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字牌
外觀
金字牌,全稱金字牌急腳遞,是一種驛牌也稱檄牌,是中國宋朝用來保證傳遞政府公文順暢之一種通信憑證。北宋初年,郵驛通訊所用之憑信為紙制驛券。宋太祖時,有人詐使驛卷作亂,太祖就將其改為帶有繁複裝飾之銀牌。後來發展為金字牌、青字牌和紅字牌三大類。金字牌為朱漆金字木牌,用以表達傳遞信息之緊迫。
宋朝以金牌發送公文,始於宋神宗元豐六年(1083年),當時宋夏戰爭,蘭州有緊急狀態,當地政府官員用一尺長之木製通信檄牌,刻有朱漆金字:「御前文字,不得入鋪」,驛吏不得在驛站內交接,而只能在馬背上依次傳遞。故能日行400-500里,晝夜不停[1]。時人形容金字牌「過如飛電,望之者無不避路」[2]。途中如有延誤,必受嚴懲,「稽留尺一罪至配流[3]」。
在宋朝影響下,遼、金、西夏等國[4]也開始使用金銀驛牌,憑牌所到之處除保證交通便利外,還應提供食宿。元朝同樣有金銀牌,除方形[5]外也有圓形者[6],上書文字有八思巴字、畏兀兒字和漢字[7]三種。至清代時,金牌已經成為了權力象徵。
岳飛
[編輯]南宋紹興十年(1140年),抗金名將岳飛在一日內被十二道金字牌從前線強迫傳召回朝廷[8]。但有專有考證所謂一日發十二道金牌太過於戲劇性,朱仙鎮距離臨安2000多里,以當時交通工具的性能斷不可能一日急行軍500里以上。
李東陽寫有詞《金字牌》:「金字牌,從天來,將軍慟哭班師回,士氣郁怒聲如雷。震邊陲,幽薊已覆無江淮。仇虜和,壯士死,天下事,安有此,國亡之,嗟晚矣!」。
注釋
[編輯]- ^ 《宋史.輿服志六》:「金字牌者,日行四百里,郵置之最速遞也。」
- ^ 《s:夢溪筆談/卷11》
- ^ 《s:㑹稽志_(四庫全書本)/卷04#郵置》
- ^ 西夏驛牌極限片的製作. 北京市集郵協會. [2012-02-07] (中文(簡體)).[永久失效連結]
- ^ 銀質金字八思巴文長牌,1846年俄國葉尼塞州米奴辛斯克以及1853年貝加爾湖畔的紐克
- ^ 圓形銀字八思巴文鐵牌,1965年,甘肅蘭州
- ^ 長形漢字鎏金銀牌,1998年夏季,內蒙古自治區清水河縣
- ^ 《宋史·岳飛傳》「一日奉十二金字牌。」