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talk:Cdot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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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hangjintao(消失中......) 2015年9月25日 (五) 09:32 (UTC)
您好,感謝您參與編輯維基百科,留意到您希望留下一些YouTube連結在上述條目。請您撥冗閱讀维基百科:外部链接指引中「重點須知」的章節,當中第2點「應避免在正文中加入外部連結。外部連結應集中放在位於條目尾部的〈外部連結〉章節中,或在信息框的適當位置。」和第3點「 〈外部連結〉章節中的外部連結數目應保持在最精簡的數量。缺乏外部連結,或外部連結數量很少都不是加入外部連結的理由。」或者能給您點啟示我們是否應該保留這些連結在條目當中。我個人覺得留一條YouTube頻道的連結在「外部連結」已經非常足夠。--Lakokat 2015年11月11日 (三) 09:51 (UTC)
见上,我指的是条目内不需要如此多的外部链接,而未留意您已自行移除。--广雅 范★ 2015年11月12日 (四) 11:25 (UTC)
我同意Ftmucian的修改。即只列最具代表性的榜已足夠。 關於重要性,由Ftmucian列的榜的頒獎禮,從舉行地點已可知,和閣下堅持的兒歌頒獎禮,重要性不可一同比較。 另,就一般網民、樂迷、甚至業內人士的認識,一首本來不是用來專門作兒歌的歌曲,如稱之為兒歌,是含有強烈貶義,情況等同稱之為膠歌。 我認為,在描述一首歌曲的成績時,刻意標示某某是兒歌云云,是一種貶低,而不是閣下所稱之方便其他人閱讀。 完。
---------------------------------------------- 你好,閣下之前留言的有關兒歌榜的留言我已經看到,在此非常感謝閣下的回覆,同時亦高興能與一位願意以理性討論的網民進行討論。
>關於重要性,由Ftmucian列的榜的頒獎禮,從舉行地點已可知,和閣下堅持的兒歌頒獎禮,重要性不可一同比較。<
這點我早已明白,而我也只是希望於專頁上補上兒歌榜資料,讓其他樂迷得知楊熙先生填的這首歌曲曾經有這個記錄存在。
>另,就一般網民、樂迷、甚至業內人士的認識,一首本來不是用來專門作兒歌的歌曲,如稱之為兒歌,是含有強烈貶義,情況等同稱之為膠歌。<
一首適合歸類為兒歌的歌曲只要說服力足夠的話,被歸類為兒歌是可能會受到觀眾的歡迎。如過去的《友共情》、《時光之光》、《陽光‧雨》就是例子,以上歌曲都是被電視台甚至電台歸類為兒歌,但是普遍都受到觀眾及樂迷的歡迎。而事實上,既然以上歌曲可能會因為被歸類為兒歌而被聽眾所貶低的話,那就更加應該列出這些資料,讓樂迷明白這個「兒歌榜」的上榜準則含糊,從以讓樂迷作出的投訴等等的行動令電台有所壓力,最後才會讓電台明白自己的不足之處。
因為擔心歌曲及音樂人的作品被樂迷貶低而不列出這些資料,只是「治標不治本」,甚至是逃避,而非解決歌曲被樂迷稱之為「膠歌」,及真兒歌被這些人誤認為膠歌的真正辦法。
>我認為,在描述一首歌曲的成績時,刻意標示某某是兒歌云云,是一種貶低,而不是閣下所稱之方便其他人閱讀。 完。<
明白,如果閣下是指一些歌手專頁出現兒歌一項資料而認為我有不足的話,我願意作出改善,同時亦感謝閣下的這番留言。 至於兒歌榜資料方面,請參考以上留言,而我亦認為既然歌曲的其他音樂榜資料都可以列出之餘,歌曲亦曾於兒歌榜上榜的話,那相關資料亦應該一併列出,因為既然兒歌都是歌,尤其大家都明白這些歌曲本身並非一定是真兒歌的話,相信網民自然會有自己的合理分析能力,而我也只是希望於維基百科盡量保留任何有關歌曲於音樂排行榜的資料,包括兒歌榜,所以才會較堅持列出兒歌榜資料。
希望閣下及 Ftmucian 都會看到這則留言,及作出回覆,而我同時亦對於自己的堅持而對你們做成的影響致歉,請原諒我對這些資料希望能盡量獲保留的心情。Cdot 2015(留言) 2015年11月13日 (五) 11:28 (UTC)
感謝Cdot詳盡解釋。雖然我們各有立場,但也很高興能和您理性討論。可惜的是,《IQ博士》、《龍珠》、《叮噹》甚至《友共情》等等兒歌能和流行曲分庭抗禮的日子,已經一去不返了。也不用給電台壓力了,兒歌榜的重要性,網民樂迷只有公論。現在新一代普遍早熟,兒歌可能亦慢慢完成任務,當然那些經典兒歌並不會隨時間消逝。希望閣下明白。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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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剛剛看到閣下的回覆,我也非常高興與閣下理性討論,雖然不是說普遍上樂迷的態度不好,我也看見有樂迷願意樂於理性討論,不過有部份樂迷的討論態度真的差得不堪入目,所以我認為閣下已是我難得遇到的 1 位理性樂迷。
那請問閣下的意思是我可以繼續加入相關資料,還是有其他意思呢?既然閣下如此尊重本人,我也會願意尊重閣下的意願而決定是否再進行類似編輯,期待閣下的回應。Cdot 2015(留言) 2015年11月15日 (日) 11:2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