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valid
外觀
推出日期 | 1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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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級域類型 | 保留的頂級域 |
狀況 | 用於避免衝突和混淆。 |
預期使用 | 當必要時顯示位址無效。 |
實際使用 | 用於對談發起協定中的身分保護及Usenet上的位址整理等等。 |
相關檔案 | RFC 2606 |
.invalid域名是由網際網路工程任務組(IETF)在RFC 2606(1999年6月)檔案中規定在網際網路域名系統(DNS)中所被保留的不被安裝為頂級域的域名標籤。[1]
保留DNS名稱
[編輯]網際網路工程任務組於1999年保留了 example、invalid、localhost和test四個域名標籤,以免被安裝入域名系統中的根區(root zone)。
之所以要保留這些頂級域是為了減少發生衝突和混淆的可能性。這限制了這些名稱只能用於文件或本地測試場景之中。
用途
[編輯]此頂級域名有時在統一資源標誌符(URIs)中有時作為偽頂級域來傳達錯誤情況或是用於隱私保護。在對談發起協定有一個顯著的例子,其使用了 anonymous.invalid 來指示隱藏的來電者的身分。[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