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伯礼
外观
陈伯礼,南北朝陳朝武陵王,字用之。世祖文帝陈蒨第十子[1]。
母
[编辑]生平
[编辑]陈文帝天嘉六年(565年)十二月,立为武陵王[3]。陈宣帝太建初(569年),为云旗将军、持节、都督吴兴诸军事、吴兴郡太守。“在郡恣行暴掠,驱录民下,逼夺财货,前后委积,百姓患之”。太建九年(577年),因为作风不好,被有司御史中丞宗元饶等弹劾,陈伯礼的叔父陈宣帝道:“王年少,未达治道,皆由佐史不能匡弼所致,特降军号,后若更犯,必致之以法,有司不言与同罪。”十一年(579年)春,宣帝派人前去接替陈伯礼的位置,陈伯礼心有怨言,一直拖着不肯离开吴兴。这年十月,陈朝散骑常侍、御史中丞徐君敷上奏道:“臣闻车屦不俟,君命之通规,夙夜匪懈,臣子之恒节。谨案云旗将军、持节、都督吴兴诸军事、吴兴太守武陵王伯礼,早擅英猷,久驰令问,惟良寄重,枌乡是属。圣上爱育黔黎,留情政本,共化求瘼,早赴皇心,遂复稽缓归骖,取移燠,迟回去鹢,空淹载路,淑慎未彰,违惰斯在,绳愆检迹,以为惩诫。臣等参议以见事免伯礼所居官,以王还第,谨以白简奏闻。”宣帝下诏曰:“可”。于是陈伯礼被免去官职,闲居在家[4]。
陈祯明三年(589年)隋灭陈,被迫入关,隋炀帝大業年間,官至散骑侍郎、临洮太守[5]。
資料來源
[编辑]- 《陳書》卷二十八 列傳第二十二 世祖九王
註釋
[编辑]- ^ 《陳書 卷二十八 列傳第二十二 世祖九王》:武陵王伯禮字用之,世祖第十子也。
- ^ 《陳書 卷二十八 列傳第二十二 世祖九王》:世祖十三男:韓脩華生武陵王伯禮,
- ^ 《陳書·卷三》:十二月乙卯,立皇子伯禮為武陵王。
- ^ 《陳書 卷二十八 列傳第二十二 世祖九王》:天嘉六年,立為武陵王。太建初,為雲旗將軍、持節、都督吳興諸軍事、吳興太守。在郡恣行暴掠,驅錄民下,逼奪財貨,前後委積,百姓患之。太建九年,為有司所劾,上曰王年少,未達治道,皆由佐史不能匡弼所致,特降軍號,後若更犯,必致之以法,有司不言與同罪。十一年春,被代徵還,伯禮遂遷延不發。其年十月,散騎常侍、御史中丞徐君敷奏曰:「臣聞車屨不俟,君命之通規,夙夜匪懈,臣子之恆節。謹案雲旗將軍、持節、都督吳興諸軍事、吳興太守武陵王伯禮,早擅英猷,久馳令問,惟良寄重,枌鄉是屬。聖上愛育黔黎,留情政本,共化求瘼,早赴皇心,遂復稽緩歸驂,取移敘燠,遲回去鷁,空淹載路,淑慎未彰,違惰斯在,繩愆檢跡,以為懲誡。臣等參議以見事免伯禮所居官,以王還第,謹以白簡奏聞。」詔曰「可」。
- ^ 《陳書 卷二十八 列傳第二十二 世祖九王》:禎明三年入關,隋大業中為散騎侍郎、臨洮太守。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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