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富邦併北銀案
這是民進黨做的網頁?
[编辑]除了大部分自由時報,民進黨籍議員的資料來源外之外難道沒有當初事件的全過程? 況且文內說了是2002年就已經開始調查的案子. 這案子的前身在於陳水扁總統強勢主導的金改. 造成勢在必行的趨勢. 基於介紹事件的中立立場, 怎麼會由民進黨質疑馬英九作為開頭. 硬生生由2011的民進黨單方面觀點切入. 甚至連建立時間點都為2011年12月21日. 在在顯示明顯由民進黨主導的政治炒作跡象. 72.193.0.57 (留言) 2011年12月22日 (四) 17:04 (UTC)
- (:)回應:沒辦法,有人就是硬是創了,只能要求補足各方面資料,我也已再條目抬頭加入違反中立的模板了。--福克大叔 (留言) 2011年12月23日 (五) 15:16 (UTC)
關於條目名稱之變更
[编辑]Fcuk1203認為獻金案能涵蓋所有富邦的案子,而富邦不是小公司,不可直接用富邦案,以免未來有其他關於富邦的案子,又要再移動條目。
Hakkatw則認為獻金案一詞不足以概括全部事件,且應比照興票案和宇昌案的條目命名慣例。
我傾向贊同維持原條目名稱富邦案。理由如下:
1. 還有水門案等和總統大選相關的前例,已成坊間通稱,亦無渾淆之虞。「水門」的英文Watergate中的gate後來也沿用到許多其他與總統有關的案件如「伊朗門」、「白水門」、「拉鏈門」,僅管這些案件未必涉及gate. 另如1126槍擊事件也是比照319槍擊事件之定名。
2. 認為富邦很廣很大的理由,同樣適用於興票案和宇昌案乃至水門案等其他事件。但對這些案件之稱呼幾已成為和總統選舉相關的專有名詞。將來富邦如涉入其他性質不同的案件,自然要迴避已存在的「富邦案」這個專有名詞。
3. 條目現有內容確已不只獻金的部分。僅管圖利的部分原已偵結,但如有新告發或事證,結果尚在未定之天。總之,條目文字超越獻金的部分佔多數篇幅。「富邦案」一詞也能在將來納入所有已重啟或新分案之偵查結果。
4. 無論是民進黨、廖正井、費鴻泰,質疑的重點都不在獻金的部分。宋楚瑜也說「富邦案的關鍵,不在富邦集團是否有捐款給國民黨或馬英九,而在於社會嚴重關切的是北銀這樣的國產,是不是可以這樣低價賤賣?北銀合併的問題,絕不是小事情。」
5. 台灣有《政治獻金法》,台灣人都知道選舉要花錢,各主要政黨與候選人都有收政治獻金,所以獻金本身並非主要問題,重點在於是否還涉及具對價關係的政府資源分配。大家更關切的是這整起事件是否是「前金後謝」、「五鬼搬運」式地轉移國家資產至私人與政黨(另如:黨職併公職,國庫通黨庫),也就是黨國資本主義與不當的政商關係。
6. 社會觀感負面的包括整個北銀被合併的條件與過程,毋須割裂。獻金案顯然只是富邦案的一部分,資料較多後,可以子標題處理。
--WildCursive (留言) 2011年12月24日 (六) 21:42 (UTC)
- 不知為何Fcuk1203君刻意將藍營的廖正井費鴻泰的質疑刪除,使本條目變成只有民進黨的質疑。又爭議在於賤售市產,為何要誤導為獻金?要警告誰呢?F君可以移動條目名稱,卻揚言他人移動就要申請全保護是何用意呢?是否興票案與宇昌案也要被重新命名,改成非大眾或新聞所使用的名稱呢?因此我主張條目名稱修正為富邦案。Hakkatw (留言) 2011年12月24日 (六) 23:09 (UTC)
- 搞清楚自己提的新聞是誰在轉述 是誰在評論,如果提出無爭議新聞就不會被刪,這邊是維基條目 不是政治論述的地方。--福克大叔 (留言) 2011年12月25日 (日) 00:14 (UTC)
- 所以準備好將條目名稱改回到富邦案了嗎?Hakkatw (留言) 2011年12月25日 (日) 02:06 (UTC)
- 搞清楚自己提的新聞是誰在轉述 是誰在評論,如果提出無爭議新聞就不會被刪,這邊是維基條目 不是政治論述的地方。--福克大叔 (留言) 2011年12月25日 (日) 00:1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