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見Barter84連絡幾人來關注,希望閣下回退至原版本,本人期期認為不可,理據:
- 1.回退自編輯戰前之版本,是在編輯之中已雙方爭議與回退,難定孰對錯,才回退自編輯戰前之版本。但請注意:我是大白天修編10小時,期間無人與我爭論或回退,且有一人參修,也有O管理提供參修意見,也有千餘人點閱關注,這裡應有不少巡查員吧,也沒來下條警示,廣義客觀來說是認同我的修編動作。怎可說再之後僅有Barter84一人連二次的無理全盤式回退(含回退另一名之中間編輯),變成要接受他的作法,回退自原始版本。
- 2.支持管理員的保護,雖然先前有Matt Smith申請解除,但同時該處也有三人請閣下要保護條目,以利編修。
- 3.PS:現在客站討論中已發現多次繆誤之處,社群共同來提討才是正辦。討論後的本版,只會更公正客觀與完善,不會變差的,大家素質都有一定水準的。
- 4.就算閣下以往對二二八事件條目不孰,但我想如可撥空看現在的客棧討論,就會知道我編修原因。我覺得反方對我提出修編之處,根本無法無理應對,才會一直要想回原本版,但只要他要回原版本,那要動筆修訂這麼多繆誤之處是有難度。
- 我見Barter84連絡幾人來關注,希望閣下回退至原版本,本人期期認為不可,理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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