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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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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中行
大明奉直大夫侍講學士掌南京翰林院
籍貫直隸常州府武進縣
字號字子道,號復菴
出生嘉靖十九年(1540年)二月二十一日
直隸武進縣
逝世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
直隸武進縣
配偶娶毛氏
親屬(父)吳性,(兄)吳可行
(子)吳玄,(從子)吳宗達
出身
  • 隆慶五年辛未科進士出身

吳中行(1540年—1594年),字子道,號復菴南直隸常州府武進縣民籍(今屬常州市)人,祖籍宜興縣北渠里。明朝政治人物。隆慶間進士,入翰林。萬曆初年,因與趙用賢反對首輔張居正奪情而遭廷杖聞名。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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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天府鄉試第一百三十二名。隆慶五年(1571年)辛未科會試第十五名,登第二甲第十八名進士[1][2]。時張居正任主考。選庶吉士,萬曆元年(1573年)授翰林院编修[3],二年养病。萬曆五年(1577年),复除原官,首輔張居正居喪奪情,十月十八日,吳中行上《諫止張居正奪情疏》,說張居正違背“萬古綱常”,十月二十二日,與趙用賢各被廷杖六十。刑畢,中行氣息已絕,中書舍人秦柱帶醫生來,灌以湯藥,甦醒,身上腐肉割掉幾十塊[4][5][6]

張居正死後,吳中行經孫繼先舉薦,在萬曆十一年(1583年)恢復官職[7],六月升右中允兼编修,管右春坊事,十一月充经筵讲官。十二年二月升司经局洗马,管国子监司業事,十月升右谕德兼侍讲,管理纂修玉牒。十三年六月三疏乞归,准馳驛养病。

萬曆二十年十二月起任翰林院侍講學士,掌南京翰林院事。同鄉僉事徐常吉曾訴訟中行,給事中王嘉謨又藉此彈劾,中行奉命家居等候消息,不久卒。二十三年賜祭葬,追贈禮部右侍郎[8]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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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賜餘堂集》14卷,另有《吳翰林疏》、《復菴集》等。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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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父吳昊;祖父吳禮,封南京戶部主事;父吳性,尚寶司司丞。母段氏(封安人);前母杜氏(贈安人)。慈侍下[9]。兄吳可行,進士。弟吴尚行,监生;吴同行。

有子吳亮吳奕吴玄。孫子吳柔思天啟壬戌(1622年)進士。吳簡思,字德臨,崇禎四年辛未(1631年)進士,官浙江按察使。吳剛思,崇禎十六年癸未(1643年)進士。

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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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史·卷229》:吳中行 ,字子道,武進人。父性,兄可行,皆進士。性,尚寶丞。可行,檢討。中行甫冠舉鄉試,性誡無躁進,遂不赴會試。隆慶五年成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
  4. ^ 《明史·卷229》:大學士張居正,中行座主也。萬曆五年,居正遭父喪,奪情視事。御史曾士楚、吏科都給事中陳三謨倡疏奏留,舉朝和之,中行獨憤。適彗出西南,長竟天,詔百官修省,中行乃首上疏曰:「居正父子異地分暌,音容不接者十有九年。一旦長棄數千里外,陛下不使匍匐星奔,憑棺一慟,必欲其違心抑情,銜哀茹痛於廟堂之上,而責以訏謨遠猷,調元熙載,豈情也哉!居正每自言謹守聖賢義理,祖宗法度。宰我欲短喪,子曰:『予有三年之愛於其父母乎?』王子請數月之喪,孟子曰:『雖加一日愈於已。』聖賢之訓何如也?在律,雖編氓小吏,匿喪有禁;惟武人得墨衰從事,非所以處輔弼也。即云起復有故事,亦未有一日不出國門,而遽起視事者。祖宗之制何如也?事繫萬古綱常,四方視聽,惟今日無過舉,然後後世無遺議。銷變之道無踰此者。」
  5. ^ 《明史·卷229》:疏既上,以副封白居正。居正愕然曰:「疏進耶?」中行曰:「未進不敢白也。」明日,趙用賢疏入。又明日,艾穆、沈思孝疏入。居正怒,謀於馮保,欲廷杖之。翰林院侍講趙志皐、張位、于慎行、張一桂、田一儁、李長春,修撰習孔教、沈懋學俱具疏救,格不入。學士王錫爵乃會詞臣數十人,求解於居正,弗納。遂杖中行等四人。明日,進士鄒元標疏爭,亦廷杖。五人者,直聲震天下。中行、用賢並稱吳、趙。南京御史朱鴻謨疏救五人,亦被斥。中行等受杖畢,校尉以布曳出長安門,舁以板扉,即日驅出都城。中行氣息已絕,中書舍人秦柱挾醫至,投藥一匕,乃蘇。輿疾南歸,刲去腐肉數十臠,大者盈掌,深至寸,一肢遂空。
  6. ^ 《明史·卷194》:孫柱,以諸生授中書舍人。大學士高拱得罪,倉黃去京師,門生皆避匿,柱獨追送百里外。吳中行疏論張居正奪情,被杖下詔獄。柱挾醫視湯藥,遂忤居正,遷魯府審理。尋假考察罷之。
  7. ^ 《明史·卷229》:孫繼先,字胤甫,盂人。隆慶五年進士。居正既敗,繼先請召吳中行、趙用賢、艾穆、沈思孝、鄒元標幷及余懋學、趙應元、傅應禎、朱鴻謨、孟一脈、王用汲。又薦魏學曾、宋纁、張岳、毛綱、胡執禮、王錫爵、賈三近、溫純、曹科、陳有年、朱光宇、趙參魯等諸人。既坐謫,終南京吏部主事。
  8. ^ 《明史·卷229》:九年大計京官,列五人察籍,錮不復敍。居正死,士楚當按蘇、松,憮然曰:「吾何面目見吳、趙二公!」遂引疾去。三謨已擢太常少卿,尋與士楚俱被劾削籍。廷臣交薦中行,召復故官,進右中允,直經筵。大學士許國攻李植、江東之,詆中行、用賢為其黨。中行奏辨,因乞罷,不許。再遷右諭德。御史蔡系周劾植,復侵中行,中行求去,章四上。詔賜白金、文綺,馳傳歸。言者屢薦,執政抑不召。久之,起侍講學士,掌南京翰林院。同里僉事徐常吉嘗訟中行,事已解,給事中王嘉謨復摭舊事劾之,命家居俟召。尋卒。後贈禮部右侍郎。
  9.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五年辛未科登科錄》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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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張廷玉等, 《明史》,中華書局點校本。
  • 康熙《常州府志·卷二十四·人物》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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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明史卷二百二十九》,出自《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