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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征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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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征之國明朝開國皇帝明太祖朱元璋所提出的政策,宣称“海外蛮夷之国,有为患于中国者,不可不讨;不为中国患者,不可辄自兴兵”,宣佈不會征服十五個鄰近國家,以維繫與這些國家的和睦朝貢關係,同時促進各國間貿易發展。[1]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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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軍將蒙元軍事勢力趕出中原後,仍需要駐守大量兵力以防蒙古反擊。另一方面,帖木兒帝國中斷了明朝與其他國家貿易的絲綢之路。因此,明太祖決定承諾不會對鄰近國家(如朝鮮國安南國日本國大琉球國小琉球國等)使用軍事力量,同時於明州泉州廣州市舶司,以促進與這些國家的貿易發展。

不征之國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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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所編的《皇明祖訓》中的「不征之國

需注意的是,明太祖時期國都設於南京,此時的方位相較於南京地位而言;

執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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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執政期間並未有派軍征討任何一地。

明成祖執政時,安南陳朝權臣胡氏篡位並瞞請明廷冊封。陳朝遺臣面聖奏稱胡氏謀逆,胡朝前倨后恭藉口迎回前朝王孫伏擊明軍掠走陈添平並凌遲處死,成祖大怒,出兵征服並設交趾都布按三司納入管轄。

明宣宗執政時,永樂十六年時安南反明爆發的蓝山起义情勢逐漸不利於明軍。支棱昌江之戰,明軍大敗,主將柳升中伏身亡。明廷冊封陈暠為安南國王,明軍撤出安南。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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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袁灿兴. 朝贡、战争与贸易-大航海时代的明朝. 天喜文化. 2022-11. ISBN 9787545572292. 
  2. ^ 大琉球. コトバンク. [2021-10-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09). :「明代になると,〈小琉球〉の呼称で台湾は呼ばれる。」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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