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Gmail
Gmail曾於登上維基百科首頁的「新聞動態」欄位。 |
本條目頁依照頁面評級標準評為丙級。 本條目頁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
|||||||||||||||||||||||||||||||||
---|---|---|---|---|---|---|---|---|---|---|---|---|---|---|---|---|---|---|---|---|---|---|---|---|---|---|---|---|---|---|---|---|---|
|
商標問題
[編輯]好像因為商標註冊的問題,目前google公司已不在使用Gmail這一商標了,而是改稱google mail登錄gmail時可以發現商標的變化的。
仍在使用, 且範圍更廣 參見http://it.sohu.com/20120417/n340750912.shtml Junjie Yuan(留言) 2017年12月1日 (五) 06:12 (UTC)
用詞
[編輯]- 營利 & 盈利?前者為動詞吧,後者是名詞。"希望以此盈利"?應該是希望透過這種方式來獲得"盈利",而非有信件就可有"盈利"可得。
- Rich Text != RTF 好不好,Rich Text 可以是像 Word, Wordpad, HTML, Latex, OOo, Pages 那種包含圖文甚至動畫的文件,而 RTF(Rich Text File) 僅只是一種檔案格式而已。我想至少你用 word 存 RTF & HTML 就是不一樣
「北美開放註冊」...
[編輯]是否有人能幫我驗證一下該消息... seamo 16:01 2005年8月26日 (UTC)
找一個美國的代理伺服器實驗一下不就完了。--qquchn 11:34 2005年9月12日 (UTC)
應該是一兩天增加1M。Justthink (留言) 2009年6月20日 (六) 08:17 (UTC)
缺乏對GMail的批評,有欠中立
[編輯]如上。—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20.137.125.108(對話|貢獻)加入。
- 請按照Wikipedia:可靠來源的要求加入負面資訊。--瓜皮仔@Canton 2014年1月11日 (六) 12:25 (UTC)
安卓手機無法打開谷歌郵箱,有什麼方法可以打開?
[編輯]如題,是在大陸這邊。--Memes(留言) 2014年2月27日 (四) 20:22 (UTC)
谷歌以得到德國和英國的Gmail商標權, 是否應當將 "在德國和英國稱為Google mail" 刪除掉?
[編輯]參見 http://it.sohu.com/20120417/n340750912.shtml Junjie Yuan(留言) 2017年12月1日 (五) 06:14 (UTC)
關於華爾街日報對Gmai信息洩露的報道
[編輯]見[1],這根本就存在常識性的錯誤。這就好像有人用qq郵箱收gmail郵件,然後爆料說gmail讓騰訊把用戶隱私看光光一樣,或者就好像用微信付款給第三方商戶,然後批評微信把你的個人資料洩露給了第三方一樣。像這種常識性思考就知道有問題的東西,是否要寫進條目就應該非常慎重,如果一個條目中對每個失實報道都進行辯駁(而且恐怕很多都找不到辯駁來源),那還能叫做條目麼?而且WP:可靠來源:「來自新近的新聞社的新聞報道通常被認為比較不可靠。」「如果觀點的聲明不是權威性的,註明觀點的來源而不是將其作為事實描寫。」「關於學術主題的信息,學術性來源和高質量的非學術來源比新聞報道更加合適」「某個特定的新聞報道是否可以作為某個事實或者觀點的可靠來源應單獨討論。」WP:可供查證: "與相關團體的主流觀點矛盾,或與主流推定顯著不同的斷言。特別是在科學、醫學、歷史、政治的領域以及生者傳記"
這本就不應該/不值得寫入條目--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7月6日 (五) 08:59 (UTC)
- 「用戶個資洩漏疑問」,根本沒有疑問,不知道哪裡來的疑問?--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7月6日 (五) 09:05 (UTC)
該內容有附上正反意見,即華爾街日報的報導及Google公司的澄清,請不要以個人的想法及意見來決定什麼可以發表,且內容已提供雙方意見,並不需您辯駁,請勿意氣用事,及進行個人內容審查。—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001:B011:800F:16FD:75EF:79DC:2BB7:6796(對話)於2018年7月6日 (五) 09:34 (UTC)加入。
- 這根本不是觀點之爭的正反意見,只是記者報道並沒有報道全部事實,並根據不完整的事實做出了錯誤的結論而已。不是正反,而是對錯。根本沒有必要在條目中說這個事情。請用常識判斷--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7月9日 (一) 00:59 (UTC)
關於「Google於2014年8月5日宣布,使用者可以使用Gmail電子信箱與包含非拉丁字元(例如漢字)的電子信箱位址互相通信」
[編輯]經過實測,到今日(2022/5/11)都仍未開放漢字等非拉丁字元作為電子信箱位址。 只能用英文字母、數字、半形句號。--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42.72.144.198(討論)於2022年5月11日 (三) 01:24 (UTC)加入。
- 與通信,不是「作為電子信箱位址」。你可以發送到和接收自,但Gmail不一定提供這種地址。--YFdyh000(留言) 2022年5月11日 (三) 02:0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