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蘭莪州旗
外觀
用途 | 民用旗(陸)、政府旗(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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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 1:2 |
啟用日期 | 1965年1月30日 |
形式 | 分成四個方塊,左上與右下為紅色,左下與右上為黃色,左上角有白色的新月及五芒星圖案 |
雪蘭莪州旗是一面代表馬來西亞雪蘭莪州的正式旗幟,由四個紅、黃色方塊所組成,左上方繪有星、月圖案。
象徵意義
[編輯]州旗上的黃色代表王室的顏色,紅色代表血肉是雪蘭莪的精神和力量[1],新月及五芒星代表了雪蘭莪官方宗教伊斯蘭教,白色象徵伊斯蘭教的純潔。其中五芒星代表了穆斯林義務秉持的五功[註 1],即證信、禮拜、齋戒、天課及朝覲[2]。
歷史
[編輯]雪蘭莪最初的旗幟是在雪蘭莪第四位蘇丹——蘇丹阿都沙末在位期間(1857年至1898年間)設計及使用[2],當時正值雪蘭莪接受英國委派的參政司主政、並成為馬來聯邦一員的前後時期。
州旗上的星、月的圖案原本為黃色,至1965年才改為現行版本。
註釋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馬來文)Malaysia. Jabatan Penerangan. Bendera Negeri Selangor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Pusat Maklumat Rakyat, 2014-6-13.
- ^ 2.0 2.1 (馬來文)Makna Bendera Negeri Selangor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Portal Kerajaan Negeri Selangor Darul Ehsan, 2013-12-9.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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