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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圣叹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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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圣叹墓
苏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藏书镇五峰山博士坞
分类古建筑
时代
编号第一批
认定时间1960年3月17日

金圣叹墓位于江苏省苏州市西南郊吴中区藏书镇五峰山下的博士坞。1960年3月17日列为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1]

顺治十八年七月十三日(1661年8月7日),金圣叹(1608—1661)因哭庙案在南京三山街行刑,尸骨由当地文人收葬于吴县五峰山博士坞。碑文为“文学金人瑞墓”、“吴中保墓会立”。抗战期间,日军在此修建储备军用物资的仓库,取用金圣叹墓上的封土,来掩埋伪装仓库,使得金圣叹墓的位置无法找到。1950年代此处归属林场管理,墓碑移往水池边。1959年文物普查时重修墓冢,种植松树。1974年“批林批孔”运动高潮期间,曾在此召开现场批判会,批判金圣叹“抗粮”和腰斩《水浒》的罪行。1980年代,将墓碑移回墓前。[2]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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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苏州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07-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7-28). 
  2. ^ 张志新:《五峰山访古》,《姑苏晚报》2019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