意把你自己的純粹捏造強加給來源,來源根本沒承認02年的衛星電視覆蓋是FLG所為,來源是在談參與有線電視插播、被迫害致死的英雄們。Marvin留言2012年8月20日 (一) 18:39 (UTC)

关于AISTSANA新近加入在条目开始部分有关男女双修内容

其歪曲性引用转法轮章节,反过来证明了AISTSANA属于长期来因个人对FLG的仇恨而在有意妖魔化FLG。

这儿引用该章节全文[1]]:

“在修炼界有这么一种修炼方法,叫作男女双修。大家可能看到在西藏密宗修炼方法中,在雕刻的佛像或画像中,看到一个男体抱着一个女体在修炼。而男体有的时候表现形式是佛,抱着一个一丝不挂的女人;也有佛的变化身,变的牛头马面金刚像,抱着一个女体,也是一丝不挂的。为什么会这样呢?我们首先跟大家说明这个问题。我们地球上,不只是我们中国受了儒家影响,我们整个人类,在上几个世纪的古代,人类的道德观念都差不多少。所以这种修炼方法其实不来源于我们这个地球,它是另外星球传来的,但是这种方法确实能够修炼。这种修炼方法当时传入我们中国的时候,就是因为它有男女双修和一些秘炼的部份,不能被中国人所接受,所以在唐代会昌年间被汉地皇帝给取消了。不允许它在汉地流传,那时叫唐密。但它在西藏那个特殊的环境下,特殊的地区,它流传下来了。为什么会这样修炼呢?男女双修的目地是要采阴补阳、采阳补阴,互补互修,达到一种阴阳平衡的目地。

  大家知道,不管佛家也好,道家也好,特别是道家阴阳学说讲了,人体自有阴阳存在。因为人体有阴阳存在,人体才能够修炼出各种功能、元婴、婴孩、法身等生命体。因为有阴阳存在,所以就能够修炼出许许多多的生命体。不论是男身还是女身,都是一样的,在丹田那块田上都能够生成,这个说法很有道理。道家往往把上半身视为阳,下半身视为阴;也有把后背视为阳,前身视为阴;还有把人的身体左侧视为阳,右侧视为阴。我们中国有男左女右这个说法,也是从这儿来的,很有道理。因为人身自有阴阳存在,在阴阳的相互作用下,自身就能达到阴阳平衡,也就能够产生出许许多多的生命体。

  这就说明一个问题,我们不采用男女双修的修炼方法,同样可以修到很高层次中去。如果采用男女双修的方法修炼,如果掌握不好,就会入魔,就成了邪法。在很高层次上密宗要想采用男女双修,必须这个和尚、喇嘛修炼到很高层次中去。那个时候他的师父带着他進行这种修炼,因为他心性很高,他能把握住,不流于邪的东西。而心性很低的人是绝对不能够采用的,采用了就是入邪法,保证的。因为心性有限,在常人境界中欲望的心没去,色心没去,心性的尺度在那里了,保证一用就是邪的。所以我们讲了,随便在低层次上传,那就是传邪法。

  这些年也有不少气功师传男女双修。奇怪在哪儿呢?道家也出现了男女双修的修炼方法,而且不是现在出现的,从唐代就开始了。道家怎么出现男女双修了?道家太极学说,身体是个小宇宙,自有阴阳。真正的正传大法都是经过一个久远年代流传下来的,随意的改动,随意的加進任何东西都会搞乱那一法门的东西,使他不能够达到修炼圆满的目地。所以那个功法里没有男女双修的东西,千万不要去修,用了,就出偏,就出问题。特别是我们法轮大法这一法门,没有男女双修,也不讲这个。这个问题,我们就是这么看的。”

显而易见,我理解到这儿是指出修炼界存在的一种不良现象,并明确说明FLG中没有这个方法,禁止使用该方法。但AISTSANA强制加回该有意歪曲的内容,属于利用维基公器,有意在煽动仇视。望维基人明辨和抵制该严重违背维基中立原则的行为。Marvin留言2012年8月19日 (日) 16:20 (UTC)

这跟我有什么关系?不是我加的!攻击别人也要有点水平吧……--A20120312留言2012年8月20日 (一) 04:23 (UTC)

對不起,標題中打錯了名字,應指AISTSANA。Marvin留言2012年8月20日 (一) 13:17 (UTC)
(:)回應:這個內容又不是我新增的,把帳算在我頭上只覺得可笑。我回退你,是因為你常無故亂刪有來源的內容,自己常宣稱要維護中立,卻未選擇有公信力的第三方來源,加以平衡內容。是謂其可笑二,先笑幾聲來聽聽,不知如何?--小南留言2012年8月21日 (二) 09:00 (UTC)

摘要部分越来越长,怎么办?

现在摘要部分越来越长了,而且似乎有些人对江泽民的所作所为非常感兴趣。但是如果贸然删除会遭到回退的,各位有什么办法?要不重新写一个?--A20120312留言2012年8月20日 (一) 14:51 (UTC)

你添加到摘要的內容,本就在條目中均有詳細論述。你非要添加到其中,現在又說摘要太長?自相矛盾呀。關於于江澤民不顧其他領導人反對而發動鎮壓的事實,也是你非要刪除的吧。添加來源徵求才兩三天就如此急切刪除嗎? 我今天添加的西方中立學者的來源證據,你認為不如人民日報可靠? 另,請你停止一貫的歪曲性引用,比如你添加BBC報導中根本沒有宣傳機器一詞,也沒有這個意思。你歪曲成BBC稱FLG建立宣傳機器等,這屬於原創研究,這是維基方針所禁止的。Marvin留言2012年8月20日 (一) 15:04 (UTC)

我倒是很想重新写一个正常一点的,只是怕你不同意而已,现在这种状况其实我也看不过去。--A20120312留言2012年8月20日 (一) 16:15 (UTC)

你用所謂97年寶為邪教這類你自己任意亂編的東西,來代替那麼西方學者的嚴謹研究,是太不講理了吧。Marvin留言2012年8月20日 (一) 18:36 (UTC)

我没乱编啊,开头部分本来就不是用来展现研究成果的地方,再说了,法轮功的论点我不也加了吗?--A20120312留言2012年8月20日 (一) 19:34 (UTC)

你先是非要把自焚、有病不吃藥等中共指控的內容,搬到條目開頭部分。現在又嫌太長。而亂編一個所謂97年定邪教。把許多西方學者的的研究成果和論述統統刪除。反正要掩蓋和抹黑,總有理由。Marvin留言2012年8月20日 (一) 20:00 (UTC)

随你怎么想吧,反正我也没打算讨你高兴。--A20120312留言2012年8月20日 (一) 22:55 (UTC)

前述是列舉你近來有意違反維基規定的編輯動作,這並不是我在怎麼想,而基本的事實。我也不需要你來讓我高興,只是敦促你作為維基編輯必須遵守維基方針指引。中文維基并非政法委610的統治范圍,任意違規,為所欲為是會得到懲罰的。Marvin留言2012年8月21日 (二) 00:56 (UTC)

这么说你觉得维基百科是法轮功的统治范围了?还是那句话,随便你怎么想,反正维基这东西也不是法轮功的,其他编辑者也不是没有,我倒是很愿意和他们讨论呢,倒是你似乎该好好反思一下,作为理科生心胸是不应该这么狭隘的,同时在你身上也看不到什么理性。--A20120312留言2012年8月21日 (二) 04:00 (UTC)

路過,意見,這裡不是戰場,請不要互相砲轟,多謝合作!ltdccba--Jason--Lin-> 2012年8月21日 (二) 11:19 (UTC)
不炮轰是不可能的。。。你看讨论页存档就知道了,比大多数维基百科条目都要精彩。--CHEM.is.TRY 2012年8月22日 (三) 10:20 (UTC)

话说回来了,我还是觉得摘要部分过于冗长,为此我写了一个新的,但遭到的会退,现在保护也解除了,但贸然修改肯定又要被回退了,最后的结果还是编辑战,所以希望各位也来发表一下意见,谢谢。我个人认为摘要部分不应成为观点对质的地方。--A20120312留言2012年9月25日 (二) 03:57 (UTC)

A20120312自己把摘要加入了中共單向的邪教、取締之類的洗腦內容,使之變長。我只是提供一些西方學者的客觀論述。按周永康政法委要求的話,此條目應寫滿邪教和取締,A20120312試圖達到這個目標,在維基上是難以實現的。Marvin留言2012年9月27日 (四) 00:53 (UTC)
别总是指控我哎,你的话完全可以反过来说嘛:“Marvin 2009自己把摘要加入了法轮功单向的佛法、镇压之类的洗脑内容,使之缩短。我只是提供一些中立的历史事实。按李洪志法轮功要求的话,此条目应写满佛法和镇压,Marvin 2009试图达到这个目标,在维基上是难以实现的。”再说了别的编辑者也不是没有,让他们也来看看不就行了么?不要总是你一个人在这抗议嘛。--A20120312留言2012年9月27日 (四) 02:08 (UTC)
A20120312只會鸚鵡學舌。把我所說的,完全顛倒過來充數。英文法輪功條目中列舉國際上眾多專家學者的共識,以邪教之名聯系法輪功,是中共的洗腦手段。其實,今年華郵等多家國際權威媒體多次報導過周永康及其政法委機構不受中國法制制約,是中國一切違法亂紀行為的根源,這才是真正的邪教組織及非法組織。據 Bloody Harvest: http://organharvestinvestigation.net/ 附件8所列舉的加拿大警方的報告:In 2005, the Hate Crimes Unit of the Edmonton Police Service captured anti-Falun Gong materials distributed by staff members of the Chinese Consulate in Calgary, and identified the materials which among other things calling Falun Gong 'a cult' as constituting a breach of the Criminal Code which bans the wilful promotion of hatred against an identifiable group (under religion). 其中提到加拿大警方的反仇恨單元出動警力清除中領館對法輪功的仇恨宣傳。因此,A20120312完全黑白顛倒,經常把因其個人對法輪功的仇視,編造成中國政府如何,是仍不理智的。在海外,這樣攻擊一個合法的信仰,其實是違反了仇恨罪及人權法案中的反仇恨條文。象中共駐多倫多副總領事潘新春,即只因使用邪教這種仇恨名詞在報紙上攻擊法輪功,在法庭敗訴後,被中國政府遣返回國。本人盡力制止A20120312這種不智行為,並不只是維護維基的中立,也是在幫A20120312少做壞事,以後有機會面對歷史。Marvin留言2012年9月27日 (四) 13:11 (UTC)
現在谷開來、王立軍已經受到中國法律的審判,國內外傳媒報導,薄熙來也行將被法律制裁。緊接著周永康及政法委難逃法網。到那時,才停止為政法委邪教機構辦到,就來不及了。在周永康完全倒台之前,是經常做壞事的人,改惡從善、悔過自新的一個絕好機會。Marvin留言2012年9月27日 (四) 13:41 (UTC)
无聊,我才不要你帮我“少做坏事呢”,少把自己打扮得像神一样,你自己不在维基上面做坏事我就觉得很满足了。--A20120312留言2012年9月27日 (四) 14:57 (UTC)
楼上+1--CHEM.is.TRY 2012年9月27日 (四) 15:20 (UTC)
A20120312看來說話從沒有任何根據,我陳述一些我知道的基本是非,怎麼就是把自己打扮成了神?我在維基做過什麼壞事?引用可靠第三方媒體,澄清被A20120312照搬的政法委虛假洗腦內容(不少內容甚至政法委也沒那樣說,純屬A20120312胡亂編造),就是壞事?《苹果日报》發表的〈周永康生杀予夺权大增 中共成立史上最大镇压机器〉一文中說:“中共正肆无忌惮地采用红色恐怖手段扼杀一切正萌芽的不稳定因素。并成立有史以来最庞大、无孔不入的警察国家式监控机关:中社管治委,以秒杀一切可能挑战中共专政的元素。并提到中社管治委大量购买“社会管理”机器与软体,包括入侵维权人士电脑的骇客软体、监控人工流产的“天眼”、足以令在监狱或精神病院的良心犯崩溃之药物等。表示英国预言小说《一九八四》中描写的警察国家手段与设施已在中国大行其道,且有过之而无不及”。我出於個人基本良心,澄清被完全顛倒的事實。減少壞人所做壞事的負效果,當然對壞人也是有好處的。 Marvin留言2012年9月27日 (四) 21:16 (UTC)
什么叫“你知道的”,维基百科从来就不是用来发表“你知道的”东西的,所以就不要在这里胡邹了。而且你就知道用《苹果日报》之类的东西来说明问题,中立的多的BBC等媒体你倒不用了(反正我用过一些,最后让你回退了),貌似是BBC的那些内容不太合你的胃口,所谓你不太想用(或者说是不太敢用)。总而言之,我在维基百科的所作所为完全是“出于个人基本良心,澄清被完全颠倒的事实。减少坏人所做坏事的负效果,当然对坏人也是有好处的。”--A20120312留言2012年9月29日 (六) 05:40 (UTC)
A20120312只会张贴政法委洗脑内容,却编造自己张贴过BBC。只记得上回你是把一个BBC报导胡乱歪曲添加周永康政法委的东西,冒充成BBC,我发现后改回到BBC的原意而已。我所知道的,也是读到许多国际权威主流媒体,才知道的,故引用这些媒体的来源,更正周永康政法委的洗脑内容。大家可围观一下A20120312在毛泽东条目中添加的可笑内容,原来到了二十一世纪,A20120312仍在毛式的洗脑中未清醒过来,难怪成为周永康政法委洗脑工具,难怪只会鹦鹉学舌。既然谈到BBC,这儿引一则报导:严惩薄熙来让胡温阵营胜出 A20120312 应记得周永康公开在今年两会期间力挺薄熙来,如周永康编造重庆在全国城市发展中最快等谎言,那么现在A20120312把周永康610机构的黑帮动作,在维基条目中修改成中国政府行为,这是明确在给胡温栽赃,在败坏中国政府的声誉。Marvin留言2012年9月29日 (六) 14:36 (UTC)
再为至今醉心毛式洗脑的A20120312提供一则BBC报导:“薄熙来下场证文革模式是死路” Marvin留言2012年9月29日 (六) 14:52 (UTC)
我都不想解释什么了:

Marvin只会张贴法轮功洗脑内容,却编造自己张贴过研究报告。只记得上回你是把一个研究报告胡乱歪曲添加法轮功的东西,冒充成研究报告,我发现后改回到研究报告的原意而已。我所知道的,也是读到许多国际权威主流媒体,才知道的,故引用这些媒体的来源,更正李洪志法轮功的洗脑内容。大家可围观一下Marvin在李洪志条目中瞎删内容的可笑行为,原来到了二十一世纪,Marvin仍在法轮功式的洗脑中未清醒过来,难怪成为李洪志法轮功洗脑工具,难怪只会鹦鹉学舌。既然谈到研究报告,你那些连时间都对不上,主题根本不对应的报告我也就懒得提了。最后说一下,你如果写“中共”的话,同样是在给胡温“栽赃”,因为他们中的一个是中共中央总书记,另一个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所以你写之前要想清楚了。

对于有点不同意见的人就冠以“被洗脑”等定语,让人不得不怀疑你是不是真的学会了“真善忍”。--A20120312留言2012年9月30日 (日) 22:16 (UTC)

下個月再說....

此條目已被全保護,要吵的人下個月再來說........(如要回覆此主題請在本頁進行,請勿回覆至本人討論頁,否則將拒絕受理,多謝合作!)ltdccba--Jason--Lin-> 2012年8月21日 (二) 19:31 (UTC)

通过投票来尽快修改“法轮功”条目

通过投票来决定这个条目,是结束当前无休止的争论的最好方法,请管理员一起配合吧 super-hawkiing留言2012年9月12日 (三) 14:54 (UTC)

很同意,但是怎么投票?都有哪些备选方案?我还是觉得顶部的内容要修改。要不把几个历史版本拎出来投票?-- A20120312留言2012年9月12日 (三) 21:20 (UTC)

是時候改版了!LtdccbaCNTJ進站乘車換乘樞紐到達意見貢獻⇒ 2012-09-13 06:45 (UTC+8:00,手動添加)


大家看维基:投票,按照流程进行,希望管理员尽早看到这个帖子,大家也可以提出意见,尽早处理。 super-hawkiing留言2012年9月13日 (四) 13:10 (UTC)

投票肯定是有备选方案才能发起的,像这样连个方案都没有管理员来了也不管用的。当然了,这里轮子这么多估计投票的结果不会乐观。--A20120312留言2012年9月13日 (四) 15:54 (UTC)

再過7天就要解封了.......ltdccba--Jason--Lin-> 2012年9月14日 (五) 05:03 (UTC)
换句话说就是再过7天战争就又要爆发了。还是赶快想个投票方案吧。--A20120312留言2012年9月14日 (五) 05:25 (UTC)
還剩2--3天.........快想啊......ltdccba我愛維基(留言)維基萬歲!(貢獻)⇒⇒ 2012年9月18日 (二) 17:44 (UTC)
要不就挑几个还算说的过去的历史版本投票,然后向管理员请求在投票结束以前维持对条目的保护?不过我还真没发起过投票,你呢?--A20120312留言2012年9月20日 (四) 00:53 (UTC)
再過幾個小時.......就要開戰了.....沒發起过....而且最近在忙天津地鐵的東西....ltdccba我愛維基(留言)維基萬歲!(貢獻)⇒⇒ 2012年9月20日 (四) 09:40 (UTC)
唉……看样子如果有在的话哪怕想改一个字都困难重重啊!--A20120312留言2012年9月27日 (四) 02:17 (UTC)

靜觀其變.....ltdccba我愛維基(留言)維基萬歲!(貢獻)⇒⇒ 2012年9月27日 (四) 09:22 (UTC)

没用。后来者还是可以很容易地推倒这样投票出来的结果。而且人家随便举一个网络来源就可以说“你被洗脑了”。--管闲事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 2012年9月28日 (五) 02:20 (UTC)

如果通过投票得出了对某些人不利的多数票的话,他想说“洗脑”是没有用的,那只能说明他自己被洗脑了,到时候把他封了不就完了么?--A20120312留言2012年9月28日 (五) 07:19 (UTC)

注意到A20120312针对许多条目中涉及中共、中共政法委、610负面报导之时,把中共、中共政法委、610等名词均改成了中国政府、中国。这样原本中国政府内部一个黑帮机构的犯罪行为,就被等同成了中国政府和中国的犯罪。我看来A20120312这种行为,是在严重败坏中国政府和中国的声誉。须知政法委,中国共产党,610均与中国政府是不同的概念、跟中国更是不同。
今天中国官方媒体已经报导了薄熙来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并公布薄熙来被开除党籍移交司法机关查处。(其实早在2009年薄熙来就因迫害FLG在澳洲被判有罪,其他因镇压迫害FLG在海外民主国家被判决有罪的中共官员,也迟早会在国内被判决有罪的)。
今天中国政府中还警告“薄熙来的同党和余孽,要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并且还高调强调不管涉及到谁,不论权力大小,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惩处。”
事实上,力挺犯罪分子薄熙来的周永康,现在正试图全力把其个人通过政法委黑帮机构的犯罪行为,与中国政府和中国捆绑在一起。我看来这一点在维基上,是对应于A20120312把众多维基条目中的中共、政法委、610这类名词改成中国政府和中国。
希望热爱祖国、有责任心的维基人明察,不要让维基变成周永康政法委黑帮组织败坏中国政府和中国声誉的工具。Marvin留言2012年9月28日 (五) 11:34 (UTC)
A20120312把政法委黑帮机构的动作,栽赃在中国政府头上。Marvin留言2012年9月29日 (六) 14:38 (UTC)
甘脆一點吧........ltdccba我愛維基(留言)維基萬歲!(貢獻)⇒⇒ 2012年9月29日 (六) 15:45 (UTC)
我也快受不了了,保护起来反倒清净一些。--A20120312留言2012年9月29日 (六) 18:30 (UTC)
我這裡一堆事還沒弄好........所以請管理員狠心一點....永久保護吧!ltdccba我愛維基(留言)維基萬歲!(貢獻)⇒⇒ 2012年9月29日 (六) 19:11 (UTC)

我是来看评论的

顺便问一下,为啥条目右边以前的Infobox被去掉了?Xiehechaotian留言2012年10月3日 (三) 18:51 (UTC)

蛤?不會吧......Ltdccba國慶佳節搭地鐵!喝杯茶貢獻2012年10月4日 (四) 06:08 (UTC)
要么是我记错了,记得以前确实是有一个类似于框框的东西,不过我主要是来看评论的Xiehechaotian留言2012年10月4日 (四) 09:44 (UTC)
我也是来看讨论的,但我还是觉得有政治欲望的宗教没有一个好的--Pl19871008留言) 2012年10月29日 (一) 9:10(UTC)
表示這裡現在比暑假還要安靜(那時動不動就是編輯戰)ltdccba--Jason--Lin-> 2012年10月30日 (二) 17:51 (UTC)
比暑假还安静?[谁?]说暑假是维基百科最繁忙的时候呢……--A20120312 2012年10月30日 (二) 20:56 (UTC)

法轮功与同性恋相关争议

因为条目被全保护了,暂时把转法轮 (书)的部分内容转移到这里,这些似乎和转法轮这本书无关,而是法轮功具体教义的问题。过了这一两年,好像中文的条目还没有提到这方面的问题。英文维基的看法是法轮功反对同性恋和基督教、伊斯兰教反对同性恋大致是相似的。

李洪志甚至把古希腊灭亡的原因归结于同性恋。[1]

--管闲事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 2012年10月11日 (四) 07:21 (UTC)

  1. ^ 穆萨德·马利克:李洪志不代表法轮功?

过了几个月,条目又变得这么臃肿。。

导言就是长篇大论的争论,一堆混乱的目录和琐碎事项。。比如说我之前觉得和法轮功没什么联系的搜集情报的几个人又拿了一堆来源加上去。不过既然又反复被添加的话,不妨说一下这些人和法轮功有何重要联系?--管闲事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 2012年10月11日 (四) 07:26 (UTC)

现在在进行的条目中有关“评论”部分的讨论好像对这个还是有些针对性的,希望能得出些什么共识。--A20120312 2012年10月17日 (三) 00:24 (UTC)

虽然没什么希望,不过还是建议关注一下法轮功对于特异功能、史前文明的看法。

要动这个条目确实不容易,自己知识也非常有限,在此就稍微提一下。--管闲事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 2012年10月16日 (二) 10:49 (UTC)

文中的中共到底是指什麼?

今天看到一個有趣的修改,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改為中共,請問中共到底是指什麼?--Playgamenow (留言) 2012年11月1日 (四) 08:36 (UTC)

中共是中国共产党的缩写吧。该条目中一直来使用这个词。近日是A20120312在未经讨论获得共识下作了任意改动。但考虑到江泽民在1999年本就是中共中央總書記,当时是代表中共中央,作出镇压FLG的决定的,故A20120312不宜改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另外,10多年来组织镇压FLG的政法委机构也属于党务机构,根据其对应的条目,并非政府行政部门;故本编辑认为A20120312也不宜把这儿特指中共改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如要改动,应先讨论,获得共识,是不是?Marvin留言2012年11月1日 (四) 11:55 (UTC)
我可是在和你讨论啊,问题是你在互助客栈把我指责一通后就不见了,这样怎么产生共识???--A20120312 2012年11月3日 (六) 18:55 (UTC)

关于法轮功条目的更改

我根据WP:BIAS中的如下内容对法轮功条目进行了更改:

在维基百科的每一个记录,应该尽量避免于有关台湾及西藏的现状上有所偏向。纵然联合国及世界上大部份独立国家都已经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但维基百科应该反映中立的现实,从而应认为“中国”一词不应该与任何单一独立政治实体或政府相同。尤其“中国”一词不应被用作与现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管治下的地区,或与未包含香港及澳门的“中国大陆”同义,可使用较中性的“北京政府”或“北京”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避免使用通常带贬义的“中共政府”、“中共当局”、“大陆政府”、“大陆当局”,但用中性简称时请考虑用北京政府的格式进行内部链接。

但是又被一位“老朋友”给回退了并说我破坏,为了避免编辑战,在此发起讨论,如果我的修改没有违反方针,那么他的回退应当被认为是破坏。

PS:关于法拉盛事件,我并没有找到比较可靠中立的来源,如果单方面说法轮功遭到“暴力袭击”明显是不合适的。--A20120312 2012年11月1日 (四) 04:50 (UTC)

这个条目并未涉及WP:BIAS指出的“有关台湾及西藏的现状上有所偏向”问题。考虑到江泽民在1999年本就是中共中央總書記,当时是代表中共中央,作出镇压FLG的决定的,故A20120312不宜改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另外,10多年来组织指挥镇压FLG的政法委机构,根据维基对应条目,也属于中共党务机构,并非政府行政部门;故本编辑认为A20120312也不宜把这儿特指的中共(即中国共产党的简称)改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如要改动,应先讨论获得共识,是不是?Marvin留言2012年11月1日 (四) 11:59 (UTC)
关于法拉盛袭击FLG事件可参见此由纽约邮报的报导 DIPLO 'GONG' BUSTER CHINA CONSUL 'ADMITS' INCITING NY ATTACKS Marvin留言2012年11月1日 (四) 12:19 (UTC)
.................................ltdccba--Jason--Lin-> 2012年11月1日 (四) 14:02 (UTC)
但问题时江泽民也是国家主席,江泽民在1999年仍然是国家主席,另外取缔行为是由中国政府的机构做出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并无不妥,另外方针的意思是不要再西藏/台湾条目中有政治倾向并且避免使用“避免使用通常带贬义的‘中共政府’、‘中共当局’、‘大陆政府’、‘大陆当局’”。对于修复破坏方针性质的修改通常是不需要与相关编辑者讨论的。

另外关于法拉盛事件,这个相对中立一些,你怎么就不想用了?--A20120312 2012年11月1日 (四) 14:52 (UTC)

江既是总书记又是国家主席,应该用哪一个称呼?既然在执行镇压的政法委属于党务机构,你改作中国政府也是不妥的,这些均是应加以讨论的。因此你在未经讨论情况随意改动,是不对的。另,你改动的许多条目中,均根本未涉及WP:BIAS指出的“有关台湾及西藏的现状上有所偏向”问题。问题实质在于你借口此规则,把属于政法委这个党务机构的行为,嫁接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当局身上,这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抹黑和栽赃。比如,你如仅认为中共这个缩写不妥,你本可改作中国共产党或政法委等全称,而不应改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
法拉盛事件,本就存在不少报导,你宣称不存在,把原文意思完全颠倒过来。是一种破坏手段。我已经在条目中给出了个三则有效来源,如纽约邮报、纽约每天新闻和BOXUN新闻。 Marvin留言2012年11月1日 (四) 15:44 (UTC)
谢谢这位维基编辑的明见。Marvin留言2012年11月1日 (四) 19:23 (UTC)

(:)回應大陆的最高行政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有现成的名称不用又是为什么呢?我也没把“政法委”给换掉啊,都留着的。--A20120312 2012年11月1日 (四) 16:32 (UTC)

(:)回應 取缔法轮功的通知是由国务院下的民政部发布的,另外许多对于法轮功的处理都是由政府部门执行的,政法委的职能是协调司法机关的工作而没有行政权力,因此适宜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我与Marvin对此进行过多次讨论,最后以Marvin消极应对告终。另外,法轮功条目里的“中共政府”、“中共当局”(当局本来就有“政府”的意思)代表的哪个政府?你要觉得我做的不对的话你直接说那个政府的名称好了,方针里说的很明白,不要用这些词代替“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结果你是把它们往那里改,被纠正了还回退别人,这不是破坏是什么?我可没有把“政法委”给换成别的什么机构啊。--A20120312 2012年11月1日 (四) 16:32 (UTC)

A20120312在当众说谎。“我与Marvin对此进行过多次讨论,最后以Marvin消极应对”此说更是纯属造谣! 另外,我前段时间确实曾看到你在不少条目中把政法委改成了中国政府。因你做了坏事现在赖账,我不得不刚才稍查找了一下记录,看到一处:在第24行 你把其中的“中共政法委机构”改成了“中国政府”,这是事实。Marvin留言
是吗?难道以前在讨论页里乱后乱叫一通然后就消失不见的不是你吗?我把政府委改成中国政府是因为取缔行为的确是中国政府。你想改成政法委那是你自己有偏见,我没有必要为你的偏见买单。--A20120312 2012年11月1日 (四) 19:14 (UTC)
你刚才宣称没有改过政法委,我找出一则反例,证明你在说谎。你现在换了说辞?这一事实也证明你所说的乱叫一通也正是你阁下。Marvin留言2012年11月1日 (四) 19:21 (UTC)
换说辞?那个本来就应该改,里面的内容根本和政法委没什么关系,这种内容不改我也别写维基百科了。我乱叫?我要是乱叫的话就不会跑到这里来了。--A20120312 2012年11月1日 (四) 19:44 (UTC)
这个活体摘除的事,本就是周永康政法委主管,对此有过许多来源报导,你如需要,我可查找一下。关键在于你经常党务机构政法委主导的事混作中国政府行政行为,并借口于要符合WP:BIAS。其实你经常把中共改作中国政府,而非中国大陆政府,才是明确违背了WP:BIAS所要求的“尽量避免于有关台湾及西藏的现状上有所偏向”。Marvin留言2012年11月1日 (四) 20:29 (UTC)
我可管不了政治斗争,我只知道名称错了,要改。周永康以前当过公安部长,现在还是政治局常委,你凭什么光说是政法委呢?我已经告诉过你了,仿真里说的是两件事,你非说成一件。你要是再觉得我讨厌,和你对着干,把对的全改错,你就发起一个投票吧,在两个名称里面二选一,这样我这个讨厌鬼破坏狂就可以彻底闭嘴了,这个主意不错吧?对了,你还没告诉我“中共政府”是指哪个政府呢,世界上可没有任何一个政府的正式名称叫“中共政府”啊。--A20120312 2012年11月2日 (五) 01:41 (UTC)
A20120312违背扰乱性有意在破坏,你讲的每点理由均属为了掩饰自己的有意破坏而在制造谎言。象上回在FLG条目先是莫名其妙把正文无数内容搬到开头处,过几天又说开头太长,整个条目应投票处理等,这是明显在搅乱维基。该条目讨论页对此有记录。请管理员不要纵容有意破坏维基的ID。Marvin留言2012年11月2日 (五) 02:57 (UTC)
我已经在相应的位置标过这么做的理由了,在此多解释也无益,既然你看过我的编辑记录了,想必你也能看到我写的原因,你不同意没关系,但是无视掉然后说我扰乱这就很没道理了,我已经告诉你了你可以发起投票寻求第三方的观点,两个人打嘴炮是没用的。另外,我和你讨论的焦点应该是法轮功条目中的机构名称和活体摘取器官条目中是否该有苏家屯事件条目中完全相同的某些内容这两个问题。你现在开始扯以前的事情是不是有转移话题之嫌呢?还有,你别回避我在上面提出的问题啊,“中共政府”的正式名称究竟是什么呢?如果你再往其他方面扯的话,这次讨论估计又要报废了。--A20120312 2012年11月2日 (五) 03:13 (UTC)
问题在于A20120312的所谓理由,没有一条符合于维基编辑方针,均属为了破坏维基的需要而有意伪造的理由。象你自己做过的事一样(你先在开头乱改乱加一气,然后说开头怎么长,要删除条目;我在讨论页表示这样做严重背离维基方针,你回答说不是为了让我高兴而编辑的。为了破坏这么可笑的事也做得出来),有记录可查证。薄熙来即将象江青那样受最高法院审,今天国内媒体有报导江泽民在军委办公室被关闭。我是不太懂为什么还有人非要把周永康政法委所做的丑事栽赃于中国政府?不懂得什么叫识时务者为俊杰?
在不少条目讨论页,我向你作过认真交流,你通常是做了些什么?经常是把我的话复制,再颠倒过来。你鹦鹉学舌,用我一样的格式,意思倒过来,就算回复。你自己回想一下,你什么时候想要讨论过问题?居然还在这儿当众胡乱编造出:“我与Marvin对此进行过多次讨论,最后以Marvin消极应对告终”,你每说一句话,不造谣就很难过吗?我真不懂为什么维基编辑间不能坦诚交流?Marvin留言2012年11月2日 (五) 03:36 (UTC)
栽赃造谣?我栽赃谁了?中共政府?谁是中共政府啊?把名称改成正式的就叫栽赃,对不起,这我不能接受。我颠倒你的话是因为他们倒过来确实能很贴切的说明我的想法。你之前好像想把讨论引向另一个方向以便于让我和你纠缠过去的事情然后忘了主题吧,我很想和你坦诚交流啊。过去管理员没有纵容“搞破坏”的ID,现在你看争议解决了吗?反正我到目前为止没有像过去一样会退你的编辑然后和你打编辑战,其实打编辑战比在这里和你讨论简单的多,讨论其实是很费神的,但这么做都不是为了争议的解决么?你自以为把我封了然后没有争议了对么?我看到你在和许多用户产生过编辑战,你要把他们一个一个都封掉么?--A20120312 2012年11月2日 (五) 03:40 (UTC)
你自己有意破坏维基,却栽赃于我。“我与Marvin对此进行过多次讨论,最后以Marvin消极应对告终”一句也纯属你在编造!你今天在活摘器官大量删除我编写的有美国国会来源内容,并删除以前编辑编写的各方观点。现在居然假装说,没有回退,没有挑动编辑战?总之,句句在说谎呀。Marvin留言2012年11月2日 (五) 03:49 (UTC)
我是说现在,没说过去,我不否认我过去没和你打过编辑战,但我这一次还是比较理智的,倒是你还是有点激动,似乎要把原来打编辑战的那一套到这里来,你觉得我“假装”也罢,“说谎”也罢,但是我已经告诉你了我现在是有诚意和你讨论的,你要是不信那你何必来搭理我这个“句句谎言”的人呢,干脆继续打编辑战算了。我已经说的很明白了,现在争议是什么你也知道,如果你想和我讨论的话我也很愿意和你讨论。你要是想开批斗会,那么对不起,我建议你还是去睡觉吧,美国和加拿大基本上都到睡觉点了,我们在这里干耗没意思。--A20120312 2012年11月2日 (五) 04:00 (UTC)
以上你承认过去是在搞编辑战,这是你第一句实话。我表示欢迎。但就在承认这个事实的当天,你仍在一个条目未经讨论大量删除有效来源,继续挑起编辑战。你真的停下了编辑战,不有意违反编辑方针,才有可能有交流的前提。Marvin留言2012年11月6日 (二) 01:52 (UTC)
这才多久而已就這麼多文字了.....佩服.....ltdccba--Jason--Lin-> 2012年11月2日 (五) 15:54 (UTC)
现在应该可以说已经“沟通”的差不多了(早就料到沟通不会有什么效果),是不是可以征询第三方意见了?其他的用户都去哪里了?--A20120312 2012年11月3日 (六) 16:33 (UTC)

问一下,如果对方消极参与讨论(这个讨论在一通嘴炮后已经晾了两三天了没进展),是不是说明我是不是可以执行了?--从不认为别人是受的A20120312 2012年11月5日 (一) 04:13 (UTC)

关于活体摘取器官的修改

上个问题还没解决呢,我看还是两个问题一起在互助客栈讨论了。当然如果你再像上次那样一味的这则我那么我就只能表示遗憾了。--从不认为别人是受的A20120312 2012年11月5日 (一) 03:40 (UTC)

關於此條目,并非我所建立,既然有這個條目,就應允許編輯們加入符合主題的內容。如認為該條目與別的條目主題或內容有類似,你可申請合併条目或刪除条目。但不可任意刪除有來源信息。否則屬於破壞。這是我對相關編輯方針的理解。Marvin留言2012年11月5日 (一) 03:45 (UTC)

但是你加入的内容与苏家屯事件条目极度相似,相似的内容是应当合并的,而且这个条目描述的是世界范围的情况,这些内容将会是条目的比重失衡。你觉得上次的问题要不要继续讨论,那个似乎更有意义一些。--从不认为别人是受的A20120312 2012年11月5日 (一) 03:58 (UTC)

中共政法委强摘器官这个议题,世界上百国家在关注之中,正是世界范围重要议题,符合条目题目。比重失衡?你如能丰富其他各国内容,尽管请便;但不可以此托辞任意删除别人符合方针的编辑。Marvin留言2012年11月6日 (二) 03:07 (UTC)
但是那些内容和苏家屯事件极度相似而且只是截取一些支持法轮功的观点,争议被你隐藏了。通常有很多内链指向“重要议题”条目而不是像这样到处写证明其“重要”。另外,最近有还一个人又建了一个类似的条目,写的和你大致相同,都是把一个争议话题说的言之凿凿,也就是说目前中文维基有三个条目说的是一个内容,你觉得合适不合适?如果那个条目被删了,你是不是觉得投删除票的维基人都是“以此托辞任意删除别人符合方针的编辑”?还有,上个争议还没解决呢?打不打算继续讨论?--从不认为别人是小受的A20120312 2012年11月6日 (二) 05:27 (UTC)
正好我那天在破坏举报所分析指出的,A20120312所言是句句在造谣!删除有来源的大量各方有争论观点的正是A20120312。在维基上任意编造借口删除有效内容的只有A20120312一人。另上个争议,我作了回复,你刚承认自己过去挑动编辑战,同时仍在挑动编织战,一味破坏,并没有讨论问题的诚意。Marvin留言2012年11月6日 (二) 11:13 (UTC)
内容可供查证只是最基本要求之一,维基上别的内容方针还很多,比如中立原则中的篇幅中立原则,以及维基百科:摘要格式的详细程度要求。人家说你写的不中立,你举证内容有来源是没有用的,你得举证证明可靠来源在深入介绍主题的时候这么写。比如数学条目对代数几何都只是一笔带过,因为对数学进行整体介绍的时候这两个只是众多子学科之一而已。假设你在里面写多了代数和几何的细节造成篇幅不中立被人删除,是不是也要争论别人任意编造借口删除有效内容?--Skyfiler留言2012年11月10日 (六) 03:48 (UTC)
中立與否,由誰來決定?對於我引用來源於美國國會众多国际權威媒体的信息,A20120312說“把美国当干爹供着很有意思么?机构名称自然应当用官方的”。那麼,你認為究竟誰是非中立的?難道完全按中共官方論點,不管普世標準,反而是中立的?而且,眾多管理員和維基資深曾一再說明只要有效來源就應保留。如你們持有相反觀點,也有有效來源來支持,歡迎你們添加相反論點。而不應看不順眼有關論點,就憑自己自己好惡任意刪改的。按你所舉例子,我如加入了代數和幾何細節介紹,你可加別的數學分支,這樣一個條目就漸漸完善了。而不應把找一個藉口,把別人的工作刪除。Marvin留言2012年11月23日 (五) 17:35 (UTC)
链接的英文版明明是en:Organ harvesting器官获取)怎么跑到中文就变成了活体摘取器官?--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1月9日 (五) 09:41 (UTC)
說得有理,建立該條目的編輯在對條目名字的中文翻譯時看來有誤。Marvin留言2012年11月23日 (五) 17:35 (UTC)
世界卫生组织对活体器官摘取的定义和这篇文章不同,采取权威来源的定义的话,文章标题应该改成尸体器官摘取,正规文章里面都没有把活体像文章这样定义为尸体,参考器官捐贈。歪曲翻译可以作为别名提到。--Skyfiler留言2012年11月10日 (六) 03:48 (UTC)
英文對應條目中確有討論活體摘除的內容,大量正規文章有活體摘除一說,國際和國內媒體也有許多報導,你用百度一查即可看到,國內公安機關今年就破獲多起活體器官摘除的罪犯集團。這兒引用數則国内使用“活体摘除器官”、“活体器官”等词汇的报导:[2] [3][4] Marvin留言2012年11月23日 (五) 17:50 (UTC)
我们这里不是讨论活摘这个概念存不存在是讨论Organ harvesting是否像你说的那样应该翻译成活摘器官。英文条目Organ harvesting讨论活体摘除并不代表英文条目将Organ harvesting定义为活体摘除——实际上恰好相反,英文条目将其定义为死体摘除。英文的日心说条目里也提到地心说,地心说的报道也十分地多,有人认为英文的日心说条目在翻译成中文的时候应该用地心说这名字么?--Skyfiler留言2012年12月3日 (一) 04:53 (UTC)
我查了一下一些其中提到的英文文献,都是Organ harvesting,是一个医学术语,而似乎一些中文政治性网站都翻译成了活体摘取器官,这很像然是一种故意歪曲的翻译,在医学中的中文翻译都是器官获取--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1月10日 (六) 12:31 (UTC)
強制摘除器官對應的英文應是Forced organ harvesting,活摘器官,對應英文是organ harvest when he alive等,中國國內外的中英文媒體均有過無數報導吧。[5]標題報導使用organ harvest,但內容Forced organ harvesting是Forced organ harvest。Marvin留言2012年11月23日 (五) 17:40 (UTC)
(!)意見很熱烈的討論呢!這個問題,之前百無一用是書生問過我,那時我有回答一些。後來我有問醫學院的朋友,討論情況如下:

(一)醫學層面:

  1. 在中文醫學界,過去確實 沒有特別使用「活摘器官」一詞,因為器官本來就得是「活細胞」,而且「強制、活體使用器官」是嚴重違反醫學倫理---沒特別需要。
  2. 【器官移植的條件】,器官不能是死細胞,因此「活著」粗分兩種,以肝臟為例,
    1. 活肝人有意識活著--通常都是合法活體「捐贈」 ex:兒子捐部分肝/一顆腎給父親。違反倫理、違法的交易:為了經濟生存賣腎(倫理上其實也不算自願,而是經濟所迫);為iphone賣腎(人能否處分自己的器官身體,醫學及法律倫理上也是否定的)
    2. 屍肝人已經死了(ex腦死),只是肉體還有活性(行屍走肉?)---ex:意外車禍腦死者捐器官
  3. 【死亡定義?】器官移植本來就有醫學倫理的許多討論及質疑,因為死亡的定義,以往都是「呼吸說」,考量器官移植需要--法律上採取「腦死說」。即便是所謂「屍肝」--也是「法律上死亡的屍體」,真正的屍體器官 是無法使用的。
  4. 自願性:(A)台灣死囚有捐贈器官,但務必確保其「自願性」,不是每一位死囚都捐;尤其中華傳統講究「全屍入土為安」。(B)在一些國家,乾脆禁止死囚捐器官,因為覺得 死囚 的狀態,根本不可能確保其自願--那種自願不是真正的。(C)中國大陸死囚的自願性……國際醫學界都知道怎麼回事,已是公開秘密--大規模使用。
  5. 「植物人狀態」(活著)並非「腦死」(法律上死亡):
    1. 「植物人是有感覺、知覺、意識的,只是無法用言語肢體表達」,「腦死狀態」則是「無知覺、痛覺」。
    2. 執行槍決死刑, 槍決 是槍擊「腦幹」(中樞)--就進入「腦死」狀態,但是不很容易打準(有證詞指「中共死刑 故意打不準」)。
    3. 若沒打到腦幹,就進入「植物人狀態」而非「腦死」。

(二)中共死刑執行層面

  1. 中共已承認使用死刑犯器官--屬於「活摘」嗎?
    1. 中共長期在這種「槍決-故意打不準」狀態下摘取死刑犯器官,就是「『人』還活著,摘器官」=「活摘器官」了。
    2. 【注射死刑】--以提升器官活性。依照王立軍專利獲獎--「注射死刑」,在幾分鐘瞬間,就可摘取器官。
    3. 美國死刑專家聽說王立軍的作法,認為是「摘器官致死」,就是活摘器官了。因為,美國注射死刑,要等至少25分鐘,而且必須由「未參與執行注射死刑」的其他醫生來判斷囚犯是否死亡。

(三)翻譯層面

  1. 翻譯有兩種:A.字譯, B.意譯。
  2. 這幾年,「活摘器官」一詞被廣泛使用,其實是非常貼切,尤其主要是指「非腦死情況下的活人器官」。大紀元使用了,如同Marvin貼上的報導--中國大陸官方媒體這陣子也跟著使用。也可以說,這可能先是一個新的「中文法律名詞」
  3. 基於醫療倫理,西方醫學移植,絕對嚴格禁止出現「活體+非自願/強制 器官摘除」,活著的主要是「(活人/親屬間)活體捐贈」,死的就是「腦死器官(法律上死亡_屍肝)」,以前根本不需要強調「活體」。直到近幾年,中國大陸出現了「強制/非自願+活人狀態」摘取--這項指控;醫學界才必須處理這個「極特殊類型」,此時,翻譯成「活摘器官」才有其意義。

(四)歷史實例---以「Genocide」「種族滅絕」為例:

  1. Genocide直譯為「種族滅絕」,但內涵不只包括「Geno_種族」;因此中文「意譯」也翻譯「殘害人群」、「群體滅絕」。
  1. 德國納粹對猶太人大屠殺之前,這世界上不存在 Genocide這個詞彙,也不需要這個詞彙,因為「沒有發生這種事情」。
  2. 二戰結束,Genocide 受到國際關注,但納粹主要針對「種族清洗」。
  3. 後來,Genocide的實例對象,發現也包括了「宗教信仰」、「社會團體」,
  4. 因此 Genocide雖然直譯為「種族 +滅絕」,但實際上,大家都知道「信仰、政治、社會團體等等」,都是 Genocide
  5. 因此,中文翻譯,中華民國完全依照《聯合國防治種族滅絕公約》的文字,制定了國內法《殘害人群治罪條例》,後來又再衍伸翻譯成「群體滅絕」。

Wetrace留言2012年11月24日 (六) 08:50 (UTC)

(!)意見 11月10日,我曾經在 新條目對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及良心犯器官的指控存廢區討論中,回覆Shizhao相同的問題,尚未有機會聽聽Shizhao的進一步指教。我也貼過來這裡,提供大家交流:

關於這點「Organ harvesting」指涉,我暫時聯絡不到醫學院的朋友,作為一個門外漢(我學法律),先就我寫條目閱讀資料的理解,提出幾個看法,提供您參考:

  1. 從文件說:外文文件內容敘述,多提到「法輪功學員活著」時,他們因此而死。
  2. 從理論說:關鍵在「逆向配型」,其他還包括「病人手術時間--可預約」、「器官離開人體只能保持數小時」、「極短器官的等待時間--2~3週就找到配型」.....簡單說,全世界器官移植,從來都是「病人等器官、緊急配合供體手術(而且等三年)」(除非是親人間活體捐贈,例如兒子切1/3肝給父親--極少數的個案),只有中國「普遍」是「預約時間、配合病人--器官等病人(等2~3週)」,而且任何器官都有,心臟、全肝,甚至還有備用(一個器官配合不夠好、手術效果不良,再等一天,馬上再來一個...台灣很多病人去換腎,有人掛了3顆以上)。這代表有一群活人,必須活著,等著提供器官給病人。
  3. 從現實上說,假設是「屍體器官」(確定死後摘),但死刑犯人數遠遠不足,難道代表超大一群人「被車禍死」、「囚犯被躲貓貓死」、「被俯臥撐死」?然後拿屍體器官來用
  4. 中國很多家醫院廣告、醫生電話錄音:強調活體、年輕、品質好...世界都知道這幾年中國器官品質特好。
  5. 從中國死刑政策面,中國長期來就用死刑犯器官,這是公開秘密。先說死刑犯「槍決」時,快速全摘器官,根據過去證詞,槍決時為了器官活性,行刑常「故意不把囚犯打死」---另外死刑犯的所謂「自願捐贈書」在國際上也不被承認。再說「注射死」,遼寧省(薄熙來長期在這)是中國第一個全面「槍決改注射」,為什麼?王立軍有很多「專利」,其中一項研究還獲得官方表揚,他在遼寧錦州公安任內設置「現場心理中心」,他們有一項研究(《注射藥物後器官受體移植試驗研究》,讓移植器官受體更易於接受器官,有助器官活性,王立軍在獲獎致詞說「是幾千例現場移植的結晶」(全部公開可查詢資料)。王立軍作法是:「注射死刑針後瞬間『幾分鐘』摘取器官」。當美國死刑資訊服務中心主任(專家) 看到王立軍的作法時說,這是「摘器官令其死亡」---美國注射死刑「通常在25分鐘之後才宣佈其死亡。」「鑑定死亡的醫生不能參與死亡注射針行刑過程。」[美國死刑專家評王立軍死刑針注射幾分鐘內摘器官]
  6. 說到餐廳:我們喝魚湯,死魚、活魚都能做魚湯,但為了新鮮,「活魚湯」、「活猴腦」等等菜餚存在;但是器官更講究時效、活性。
  7. 結論:從各方面來說,這項指控內容,真的確實指「活摘--當他還活著時,被摘下」;因為中共用死刑犯器官早已不是新鮮事,世界移植學會、人權組織早就有很多文件,中國器官研究論文的道德爭議也一直存在。另外,前陣子,中國維權律師「李莊」在微博發文說:某大醫院的名醫朋友告訴李莊,幫VIP換器官時,重視器官品質,醫生摘器官時「不打麻藥直接摘」(類似個案指控還有)。

Wetrace留言2012年11月24日 (六) 09:03 (UTC)

適合大眾的介紹內容

{{POV-check|talk=適合大眾的介紹內容|date=December 2012}}

請大家討論, 適合大眾的介紹內容應該包括不包括什麼, 個人認為讀者應該是大眾, 以general interest 為主, 如此比較能往NPOV方向改進。(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0日 (四) 16:12 (UTC)


發展及歷史

{{POV-check|talk=發展及歷史|date=December 2012}}

請大家儘量改用非中共及非法輪功來源的二級來源, 而非一級來源, 避免不必要的爭議及原創研究。(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0日 (四) 16:22 (UTC)

关于诺瓦克的报道

联合国酷刑特派专员诺瓦克(Manfred Nowak)教授在2010年的联合国第十三届人权理事会上,向联合国提交了世界范围内酷刑问题总结报告。但没有证据显示,他的资料来源于第一手。([6])我在那个pdf里面找的一下,似乎只有一处提到“Falun Gong”,参考来源也只有同一个来源的两段,建议作为联合国对中国酷刑问题的看法,从简介绍。节录相关内容如下:

China maintains the most institutionalised method of opposing political dissent that I have encountered. Political dissidents and human rights defenders, ethnic groups that are often suspected of separatism (particularly Tibetans and Uyghurs), as well as spiritual groups

such as Falun Gong are often accused of political crimes such as endangering national security through undermining the unity of the country, subversion or unlawfully supplying State secrets to individuals outside the country. Such individuals are not only at a high risk of torture when arrested, but the Re-education Through Labour (RTL) regime that is often used as a sentence for political crimes employs measures of coercion, humiliation and punishment aimed at altering the personality of detainees up to the point of breaking their

will,41 and can itself be considered as inhuman and degrading treatment or punishment, if not mental torture.42

(:)回應我同意您以下的判斷:該報告提及法輪功部份是有, 但不多, 為二手來源。建議引用此來源時從簡介紹。(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1日 (五) 07:24 (UTC)

英國國會外交委員會討論記錄

特赦組織有接著诺瓦克的報告, 同意該報告對酷刑问题描述, 並舉一法輪功信徒為例, 同樣建意從簡介紹。

<ref name="Committee2006">{{cite book|author=Great Britain: Parliament: House of Commons: Foreign Affairs Committee|title=East Asia: seventh report of session 2005-06|url=http://books.google.com/books?id=KSasukwx8OIC&pg=PA43|accessdate=21 December 2012|date=13 August 2006|publisher=The Stationery Office|isbn=978-0-215-03050-4|pages=43–}}</ref>

(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1日 (五) 07:28 (UTC)

權威二手來源

關於中共和法輪功對法輪功組織、資金、運作的專業期刊論文

James Tong, 2002 ,"An Organizational Analysis of the Falun Gong: Structure, Communications, Financing" The China Quarterly (171)

Drawing on both regime and falun gong sources, this article analyses two conflicting depictions of falun gong's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communications system and financing base. It first presents the regime's view that falun gong was a well organized movement, with a clear hierarchical structure, a centralized administrative system, functional specialization of organizational tasks, a well-developed communications and mobilization system, and a fulsome financial base built on undue profits derived from charging excessive admissions to qigong seminars and selling falun gong publications and icons at substantial mark-ups. In stark contrast, falun gong claimed that it had no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no membership rosters, no local offices, telephones or financial accounts; and that its adherents were prohibited from receiving remuneration for teaching falun gong, that it charged the lowest training seminars admission and cheapest prices for publications and material. The article attributes the differences to adversarial polemics, the regime's fervour to criminalize, and the falun gong's eagerness to deny those charges. Some of the discrepancies can also be explained by the status of the falun gong as an evolving and clandestine social organization with changing features and practices, survival structures and camouflage mechanisms. Both regime and falun gong could thus stake their respective claims on different manifestations of the falun gong on arguable but ambivalent evidence.

(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1日 (五) 07:10 (UTC)

關於法輪功指控的中國人體器官的專業期刊論文

Tom Treasure, 2007, J R Soc Med. March; 100(3): 119–121. The Falun Gong, organ transplantation, the holocaust and ourselves 作者認為目前中國的器官移植書面記錄示不夠透明, 雖然作者承認他個人經歷的一手經驗是捐贈者得自願同意, 但他手術台上的心臟都沒有附上捐贈者姓名的相關文件。作者進而以其判斷, 在技術上在後勤上的切割, 在其他參照國際醫療市場數據和中國短暫的等待時間上, 法輪功的指控或有其可信度( make the allegations plausible ...... What makes it credible.....。

...Revealing the exact source of all donor organs, with a complete and transparent paper trail, would be sufficient to refute the allegations; but, interestingly, it may well be difficult to do so even in countries more open than China is at present. In the circumstances in which I was involved, there was an explicit understanding that the process only starts when it is what the donor would have wished. However, the fact is that I have never been in a position to inspect the documentation of the consent process. The hearts arrived in our operating room without a name attached and, by then, the recipient was anaesthetized and we were well on the way to removing the sick heart. Factors that make the allegations plausible are the partitioning of the logistic elements and technical steps just as described for transplantation anywhere, and the necessity for haste. What makes it credible is the numerical gap between the reported number of transplants compared with what is possible in other countries, the short waiting times and the confidence with which operations are offered in the global health market,1 and the routine blood testing of the Falun Gong.

(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1日 (五) 07:48 (UTC)

非移民签证申请表DS-160可能有原创研究?

“二零一一年六月,美国国务院更新了非移民签证申请表DS-160,变更的内容包括新增加了六个关于“安全和背景信息”的问题,其中之一是:“你是否曾经直接参与强制移植人体器官或身体组织?”(Have you ever been directly involved in the coercive transplantation of human organs or bodily tissue?)[110] 美国政府在非移民签证申请表上增加该问题,表明美国政府已经了解到活摘器官的事实。”后一句似乎是原创研究--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 2012年12月21日 (五) 10:42 (UTC)

似乎在别的条目有来源。--马呵说念诶多哗铎★爱生活萝莉塔 2012年12月22日 (六) 05:18 (UTC)
有来源在专文介绍法轮功的时候同时介绍DS-160么?中心思想不在主题范围内的话,也不需要举证证明真实性。--Skyfiler留言2013年1月6日 (日) 07:37 (UTC)

移出整理

以下为本人建议移动到海外相关条目的内容,请各位甄别。

中國宣告法轮功為非法後: 1999年

2006年2月10日,美国国家公共电台对法轮功在旧金山新年游行中被拒,组织游行主办方和支持法轮功方进行了辩论。支持法轮功的旧金山市城市监管人员戴利和法轮功律师JOE BRIEL指责游行主办方,拒绝游行是来自中国政府的压力,因为跟中国做生意必须通过中国政府,不允许法轮功参加游行是为了与中国政府搞好关系。游行主办方韦恩•胡则表示法轮功在过去的游行中,不遵守游行规则,派发政治声明宣传册,进行政治宣传,是个明显具有政治性的团体,还擅自增加游行人数。这同禁止一切政治组织参加游行的原则相抵,因此拒绝游行。中华总商会合作会员有中国大陆的,也有其他国家的。中华总商会作为一个商贸组织,支持与所有国家的合作和联系。[1]


2009年5月17日,法轮功在美國紐約華埠法拉盛游行时自称“受到暴力攻击”,其中有人遭到美國警方當場逮捕並隨後起訴。是為「法拉盛事件」。[2] [3] 2008年9月14日,纽约邮报曾报导,美国国务院考虑驱逐中国驻纽约总领事彭克玉。彭克玉‘承认’秘密会见暴徒,在法拉盛激起对法轮功学员的暴力袭击。 [4] Marvin留言2012年11月1日 (四) 12:19 (UTC) 2009年10月16日,公共電視有話好說」節目中以法輪功為議題,進行廣泛的討論。[5] 2010年4月18日,台灣境內極右派組織中華愛國同心會會長周慶峻與其數名成員前往台北101大樓暴力攻擊在廣場的幾名法輪功學員。其中周慶峻等4人對著法輪功學員飆罵髒話、搶橫幅、並攻擊在場學員。當警察出現制止,並要求他們出示證件,周慶峻不肯配合,並意圖搶奪員警的相機(即照片證據)。[來源請求] 2012年3月,台灣台北地檢署針對暴力攻擊法輪功學員一事件,依中華民國刑法第304條的強制罪,起訴該會會長周慶峻及其他參與此次暴力攻擊的4名被告(該會成員)。[來源請求] 2012年10月31日,針對2010年4月中華愛國同心會會長周慶峻率該會成員在台北101大樓前妨害陳建仁等3名法輪功學員行使言論及表達自由案件,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應依中華民國刑法第304條(強制罪),判決「周慶峻共同以強暴妨害人行使權利,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王美敦、張金德均無罪。」[6]


其他資訊

  • 2002年中華民國法務部調查局調查員厲開平,涉嫌蒐集列為機密的台灣法輪功資料,以電腦網路傳送到大陸。法務部後將厲開平記兩大過免職,並移送法辦。[7]
  • 2004年中華民國法務部調查局逮捕了前國防部軍情局一名軍官,涉嫌收受中國大陸国家安全机关170多萬元,為中國大陸收集台灣法輪功成員名冊,同時與另一名軍情局少校及境管局查驗員,共同刺探香港立法會親台議員入出境台灣紀錄。桃園檢方昨偵查終結後,以違反國安法及洩密罪嫌提起公訴,具體求刑三年。[8]
  • 2011年台灣中央警察大學副教授、同時也是知名風水命理師吳彰裕,驚傳為中國大陸情報部門蒐集中國列管的民運人士、法輪功、支持西藏獨立等團體在台活動情資。經由台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漏夜複訊後,依串供及有逃亡之虞,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9][10][11][12][13]出庭應訊前,吳彰裕大動作面對媒體強調,沒有洩露任何國家機密,只因為寫了內部流傳的政治評析被以國安法究辦,非常冤枉,檢察官卻以他寫的政治評析當成證據。吳彰裕表示,的確有和警官林柏宏通電話詢問,但並不清楚對方如何取得資料,事實上至今也沒有拿到資料。另外,他去對岸都是看風水,他也不是情報人員,大陸何必靠他蒐集資料。[14]吳彰裕表示,這些資料從網路上都能查得到,甚至報章雜誌也有刊登,如此是否屬於國家機密,他質疑檢察官逾越法條規範,任意擴大解釋,他還引用古詩「粉身碎骨渾不怕、只留清白照丹青」來表明清白,希望司法明察秋毫。[15][16]
  • 2012年中華民國國家安全局退职情报员蔡国宾及国防部退伍少校王维亚,涉嫌被中國大陸情报单位吸收,蒐集涉及国家机密的书籍等资讯给对岸。板桥地检署2012年4月17日依违反国家机密保护法等罪嫌起诉两人。起诉书指出,王维亚涉嫌从95年起蒐集法轮功动态、国民党未公开的内部选情分析等资讯,并偕同蔡国宾蒐集由退休情治官员出版的「情报生涯30年」一书,此书因被认定涉及国家机密,出版前就遭到查扣。[17]

签名:--马呵说念诶多哗铎★爱生活萝莉塔 2012年12月22日 (六) 05:1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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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第一級來源/第二級來源/第三級來源條目做出持續改進, 必要時對某個知識領域的各級來源做出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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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teng 認為, 由於法輪功和中國政府有強烈的敵對關係, 認為在法輪功條目上,

  1. 所有法輪功及中國政府的資料都應該視為第一級來源的資料及證據,
  2. 所有親近法輪功及親近中國政府的網站資料都應該視為第一級來源的資料及證據,
  3. Wikipedia:非原创研究方針, 直接引用以上法輪功及中國政府的資料、親近法輪功及親近中國政府的網站的內文都算是原創研究,除非有其他第一級來源其他非法輪功及中國政府組織或學術研究者的第二級來源所支撐的內容, 則不應該以維基百科寫手對第一級來源的整理和分析為內容, 注意, 用第一級來源的整理和分析就是原創研究(見WP:SYN)。

在其他條目內容上, 中國政府發佈的數據、研究報告、新聞及內容可以是第二級來源, 但在此法輪功條目上, 中國政府是重要要的事主之一, 也因此其發佈的來源只能在此條目的內容上視為第一級來源, 按百科寫作及學術學作慣例, 來源的分級不是普世決定, 而是依寫作的目的和內容來界定, 以此請大家先進行在法輪功條目條目上, 何謂第一級來源第二級來源的列表, 以改進條目內容。 --(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3日 (日) 03:54 (UTC)

  • (+)支持 以上做法所述--小南留言2013年1月1日 (二) 06:56 (UTC)
  • (!)意見 我觉得目前不是来源缺乏而是相关性缺乏,文章内上下重复的内容太多,没有组织和中心思想,介绍的都是个性而不是共性。例如没有说明为何李洪志定居美国是法轮功在海外的发展之一(引用的来源并没有这样断言,堆砌材料提出新的立场是原创研究,如果说他转移到美国有助于在海外的发展的话,应该用统计资料说明),6篇中国媒体的对法轮功报道为什么成为了法轮功的沿革之一(这些报道本身是没有讨论法轮功的沿革的),或者美国国会、大赦国际、人权观察等组织对中国政府的批评为什么被归类成为了对法轮功本身的支持观点(他们并不支持任何一个宗教)。维基百科上的文章,选材和论述至少要有高中生水平吧?--Skyfiler留言2013年1月6日 (日) 07:25 (UTC)

方針提醒

Wikipedia:非原创研究#第一、第二和第三手來源明白指出:

我們的方針:維基百科的條目通常應基於第二手來源。條目中可以包含已在可靠的第二手來源中發表過的分析、總結、解釋、說明或評價。
我們的方針:已發表且可靠的第一手來源(如由大學出版社或主流報紙發表)可能可以使用於維基百科,但應小心謹慎,以避免濫用。對第一手來源的任何解釋都需要可靠的第二手來源的相同解釋加以支持。如果沒有第二手來源,第一手來源只能用於描述性斷言,

以此方針,任何FLG, PRC的來源在這條目上都只能算不可靠的第一手來源, 因為這都是他們雙方的斷言, 我們要特別小心雙方常犯的訴諸斷言的問題,維基百科是百科,不是雙方訴諸斷言的戰場。 以此理據,我還是沒有看到這條目有任何已發表且可靠的第二手來源,就算是維基方針上有時可以接受的第一手來源,也得是「已發表且可靠的第一手來源(如由大學出版社或主流報紙發表)才有可能可以使用於維基百科」。 我是個維基人,請拿來源和寫作說服我,你的政治立場我懶得再處理。 --(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3日 (日) 18:30 (UTC) (~)補充

  1. 證據: 取得證據的第一級來源
  2. 他人分析或摘要: 從其他研究者及產出取得特定角度、專業、觀點、組織所做出的分析及評判的第二級來源
  3. 知識體系概要、基本概念及背景: 快速簡易取得某一知識(包括專業及一般)體系基本概念及背景資料的第三級來源

各級來源資料比較列表

按資料來源型式, 其性質、例子及發表形式的常見情況如下表:[18]

來源型式 性質 例子 發表為
第一級
  • 原創
  • 證據及記錄
  • 還未被非資料創造者以外的人改寫或詮釋過

實驗結果, 觀察, 問卷, 訪查, 資料庫, 典藏資料, 書信, 文學或藝術作碞, 手稿, 會議記錄, 企業檔案, 專利, 碩博士論文, 出生/婚姻/稅務記錄, 祖譜, 相片, 日記, 部落格, 微博, 網站內容, 自傳

  • 學術論文(通常為非文獻回顧部份)
  • 碩博士論文
  • 手稿
  • 新聞(獨家報導)
  • 部落格
第二級
  • 非原創
  • 非證據, 而是對第一級做的分析、摘要、重組或精要
  • 在第一級來源產生之才出來的
對於第一級內容的引文、引用、詮釋和描述
  • 學術論文(通常為文獻回顧部份)
  • 碩博士論文
  • 新聞(非獨家)
  • 會議論文記要
  • 學術專書
  • 傳記
  • 教科書
第三級
  • 非原創
  • 非證據, 而是對第一級及第二級來源做的分析、摘要、重組或精要
  • 在第一級來源產生之後一陣子才出來的
對於第一級和第二級來源內容的引文、引用、詮釋和描述
  • 百科全書
  • 年鑑
  • 手冊(handbook)
  • 年代学編年史
  • 操作手冊(manuals)
  • 字典
  • 目錄
  • 書目
  • 索引
  • 資料庫
  • 摘要

--(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3日 (日) 18:36 (UTC)

網路一手來源的區辨

各位,請小心區辨並使用來自如網際網路的第一級來源內容。[19][20][21][22][23][24][25] 維基百科的方針是儘量以第二級來源為主,第一級來源的使用要特別小心,而且有明確定出什麼樣的第一級來源才可以用。 --(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4日 (一) 03:03 (UTC)

請注意

正式方針Wikipedia:非原创研究有這一段:

如何适当地引用来源可能是富挑戰性的问题,这里只给出了一点总体上的规定。在特定场合,如何判断第一、第二或第三手来源哪个最合适,需要依靠编者的常识和良好的编辑判断力,并应在条目的讨论页上讨论。

所以,在這裡条目的讨论页上讨论符合法輪功相關內容的编者的常识和良好的编辑判断力來討論特定场合第一、第二或第三手来源哪个最合适是符合方針的正確作法,User:Edouardlicn的意見有誤導之嫌,請各位以常识和良好的编辑判断力在此討論。--(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4日 (一) 05:18 (UTC)

请注意

目前部分维基人对“一手来源”的理解存在差异,并试图在各个条目张贴自己的见解。请各位注意,条目讨论应该是条目自身如何修改的场所,针对方针问题请移步客栈。--马呵说念诶多哗铎★爱生活萝莉塔 2012年12月24日 (一) 04:12 (UTC)

(:)回應:正式方針Wikipedia:非原创研究有這一段:
如何适当地引用来源可能是富挑戰性的问题,这里只给出了一点总体上的规定。在特定场合,如何判断第一、第二或第三手来源哪个最合适,需要依靠编者的常识和良好的编辑判断力,并应在条目的讨论页上讨论。

所以,在這裡条目的讨论页上讨论符合法輪功相關內容的编者的常识和良好的编辑判断力來討論特定场合第一、第二或第三手来源哪个最合适是符合方針的正確作法,User:Edouardlicn的意見有誤導之嫌,請各位以常识和良好的编辑判断力在此討論。--(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4日 (一) 14:28 (UTC)

適合此條目沒有爭議的二手來源列表

正式方針Wikipedia:非原创研究有這一段:

我们的方针:维基百科的条目通常应基于第二手来源。条目中可以包含已在可靠的第二手来源中发表过的分析、总结、解释、说明或评价。

請列出您認為適合並切題的二手來源, 以便讓他人討論是否為符合方針的二手來源。--(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4日 (一) 14:32 (UTC)

(!)意見:二手來源需要更多中文發表的內容, 目前都以英文為主。建議各位加入CNKI(經同儕審查為限)及港台學術出版品
(~)補充:兩篇看來應該有同儕審查的文章, 不確定是否okay...原則上若是同儕就算過了最低標準吧...--(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4日 (一) 15:24 (UTC)

權威學術期刊論文

  • Chan, Cheris Shun-ching (2004). "The Falun Gong in China: A Sociological Perspective". The China Quarterly, 179 , pp 665–683
(+)贊成:知名中國研究期刊所發的論文, 經同儕審查。--(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4日 (一) 15:13 (UTC)
  •  Scott Lowe, Chinese and International Contexts for the Rise of Falun Gong, Nova Religio April 2003, Vol. 6, No. 2
(+)贊成:知名新興宗教研究期刊所發的論文 (見en:Nova_Religio), 經同儕審查。--(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4日 (一) 15:13 (UTC)
  • Penny, Benjamin, "The Falun Gong, Buddhism and 'Buddhist qigong'", Asian Studies Review (March 2005) Vol 29, pp.35-46.
(+)贊成:知名區域研究期刊所發的論文, 經同儕審查。--(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4日 (一) 15:13 (UTC)
  • Ownby, David.(加拿大蒙特婁大學歷史學教授和東亞研究中心主任David Ownb)"Falungong and Canada's China Policy," International Journal, Spring 2001, pp. 190-191
(+)贊成:知名國關研究期刊所發的論文 , 經同儕審查。--(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4日 (一) 15:13 (UTC)

學術期刊論文

  • David Ownby, "The Falun Gong in the New World," European Journal of East Asian Studies, Sep 2003, Vol. 2 Issue 2, p 306
原則(+)贊成:經同儕審查, 但已同作者山已有更權威的發表, 請考慮重覆的內容引另一篇。--(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4日 (一) 15:13 (UTC)
原則性(+)贊成:若同儕審查 --(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4日 (一) 15:25 (UTC)
原則性(+)贊成:若同儕審查 --(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4日 (一) 15:25 (UTC)

學術專書(知名大學出版社或知名學術出版社)

  •  Benjamin Penny. 4. The Religion of Falun Gong.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 March 2012:  124 [23 December 2012]. ISBN 978-0-226-65502-4.
(+)贊成: UCP。--(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4日 (一) 15:13 (UTC)
  •  David Ownby, Falun Gong and the Future of China.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US,. 2008:  80 [11 October 2009]. ISBN 0-19-532905-8.
(+)贊成: OUP。--(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4日 (一) 15:13 (UTC)
  • David Palmer, "「Qigong Fever: Body, Science and Utopia in China",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7), isbn=0-231-14066-5
(+)贊成: CUP。--(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4日 (一) 15:13 (UTC)
  •  Tony Saich, Governance and Politics in China, Palgrave Macmillan; 2nd Ed edition (27 February 2004).
(+)贊成:  Palgrave Macmillan, 知名學術出版社。--(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4日 (一) 15:13 (UTC)
  • "Conclusion" 趙月枝; Dr Nick Couldry/ James Curran. Contesting Media Power: Alternative Media
(+)贊成:  Rowman & Littlefield, 知名獨立學術出版社。--(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4日 (一) 15:13 (UTC)
  • Noah Porter, 「Falun Gong in the United States: An Ethnographic Study". University of South Florida, 2003
(+)贊成:  不過建議改引用學術出版社Universal Publisher出版的書。--(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4日 (一) 15:13 (UTC)

報告 (組織)

  •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Report of the Special Rapporteur on torture and other cruel,inhuman or degrading treatment or punishment
(+)贊成:  UN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4日 (一) 15:13 (UTC)
  • Congressional-Executive Commission on China 2008 annual report Human Rights Watch: what is Falun Gong?
原則(+)贊成:  但小心區分研究和政策建議, 政策建議應視為組織立場及原創研究。--(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4日 (一) 15:13 (UTC)
  • Thomas Lum. CRS Report for Congress: China and Falun Gong (PDF). 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 25 May 2006.
原則(+)贊成:  但小心區分研究和政策建議, 政策建議應視為組織立場及原創研究。--(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4日 (一) 15:13 (UTC)
  • Thomas Lum,Research Report #RL33437, 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 11 August 2006
原則(+)贊成:  但小心區分研究和政策建議, 政策建議應視為組織立場及原創研究。--(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4日 (一) 15:13 (UTC)
  • 哈佛大學法學院:中國過濾網際網路的經驗研究
(+)贊成:  全世界網際網路過濾的研究權威。--(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4日 (一) 15:13 (UTC)

hanteng 創建了Wikipedia:來源考量的論述

hanteng 創建了Wikipedia:來源考量的論述, 主要是摘要目前現有的中文維基方針和指引, 加上一些參考來源及方便引用來源的書目工具, 希望對大家在來源考量上有些幫助, 目前英文維基對映的論述文章為Wikipedia:Evaluating_sources。--(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7日 (四) 19:29 (UTC)


ref: work in progress

  1. ^ 法轮功加利福尼亚新年游行被否
  2. ^ Falun Gong supporters in Flushing say they're targets
  3. ^ 孔强:法拉盛事件周永康行偷鸡摸狗之事
  4. ^ DIPLO 'GONG' BUSTER CHINA CONSUL 'ADMITS' INCITING NY ATTACKS
  5. ^ 你不知道的中國--中國為何痛恨法輪功? 邪教vs法門 政治vs宗教 強權的鎮壓與恐懼. 公共電視. 2009-10-19 [2012-01-07查閱] (中文(臺灣)). 面對強力鎮壓,為何法輪功仍採取對抗態勢?海外法輪功學員透過媒體控訴中國鎮壓,法輪功企圖顛覆中国政府?辦媒體搞對抗,法輪功是政治團體嗎?支助疆獨?法輪功會威脅中共­政權嗎?  参数|quote=值左起第81位存在软连字符 (帮助);
  6.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1年度易字第220號. 司法院 法学资料检索系统. 2009-11-1 [2012-11-19查閱] (中文(臺灣)). 主文 周慶峻共同以強暴妨害人行使權利,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王美敦、張金德均無罪。 
  7. ^ 台官員洩法輪功資料遭革職. BBC. [2012-1-4查閱]. 
  8. ^ 前情報員扮共諜 求刑三年. 蘋果日報. [2012-1-4查閱]. 
  9. ^ 警大副教授吳彰裕 涉替中國情蒐. 自由時報. [2012-1-4查閱]. 
  10. ^ 涉為大陸情蒐 吳彰裕收押禁見. 中央社. [2012-1-4查閱]. 
  11. ^ 吳彰裕替中情蒐 對象包括達賴及其侍衛長. 自由時報. [2012-1-4查閱]. 
  12. ^ 洩密案抗告成功 吳彰裕200萬交保. 中國時報. [2012-1-4查閱]. 
  13. ^ 警大副教授 將陸客情資交中共. 聯合報. [2012-1-4查閱]. 
  14. ^ 涉共諜案?吳彰裕喊冤:沒有洩露國家機密
  15. ^ 遭控涉國安法 警大副教授吳彰裕北檢喊冤
  16. ^ 涉為陸情蒐 吳彰裕應訊喊冤
  17. ^ 國家機密洩陸 兩人遭訴. 中央社. [2012-4-17查閱]. 
  18. ^ Baden Eunson. Communicating in the 21st Century, Google eBook. John Wiley & Sons. 2 February 2012: 78– [23 December 2012]. ISBN 978-1-118-25687-9. 
  19. ^ Kathleen W. Craver. Using Internet Primary Sources to Teach Critical Thinking Skills in History. Greenwood Publishing Group. 1999: 64– [24 December 2012]. ISBN 978-0-313-30749-2. 
  20. ^ Evan Glazer. Using Internet primary sources to teach critical thinking skills in mathematics. Greenwood Publishing Group. : 13– [24 December 2012]. ISBN 978-0-313-31327-1. 
  21. ^ Grete Pasch; Kent Norsworthy. Using Internet Primary Sources to Teach Critical Thinking Skills in World Languages. Greenwood Publishing Group. 2001: 23– [24 December 2012]. ISBN 978-0-313-31259-5. 
  22. ^ Carolyn Johnson. Using Internet Primary Sources to Teach Critical Thinking Skills in the Sciences. Libraries Unlimited. 30 August 2003: 154– [24 December 2012]. ISBN 978-0-313-31230-4. 
  23. ^ Roxanne M. Kent-Drury. Using Internet Primary Sources to Teach Critical Thinking Skills in World Literature: Roxanne M. Kent-Drury. Libraries Unlimited. 30 March 2005: 38– [24 December 2012]. ISBN 978-0-313-32009-5. 
  24. ^ Pamela J. Eyerdam. Using Internet Primary Sources to Teach Critical Thinking Skill in Visual Arts. Libraries Unlimited. 30 March 2003: 131– [24 December 2012]. ISBN 978-0-313-31555-8. 
  25. ^ James M. Shiveley; Phillip J. VanFossen. Using Internet Primary Sources to Teach Critical Thinking Skills in Government, Economics, and Contemporary World Issues. Libraries Unlimited. 2001: 2– [24 December 2012]. ISBN 978-0-313-31283-0. 

条目中的讨论内容

首先,我对信仰法轮功的成员,表示最真诚的敬意。我想下面的百科内容,凝结了你们的心血,也付出了你们的汗水。在这里,我向你们对于该百科作出的贡献,表示深深地感谢。我以前在网络上了解了这个组织,的确,这里面所宣传的内容,确实符合现在的伦理道德标准。我相信你们信仰的人,没有谁会说这里面宣传的价值是坏的、错的。他给人们带来了愉悦的身心,我想这是你们所有练习这个功法的人,都有过的亲身体会。但是,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事物,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我想,你们不会不知道这些。人也是如此,人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有优点,也会有缺点。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在媒体报纸上指出了我们官员在工作上的不足,我们会认真对待你们给我们提出的批评。我想有了你们的监督,我们会做得更好,让你们更满意!我有自己的宗教信仰,同时也尊重你们。我们之间相互尊重,岂不是更好?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42.176.8.234對話貢獻)加入。 不该出现在条目中的内容,转移到此处。--脳内補完。◕‿◕。メッセージ 2012年12月29日 (六) 07:26 (UTC)


一非中立的编辑操作却任意指责他人非中立

A20120312把条目中的「镇压」了一词改成了「取缔」。条目中原先使用此词,是译自条目中引用的CNN等英文报导中所用的『SUPPRESSION』一词;以及所引用的一则北京之春报导标题中有『镇压』字样。「取缔」这个词是中共及政法委所使用的,才是非中立的言词。A20120312不问青红皂白的改动,甚至把原文引用的标题也按政法委宣传口径作了改动,这样的行为才是非中立的;其把原本中立的言辞,改成了非中立、完全偏向于政法委的宣传,还给该条目乱加一个POV模板。而且,按该模板使用须知,是应在讨论页上作出说明,才可添加的。小莲庄处士 2012年12月30日 (日) 20:05 (UTC)

請參考另外一個可靠的第三方第三級來源

這個來源是一本當代中國文化的百科全書, 其中有一篇不短的條目內容就是法輪功, 裡面的條目架構、內容、及來源選取, 很值得參考, 可以避免{{third-party}} 或{{primarysources}} 的問題。

<ref name="Davis2012">{{cite book|author=Edward L. Davis|title=Encyclopedia of Contemporary Chinese Culture|url=http://books.google.com/books?id=YL4GS9zju10C&pg=PT582|accessdate=31 December 2012|date=10 September 2012|publisher=Routledge|isbn=978-1-134-54953-5|pages=582–}}</ref>

其餘關於來源的問題, 請參考WP:來源考量其討論頁有關Zotero工具的使用。想要輕易找相關來源, 可以試GOOGLE falong gong site:zotero.org 或 法輪功 site:zotero.org 就可以找到他人已用Zotero建立的相關參考來源, 再利用Zotero直接可以輸出維基引用模版的功能, 詳細操作參考其討論頁有關Zotero工具的使用。--(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31日 (一) 16:49 (UTC)

Third party 的來源考量討論

关于背景一栏中“赞扬气功根植于中国传统,被证明有益于健康”一句,对应来源的原文在该网页文章的第二段“Its popularity continued through the 1990s as the official association sponsored research into the scientific components of qigong, applauded its proven health benefits and traditional Chinese roots, and championed proselytization by its numerous affiliate groups”;小莲庄处士 2013年1月1日 (二) 03:46 (UTC)

(:)回應:該來源因為和氣功本身有過於密切的利害關係, 是吧? 要是來源是一般醫療/學期刊, 做出氣功的科學研究發表, 才比較沒有過於密切的利害關係的問題。
(:)回應X2:再者, “被证明有益于健康”是對原文的過度原創詮釋, 您能寫的是, 「該官方組織(主詞)贊助的研究以科學面向研究氣功, 赞扬其證實的健康療效及中國傳統。」您可以比較, 原文和我建議的改寫, 哪一個是有不當暗示說气功(1)被(誰, 所有人?)证明有益于健康, (2)(因為)"气功根植于中国传统",(所以)"被证明有益于健康"。請注意原文的WP:WEASEL問題。--(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3年1月1日 (二) 04:21 (UTC)

关于7.20相关评论一栏,第二段陈汉中先生的话本来源于第三方媒体(并非来源于中共或FLG),关于电视插播一栏,那则来源也是第三方,这两处的模板,是否与书籍一栏一样,是误加了?小莲庄处士 2013年1月1日 (二) 02:41 (UTC)

(:)回應:北京之春來源有政治立場, 而無專業事實查證(方針要求的可靠來源、可供查證或同行審查)。其本上只要是鼓吹中共政權不能倒, 和中共政權一定要倒的網站來源, 都已經涉入中共和法輪功的利害關係。然而在國際人權方面, 則有其另一套的專業體係(方針要求的可靠來源、可供查證或同行審查)。雖說前者會引用後者的資料, 但後者在引用前者的資料時則會區分哪些是比較可信的宣稱, 哪些比較是前者組織的主張。若您真的要引用這些評論的個人「斷言」, 請至少找WP:獨立第三方來源。至於Weekly Standard的來源, 該雜誌並非新聞雜誌, 而是美國新保守派的政論雜誌, 在美國政治現況稱其為WP:獨立第三方來源, 就有點像說烏有之鄉WP:獨立第三方來源, 你可以看en:The_Weekly_Standard " neoconservative[2][3][4][5] opinion magazine", 以上理據, 請考量。--(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3年1月1日 (二) 04:34 (UTC)

顺便谈一下您推荐的一书。我基本通读了对应章节,个人估计此书对应章节的作者,其不少观点属于作者原创(没有文献支持,也从未在他处读到过,比如,他把FLG比作列宁的哲学观点),他另有不少观点,则是完全照搬了中共宣传(如不顾无数西方媒体和专家质疑天安门自焚,该作者甚至没提到有质疑的存在;中共是曾短暂编造李先生4.25之前回去过,也被该作者完全照搬;天津事件中的何某某政客是数十年来给科学家做马克思主义政治思想工作方面的马列整人教授,该作者误以为是正常的物理学教授,把其编造的故事也照搬)。作者并没有在认真阅读大量西方学者论文基础上作出综述,故我判断算不上第三级来源。我注意到美国国会一两周前一听证会,CCEC 个人判断这样文献,特别其中象Sarah Cook, Senior Research Analyst, Freedom House的发言稿,应是第三方媒体的第二级、第三级来源,不知是否对?特列在这儿供您阅读和参考。小莲庄处士 2013年1月1日 (二) 03:46 (UTC)

(:)回應:我不知道您指的我推薦的書是哪一本書? 我在做來源考量時, 是先看出版的脈絡是否有審查, 是新聞同行是學術同行還是專業審查。--(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3年1月1日 (二) 05:58 (UTC)
(:)回應x2:就我短暫在DC學術單位的工作經驗, 本人組織的Chinese Internet Research Conference 亦有請Sarah Cook 來進學術討論, 我對其工作和倡議的努力是基本上贊同及鼓勵的。然而這些連結, 若您注意一下, 算是在特殊美國國會聽證制度下的證言會。也就是說, 是由美國國會幕僚單位組織, 要求各別獨立的組織, 來國會對某項議題做相關的宣言聲明。在別的議題上, 如數位著作權, 也就會有立場不同的組織來國會做相關的證言(testimony, statements)。也因此在來源考量上, 算是第一來源的原始素材(但是的確比其他第一來源更可靠, 只是因為美國國會聽證制度有特別的半/準司法取證意義。但這些, 在法輪功相關條目的議題上, 有其不可靠之處, 在於這些不是經實質事實查證及同儕審查的來源。請注意, 我在此對同樣的來源, 不管是Sarah Cook 或Freedom House, 在不同場合發表的內容, 就有不同的考量, 在國會聽證的內容因為是代表其組織對美國國會的聽證/研究會發表聲明, 就是該單位意見立場表述的第一來源。然而若同樣的內容來源, 是發表在其他場合, 如被學術期刊謹慎使用並做出第三方分析, 我會比較傾向可以認定是可靠的二手來源, 主因是因為這些文章比較有經過同儕審查。這樣的標準,請您瞭解, 因為許多來自中國知網CNKI的來源, 也不有少是二手來源, 但是否有嚴謹的同儕審查也是要小心的部份, 我對英美文獻的粗略判別能力是有一些, 在此和你分享。--(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3年1月1日 (二) 05:58 (UTC)
(:)回應x3: 使用他人經可靠獨立第三方來源發表的原創總結是可以的, 但維基百科禁止維基人自己做出原創總結, 請詳讀WP:SYN(雖然個人覺得翻譯有些誤導的問題, 見某用戶惡意回退我的編修還先告官的部份), 你會注意到使用原創內容不是錯, 只是該原創內容得是要有來源。這也是為什麼我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中和User:EdouardlicnWP:不要使用原創研究改名提案意見完全相左的部份, 我依據方針WP:SYN指出, 「不要使用原创研究」和「不要做出原創研究」是等價的, 目前的眾方針和指引要求的是:
    1. en:Wikipedia:No_original_research:中文方針原文

列明来源同避免原创研究是紧密相连的。要证明你没有发表原创研究,你必须列明与条目主题直接相关、且直接支持条目信息的可靠来源。

    1. en:Wikipedia:No_original_research:英文方針原文

To demonstrate that you are not adding OR, you must be able to cite reliable, published sources that are directly related to the topic of the article, and directly support the material being presented.

至於要不要, 要如何書寫該來源內容來呈現這只是一個觀點, 您可以找到同樣是他人經可靠獨立第三方來源發表但做出不同或相左的原創總結,以納入多觀點的方式達到WP:NPOV的要求, 這也是我為什麼強調WP:來源考量論述中, 維基百科的三大基本方針,有二大方針和來源考量直接相關, 而第三大方針WP:NPOV的達成有賴來源考量的工夫,請參考 。--(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3年1月1日 (二) 06:10 (UTC)

(!)意見感謝您及多位維基人對此條目內容的改進, hanteng 的確看到有不少在來源和內容的改進, 請相信hanteng 在此所提的理據是為了讓條目內容更適合以維基百科方針要求的形式留下來不受沒有理據的破壞, 這裡的所有討論都是為條目內容存在的正當性建立基礎, 請user:Marvin_2009體諒我表面看似過份要求細節的做法, 來源考量真的是有其必要, 謝謝。--(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3年1月1日 (二) 06:18 (UTC)
(:)回應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君居然使用了這麼客觀的分析方式,不得不(+)支持一下。甚至對所有來源分類,連來源等級都有,並切和Wiki方針,實在是不可多見的中立。本人誠感佩服 ——小南留言2013年1月1日 (二) 06:40 (UTC)

中立性: 本條目一邊倒的描述支持法輪功的觀點,刻意隱瞞反對法輪功的觀點,故添加"缺乏中立性"標籤。24.58.62.77留言2013年1月7日 (一) 02:08 (UTC)

文中有来自于中共取缔、镇压、通缉等消息,也有引用第三方可靠来源从各个不同角度的描述。我理解中立与否在于来源是否第三方可靠来源,在这一点上,较以前是大有改进了。小莲庄处士 2013年1月7日 (一) 03:13 (UTC)

所謂「反法輪功」觀點,也必須符合「第三方可靠來源」。編輯若有找到,可自行參與編輯。法輪功被鎮壓是客觀事實。Wetrace留言2013年1月7日 (一) 03:26 (UTC)

中立性问题

仍有宣传语气的内容,第一段就很明显,比如说最后一句。--CHEM.is.TRY 2013年1月7日 (一) 04:40 (UTC)

    • (!)意見--關於-User:jsjsjs1111的意見,個人看了條目內容後:(1)第一段最後一句,是 中國「上海電視台」在1999年7月鎮壓以前的報導,學員數字 是上海電視台 的說法,是第三方來源,而且還是中國媒體。怎麼會有宣傳性?(2)第一段全都是「第三方可靠來源」;相關爭議事件及各方說法,後面也都有。(3)此條目已經大幅修訂、系統化,我看Marvin還在持續改善中;目前看來,不需掛中立性模版。 Wetrace留言2013年1月7日 (一) 06:39 (UTC)

这个是否不应该放在导言中?

“同時法輪功追随者在全球華語媒體世界有組織有媒體地動員對中國官方媒體的反制與挑戰, 學者趙月枝認為是最具戲劇張力媒體力量的展現。”似乎不应该在导言中突出吧。--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 2013年1月8日 (二) 06:14 (UTC)


谢谢Inspector先生的提议,我来移动一下。小莲庄处士 2013年1月8日 (二) 21:06 (UTC)

法輪功被取締是客觀事實,但本條目僅報道同情法輪功的觀點,而完全隱瞞反對法輪功的觀點,說本條目是中立的完全是一句謊言。24.58.62.77留言2013年1月8日 (二) 19:13 (UTC)


请阅读一下维基NPOV「中立性要求条目应该公平地表达所有以可靠来源发表的重要观点,并应与每个观点的显著性成比例。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通常来说,条目不应给予少数观点与更受欢迎的观点同样多的描述,且通常根本不应包含极少数的观点。例如,地球的条目不应提及当代人对地平说观点的支持,因为显然当代只有极少数人才支持这一观点。」目前能查阅到的、来源于西方权威机构和主流媒体这样的可靠第三方来源,在主要程度上,本就谴责中共镇压;支持中共镇压的观点,在第三方可靠来源中确实只占极少数,按NPOV规定应只占极少数。并非条目不中立,是一些持支持中共镇压FLG的编辑,在言行立场不中立,只愿接受中共镇压方第一手虚假信息,不愿正视多数第三方可靠来源;自己违反了维基的NPOV方针,反而非要如此指控别人。小莲庄处士 2013年1月8日 (二) 21:06 (UTC)
中立也包含不当篇幅,例如这位赵学者如果不是这个主张的主要代表性人物的话,那么在前言提到他的名字就是不当篇幅(比较中立的说法是“主张XXX的主要有XXX,XXX等等”,这里人物列表应以权威性排序。)同样,如果体现媒体的力量并不是这个宗教的主要性质之一,那么在前言中提到这个结论也是不妥的。另外,认为凡是支持法轮功的一个主张的人或者组织就是法轮功的支持者的人,大概没有听过伏尔泰的那句话:“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西方机构可能在一件事情上支持法轮功的立场,但是绝无可能事事支持法轮功,尤其是在这些机构根据自己的宪法或者章程应遵守政教分离的原则,不能支持任何一个宗教的情况下。把法轮功本身和法轮功所持观点混淆,将这些组织的主张作为对法轮功本身的支持,是堆砌材料产生新的立场的原创研究的行为。--Skyfiler留言2013年1月9日 (三) 23:49 (UTC)

關於 冗長、可靠來源模版之說明

A20120312、娜娜小妹妹用戶 添加了「冗長」、「可靠來源」模版。刪除原因如下:

  1. 六四事件也很長,關鍵在於內容是否非必要。
  2. 此條目用了大量可靠來源。Wetrace留言2013年1月19日 (六) 04:54 (UTC)
既然之前讨论也未有明确什么内容是属于相关,现在也不好挡着人家编辑,我还是不管的好。--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 2013年1月19日 (六) 05:33 (UTC)
「冗長」、「可靠來源」不是我加的,想栽贓嫁禍也不是這個樣子。——娜娜留言2013年1月20日 (日) 00:29 (UTC)

抱歉,那是我看錯了。Wetrace留言2013年1月20日 (日) 01:36 (UTC)

娜娜/小南,關於法輪功條目,我有在討論區留下理由說明;倒是您添加模版前應留下理由才是。你還寫了所謂雙重標準的原創研究,但對事件前後時序顯然有誤解。在下不知道您為何要對法輪功、李洪志條目用這種方法編寫。您既當過台灣記者,相信某媒體也是有些聲名的---您現在寫的原創研究內容,是違反維基方針。另外,您面對其他人的質疑編輯,請留下實質理由,而不只是「非建設性破壞」云云,事實上,我這是在維護條目,您再原創研究,不顧一再警告,就比照 破壞、編輯戰 舉報處理。Wetrace留言) 2013年1月20日 (日) 01:19 (UTC) 另外,關於器官摘取,根據國際獨立調查、美國人權報告等第三方可靠來源,受害者包括 地下教會基督徒、維吾爾人、異議人士。請您要改動前,上網查詢。您是台灣人,連中國大陸人都會用翻牆,您在台灣查詢不會被擋。若再不經查證 就隨意改動,就比照您 小南原帳號 之破壞、編輯戰 舉報處理。Wetrace留言2013年1月20日 (日) 01:25 (UTC)

(:)回應:看了您的留言之後,頓時使在下狂笑連連。內容來源由法輪功自家網站明慧網所提供的,何來的原創研究之說,莫非該兩篇文稿屬於原創?那就請您佐證一下,這兩個來源是原創研究。非建設性是wiki預設用法,無知也不是像你這樣抓狂,我也看不出這種用法哪裡具有攻擊性?到底是維護條目,還是不顧一切的進行刪除性編輯,我想你如果不是很愛滾著輪子玩,應該是可以給大家很好的一個答案才是。--娜娜留言2013年1月20日 (日) 05:18 (UTC)

如果你Wetrace不知道該寫什麼的話,也請不要一直模仿使用者:Marvin 2009,他的梗在你的留言裡隨便都找得到。(無趣)--娜娜留言2013年1月20日 (日) 05:20 (UTC)

(!)意見 娜娜小妹妹/小南,在法輪功李洪志兩條目中,涉嫌原創研究。

  1. 依據Wikipedia:非原創研究方針:「维基百科不是发表原创研究或原创观念的场所。所谓原创研究或原创观念,指的是未发表的事实、争论、推论和想法;以及对已发表材料进行的未发表分析或总结,并产生了新的立场。以上意味着维基百科不是存放你的个人观点、经验或争论的场所。」
  2. 小南以 法輪功明慧網文章,1.大陸法輪功學員文章回憶曾經參加學習班的低廉學費,2.外國法輪功學員學習免費。做出「中國學員要錢,海外不用錢」的原創研究結論。小南 這個極具針對性的「原創研究」意圖,我無法知悉,但他只要上網查證,就會發現並非他所寫。且他自行得出之原創研究結論,亦無其他來源支撐。
    1. 然而,其實上網查證可知,早期 李先生親自辦班教課時(經查是1992~1994左右),因為租借上課場地、資料費用、中國官方氣功科學研究會要求抽成,因此李先生早期親自傳法期間有收過低廉的學費(例如:9天課程,共10元人民幣)
    2. 經查證,後來,法輪功全面都是免費的,無論在中國、海外。
  3. 當我刪除其原創研究內容時,小南 卻指我是「破壞編輯」。因此,若您有空時,前往法輪功李洪志條目,提供您的意見。感謝!!Wetrace留言2013年1月20日 (日) 07:41 (UTC)

(!)意見:既然關於是否收費的概括描述與完整事實有出入,自有不妥。若要編入,就該把具體的時期、地區和原因寫清楚講明白。當然,任何敘述都可能被新事證推翻。--WildCursive留言2013年1月20日 (日) 11:17 (UTC)

(:)回應:謝謝Wildcursive提供的意見。Wetrace留言2013年1月20日 (日) 14:24 (UTC)

这个条目本身就已经异常冗長了......--下限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圆神萝莉塔 2013年1月20日 (日) 16:03 (UTC)

话说回来,连李洪志的商业模式这种鸡毛蒜皮的事情都要写进来,不离题而且冗长才怪了,有任何来源证明在主题是法轮功的情况下这个性质值得一写么?他本人收不收费,和这个宗教的商业模式有什么可以查证的关系?布什演讲要钱,难道就可以拿来论证美国人演讲都要收钱吗?就算假定美国人演讲都要收钱,这也是很正常的行为(比如在餐馆吃完了也会找你要钱),为什么要特别提到演讲这个行为被商业化?我们介绍美国的时候,有去特意说“哦,在美国听演讲或者在餐馆吃饭是要收钱的”吗?像这样堆砌材料照样构成原创研究,如果所引用的材料不足以举证这个内容是描述主题的性质,而只是像介绍水的时候说“水加X色素会成为X色的水”一样堆砌不能用来定义主题的性质。PS维基百科:摘要格式里有规定怎么写条目,写条目不是写书,这里可以把内容移动到更合适的主题在本条目只留超链接的,条目写得像六四那篇那样写的太长是不符合好条目的要求的。--Skyfiler留言2013年1月23日 (三) 00:48 (UTC)
此地依然是戰火紛飛阿...........銷烟味很重阿.......ltdccba--Jason--Lin2013年1月26日 (六) 07:27 (UTC)

删除乱挂模板

此IP编辑,未给出合理理由,也并未按添加模板所要求的在讨论页给出原因,就加挂三模板。一并删除。---追求“德而威善而尊”的詩琳童公主留言2013年2月9日 (六) 06:00 (UTC)

加掛中立性爭議模板的理由,反駁其他作者所謂「亂掛」模板。

明顯偏袒法輪功之爭議:讀了本條目後,會發現本條目的內容明顯帶有偏袒法輪功一方的爭議,確實違反維基百科中立性的原則。任何客觀但不支持、或反對法輪功的內容常被刪除,且筆者發現刪除者在維基百科的貢獻常是為法輪功護航的,有極大可能帶有不中立的個人立場,使維基百科所有關於法輪功的條目中立性嚴重被破壞。本條目載有大量法輪功方的宣傳,但未見任何反對方之評論資料,由此可知現實世界中眾多反對方的資料被嚴重刻意排除,維基百科的公平言論自由受侵犯。 個人補充:筆者為台灣人,至香港旅遊後發現當地有眾多支持與反對法輪功的宣傳,為了了解是怎麼一回事,回台後上網搜尋了有關法輪功許多的資料,後發現維基百科關於法輪功資料都有明顯不中立的立場。這些編輯者如此的片面偏袒只會使人認為法輪功是不敢面對反對方的批評。


    • (:)回應--您好,暫不論您對現象說明與事實的重合性有多少---人們觀點不同,這自有公評。不過,從您的描述與說明來看---明顯您很 對維基百科的機制 是有參與、有熟悉度的,很歡迎用您的帳號來交流討論;若您的帳號密碼遺失了,可以求助管理員,或重新註冊新帳號。就您提出的疑慮,在下試著交流如下:
  1. 歡迎您參與編輯,表達您的看法。只要符合維基百科五大支柱、方針,都可以。
  2. 該條目主要構成為第三方來源,對於條目具體內容有質疑,可以具體指出並留言在條目討論區,您的說法 正如您所提出的「模稜兩可」。
  3. 您提到「任何客觀但不支持、或反對法輪功的內容常被刪除」...這個說法 可能已經 有失客觀了--注意您用了『任何』兩個字。因為過去遭刪除的內容,主要還是 非第三方可靠來源、或者與事實有出入的,經過多方參與編輯後留下的--過程中也多留有 編輯理由,您可一一去檢視。
  4. 關於您所說「現實世界中眾多反對方的資料被嚴重刻意排除」...現實中好像不是這樣,我看到的是「正好相反」...況且,中共的官方媒體、外交系統持續在攻擊法輪功,台灣的媒體則不大敢報導中國大陸的人權議題,因此,應該不會有您說的情況。
  5. 您說在香港看到「反對方」的說明,在香港出現一個所謂「青年關愛協會」近幾個月來確實在街頭大規模反法輪功...不過,他們很明顯有 中共官方背景的支持;如果您說的「反對方」是此,建議您多了解一下。另外,您說「回台後上網搜尋了有關法輪功許多的資料」...那應該正反面都看到才是,既然您有您的判斷,歡迎把具體判斷提出來交流,哪裡有問題?哪裡不中立?具體哪個事件,請您提出來,我相信 社群 可以就該 爭點 進行討論。如果只是您 模稜兩可的說法,很難處理的。
  6. 關於您所說「維基百科的公平言論自由受侵犯」,這的確讓人擔憂,但卻不是您 擔憂的那個角度;眾所週知,中共有很多大量的「專業」、「業餘」五毛(網路特務),每寫些東西就能拿錢...理論上,維基百科 應該不會被放過的...。此外,就法輪功等敏感爭議的條目,一直以來,都有一些 「專門負面」或「傾向專面」編輯的 用戶群 在持續貢獻著,社群中也有中立用戶在持續關注...而且,前陣子有一、兩位專門 負面編輯法輪功還創編條目 的 台灣用戶...他只是最近 帳號 暫時不活躍一小陣子,也許會透過 IP用戶、傀儡帳號來參與。因此,我想---不會有您擔心的情況。歡迎您直接參與進來。Wetrace留言2013年2月11日 (一) 07:00 (UTC)

模板加掛理由及資料來源(承襲自140.112.24.16的使用)

本次IP為140.112.24.100,承襲自140.112.24.16的使用(140.112為筆者學校電腦中心之IP代號)。 模板加掛理由及資料來源:

一、 發正念清除電腦病毒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9/21123.html 這來自法輪功自己的網站,如收錄進維基百科,法輪功維基百科支持者願不願意

二、 台大PTT論壇八卦版 (原文於BBS 此附網頁存檔) 作者 DChaos (曼珠沙華) Re: [新聞] 台灣人練法輪功 竟遭中國逮捕http://bbi.com.tw/pcman/Gossiping/1FvHvcrA.html 以下節錄自本篇:

「......法輪功跟ㄧ般宗教有什麼相同或不同? 1. 勸人向善的真善忍。這點我沒意見,大部分宗教都是這樣的。 2. 練功。 ...也是有少部分宗教會叫人練功啦...3. 反中共 正常來說民間ㄧ般的法輪功學員平時花在法輪功的時間在做什麼? 1. 每三小時ㄧ次的發正念。2. 很早起來一起去外頭發功。 3. 自發性的讀讀法輪功的書4. 上網互相交換中共有多壞......」

筆者連去綠島玩時在台東的公車乘車處都有法輪功的人要我們同學們連署反中共。
同討論串另一篇 作者: XDboy (擦地男孩) 看板: Gossiping Re: [新聞] 台灣人練法輪功 竟遭中國逮捕 http://www.ptt.cc/bbs/CrossStrait/M.1340428788.A.0EC.html

三、 http://www.youtube.com/watch?v=hB15Edgm9lM%20 以下節錄自本篇:「香港法輪功組織每天在香港主要旅遊點、交通樞紐和繁華商業區設立宣傳攤檔,展示一些偽­造虛構的"血淋淋"宣傳板,公然在鬧市上演嚇人的活劇,場面恐怖、血腥,不僅對遊客、­市民造成極大滋擾........」

這情形與筆者在居住地台灣與本次旅遊的香港一致。均見有大量血腥圖片與法輪功文宣置於熱門景點如中正紀念堂、銅鑼灣SOGO前,在有真正言論自由的台灣的確這沒違法,但也確實造成其他人對法輪功較差的感受。另外反法輪功、包圍法輪功文宣的香港青年關愛協會,他們對法輪功的立場就不能被容於維基百科嗎?當然那協會很可能是中國政府的白手套,有些內容也可能有瑕疵,但難道中國政府的見解就完全不能被收錄進維基百科嗎?
筆者去大陸旅遊對他們的網路封鎖與言論不自由感到荒唐,但現在來到被法輪功佔領的維基百科條目,對這個法輪功一言堂感到更加荒唐。

四、其他大陸與台灣的部落格
論壇三退”笑谈(2):本人曾在法轮功网站声明“退党”108次http://webcache.googleusercontent.com/search?q=cache:OY_0Tbszp-4J:www.kaiwind.com/redian/stnj/200708/t59610.htm+&cd=2&hl=zh-TW&ct=clnk&gl=tw&client=firefox-a

法輪功“三退”造假方法知多少http://www.kaiwind.com/flgct/200903/t88729.htm
法輪功造假造出的笑料http://blog.udn.com/zunzhe/6300401

    • (:)回應--就您的意見與看法,分享一下個人觀察:
  1. 您上面提過的內容,有些已經被添加過了,部分經過熱烈的討論、多方舉證辯論之後,被移除,有些是取得共識的。
  2. 有些是 部落格文章、或者凱風網內容--凱風網是中共專門用來攻擊法輪功的網站,英文維基百科曾有討論--認為那屬於第一手的不可靠來源(中共是鎮壓一方,且有證據指出 該網站是中共官方支持,每寫一篇文章可得幾百元人民幣)。
  3. 中共控制的青年關愛協會的觀點,很多明顯就是誹謗性言論,其觀點也出現在法輪功在香港條目...中國政府的見解、包括希特勒的見解, 可以放進來--但請尋找「第三方可靠來源」並依據「維基方針」來參與編輯。
  4. 法輪功學員在街頭 呼籲連署制止中共迫害,您可以向他們反映您的感受。
  5. 聽起來,您的立場是傾向認為 法輪功使用「偽­造虛構」的血淋淋展版,您當然可以質疑其作為及資料,但是就我看過、查證的資料,這些資料 很多都在 聯合國人權報告 當中被查證證實。您要提出第三方可靠來源 相關佐證,也可以的。Wetrace留言2013年2月11日 (一) 14:12 (UTC)

上一段落「模板加掛理由及資料來源」的結論

以上所列舉及其他現實中族繁不及備載對法輪功的批評或事實陳述,均無任何一項見於本條目,這些反對的聲音難道一個都不存在或全是虛構的嗎?或許筆者放的一些來源內容帶有作者激烈的語氣,但這些對法輪功的不滿都沒有原因或全是杜撰的嗎?反對的批評都不能放進「自由的」維基百科?

維基百科其他大規模的條目(如蔣介石、歐巴馬、佛教、基督教......等)之內容有對這些主題的正反評價(亦不會有大批編輯者反覆護航,本條目監視者:190人),但對於法輪功的反對評價一項都沒有。此明確構成缺乏中立性的問題。如此片面的言論實在讓大眾難以理解與認同法輪功。

    • (:)回應--謝謝您的討論意見,在下回覆一下:
  1. 您既然會使用Wiki的程式碼,一定該了解在最後「<no wiki>Wetrace留言2013年2月11日 (一) 14:01 (UTC)</no wiki>」可以自動簽名。那麼,我找不到任何您選擇不簽名的理由...還是請您簽個名吧。
  2. 您查詢到此條目監視者190人?其實 我不知道有這麼多呢?對於查詢功能,我用得還不很熟悉。另外,從編輯記錄可以知道---「沒有大批編輯者護航」,但是用 不小批的編輯者 在負面編輯,有相對少數的編輯者 在參與平衡。
  3. 您提到「反對的聲音難道一個都不存在或全是虛構」...。那麼,就請您依照 維基百科方針 選用第三方可靠來源參與編輯吧。
  4. 法輪功相關條目,還有法輪功在台灣法輪功在香港等等相關條目....而且 創建條目的用戶--還是 傾向專門負面編輯的--也就是,幾乎寫負面、不大寫澄清。有些條目 較平衡,有些條目還是失衡狀態。您提到的 負面消息,在這些條目,是存在的。法輪功相關訊息 非常大量,光是中共的攻擊 就非常非常多了...但很多是有問題的--如果全部放上來,這條目就爆炸了。之前就因為太多爆炸,有用戶 提出 把一些內容遷移到其他條目。
  5. 最後,建議您還是用自己的 維基帳號 上來交流吧!Wetrace留言2013年2月11日 (一) 14:01 (UTC)
    • (:)回應--對了,您要加上模版,當然可以,但仍應 具體提出 哪些內容有問題,而不宜為加模版而模版--您說有「現實中族繁不及備載 對法輪功的批評或事實陳述」,這種說法很「模稜兩可」...請您尋找 第三方可靠來源來撰寫貢獻;其實有些爭議,過去並非沒有被寫過,但是 經過雙方把資料並陳...有的內容明顯失實--或者就因此被縮減;事實上,也有一些正面表述的內容,因為 暫無第三方可靠來源明確表述,也被刪除掉了。Wetrace留言2013年2月11日 (一) 14:01 (UTC)

这种条目居然有“足够的中立性”?

最近有点时间进来看了一下,光看标题就看到“绝处逢生脱离牢笼”等字样,这是中立性的体现么?这种条目居然什么模板都没有?真是可笑啊。--A20120312 2013年2月14日 (四) 04:45 (UTC)

  • (:)回應 直接说“离开中国”不就行了么?起码比“脱离牢笼”中立,引用文献不是要照搬文献的意思,只是让你获取信息用的。类似的地方还有,所以不要乱删模板。--A20120312 2013年2月22日 (五) 20:14 (UTC)

關於條目最後所列的國內出版的反FLG書籍

按本討論頁上HANGTENT編輯的相關介紹,是不符合維基方針的要求。故現引用本論壇頁列舉的經HANGTENG編輯審閱的的學術資料代替。小莲庄处士 2013年2月20日 (三) 20:11 (UTC)

本條目可能包含原創研究

本條目於部分地方在未列出證據或參考資料的情況下提出某些觀點,例如於《歷史背景、創建及發展96年/光明日報事件和98年北京電視台事件》一段中,就曾使用『儘管此禁令並沒有一直嚴格執行』一句,而未列出任何證據或參考資料。請注意:儘管您列出的資料是正確的(或已達成共識),也請列出來源以協助其他用戶了解資料及確認其真確性,請不要發表原創研究。當年今日留言2013年6月28日 (五) 13:49 (UTC)

本條目的中立性應該被關注

本條目可能包含某些主觀性的詞語,例如在《歷史背景、創建及發展96年/光明日報事件和98年北京電視台事件》一段中,就曾使用『好景不長』,『反氣功鬥士』等詞語,建議其他用戶作出修改,在適當的時候,請加上中立性模板。當年今日留言2013年6月28日 (五) 13:49 (UTC)

關於LOVELY編輯添加的紐時報導

關於LOVELY編輯最近添加的The New York Time: Law Firms Are Accused of Aiding Chinese Immigrants該文是舉證偽造迫害經歷、假冒FLG學員申請難民被發現。完全不是說FLG學員的受迫害是偽造的。與本條目內容並不相關。相反,有人為了申請難民冒充FLG,並偽造迫害經歷,從相反角度也說明FLG學員在國內受迫害是廣為人知的。小莲庄处士 2013年2月20日 (三) 20:11 (UTC)

这个条目太多编辑战了。。。

我看了下除去被保护的时段,每天基本都有10个编辑。。。除了全保护(所有人都不能编辑)和半保护(自动确认用户可编辑),还有介于其中的保护级别么?比如每天最多10次编辑?--Gqqnb留言2013年3月6日 (三) 16:01 (UTC)

该回退的回退。--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Inspector留言(←防河蟹请用HTTPS 2013年3月18日 (一) 04:07 (UTC)


客观性评分只有1.9

你们怎么看? 2601:D:8080:75:5AB0:35FF:FE7D:57CA留言2013年3月8日 (五) 19:53 (UTC)

我是来看评论的。让人类平等地认知世界留言2013年3月11日 (一) 20:22 (UTC)
英文也半斤八两。--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Inspector留言(←防河蟹请用HTTPS 2013年3月18日 (一) 04:06 (UTC)

来源有造假嫌疑;内容属无中生有

通篇内容几乎都是是FLG自己的观点,然后牵强附会找来一些“证据”或西方组织或政治家的支持;其本身并没有拿出什么直接证据,而且很多资料来源有造假嫌疑。 例如其宣传早期中国大陆媒体(例;中国青年报)曾宣传过FLG怎么怎么好,但是点开中国青年报的链接确实FLG自己的网站和宣传,而众所周知的是FLG一向有伪造事实的习惯,比如声称某某某支持他们,某某某认同他们,某某某同情他们,但是相关的内容除了在他们自己那个圈子里根本找不到任何证据。 建立在谎言之上的谎言就是不可理喻的骗人把戏。首先FLG媒体造假或扭曲事实,然后再将这些”媒体新闻“当做引述的证据放在维基百科。

  • (:)回應--請您記得補上簽名。武穆殿前小侍衛&背蒐軍NO.36留言2013年3月8日 (五) 01:33 (UTC)
  • (:)回應中國大陸媒體對法輪功的正面報導在其黨進行打壓後,應該是不太可能保存的。因此,只能在法輪功的網站找到轉載報導的紀錄,我想這十分合乎常理。當然,我並沒有證據能證明我說的話。但是,閣下所稱:“FLG一向有伪造事实的习惯”“FLG媒体造假或扭曲事实” 敢問是否能拿出您口口聲聲提及的“證據”呢?

無意冒犯,僅提出個人一點小小的疑問。 --灋斻穹歸留言2013年3月9日 (六) 14:51 (UTC)


昨天条目解封了

现在目测IP用户也可编辑,哈哈,各位条目爱好者们快来吧!--Gqqnb留言2013年4月8日 (一) 14:41 (UTC)

为什么我发现其中内容有误,去改正却被删除了?这明显违背wiki的公平公正、真实客观的原则

为什么我发现其中内容有误,去改正却被删除了?这明显违背wiki的公平公正、真实客观的原则!—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BlackChen對話貢獻)於2013年4月20日 (六) 18:40‎加入。

词语中立性问题

大量地方使用“所谓的”之类非中立性词语(比如中国官方发布所谓的法轮功学员自焚照,已被修改成中国官方发布法轮功学员自焚照),现已修改部分。—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Denev2004對話貢獻)於2013年4月21日 (日) 17:29加入。

最好添加中立模板。无论事实如何,整篇文章带有明显的主观口气。

27.16.64.120留言2013年5月6日 (一) 15:03 (UTC)

不要以自己的主观判断作为添加维基中立模板的判断。所指“整篇文章的主观口气”显然不合适,这不是文章!是很多编辑者根据事实理据的共识编辑结果。不符合尊驾口味,就加以中立性模板,这有破坏的嫌疑,提醒注意。多参看之前的共识以及讨论,学会善意推断与维基文明。--維基準天使Gretchen留言2013年5月7日 (二) 04:47 (UTC)

这个条目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可以用来研究wiki模式在什么情况下条目会严重背离客观事实。

关于【青岛警方破获法轮功人员伪造酷刑迫害图片案】

http://news.sina.com.cn/c/2013-06-04/003827302013.shtml --CHEM.is.TRY 2013年6月4日 (二) 04:25 (UTC)

此新聞是出自新華網,是否有中國政府官方媒體之外的第三方來源證實?--背嵬軍(武穆衛隊)步兵 持斧 紹興和議 2013年6月4日 (二) 05:28 (UTC)
这个新闻细看看,你就看出来门道来了。不过很难说,你没经历过可能想不到。等有时间我在这里提示几个点。--維基準天使Gretchen留言2013年6月7日 (五) 03:32 (UTC)

不用我提示了,省力气。看到一篇文章,借花献佛。[[7]]"警方在这个破获的案例里,精心掩盖了一些见不得人的真相。""用道具拍照了就是造假?那么南京大屠杀中国民众的镜头,也是伪造日本侵略 罪行了?"--維基準天使-诗琳童女留言2013年6月10日 (一) 06:53 (UTC)

「迫害」,哼,像法轮功這種垃圾邪教不法辦,留著搞恐怖主義啊!114.38.150.197留言2014年8月20日 (三) 13:44 (UTC)

目前此條目被加了中立性模板

此條目已維持現狀多時,突然在沒有經過討論之下,被人無理由地加了中立性模板,個人對此行為表示質疑。--背嵬軍(武穆衛隊)步兵 持斧 紹興和議 2013年7月12日 (五) 14:36 (UTC)

中立性

通 篇没有一点对法轮功的质疑,反而第一段先是长篇的法轮功教程,然后是发展历史,再然后的内容基本可以概括为“法轮功被血腥镇压血泪史”。诸公难道不觉得本 文少了一段吗?英文文章尚且有“controversy"这一段,里面列举了法轮功所收到的第三方批评,中文文章却是通篇为法轮功鸣不平.比如:“美國國 會研究報告則指出,中國共產黨在「宣告法輪功為非法時」進行了多方面的宣傳戰。”,而本文却毫不提及法轮功的宣传手段:“出土两亿年前巨石,断层上书‘中 国共产党亡’",“天灭中共,退党保平安”,“超过一亿人退党”,“共产党是反宇宙力量”。对不起,我实在无法“从善推断”此版本文章的作者的意图。202.171.163.7留言2013年8月3日 (六) 15:45 (UTC)

  • 「“出土两亿年前巨石,断层上书‘中国共产党亡’",“天灭中共,退党保平安”,“超过一亿人退党”,“共产党是反宇宙力量”」這些內容可放在九評、退黨等相關條目。--背嵬軍(武穆衛隊)步兵 持斧 紹興和議 2013年8月5日 (一) 14:18 (UTC)

这个中立性的确有待考量。--啊啊啊啊啊啊啊节操呢留言2013年9月26日 (四) 03:16 (UTC)

具体例子:引用大纪元报。大纪元报是一个法轮功学员创办的,这种东西被引用了那么中立性何在?--Appleuser留言)18/0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