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朝疆土
外观
皇朝疆土 Hoàng triều Cương th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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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1955年 | |||||||||||||
地位 | 地方自治政權 | ||||||||||||
首都 | 大叻市 | ||||||||||||
常用语言 | 法语、越南语 | ||||||||||||
历史 | |||||||||||||
• 建立 | 1950年 | ||||||||||||
• 终结 | 1955年 | ||||||||||||
货币 | 法屬印度支那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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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属于 | 越南 |
皇朝疆土(越南语:Hoàng triều Cương thổ/皇朝疆土;法語:Domaine de la Couronne)是1950年至1955年間在今越南西原高原地區存在的一個特殊自治區域,包括今崑嵩省、嘉萊省、多樂省、得農省和林同省。
歷史
[编辑]1950年4月15日,越南國國長保大發佈第6號諭旨,下令在西原五省成立一個特殊的自治區,叫作“皇朝疆土”[1]。在皇朝疆土內,保大使用“皇帝”稱號。
皇朝疆土管轄的西原5省分別是:崑嵩省、波來古省、多樂省、林園省和同狔上省。同時,第6號諭旨將北越的泰族自治區(山羅省、萊州省)、芒族自治區(和平省)、農族自治區(海寧省)、土族自治區(北𣴓省、高平省、諒山省)和苗族自治區(老街省、河江省)也納入皇朝疆土的範圍[2]。
皇朝疆土實行有別於越南國其他省份的政策,限制越南人移民皇朝疆土,繼續任命法國人擔任皇朝疆土的官員。這些政策飽受越南人批評。
1954年8月10日,皇朝疆土的決策機構被廢除。1955年3月11日,吳廷琰首相通過國長保大的第21號諭旨,正式廢除皇朝疆土,並將皇朝疆土併入越南國政府系統,取消了法國人和國長保大在西原高原的特殊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