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似乡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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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清朝 → 中華民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系统中,类似乡级单位是指有自己的管辖区域,且与乡级行政区人民政府具有类似管理职能的各类单位(组织),如开发区、科技园、大学城、公司、农场(蒙古语:ᠲᠠᠷᠢᠶᠠᠯᠠᠩ ᠤᠨ
ᠲᠠᠯᠠᠪᠠᠢ,汉语拼音字母:taliyalang talbai)、牧场(蒙古语:ᠮᠠᠯᠵᠢᠯ ᠤᠨ
ᠲᠠᠯᠠᠪᠠᠢ,汉语拼音字母:maljilin talbai)、种畜场(蒙古语:ᠡᠭᠦᠯᠳᠡᠷ ᠦᠨ
ᠮᠠᠯ ᠤᠨ
ᠲᠠᠯᠠᠪᠠᠢ,汉语拼音字母:uulderin malin talbai)、林场(蒙古语:ᠣᠢ ᠰᠢᠭᠤᠢ ᠶᠢᠨ
ᠲᠠᠯᠠᠪᠠᠢ,汉语拼音字母:ôi xûgûin talbai)、渔场、果园、国家公园甚至监狱等。
乡级行政区是行政区划系统中的最低层次,它包括乡、镇、街道、民族乡、苏木等[1]。一些管辖乡镇的类似县级单位亦会在行政上定义为类似乡级单位,譬如云南省昆明市的昆明倘甸产业园区轿子山旅游开发区。
参考文献
[编辑]- ^ 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编制规则. [2018-0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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