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討論:2022年3月上海市2019冠狀病毒病聚集性疫情

頁面內容不支援其他語言。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本條目頁依照頁面評級標準評為乙級
本條目頁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2019冠狀病毒病專題 (獲評乙級中重要度
本條目頁屬於2019冠狀病毒病專題範疇,該專題旨在改善中文維基百科2019冠狀病毒病類內容。如果您有意參與,請瀏覽專題主頁、參與討論,並完成相應的開放性任務。
 乙級  根據專題品質評級標準,本條目頁已評為乙級
   根據專題重要度評級標準,本條目已評為中重要度
上海專題 (獲評乙級極高重要度
本條目頁屬於上海專題範疇,該專題旨在改善中文維基百科上海市類內容。如果您有意參與,請瀏覽專題主頁、參與討論,並完成相應的開放性任務。
 乙級  根據專題品質評級標準,本條目頁已評為乙級
 極高  根據專題重要度評級標準,本條目已評為極高重要度

新條目推薦討論

在候選頁的投票結果

條目似乎過長

[編輯]

建議將外溢疫情部分單獨獨立為新條目。--Yinyue200留言2022年3月26日 (六) 17:25 (UTC)[回覆]

建議更新條目名稱

[編輯]

2022年3月上海市2019冠狀病毒病聚集性疫情 -> 2022年上海市2019冠狀病毒病聚集性疫情。 --Zhenqinli留言2022年4月4日 (一) 20:45 (UTC)[回覆]

(-)反對 3月表達的是3月開始,如2019年冠狀病毒病不代表其只在2019年發生,很多事件都是這樣的命名方式。暫時不建議更改條目名稱。--Yinyue200留言2022年4月4日 (一) 21:01 (UTC)[回覆]
另請參見Category:2022年中國大陸2019冠狀病毒病聚集性疫情絕大多數條目即使持續時間超過一個月仍以其開始月份命名。--Yinyue200留言2022年4月4日 (一) 21:05 (UTC)[回覆]
(!)意見:建議此條目及2022年3月上海市2019冠狀病毒病聚集性疫情對外地的影響名稱與其他條目(如2021-2022年西安市2019冠狀病毒病聚集性疫情)保持一致。 --Zhenqinli留言2022年4月9日 (六) 01:58 (UTC)[回覆]
2022年只有兩個聚集性疫情不含月份,分別是2021-2022年西安市2019冠狀病毒病聚集性疫情2022年杭州市2019冠狀病毒病聚集性疫情--Yinyue200留言2022年4月9日 (六) 10:56 (UTC)[回覆]

2019年12月發生的疫情並不被稱作2020疫情,那2月28日開始的為何成為3月疫情? 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寫維基?寫個屁! 2022年4月14日 (四) 17:09 (UTC)[回覆]

因為3月1日確診--Yinyue200留言2022年4月14日 (四) 17:46 (UTC)[回覆]

晚會相關

[編輯]

東方衛視原計劃舉辦「抗疫晚會」[1],似乎最後未能成事。--🐹通遼汗國駐維基百科臨時代辦討論·貢獻·成就2022年4月12日 (二) 16:31 (UTC)[回覆]

等會看看還有沒有媒體報道這個事情,等到報道多一些就寫進去。--Yinyue200留言2022年4月12日 (二) 18:30 (UTC)[回覆]
沒事了,找到報道了--Yinyue200留言2022年4月12日 (二) 18:31 (UTC)[回覆]
完成Special:Diff/71119143--Yinyue200留言2022年4月12日 (二) 18:40 (UTC)[回覆]

關於對上海以外地區的影響標題下內容的建議

[編輯]

在下認為,關於車次的內容需要精確至某一天,如「XXXX次(XX月XX日)」;不知各位想法如何。--Я, Якийсь Вікіпедист із КитаїU·K·R2022年4月14日 (四) 12:05 (UTC)[回覆]

(+)支持--Yinyue200留言2022年4月14日 (四) 17:46 (UTC)[回覆]

關於「封城」一詞的使用

[編輯]

官方稱呼不是「封城」,在章節標題處大量使用封城有違中立性和名從主人原則。--Yinyue200留言2022年4月15日 (五) 07:50 (UTC)[回覆]

建議減少環球網的來源

[編輯]

如題,環球網並不是非常可靠的來源(可見布告版),而且一般環球網的來源可以替代為其他來源(如:「凌某(男,44歲),查扣假冒品牌口罩2.9萬個」這一事實除了環球網可以證明,東方網也可以)。QiuLiming1留言2022年4月20日 (三) 14:55 (UTC)[回覆]

這樣的話也應該減少大紀元的來源--5.151.21.128留言2022年4月30日 (六) 11:58 (UTC)[回覆]

對應對經過部分的結構做了梳理

[編輯]

我對應對經過章節部分的結構做了一點梳理,大家可以看一下--Yinyue200留言2022年5月4日 (三) 17:12 (UTC)[回覆]

意見:停止更新並移除(拆分)部分內容

[編輯]

本條目的主題為「2022年3月上海市2019冠狀病毒病聚集性疫情」,而不是「2019冠狀病毒病上海市疫情時間線 (2022年)或其它條目」,與2022年3月起始疫情關聯度不大、交集不密切、時間線區分較明顯的確診情況等內容已不宜更新到此條目中。例如7月2日及其後幾日的航司國際航班入境服務保障相關感染者,為「暴露於被境外病毒污染的環境」所致,顯然與自3月起的疫情有較為明顯的區分度,因此建議將該類內容從此條目中移除。(歡迎近期編者等維基人發表意見@Shwangtianyuan、@日期20220626、@Liliang13、@Mio2001、@Yinyue200、@QiuLiming1)--☁️雲在動 ☁️留言💋歡迎簽名🖊️ 2022年7月12日 (二) 09:05 (UTC)[回覆]

@云在动 問題是如果拆分,很難劃出一個明確的界限來,疫情一直都有,從來沒有停歇。另外上海疫情系列條目早已不單純是病例的信息,社會影響,爭議,評價等很難疫情來源去拆分。
當然我非常贊同這個條目不能無限更新下去,但是目前來說很難去制定比較好的拆分方案。--Yinyue200留言2022年7月12日 (二) 10:27 (UTC)[回覆]
如果您能提出更加具體的拆分方案,我將支持拆分。--Yinyue200留言2022年7月12日 (二) 10:31 (UTC)[回覆]
該條目確實需要拆分,我以前習慣了在這裡更新,沒有複製到其他條目,現在支持停止更新。--QiuLiming1留言2022年7月12日 (二) 23:15 (UTC)[回覆]
要不還是拆吧,我覺得需要一個相對獨立的條目去闡述7月之後的疫情。就看誰去寫這個新條目了。--Yinyue200留言2022年7月14日 (四) 07:29 (UTC)[回覆]
爭議等條目如果真需要可以兩個條目共用。--Yinyue200留言2022年7月14日 (四) 07:30 (UTC)[回覆]

制定拆分方案

[編輯]

提議拆分超過五天了,未收到明確反對意見,故制定下述拆分方案。該方案擬公示7日(至7月26日),其後視討論結果進行相應的方案修改與方案執行。歡迎近期編者等維基人發表意見,也請討論前認真閱讀本拆分方案。
@Shwangtianyuan、@日期20220626、@Liliang13、@Mio2001、@Yinyue200、 @QiuLiming1、@小股長、@Nrya
特別說明:為尊重大家的勞動成果,下述所有移除的內容若存在不適合併入「新條目」的情況,將全部併入「2019冠狀病毒病上海市疫情」。

保留的內容

[編輯]

1、7月1日前所有內容
2、7月1日後的諸如影響之類的與前述保留內容相關的內容(區分度不明顯內容按保留處理)

移除的內容

[編輯]

1、7月1日後除上述保留內容外的所有內容。
2、6月27日及以後的所有感染者情況(6月27日-6月30日無新增,故移除) 

對於相關條目

[編輯]

下述等以「2022年3月上海市」開頭的相關條目按照前述「對於原條目」的原則處理,並在公示期間掛拆分模板(僅為吸引人討論用):
2022年3月上海市2019冠狀病毒病聚集性疫情確診概況2022年3月上海市2019冠狀病毒病聚集性疫情應對經過2022年3月上海市2019冠狀病毒病聚集性疫情相關爭議及事件2022年3月上海市2019冠狀病毒病聚集性疫情對外地的影響2022年3月上海市2019冠狀病毒病聚集性疫情對蘇浙皖的影響    

1、時間線從7月3日起,行文基調為始於普陀區KTV的聚集性疫情。
2、新條目創建後,若後面再出現的新一輪疫情同時滿足時間線重疊和不易區分等特徵,則建議在條目內說明的基礎上繼續更新;反之,建議更新在2019冠狀病毒病上海市疫情或新疫情規模較大的話創建新條目
3、7月2日航空公司疫情因相對獨立、影響相對較小不予收錄。 

寫在最後

[編輯]

本拆分方案制定的根本原因是7月以後的KTV疫情規模較大、屬於相對獨立的主題、符合新條目收錄標準、且與自3月起的疫情有較為明顯的區分度。而並不是因為兩個條目之間的溯源、感染者、應對措施等完全沒有重疊,也並不意味著有證據證實7月後的疫情完全是孤立事件,請勿鑽牛角尖。  

意見發表區

[編輯]
(+)支持,歡迎各位共同討論。也請尊重他人勞動成果,別在拆分完後通過編輯戰的方式發表意見,謝謝。  --☁️雲在動 ☁️留言💋歡迎簽名🖊️ 2022年7月18日 (一) 02:24 (UTC)[回覆]
作為讀者身份,我對拆分方案無異議,當然是(+)支持,最早就是我掛的too long模板,但感覺一直沒人注意。Doge24190 2022年7月18日 (一) 07:40 (UTC)[回覆]
(+)支持 --Yinyue200留言2022年7月18日 (一) 12:56 (UTC)[回覆]
(+)支持,順便提一下這個是否也要加到應對經過?另外重症數量怎麼變成0了?,感覺有人亂改數據。--QiuLiming1留言2022年7月23日 (六) 00:29 (UTC)[回覆]
是不是因為重症病例全死亡了,我覺得這個得再確認一下是什麼意思--Yinyue200留言2022年7月23日 (六) 01:14 (UTC)[回覆]
抱歉,我還以為是累計重症案例。如果是說當前重症案例數量的話應該沒大問題--QiuLiming1留言2022年7月23日 (六) 01:26 (UTC)[回覆]
我覺得這個治癒了也應該被計數吧,除非死亡了。要不然豈不是每次疫情最終重症都是0。這沒有意義啊--Yinyue200留言2022年7月23日 (六) 01:29 (UTC)[回覆]
上一行是累計確診和累計治癒數,然後重症居然是現有重症數,極容易造成誤導。所以我覺得寫累計重症比較好,但是我沒找到累計重症數,所以我剛在重症數量處掛了個注釋。(誰能找到累計重症建議修改成累計的)--☁️雲在動 ☁️留言💋歡迎簽名🖊️ 2022年7月23日 (六) 23:46 (UTC)[回覆]
@QiuLiming1這個更改改成0的。

試行拆分方案

[編輯]

簡明提示:本方案的核心是引導編者將相關內容更新至2022年7月上海市2019冠狀病毒病聚集性疫情2019冠狀病毒病上海市疫情
因綜合考量2022年7月上海市2019冠狀病毒病聚集性疫情被創建、拆分方案連續多日無反對意見、個人時間等原因,現對擬定於7月26日執行的拆分方案進行試執行。試行方案如下:
1、試行期間,所有以「2022年3月上海市」開頭的條目將在拆分模板的基礎上加掛一則提示,內容為「本條目正在依拆分方案試行拆分,該提示旨在提醒編者注意勿在此更新相關內容,請於7月31日移除本提示。」相關條目討論頁亦會有類似表述,以提醒編者注意。
2、試行期間,若有編者未按拆分方案更新內容,將採取「先移除合併、後回退」的原則進行提醒和處理,我也將視情況在本試行方案下方艾特相關維基人。
3、若無特殊情況,7月31日後,@雲在動將不再進行以「2022年3月上海市」、「2022年7月上海市」開頭條目的拆分和維護工作。
4、試行期間,若有任何疑問或意見,請集中發表在本試行方案下方,共同討論。
--☁️雲在動 ☁️留言💋歡迎簽名🖊️ 2022年7月23日 (六) 09:12 (UTC)[回覆]

意見發表區

[編輯]

簡單記錄一下進度:以「2022年3月上海市」開頭的所有條目基本拆分完畢,且基本都移動或複製到了7月份新條目中。但是2022年3月上海市2019冠狀病毒病聚集性疫情檢測與封控安排#風險等級調整情況中的「上海市各地區風險情況簡表」還沒有拆分完(新、舊條目中的表都沒有拆分完)。☁️雲在動 ☁️留言💋歡迎簽名🖊️ 2022年7月23日 (六) 11:42 (UTC)感謝@日期20220626對前述內容的拆分。[回覆]

那麼更新在哪裡更新呢?--QiuLiming1留言2022年7月23日 (六) 16:17 (UTC)[回覆]
當然是7月份新條目呀--Yinyue200留言2022年7月23日 (六) 17:49 (UTC)[回覆]
根據拆分方案:所有3月份條目(包括相關條目)中的相關內容更新至7月份條目,若需要更新的內容存在3月份和7月份條目都不適合放入的情況,則更新至2019冠狀病毒病上海市疫情。閣下可閱讀拆分方案獲取詳情。(剛剛我已在試行拆分方案下增加一則簡明提示。)--☁️雲在動 ☁️留言💋歡迎簽名🖊️ 2022年7月23日 (六) 23:01 (UTC)[回覆]

試行拆分結束

[編輯]

我在試行拆分期間,每日檢視其他編者對於相關條目的更新情況,未發現明顯違背拆分方案的行為。7月31日已至,我已經將相關條目中所有關於拆分的提示和拆分模板移除,以後也不再專門進行相關檢視。對於7月份新條目的後續更新和拆分,提出了一點自己的建議。☁️雲在動 ☁️留言💋歡迎簽名🖊️ 2022年7月31日 (日) 00:44 (UTC)[回覆]

優化圖表

[編輯]

這個圖表的字都疊上了,我格式手冊也沒找到優化方法,沙盒裡也沒試出來。有哪位大佬知道怎麼解決這個數字之間過於緊湊重疊的問題??感覺弄成整體左右可以滑動的比較好,但是我不會弄。--☁️雲在動 ☁️留言💋歡迎簽名🖊️ 2022年7月24日 (日) 00:01 (UTC)[回覆]

@云在动我優化了一下,你看看如何?--Yinyue200留言2022年7月24日 (日) 08:40 (UTC)[回覆]
我看挺好,辛苦了,謝謝你。--☁️雲在動 ☁️留言💋歡迎簽名🖊️ 2022年7月24日 (日) 10:02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