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公寓
隆昌路362號住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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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楊浦區隆昌路362號 |
評定時間 | 2015年8月17日(第五批) |
參考編碼 | YP-J-002-V |
隆昌公寓,曾為隆昌路警察公寓、上海市楊浦區公安分局職工宿舍,是一座位於中國上海市楊浦區隆昌路362號的民居建築,以「住宅」名義列入上海市優秀歷史建築。隆昌公寓建成於1933年,最初是格蘭路捕房的北部院落,用作警員宿舍,後來逐漸演變為一般民宅,成為上海知名的民居建築。公寓的「回」字形建築設計與電影《功夫》中的「豬籠城寨」、滑稽戲《七十二家房客》中的民居場景相似,因此引起中國網民關注和討論。公寓居民的生活景象也吸引攝影愛好者前來取景。
歷史
[編輯]作為警員宿舍
[編輯]1880年代,因應楊樹浦路一帶的人口和車流日漸增加,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捕房督察長向董事會提議設立巡捕房,以協助維持治安,該巡捕房名為楊樹浦路捕房,於1890年6月落成啟用[1]。直到1930年代,工部局決定把楊樹浦路捕房重建到格蘭路(後改名為隆昌路)與平涼路的轉角處;新巡捕房由英國人設計,始建於1932年,後於1933年9月1日落成並投入使用[1][2]。新巡捕房毗鄰格蘭路,故常被人們稱為格蘭路捕房(或稱格蘭路巡捕房)[1]。格蘭路捕房是上海公共租界巡捕房(即警務部門)的辦公地點,警員會在此候命,一旦有接到緊急情況通知,就立刻直接衝下樓處理,此外犯人也會被囚禁在捕房內[1][2]。捕房分為兩個院落,南部院落是警員的辦公空間,北部院落則用作基層警員的宿舍[1]。北部院落即是隆昌公寓前身,當時一度是全上海市最豪華的公寓[2][3]。
1943年8月,大日本帝國支持的汪精衛政權控制上海,「收回」公共租界,巡捕房改為警察分局,格蘭路捕房因此也成為汪精衛政權的警務建築;用作宿舍的捕房北部院落則改名為隆昌公寓,成為楊浦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的唯一一座公寓,又稱為隆昌路警察公寓[1][4][5][6]。1945年日本投降前夕,捕房北部院落曾是中國共產黨地下黨員活動的地方,他們在院落里張貼支持新四軍、支持共產黨員劉長勝的政治宣傳標語,又把標語從北部院落樓頂曬台上投落到南部院落裡面,對警察局帶來震懾[4]。
中國在抗日戰爭勝利後,國民政府重新管治上海,接收汪精衛政權留下的警察機構,其中格蘭路捕房被國民政府改為楊樹浦警察分局[1]。在上海易手予中共前夕,有中共地下黨員到隆昌路警察公寓佯裝查詢煤氣費收繳情況,得到公寓的煤氣費收繳登記簿,把登記簿上記錄的警官姓名、住址交給上級組織,以便向他們寄送宣傳信件[4]。
演變為一般民宅
[編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楊樹浦警察分局改為上海市公安局楊浦分局,隆昌公寓則改為上海市公安局楊浦分局職工宿舍[1]。在這一時期,有些公安人員(即警員)轉業到其他機關,公檢法機關(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的領導幹部成為隆昌公寓主要居住人群[1]。
文化大革命時期,社會忙於政治鬥爭,鮮有民居落成,激化了房屋緊張問題,加上公寓住戶陸續有子女成家立室,令住宅單位需求急升,隆昌公寓因而大規模分割和加建新單位;當時,隆昌公寓的單位亦反覆重新分配,既有人搶房,又有人遷出,有些住戶因為政治派別問題而被趕走[1]。
在改革開放後的1980年代,住屋條件改善,不少隆昌公寓住戶獲分配到新宿舍,並把原有單位出售或出租;另一方面,由於中國住房制度改革,越來越多人在隆昌公寓購買或租住單位,搬進公寓的新居民日益增加,他們大多在附近地區工作或營商,因為公寓租金低廉、交通方便而遷入[1]。公寓逐漸從警察宿舍、公檢法幹部住房演變為一般民居,四分之一住戶是新租住的,而公檢法人員只占所有住戶的不足三分之一[1]。整座公寓共有250家住戶左右,這個住戶數目一直保持至今[2]。
1990年代初,隨著商品經濟在改革開放下進一步發展,隆昌公寓開始出現沿街商店:一些公寓底層住戶的單位毗鄰街道,其中12戶把朝向大街一邊的牆壁拆掉,接著把單位改造成店面,用作營商或出租[1]。1994年,部分住戶向房產管理局提出申請,要求把12平方米的單位沿街區域改為非居住使用,令隆昌公寓從單純的民居用途演變為混合功能建築[1]。
2004年,隆昌公寓成為上海市登記不可移動文物[1]。上海市文物保護部門表示,政府將會對隆昌公寓採取更有效保護措施,並計劃適時安排遷走公寓住戶,以便保護文物[2]。
到了2010年代,隆昌公寓的住戶幾乎全部是租客,大部分居民都上了年紀,很多年輕居民已經遷出;較富有的住戶早已遷居,單位轉為出租予外來打工者[2]。2015年8月17日,隆昌公寓以「住宅」的名義列入第五批上海市優秀歷史建築[7]。公寓的保護情況基本良好,建築主體仍然穩固[2]。不過,由於缺乏文物保護資金,建築物外觀出現陳舊破損情況[8]。公寓居住條件欠佳,空間擠迫雜亂,被傳媒形容為「蝸居」[2]。而且,公寓水電供應的安全問題受到質疑,滅火器已是1965年的產品,亦有天花板出現漏雨情況[8][3]。由於有安全擔憂,隆昌公寓在同年10月進行大規模整修,翌年完工,鐵水管更換為塑膠水管,水管線路重新布置,新安裝了消防設備,院子路面得到平整,牆壁得到粉刷,公寓外觀煥然一新[3][9]。隆昌公寓位處的定海路街道也為公寓進行了多次整修工程,但鑑於公寓入選優秀歷史建築後禁止擅自改動,這些工程不能改變建築格局,規模不大,未能顯著提升居住條件[9]。
隆昌公寓的建築設計獨特,既像滑稽戲《七十二家房客》的場景,也像《功夫》中的「豬籠城寨」(有說法認為電影就是以隆昌公寓為原型),引起中國大陸網民關注和討論,不少訪客慕名來到公寓參觀[1][10]。公寓居民的生活景象也吸引攝影愛好者前來取景,拍攝公寓的人文景觀,因此有傳媒把隆昌公寓形容為「網紅」[11]。除了民間攝影活動以外,公寓也成為電視劇的取景地[9]。不過,公寓為私人住宅,有告示禁止訪客入內拍照[1]。
建築特色
[編輯]基本建築結構
[編輯]隆昌公寓是一座現代主義風格的院落式建築,占地面積3,130平方米,建築面積10,200平方米,鋼混結構,外立面以紅磚建成,內院立面則採用混凝土式[5][9]。公寓樓高五層,自二層起,每層由開敞式走廊環繞[6][5][9]。公寓入口朝向隆昌路,處於西南側[1]。公寓的建築結構呈筒圓形,仿如羅馬鬥獸場,土灰色樓房包圍著中央約1,140平方米的院子,形成井狀,俯視的話就像「回」字型[2][9]。南北兩側有兩個扶梯,各分為左右兩個通道(中間為水泥基座,設有不鏽鋼扶手),寬約2.2米,設有燈光照明,居民稱之為「白扶梯」;東西兩側也有兩個扶梯,寬約1.4米,較「白扶梯」狹窄,大約足以讓六人並行,夜間也沒有燈光,居民稱之為「黑扶梯」[1][2][11]。公寓設有兩座電梯,各占地5.5平方米[1]。
公寓每層的西北、東北、西南三面均設有男女廁所[1][2]。每個樓層的四角位置都各有一個垃圾口,設有連接至地面的垃圾管道,居民可以直接在樓上丟垃圾到地面的垃圾箱[2]。
結構變動
[編輯]1950年代前
[編輯]民國時期的隆昌公寓設有大概114個單位,其中13個是供外國巡捕入住的單人宿位,12個是供華人或外國巡捕攜眷入住的宿位,一幢樓房專用作華人巡捕宿舍,一幢樓房專用作印度籍巡捕宿舍[1]。每個單位約有40平方米,均為兩房一廳,另設有廚房和儲藏室各一間;每個單位都備有壁櫥、櫥櫃等家具(一些單位設有浴缸),天花板與牆壁接合處有線腳作裝飾[1]。西北面單位分別採用兩種稍微不同的戶型;西南面單位、東北面單位基本上採用一樣的戶型,不過有些單位稍微比較大[1]。
院落東面的一排樓房不用作住宿,而是用作公共設施,例如食堂、鍋爐房、洗衣間、衣物烘乾間、倒馬桶間、洗澡間、醫療衛生室等,供所有住客使用,院落內也設有馬廄和車庫[1]。為了方便警員往返辦公空間,宿舍設有門洞和樓梯間,可直通用作辦公的南部院落[1]。
1950至60年代
[編輯]隆昌公寓在1950年代的建築格局基本承襲自過往,沒有巨大變動,警員宿舍時期的公共設施、門洞、樓梯都保留下來[1]。不過,每個單位本來只容納一戶人家,在1949年後改為容納兩戶人家;於是,各單位一分為二,用一面牆壁間開,變成兩個一房一廳的單位[2]。公共設施亦有改動,東南面樓房部分公共設施的功能與數量因應需求而有所更改,部分公共設施停用並改建為住房單位,公寓電梯停用,同時公寓內新開設了托兒所和幼兒園[1]。門洞兩側設立商店,公寓居民、在警局辦公的警員都可以到此購物[1]。
文化大革命至1980年代
[編輯]隆昌公寓的建築格局在1969年後出現大規模變動:因應住房需求大幅上升,住宅單位大量拆分,例如公寓第五層便從21個單位拆分成39個。為了提供更多居住空間,公寓的公共浴室、倒馬桶間、電梯空間被拆除後改建為住宅單位,而食堂其後也被改為住宅,最終幾乎所有公共設施都已經被拆除改建,只有廁所得以保留下來。[1]
1980年代後
[編輯]1980年代後,隆昌公寓住戶眾多,以致空間狹小,單位排得密密麻麻[1]。有些居民為了擴大居住空間而在走廊加建房屋,也有些住戶在走廊搭建洗澡房、爐灶、水池等生活設施,或者把家裡的廚房搬到走廊,令公寓走廊非常狹窄,只能讓一個人通過[2]。有一處走廊本來有2.2米寬,後來因為居民占用而只剩不足0.6米寬[1]。公寓的住戶密度很高,遠超於建築物承載能力,這情況被都市計畫學者王偉強形容為「破壞性使用」[9]。
隨著時間推移,隆昌公寓日漸出現違章建築[1]。2000年前後,公寓的違章建築被大規模拆除,但居民出於實際生活需要,過一段時間後又重新搭建,加上監管困難,令違章建築禁之不絕,政府最終只好默許既有狀態[1]。
2010年前後,上海市公安局楊浦分局徹底封閉隆昌公寓與分局之間的通道,令兩座建築此後完全分離[1]。
社區生活
[編輯]《中國日報》形容,隆昌公寓的鄰里關係甚佳,住戶之間大多都互相交好[2]。居民們經常來到單位外的走廊上做家務,因此易於與鄰居碰面,鄰舍之間有很多機會閒談交流,往來頻繁[1]。公寓中間的院子很是熱鬧,居民們喜歡到院子裡晾衣、閒聊、喝茶、下棋、休息、遊玩[2]。公寓裡有糕點師傅、理髮師傅這些老商販經營生意,很受老人歡迎,清晨時間也有販夫在賣早點[2]。在春節的時候,居民們會同時從樓房裡把爆竹扔到院子上燃放[1]。
參考資料
[編輯]-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楊峰. 上海隆昌公寓研究:再看老式居住形态转型. 時代建築 (同濟大學). 2016,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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